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为维护本区居民生活秩序,确保居民家居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保安部的职责和权力。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本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小区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随时监控本小区的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本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单车的管理,维护本区交通秩序,保障区内车辆安全和公共秩序。
4、负责小区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执行小区的人口管理规定,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进入本小区。
5、在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要迅速查问时间、原因和责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6、维护本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居民,保安人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的人、事有权劝阻、制止,直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小区业主应积极主动参与小区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本物业制定的旨在维护本区生活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密切配合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在治安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3、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小区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保安人员处理。
4、及时向保安人员申报留住的流动人员、暂住人员。
5、爱护本区的保安设施,正确使用电子防盗门、电子防盗对讲系统,并教育小孩不得损坏有关设施。
6、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不得让陌生人进入住宅,进出大楼时注意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三)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治安条例规定,严禁打骂和无故刁难居民;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不得索要钱物,不得乱罚款,不得收款不给票据;抓到嫌疑人员,不得殴打和擅自审讯,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现治安、消防、交通案件不得自行处理,只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否则,居民有权向管理处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小区业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本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按章处罚,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2
新城小区治安管理规定(二)
1、客户服务中心安排24小时保安人员在小区的监控中心、门岗亭值班及区内巡逻,热情为业主服务,并协助处理任何紧急事故,以维护物业的安全,如遇拒绝,业主可向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2、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1:30、14:00-17:30;(包括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办公时间以外,如有紧急事件可与客户服务部接待员或监控中心联系。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工作,如巡查、走访等须佩戴工作证,如对来人有疑问,请联络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查询。业主对无证人员和陌生人员的来访,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
4、业主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区各项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
5、未经业主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访客须遵守以下程序:
1)进入小区前,请主动在门岗处留下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及所要进入的单元号,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2)保安员有权查验出入小区人员的身份证明。
3)离开小区时,到门岗处通知保安员并签字离开。
4)如有特殊需要经常进出小区者,可向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许可证。
6、业主应帮助外来装修人员做好出入证,对住在装修房内的装修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帮助做好暂住证。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对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要积极举报。
7、小区内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2)擅自开启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信函等;
3)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动用消防及绿化专用水源;
4)擅自安装或改装使用电网,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5)故意损坏、移动、覆盖小区内各类公共设施;
6)严禁吸毒、贩毒,非法携带、存放各种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
7)擅自在小区公共区域或绿化地内施工;
8)严禁利用住宅、车棚、商铺房进行赌博或嫖娼卖淫活动,传播淫秽物品。
第3篇 花园小区治安管理规定
小区(花园)治安管理规定
一、安保队交接班制度
1、接班安保员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接班并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安保员须将下一班应继续注意和处理的事项以及警械器具设备向接班安保员交代、移交清楚;
3、接班安保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安保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安保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安保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代清楚后,交班安保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员未到,交班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承担责任,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工资或相应的处分,并通报批评;
6、交班员在交班时负责本岗的卫生保洁。
二、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1、小区内的用户要有足够的安保意识,要积极和安保人员配合,搞好小区的联防保卫工作;
2、用户外出时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3、发现形迹可疑的人,用户都有责任上前询问,并向安保人员报告;
4、小区内不得留宿不明底细的人,写字楼无特殊情况不得留宿;
5、小区内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用户应立刻报告安保队并保护现场,协同公安机关破案;
6、严禁在小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7、严禁携带淫秽的书刊、画片、录音带、录像带进入小区;
8、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9、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小区写字楼等场所;
10、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检举揭发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把小区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
11、未经许可,不得在小区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12、写字楼定时关闭后禁止人员进入,本小区内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过安保人员的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13、安保人员有权对进出小区的物品进行检查,大件或贵重物品要与物主核实登记后方可放行。
三、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2、制定和完善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3、实行24小时全天候治安值班制度;
4、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具体可分为门卫、守护和巡逻三个方面来加强治安;
1)门岗
设置在小区的进出口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门岗的保卫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控制车辆乱停乱放,非工作时间进出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防止财物失盗,维护附近区域秩序,防止有碍安全和有伤社会公德的事件发生;
2)守护
是指对特定或重要目标实行实地守卫的特护工作。安排守护人员时,应根据守护目标的范围、特点及周围环境,确定哨位数量,特护安保员应预先熟悉下列情况:
① 守护物状态、周围治安情况和守护方面的有利与不利条件;
② 有关制度、规定及准许出入的手续和证件;
③ 哨位周围环境及设施情况;
④ 电闸、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备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等;
3) 巡逻
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有计划、有目的地巡回观察,以确保该区域的安全,巡逻路线可分为往返式、交叉式、循环式三种,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不宜固定,这样既便于实现全方位巡逻,又可防止坏人摸到规律。在安排巡逻路线时,一定要把重点、要害部位多发、易发案区域作为主要巡逻路线,这样便于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有效地确保区域的安全;
5、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设施。小区的治安管理除了靠人力防范外,还应注重技术设施防范,充分发挥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设备的作用;
6、齐抓共管,搞好群防群治。小区治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是单靠管理部门就能管理好,必须发动用户,增强用户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7、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四、对讲机的使用、管理办法
1、使用、管理要求
1)对讲机及其配套的电池、充电器等,统一由公司指定人员购置,造册并做好发放记录和运行状态记录;
2)对讲机是使用人执行任务的工具,使用人必须保管好,使用好,不得遗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3)对讲机只供使用人执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4)对讲机要严格地按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频率;
5)对讲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禁止与其他物体撞击,禁止提天线吊拿对讲机,造成损坏者,责令照价赔偿;
6)做好对讲机的清洁保养工作,每天必须清洁外表一次,安保部可不定期抽查;
7)安保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便追踪通讯器材的运行状态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而通讯器材发生遗失或损坏,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8)当对讲机电池电量用完后,使用对讲机人员负责及时充电。充电人员必须熟悉电池和充电器基本性能,按器材说明书的使用方法使用;
9)对讲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负责修理。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如有违者,追究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10)执勤过程中,在特殊情况下造成对讲机的损坏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安保部调查做出处理,逾期三天者,责任自负;
11)对讲机使用应严格控制,确保报警信息渠道的畅通;
2、对话要求
1)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2)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讲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安全保卫工作规程
1、非办公时间出入管理
为加强非办公时间的管理,保证小区用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写字楼非办公时间来访、加班人员登记规定。
1)非办公时间
① 星期一至星期五:用户单位规定办公时间以外的时间;
② 双休天全天;
③ 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
;
2)来访登记管理
① 非办公时间进入写字楼的人员,须向门岗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并如实回答小区安保、管理人员的询问,离开时注销登记;
② 来访人员寻访不遇时,应马上离开,不得借故在办公区域停留;
③ 小区当值班安保因安全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来访者离开小区;
3)加班登记管理
小区用户需在非办公时间加班或装修等,应提前1至3天告知管理处并登记备案,注明加班天数、加班时间、加班人员名单等后方可加班。
①长期加班的用户,应到管理处办理加班出入证;
②持证人员如有变更,用户须及时将出入证交回管理处;
③临时加班的用户,进入小区时需出示身份证登记,离去时注销登记;
④非办公时间,加班人员不得在该办公楼层以外楼层游荡;
⑤加班人员应服从管理,配合巡逻安保员、管理员的例行检查;
⑥小区当值安保、管理人员因小区安全或其他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请加班人员离开小区;
4)来访、加班人员须知
① 禁止在写字楼层范围内留宿;
② 禁止将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带入小区;
③ 禁止在小区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④ 禁止在小区范围内进行推销;
⑤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动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
⑥ 衣冠不整或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入小区;
⑦ 来访、加班人员须在24:00前离开小区;
⑧ 所有携带物品,应自觉接受安保、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⑨ 在非办时间内带出贵重及大件物品,须提前向管理处申请;
2、货物放行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用户的财产安全,确保小区的公共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带(运)出货物的时间:
① 用户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需带(运)出少量货物,承办者应持盖有其公司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在出去时将证明交安保员验收;
② 如需将大量货物带(运)出,需提前1至3天向管理处递交申请书,填写放行条,在出去时将放行条交安保员验收。运出时间最好安排在夜晚或周末非办公时间;
③ 在非带(运)出时间如未获批准带(运)出货物,当值班安保人员有权截留所带(运)出的货物;
④ 所有搬运大件货物的公司必须按指定通道、货梯、时间进行搬运。搬运过程如损坏公共设施,要照价赔偿;
⑤ 用户如雇请外来搬运人员,须对他们严加管束,禁止他们到非搬运楼层乱窜,并在进入小区前将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人数等资料交小区安保队;
⑥ 所有带(运)出货物者必须服从管理,如实回答安保员的查询;
3、拾遗管理规定
1)办理用户失物认领的程序
① 接用户报失后,应详细记录报失户名称、房号、失主姓名、电话、遗失物品日期、时间、遗失物品地点及失物的名称、款式、型号等资料,并将用户所提供的资料转交巡逻安保协助查找;
② 如失物找回,通知用户到安保队办理认领手续;如失物未能找回,回复用户;
③ 如有人报拾遗物品时,应先将拾遗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物品名称、拾遗日期等内容填写在失物移交记录表上,连同失物一起保存。失物移交记录表复印一份存档;
④ 安保队将失物名称贴于小区公告栏上;
⑤ 待失主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安保队办理认领手续后,安保队将用户签收的失物认领表存档;
⑥ 月底前将当月拾获而暂未有用户认领的失物汇总后在小区公告栏上张贴,通知用户尽快到管理公司办理认领手续;
2)拾遗管理规定
为在员工中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① 员工在小区范围内拾到的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管理处进行统一登记;
② 若小区人员、来访人员拾到的物品,由管理员或安保员将拾者带到管理处登记。
③ 遗失物在张贴招领启事后6个月未认领的,由管理处上交公安机关;
④ 员工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管理处将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4篇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7
花园小区治安管理规定(七)
一、为保障业主(使用人)的居家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公安机关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各业主(使用人) 有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义务。
二、在小区入口设置24小时值守或巡逻保安人员,对进入小区人员进行查询。各位业主(使用人)凭业主卡进入小区,其雇用的装修工人凭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出入证”进入本小区。施工装修公司对其下属员工的行为负全责,应教导其员工严格遵守小区的各种制度,以维护小区居住的安全和环境整洁。若装修工人发生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违规人员的“出入证”并将其逐出小区,造成损失的,还可扣除安全与环境维护保证金作为赔偿。
三、访客或其相关人士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保安处登记并通过联系,景业主(使用人)确定方可进入小区。
四、小区内设置24小时巡逻保安人员,防范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发生,并处理应急事件。
五、小区内严禁任何机构或人士(包括各位业主和使用人)进行上门推销活动、散发宣传品,若发现可疑人士或异常情况,请及时通知保安人员及物业管理公司。
六、任何人搬运家具、大件物品出入小区,须由业主(使用人)提前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放行手续。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放行。此举旨在防止小区内业主财务的被盗,保障业主的自身利益,请自觉支持和维护。
特别指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之保安服务为预防性措施,不含人身及财产保险(保证)和保障责任。
第5篇 某小区治安巡查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巡查管理规定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为确保某小区辖区内的治安安全,预防和打击不法分子。以防盗、防破坏和防自然灾害为主。安排固定专职人员,对辖区治安巡视,确保业主安全。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的治安安全和巡视管理。
二、岗位职责
忠于职守、热情服务、严格防范,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作好辖区内的治安安全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巡视管理与岗位职责
1、根据某小区地域特点和楼群座落,制定合理的巡视路线方案进行布控巡逻,确保辖区的治安安全。
2、在某小区出入口处设保安人员,负责出入行人,车辆治安的管理。巡逻人员每天2班,每班3人24小时轮换巡视,固定岗、流动岗工作人员定时轮换,巡视路线的轮换,可使巡逻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充沛的体力。
3、巡视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内执行正常巡逻同时,还应对辖区内的周界报警设备、电子监控跟踪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损坏,工作异常,及时通知工程维修人员或相关部门,及时修复正常运转。
(二)增员队伍的职责
1、接到报警中心通知后,值班员尽快通知离事发现场最近巡视治安人员,院内巡视区3分钟赶到,楼宇高层5分钟赶到事发现场。并判明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支援。如需支援通知支援队伍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建立一支快速反应支援队伍,快速反应支援人员24小时处于集结待命状态。以确保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保障巡逻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根据需要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前来善后处理。
(三)职责权限
1、对入辖区内的车辆、人员,巡视人员有权检查证件,对破坏辖区内治安秩序的人与翻墙入辖区内的人员,巡视人员应前去制止,对劝阻不听的闹事者,扭送当地公安机关。
2、治安巡视人员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严禁辱骂业主,不得扣留居民身份证件,不得索要财物,乱罚款。抓到可疑人员不得欧打和擅自审训,只能严加看管,尽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6篇 万科某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附件二 万科星园小区治安、消防、交通管理规定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及时举报。
2、在本物业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
3、出租房屋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4、爱护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
5、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不可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7、除发生火警或紧急事故时利用天台逃生外,不可使用天台作任何其他用途(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8、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外出时应关闭电炉、燃气炉等用电用气器具。
9、遵守本物业区域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按交通指引标识行驶,不得在本物业内试车,练车,不可尾随其它车辆进出车场。
10、机动车在住宅区内及地下停车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自行刷卡,必要时应按要求出示证件。车辆按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和禁停道路。
11、停车后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出入凭证随身携带,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
12、不得在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停车场修理、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及时自行清理。
13、不可在本物业区域内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及时关闭发动机,车尾不可朝向绿化植物或住宅。
14、机动车辆停放期间,保证防盗报警器功能正常,发出报警产生噪音时迅速解除。
15、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交纳停车费。
16、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17、车位只用于停放车辆,不可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18、非机动车辆上好锁,停放在指定位置,长期不使用时及时清离。
19、其他规定:
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a、督促业主改正。
b、不予还返业主的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
c、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区域;
d、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并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第7篇 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在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物业公司指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门岗值班和巡逻制度,并随时接受住户报警和处理紧急事故。所有住户和小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3、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4、严禁卖淫、嫖娼和出租传播淫秽录像及物品。
5、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6、严禁各种流动商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
7、严格执行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凡在住宅区暂住的人口必须在24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业主管理委员会办理暂住手续,三天以上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手续,并按规定时限逗留。
第8篇 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嘉园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为加强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服务处根据小区特点制订本规定,希望各位业主和所有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
一、小区的公共秩序和治安防范工作由'**嘉园'服务处协助辖区派出所管理,服务处护管人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并有权拒绝出入小区。
二、**嘉园商住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不定期巡逻检查制度;护管员有权对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查询与检查。
三、各业主应认真如实填报《客户登记表》应遵守《邵阳市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向服务处申报登记临时住宿人员,并且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
四、业主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本小区内。
五、凡非本小区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办公用具、家电等大件物品出门,须先填写有住户签字(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六、凡住户搬离小区,就提前两天报服务处,填妥有业主签名(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服务处工作人员核实并结算有关费用后签名(盖章),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七、业主有责任关好自家门窗,妥善保管好室内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和重要文件、资料。
八、业主有权拒绝不佩带工作牌的物业服务处人员的查询和进入私人住宅。
九、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与行为。
十、小区业主应精心爱护小区内监控、岗亭、指示标志、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有损毁、移动指示标志等行为。
第9篇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12
小区治安管理规定(十二)
为了搞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制订本规定,敬请遵守:
一、管理处对小区来访人员实行有效的控制,来访人员必须说明要访房号、业主姓名,由值班护卫员核准登记后方可进入。乞丐、流动商贩等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小区。
二、装修施工人员凭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三、管理处负责小区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所有进出收费机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卡、登记;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不得乱停放,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车辆安全。
四、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应有放行条或确认是业主同行,登记后放行。
五、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护卫员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维护天鸿集团、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七、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业主应'看好自己门,守好自己物'增加防范意识。
八、业主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不得让陌生人尾随跟进住宅楼。发现紧急情况,及时与管理处联系或告知当班护卫员。
九、小区内的经营单位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十、对下列行为,护卫员将给予劝阻,不听劝阻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制止:
1、随意停放车辆;
2、占用消防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
3、损坏公共设施;
4、聚众喧闹,酗酒闹事;
5、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6、发出超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和生活;
7、用汽枪在住宅区内射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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