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三、一般规定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安全绩效。
四、自评组织
(一)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公司级和车间级。
(二)各车间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成 员: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三)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五、自评办法
1.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2.各单位按公司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3.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4.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 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公司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安全部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5)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2篇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企业(含火电、水电、风电等)、输电企业、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输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上述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均简称《标准》。
第四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对照《标准》评分的方式,评审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其中,实得分为评分项目实际得分值的总和;应得分为评分项目标准分值的总和。
第五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以下简称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依据评审得分确定。其中,标准化一级得分大于90分,标准化二级得分大于80分,标准化三级得分大于70分。
取得标准化三级以上即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第六条 电力企业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经评审、审核和公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授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称号。
第七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主要程序如下:
(一)电力企业对照《标准》条款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二)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评审申请。同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再次提出申请时间间隔应不少于半年;
(三)电监会派出机构对电力企业的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报电监会;
(四)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人员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合格的评审机构开展评审;
(五)评审机构按照《标准》内容和要求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六)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报告组织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
(七)电力监管机构对经公告无异议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申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电机组(或风电场)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运行水电站大坝按规定注册;
(四)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核准,并在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五)无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九条 取得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的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应保持绩效,持续改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十条 电监会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有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组织评审机构现场评审人员和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专责人员的培训;
(三)组织对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四)统一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并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指导、协调达标评级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事宜;
(六)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审查电力企业提交的评审申请材料;
(二)组织对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
(三)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组织辖区内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培训;
(五)对电力企业、评审机构在达标评级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其中,对标准化一级、二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称号,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授予比原级别低一级的称号并换发证书和牌匾;对标准化三级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由原发证电监会派出机构直接撤消称号:
(一)发生负有责任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严重事件。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
(一)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设备事故;
(二)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电力监管规章制度的重大事件。
第十四条 电力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电力监管机构撤消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予以通报,且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申请:
(一)通过贿赂、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取得达标评级的;
(二)伪造、涂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三)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证书的。
第十五条 电力企业不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未达标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安全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评审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负责。对于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其退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一)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评审报告;
(二)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发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降级或被撤消称号后经整改符合条件的,以及申请高于已取得级别的,可按本办法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评审。
第十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应在指定媒体或网站上公告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和达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名单。
第十九条 电监会派出机构可将辖区内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向所在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条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向电力监管机构投诉或者举报。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办法中“大于”、“以上”包括本数。
(二)评审期为申请日前一年时间。
(三)发电企业、输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是指直接从事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运行管理的企业。
(四)施工工期,是指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施工工期。
(五)评审机构,是指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的第三方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港口企业安全管理考核标准
考评说明
一、受考核单位是指集团公司直属各生产性单位,股份制单位参照执行。
二、本考核标准供集团公司年中、年终安全检查使用。
三、各单位在受检查前,进行自评、填报。
四、本考核标准部分条款不适用受检查单位情况时,该部分不作考核,不扣分。
五、各项目考核累记扣分不得超出该项目的标准分。
六、各项目是否考核请在备注栏内说明,考核项目第20项由考核组负责填写。
七、本标准考核项目14、15、16、17、18也适用于受考核单位相关方,扣分记在受考核单位。
八、受检单位实际得分计算方法:考核得分=(实际考核项目总分—扣分)÷实际考核项目总分×100。
九、安全管理级别:达标:90分以上,基本达标:80-89分,未达标:65-79分,差:65分以下。
十、考核组成员应熟习负责考核部分项目各栏目内容,认真、如实、公正地填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安全生产目标方案
1.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将安全生产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
1.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实施部门、协助部门、实施时间、完成时间;
1.3与各单位/部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书);
1.4每半年对年度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记录应说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未按计划实施/完成的工作,重点说明未按计划实施/完成工作的原因及该项工作计划更改情况。
3分
查文件和记录:
⑴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或未将目标细化分解至各单位/部门的,全扣;
⑵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全扣;
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不符合1.2要求的,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⑷未签订责任书,每缺一个单位/部门扣0.5分,扣完为止;
⑸未进行半年考核的,全扣;考核记录不符合1.4要求的,每项不符合0.5分。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建立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络,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2.2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为主任委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2.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4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达到规定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汇总表;
2.5配有安全生产信息员,每季度能提供2条安全工作信息。
5分
查文件和记录:
⑴无三级安全网络结构图,全扣;未及时更新相关资料,扣1分;
⑵未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全扣;不符合2.2要求,扣2分;
⑶查机构设置或聘任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不符合2.3要求,扣2分;
⑷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聘任文件,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2分;
⑸无安全生产信息员的,扣1分;未按规定向集团劳动安全部提供安全工作信息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2安全检查制度;3.3安全教育制度;3.4安全奖惩考核制度;3.5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7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管理制度;3.8安全会议制度;3.9事故管理制度;3.10事故应急救援管理;3.11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3.12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13各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14各类港口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程;3.15各货类作业工艺规程;3.16其他应建立的制度等。
7分
查制度文件:
⑴应该制定而未制定的,每缺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⑵有制度但不健全/完善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⑶有制度但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安全会议、安全活动
4.1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部署;
4.2每半年召开安委会会议不少于一次,总结、分析和部署本单位安全工作;
4.3及时传达、布置集团司务会、安委会、安全科长例会等会议要求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明确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4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4.5各单位/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方案,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4.6各班组应每月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有活动内容和记录,管理人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4.7作业前应召开工/船前会,交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等;
4.8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参加安全活动的次数不少于规定的要求。
4分
查记录,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安委会委员缺席达30%,本次会议无效;安全活动指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日等活动,第一责任人不少于三次,重要责任人不少于四次,直接责任人不少于八次。
5、安全月、季报书
5.1安全部门必须及时按要求规范填写安全月报书,及时报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签名;
5.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每季度按要求规范填写安全季报书,及时向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签名。
2分
查月/季报告书,每缺一份或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6.1 年初应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计划所需的资源、责任部门/人、协助部门、完成期限、验收部门及时间等;
6.2单位的主要领导应负责提供实施安措计划所需的资金及人员等资源保障;
6.3每半年对安措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按计划实施;
6.4对已完成的安措计划应进行验收。
3分
查资料, 每缺一项或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7.1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转/复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培训率达到100%,培训内容、学时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7.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
7.3集团内部培训考核发证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达到100%,并按要求参加复审培训考核;
7.4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5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
7.6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或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任职,并按规定参加再培训;
7.7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级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为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率不低于90%;
7.8新工艺、新技术、新工属具、新设备投产前,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分
查资料、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 分,扣完为止:
查教育档案
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第一、直接责任人安全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主任证件、危险货物管理、申报员与操作人员证件等资格证与实际从业人数核实
查年度教育计划及进度情况,查证件年审情况
查“四新”培训记录。
8、“三同时”与“五同时”
8.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三同时”,建立“三同时”工程项目档案;
8.2生产/调度等部门在计划、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安全工作,下达的作业计划、库场/单船等作业命令书应列明执行的工艺规程、作业安全要求、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8.3评先方案要有安全标准;
8.4工作检查要有安全项目及内容或标准;
8.5工作总结要有安全分析。
4分
查资料和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9、职业卫生
9.1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档案;
9.2员工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按规定妥善处理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职业性重点监护对象及禁忌症者等;
9.3定期监测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等,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4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设置相应的设施。
3分
查资料、查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 分, 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0、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的管理
10.1安全重点部位、重点作业按照集团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4分
查资料台帐及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0.2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单位依法取得危险货物作业资质,按期进行安全评价和年审;
10.3建立健全危险货物管理制度,执行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制度,实行危险货物网上动态报告制度;
10.4对进港提运危险货物的运输车辆和司机、押运人员的资质证照进行查验、登记,并核准装载;
10.5危货物库场安全设施及配备的应急器材、个人防护用品等按要求进行维护与保养,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
10.6根据危险货物种类及其理化性质,制定并落实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措施,作业前向参与作业人员说明;
10.7参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符合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有关要求;
10.8参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人员操作规范,能够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相关应急器材;
10.9库场管理人员按规定对储存的危险货物进行巡查,掌握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4分
查资料,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查资质证件,查年度审核情况
查文件
查申报单
查问负责报告的人员
查评估报告
查登记台帐
查记录
11、相关方的管理
11.1禁止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及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工程项目等出租或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11.2承包方或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应符合《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设置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3承包方或承租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工艺规程;
11.4承包方或承租方的从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对其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1.5承包方或承租方应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按标准为其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筑施工单位还应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1.6发包方与承包方、承租方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承包方、承租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程序;
11.7各方应至少指定1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和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11.8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外来进港作业/施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应遵守的有关港区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3分
每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查合同、承租或承包方资质等资料;
对承包单位、承租方的管理、检查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记录;
查相关培训记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2、事故管理与应急管理
12.1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如实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
12.2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发生了死亡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向集团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12.3及时通报集团范围内或其他相关事故案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2.4建立事故台帐、事故档案,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12.5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12.6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与技能培训,按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价记录应规范填写;
12.7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明确应急指挥系统职责;
12.8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畅通;
12.9配备必需的应急器材设备,有毒有害场所应配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6分
查资料、台帐,各类事故超过集团公司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的,扣3分。发生了死亡事故,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向集团公司安委会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的,扣2分。其余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3、安全检查
13.1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及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隐患,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应规范,并及时归档;
13.2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单位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属重大事故隐患的,除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外,应书面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13.3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并书面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13.4隐患整改应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期限、责任部门/人,整改完成后必须复查,复查人员应签名;
13.5各项事故隐患整改资料应及时归档,单位应每半年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分析,特别是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制定防范对策措施;
13.6职业安全体系运行正常、规范,内/外审不合格项能按要求整改,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13.7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5分
查资料,查台帐,每项不符合扣1分, 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4、电气安全
14.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老化现象,用电设备按要求正确设置漏电保护器;
14.2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周围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配电设备、用电设备严格执行检修制度;
14.3手持电动工具按规程使用和管理,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并有检测登记,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带漏电保护开关的电源拖板;
14.4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14.5电气设备选用和布置符合电气规程标准,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及设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4.6电器带电点裸露及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要设置安全屏护装置和安全警告标志;
14.7电工绝缘工具定期检验合格并有检测登记;
14.8无违反相关电气规范、用电规范的其他事项/行为。
6分
查现场和记录台账,每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机械设备安全
15.1机械设备外露旋转传动机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15.2可能产生碎片、屑末或液体致人受伤的设备应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15.3起重、吊运机械设备应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并标明起重负荷,应有超负荷报警等装置;
15.4流动机械的灯光、喇叭和刹车等装置应齐全、有效;
15.5各种机械设备的附属设施如金属架、操作台、平台、脚手架、梯、防护栏杆、绳、网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5.6机械关键部位(如轮胎、吊钩、制动器、报警器、限位开关和连锁装置、钢丝绳)应保持完好;
15.7不准擅自调整、短接、拆除机械上的超负荷限制器、限位装置,不准擅自改动电气线路;
15.8大型机械防风装置应定期检查、保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5.9操纵车床、钻床、铣床、镗床等旋转切削机床,禁止戴手套;
15.10大型机械安装、拆卸或整机移出路轨作业前要制定施工方案;
15.11无违反相关机械技术要求或标准的其他事项/行为。
6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12特种设备应期检验检测、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3分
查资料每项不符合扣1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6、现场安全
16.1有较大危险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6.2落地电风扇无安全防护罩或安全防护罩起不到防护作用;
16.3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不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或其失效、缺损;
16.4不正确穿戴使用安全帽、救生衣、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16.5砂轮机安装不当、砂轮侧磨、无防护罩、无托架、间隙不够、无安全站位;
16.6电气设备、设施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使用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
16.7生产场所内各种坑、壕、池、排水沟不按规定设置盖板或护栏,升降口、工作平台、走台无防坠落护栏;
16.8乙炔瓶无防回火装置,与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两气瓶离明火距离不足10米、处于曝晒状态,没有防倾倒装置,胶管老化、破损;
16.9竹梯未包脚或包脚磨损严重;
16.10在航船或待航船没按规定留足船员;
16.11不按规定在船舶上下梯口挂设安全络,不及时调整上落船舷梯的高度到安全位置;
16.12移动式配电箱(板)和开关箱用一般电线(花线)代替橡皮绝缘电缆作电源线,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
16.13电焊机的焊钳、电源线、焊接电缆破损或带电点裸露、焊机的接线柱未装防护罩;
16.14超装卸机械、工属具负荷作业;
16.15冒险进入密闭空间等缺氧场所;
16.16装卸作业未做到“两起”、“两落”、“六不吊”、“三不准”、“四标”、“五清”;
16.17建筑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栏,与其他区域未分离;施工作业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
16.18 港口建筑设施达不到相应等级的技术状态要求;
16.19其他“三违”行为。
10分
查现场,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标准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自评
扣分
考核
扣分
备 注
17、交通安全
17.1港区道路的交通设施应齐全,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有效;
17.2港区道路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国家执法人员除外;
17.3占道装卸作业应设立临时交通标志;
17.4人、车按规定通过港区铁路平交道口;
17.5渡车船不超载、不偏载,禁止超载车辆上船;
17.6交通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客运码头、渡口安全通道畅通、安全标志明显,救生设备设施完好;
17.7进港提货车辆装载货物不超限不超载;
17.8无其他违反交通法规及相关标准的事项/行为。
4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扣完为止。
18、消防安全
18.1动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
18.2码头禁烟区域严禁吸烟,防火防爆场所执行严格的防火制度,配备灭火器材;
18.3港区内无“二合一”、“三合一”场所;
18.4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有关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18.5无其他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的事项/行为。
3分
查现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 扣完为止。
19、连带考核
受到政府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书面整改通知书。
10分
每受到处罚一次扣2分,每被下发书面通知整改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考核结果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标准分
3分
5分
7分
4分
2分
3分
5分
4分
3分
4分
4分
3分
6分
5分
6分
9分
10分
4分
3分
10分
100分
扣分
是否考核
自评得分:分,考核得分:分,安全管理级别:
第4篇 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评价说明
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应用检查评价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应得分
实得分
备注
下列方法应用6种,每种3分,共18分
1. 1. 注“δ”的属必考核项
2. 2. 其它任选3种。
3. 3. 少一种扣3分。
4. 4. 渗透到职能部门业务,应用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职工的自我约束中去。
5. 5. 查证要点见“解析”表1-2-1。
18
1
δ安全检查表
2
δ事故树分析
3
δ目标管理
4
事件树分析
5
安全性评价
6
abc分析
7
信息管理
8
预先危险性分析
9
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
10
行为科学与心理学
11
pdca循环
12
人机工程
13
计算机辅助管理
14
电化教育
15
生物节律
1 设置原因
传统安全生产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奠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在保证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传统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科技进步和生产的发展,存在着滞后于生产发展的现象。只有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系统物质流、信息流的综合观点,积极、主动开展事故预防预测,研究探讨事故发生规律,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提高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促进新技术成果的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适应整个现代化管理发展的要求,克服传统安全生产管理之不足。
2 项目内容
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运用于安全管理要做到有内容、有形式、有效果。现代科学管理方法主要有:安全目标管理、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安全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分析、abc分析法、生物节律、安全行为科学与心理学、安全信息管理、pdca循环、计算机辅助管理和电化安全教育等。其中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目标管理必须评价。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不是孤立的个人应用,不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摆花架子、装门面,而是要求企业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体系,形成保障安全生产的整体效应。因此,各种科学管理方法,必须渗透到企业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中去;渗透到职工自我管理、企业自我约束中去。同时要将传统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3 评价方法
评价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应用要贯彻有效性原则,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
有形式。即方法是先进的、科学的、可行的。不限定推荐范围。
有内容。即以现代科学管理思想、理论和方法结合本企业实际,与各职能部门业务、车间日常生产或职工生产操作结合起来。
有效果。科学管理方法渗透到企业职能部门业务管理中去,渗透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中去,渗透到职工自我管理和企业自我约束中去,形成整体效应,推动企业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减少工伤事故,改善安全卫生状况。
各种方法查证要点见表1-2-1《现代科学管理评价查证表》。
序号
评价项目
查 证 测 定 要 点
文本资料
抽查考试
现场(执行)记录
是
否
说明
1
安全检查表
1) 查阅各类常用检查表:项目正确、有检查时间、检查人。
2) 纳入安技部门业务范围。
查车间、班组有关人员定期使用或日常使用情况
1) 车间班组普遍使用安全检查表,对危险点监控有效,使用面不低于50%,重点危险点必用。
2) 抽查一工人以检查表为蓝本对照检查,判断检查效果。
2
事故树分析
1) 逻辑分析和事故符号无原则错误。
2) 能联系本行业多发性事故或重大事故。
3) 职能部门必用方法。
1)安技人员能了解事故图的逻辑关系,并能定性分析。
2)应用点操作者对事故树基本事件有所了解。
1)出现中间事件能给予制止。
2)对结构重要度较大的事件能有效控制。
3)具有一定预测能力。
3
目标管理
目标明确,有目标分解、实施、检查、控制、评价等内容。
1) 全厂职工明确安全生产总目标。
2) 查有关人员如何进行目标控制。
1)各项指标达到目标。
2)目标分解有效。
3)目标分解落实。
4
预先危险性分析
1) 能正确分析系统内危险因素。
2) 准确判断形成事故原因及危险等级。
3) 采取措施正确。
1) 是否成为常用方法。
2) 有效估计和排除开发系统固有危险。
1)避免不必要设计变更。
2)比较经济的保障系统安全性。
5
pdca循环
1) 制定规划、实施整改、检查结果、分析提高等四环节应无原则错误。
2) 数理统计分析应正确。
1)查有关人员如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目标、制定对策。
1) 能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 实施整改有效。
6
安全行为科学与心理学
1) 分析资料能符合行为科学和心理学基本规律。
2) 具有相当数量分析资料。
1)查资料所提供对改变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理解。
1)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有效果。
7
计算机辅助管理
1) 应用计算机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事故树分析,安全性评价等。
2) 应用于危险部位的控制。
1) 查有关人员对计算机应用的看法。
2) 了解危险部位有关的基础资料。
1) 提高安全工作效果
2) 提高危险部位的安全性。
8
故障类型分析
10能查明故障类型和对系统影响。
排除故障措施正确。
1)是否已成为职能部门或车间常用方法。
1) 用于工程安全保障跟踪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 消防故障措施有效。
9
电化教育
电化教育制度、教学计划花名册、教材等。
了解有关人员、查电化教育制度。
能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10
事件树分析
1) 应用本厂事故实例,归纳逻辑正确。
2) 成为安技部门人员应会业务知识。
1) 安技人员、应用点生产管理人员能从多种可能结果中找出关键事件,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2) 工人了解如何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1) 应用点措施有效。
2) 提高事故预测、不安全因素动态发展、危险辨识能力。
11
a、b、c、分析法
1) 能抓住关键照顾一般进行分析,达到控制总体的目的。
2) 危险性分析正确。
1)a类对象的管理者、操作者能理解abc分析法并了解如何控制。
1)控制点采取措施切实有效。
12
生物节律
1) 查企业有关生物节律应用的规定。
2) 生物节律图无原则错误。
1)查有关人员对生物节律临界期下限等如何加强人为管理。
1) 能按生物节律应用规定执行, 如劝告、警告或禁止工作。
2) 行为约束有效。
13
安全人机工程
1) 能正确地进行人体测量,生理特点分析,动作分析,动作测定,机械、工具和环境改善应符合实际。
2) 成为职能部门业务范围。
1)查有关人员验证所测定数据的可靠性。
1)查应用安全人机工程改进机械、工具、场地、环境等具体实例。
14
信息管理
1) 查企业信息管理应用规定。
2) 计算机信息管理或人工信息管理必须能体现企业信息反馈程序。
1)有关管理人员能应用信息为安全生产采取相应对策。
1) 应用信息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决策能力。
2) 有效预防事故。
现代科学管理评价查证表
4 计分方法
本项目应得分为18分,目标值6种,每种3分。某种方法应用脱离工厂实际搞形式,没有明显的效果,该项不得分。
第5篇 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细则
一、四确立:
1、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单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确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确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二、四组建
1、组建消防管理责任体系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组建防火巡查、检查队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4、组建多家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机制
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写字楼(办公楼),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
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物业单位统一管理。没有委托物业单位的,可以允许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组成管理机构对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项实行统一管理,也可以在明确各自应负的管理责任的前提下委托统一管理。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认真贯彻,《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公司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
(4)研究和布置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7)定期组织项目部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8)针对不同重点部位制定消防预案。 7、项目部员工职责
(1)熟悉本项目部的重点防火区域及火灾易发区域,定期巡视并熟知消防预案。
(2)严禁在车库、库房、机房及有易燃物的场所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员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室内供电整齐规范,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允许私搭乱接电线,做到人走灯关,从插座拔掉所有用电设备。
(4)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员。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下设疏散、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中控员职责
(1)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5)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6)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请示甲方领导是否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7)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0、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办公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11、项目部内严禁动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电气焊)时,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填写动火证,批准后方可作业。 12、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3、 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严禁超负荷用电。 (3)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5、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2)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6、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2)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7、禁止在项目部焚烧杂草、垃圾。 18、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 19、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的具体执行 (1)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①防止触电; ②防止引起火灾;
③可燃、易燃品、火源。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①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 ②管理和控制好各种火源; ③加强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管理;
④易燃易爆场所应有足够的、适用的消防设施,并要经常检查,做到会用、有效。 懂灭火方法 ①冷却灭火方法; ②隔离灭火方法; ③窒息灭火方法; ④抑制灭火方法。 懂逃生方法
①救逃生时要熟悉周围环境,要迅速撤离火场; ②紧急疏散时要保证通道不堵塞,确保逃生路线畅通; ③紧急疏散时要听从指挥,保证有秩序的尽快撤离;④当发生意外时,要大声呼喊他人,不要拖延时间,以便及时得救,也不要贪婪财物;
⑤要学会自我保护,尽量保持低姿势匍匐前进,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⑥保持镇定,就地取材,用窗帘、床单自制绳索,安全逃生; ⑦逃生时要直奔通道,不要进入电梯,防止被关在电梯内; ⑧当烟火封住逃生的道路时,要关闭门窗,用湿毛巾塞住门窗缝隙,防止烟雾侵入房间;
⑨当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要惊慌乱跑,就地打滚,将火苗压住;
⑩当没有办法逃生时,要及时向外呼喊求救,以便迅速的逃离困境。 (2)四会 会报警
①大声呼喊报警,使用手动报警设备报警; ②如使用专用电话、手动报警按钮;
③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警。 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使用座机、手机拨打'119' 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火灾发生的单位或个人详细地址(街道、门牌号、楼层等) 起火物质(燃烧物)是什么。
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凶猛,燃烧了几间屋或几层楼等)
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 会使用消防器材
各种手提式灭火器的操作方法简称为:一拔 拔掉保险销,二握 握住喷管喷头,三压 压下握把,四准 对准火焰根部即可。 会扑救初期火灾
在扑救初期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①按疏散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②酌情通报情况,防止混乱; ③分组实施引导 消防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即: 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提高社 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检查、巡查队伍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 做到'十查十禁'
一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 二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 三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 四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可燃 五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 六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 七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八查场所人员 禁超员脱岗 九查物品存放 禁违规存储
十查人员住宿 禁三合一体 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单位应建立两支队伍(灭火第一战斗力量队伍、灭火第二战斗力量队伍)
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 掌握'三'原则:
距起火点近的员工负责利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灭火 距电话或火灾报警点近的员工负责报警 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消防队报警、保障火场通讯联络
灭火行动组-利用本单位消防器材设备灭火 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 安全维护组-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现场警戒组-维持火场秩序 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四熟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 熟悉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熟悉遇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 熟悉火场逃生基本知识 第一诀: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 第二诀:保持镇静 迅速疏散 第三诀: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 第四诀: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第五诀: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 第六诀: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 第七诀:火已及身 切勿惊恐 第八诀: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 第九诀:发出信号 请求救援 第十诀:缓降逃生 滑绳自救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要做到'六掌握'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单位、岗位火灾急险性和防火措施 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掌握报警、灭火及疏散逃生技能
掌握安全疏散线路及引导疏散的程序方法 掌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 在岗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6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
1、按国家劳人部《电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均属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径大于等于0.15米,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立方。
(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2、按照原能源部文件要求,对火力发电厂排污扩容器、疏水扩容器、热交换器等也要按照压力容器对待,进行安全监督和安排定期检验。
3、凡是我厂压力容器使用、检修、改造、安装、检验都必须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国务院颁发的《压力容器监察条例》以及主管部局颁发的有关文件进行。
4、为保证压力容器设备完好,安全可靠运行,要定期安排检验和定期检修,包括安全附件。
5、定期检验计划由金属监督人员提出,定期检修计划由各单位负责提出,生产部审查确定。
6、压力容器设备若要进行技术改造或返修由设备主管单位提出报告,经生产部专管人员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开工,压力容器返修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制造或返修资格的单位进行。
7、从事压力容器运行人员及检修焊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由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合格的焊工担任,否则严禁操作和焊接。
8、压力容器损坏严重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应申报生产部备案,经主管厂长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不得再作其它承压设备使用。
9、各部门需要外购压力容器设备时必须经生产部审核和同意,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强度计算书,设备总图等)必须齐全。
10、各部门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制作压力容器,确实需要时应经生产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并报市劳动局同意后方可制作。
11、对易燃易爆的承压设备和盛装有毒及窒息性介质的容器应制定防火、防爆、防毒细则,在检修和检验中除执行工作票制度外,还要做好防止中毒的安全措施,保证容器的易燃易爆的有毒介质含量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方可开工。
12、厂内浴池用热水水箱最高工作压力应低于0.1mpa,热水箱应敞口,采用蒸汽加热器加热水时,其加热器属于压力容器,不得私自制作。
第7篇 外包工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浙江省电力公司外包项目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监督工作。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所在部门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
4.1.1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对不具备施工安全资质的单位有否决权。
4.1.2 安全资质审查的内容。见资料性附录a。
4.1.2.1 有关部门颁发的“三证”,即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施工合格证。
4.1.2.2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1.2.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及上级主管部门出示的安全证明。
4.1.2.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1.2.5 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置;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的配备。
4.1.2.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4.1.2.7外包单位管理混乱或者上年度发生过重大人身死亡事故的,不得录用。
4.2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先签订安全协议,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职责。见资料性附录b。
4.2.1 发包单位职责
4.2.1.1 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组织安全教育,见资料性附录c。
4.2.1.2 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和资料。
4.2.1.3 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等及引起停电、停运事故,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必要时工作现场设专人监护。
4.2.1.4 落实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宜。
4.2.2 承包单位职责
4.2.2.1 开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4.2.2.2 特殊工程项目,应制订单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组织实施。
4.2.2.3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应事先得到值班负责人的同意。
4.2.2.4 长期承包施工的单位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的考试,成绩记入技术档案。
4.2.2.5 开工前对有关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
4.2.2.6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
4.2.2.7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2.8 承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并对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当施工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须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
4.3 对承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安全施工保证金的预留和安全奖惩办法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确认。
4.3.1 对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由发包单位预扣承包单位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4.3.1.1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生责任性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4.3.1.2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生责任性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4.3.2 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使发包单位造成人身、设备事故,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并在经济合同中明确扣罚办法。
4.4 对于发电厂的热控、电气、汽机本体、锅炉本体、主厂房、升压站等生产设备以及技术监督、高压试验等工作,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包,不得转包。
4.5 对承包单位实行安全动态管理。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违章现象,按发包单位考核标准给予考核;发现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承包单位,给予警告直到清退。施工结束,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评价。
4.6 临时工、民工、劳动协作工的安全管理
4.6.1 总经理工作部招聘临时工、劳动协作工等,应进行全面审核,建立个人档案。
4.6.1.1 招聘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的“劳务证”,严禁使用未成年的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一般男55岁、女45岁以下)。
4.6.1.2 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必须经过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6.1.3 直接从事电力生产的临时工、劳动协作工,应经医务部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录用。
4.6.1.4 特殊工种若使用临时工或劳动协作工,招聘时应检验《特殊作业证》,并进行技术、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招聘。
4.6.1.5 民工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临时工可以通过技术培训从事一些简单的辅助工作。劳动协作工,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熟练技术人员,从事简单的技术工作。
4.6.2 对进入发电厂生产区域的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管理
4.6.2.1 长期参加电厂生产区域内工作的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与公司安全监察部签订安全协议。
4.6.2.2 使用部门必须向劳动协作工、临时工、民工交待清楚生产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严禁按揿生产现场任何主机、辅机的紧急跳闸按钮。参加可能被烫伤、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工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工作时有正式职工监护。
4.6.2.3 临时工、劳动协作工、民工的安全管理应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动态安全考核,对于严重违章者一律清退。
4.6.2.4现场施工、生产过程中临时招用从事地面体力劳动的临时工、民工,使用期限在一周内,由用人部门负责招聘,报总经理工作部。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对临时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有书面记录),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工作范围,提出安全注意事项。现场施工应在正式职工监护下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8篇 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
1 总则
1.1 目的
为使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不断促进人、机、环三要素的和谐,保持生产现场良好的安全稳定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1.2 引用文件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星级评定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发电厂所有生产单位的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管理。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为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厂部应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生产厂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安全设施标准化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企业的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监部和设备部为常务办事机构。
2.1.2 各车间(专业)也应分别成立以车间(专业)主任为组长的本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
2.1.3 各车间(专业)还应将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逐级分解落实到班组和责任人,使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局面。
2.2 职责
2.2.1 企业领导小组的职责:
(1)全面领导本企业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2)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和有关的制度、标准和实施计划;
(3)组织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光盘进行学习、宣贯和落实;
(4)保证并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费用和资金;
(5)协调各单位在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中所遇到的重点和难点;
(6)对企业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总结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7)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考核和奖励决定。
2.2.2 安监部职责:
(1)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计划;
(2)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设施标准化责任制的落实;
(3)组织各单位开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光盘的学习和宣贯活动;
(4)组织并监督各单位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普查、统计、安装和补充、完善工作,并负责对各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5)对各单位上报的普查统计结果进行审查,对缺少和需要补充的向厂部提出补充和购买申请。
(6)对各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提出奖励与考核意见。
2.2.3 设备部职责:
(1)协助安监部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普查、统计、安装和补充、完善工作。
(2)负责按照厂部要求制定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补充和采购计划,并监督和督促物资部门积极进行采购。
2.2.4 车间(专业)职责:
(1)全面领导本单位的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台帐,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有关制度及方案;
(3)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并定期对班组和责任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奖励与考核意见。
(4)负责所属区域内安全设施的普查、登记、安装、补充、维护和保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需厂部解决的及时进行上报;
(5)开展本车间(专业)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光盘的学习和宣贯活动,并按照要求进行落实。
2.2.5 班组职责:
(1)学习并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并按照要求开展本班组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
(2)建立、健全本班组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台帐,严格落实车间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规定及要求;
(3)负责班组所属区域内安全设施的普查、登记、安装、补充、维护和保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需车间或上级部门解决的及时进行上报;
(4)定期监督检查班组责任人安全设施标准化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提出奖励与考核意见。
2.2.6 责任人职责:
(1)认真学习并掌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严格执行各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普查、统计、安装,负责所属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设施的美观、规范、齐全、符合要求;
(3) 每日至少对所属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进行上报。
3 安全设施标准内容: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规定,现场安全设施包括如下内容:
3.1 安全标志:
(1)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
(5)消防及其他;
(6)安全宣传标志挂图。
3.2 设备及安全工器具标志:
(1)机炉主设备标志;
(2)电气设备标志;
(3)电力(电缆)线路标志;
(4)机炉辅助设备标志;
(5)阀门标志及其他;
(6)管道着色及介质流向标志;
(7)电气安全工器具。
3.3 安全警示线:
(1)禁止阻塞线;
(2)减速提示线;
(3)安全警戒线;
(4)防止踏空线;
(5)防止碰头线;
(6)防止绊跤线。
3.4 安全防护:
(1)安全帽
(2)安全工具箱;
(3)固定防护围栏;
(4)临时防护遮栏;
(5)临时提示遮栏;
(6)输煤皮带防护遮栏及输煤滚筒防护网;
(7)孔洞盖板;
(8)爬梯遮栏门;
(9)防小动物板。
3.5 目视管理:
(1)生产现场各层导向图;
(2)生产现场各层走向标志;
(3)设备巡检走向图;
(4)各种仪表标志;
(5)地下管沟标志牌;
(6)主设备参数标示牌;
(7)库房摆放;
(8)高压电缆中间接头布置图;
(9)厂房各层平台承重图。
4 工作分工
4.1 安全设施标准化分工按照“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检修和运行单位根据设备和区域划分,分别对所属专责和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维修、保养、普查、统计、安装和管理负责。特殊情况下,其它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的,要征得原安装单位的同意,工作结束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安装单位验收合格。
4.2 检修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的安全标志牌(消防及其他部分除外)、设备及阀门标志牌、安全防护、目视管理中的地下管沟标志、各种仪表指示标志、主设备参数标志牌、高压电缆中间接头布置图、厂房各层平台承重图等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检修单位进行普查、统计、登记和安装。
4.3 运行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的安全警示线(减速提示线除外)、管道着色及介质流向、电气安全工器具、目视管理中的生产现场各层导向图及走向标志、设备巡检走向图的补充、完善、维护和管理,检修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4.4 库房、安全工具箱、安全帽的管理由所属单位自行负责。
4.4 怡安物业公司综合部负责厂区和生产现场所有交通和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补充、完善和管理,检修和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
5 日常管理及要求:
5.1 厂部应每季度全面组织一次对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普查、统计和登记工作,对缺少和不合格的安全设施组织积极落实资金进行完善。
5.2 车间、专业应每月全面组织一次对所属区域内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普查、统计和登记工作,对普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5.3 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对所属区域内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普查、统计和登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5.5 班组责任人应每天对所属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6 安监部应每月组织一次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月度分析会上提出考核意见。
6 考核
6.1 生产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均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的要求进行制作和安装,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制作和安装的单位每发现一处考核10元,每缺少一处考核20元,如属重要部位将加倍进行考核。
6.2 对在厂部组织的安全设施普查、登记、统计过程中开展不认真、统计结果不全面、不准确的单位,每次考核200元。
7 附则
7.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全厂各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7.2 本办法解释权归大唐佳木斯第二发电厂安全监察部
第9篇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复工调岗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全厂安全学习、安全例会、安全宣传内容。
安全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一、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进厂人员(包括外包队伍、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都必须经过厂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2、未经教育擅自安排工作岗位的,各车间、班组应拒绝接收,安监部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追究安排生产者的责任。
3、劳资部门应根据职工来源及身体状况分配工种,并通知安监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才能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新进厂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并经安监部门认可,方能进人生产工作岗位。
二、特殊工种教育
1、凡从事工业电气、焊接、起重、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驾驶、锅炉、压力容器、化学危害品管理等工种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从事在本工种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
2、特殊工种职工违章操作或到期不参加年检、培训,经教育不改者,安监部门有权吊消其操作证。
3、各部门应经常组织特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复工、调岗教育
1、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或发生工伤事故,长病假,以及等工期满3个月以上者,复工上岗前,须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因生产需要而改变工种,须经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调岗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管理是厂安全管理的基础,车间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分期分批组织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培训学习。
五、厂安全宣传教育
1、全厂各生产班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内容为上级、厂部或部门制定的安全活动材料。
2、厂部、安监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把上级和厂内安全信息及时上通下达,吸取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
3、厂安监部门必须制定全年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
六、年度安全教育
1、各生产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消防规程制度及安、反措等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2、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工作票三种人的考试工作,并公布名单。
3、厂安监部门应组织好每年一度的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试。
七、外委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
1、严格执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合格方可为上岗工作条件之一。
2、外委施工队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知道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力等从事行业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3、外委施工队安全教育工作甲方(安监科)多数利用业余时间备课、教育、考试等工作,将科教具、材料等均由甲方提供,所以,甲方可适当收取乙方安全教育费,每人10元。
第10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安全部负责定期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2.相关单位负责获取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并将适用的安全标准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3.相关单位应建立本单位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交安全部备案。
4.安全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各单位的安全标准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第四条 控制程序
1.获取途径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书籍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2.识别适用性
(1)安全部根据公司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2)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3)安全部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相关单位进行传达。
(4)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5)安全部应及时获取最新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1)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并建立台账,负责跟踪其变化。
(2)安全部应对各单位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3)安全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承包商、供应商等)。
(4)安全部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文件及时收回。
(5)安全部和各单位应定期、经常性地进行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安全标准,安全部每年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
第三条 职责
1. 各单位负责人应对相应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组织领导。
2. 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 各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四条 程序与要求
1. 规定会议类别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内容:
① 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的有关通知、文件和会议精神;
② 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措施;
③ 研究部署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时间进度;
④ 调度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的解决进度情况。
⑤ 表彰先进,通报违章违纪。
⑥ 重大安全技术项目的讨论、研究及决策。
(2)公司安全员例会
公司安全员例会由安全部组织,每周召开1次。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特殊情况,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会议主要内容:
① 各单位汇报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② 介绍同行业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
③ 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
④ 分析季节性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防范措施;
⑤ 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⑥ 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3)安全专题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时期、特定情况召开安全专题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4)安全现场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情况召开安全现场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5)专业性安全会议
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解决有关专业问题。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长兴发电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动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能源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原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原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管理职能
安全监察部是公司脚手架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脚手架搭建、验收、使用和拆除中的安全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工作场所搭建脚手架,一律由委托搭建脚手架的部门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单》一式三份。委托部门必须在委托单上写明脚手架的规范(长度、宽度、高度及载重等)、搭建日期、计划使用时间、搭建地点、设备名称及联系人等,见资料性附录a。
4.2搭建脚手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4.2.1搭建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2搭建脚手架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书者。
4.2.3搭建脚手架所用的杆柱可采用木杆、竹竿或金属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或其它坚韧的硬木,禁止使用杨木、柳木、桦木、油松和其它腐朽、折裂、枯节易折断的木杆。竹竿应采用坚固无伤的毛竹,不准使用青嫩、枯黄或有裂纹、虫柱以及受机械损伤的竹竿。脚手架踏板的厚度应不小于5厘米。
4.2.4脚手架的金属钢管,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连接部分的专用管夹应符合要求。
4.2.5脚手架工作面铺设的脚手板,相互间应连接牢固,并满铺。工作面的外侧必须有1米高的栏杆,栏杆须有二挡。上下脚手架须有坚固的踏脚挡。
4.2.6严禁在各种管道、阀门、电缆架、仪表箱、开关箱、栏杆等设备上搭建脚手架。
4.3 脚手架的验收
4.3.1脚手架搭建完工后,先由搭建该脚手架的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会同委托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分别在《脚手架搭建委托验收委托单》上签名,并同时在《脚手架验收合格牌》上签名,见资料性附录b。
4.3.2经验收合格后的脚手架,必须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并写明允许最大载重量及使用日期等。
4.3.3遇有炉膛内专用脚手架或特殊、大型的脚手架验收时,必须有委托方和搭建方负责人及安全监察部人员参加。
4.4脚手架的使用
4.4.1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脚手架的使用负荷重量每平方米不允许超过270公斤。凡超过最大负荷重量的脚手架必须经过重新计算并加固处理后方可使用。
4.4.2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接合处的铁丝或专用管夹有否松动,立柱是否正直,踏脚板有否空缺,栏杆及上下脚手架横挡是否齐全,若有异常应立即向搭建单位提出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
4.4.3凡遇脚手架有碍工作,必须改变脚手架结构时,一律由搭建方进行,并经重新验收合格后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脚手架的结构。
4.5脚手架的拆除
4.5.1由于工作原因需延长脚手架的使用期限时,必须提前向搭建方提出延长使用日期的要求,并在委托单上注明延长使用日期、原因。
4.5.2搭建方应根据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上的拆除日期,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
4.5.3在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安全围栏,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有专人现场监护。严禁高处向低处抛掷脚手架的构件。无关人员禁止在拆除脚手架工地逗留。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损坏线路的措施。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5.2按《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12篇 安全生产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提高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促进项目有序施工。根据重庆市政府、业主、股份公司中铁股份安〔2009〕146号、电气化局电安[2010]126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电城安【2010】73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城铁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铁重指安质〔2022〕93号《中铁重庆地铁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称安标工地)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标工地建设目标
确保建成电气化局安全标准工地,力争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第三章 安标工地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行业、重庆市政府、业主、股份公司相关安标工地规定,创建安标工地有以下基本要求(但不限于):
(一)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齐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安标工地建设工作目标明确、开展有效。
(二)办公生活区域统一规划;临时住房选址安全、布局合理,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堂(饮食)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和读书阅览等场所齐备,经常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三)施工现场规范有序。现场图牌内容详实,设置规范、美观;机具、物料堆放整齐,标识清晰;施工管线布置合理,设置安全可靠;场地道路规划合理,平整通畅;生产区域内安全警示醒目、标识明显;加工场地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规章制度标牌挂设明显。
(四)内业资料规范齐备。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质量监控措施、安标工地创建实施计划、工程创优规划、重大安全防护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管理性文件编制齐全、审批手续齐备;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台帐、培训教育记录、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台帐、安全质量事故台帐及奖惩记录等日常管理性工作记录详实、卷宗齐全。
(五)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工作满足要求。作业场所的环境治理达标,作业环境良好;劳动保护、季节性防暑降温、保暖防寒用品按时实物化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规范、合理;内业数据真实,工程实体内实外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合格证齐全有效,检验试验记录齐全真实;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有效,无明显质量通病。
(七)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和质量、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 安标工地建设过程管理
一、计划阶段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提出安标工地创建计划。
二、实施阶段
(一)项目经理部对安标工地创建过程要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有目标、有检查、有考评,并按照创建计划对应的安标工地评选办法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材料。
(二)安标工地创建过程进行全面管理,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安标工地申报
一、项目经理部参与城铁公司、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安标工地评选。
二、 各级安标工地申报所需资料及时间要求:
(一)参加轨道公司安标工地评选,主要申报材料包括: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许可证书、项目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安标工地创建计划;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管理等视频影像。详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申报及评选办法》(渝轨道发〔2022〕227号),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二)参加重庆市安标工地评选,主要申报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许可证书、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基本情况、反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工人教育培训情况的视频影像。详见《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渝建安发〔2022〕28号)。要求施工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的20%后申报。
(三)参加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标工地评选,主要申报材料包括:安全标准工地申报表、创建工作总结、施工现场照片等有关资料(施工现场照片不少于20张,其中生活和办公驻地,施工现场警示标牌,现场安全防护和场地文明施工,关键工序和重大危险源工点控制,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应急演练和内业资料管理等每项不少于3张)。详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中铁股份安〔2009〕146号),申报时间为当年5月30日前。
(四)参加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主要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建设情况介绍,以及荣获文明工地、安全标准化工地等文件复印件等;推荐协会或有关单位的评价结果,当地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意见;反映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dvd光盘。详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38号),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31日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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