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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7 热度:59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第1篇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

一、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意义、目标

“区域安全负责制”是推进基层安全自主管理的有效载体,通过建立“区域安全负责制”,把分公司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内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管理层面、每一个岗位人员,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区域、安全管理权限和所承担的责任,从而构建“事事有标准、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长效管理体系,实现企业持久的本质安全。

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内涵

区域安全负责制,就是将企业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细分到人,由区域责任人主动查找本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主动制止本区域内的人员违章,以实现区域安全自主管理的一种方法。

区域责任人包括:本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内的服务人员(如检修人员等),到该区域内指导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三、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工作要求

1、强化教育。要让所有员工知道自己的管理区域,自己的管理责任,知道安全检查的标准,知道安全检查的方法,懂得安全检查表的使用。

2、强化检查。车间、部室领导要强化验证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强化整改。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抓好隐患整改并及时做好反馈与告知工作。

四、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基本做法

就是明确一个区域,落实二项责任,实施三项举措,推行五项考核。明确一个区域,就是将分公司所有的管理空间和作业区域,按照管理的责任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一个管理层面、每一个岗位员工。

具体做法:

1、操作人员。以生产服务岗位为核心,包含岗位门前区域作为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区域,实施区域管理。

2、维修人员。轩设备设施检修场地的不确定性,为此以检修项目(含特种设备作业)所在地作为设备检修人员的安全管理区域,实施区域管理。

3、管理人员。班组长在进行管理的同时,将公共场所作为安全管理区域,实施区域管理;车间领导和各专业管理人员以行政管辖区域或正在执行公务的场所作为安全管理区域,实施区域管理。

落实二项责任,一是检查和消除区域内的事故隐患的责任,责任流程是实施隐患“查找、辩识、告知、整改”四闭环管理。

查找。由区域内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班组长、车间领导、专业管理人员分别依据《区域安全检查表》或《专业管理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表中明确的硬性设施标准进行检查。

辩识。根据员工、班组上报的隐患,由车间安全员或管理人员(含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是否属隐患。

告知。经辩识确认的隐患,由车间在隐患点挂牌告知。

整改。对挂牌的隐患由机动部和安环部依据整改任务单实施整改(所在单位配合),隐患消除后由整改者摘牌。

二是制止和杜绝区域内人员违章的责任。它是区域安全负责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求做到:区域作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照《违章违纪累积计分考核办法》做到不违章;对违章的行为要进行制止(重点是自己身边一起工作的同事),并告知正确的操作方法(即指正),违章者当即知错纠正的,可不作违章处理,违章者对同事的劝阻不予理睬,应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由班长或车间领导对违章者作出记分、扣奖处理(班长和车间领导对敢于制止违章的员工应给予一次“免责”或其它奖励);各级管理人员对区域内发生的违章行为,在制止的同时,要对违章者进行谈话教育,组织违章分析会,并对违章者实施违章违纪累积记分考核。

实施三项举措:

1、定期检查举措。第一层面是岗位检查,检查重点是查找隐患查纠人员违章。岗位检查频度由各基层单位根据生产服务特点制定,报安环、机动部审定。第二层面是班组,检查重点是查处人员违章、查处岗位检查执行情况、复查岗位隐患,检查频度为每班一次;第三层面是车间,检查重点是查处人员违章、查处班组、岗位自主检查执行情况、复查辩识岗位隐患,检查频度为每周至少一次,特种设备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第四层面是厂级,检查重点是对照各单位区域安全管理标准和各专业检查标准实施检查,检查频度分公司区域安全考评验收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考评。

2、表格检查举措。分公司各层面区域安全检查全面推行安全检查表,做到一岗一表。其中:生产服务岗位执行“岗位区域安全检查表”,专业检查执行“专业安全管理检查表”。

3、挂牌确认举措。为了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检查意识,验证安全检查实效,生产岗位作业人员在检查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挂牌。

推行五项考核,一是“违章违纪”滚动递增考核,二是“隐患滞留”安全评价考核,三是“区域管理”责任落实考核,四是“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考核,五是安全目标完成激励考核。

具体做法:

1、“违章违纪”滚动递增考核。分公司查到违章违纪,一是对车间实施季度内安全管理综合评价滚动递增考核。如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4分,以此类推;二是对个人实施年度内经济责任滚动递增考核,按违章记分扣奖标准,如第一次扣奖50元,第二次则扣奖100元,以此类推,滚动递增。

2、“隐患滞留”安全评价考核。一是分公司级安全检查先于下一级发现岗位隐患,属于隐患未查知而滞留,对隐患产生车间实施安全管理综合评价考核;二是隐患已被查知,车间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造成隐患滞留,对隐患整改车间实施安全管理综合评价考核。

3、“区域管理”责任落实考核。现场他人违章没制止,按违反区域安全负责制规定等同违章处理;外来参观人员违章,由接待部门负责,按违反区域安全负责制规定等同违章处理;各级管理者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区域工作点内出现上级查出重大隐患或违章行为负区域管理的同等责任。

4、“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考核。在区域内发生严重违章、重大隐患滞留或厂级检查违章数多于本车间区域检查违章数,对所在车间领导干部执行“质询、追究、罢免”三制处置。

5、安全目标完成激励考核。分公司对各单位区域安全负责制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对“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分别评价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评价为合格、基本合格的车间和领导个人给予奖励。

五、区域安全负责制的流程

1、区域责任人。必须按标准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巡查,对区域内出现的隐患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班组长。对于随时可能造成人身、工亡和设备事故的重大隐患有权越级上报。对进入责任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的违章行为要进行有效的制止,并做好记录与上报,做到责任区域“岗位无隐患,人员无违章”。

2、班组长。每天下班前要收集班组员工的区域安全检查表,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属于班组能力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安排整改,班组无法解决的问题,交班或报车间处理。每天收齐的区域安全检查表交车间安全员审核。

3、车间安全员。每天上班后首先查阅前一天各班交上来的区域安全检查表,汇总岗位员工提出的问题;针对员工提出的问题到现场进行辩识,属于隐患向车间领导报告后,向安环部、机动部书面报告,并在现场挂牌告知;不属于隐患,向车间领导报告后,向岗位员工告知,并明示在检查表中不要再反映;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对员工提出的问题无法辩识时,及时向安环部报告。

4、车间主任。按标准组织车间级安全检查;督促安全员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现场控制有序。

5、专业部室。按标准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督促和协助落实隐患整改,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

六、区域安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

1、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开幕词责任包干。但是,它不同于“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更不是简单的“株连”管理,而是对过程控制中安全自主管理范围权限的界定、责任对象的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内容的明确,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实施的过程体现,是“我管安全“的直接表现形式。

2、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基础是标准的明晰。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工作方法是检查确认,为此,必须让检查者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所以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必须有明晰的检查标准,完备的检查表。

3、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重点是检查的检查。区域安全负责制依托的是全员的参与,员工的参与率高与不高,直接关系到执行效果。在引导员工安全意识转变过程中,提高区域安全负责制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就是实施检查的检查。

4、推行区域安全负责制的关键是考核的落实。区域安全负责制是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措施,没有执行或执行有偏差都是失职行为,没有严格的考核就无法做到执行不走样,无法从本质意义上维护员工的生命权,因此,严格考核是“人性化”管理的有效举措,各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依据“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细化考核措施,确保严格的考核有助于区域安全负责制的落实。

第2篇 某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必须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焊工本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经保安人员现场检查对动火证签字后,方可动火。

□ 电焊工业必须在审批的时间、地点动火,并随身携带焊工本,现场有防火人持灭火器进行监护。

□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是安全合格的产品,瓶体必须配有压力表,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少于5米,直立使用,氧气瓶不得接触油脂。

□ 电焊回路线不准接在建筑物及各种管道架上,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借路,并和焊枪一并移动,禁止使用裸线。

□ 动火现场周围和高空动火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必须清理干净,动火现场下方地面上若有孔洞,必须进行检查后封堵或遮挡,防止火花和焊渣掉下引导起火灾。

□ 各种管道内动火,必须对管道下方或管道未端进行检查,防止存有易燃物引起火灾。

□ 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除干净前不准进行动火。

□ 在闷顶、隔墙等隐蔽部位动火时,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火灾。

□ 严禁在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爆炸的危险场所动火,特殊情况时,应保持足够的消防安全距离。

□ 动火不准与使用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等工种同室、同时进行操作。

□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要切断电气、焊设备用的电源、气源、并与看火人员一起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 使用喷灯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有故障的不得使用。

□ 汽油喷灯使用的汽油不得在作业现场存放,施工结束后,要将喷灯内剩余汽油倒出并带离施工现场。

第3篇 某物业区域油漆作业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 施工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进行油漆、稀料、酒精、防水涂料等易燃必须经保安部批准,按规定时间及数量进行使用。

□ 施工现场进行油漆作业时,现场内除了可保留油漆使用的材料外,不准积存大量易燃,可燃材料。

□ 严禁油漆与其它工种(如:电焊、木工、电工等)在同一时间、部位进行同室交叉作业。

□ 施工现场使用后的油漆桶和稀料桶要将桶盖盖好,临时选择安全地方妥善摆放,防止挥发或遇火燃烧,每日施工结束后将材料清离施工现场。

□ 油漆作业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同时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施工人员工作服内不要装沾有油漆的布和棉纱团等。工具箱内不准存放油漆等易燃材料。

□ 施工喷漆作业,必须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保安人员要对喷漆作业的时间进行控制,防止空气稀料浓度过大,引起火灾。

第4篇 安全生产区域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区域作业规范管理和生产区域作业人员、检查人员活动和出入管理,提高管控效果,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三、生产区域管理

(一)主控室管理办法

主控室是生产重地,其设备设施均为生产操作和管理的关键设备,为保证**部生产稳定运行,并为整个供电系统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结合部门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1、主控室当值人员不得随意屏蔽电脑界面的声光报警。

2、参数异常应及时向部门技术员及领导汇报。

3、主控室当值人员认真操作、认真监盘,并准确、及时记录各项操作数据。

4、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主控室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

5、 操作、联系、汇报时要使用专业术语及按照《生产联系汇报制度》要求进行联系,要求讲话简洁、清晰、准确。

6、技术参数更改、调整必须经过部门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7、外单位人员需进入主控室时,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主控室。

8、主控室禁止拍照,如需拍照、摄像必须经过部门领导批准。

(二)高、低压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细则

配电室作为接受、变换和分配电能的环节,是公司的动力枢纽。为了避免高、低压配电室发生事故带来重大损失,提升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运行水平,特制定高、低压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配电室管理办法

(1)配电室及其内部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配电室建筑应坚固,门窗完整严密,具有防火、防雨(雪)、防小动物、通风采光等功能和措施。

(2)配电室内应经常打扫、清理,做到无杂物,保证通道畅通,干净整洁。

(3)按期对配电室进行巡视点检,并及时记录巡视点检情况。

(4)配电盘面上应标明线路编号与名称,一、二次接线及其他设备安装应符合标准,整齐美观,标志齐全,设备各接点坚固,无松动、发热、烧坏等现象。

(5)设置安全遮拦,悬挂设置“禁止烟火”、“未经允许,禁止入内”等标识牌。

(6)配电室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其安装率、投运率、灵敏率、试跳率均应达 100%,并按规定周期进行试跳,做好记录。

(7)配电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及配电装置一次系统图应完整齐全,公布上墙。

(8)配电室内应配齐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绝缘靴、绝缘手套、警戒带及验电器)及灭火设施,做到定期检查试验并定点有序存放在干燥显眼的地方,严禁非操作使用和他人借用。

(9)配电室内工作应不少于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严禁口头约时停送电,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

(10)配电室不亮的照明灯应及时调换,原则上要求当班发现当班调换,调换情况及在日检表上。

(11)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2)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13)严禁在配电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作业人员无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配电室,参观人员进入配电室,运行人员要陪同,并填写参观登记本。

(14)配电室钥匙应当班运行值班人员保管,不得交给他人,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15)进入sf6气体开关室前,必须开启通风设备15分钟,确保现场通风良好后方可进入。

2配电室安全操作办法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气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操作时精神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应不少于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

(2)操作时必须做好如下检查:

2.1送电操作前的检查:

2.1.1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2.1.2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

2.1.3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2送电操作后的检查:

2.2.1检查所有的开关是否接触良好,位置指示是否正确

2.2.2检查各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常

2.2.3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3)电容补偿装置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电容器自放电20分钟后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设备断电后未放电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

(4)配电室进行全面停电检修时的操作顺序:

4.1断开低压回路全部空气开关

4.2分闸高、低压配电室母联柜断路器并摇至检修位置

4.3分闸各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并摇至检修位置

4.4分闸高压配(变)出线断路器并摇至检修位置

4.5对各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停电回路进线侧验电,经验电确无电压后,立即装好接地线,才准许进行工作

4.6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3配电室设备安全检修办法

(1)为了保证安全供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坚决保证安全运行。

(2)高、低压配电柜定期清扫检修,检修时间按照部门计划执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

(3)低压配电设备出现异常情况随时更换或修复。

(4)配电室专用的高低压安全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器、接地线、仪器仪表)运行、检修人员使用,要求严加保管,不准外借或挪作他用。

(5)配电室专用高低压安全工具,试验人员要定期试验,保证安全工器具绝缘性良好。

4配电室巡回检查办法

(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2)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

(3)值班人员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配电室巡视点检记录表中。

(4)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

4.1设备过负荷时

4.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从新投入运行时及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4.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4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能出现故障时

(5)巡视过程中应仔细、认真。

5配电室交接班办法

(1)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2.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2.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2.3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

2.4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2.5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他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3)交接班内容:

3.1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

3.2设备运行、缺陷处理情况

3.3事故处理情况

3.4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3.5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

3.6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6配电室安全管理办法

(1)配电室值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

(2)值班电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运行、检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对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无法消除缺陷和不安全隐患要报告。

(4)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室,任何人不准配电室内吸烟、睡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保持室内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经常性消除配电盘及各种仪器上的粉尘、污物。

(6)电气设备和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防止短路出现而发生火灾隐患。

(7)消防器材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8)发生火灾应及时扑救并报告,区域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当值值长应立即判断,必要时拉断总闸,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7配电室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全面掌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隐患),认真分析缺陷(隐患)产生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消除设备隐患。

(2)发现缺陷,应根据情况判断缺陷类型:

2.1严重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情况危急须立即处理

2.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或短期内将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处理

2.3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须尽快处理

(3)发现缺陷后的处理要求:

3.1严重缺陷:有关人员在接到值长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消缺,工作时间10分钟内赶到,非工作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消缺

3.2重要缺陷:要求在48小时内消除

3.3一般缺陷:要求在72小时内消除

(4)严重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所有缺陷均由运行技术员记入缺陷记事本,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

8配电室防火管理办法

(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睡岗。班前班中禁止喝酒,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安全供电。

(2)未经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无关人员进入;经领导批准进入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动用任何设备,值班人员要陪同监督,并且记录登记。

(3)禁止在室内吸烟,未经特殊批准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易燃液体清洗设备。

(4)禁止在室内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物品和食品。

(5)值班人员要认真按时填写各种设备巡视点检记录表。

(6)设置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定置摆放,随时具备使用条件,值班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

(7)配电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清扫,禁止小动物入内,并定期放置鼠药。

(8)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配电室内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注意各回路控制开关以及电缆的温度,如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9)配电室内配置的电话为专线电话,不得打私人电话。

(10)高低压操作模拟图板开关的位置及高低压配电柜各开关手柄上的标示牌,必须与设备状况相对应。

四、处罚办法

1、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部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公司生产区域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部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部。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消防安全排查重点责任区域管理措施

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1 用火安全管理

1.1.1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本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1.1.2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消防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变更,如实报告。

1.1.3 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时,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1.2 用电安全管理

1.2.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2.2 电器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1.2.3 每日下班前,各单位、部门需派专人检查、关闭其责任区域内的电源。

2 电器防火安全管理

2.1 新增较大容量的电器设备时,应重新设计线路,经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器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2.2 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2.3 一切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装置。电器设备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及接地电阻测试。对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应做好防火隔热处理。

2.4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及白炽灯等功率大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进行穿套保护。厨房等潮湿处,要采用防潮灯具。

2.5任何部门及人员,未经消防管理部门的批准,均不得私自使用电热设备、私拉乱接线路。

2.6电器设备的维修、安装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各单位的电器维护管理人员对电器防火负有检查责任。

3 餐厅消防安全管理

3.1 餐厅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餐厅厨房必须设一名义务消防员。

3.3 每日工作结束时,餐厅工作人员必须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理,保持餐厅的日常清洁。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是否关闭。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抽油烟机管道、下水管道要定期进行专业清洗。

3.4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等),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3.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源插座、燃气管线、炉具及储气罐等。

3.6 各级消防管理部门,建立厨房每日巡查制度,在巡查中发现有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燃气管线破裂等安全隐患时,要立即修理或更换。

3.7 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3.8 餐厅要有灭火毯、燃气检查探测器等相关设备。

4 办公室防火管理

4.1 文件资料、书籍等易燃物不得随意乱扔、堆积,应远离电源、火源。

4.2 档案室、资料室应设“禁止吸烟”标识,禁止进行明火操作。

4.3 办公室内禁止存放酒精、油漆、稀释剂、汽油等易燃危险品。

4.4 办公室所有的电器设备在下班后必须断电。

4.5 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室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

4.6 各单位电工负责检查电器设备、照明灯、电源线等,发现有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4.7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掌握好防火知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4.8 一旦发现火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消防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扑救。

5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5.1 储存管理

5.1.1 库房内物品储存,要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分堆,垛距、墙距、梁距之间要留出必要的通道,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5.1.2 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1.3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由专人定时测温。

5.1.4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库房内要保持整洁。

5.2 电源管理

5.2.1 库房内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2.2 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5.2.3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

5.2.4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5.2.5 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第6篇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是指在运行生产装置、储存罐区、系统管廊、公用工程、装卸台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区域进行的除特殊作业以外的施工、维修作业,主要包括以下6类作业:

(一) 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

(二)设备、管线的外防腐、保温等作业;

(三)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等设备维修作业;

(四) 在线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

(五) 仪表仪器等维修作业;

(六) 机泵类维修作业。

特殊作业,是指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需要进行特殊作业许可的具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第三条 公司进入生产区域的特殊作业和一般作业,遵循以下原则:

(一) 节日期间,除装置检修和生产急需的项目,不得安排任何作业和新产品开发,严格控制产品牌号的切换和生产负荷的调整。

节日期间必须进行的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实行提前报告备案制度。

(二) 非生产必需的施工、维修作业,禁止安排在夜间进行。夜间必须进行的施工、维修作业,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满足夜间作业的安全条件;

(三) 生产区域进行第二条第(五)、(六)项一般作业时,基层车间的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进行第二条第(一)至第(四)项一般作业和特殊作业时,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全程监控、监护。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不含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五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绿化保洁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第六条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综合安全监管。

第七条 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专业检查,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制度、规程;

(二) 督促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质量保证和施工安全措施。

第八条 直属单位安全环保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一般作业现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制度;

(二) 监督基层车间、施工、维修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第九条 基层车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交底,按作业内容办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安排好监护人员,制定和落实基层车间负责的安全措施;

(二) 检查施工、维修单位安全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纠正施工人员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作业行为。

第十条 一般作业所在生产区域的基层车间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监护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监督检查安全制度和设备维修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检查落实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 纠正作业人员的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四) 纠正作业人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

(五) 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施工、维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严格执行公司及直属单位hse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与该施工作业有关的技术规范,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二)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应申请办理许可证,制定和落实施工、维修单位负责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安全、质量要求施工作业;

(三) 每次施工作业前,施工、维修单位应通知基层车间项目负责人,并在操作室登记人数和安全监护人员到位后方可作业;

(四) 施工机具应保持完整有效的安全状态,符合该生产区域部位的防爆等级要求;

(五) 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和作业变更时,及时与基层车间联系,遇到泄漏、着火等异常紧急情况,立即撤离和报告。

第三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 凡需在生产区域从事一般作业时,应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般作业许可证只对一般性施工作业有效。进行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作业,应当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规定。

持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放射作业、爆破作业、联锁保护作业等特殊施工作业许可证作业时,无需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应根据作业对象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注意核对票证中的适用范围。

第十四条 在涉及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等部位,进行拆装阀门、垫片、盲板、清扫阻火器及抢修堵漏等作业时,同时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和防止中毒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拆装盲板前,对需要拆装的盲板应做好明显的标记。作业许可证中应注明盲板位号、材质、尺寸或附上盲板清单。

第十六条 施工作业涉及到装置在用的设备、管线,存在物料泄漏、机械伤害等危险时,由基层车间和施工、维修单位同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第十七条 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拆装换热器等作业;设备、管线外部防腐、保温作业;建筑施工、设备管线测厚、搭拆脚手架、场地清理、设备清洗、绿化保洁等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设备人员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或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拆装人孔、盲板、阀门、垫片、螺栓、换热器以及注胶、打卡等堵漏作业,应同时由工艺人员确认工艺条件,并根据生产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三)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四)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最后由车间领导审批。

(五) 当工艺人员、设备人员、车间领导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时,由车间值班人员负责办理、审批。

第十八条 仪表维修、机泵类设备等维修作业,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般作业许可证:

(一) 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向生产区域所属基层车间的当班班长提出作业申请,基层车间当班班长根据作业现场实际,确定和补充工作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并在审批栏确认签名。

(二) 作业许可证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负责填写,并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

(三) 根据“谁确认 谁签字”的原则,对各项防范措施进行现场确认签字,机泵维修、经当班班长确认签字后,由基层车间设备人员(车间值班人员)签字审批。仪表维修由基层车间当班班长签字审批。

第十九条 一般作业项目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由基层车间管理人员和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对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第四章 一般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第二十条 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是进入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区域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冒签,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7天。

第二十二条 一般作业许可证一式4份,第一联由审批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维修)单位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留存,第三联由基层车间安全监护人持有,第四联由施工点所在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留存,并由当班班长在作业人员姓名一栏,记录每日实际作业人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直属单位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管理工作的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直属单位及基层单位任务、责任、实践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对承包商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的检查考核执行公司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齐鲁分〔2005〕148号)同时废止。

第7篇 各区域专业公司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编制、检查和评价生产计划的同时,认真编制、检查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好施工生产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衔接、配合,防止事故发生。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项目必须视同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应及时予以制止。

4、教育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管理纳入施工全过程中。

5、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掌握所属各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临时用电工程的设计和安装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脚手架的安装和验收,参加自制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和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的检查与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

8、负责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定期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对经营承包与安全生产挂钩以及稳定安全生产队伍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削弱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督促解决。

10、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8篇 采掘区域轨道安全管理

1、在新掘或新修护的巷道,铺设轨道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轨道的铺设必须在该巷道的中心线上,左右误差值为50毫米。使用的钢轨型号要一致。如确因特殊情况要使用新旧轨时,必须在一种轨型铺设在50米以上后,再用另一种轨型进行连接,在此中间不准掺杂使用其它钢轨。并且在新旧钢轨的接头处必须使用异型道夹板。对所铺设的轨道要求平、直,不得有弯曲现象。

②、 钢轨的接头必须平整,道夹板及螺栓应齐全、牢固。钢轨的接头可以是对接或错接,但必须在接头处加轨道枕木。

③、 使用中的轨道,要求钢轨的轨头必须高于底板巷,轨距最大不得超过610毫米,最小不得小于590毫米;轨道接头处的间隙(轨缝)不得超过5毫米,高差不得超过5毫米。

④、轨枕间距以每节钢轨的接头处开始,间距为800至1000毫米。凡是要运输支架的巷道新道木必须达到70%以上,间距900-950mm,其余的旧道木仍必须符合要求。

⑤、煤巷或半煤岩巷钉道的新道木投入必须达到50%以上,旧道木仍必须符合要求。

⑥、瓦斯巷及其它岩巷钉道新道木投入达到30%以上,使用年限在3年以上的必须达到40%以上。

⑦、不按以上比例投入新道木要,即使当时检查无浮钉,浮轨也要降一个等级,如有浮钉,浮轨按质量不合格,除按结构工资执行外,按月检查如发现达不到以上标准一次性处罚1000元,造成事故另追查处理。

⑧、 在巷道的弯道、倾斜巷道处,钢轨铺设不允许以钢轨的接头做为弯道的过度点(接头不能处于曲率范围) ,必须用弯道器(按该巷道的半径、倾斜巷道起坡点及变坡点的实际尺寸) 将钢轨打弯后以直轨相连接。

⑨、 在施工巷道内要铺设的车场,由该队设计车场大样图,经生技科、机运科和安监处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无审批同意的图纸施工,罚该队队长、技术员各100元。

2、道岔或牛尾岔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道岔的基本轨、直导轨、尖轨、护轨和撤岔等摆放,连接位置枕木数量要正确。

②、牛尾道岔设用新改造的牛尾道岔,铺设要求枕木不少于5根,岔芯的夹板、螺栓必须齐全、牢固。

③、各位置的配件、道钉要齐全。

④、 道岔或牛尾岔的钢轨必须将钢轨的脚板露出巷道底板,确保该道岔灵活、可靠。

⑤、所铺设的道岔其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轨道的质量标准。

3、轨道质量的评定标准按公司采掘轨道质量标准(暂行)办法执行,见附表1、2。

4、轨道的日常检查和维修:

①、运输队和采掘各队必须建立分管责任区域的轨道日常检查和维修制度。明确班长,跟班队长、技术员对轨道管理的责任,确保轨道运输的安全。

②、机运科运输管理员每月对片区的轨道质量进行一遍巡查。

③、轨道两旁禁止堆放杂物、材料。如确需堆码,堆码外必须距离轨道边沿400mm。否则,每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9篇 z物业区域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a.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b.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用电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电气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重视电气工作人员对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应按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试。

c.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机人身和设备时,应立即制止。对认真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d.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以及本单位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报告,保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e.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f.各用电单位除认真执行本规程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条文一并执行。

二、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历。

b.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c.掌握紧急救护法。

d.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a.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b.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为装设电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a)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进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b)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回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c.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d.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交底制度;

(c)工作许可制度;

(d)工作监护制度;

(e)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f)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f.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第10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出入口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报警设施。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今,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会议时应锁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管理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信须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或办公设备离开公司,须持有综合管理部开具的出门单。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域配置设施设备应根据配电容量,并留有余地。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施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员工应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外单位人

员进入办公区域,应在门卫处登记,并遵守引导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 ,必要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11篇 溶解乙炔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溶解乙炔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为q2级场所。溶解乙炔生产火灾、爆炸的危险程度就决定我们在生产检修过程中必须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一、什么叫动火作业:在溶解乙炔生产区域使用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因此在动火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二、动火作业的管理

(一)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危险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危险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二)凡溶解乙炔装置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可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三)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必须逐项填写不得缺项。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六)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合格,其有效期为120小时。

(七)动火证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可燃气体检测仪随时监测,直至动火作业结束。

(九)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十)拆除管线和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十一)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定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十二)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

(十三)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动火作业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技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班长呈验动火证,并经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班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入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四、动火分析终审权限规定

(一)特殊危险动火由公司安技部门复查后报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二)一级动火由动火地点所在厂长复查后,报公司安技部门终审批准。

(三)二级动火由动火地点所在厂长终审批准。

五、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危险动火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超过30分钟,均必须更新取样分析。

六、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乙炔设备管道上以及在有爆炸危险厂房内动火时,经置换后的乙炔浓度应小于0.2%。

七、动火还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易爆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二)有沉积物的设备,如发生器和贮料斗必须经清除沉积的电石渣和贮料斗的电石粉未,经置换合格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部位现场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

安全生产是溶解乙炔生产的前提条件,这是由溶解乙炔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加强乙炔生产,检修过程中动火安全作业的管理,是执行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体现,只有加强安全作业全员全过程的管理,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乙炔的生产,才能使企业取得生产、经营的双丰收。

第12篇 某物业区域安全管理责任制范例

物业区域安全管理责任制范例

为明确各安全岗位管辖范围,加强各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管理服务区域零发案率,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岗位执勤责任制

1、班长对本班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积极性、仪容仪表全权负责。

2、本班次(区域)发生的任何有影响的事件,班组长都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3、本班次(区域)如发生治安事件,班长当属第一责任人。如查实后属我方原因造成,班组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他有关处罚。

4、各班班长对本班次班员的任何行为有权给予公正处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二、交代任务完成制

1、上级下达于班组及各部门需相互合作的任何事情,班长都应无条件完成。

2、完成任务的经过及困难可在完成后向上级汇报,的确需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汇报。

3、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说过就做,做了再说'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4、任何顾客或上级交代的任务均不得无故推脱,如需推迟完成时间,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交接清楚,确保下一班明确,防止发生工作被动的现象。

三、物品领用制度

1、各班组如需申领工作文具等物品,须由班(组)长每月底统计后上报主管,经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2、任何人领用物品均须讲明领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任何人不得无使用原因至资料室、仓库领用物品。

四、设备资产使用制度

1、本班班长对本班次使用的设备全权负责。

2、本班次损坏的设备应在当天安排修理,并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3、如发现设备有细微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对人为损坏的设备,将追究班长及当事人责任并须赔偿。

五、业余形象责任制

1、各班组下班后,应整队集合,不得喧哗,警备器材应随身携带到安全宿舍,按规定位置挂放,不能乱扔乱放,如有丢失时应立即上报,并照价赔偿。

2、闲时不得在服务区内追逐喧哗,不得踩踏草坪,在服务区域内不得赤膊,培训室不得将脚搭于椅子上,不得乱动椅子、在培训室抽烟。

3、按时到食堂打饭并且排队,不能穿拖鞋上食堂吃饭,赤背在娱乐室看电视。

4、不得酗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5、以上各条由各班组长负责监督,如有违反,班组长应按《员工手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除在(月)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外,还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管辖区域责任制

1、扣分制(2-10分)

a.对所属辖区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b.对进入车辆不按要求登记,导致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者。

c.管辖区域内有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收受他人财物者。

d.管辖区域内发生治安纠纷事件不及时赶到现场者或有意回避不尽职者。

e.对管辖区域内不明底细人员不闻不问者。

f.不尽忠职守,遇事隐瞒不报者。

2、处罚制(50-200元)。

a.外围公共区域内发生被盗事件,将视情况扣罚班长及当事人员50-100元。

b.样板房、办公室等室内发生丢失物品事件,扣罚当值班长、班员100-200元。

c.非经公司同意,擅自调动人员或内部调整安排不当造成损失者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d.对所属班组军训督导不力,造成班组军训落后,扣罚班长50-100元。

e.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造成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盲目,且不管不问,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f.以上各项将视情况按员工手册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过失通告书、降级或辞退处理。

g.交接班时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具体发生时间无法明确界定的,双方不得推诿、扯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分担。

h.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降级、辞退处理。

七、安全大班长责任制

1、在安全主办领导下,负责安全工作现场管理。

2、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岗位安排、业务指导等,及时向主办汇报。

3、负责对夜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在晚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负直接管理责任。

4、负责对各班的军训进行督促指导,对配置的各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检查(如对讲机、警备单车、雨衣、雨鞋、巡更棒、电警棍、耳机等),制定表格定时检查核对,将使用情况上报主办。

5、协助主办做好班员的培训与思想工作和内务卫生管理,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6、在当值期间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各类事件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视事件的严重性处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八、四号岗管理责任制

1、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对信息的正确收集、发布、准确处理、反馈负责。

2、对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等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后果处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或调离此岗位。

九、安全主办责任制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安排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的编制及落实,对安全班工作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负责。

3、负责各种安全类设备损坏及更换的上报工作。

4、负责安全员的入职引导工作,同时协助公司进行骨干力量的培训及选拔工作。

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各安全岗位的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6、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的处罚。

十、安全主办、大班长、各班班长

以'谁管辖,谁负责'为责任划分原则,当发生影响公司及管理处声誉的事件时,按管理责任分担处罚。

十一、安全班月考核评分细则(略)

《区域安全负责制管理规定(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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