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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2 热度:60

治安管理规定范本

第1篇 治安管理规定范本

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搞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全体居民的公共利益,制订本规定,敬请遵守。

一、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站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二、小区居民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不得乱停放,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车辆安全。

三、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应有放行条或确认是居民同行,登记后放行。

四、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员工住户都有义务,依法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维护管理局、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发动群众参与治安防范,居民应'看好自己门,守好自己物'增加防范意识。

七、居民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不得让陌生人尾随跟进住宅楼。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110'。

八、小区内的经营单位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站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九、对下列行为,护卫员将给予劝阻,不听劝阻的,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制止:

1、随意停放车辆;

2、占用消防通道或其它公共区域;

3、损坏公共设施;

4、聚众喧闹,酗酒闹事;

5、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6、发出超标准的噪音,影响他人休息和生活;

7、用汽枪在住宅区内射击。

第2篇 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小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在当地公安、司法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物业公司指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24小时门岗值班和巡逻制度,并随时接受住户报警和处理紧急事故。所有住户和小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3、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4、严禁卖淫、嫖娼和出租传播淫秽录像及物品。

5、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剧毒物品进入小区。

6、严禁各种流动商贩进入小区叫买叫卖。

7、严格执行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凡在住宅区暂住的人口必须在24小时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业主管理委员会办理暂住手续,三天以上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手续,并按规定时限逗留。

第3篇 某物业区域治安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区域治安管理规定1.严格控制来访人员,来访人员须说明业主姓名、房号,由门岗保安核准并登记后才可放行。

2. 乞讨、摆摊、卖艺等人员不得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3. 装修施工人员需由业主申请临时出入证,经核准后凭出入证进出。

4. 大件、贵重物品出入,需有“大件物品出门证”,经登记后放行,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由物业派专人及保安统一管理,收取费用。

5.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员要立即采取措施,敢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物业秩序,通知相关部门,并积极处理善后。

6. 加强业主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物业有义务积极配合并采取有力措施,但不为此负全责。

7. 业主要注意安全隐患,注意防止陌生人尾随跟进门禁,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当班保安员。

8. 业主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配合物业的合法管理,严禁非法经营或从事非法活动。

9.维护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利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或视情况采取措施强行制止;

如随意停放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堆积杂物,损坏公共设施,聚众斗殴,酗酒闹事,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制造超标噪声,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生活等。

第4篇 某某所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某所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本所的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科研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必须做好内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全所职工都要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所的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三、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

四、扰乱科研工作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职工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罚,不够治安处罚的,依照本规定处置。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扣处50元以下津贴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入所拒不出示证件,出入所门不下车,又不服从门卫管理和检查的;

(二)涂改、伪造、转借出入证的;

(三)破坏所区防护设施,翻越围墙的;

(四)扰乱正常的科研工作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拒绝、阻碍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处100元以下津贴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储存、携带或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私藏和携带以及私自加工制造各种凶器的。

七、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扣处150元津贴或纪律处分;

(一)在所区和住宅区跳舞、酗酒造成危害,骚扰他人,不听劝阻的;

(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写恐吓信、打恐吓电话或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八、凡盗窃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未构成刑事或治安处罚者,除追回赃物外,扣处500元以下津贴,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如在行窃时损坏公物,应赔偿全部损失;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聚众闹事,毁坏公用设施,影响内部治理,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负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扣处2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有流氓、赌博、吸毒、敲诈勒索等行为而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除追究责任,没收其非法所得和赌具、毒品等违禁物品外,同时扣处5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利用非法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者,尚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的,扣处200元以下津贴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5篇 技术学院校治安防范管理规定

技术学院(校)治安防范管理规定

治安防范是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各种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治安防范是各级领导的责任,必须实行逐级负责制。

二、各级领导要把治安防范的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学校、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同步进行。

三、治安防范和检查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谁使用,谁检查,谁整改”的方法,经常组织力量,对单位开展以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重点内容的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要建立和制定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开展“考核”评比活动。

五、检查的重点是要害、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现金、重要物质、易发案件部位和复杂场所。要从“五查”入手,查制度、查措施、查责任、查落实、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六、根据治安形势和上级的部署,随时接受上级的检查或进行突检。

七、保卫部门要经常对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必要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的单位领导,则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八、应采取技术防范措施的部位要及时提出报告,经批准后由保卫部门负责与公安机关联系安装。

九、因失职造成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6篇 新粤小区治安管理规定-2

新城小区治安管理规定(二)

1、客户服务中心安排24小时保安人员在小区的监控中心、门岗亭值班及区内巡逻,热情为业主服务,并协助处理任何紧急事故,以维护物业的安全,如遇拒绝,业主可向客户服务中心投诉。

2、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天:8:30-11:30、14:00-17:30;(包括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办公时间以外,如有紧急事件可与客户服务部接待员或监控中心联系。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小区内工作,如巡查、走访等须佩戴工作证,如对来人有疑问,请联络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查询。业主对无证人员和陌生人员的来访,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

4、业主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小区各项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

5、未经业主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访客须遵守以下程序:

1)进入小区前,请主动在门岗处留下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及所要进入的单元号,经确认后方可进入。

2)保安员有权查验出入小区人员的身份证明。

3)离开小区时,到门岗处通知保安员并签字离开。

4)如有特殊需要经常进出小区者,可向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许可证。

6、业主应帮助外来装修人员做好出入证,对住在装修房内的装修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帮助做好暂住证。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对犯罪人员和犯罪行为要积极举报。

7、小区内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2)擅自开启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邮件、信函等;

3)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动用消防及绿化专用水源;

4)擅自安装或改装使用电网,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5)故意损坏、移动、覆盖小区内各类公共设施;

6)严禁吸毒、贩毒,非法携带、存放各种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

7)擅自在小区公共区域或绿化地内施工;

8)严禁利用住宅、车棚、商铺房进行赌博或嫖娼卖淫活动,传播淫秽物品。

第7篇 某职工宿舍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为严格内部治安消防管理,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住宿人员须自觉遵守执行。

1. 职工宿舍非经项目经理部有关负责人批准,在保卫部门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住人。

2. 职工宿舍严禁男女混住;不得播放、传看黄色淫秽物品;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闹事。

3.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宿舍门、窗、锁,要牢固,做到人走关窗,锁门;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防止被盗。

4. 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不得私自按、拆电线;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5. 宿舍冬季取暖炉灶,未经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检查批准,不得生火使用。

6. 宿舍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油漆化工等易燃易爆物品。

7. 凡违反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依据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第8篇 某办公楼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办公楼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一、办公楼内的业主要有足够的安保意识,要积极和安保人员配合,搞好办公楼的联防保卫工作。

二、业主外出时要妥善收藏贵重物品并锁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发现形迹可疑的人,业主都有责任上前询问,并向安保人员报告。

四、办公楼内一旦发生偷盗等恶性案件,业主(或租户)应立刻报告安保组并保护现场,协同公安人员破案。

五、严禁在办公楼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六、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办公楼。

七、衣冠不整者禁止进入办公楼商场等场所。

八、要发扬高度的主人翁精神,互相监督,检举揭发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把办公楼的治安保卫工作搞好。

九、未经许可,不得在办公楼内散发、张贴各种广告、传单等。

十、办公楼每天18:30关闭(星期日及法定假期为全天关闭)后禁止人员进入。本办公楼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过安保人员的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进入。

十一、房屋出租、转让须报管理处登记备案。

十二、安保人员有权对进出办公楼的物品进行检查,大件或贵重物品须有本单位开具的证明方可放行,搬运时间按办公楼管理处有关规定执行。

第9篇 治安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了保持项目部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对项目部治安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凡参与***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的人员,都必须学法守法,讲求社会公德。提倡树正气灭歪风,勇敢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上下要齐抓共管,为项目部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1.3本规定适用于***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各个场所。各协作队伍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2、治安责任制

2.1项目部经理为项目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应将治安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施工生产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应授权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负责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2.2项目安全副经理部是本项目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直接责任人。安全副经理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员工的法制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把治安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时妥善处理治安案件,把治安案件发展率控制在实有人数的3‰以内。

2.3项目部警务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驻地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取得支持。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动态,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治安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与工段和班组治安员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协助主管领导处理好已发案件和善后事宜。代表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签定治安责任合同。

2.4班组治安员可由安全员兼任,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治安保护措施,检查隐患漏洞,及时报告险情或已发案件,并积极配合处理。

3、禁止事项

3.1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3.2禁止偷盗或侵占公私财物。

3.3禁止利用任何娱乐工具聚众赌博。

3.4禁止偷看传播黄色刊物和淫秽录相。

3.5禁止买卖吸食毒品,嫖娼卖淫。

3.6禁止与流氓团伙和黑社会势力有任何勾结。

3.7禁止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肆意扰乱生产工作秩序。

3.8禁止擅自在项目部驻地以外租住民房,不得夜不归宿。

3.9禁止破坏施工设备,检测仪器和通讯器材。

3.10禁止泄漏项目部机密或擅自将项目部文件材料借送他人。

4、调解事项

4.1员工因家庭矛盾而影响工作时,警务人员向当事员工详细了解情况,做好说服工作。确因家庭特殊困难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妥善解决。

4.2员工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现场领导干部或警务人员要果断制止,然后分别弄清发生矛盾的缘由,公平合理地进行调解,消除矛盾,并防止矛盾再次发生。

4.3员工因工作失误或错误受到批评、处罚等处理而产生抵触情绪时,相关领导和警务室人员要密切关注其行为举止,防止恶性报复,并主动关心帮助当事员工正确对待,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4.4员工与外部人员发生冲突时,相关领导和警务室人员在及时制止的同时,要首先批评本部员工,压住闹事苗头,不能有任何的纵恿和姑息。必要时配合对方领导和公安机关做好调解工作,平息事态发展。

5、报告事项

5.1员工发现前述禁止事项中的现象,要及时向警务室人员或有关领导报告。

5.2警务室人员发现前述禁止事项中的现象或接到报告,必须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

5.3相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亲自或指派专人亲临现场,掌握情况,妥善处理。

5.4项目部公安人员对恶性事件要根据项目部主要领导的指示向公安机关报警。

5.5员工家属来驻地探亲,必须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需外出租房,须在警务室办理登记批准手续后才能租房,租房时间不允许超过一个月。

5.6员工确因特殊私事离开项目部在外过夜,必须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在警务室登记后方可离开项目部。

6、处罚事项

6.1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扣发当月全部奖金和各种工地补贴,并退回公司或原单位。

6.1.1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

6.1.2 与毒品有染、嫖娼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有证据证明参与流氓、团伙或黑社会势力的活动。

6.1.3偷盗公私财物,破坏施工设备、检测仪器和通信器材经济价值在5000(含5000元)以上。

6.1.4偷看传播黄色刊物淫秽录相造成恶劣影响,或影响面虽不大,但经教育后屡犯。

6.1.5聚众赌博赌资在千元以上,或被公安机关抓获拘留。

6.1.6扰乱生产办公秩序而致生产办公无法进行,影响恶劣。

6.1.7擅自在外租房、过夜而发生治安案件。

6.1.8泄漏机密而造成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6.1.9其他严重违法违纪,经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加重处罚的。

6.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当月50%-100%奖金。

6.2.1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尚未酿成严重后果。

6.2.2 偷盗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下,或小偷小摸第三次被抓获。

6.2.3聚众赌博或偷看黄色刊物和淫秽录相被当地抓获。

6.2.4有证据证明擅自在外租房、夜不归宿。

6.2.5破坏施工设备、检测仪器或通讯器材经济损失价值在千元以内,且没有造成停机停工。

6.2.6泄漏机密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第三次发现擅自将项目部文件材料借送他人。

6.2.7其它不轨行为经有关会议认定应该按此标准处罚的。

7、门卫制度

7.1项目部大门口应设有警示标志,人车分流,车辆进入场内限速5公里/小时。

7.2门卫值班员要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才可开门放行,并指示其行进方向。对身份可疑的车辆和人员应拒绝入场。

7.3车辆载货出门时,门卫要凭发货单开具的出门证,并查验所载货物相符后,方可放行。

7.4门卫值班人员换岗时要严格交接,下岗人员应向上岗人详尽介绍现场环境和治安情况。

7.5门卫当值人员值夜班时,每隔一小时要对周围环境巡视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值班室报告。

8、巡逻制度

8.1警务区应派人员每天夜间巡逻值班。

8.2巡逻值班人员值班时,每隔二小时要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巡查一遍。

8.3巡逻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向值班室报告,遇紧急情况,要边报告边做果断处理,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8.4值班室值班负责人夜间可值睡班,但要定期或不定期查巡逻岗,以保证巡逻制度的执行,防止治安漏洞。

9、附则

9.1员工有见义勇为的行为,或检举揭发违法乱纪有重大立功表现,经项目部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9.2本规定由***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物业辖区治安管理规定12

物业辖区治安管理规定(十二)

(一)服务中心组成安全管理部,负责管辖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的职责和权力是: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管辖区域进行固定岗、巡逻流动岗,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制止。

3、负责管辖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和保管,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管辖区域内车辆安全。

4、制止诸如收破烂、乞讨、叫卖等人员进入管辖区域。

5、在管辖区域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要挺身而出,依法维护用户的权益,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6、维护业主委员会、服务中心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的人员,管理人员可进行劝阻、制止,直到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7、受公安机关委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

(三)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用户应积极主动参与治安管理工作,做到:

1、遵守国家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2、遵守业主委员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管辖区域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密切配合安全管理部的治安管理工作,在安全管理员因故查询时,给予主动协作。

4、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安全管理部处理。

5、爱护管辖区域的安管设施。

第11篇 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规定,施工单位应依据本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部将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依照本规定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施工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方针;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

第三条  施工单位要成立治安保卫、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自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治安保卫、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需设置值班巡逻人员和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五条  若发生事故案件,各施工单位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

第二章  各级职责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二、落实“四防”(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事故)措施。协助领导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经常组织检查各区域重点要害部位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查处理。

四、积极调解内部矛盾纠纷,调查处理内部的一般治安事件,预防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各级人员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组织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始终保持消防器材及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负责值班巡逻人员及义务消防队等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  值班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维护施工单位生产生活秩序。

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佩戴证件,按时进入工作岗位,值班巡逻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值班巡逻中坚持“保卫要害、兼顾全局”的工作原则,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勤观察,并及时汇报。

四、对值班巡逻中发现的可疑车辆、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

五、值班巡逻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保护好案发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六、值班巡逻中发现火灾、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力扑救,减少损失,保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七、值班巡逻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勤。

第八条  现场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遵守和贯彻本项目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二、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记录并汇报。

三、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四、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五、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火警等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六、全员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加强“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九条  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应积极督促各区域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二、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四、施工单位要针对项目特点,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常识、防火制度、防火预案等方面的教育,并择机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职工逃生和抢险救灾技能。

五、施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七、施工作业现场、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材要按规定配置,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状态。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八、施工现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夜间应有充足照明,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九、办公场所及生活区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洁、畅通,严禁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等。

十、电器设备的安装,电线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强日常使用监督管理,做好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十一、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执行一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十二、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如火灾严重,应立即拨打119火险急救电话,并讲清起火单位和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和火灾程度以及周边环境等。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施工单位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项目部安全保卫组。

十三、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案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保护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对事故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条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一、消防器材要按规定放置于显眼位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挪用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除外)。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应专人负责日常管理,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追究其责任。严禁在消防设施周围搭棚、堆物。

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半个月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药物按规定及时更换。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统一购置,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

五、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档案。

第十一条  有违反上述规定,依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100-3000元。

第12篇 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嘉园商住小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5

为加强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维护好小区的公共秩序,服务处根据小区特点制订本规定,希望各位业主和所有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

一、小区的公共秩序和治安防范工作由'**嘉园'服务处协助辖区派出所管理,服务处护管人员及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并有权拒绝出入小区。

二、**嘉园商住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不定期巡逻检查制度;护管员有权对进出**嘉园商住小区的外来人员进行查询与检查。

三、各业主应认真如实填报《客户登记表》应遵守《邵阳市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按规定向服务处申报登记临时住宿人员,并且不得留居三无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负。

四、业主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的物品进入本小区内。

五、凡非本小区住户,携带手提箱、包装箱、办公用具、家电等大件物品出门,须先填写有住户签字(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六、凡住户搬离小区,就提前两天报服务处,填妥有业主签名(盖章)的,《物品搬出申请表》,服务处工作人员核实并结算有关费用后签名(盖章),由护管人员验证后方可出门。

七、业主有责任关好自家门窗,妥善保管好室内贵重物品,不要在家中留存大量现金和重要文件、资料。

八、业主有权拒绝不佩带工作牌的物业服务处人员的查询和进入私人住宅。

九、小区内严禁一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触犯法律的活动与行为。

十、小区业主应精心爱护小区内监控、岗亭、指示标志、路灯等公共设施,不得有损毁、移动指示标志等行为。

《治安管理规定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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