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业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1.职责范围
1.1管理处综合组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1.2档案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真实、齐全。
1.3业主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时要注意整齐,层次分明,便于快速查找,不得零散堆放,也不得随意丢失。
1.4业主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入住登记表、房屋装修联系表、装潢施工安全保证责任书、室内设施验收表、住户装潢协议书、物业管理合同、住宅移交手续。
1.5档案资料属于保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
1.6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业主档案调出,如遇特殊情况调出,须填写《档案资料调出登记》,并督促借调人及时归还。
1.7档案的管理环境必须做到'三防'即:防火、防潮、防变质。
1.8日常档案资料检查中发现破损现象应立即修复。
2.质量记录:
2.1《档案资料调出登记》c7.5.1-5.2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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