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 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3. 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 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安全防护及救护。
1. 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2. 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置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 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于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 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 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 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五条操作安全规定
1. 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不许定期效验,保证完好;
2. 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 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5. 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 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伴热,必要时,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 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里倒。
第六条 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1. 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2.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3. 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
4. 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露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5. 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
第七条 储运安全规定
1. 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严格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动;
2. 酸槽除设测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碱湿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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