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
第三条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1. 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分布情况及理化性质;
2. 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
3. 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4. 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第四条安全防护及救护。
1. 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2. 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淋浴器和洗眼器,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置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3. 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于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 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
5. 呼吸道吸入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6. 在急救处理的同时,应将伤员人数、伤情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生产调度、安全等部门,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第五条操作安全规定
1. 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不许定期效验,保证完好;
2. 酸碱装置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非本岗位人员不得动用其设备、仪表和阀门;
3. 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酸碱泵,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
5. 酸碱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退出,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
6. 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保温伴热,必要时,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7. 用敞口容器配置稀酸时,要先加水,然后缓慢将酸倒入水中,速度以稀释过程的温度不超过60℃为限。严禁将水往酸里倒。
第六条 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1. 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2.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3. 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冲洗至中性方可交出检修。
4. 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露时应及时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5. 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在有酸碱锈垢时,不得使用机动扳手松动最后几个螺栓。
第七条 储运安全规定
1. 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严格不漏。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与碱类腐蚀剂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乱动;
2. 酸槽除设测方抽气装置外,还可加入酸雾抑制剂,产生酸雾的生产过程应密闭。在有碱湿雾的地方应提供充分的通风设施;
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
第2篇 防止强酸强碱灼伤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为加强强酸、强碱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强酸、强碱灼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接触强酸、强碱或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操作、检修、维护、装卸、储运、分析等岗位安全管理。
3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从事强酸、强碱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3.1掌握本岗位强酸、强碱的使用过程及理化性质;
3.2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
3.3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3.4掌握灼伤后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技能和预防措施。
4安全防护及救护
4.1从事强酸、强碱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酸、碱的劳保护品:防酸碱服、眼镜、胶皮手套、胶靴、围裙、口罩、有机面罩等。
4.2装置区有酸碱的地方必须保证随时有大量清水。作业岗位应配备处理酸碱灼伤的中和用化学药品。
4.3酸碱液溅到皮肤上应先用干布擦掉再用大量清水冲洗。衣服上溅有较多酸碱液时应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
4.4酸碱溅入眼内时应翻开上下眼睑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清洗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5操作安全规定
5.1酸碱设备及管线要定期试压、测厚、酸碱设备上所属安全附件必须定期校验保证完好。
5.2非酸碱装置本岗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启动酸碱装置设备和阀门。
5.3操作工应熟悉装置内所用防腐材料的性质、特点并对防腐设备作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启动酸碱泵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5.5转移酸碱的临时性管线用完后,应及时把酸碱清洗干净不允许在管线内长期留存以防别人误用造成灼伤事故的发生。
5.6输送浓酸、浓碱的管路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在生产结束后能将管线锁闭同时如必要可在法兰连接处加防护罩。
6检修维护安全规定
6.1检修维护时,要严格执行穿戴防护用品的各项规定。
6.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定。
6.3设备、管线检修前应放净酸碱,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中性方可进行检修。
6.4不许就地排放酸碱,发现酸碱泄漏时应及时中和处理,溅到地面或设备上的酸碱应立即用水冲洗或用布擦干净。
6.5禁止带压拆卸酸碱管线、法兰、阀门。必须拆卸时,要先把酸碱倒空、吹扫、清扫干净,拆卸时要缓慢进行。
7储运安全规定
7.1储运酸碱的容器必须符合耐腐蚀的材质要求。酸类腐蚀品应与氰化物、遇水燃烧品、氧化物隔离,不宜混储混运。盛酸碱的容器要有专人管理,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动。
7.2用塑料容器转移酸碱溶液时,要双人操作,同时做好记录。
7.3盛酸碱溶液的塑料容器必须加贴明显醒目的警示标贴,放置区域要有标识线并进行定置防护存放。
7.4装运时要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应有明显的标志。
8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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