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规范化管理概念
我们所称的规范化管理,是指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的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地制定公司的组织规程和基本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事务的作业流程(包括各类报表、图表、公司的ci规范等等),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达成公司管理动作的井然有序、协调高效之目的。
第二条规范化管理意义
(一)逐步将公司的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减少工作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二)明确界定各管理层上下之间、横向之间的责权关系,减少摩擦,提高工作效率;
(三)系统地开发和建立公司的'管理软件',使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经验的积累有一个基本生长点;
(四)为全面实施电脑化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规范化管理内容
(一)制定各类规范管理文件,包括:
1.基本制度;
2.作业程序;
3.图表报表;
4.ci规范。
(二)对上述规范管理文件付诸实施并定期修改完善。
基本制度--是指在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对公司的基本组织规程和各业务领域的管理制度所作的基本规定,如各机构分工规定、责权划分、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信息统计制度等等。
作业程序--是指在公司各类动态管理事务的工作流程所作的基本描述和规定,例如:公司投资立项程序、报关程序、新进人员试用程序等等。
图表报表--是指对公司各类图表、有的格式、内容、编号、流向、存档、审核等进行规范化处理和运作。
ci规范--是指对公司外在形象的统一设计和规定,如信封、便笺、包装袋、招牌、广告等等。
第四条规范化管理组织
(一)由公司主要高层领导组成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其职责如下:
1.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确定基本原则,并确定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的人员的构成;
2.定期听取规范化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展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3.讨论通过各类规范管理文件,并签发实施;
4.负责解释和仲裁在执行规范管理文件时出现的纠纷冲突;
5.每年组织一次对规范管理文件的修订,通过对规范管理文件的不断修改补充,使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日趋完善。
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由下述人员构成:
a主任: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委员:由总裁、财务总监、执委主任、副总裁构成。
b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兼任。
委员:由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兼任。
c主任:由厂长兼任。
委员:由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完成规范管理文件的拟定、修改和监督执行,该小组以执委会人员为主,吸收职能部门经理和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由执委主任兼任。
组员由执委各室骨干、各职能部门经理和有关业务骨干构成。
第五条规范化管理文件的实施循环图(见图17.4.1)
所有的规范管理文件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后并非一成不变,它必须根据实施效果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进行pdca的循环。
第2篇 工业管道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
序号
规范内容
规范化要求标准
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
(1)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等;
(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
(3)压力管道组成件质量证明文件;
(4)压力管道最近2次检验报告。
对照左边各项,要求资料齐全。
2
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
(1)落实了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2)建立技术档案和压力管道标识管理办法,并有效实施;
(3)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管理工作并有工作记录;
(4)制定了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以及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
(5)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还应具备:
a)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求援方案);
b)巡线检查制度;
c)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有管理制度的文本见证,并要求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当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持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4
安全附件:
(1)安全阀:铅封、校验标签完好,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无泄漏、无锈蚀;
(2)压力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表盘清晰,指针功能正常;
(3)爆破片装置:完好无泄漏,在有效期内使用。爆破片装置和管道间的截断阀处于全开状态;
(4)其它测量仪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匹配。
定期自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应有送校验的计划。
5
管子管件及阀门:
(1)管道及其它组成件应无泄漏;
(2)管道绝热层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完好;
(3)管道应无异常振动;
(4)位置与变形:
a)管道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
b)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
a)支吊架是否脱落、严重变形、腐蚀或损坏;
b)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6)阀门:
a)阀门表面是否存在严重腐蚀现象;
b)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c)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
a)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b)法兰面是否发生异常翘曲、变形。
(8)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腐蚀穿孔、开裂、变形失稳等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防雷防静电:对有防雷防静电要求的管道应检查装置是否安好;
(11)管道标识: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或行业通用标识。
定期自行检查,必要时手动试验其可靠性。
第3篇 安全管理资料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增加,诸如高空坠落、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事故不断发生,使企业和个人蒙受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纵观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管理不善,但更多的原因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使有也是名存实亡),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缺乏针对性、全面性和不规范所造成的。
安全管理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资料依据,同时它给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的材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的目的。我们很有必要对安全管理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深入的研究。
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了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2.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根据企业下发的年度工作规划,明确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1)安全目标主要分为三项:
第一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指标,主要提出年度必须有效控制的工伤事故指标及经济生产值控制。
第二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达标情况。
第三项:获得自治区级、市级、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的情况。
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
(1)公司在下达总体目标时把目标分解到各分公司。
(2)分公司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施工项目,并提出施工项目完成指标的措施。
(3)各施工项目由项目经理按安全目标的各项要求,提出管理措施及管理的具体目标,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4)公司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对象为对分公司的考核,对项目的考核,对安全员的考核。
3.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活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完整的、真实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施工现场应建立门卫制度、厕所卫生及浴室卫生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宿舍卫生等管理制度,明显地划分了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给工区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进行绿化布置,排水设施设置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并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标志;建立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施工不扰民措施;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建立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各施工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两面图;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现场应按照平面图布置。每个工地的文明施工程度都反映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文明工地是企业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
4.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思想教育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他们正确地、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且认真地执行。
2)安全知识教育是对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流程、工艺的安全教育。企业施工危险区域从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有关电器设备(电器照明)的基本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消防制度,即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的教育,以及国家规定的起重、焊接、电器、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安全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
5.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要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材料和机具要求、操作工艺、安全应注意的问题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签证不上岗。
6.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实质上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可以增强领导和群众的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内部应根据形式、检查内容和目的建立各种检查制度,安全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为依据。制定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检查制度。制度中要规定检查内容,即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进行整改,负责整改的单位、人员在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检查的部门反馈信息,检查单位应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
7.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依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订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因此每项工程都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所有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制度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2)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点较多的特殊工程(如大型吊装、高层和特殊脚手架、高层井架、拆除、支模、深坑、沉箱、沉井工程、各种特殊架设作业等)必须编制新时期安全技术方案,主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书,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3)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措施(主要指夏季、雨季和风季)。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4)对于临时用电设备数≥5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h时必须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临时用电平面图、主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应单独绘制,小型施工机械和移动电动工具要有明确的安全用电规范。
安全管理资料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将安全管理资料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才能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地保证生产。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与危害控制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业行业形象的窗口,也是施工企业实力展示和管理水平体现的集中点。随着城乡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承接的任务量有所增加,尤其是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的广泛应用,以及大跨度结构、深基础施工的增多,给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如何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关键是要找准工作切入点。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标化”活动,目的就是通过达标方式发现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控制危害,以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规范化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全过程,每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道工艺,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危害因素和潜在危险。需要把施工过程按规范化安全管理要求,细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预测施工可能产生的危害,识别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充分的方案论证,落实事前预防措施,为安全施工打好基础,变无序为有序。
规范化安全管理,目的是进行危害的有效控制,实现平安施工。关键要把握好五个施工阶段,编制好八个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好依法施工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好各类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措施,执行好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
二、执行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企业“三类人员”任职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制度、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制度。
三、建立好安全生产创新管理制度
制度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四、履行好业主安全管理职责
1、在工程概算中应当确定并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2、不得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有义务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的有关资料,有责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有责任将安全施工措施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5、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6、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五、履行好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工程监理是受建单位(业主)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和安全、建设工期、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履行自己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4项安全责任: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隐患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需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六、履行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1、依法履行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登记备案等有关政府安全管理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实施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
9、设立好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施工企业应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专职人员配备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以及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人数至少为:
(3)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4)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5)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6)劳务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200人以上的,应当增配,不少于总人数的千分之五。
10、配备好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成立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照总造价:
5000万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人员。
11、把握好五个施工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
(2)基础施工阶段
(3)主体施工阶段
(4)装饰施工阶段
(5)竣工扫尾阶段
12、编制好八个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 施工用电
(6) 塔机及施工升降机
(7) 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工程
(9)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3、六大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
(1)深基础(开挖浓度超过5米(含5米);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的大爆破。
14、完善好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9)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其他若干安全管理制度。如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15、制定好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电工(含水电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机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塔机(含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其他若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6、控制好施工阶段的防范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a、勘察现场,熟悉地形,充分了解工程周边环境,预测施工产生的社会影响;
b、编制施工流程,进行安全策划,制定安全保证计划;
c、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区域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地下障碍物清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现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编制;(封闭施工图)
e、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围墙、宿舍、食堂、厕所及其它临时设施;(整洁整齐)
f、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进场计划的落实;
g、组建项目班子,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施工作业人员。
(2)基础施工阶段
a、平整场地,清除障碍物(空间与地下)。
b、桩机进场、安全作业。
c、土方开挖,注意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察。
d、基坑临边防护,槽边控制荷载,防止运土车辆倾翻。
e、基坑内注意垂直作业,人员设置上下通道。基坑作业防止触漏电(含电焊直流电)。
f、深基础施工须加强模板支撑,塔机基础,井底排水等设备和设施的规范化管理。
g、基坑施工小型机具的安全管理。
(3)主体施工阶段
a、落实专项方案编制的安全防护措施;
b、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有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清楚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c、对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业负责搭设与检查,以保证安全可*;(定型化防护门1、2)
d、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
e、对施工中动用明火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严格管理;
f、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g、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h、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础施工、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含支模架)的搭设等作业,须实施重点监控。(深基础防护1、2)
(4)装饰施工阶段
a、装饰施工应纳入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变分散为整合。
b、进入施工现场装饰作业,须检查施工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性。
c、协调使用施工机电设备和设施,统一维护保养。
d、遇施工需要,有控制地拆除设施(如电梯井口、预留洞口等)。
e、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f、落实室内室外高处作业措施。
g、规范各类施工临时用电,严控电源卷线器的使用。
h、严格按规范和专项方案拆除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
(5)竣工扫尾实施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的拆除;
a、严格按方案实施各类施工设施和设备的拆除。
b、规范使用建筑物电梯搬运杂物和废料。
c、建筑物地面管线、道路施工安全作业。
d、设备安装调试人员防护措施。
e、周转材料、设备、工具用具的入库保养。
f、整理好各类台帐资料,归档。
第5篇 科学方法规范化安全管理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是发展企业核心业务,增强核心能力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是电网企业核心业务的基础,是核心能力的具体体现;安全是电网经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支撑,没有了安全就没有了效益,失去了安全就失去了信誉,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发展,尽责保安全,规范促和谐。
搞好安全生产,管理者及措施是最重要的,监督是必须的,操作者是基本的。要搞好企业安全施工(生产)当务之急, 除按既定工作目标进行外,还要研究处理好下列问题:
一、完善企业文化内涵,建立企业职工行为准则
企业不缺目标和制度,缺的是不折不扣的忠实执行目标的执行者和认真遵照执行制度的操作者。最重要的是缺少了指导和倡导规范人们行为的《企业职工行为准则》。我们的企业宗旨、目标、精神靠什么来支撑,执行力靠什么去提高,归根结底最基本的因素要靠优秀的企业理念去规范职工的行为,并变为自觉行动。
我认为电力企业最需要的优秀理念是:对工作的热情、事业的忠诚、高度的责任感,不断创新、团队协作、服务至上、利益共享的精神。我相信有了广大的优秀员工作基础,我们的执行力将得到提高,我们的核心业务、核心能力才能得到稳步提高。
二、 完善工艺措施,提高执行力
目前,我们的各级管理者,只是满足于每个施工项目有措施方案,缺乏严密的组织管理程序来审查,强调措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程序性、唯一性、先进性和安全性。企业施工工艺措施可谓门类繁多,但是,严格经过编制、会审、批准、试点、改进、出版执行程序,完全能起到程序化作业没有缺陷的措施却是难得一见。省公司四月十一日发生的徽县电力局“4.10农电工高空坠落死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陇南供电公司,紧跟着“4.17”我公司又发生一起人身触点死亡事故,“3.17”事故主要原因是管理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差,属于个人行为失误。我们特别要组织研究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及监督要求,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施工措施才能适应各种不同的变化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三、整合一个具有高度权威、公正的、群众信赖的建议(意见)信息处理平台
要整合一个必须是高度权威的、公正的、群众信赖的建议(意见)信息处理平台。宗旨是:服务大众、沟通社会(企业、集体、个人)、协调实施、监督评估,其主要任务是:受理反馈各种信息,跟踪处理结果,协调部门间的搭接问题,督办重要、重大事项的办理过程及结果,参与重要、重大事项的过程及效能评估,定期及时向领导汇报信息供领导决策,保证各种管理在可控范围。建立一整套从受理来访信函登记、保密要求、表扬或奖励、督办内容、拟办意见、领导批示、处理部门、经办人、处理及反馈意见、评审及归档,有重大贡献者给予特别奖励等环节的建议(意见)信息处理系统。
四、保证工程项目的合理利益空间,确保安全施工各项费用的投入
目前,施工单位将工程承包后,又转包给资质低的另一个施工队伍,项目费用偏低,人员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受到限制,安全措施费用投入不足等,增加了安全风险。有些施工技术已有倒退现象(如线路工程施工:用人力卸杆代替吊车卸杆、用农用车代替汽车运输等)。建议施工单位在分包时要考虑双赢,分给施工队伍多一点的发展空间,留给企业更多的安全。
另外,对电力系统三产多经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和考核,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责任考核有待进行;安全管理发放文件的多、检查促进的少,安全监督不力处罚无据可依;安全监督投入的力量不足等等,都等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前几天省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更进一步明确、部署,我白银供电公司针对事故,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停产10天整改,这阵阵战鼓,确是推人奋发。当我们所有的电力员工都尽一份责任,保一方安全,把真诚献给企业之时,就是我们企业腾飞之际了。
第6篇 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蒲城县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设施与环境
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在餐厅醒目位置应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第八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第九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十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十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十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切配结束,应及时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区)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内墙壁应有瓷砖或采用其他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第十四条:职工用餐场所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室;学生用餐场所应根据用餐学生数,独立设置能容纳全部就餐学生的餐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保洁橱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三章 食品采购与贮存
第十六条: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索证。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水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负责采购人员应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对肉品及水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准入合格证进行逐日粘贴。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应到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定点采购,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后要台帐齐全,逐日登记。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调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及其原料的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库房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门口有金属挡板。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志。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
第十八条:学校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荤凉菜食品。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把供餐质量关。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条:挑拣好的蔬菜在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洁净,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上避免污染。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第二十二条:烹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冷冻食品在常温条件下解冻后加热加工,方可继续出售。
第二十三条:面点加工间应配备半成品操作台、烘烤炉(箱)和专用凉冻柜或成品柜。从事面点制作的人员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面粉和馅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点心的操作间以及制作冷荤凉菜的熟食间,应当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应配备空调和冷藏设施。学校要限制食堂制作凉菜。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二十四条:备餐间应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空气消毒装置和洗手设施,并且标志明显。每餐的所有食品应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留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二十五条: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池、柜、桶应密封上锁,定期消毒,并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六条:接触或盛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五章 餐饮具清洗消毒要求
第二十七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用热力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密闭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洗涤、消毒餐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第二十八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洗刷、消毒间或区,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或不锈钢材料制造的清洗设施),水池不少于4个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水池(或设施)混用。餐具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蒸汽保持100℃10分钟以上,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煮沸10分钟以上。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作用15-30分钟以上。采用自动洗碗机消毒的,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时间在40秒以上。餐饮具在消毒柜中最好竖着放,有一定间隙,一般在总容器的2/3-3/4为宜。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记。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2.5m之间,紫外线消毒灯上加装有金属档板。
第六章 从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对有明显的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者不得录用。
第三十条:学校应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须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行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上岗前进行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第三十一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第三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外伤或感染化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三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备餐间售菜人员还需戴口罩)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堂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堂食品加工区的地方。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第七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上报,并按《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有关部门。学校负责人和疫情负责人为事故报告责任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进行报告。
第三十六条: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受害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立即用电话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如遇重大事故或可疑刑事案件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第三十七条:学校对事故应妥善处理,包括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监管部门防止事故的续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以及在不影响上述措施的前提下保护好现场。
第八章 学校食堂档案资料和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学校要按规范化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收集以下资料,每学年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
1.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名单及上级文函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
3.岗位责任制度
4.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5.学校基本情况
6.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7.学校食堂、教工食堂、校园商店、小吃店承包合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资料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8.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资料(培训每月不得少于1次),人员学习记录
9.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资料(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考核积分表
11.学校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小报及卫生宣传、班级卫生角、板报、画廊等资料,学校自查情况记录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12.学校食堂工艺流程图
13.每餐学生餐具消毒记录表、食品留样记录
14.食堂食品原料、调味品进货登记表
15.大宗食品供货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6.米、面、油、肉等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表(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
17.卫生监督意见书
18.餐具检测质量报告书
19.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
第三十九条: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2-28全国人大)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7-8国务院)
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6-4国教委、卫生部)
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12-24卫生部)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2-8卫生部)
6、《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监督办法》(1996-8-27卫生部)
7、《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9-20教育部、卫生部)
8、《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5-11-2卫生部、教育部)
9、《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005-8-2年卫生部)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7国务院)
第四十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八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未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的,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
2.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的。
5.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
6.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7.对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第四十一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第九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29人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学校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学校主管领导,而学校主管领导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主管领导承担责任。发生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管理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十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对不符合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单位,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2.检查发现学校食堂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条件要求,而未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
3.未按规定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4.未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请求,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的。
5.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未提出整改意见的;或者提出整改意见后未在要求时限内再次检查进行督促落实的。
6.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或者未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7.未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第四十三条:《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第十一条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未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检查的。
2.督导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整改意见,或对整改意见未督促落实的。
3.未督促学校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4.接到监管部门的相关通报,未督促学校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的。
5.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及时赶往现场协助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未督促学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事态扩大的。
6.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或存在瞒报、迟报行为的。
第九章 关于中小学校内开设商店(小卖部)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职业学校(除寄宿制学校外),一律在校内不能开办商店(或小卖部)。
第四十五条:寄宿制学校开办商店(或小卖部)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店及小卖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方可开办。
第四十六条:三证齐全的商店经营范围确定为有定型包装的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更不能出售烟、酒等。
第四十七条:商店及小卖部不得经营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无qs标志的食品及伪劣食品,价格要合理,并随时接受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各类中小学要加强对商店及小卖部的管理,不能由私人承包经营,不能搞任何形式的引导消费和促销活动,校墙外商店和小卖部不能开前后门,形成进出校园通道。经营活动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含义是:
学生集体用餐:以供学生用餐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牛奶、豆奶、饮料、面点等)、学校举办各类活动时为学生提供的集体饮食等。
食堂:学校自办食堂、承包食堂和学校后勤社会化专门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
食堂从业人员:食堂采购员、食堂炊事员、食堂分餐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对未按照规定标准管理学校食堂的学校,蒲城县教育局将责成学校停办食堂,对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学校食堂将联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予以取缔。
第7篇 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要求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长入手、从班组入手。班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班组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主要有:
(1)不发生人身未遂或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人员责任造成的设备异常及以上事故。
安全目标的实现要求班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员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同时,班组每一个成员自觉遵章守纪,确保不发生违章、不发生差错,努力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且各单位要求充分发挥班组党、工、团组织和安全员在班组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二、班组安全工作内容
班组安全管理应实行“三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班组安全工作主要内容有: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和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坚持不懈地开展违章工作,杜绝违章情况的发生。
(3)贯彻执行“二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
(4)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做好安全例行工作。
(6)做好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具、仪器的管理。
(7)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查处不安全情况。
(8)实行安全奖惩制度。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和记录。
三、班组主要成员安全职责
(一)班组长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和措施;
(3)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主持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会,及时总结和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生产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三违”人员安全教育。
(7)负责作业前的安全作业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生产,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8)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9)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支持安全员正确履行职责,为安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0)组织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等;
(11)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时,要根据工人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水平分配其任务,做到交任务的同时教安全措施办法,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二)班组安全员
班组应设安全员,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专职,亦可兼职。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的参谋和助手,其具体职责是: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和文明生产,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要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保持工作岗位整齐清洁,道路通畅;检查和督促本班组落实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开展班组安全检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反馈到有关人员;
(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对班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和制止,监督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8)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9)参加本班组事故调查分析。
(三) 班组工人
班组工人岗位安全职责具体规定了工人的安全生产内容和要求,是动员工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搞好安全工作的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是: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具、仪器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在使用前认真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仪器。
(4)工作项目作业前,认真落实“五同时”工作。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对本岗位或被分配的工作内容应遵章作业,落实“四不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理作业场所。
(6)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各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不乱拆乱动。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生产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服从领导,尊重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四、班组安全教育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地方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和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等。
班组安全教育形式和方法:主要有岗位培训、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活动月、事故应急演习、安全检查、安全分析、安全竞赛、事故分析会、家访谈心,做个别人的思想工作、警告牌及发动职工家属共同做好安全教育等。
五、班组安全例行工作
(一)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在新工人入厂工作前,班组必须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的内容是:
(1)本班组安全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作业范围;
(2)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本班组作业环境,事故多发地点及危险场所;
(4)讲解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二)班前会和班后会
班组每天作业前必须坚持开好班前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安全用具、查精神状态),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结合当班工作任务、工作特殊环境,做好安全措施准备,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下班后应开班后安全小结会即班后会,做好“三评”(评任务完成情况、评工作中安全情况、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找出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班前班后由班组长主持讲解,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协肋配合。
(三)安全检查
班组要通过经常性和规范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险情”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有效地防范和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班组安全检查形式较多,按检查人员划分有自检(自我检查)、互检(互相检查)、专检(专人检查);按检查内容划分有普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按时间划分有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三检制”(指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等。
班组常用的安全检查形式有:
1.安全监护制
根据本班组作业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互相监护检查制度。例如二人以上同时作业,应实行“技工负责制”,不允许一人单独作业。多人同时作业时,指定专人监护和监督检查。
2.定期检查制
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可结合安全日活动进行,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之一。由班组长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检查内容:一是检查人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安全管理有否薄弱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等要求;二是检查物,即机具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存在缺陷及不完善的情况;三是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地下、地面、空中的环境,对作业是否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3.危险确认制
危险确认制,就是针对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项目、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使人人确认和知晓,以便在作业中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4.“三检制”
班前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工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对现场和机械器具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清除作业环境中的事故“隐患”。班中检查,主要是为落实安全作业措施,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灭事故苗子。班后检查主要是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隐患。
(四)安全日活动
班组安全日活动是班组必须每周组织一次半小时左右安全日活动。班组安全日活动主要是对本班组每周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班组安全日活动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事故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交流班组成员之间、成员与领导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工作情况;交流对班组安全生产的看法,“四不伤害”和反违章活动的经验与体会,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的经验等等;评议本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习惯性违章在本班组中的各种表现,本班组和其他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分析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
班组安全日活动要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隐患和消缺情况,二票三制执行情况,安全工具、仪器完好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和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完善情况,有无违章情况;表场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和处罚;发动班组成员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收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五)安全月活动
班组应根据本单位的部署,结合班组实际,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月活动对班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深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检查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安全月活动应有书面计划,活动结束后半个月之内应写出书面总结。安全月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班组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修订不合适部分;对班组管辖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找出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对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从中吸取教训;
(六)反违章与事故分析会
班组应建立《班组常见的习惯性违章事例》统计表,结合安全日活动、安全月活动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议,并将本班组违章情况补充到本班组的《班组常见的习惯性违章事例》中,以便提升反违章工作开展的效果;
事故分析会主要是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引起对这类事故的警觉,变他人的失误为共同的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对事故的分析一定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职工从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受到启迪。
(七)安全分析、事故预想与反事故演习
开展班组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工作。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不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应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事故预想,事故预想每人每月至少做一次。安全分析与事故预想应有相应的记录。
反事故演习由企业统一组织,演习预先要制订方案,演习过程中必须保证人身和运行设备的安全,演习结束应对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进行评议和评价,并写出书面总结。
六、班组地外人员的安全管理
班组对参加本班组工作的临时工、实习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与正式职工等同进行安全管理。
班组有权拒绝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及未经考试合格的外来人员在本班组工作。
外来人员必须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仪器才能进入作业区工作。外来人员在班组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不允许单独工作。
七、 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
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是班组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安全生产的历史记录,班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管理台帐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建立和管理,要求分类合理、内容详实、记录及时、字迹工整、保管良好。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2)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复工教育、变换工种、特种作业工种等)记录;
(3)班组会议、安全活动记录;
(4)班组常见的习惯性违章事例、安全奖惩和异常情况、事故及安全分析记录;
(5)相关资料主要包括:操作票、工作票、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八、班组安全奖惩
班组安全奖惩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通过安全奖惩,尤其是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全体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8篇 体育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体育技术学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院良好的发展环境,理顺宣传秩序,促进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宣传工作规范化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凡向校外宣传媒体投送涉及我院事宜的新闻稿件,须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阅认可并备案。
二、学院向上级单位上报信息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综治和维稳工作信息、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由人保处或总务处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学院党委办公室。通过网络向上级报送的信息,在学院领导同意后,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上报。
三、学院内部刊物、电影、录像、标语等宣传媒介均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管理,对内容严格把关。
四、校内各部门、学生团体自办刊物,如系报、班刊、社团刊物等,须先向学院党委办公室提交申请。申请时须写明办刊宗旨、板式、主管部门、编辑机构、发行方式和范围、经费来源等事项,由主管部门提出具书面证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经学院党委办公室批准,予以登记后方能印行。每期刊物除主管部门审稿外,发行时须交学院党委办公室一份。
五、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须健康向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要保证其思想性、政治性、先进性,必要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查。
六、上网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严禁接受与传播*、黄色信息。
七、各部门须在校园网发布相关信息时,须遵照学院规章制度办理。严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
八、各部门自主管理的网页,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各部门要安排专门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网页维护。要确保网页内容准确无误与及时更新,并要确保信息安全。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网页进行检查。
九、各部门、学生团体的通知、公示材料、宣传标语、海报、广告等要控制合适的字体(画面)大小,并按学院统一部署张贴或悬挂于指定地点,严禁四处乱贴、乱挂。张贴或悬挂的宣传品要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及时收回,严禁只贴或只挂不收。利用宣传板进行宣传的,也要在规定地点摆放,并及时收回。
十、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十一、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办公室。
十二、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9篇 某某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
为推进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与健康权益,根据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2023年全国、全市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推进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权益。
二、创建对象
全县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从业人员在8人及以上的用人单位。
三、创建标准
按照《重庆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1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合格企业”,总评分数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者,经市安监局批准,并颁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
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在创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之前的三年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过政府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可代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参与创建的企业,其建设项目在创建活动之前的三年内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要积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三、时间安排
2月下旬,组织召开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电子生产与加工两个行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乡镇安监办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创建业务培训,学习和掌握创建标准。
3月份,完成各用人单位召开动员会,落实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启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月份,完成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定期培训,完善劳动合同及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依法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5月份,完成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每个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分户档案。
6月份,提交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备案,完成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事项,设置公示栏、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和宣传栏,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月份,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备案,规范作业现场(包括材料和设备、防护设施、应急设施、报警装置等)。
8月份,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卫生“三同时”与申报管理、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管理、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管理、职业卫生档案台账七本职业健康管理台账。
9月份,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评估并报县安监局职业健康科,县安监局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10月份,申请并接受市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县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对2023年度以来参与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的基础上,并按照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市安监局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了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过程中,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开展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乡镇安监办、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安监局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创建企业在开展此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人: 秦大金 文兴梅
电 话:(传真)
邮 箱:
第10篇 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ee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校安全工作走过那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校园和谐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强化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扎实推进校车、食品等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学校主编治安秩序,确保年内全面建成'和谐校园'及'安全文明校园',为ee市率先建成安全、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
1、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广播站、黑板报、班级主题活动等阵地,以安全常识为基础,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方法和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积极争取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二日一月四节两假'('3月27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寒暑假)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低于潜在危险的能力。
2、重视加强校园安全、犯法*等*、法纪法规、消防安全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崇尚科学,抵制*,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广泛开展法纪法规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引领广大师生员工牢固确立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变成自己的自觉行为。
(二)扎实推进安全专项管理
1、加强门卫和师资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加强门卫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未经许可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外来机动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凡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学生下课、放学尤其是夜间晚自习下课时,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拥堵引发事故。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值周制度,值周人员要熟悉报警装置,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擅离职守。紧急情况下,领导和保卫干部要确保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a)加强校园用电、特种设备和校园网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确保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使用和安全管理,教育局域网和校园网必须加载性能可靠的网上设备。
b)加强交通和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c)加强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d)加强体育和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设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e)加强校园饮食和卫生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必须保存48小时)、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f)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城管、新闻等共同参加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努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今年,学校各部门将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配齐配强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努力避免或降低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在学校建立警备站(警备室或校园'110'),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深入开展'无毒学校'的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100%;要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四、制度建设
1、工作责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建设'的原则,通过鉴定,《ee一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通过选调一定数量政治觉悟高、奉献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师生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
2、定期检查制度:要把定期检查作为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理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情境下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安全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评之中,对工作成绩显着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凡因工作不力酿成事故或超过安全工作年度指标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先进评比资格,考核结果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中。
2023年元月8日
第11篇 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镇安监部门的通知要求,陶瓷行业要在2008年8月10日前 完成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按管理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时间紧,任务重,牵涉到公司各个部门和各部门领导的支持和配合,为了使这项工作得到落实和完成,现公司成立陶瓷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
1. 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全面负责整个管理工作运作,整改资金的投入,各项文件,制度审核签发。
2. 副组长:生产总经理、生产经理、后勤经理担任,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监控制度落实情况,整改事项人员的安排及落实。
3. 组员:由各车间主任担任,负责员工车间班组级的教育,有培训记录并存档,教育员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和本岗存在的危险因素;
4. 设备部经理:负责设备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的测检和建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建设和验收并建档;
5. 仓长:仓储管理制度、油库、乙炔、氧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存档;
6. 技术部经理: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有记录并建立存档;
7. 各班组长: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检验的各项文件,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存档。
8. 行政办:负责所有文件存档,制度健全,办公室全面工作。
9. 文员:负责各类文件整理,各项制度的起草,档案整理;文字的打印,文案工作。
10. 采购员:负责所需资料的收集,对外联络;
11. 保安队长:负责环保方面资料的提供和危险品管理材料的编制;
以上人员分工及职责,全力配合,确保这次陶瓷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检查验收力求达到a类绿标企业,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佛山市******陶瓷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第1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蒲城县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食堂设施与环境
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在餐厅醒目位置应设置食堂从业人员监督台、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示栏、食品卫生警示标语。
第八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第九条: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十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十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十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切配结束,应及时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区)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内墙壁应有瓷砖或采用其他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第十四条:职工用餐场所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室;学生用餐场所应根据用餐学生数,独立设置能容纳全部就餐学生的餐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保洁橱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三章 食品采购与贮存
第十六条:学校应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的采购索证和验收索证。索取的证件主要包括供货商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报告书、检验报告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质量合格证、水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复印件。负责采购人员应学习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的基本知识,了解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负责采购人员应建立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登记薄,做到每日登记,采购记录项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对肉品及水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市场准入合格证进行逐日粘贴。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添加剂专用橱柜存放,标示要明显。米、面、油、肉等大宗食品原料应到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定点采购,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后要台帐齐全,逐日登记。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7、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及含有棉籽食用油和转基因大豆食用油的调和油。
8、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食品及其原料的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5cm以上存放,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库房应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应有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门口有金属挡板。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冷藏、冷冻柜(库)有明显区分标志。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
第十八条:学校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的订购人员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取得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及冷荤凉菜食品。要按照订餐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把供餐质量关。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要求
第十九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第二十条:挑拣好的蔬菜在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食品原料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洁净,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置放于货架上避免污染。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第二十二条:烹调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冷冻食品在常温条件下解冻后加热加工,方可继续出售。
第二十三条:面点加工间应配备半成品操作台、烘烤炉(箱)和专用凉冻柜或成品柜。从事面点制作的人员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面粉和馅心的质量,不得使用手感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面粉和馅心。用于制作裱花蛋糕和其他直接入口点心的操作间以及制作冷荤凉菜的熟食间,应当设置空气消毒装置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室及洗手、消毒水池,并应配备空调和冷藏设施。学校要限制食堂制作凉菜。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二十四条:备餐间应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空气消毒装置和洗手设施,并且标志明显。每餐的所有食品应取不少于250克盛放在密闭专用容器内留置于专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二十五条: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池、柜、桶应密封上锁,定期消毒,并由专人管理。
95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18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16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4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