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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热度:11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1篇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浙政发〔2004〕21号《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建立安全生产设施长效投入机制,加强对安全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公司制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各单位专门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基础工作投入的资金。

第三条  各单位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安全费用。

(一)建筑施工单位每个在建工程按不低于施工合同价的1.5%。

(二)道路施工单位按不低于合同价的1%。

第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施工环境等条件,自行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值。

第五条  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  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二)从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

(三)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

(五)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六)改善民工生活环境(与安全有关)支出;

(七)其他与工程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各单位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第八条  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的年度使用计划,由财务处汇总后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工程管理处负责对各单位安全费用使用的过程管理、动态控制。年度终了,各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公司财务处。对不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单位,财务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3篇 充灯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干净、整齐。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收发矿灯自救器,值班时不准干私活、睡觉、打闹、开玩笑,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穿拖鞋、裙子。

3、加强矿灯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文明收发。超过规定时间(下班后两个小时)不交矿灯者,应立即把没交灯人员名单向有关领导汇报,对无故损坏和丢失矿灯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4、矿灯及自救器完好率要保持100%,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磨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不得发出,凡发出的矿灯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个小时。

5、工具备件、材料等的数量、用途要清楚明确,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履行节约,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

6、认真填写入井领灯人员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

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矿灯转借他人。

第4篇 某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的安全方针 , 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 , 确保安全生产 , 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以行车安全管理为中心的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此外还有维修生产安全、站场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各块的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是各块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各块的安全运营分管领导对各块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不交叉承担责任。

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总经理负责制为核心、谁主管谁负责为主体、全员安全管理为基础,构成公司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工作。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高管成员任副主任,维修中心经理、各部室经理以及安全助理为成员。安全分管领导主持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全运营部作为安全管理的职能办公室,履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培训、稽查、监管、事故处理、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等职责。

2 、安全运营部设经理(可兼职) 1 名、助理 1 名,各分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助理、安全员、专职分队长及安全监督员,负责全面组织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

3 、分部、维修中心为公司营运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各分部、维修中心经理为所属分部、维修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对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负责。各分部、维修中心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助理为副组长,站长、副站长、安全员、调度、分队长、检验员、技术员、班组长以及安全监督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目标

公司年度考核交通安全五项指标的目标如下:行车一般性事故频率低于 2 次 / 百万车公里,事故责任死亡频率为 0 ,事故伤人频率低于 1 人 / 百万车公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 3.2 万元 / 百万车公里。轻微性事故频率低于 4 次 / 百万车公里(不含 200 元以下事故)。

三、工作职责

1 、安委会工作职责

( 1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行“安全违规一票否决”的安全管理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法令,并对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 )制定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审定公司安全管理计划和关于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重大活动方案、安全经费预算等一切与安全有关部门的重大问题;

( 3 )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认真地查处安全违章肇事责任人;

( 4 )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听取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重点方案和整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

( 5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行全员安全管理,实现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治理。

2 、安委会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 1 )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签发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审批安全工作经费;

( 2 )领导安委会工作,及时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 3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对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4 )加强安全队伍的建设,保持安全管理队伍的稳定,引导、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 5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检查监督、同时总结评比),实行“安全违规一票否决”制;

( 6 )负责公司对外的安全责任。

3 、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 1 )组织、贯彻安全法规、法令,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 2 )主持安委会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安委会和总经理汇报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委会会议议题,签发安全日常管理文件;

( 3 )领导、组织和开展安全竞赛、安全整改、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活动,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监督;

( 4 )加强安全队伍的培训教育,支持、检查、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 5 )对违章肇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一般以上事故及重大事故苗头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 6 )抓好安全典型,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新技术、新经验。

4 、安全运营部安全工作职责

(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安全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 2 )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对本企业内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稽查监管,负责公司安全工作计划的落实;

( 3 )组织安全竞赛、安全整改、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活动,发现、树立安全行车的好典型,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的好经验;

( 4 )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参加分部的安全例会,不定期的检查、参加分部的出车会议,及时传递安全信息,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对已实施的整改方案跟踪检查监督,将结果及时上报分管领导;

( 5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技术档案,收集、分析、整理安全管理的各种信息,为领导当好参谋;

( 6 )设立专门的保险台帐,及时准确地做好保险的续保、展期工作,严防漏保、脱保;

( 7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完成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理赔工作;

( 8 )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关爱一线员工,掌握其心理动态,了解其生活状况,为其排忧解难,正确引导他们搞好安全生产。

5 、分部安全工作职责

(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运营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督检查,在安全管理方面对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2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教育、稽查、处罚等方

式加大反违章力度,组织、实施、完成公司下达给分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目标;

( 3 )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及时上报各种安全报表,做到每一项工作的落实都有据可查;

( 4 )搞好安全秩序管理,随时掌握道路、站场的安全情况,确保站场、道路的安全生产井然有序;

( 5 )及时召开各种安全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针对安全现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做到警钟长鸣;

( 6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肇事,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执行公司对违章、肇事人员的处理;

( 7 )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做好领导的参谋;

( 8 )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为员工排忧解难,做员工的贴心人;经常进行安全、职业道德、遵章守纪的教育,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6 、维修 中心 安全工作职责

维修中心在安全管理上在履行分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第( 1 )、( 2 )、( 3 )、( 4 )、( 5 )、( 6 )、( 7 )、( 8 )条以外,还应严守操作规程,杜绝维修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7 、站、队、班、组长安全工作职责

(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对部门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 2 )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给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管理目标;

( 3 )做好运行车辆及维修等设备日查日检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做好原始记录;

( 4 )做员工的表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的员工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 5 )加强对新员工安全教育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坚决执行公司对违法违规肇事责任人员的正确处理决定;

( 6 )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为员工排忧解难,做员工的贴心人;

( 7 )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做好领导的参谋;

( 8 )发生事故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同时做好现场临时处置工作。

四、行车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1 、景区道路行车实行分段速度管制,限速行车、杜绝盲目快车、弯道及会车要减速。对不同的路段,针对不同的情况,通过 gprs 车载终端对驾驶员及时给予安全语音警示(详见附表:《核心景区道路分段速度管制及相应警示语音明细表》)。在通过交通管制的站场或道路时,车辆的停放、速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违者:扣安全奖 100 元。

2 、严守操作规程,运行中的车辆禁止相互追赶、违章超车或者空档滑行。前方车辆停车并用信号灯或者手势示意让行以外情况下强行超车,都属于违章超车。

违者:扣安全奖 100 元。

3 、处于工作状态的驾驶员,严禁停车或在路途停驶过程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塌方、事故、车辆抛锚等特殊情况外);行车时,驾驶员应关好车门,严禁吸烟、饮食、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与他人闲谈、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发生。

违者:第一次扣除安全奖 50 元,第二次扣当月安全奖,月内三次、季内五次、年内七次予以解聘。

4 、主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的启动钥匙交给他(她)人,离开车辆时,启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需要停驶的车辆,应选好停车位、拉好手刹、挂好排挡,收班后或休息的车辆同时应锁紧车门、车窗,关闭电源开关。

违者:扣除安全奖 50 元。

5 、服从安全管理,配合安全检查,服从安全人员的现场指挥。

违者: 扣除安全奖 100 元。

6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的(指车辆驶出路外、侧翻、碰山等重、特大险情)。

违者:除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同时扣除当月安全奖,情节严重的,按人事管理特别条款处理。

7 、发车前,驾驶员要提请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提请乘车人员不要站在驾驶区,提请 60 岁以上老人 12 岁以下儿童及孕妇不要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副驾驶座位上不能同时乘坐 2 人(含 2 人)以上的乘客,提醒乘员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违者:扣除安全奖 50 元。

8 、严禁人货混装,游客乘用车辆禁止装运货物;居民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大宗货物或 50 公斤以上的单件货物。

违者:扣除责任驾驶员、站场值班站长(或副站长)、责任调度月奖各 50 元。

9 、严禁“三禁品”上车:

( 1 )三禁品”在站场上车的,由值班站长(副站长)、当班调度、驾驶员、站场值班安全员共同负责;

( 2 )“三禁品”在路途上车的,由当班驾驶员负责 ; 有随车乘务员的,由当班驾驶员和随车乘务员共同负责。

违者:扣除责任人月奖 100 元。

10 、驾驶员应按时作息,保持旺盛的精力, 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仔细观察驾驶员的精神状况。若因睡眠不足或其它原因影响行车安全的,驾驶员应及时向分队长或分部值班负责人报告,分部当班负责人应令其下车休息,有正当理由的,按休假处理;无正当理由的,作旷工处理。若隐瞒不报强行驾车的,一经查实现场下车,扣当月安全奖,违章肇事的,除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待岗学习 1 个月。

11 、 交通法规规定的其他禁令。

违法行为 处罚 说明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处以警告或扣安全奖 100 元

《交通法》 36 条 2 种行为、第 90 条规定

不服从安全人员指挥、管理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交通法》 38 条第 90 条规定

违章扣 12 分

待岗 , 按交警规定处理

岗前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吸食有刺激性 食品 如槟榔或药物的

第一次扣安全奖 100 元,第二次扣当月安全奖,月内三次、季内五次、年内七次予以解聘;发生事故的解聘

超过公司规定车速 20% 的

取消当月安全奖

以 gprs 监控或雷达测速仪数据为准

驾驶安全隐患车辆上路的

扣安全奖 200 元

在站场上违规穿插的

扣安全奖 100 元,造成事故的由违规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交叉路口不按规定会车让行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同向正常行驶时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

扣安全奖 50 元

安全车距不低由于 20 米

途经各站时,不减速、避让游客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游客占据道路时应停车避让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恶劣天气灯光使用及其他情况

不按规定倒车的

扣安全奖 50 元

发生事故先扣 100 元奖,再按事故处理

车门未关闭好,行车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遇交通堵塞,不依次等候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驾驶室前悬挂杂务,影响视线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驾车时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

扣安全奖 100 元

主要体现在扔垃圾

有证不带的

扣安全奖 50 元

便于检查证件丢失后驾驶车辆的

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

扣安全奖 50 元

警卫车队

13 、对在核心景区门票站以外因违章行为受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驾驶员,应及时主动积极的接受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回公司后,立即主动向所属分部负责人和安全运营部如实报告,公司不再就此违章行为重复处罚,但要记入个人考核。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公司按违章类型参照本办法和人事管理的有关诚信条款严肃处理。

14 、为了防范驾驶员对车型适应过程中的交通事故,驾驶员异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1 )分部之间的驾驶员调动,必须报安全运营部审批同意;

( 2 )分部内部异动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同类车型的异动由分部安排,但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安全运营部备案;不同车型的异动要报经安全运营部签字同意后才能执行。

14 、驾驶证吊扣期间不得上车。工作原因驾驶证吊扣的公司调整岗位并核发相关岗位工资;非工作原因吊扣驾驶证 1 - 2 个月的,公司不发工资,驾驶证吊扣 3 个月(含)以上的或注销的给予解聘。

五、站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1 、分部指定人员负责站场秩序,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站场责任人应履行所属站场秩序管理职责,驾驶员应服从现场管理,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车辆。

违者:扣除月奖 50 元。

2 、车辆进出站场不得盲目快车,在站场内限速 15 公里。

违者:扣除月奖 100 元。

3 、车辆在站场上非紧急情况严禁鸣号。每次鸣号不得超过半秒,连续鸣号不得超过 3 秒钟。

违者:扣除月奖 50 元。

4 、 分部 责任安全员随时检查督促,每天对运行车辆进行 1 次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日志》记录;每月对运行车辆进行 2 次以上的车辆例行维护检查,同时做好《车辆例行维护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故障督促主车驾驶员及时修理,并进行跟踪,受检车驾驶员在记录上签字有效,否则,视为无效记录。

安全运营部不定期抽查,对每个分部一月内抽查四次以上,要求《安全检查日志》、《车辆例行维护检查》等原始记录完整有效。

第5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设备材料管理人员

1.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6.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9.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第6篇 火工品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火工品的发放、保管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好火工品的交接工作,严禁丢失和损坏,做到账物一致。

3、做好现场交接班工作,严禁空班、脱岗。

4、坚持雷管编号制度,对发放及返回入库的火工品要仔细盘点,并做好记录,严禁佩带矿灯发放火工品。

5、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岗时按规定着装。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第7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23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水电厂安全生产运行管理简况

我国大中型水电厂生产运行管理方式经历了50多年漫长的发展过程.总的说来是:从最早的日本40年代的运行管理模式,到一边倒照搬原苏联50年代的运行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我国自己的运行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引进了欧美发达国家先进的运行管理模式,使我国水电厂安全生产运行方式管理逐步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一、40——50年代初采用日本当时的水电厂运行管理模式

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东北地区在日本占领下首先修建了牡丹江上的镜泊湖电厂(32mw,1942年发电)及第二松花江上的丰满水电厂(设计装机8台,共560mw,1943年#1机发电,到1945年日本投降时已运行4台,到1949年解放时只剩下两台),后者号称亚洲第一.当时由日本人管理,雇用了一部分中国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完全按照日本40年代的模式进行生产管理,1945年日本投降后,日本的主要技术人员一直留用到1953年.因此可以说,我国水电厂一开始是采用日本管理模式的其主要特点是:(以丰满水电厂为例)电厂运行工作由电气事务所管理,下设三个值及一个调度,电气值班人员与机械值班人员分开,值班人员只管理运行,不管维护和检修,后者由当时从事施工安装的各个工场负责;检修方式是事故检修;机组开停机等在中央控制室操作,旁有人值守;没有操作票等制度,但上下级关系统严格,下级对上级绝对服从.

二、50——60年代初采用原苏联当时的水电厂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以后,从1953年起在原苏联的帮助下完建了丰满水电厂,到1960年8台机组全部发电,这期间原苏联为东北的丰满、云峰、宁夏自治区的表铜峡、浙江的富春江、广西自治区的西津和湖北省丹江口等水电厂提供了机组设备和安装服务.当时在一边倒学习苏联的口号下,电力系统引进了苏联的管理模式,照搬了苏联各种生产运行管理法规、规程和规范,水电厂也不例外.1960年苏联专家全部撤走后,还沿用了很多年.当时在各水电厂实行的苏联生产管理模式主要特点是:采用当时苏联火电厂的生产管理方式,即运行、维护和检修一条龙的方式,电气分场管理电气运行、维护检修,机械分场管机械运行、维护和检修、水工分场管水务、观测和维修;运行值班操作开始实行操作票、操作票及巡回检查制度;检修方面采用预防性检修,即计划检修方式,到期必修,修必修好,主设备已有了检修规程;另外特别强调安全第一.

三、我国自已的水电厂运行管理模式

进入60年代,我国第一座自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安装的浙江省新安江水电厂投产发电(1961年、665mw),同期投产的有广东省的新丰江(1960年、292.5mw)、甘肃省的盐锅峡(1961年、396mw)、湖南省的柘溪(1962年、447.5mw)吉林省的云峰(1965年、400mw)湖北省的丹江口(1968年、900mw)和甘肃省的刘家峡(1969年、1225mw)等一大批水电厂.为了搞好生产运行,这些厂派出大批人员到丰满水电厂实习,同时从丰满水电厂输出大批成建制的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到这些新厂去搞生产运行,从而把丰满水电厂这一套生产运行管理方式和生产检修技术推广到全国.70年代湖南省凤滩(1978年、400mw)等80年代初期葛洲坝(1981年、2715mw)等大型水电厂陆续投运,都有丰满水电厂输出的干部和技术人员到哪里搞生产运行管理.因此我们把丰满水电厂称为中国水电之母.

丰满水电厂这一套运行管理办法和生产维修技术主要是吸取了当时日本模式和苏联模式的长处,结合自已创造出来的经验,并推行到全国.

70年代,电力工业部在丰满和其他水电厂生产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吸取了苏联模式的长处,编制、颁发了全国性的水电厂项生产运行管理规程和规范,逐步形成了我国自己的运行管理模式.这以后又不断地进行完善,一直到现在.

我国自已这套水电厂生间运行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根据水电厂生产运行特点,实行运行与检修分开的办法,一般都设运行分厂和机电分厂,运行分厂只管运行,机电分厂管维护和检修.水工方面的工作由水工分厂负责,水工调度一般归水工分厂管.

在运行管理方面主要是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即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四项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分析制度、技术培训制度、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在维护检修管理方面,主要是实行计划检修制度,在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到期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健全了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和检修定额,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监督、设备试验、缺陷管理、质量验收、技术档案以及安全管理制度.水工方面也有相应的一套管理规程和制度,每年进行设备评级,定期进行大坝安全检查.后期又相继一展了设备可*性管理、企业整顿、达标和创一流等指标考核活动,对加强水电厂生产运行管理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与世界先进国家的水电厂管理模式接轨

改革开放以来,从80年代后期开始,特别是进入90年代,我国装机容量在1000mw以上的特大型水电厂相继大批投产发电,其中很多是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设备,例如,广州抽水蓄能电厂的4台300mw可逆式机组全部是法国设备,一开始就聘用了法国厂长,试行了法国的管理模式,全厂定员只有80多人,主要负责运行与维护,不设大修人员(法国设备在正常维护下,保证十年一次大修),维护工作实行定时巡回检查维护制及厂外随叫随到制,有一套严格的防误操作系统,确保在人少情况下的安全操作和维护.岗位责任制很严格,要求人员素质很高,技术人员要一专多能,要求是多面手.(湖南省五强溪水电厂5台240mw混流式机组是引进德国技术,中德合作生产设备,马迹塘水电站采用奥地利的贯流式机组等)电力工业部肯定了广州抽水蓄能电厂的经验,要求我国各水电厂向他们学习,逐步推行无人值守(少人值守)的生产管理模式,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第9篇 后勤生活卫生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炊事员和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2. 认真做好各班组收、发饭卡工作,及时统计每月伙食费。

3. 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业病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4. 做好防暑降温,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5. 负责后勤、工人饭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6. 每月月底举办安全卫生讲座,传授人工呼吸和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各项目设置急救防治设备,并指导使用。

7. 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

8. 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与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第10篇 计划财务处综合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审核所有安全生产费用原始单据的真实与完整性。

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费的提取和使用的正确性。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11篇 浅谈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产生力,是我们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而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就是开展技术工作、技术管理及技术革新的生力军。一个工程技术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革新,才能适应煤矿企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真正起到科学技术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随着张集煤矿的发展壮大,在经营、管理、生产等多方面不断创下新的记录,这些成果与矿的“产量大矿、人才大矿”的长远战略目标是分不开的。 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漏洞而造成的,因此,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

一、煤矿安全生产与技术的关系

煤矿安全生产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祸。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是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与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问题始终伴随着矿井的开采,因此对这些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如果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工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斯来压以及过断层和钻空顶等这些短期隐患,应明确责任,制定临时措施,加强管理,使其尽快消除,所以说,煤矿短期性隐患又是技术管理的重点,不仅要有定期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依靠科技进步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

要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工艺,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广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改善井下的工作环境,大家都知道,煤矿安全状况不好,除受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制约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员工的综合素质不高而造成的。因此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但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不要盲目行事,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因为,对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的问题,应注意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同时技术管理及革新应用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煤矿生产中某个环节或某些人员操作失误或疏忽造成的,而技术管理上出现漏洞或者技术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引进、改进及革新生产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三、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技术管理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煤矿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甚至酿成重大事故。

技术管理关系到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完善等工作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是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应有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面的问题值得重视。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等等。有的施工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要求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所谓针对性的内容,你有你的针对性标准,我有我的针对性标准,众说纷纭,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按《作业规程》作业也可能发生事故;若安全系数过大,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易使工人产生错觉,甚至认为不按要求做也不会发生事故。久而久之,造成工作上习惯性违章,同样会发生事故。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一部分人的不负责外,在编制《作业规程》时,技术管理的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使《作业规程》更合理、更科学,就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工作。

技术管理是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作为井工开采的煤矿,客观上存在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及其它机电运输等方面不安全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环节配合不当就会酿成故障或事故,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何种条件的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排查事故隐患,全面认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其严重程度,明确安全上的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安排治理隐患工程,才能为预防事故奠定基础。隐患与事故密切相关,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列为重大隐患,要重点治理。其它隐患列为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动态的,暂时影响较小,但是,如果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开采有瓦斯、煤尘、水患、自然发火和顶板问题的自然隐患矿井,这些隐患将伴随矿井开采的始终。对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和工程来加以治理,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瓦斯浓度的异常和超限,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三软煤层中的顶、底板控制、过断层和老空等隐患处理。对这类隐患应明确责任,加强治理措施,使其尽快消除或安全通过。短期性隐患应作为现场排查治理的重点。在排查事故隐患时,要依靠技术手段对地质条件、生产环节、开采状况等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不仅要有定性分析,还要尽可能做到定量分析,根据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探讨隐患与事故的关联度。这样,才能得出准确、科学的依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依靠科技进步来加强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动力, 煤矿安全状况不佳,除了受制于地质和开采的特殊条件以外,还与装备和工艺落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和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等有很大关系。要实现煤矿安全的根本好转,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改进采煤方法,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职工的综合素质,尽量降低劳动强度,努力改善井下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使煤矿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推广新技术应因地制宜,做好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论证工作,另外还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保证。对改善安全条件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应予以充分重视,不能因为没有直接经济效益而被忽略。相当一部分新技术存在着二次开发问题,应注意在新条件下推广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适应性和可靠性,避免形成新的隐患,使其在安全生产中发挥良好作用。技术上创新与改进所面临的安全问题较多。由于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许多先进的新工艺将逐步改进和代替现有的工艺,如通风瓦斯管理办法创新:瓦斯异常区域采用老塘pvc射流管稀释瓦斯的办法来减少瓦斯超限的次数和降低瓦斯超限浓度;采煤工艺改进:中深孔爆破落煤工艺彻底解决了作业人员进入老塘作业的不安全行为;采煤工艺的引进及革新:柔性掩护支架采煤工艺的实验成功及以后的推广,将解决在三软煤层中顶板管理的困难;支护方式的改革:采用钢格栅支架支护过断层及破碎带。这些新工艺需要技术员去学习并尽快熟练掌握其工艺流程、技术要求。

将上述诸多问题归纳起来有两条:一是原有的部分做法和经验不能使用了,必须重新探索方法和总结新经验;二是有些要突破原有的规定,即所谓“突破禁区”,在技术上有很大风险。在技术工作中敢于创新,但对创新工作采取简单从事不顾及安全后果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正确的做法是慎重对待创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循序渐进地进行试验。鉴于煤矿基础理论知识较薄弱、试验和测试手段欠缺、信息资料不足的状况,提倡煤矿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搞好产、学、研结合,开展技术攻关,使科研成果尽快在现场推广使用,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四、建立健全和完善技术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的大量事实已经说明,加强对生产技术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责任制的技术管理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一套有效的技术管理机制,没有一个完善的技术管理机构,技术管理就必然带有随意性、盲目性,也必然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技术管理同样应坚持以人为本。为了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组织上充实技术管理人员,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部分煤矿经济效益较差,外部经济市场的诱惑等影响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一些工程技术人员离开煤矿向其它行业流动。其次,技术工作责任较大,而得到的待遇偏低,也影响了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致使有些工程技术人员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不能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技术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尚不完善,甚至存在干好干差一个样情形,因而使广大职工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缺乏技术创新的热情。这些问题若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就能使广大煤矿职工热爱矿山,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则肯定会对安全生产作出较大贡献。

总之,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要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稳定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必须大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及革新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第12篇 供电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的日常工作,全面掌握全矿供配电设备运行状况;

第二条 负责井上、下供电系统的增容、改造方案的设计管理,并对工区的供电增容进行审批。严格执行负荷增容申请制度,合理调整用电负荷。

第三条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业务管理,根据全矿生产计划,提供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方案;

第四条 负责全矿每月电量统计、考核。对月、季、年度的用电量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结论,并计算下一年的预计用电量。

第五条 填绘井上、下供电系统、井下电气设备布置,按周期进行更新。

第六条 负责井上、下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根据计算的整定值进行调整,严禁各单位私自调整。

第七条 负责与上级供电单位进行日常业务联系,确保线路供电正常。

第八条 负责停送电管理,停送电申请单、工作票审批签发,确定正确的停电范围。

第九条 全面掌握全矿负荷使用情况及变电站供电设备的经济运行参数,并及时汇报。

第十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十一条 负责供电管理组各项工作的落实。

《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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