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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模板(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07 热度:72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无论在哪行哪业,安全都是至关重要的。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的首要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关于安全管理的考核细则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间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细化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确保实现安全平稳,特制定动力车间安全考核制度细则如下

1、接触酸碱的人员要熟知酸碱的危险性、使用规范及酸、碱灼伤事故预案,用前要做好事故预想,不清楚的扣10元。

2、接触转动设备时严禁戴手套,发现一次扣20元。

3、压送、使用酸,碱时要注意安全,要穿戴好防护眼镜、防酸手套等防护用品。

发现一次扣20元。

4、消防柜内物品、消防器材、洗眼器纳入交接班管理,做好数量的交接,卫生要每班及时清扫。

物品损坏或丢失班组,按价赔偿。

抽查一次不合格扣10元。

5、周二安全活动由班长组织,不按时开展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0元。

6、安全活动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扣10元。

7、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每人次扣20元。

8、安全活动没有记录的,每次扣10元,安全活动记录不认真或不及时签字的,每次扣5元。

9、不能正确识别本岗位危害的,每次扣10元。

10、不清楚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每次扣10元。

11、hse基础知识考核不合格者,每次扣10元。

12、污水处理台账及时填写,记录不清、不齐全、明显勾抹、不按格式填,一项扣10元。

13、开展周二安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获得肯定,加奖20-50元。

14、安全活动记录及时、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的年底综合加奖50元。

15、对积极参加应急预案演练表现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加奖20-50元。

16、按要求及时书写培训笔记,无故不记录人员,每次扣10元。

17、按要求按时参加车间培训,学习不认真,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

18、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扣20元。

考试不合格人员,扣50元。

19、动力车间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着装管理考核:

19.1根据《关于抚顺石化公司规范员工着装的通知》要求,凡是进入装置、现场的人员(含外来人员,穿戴符合进入装置、现场规定要求)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袖口、下摆、全部扣好,不得卷袖;穿工作鞋(其它鞋禁穿)、戴安全帽(头发不得触肩);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外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必须系紧帽带。

根据“直线管理”原则,班长负责监督本班员工的安全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并负连带责任,承担违纪当事人50%的处罚。

19.2班组成员要严格服从班长的领导和工作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9.3根据“抚顺石化公司工程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fssh/wj 0081.515-2022),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规定,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统一款式的防护服装、防护鞋、安全帽。

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

19.4施工作业期间车间监护人负责监督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及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若不按要求佩戴,监护人有权停止其作业。

并通知车间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19.5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有关劳保安全标准规定正确着装。

如:酸碱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19.6进入有毒、窒息作业区域作业时,必须佩带适合该毒物的防护用品,避免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

如:氨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及防毒面罩等。

19.7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项扣当事人20元,班长负连带责任扣10元。

20、岗位安全技术装备需熟练使用,检查使用不熟练扣20元,不会使用扣50元。

21、其它未尽事宜由车间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二

一、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实现安全工作目标的关键,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包含部门、车间、班组等)。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组织工作。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督考核。

3、各级单位负责对下一级单位或个人的考核。

四、考核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

2、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条款将本单位各级组织、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明确相应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每年年初,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数及作业的危险程度,向各单位分配事故控制指标;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人员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年度事故控制指标。

公司对部门、车间的年度事故控制指标如下表:

序号

事故

(事件)

规模

(人数n)

危化品

储量(q)

指标

备注

1

轻伤

≤100

0人次

100

≤2人次

≥300

≤3人次

2

火警

(火情)

≤100吨

0次

含承包商施工火情

100吨

≥200吨

≤2次

3

火灾、爆炸、重伤(死亡)

0次

含承包商施工火灾

4

设备事故

损失≤5万元

≤1次

损失>5万元

0次

5

三违

≤100

5人次

100

≤10人次

≥300

≤20人次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责任考核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各单位负责对下属的辅助单位、职员、班组的安全生产及目标考核工作,考核频次为每月一次;各级考核编制考核记录台帐,考核记录要有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

5、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工作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的,要记录在案,及时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6、各单位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委会组织安委会成员对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作为日常检查考核成绩,最终汇总到定期的考核记录中。

7、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年终将对各单位和个人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定期考核成绩之和/考核频次。

8、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95分(含)以上为优秀,95分至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9、每次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公布后,安委会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奖惩;每月底,各单位对下属各级人员的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个人的奖惩在当月的工资中予以体现。

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成绩作为各级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生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

五、记录文件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考核台帐》

第2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3篇 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是指由****公司对工程项目从业单位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第三条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 从业单位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四条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管理生产行为,按其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1、未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

2、未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3、未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现场危险告知制度的。

4、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未单列安全生产费用或将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的。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7、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作业的。

8、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9、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实施的。

10、民爆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

11、对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12、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拆装施工起重设备的。

13、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六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未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2、施工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

3、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4、未按施工进展情况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或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下管线安全的。

6、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施工单位未组织分包、出租、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检测的。

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书即上岗作业的(按每人次扣分)。

9、对所承建的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的,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10、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的。

11、未建立劳务用工档案,对进场人员未实行实名登记的。

第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1、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构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2、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按每处次扣分)。

3、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无专人管理,或未实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的。

4、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或未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5、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

6、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未作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7、未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发放和使用登记台账的。

第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分:

1、未按规定向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按每人次扣分)。

2、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

3、施工现场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

4、安全培训教育名单与劳务用工档案花名册不符或与现场人员不符(按每人次扣分)。

第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10分:

1、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2、未设立安全监理工程师的。

3、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未及时通知****公司的。

4、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5、未对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第十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5分:

1、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的。

2、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3、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或未作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4、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不严谨或流于形式,未经过认真验算和复核的。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3分:

1、未按规定对单列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的。

2、未对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的。

3、施工单位因施工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

第十二条 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违约行为,视其违约的轻重程度,每次检查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10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3、拒不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停工整改决定,并强行施工的。

4、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5、未设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5分:

1、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在市级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因施工安全问题被质监站、****公司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3、所管理的施工合同段项目部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4、未按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每缺一项扣5分)。

5、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6、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的。

7、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3分:

1、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

2、未落实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的;或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不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和构造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的。

4、未按规定落实使用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

5、没有落实****公司、监理单位做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

6、没有按规定在工地现场明显位置设立危险源和隐患公示牌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7、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8、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没有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项目经理1分: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而没有指定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暂时待其管理施工现场的。

2、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未落实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5、未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6、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的。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每人次扣分)。

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0分:

1、工程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2、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分:

1、工程因施工安全问题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2、工程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3、未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

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分: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落实“五定”(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整改要求的。

2、未按规定参与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或安装验收的。

3、未按规定参与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的。

4、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5、未按照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分:

1、未按规定检查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3、未落实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安全防护用品、配件的报废制度的。

4、未督促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的。

5、无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巡查记录的。

6、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的(按每人次扣分)。

7、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内不带安全帽或穿拖鞋的(按每人次扣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10分:

1、无安全生产监理制度或无安全生产监理细则的。

2、未按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专项验收的。

3、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且监理人员有失职失察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5分:

1、所监理的施工项目未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或施工单位(含劳务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未能及时做出停工处理的。

2、所监理的施工项目因施工安全原因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站、****公司责令停工整改后未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

3、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4、未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规范标准实施监理的;或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履行监理责任;或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5、未配备安全监理工程师的。

6、对各级监理审核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把关不严而无改进和处理措施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3分:

1、未按规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的,未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制度的。

2、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公司报告。

3、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进行巡查和记录的。

4、未能跟踪检查和督促本单位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的。

第二十四条 未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不齐全或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每次检查扣总监理工程师1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10分:

1、未按规定对有关的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实施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2、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5分:

1、未按安全责任分工规定,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的。

2、对存在的安全重大隐患未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

3、对****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决定,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反馈情况的。

4、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5、委托或授权监理员代签应有安全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3分: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未按规定和标准实施安全检查评分的。

3、对不履行安全责任或不称职的监理员不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调整撤换的。

4、未对施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检查扣安全监理工程师1分:

1、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和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的。

2、无安全施工监理日志或日志内容弄虚作假、记录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的。

3、未按规定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巡查的。

第四章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的执行

第二十九条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由安全部、工程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驻地业主代表以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巡查、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定期专门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评比过程中执行。实施扣分后,向被扣分单位(或人员)下发《安全违约处罚通知书》,由检查人员签发,统一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收。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以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在每月的30日由安全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至《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台账》中。下一考核周期开始,重新进行量化扣分,不进行累计。

第三十一条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不重复扣分。

1、在每次检查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有两种以上违约行为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2、实施扣分时,施工项目多于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则对安全生产违约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施扣分;无法分清楚主要责任人的,对施工项目所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实施扣分。

第五章 安全管理行为量化考核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违约行为,能立即改正的,责令立即改正;无法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在每月汇总后并处每分3000元的违约罚金,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期限届满的,****公司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进行复查,填写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公司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逾期未整改或者一月内扣满60分的,****公司将按履约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将其违约行为在交通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予以登记。

第三十五条 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的扣分,可在每月汇总后并处每分1000元的违约罚金,对扣满30分的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予以撤换。

第三十六条 对施工、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违约罚金,****公司统一在其计量款或监理服务费中扣除。

第三十七条 对施工、监理单位未列入扣分的项目,将比照相近条款扣分和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4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总则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保障职工职业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及考核细则》,本制度自颁布起立即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管理目标:

①生产事故轻伤率≤3‰、重伤率=0、死亡率=0、避免健康事故;②杜绝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③杜绝重大设备事故;④隐患整改率>90%;⑤尘毒噪检测合格率>90%;⑥安全教育实施率和员工安全考试合格率100%;⑦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考 核 办 法

1安全办公会管理规定

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安全管理部、生产部召开每月安全例会,车间每周安全生产会议;确实做好公司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公司员工要按时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有下列情况者,处罚公司相关人员20-100元。

1.1 公司相关责任人每月不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或开展不彻底,不按要求开展周一安全教育活动 ,或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1.2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3 公司员工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每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员教育培训会议迟到、早退的;

1.4 公司相关人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无故中途退场的;

1.5 公司员工不认真学习参与危险预知活动的;

1.6 未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公司制度传达、落实、执行不到位。

2 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公司各部门必须对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进行认真整改,有下列行为者,处罚该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车间负责人20~300元;

2.1 对日常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未进行及时整改,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元;对再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元;对多次提出仍未整改的,处罚车间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

2.2对综合安全大检查和各专项安全检查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处罚第一责任人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元;对多次提出乃未整改的,加大处罚。

2.3 对该部门进行停工整改的,处罚该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100元,立即停工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违章指挥或野蛮施工造成事故,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所属科室、各车间必须及时、如实的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3日内报齐工伤事故材料,有下列情况者,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2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20~100元;对造成一般事故以上级别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1 隐瞒事故不报, 上报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经安全管理部查实,处罚该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100-300元,处罚部门主管50-200元;

3.2 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而使事故扩大的,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0元,处罚部门主管100~300元。

3.3 事故发生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认真开展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

3.4 发生轻伤事故,处罚部门、车间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该部门、车间领导20-100元;

4“三违”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处罚直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

4.1.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不穿工作衣、不戴口罩;

4.1.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临空作业不使用“双保险”;(含安全带缠在身上);

4.1.3作业现场睡觉、打瞌睡、串岗、脱岗、闲聊等;

4.1.4酒后作业;

4.1.5赤膊、赤脚、穿短裤、拖鞋、未带工作帽上岗作业;

4.1.6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设备、气线;

4.2有下列违章指挥情形之一者, 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处罚直接领导50元。

4.2.1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4.2.2 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4.2.3 安排生产劳动力组织不合理,致使施工留下安全隐患。

4.2.4 未经允许,私自拆除或者破坏安全警示标识、电线、设备。

5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用电线路必须规范,用电设备和移动照明线路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缆线,电器设备护罩必须齐全,用电线路必须电工操作。有下列情形者,处罚部门、车间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安全管理部主管50~200元。

5.1 用电线路敷设混乱,线路破损、老化、接头裸漏;

5.2 用电设备无防护罩或护罩不齐全;

5.3 用电线路无电工操作;

5.4 配电箱(柜)破损,无安全责任人,无安全警示标识;

5.5 配电箱(柜)配电不合理,没有按要求设置主开关和分配电开关,没有漏电保护器,私接、乱接电源;

6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严禁超员。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50~10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1 无证驾驶;

6.2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6.3 驾驶室超员、客货混载;

6.4 施工便道上超速行驶(30km/h);

6.5 车辆灯光不全、制动不良、转向不灵,检查一次处罚驾驶员50元,处罚该部门100~500元;

6.6 无护栏货车载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上下车互相拥挤;

6.7 叉车运输过程中,车辆之间未保证安全距离,卸物后车叉不及时落下;

7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操作人员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形者,处罚直接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7.1 焊机接线线头裸露,无防护;焊接电缆破损;焊钳破损;焊工不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7.2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距离火源距离不足;氧气、乙炔胶管漏气;氧气表、乙炔表破损;焊、割具破损;

7.3动火作业未开动火票,作业期间安全未监督,未准备消防器材、设施。

7.4动火、维修作业结束后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结束未打扫现场。

8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罚部门第一责任人20~100元,处罚该部门主管50~500元。

8.1 库房无灭火器,库房内住人,无安全防火责任人;

8.2 未经允许,私接电炉取暖,或野外焚烧垃圾;

8.3 电器设备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过期;

8.4 安全重地无消防器材,无消防安全警示标识;

8.5 公司生产车间及生产厂区有吸烟者。

9 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没有受到处罚的部门或个人并且在安全方面做得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对受到处罚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在公司排名靠后)给予处罚款50~200元通报批评并接受安全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 继续按照《员工日常管理规定》、《生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罚。

11 对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物质、精神奖励。

河南银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第5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 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年月日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20

1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4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5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6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7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8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9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10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12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13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2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3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4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5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7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9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 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6篇 山庄物业安全管理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山庄安全管理部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1.0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展现zz山庄的形象,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班长以下级别员工。

3.0职责

3.1部门主管负责对班长、安管员进行考核。

3.2安管班长负责对本班安管员进行考核。

4.0考核内容:

4.1根据不同职务,对安管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4.2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爱岗尽业、上进心、积极性等。

4.3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文化、法律、专业知识、军事技能、执行和落实工作的水平、敢于创新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连续作战不怕苦的能力等)。

4.4工作态度和作风。(责任心、作风纪律、团体协作能力、群众的关系等)。

4.5工作绩效:完成的质量、时间和效率、贡献大小等。

4.6日常管理工作:礼仪礼貌、服务意识的具体体现、工作品质效率的具体体现、制度落实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体现、综合能力及素质的具体体现。

5.0安管员考核评定细则:

5.1此考评成绩作为年底、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主要依据。考评成绩直接与本人工资挂钩,每分值为10元整、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较大影响的酌情报管家中心处理。

5.2安管部考核评定根据平时表现、业务技能、制度落实、岗位操作和综合能力。

5.3凡当月综合考评被扣分的安管员,一律取消当月评选优秀安管员的资格。

5.4依据此考评细则当月考评成绩低于90分的安管员,安管部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一次。考评低于85分的安管员、或连续两月考评低于90分的安管员,安全管理部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一次。

5.5依据此考评细则当月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安管员、或连续两月考评低于85分的安管员,上报管家中心给予通报警告处分一次,并将工资降为试用工资标准。凡连续两月考评低于80分的、对不合格项不及时整改的安管员,上报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5.6安管部主管、班长在发现安管员违反规定的,立即签发《奖罚通知单》,注明违规内容,经违规人员签字确认、经理审批后存档,作为当月工资结算依据之一。

5.7安管员因工作优异可以加分奖励的,由安管部主管填写《奖罚通知单》,经安管员本人签字确认、经理审批后存档,作为当月工资结算依据之一。

5.8本绩效考核细则施行连带责任制:一个安管班一个月内被部门主管(含)以上领导累计扣分达6分时,扣除该班班长当月绩效考核总分5分,累计扣分超过6分每增加2个分值扣除班长当月绩效考核总分1分。

6.0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细则:

6.1管家服务中心每月进行一次优秀安管员的考核评定,评定名额控制在安管部总人数的1/10,总人数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算,不能被10整除的人数忽略不计。

6.2每月8日前在安管部采取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人数=评定名额×2),每名安管员可投2票但不得重复对单人投票,由安管主管主持但不参加投票,得票最高的前几名安管员为参评候选人。

6.3班长不参加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但可以投票。

6.4每月9日前由管家服务中心经理、经理助理以及各部门主管共同对选举产生的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最终获得优秀安管员考核评定的人选。

7.0安管员的考核评定标准:

7.1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服务意识体现的成绩:

7.1.1未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号牌或佩带非工作饰物标志。扣2分

7.1.2公共场所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倒脏水的。扣2分

7.1.3在岗位上精神面貌较差或为顾客服务时表情呆板。扣2分

7.1.4因工作失误造成业主固定车位被占的。扣2分

7.1.5进入上级办公室不敲门、没有礼貌的。扣2分

7.1.6为顾客开车门时、不积极主动问好的。扣3分

7.1.7接听电话未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或接听态度不佳的。扣3分

7.1.8在公众场合整理个人衣物或有其他不礼貌动作的。扣3分

7.1.9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留长发、胡须、大鬓角、染头发的。扣3分

7.1.10工作中服务态度生硬、不按礼貌用语规范自己言行的。扣4分

7.1.11在工作场所或在岗位上吸烟的。扣5分

7.1.12因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受到客户口头有效投诉的。扣5分

7.1.13在岗位时对客户服务不理不睬缺少主动服务意识的。扣5分

7.1.14擅自进入公司财务部门或经理办公室的。扣6分

7.1.15因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受到客户书面投诉的。扣10分

7.1.16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他人。扣10分

7.1.17安管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行为。扣10分

7.2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工作质量、效率考核成绩:

7.2.1非本部门的事件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扣2-5分

7.2.2交接班时、岗位工作交代不清楚、物品移交不清点的。扣3分

7.2.3不爱护公物但未造成损坏的。扣3分

7.2.4上下班没有按规定统一列队的。扣3分

7.2.5未按正规程序交接班的。扣3分

7.2.6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或讲与工作无关话题、干扰他人正常通信的。扣3分

7.2.7因工作失误但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扣3分

7.2.8开会、集合和其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扣4分

7.2.9不爱护值班室、岗亭环境、卫生或检查不合格的。扣4分

7.2.10值班时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接听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的。扣5分

7.2.11上班时间无故未配带对讲机影响工作安排的。扣5分

7.2.12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5分

7.2.13巡视不到位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的。扣5分

7.2.14不如实反映工作情况欺瞒领导的。扣5分

7.2.15值勤时不按规定擅自坐岗的。扣5分

7.2.16上级领导布

置的工作拖拉不决或消极对待的。扣6分

7.2.17上班时看书报、听音乐、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6分

7.2.18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消极怠工、顶撞领导的。扣8分

7.2.19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换班、换岗的。扣8分

7.2.20因工作失误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设施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扣5-10分

7.2.21上班迟到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内的。扣10分

7.2.22未经上级许可自行停止岗位工作的。扣10分

7.2.23擅自脱岗、离岗、窜岗的。扣10分

7.2.24拉小团体有损内部团结、和团队协作的。扣10分

7.2.25故意损坏公司设施设备及工作用品的除赔偿损失外。扣10分

7.2.26上班前喝酒或喝带酒精的饮料而影响工作的。扣10分

7.2.27上班时睡觉打盹的。扣10-20分

7.2.28员工内部打架斗殴,影响内部团结的。扣20分辞退

7.3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到制度落实及安全管理考核成绩:

7.3.1无特殊事由用电话请假或他人转告的。扣2分

7.3.2对各部门电话号码、直接领导电话号码不熟悉者。扣2分

7.3.3车辆指挥控制不严、造成乱停乱放的。扣2分

7.3.4上班时间制服和皮鞋很脏的。扣3分

7.3.5消防设施、设备不会简单操作的。扣3分

7.3.6当值期间在岗位上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的。扣3分

7.3.7在工作岗位上军姿和交通手势不规范的。扣3分

7.3.8在工作岗位上向顾客或领导敬礼动作不规范的。扣3分

7.3.9未经部门同意私自顶班和顶岗的。扣5分

7.3.10擅自将工作品带离公司的。扣5分

7.3.11发现他人有违纪过失行为知情不报的。扣5分

7.3.12发现可疑人员不能及时有效制止者。扣5分

7.3.13上级领导查岗不主动配合、消极对待、不主动问候者。扣5分

7.3.14无故不按时签到的或提前签到的。扣5分

7.3.15在工作记录本上乱写乱画、撕毁书页、填写不仔细认真的。扣5分

7.3.16未经管家中心同意擅自带人参观小区的。扣5分

7.3.17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依物靠墙有损形象的。扣5分

7.3.18对外来车辆出门时不开厢检查的。扣5分

7.3.19对外来访客和外来车辆不进行确认的。扣5分

7.3.20车辆指挥不当造成交通事故的。扣8分

7.3.21违反公司制度将及公司资料透露给他人的。扣10分

7.3.22将业主住宅编号和电话号码透露给他人的。扣10分

7.3.23控制可疑人员及物品进出不严的。扣10分

7.3.24岗位职责不清楚、项目基本情况不清楚而影响工作的。扣10分

7.3.25擅自改动工作操作流程、不服从班次安排的。扣10分

7.4有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行为将影响到综合能力及素质考核成绩:

7.4.1在上岗、*时接听手机、小灵通的。扣3分

7.4.2不按职务和姓名称呼、乱取绰号者。扣3分

7.4.3在公司内参与或鼓励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的。扣5分

7.4.4捏造假事实、骗取病假或事假的。扣6分

7.4.5捡到物品不上交或私自藏挪公司物品的。扣5-10分

7.4.6挑唆同事之间关系、影响内部团结的。扣6-15分

7.4.7散布有害公司利益的谣言的。扣10-20分

7.4.8拾到贵重物品不上交的。扣10-20分

7.4.9私拿公司较贵重物品的。扣20分辞退

7.5有以下表现者将直接在考核成绩中具体体现加分:

7.5.1被评选为当月优秀安管员的。加5分

7.5.2出色完成部门或班组工作任务得到公司领导表扬的。加5分

7.5.3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部门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的。加5分

7.5.4及时纠正或举报他人违纪行为,维护部门、公司声誉的。加5分

7.5.5得到客户(业主)或其他部门表扬、为公司及部门赢得荣誉者。加5分

7.5.6创新管理,并有初步成效的。加5分

7.5.7积极配合部门领导搞好班组团结、有突出表现的。加5分

7.5.8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加5-50分

7.5.9拾金不昧者、价值在200元以上根据涉及金额大小给予加分。加2-50分

7.5.10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加5-50分

7.5.11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挽回损失的。

加5-50分

7.5.12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加5-50分

7.5.13其他较佳表现、够得上加分的行为。加5-20分

8.0支持性文件

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9.0质量记录

第7篇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安全、环保管理列为部门季度业绩考核内容之一,细则如下:

一、 事故类

1、企业级事故:

1)发生企业级一般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扣7分;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一般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2~4人;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24h,<48小时。

(4)一次环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2)发生企业级重大事故扣10分;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或经济处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5人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48h。

(4)一次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监察或处罚的。

2、不构成等级的事故:

不构成等级的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直接损失1-5万元或事故造成装置停产<24h,扣5分/次;直接损失0.1-1万元,扣2分/次;间接损失≥5万元,扣2分;其它责任事故扣1分。

4、重伤范围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确定。

5、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二、安全环保检查类

1.考核标准:

1) 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80分为达标,不扣分;

2) 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70分且<80分,扣3分;

3) 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60分且<70分,扣8分。

2、除日常安全环保检查外的其它安全环保问题,如抽查、上级单位检查以及重要节日等随机性检查,将由安全环境管理办公室视问题轻重参考上述标准确定扣分。

三、其它安全环保管控类

1、公司级安全检查或综合管理部日常检查发出要求整改的问题,每发生一项未按要求整改的或未提交整改报告的扣0.5分;部门周检查缺少一次扣0.5分;

2、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自评合格为85分,对不合格部门按照每减少5分扣0.5分,最高扣2分;

3、未按要求执行公司临时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扣0.2~2分;

4、“三级安全教育”中部门级安全教育缺少一人扣1分;

5、按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部门安全活动,每缺少一次部门级安全活动扣1分;

6、主管领导/承包人参加承包点安全活动,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环保工作指示等,每缺少一次扣1分。所主管部门每发生一起构成等级事故扣2分;不构成等级的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害全年少于3人次,每增加一人次扣5分;造成财产损失,直接损失累计不超过10万元,每超过1万元扣2分。

第8篇 车间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目的:

为了实现系统化管理、提高车间管理能力,解决往年管理漏洞,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提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完善现场管理制度,提高现有管理方式和水平,更进一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使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基础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班长安全职责:

二、安全、环保管理细则

1、车间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器材不齐全、损坏、失效、维护不当或弃之不用的,已使用、过期、失效,扣罚维护责任人100元/处。

2、车间各岗位负责安全设施的卫生清理工作,纳入交接班,若车间在检查卫生不合格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3、随意取用、外借各类安全设施、器材、工器具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扣罚当班班组100元。

4、未按规定对消防、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进行维护、保养的,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铅封损坏和需进行维修而未及时上报、更换的,扣罚巡检人员50元/处。

5、未按规范正确使用气防、应急、通讯等安全设施、器材、机件等造成设施损坏、过期、失效、故障、配件缺损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6、消防、气防、应急设施未按规范摆放的,气防柜、消防箱内、外放置杂物,安全护栏未及时回复的扣罚岗位当班班组50元/处。

7、消防器具、气防器具没有台帐、检查纪录,或记录不全、未按规定上报的,消防器材、气防器具使用后没有使用报告的或形成记录,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8、常用急救药品缺失、急救药品不符合要求或过期的,使用药品后未形成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处。

9、在设备、管线、线路上、暖气上放易燃杂物,设备、仪表柜后乱堆杂物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处。

10、车间环保设施未按规定正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未及时上报考核维护保养班组50元/次。

11、班前班上按规范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违规扣罚当班班组100元/次。

12、在班上随意倾倒石灰粉末、除尘粉末的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3、活泥球作业时未按规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

14、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防护帽、和防火面罩,女工长发需盘起,放入安全帽内,违反劳保用品佩戴规定的对当事人考核200元,班长、安全员付连代责任考核100元。

15、严禁佩戴手套擦洗运转设备,未按规定执行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16、动火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内作业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执行扣罚当班班组200元/次;

17、熟练掌握本工序及事业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能力达到公司和事业部要求,对应急预案不熟悉或不熟练扣罚当班班组100元/人.次;

18、检修期间或临时检修时安全措施未落实、检修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即开始检修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造成事故或人员伤害的另行处理。

19、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车间检查到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20、盲板未按规定加装、未及记录且记录与现场不相符扣罚当班班组50元/块。

21、按时组织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的每次扣100元;

22、参加安全学习及培训班组及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学习记录,未按要求做记录的扣罚当班班组50元/人.次。公司、事业部及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罚200元/人.次;迟到、早退者扣罚100元/人次。

23、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未及时校验或设施不全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未按规定更新计量器具台帐扣罚当班班组50元/处。

24、存在事故隐患,而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的或对事故隐患进行隐瞒不报的;接《整改通知书》、各类检查整改通报后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整改的,未落实、执行安全防范措施,以致重复发生安全事故的,扣罚当班100-500元,隐患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或调离原岗位。

25、当班期间岗位出现脱岗、睡岗等现象视情节扣罚100――500元。

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生产区域(包括:各出炉口、冷破厂房、配料站内部通道)严禁外来人员通过,发现有外来人员通过生产区域,当班人员未进行劝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2、出炉口及出炉平台不得堆放杂物和生产工具,生产工具必须及时整齐的摆放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发现乱摆乱放的考核班组长100元。

3、对生产设备损坏,1小时内上报车间设备员、车间主任的,考核班长、班组安全员、巡检工各100员。

4、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班长、班组安全员,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车间安全员、车间主任,隐瞒不报造成后果全部由班长、班组成员承担,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一个月,受教育期间发放待岗工资。

5、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在生产现场对发生违章违规的个人不进行纠正的,一经发现,车间将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进行考核100员。

6、现场安全设施未按规定班组进行擦拭检查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每人50元/次。

7、重要区域(配电、净化、上料)岗位,不得有闲散人员滞留聊天,如发现有闲聊情况,考核当班所有人员各200元,班长100元。

8、吊运电石、电石锅操作卡具时,严禁人员用手进行操作,发现违规操作的考核违规人员200元,考核班组长100元,出现伤害事故的人员付50%责任,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班组其它成员付连代责任。

9、出炉人员在进行吹氧出炉时,班组安全员检查减压设施是否完好,严禁直接用橡胶皮管直接接在氧气瓶上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有减压弯管或减压阀进行操作,发现没有安全装置进行操作的,考核班组安全员、操作人200元。

10、生产区域安全遮拦、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识,班组安全员在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发现有损坏的考核班组安全员200元。

11、电石拉运过程中严禁人员通过、跨越钢丝绳,班组安全员不进行制止的考核班组安全员100元。考核违章作业人员及指挥拉锅人员200-500元。

12、配电平台严禁人员坐、爬、和摆放水杯等其它物品。发现后考核当班所有人员100元。

13、严禁在高温、高压设备旁滞留,或休息。如发现对班长、班组安全员考核100-500元。

14、生产区域严禁吸烟,发现现场有烟味、烟头班组人员无人承认,考核现场所有人员100元,当场发现有吸烟人员考核1000元,考核班长、安全员200元。对态度蛮横的由车间进行教育一个月,教育期间发待岗工资。

三、设备管理考核项:

1、各岗位认真执行公司及车间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到设备责任到人,设备牌缺失或损坏,设备责任牌、设备巡回检查牌应保持清洁完好,扣罚当班岗位人员20元/台;提出整改后未及时整改翻倍考核。

2、严格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制度,按润滑规定给设备加换油,做好加换油记录,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30元/次。由于润滑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报废,另行处理。

3、备用设备必须保证完好,按有关规定定期盘车或倒用,并做好相应记录,定期对停用或闲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或隔离、防腐处理,挂牌标识,若无记录、出现问题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

4、设备出现问题检修“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若有违反,考核当班班组50元/次,影响生产或造成设备事故的,另行处理。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每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要求操作,考核当班50元/次;若由于误操作性质严重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6、备用设备必须做到备用作用,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严禁启用备用设备。无故启动备用设备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7、三级过滤区及油品区保持整洁、卫生,加油器具使用后必须清理干净。若违反规定扣罚当班班组50元/次。

8、及时做好车间无泄漏台帐,未按规定记录的考核当班20元/次;泄漏台帐未做到班班交接、无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准确,考核当班50元/次;造成事故的另行处理。

9、及时对岗位泄漏点进行处理、能处理的无故不处理考核当班20元/处。不能处理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挂牌,明确处理时间及处理措施,未按规定挂牌的考核当班20元/处,保障车间泄漏率在指标范围内。

10、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设备润滑,未按规定进行润滑的考核责任班组50元/台。造成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1、各班组对本班组的设备根据车间要求定期进行卫生清理,未按要求清理的扣罚责任班组50元/台。

12、每班对备用设备盘车一次,每月一日对启用备用设备并做好记录,未做到考核30元/次。

13、对设备加换油后及时做好润滑台帐,未按规定执行视为设备未作润滑处理,考核责任班组30元/台。

三、岗位考核细则

(一)班长岗位责任及考核细则

1、熟知本工序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操作规程及各岗位的开停车步骤、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负责本工序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公司、事业部、车间的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生产安全运行状况及各岗位的跑、冒、滴、漏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

3、负责组织本工序班组成员千方百计地完成生产任务,负责生产中的协调工作,生产中遇到水、电、仪、工艺、设备人员等因素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本班内发生的生产、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和车间主任取得联系,否则考核班长50―1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4、将各岗位发生的事情作详细记录和交待,并检查各岗位的记录是否及时、完善、真实、若岗位记录出现有不做记录或假记录,一经发现班长负一定责任。认真交接班,主持班前班后会。

5、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完成车间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及节能降耗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工作。

6、负责定期召开班组成员会工作,传达公司、事业部、车间各项生产会议精神、决议、制度,组织班组成员进行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相应记录,如未做好而受公司或事业部考核则由班长负责。

7、班长根据班组考核细则对其班组成员进行考核。

8、班长对电石库及电石破碎岗位进行监督管理,有权依据《电石库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每月底将考核情况交至车间。

9、各班组之间必须团结协作,在车间内发生吵架斗殴事件、车间将对双方严厉处罚,必要时可内部待岗,如发生本班内人员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当事双方外对班长也要进行处罚。

10、交接班必须严格认真,不得因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接班人员对交班人员提出的不符合项,交班人员必须认真整改,但接班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如因两班交接班发生吵架斗殴事件除要严厉处罚两班组,对双方班长扣罚50元/人。

11、车间将对班组各岗位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考核班长20元/处。

12、带领本班人员做好本班所属设备及窗户卫生,设备卫生未做好扣50元/台,窗户未擦或不干净扣30元/个,拖一天增扣10元/天。

13、每两点对乙炔气柜进行巡检一次并做好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巡检记录。若未按要求进行巡检的考核当班20元/点。

14、冬季生产检查各岗位防冻点,未检查到防冻点被冻考核当班50元/处。造成事另行处理。

15、冬季下雪天气,及时组织班组成员清扫巡检通道积雪,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次。

四、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1、车间每月进行一次培训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安全、设备、工艺操作、生产原理、车间危化品的性质及防护、危辨、应急预案等。

2、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前3名者每人奖励100元,成绩不足80分只设第一名,奖励50元。

3、班长成绩70分为及格,班组成员60分为及格,一次考试不及格者考核50元,连连两次不及格者考核100元,连续三次不及格者发放相应岗资的80%工资。

4、连续三次不及格人员,经过本人努力可随时向车间提出申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恢复工资。

5、每月班组平均分成绩第一的奖励500元,如果班组平均成绩为第一但本班内有不及格者仍不于奖励。班组成绩连续两次为第一的除奖励班组500元外另奖励班长100元。

6、培训的方式采用多样性、实效性,以班组为单位,以班后会或其他形式开展,班组成员按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若未按规定做好个人培训台帐考核班组30元/人。

五、考勤制度

1、旷工一天考核300元,超过三天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上交人力资源部。迟到及早退按制度考核30元/次。

2、请假必须提前8小时向车间申请并相应领导签字确认,如常白班人员不足但确有急事可向车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换班,但换完班后不容许连班,如私自换班按旷工处理。事假扣10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 只发基本生活费。

3、请病假必须有医务室开具的病假条,如在其他医院(必须是公司认可的正规医院)就诊开具的病假条必须到医务室签字后车间方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突发病和急诊除外。病假扣60元/天。五天以上(含五天)只发基本生活费800元。

4、丧假三天以内车间不予考核,超过三天要办理相关手续,按公司相应制度执行。

5、其他假期按公司、事业部相关制度执行。

6、车间组织的会议、学习无故不参加扣50元/次,请假扣30元,迟到扣20元。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直接扣100元。

7、车间组织的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按旷工处理,请假按事假处理。

8、车间安排加班每天奖励100――-300元/班。

6、脱岗(指未向班长请示擅自离开本岗位达半小时以上者) 扣罚200元。

9、当月出勤累计不足15天,扣发当月所有奖金,当月出勤累计超过15天,按日均奖金进行发放。

10、婚假、事假、探亲假、疗养假等以假条的日期为准,自行提前离岗或推后上班均视为旷工。

11、车间按照公司事业部的规定有2天批假权利,超过2天按照相关手续办理事宜报车间。

六、综合管理

1、接班后持有三证(安全作业证、特岗作业证、工作证) 上岗,未带或未按要求悬挂的扣罚当班50元/次。

10、记录不认真、脏、乱、差考核当班30元/次、字体、涂改不规范、漏记等扣10元/处。

11、接班提出问题,交班者不整改就下班,视情节扣罚交班50-50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12、公司或事业部发现睡岗者,扣责任人500元,班长50元,当班人员20元/人。

13、定期对本班卫生区进行清理、未按规定时间打扫区域卫生,扣责任班组50元。

14、交接班记录不全、不清、出现错误,但未造成后果者,考核交接人员各20元/人。

15、交接班时,交接岗位双方没有共同在现场检查交接者,双方各扣20元。

16、不按工作要求穿着工装、着装不整齐、干净扣罚当班50元。

17、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 扣50元/项。

18、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造成轻微损失的扣罚50-500元。

19、不到现场检查就记录者或做假记录者,扣罚30元/次。

20、上班时间看书、书报、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扣50元。

21、对车间安排的工作不按时完成,无正当理由或找理由拖延完成,或应付完成考核当班50元,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22、车间未安排而主动完成某项工作奖励50――200元。

23、对车间的生产、安全、设备等管理提出较好建议奖励50――200元。

24、对于积极维护事业部、车间利益、荣誉的员工依情况奖励50――200元。

25、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未按要求执行考核当班50元。

26、班组工具柜保持整齐、工器具齐全,未按要求做好考核班组50元每次,工具柜工具摆放整齐、干净奖励50元。

27、定期清理班组窗户卫生包括窗框,未按要求擦洗干净考核50元/个。

28、常白班负责车间生产材料的领取和发放并做好相应的出入库记录,未按规定执行考核常白班50元/次。

29、常白班负责车间公共界区的卫生清理,未安要求清理公共卫生,考核常白班50元/处。

30、各班组要有节能降耗意识,若出现长流水,常明灯现象考核当班50元/项。

31、岗位人员巡检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工器具(巡检四宝),未按要求执行考核30元/次。

32、检修期间检修任务完成快且质量高奖励50――200元/班。若完成时间长、质量差考核班组50――200元。

33、常白班负责完成车间一些临时性的辅助工作,未按要求执行考核50元/项。

34、

第9篇 高晶钒钛作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生产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和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人、机、物、环的和谐统一,为公司创造更大、更好的经济效益,增加广大职工的劳动收益。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奖惩条例,需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

第一章 劳动纪律

1、迟到10分钟,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5元(扣减工资的50%奖励推迟交班者),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10分钟增扣工资10元,半小时及以上须有书面请假证明,按事假半天处理,没有书面请假证明,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或一天按照所在岗位半天或一天工资加倍扣减工资.串岗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1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10元。

4、脱岗10分钟内,每次扣减工资20元,每增加5分钟增扣工资1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5、上班在岗位坐着睡觉,每次扣减工资20元,在岗位躺着睡觉每次扣减工资50元,同班发现两次及以上睡觉,每次加倍叠加扣减工资。脱岗睡觉、 每次扣减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处理。一月之内查出两次,参加学习班,只发生活费。躺着睡觉、脱岗睡觉第三次责令辞职。一年之内累计五次睡觉责令辞职。

6、上班时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穿短裤、背心,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7、岗位员工禁止离岗、脱岗吃饭,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8、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看小说、书报、杂志、玩手机,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9、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聚众闲聊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10、工作时间禁止在岗位上或离岗打牌、赌博,违者每人次考核2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一年之内累计两次责令辞职,特殊情况需提前报经主管厂领导批准。

11、因生理和心理因素出工不出力,非能力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本岗位工作的,按实际情况扣减工资20~50元,情节严重者责令停工。

12、接班者未到岗而交班者就离岗按脱岗(早退)处理。

13、严格执行班前会、岗位交接班、周安全例会制度,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

14、接班迟到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工作岗位,交班员工不允许擅自离岗,或强行下班,违者每人次考核100元。迟到人员按迟到时间进行相应考核。

15、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工作记录要求做到连续编号。记录编号不完整或记录内容不真实,对岗位职工每次考核100元。

16、交接班记录要完整、准确,记录要求连续编号。交接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编号不齐全,交接人员每人一次考核50元。

17、未经批准,带亲属朋友等进厂(非生活区),每次扣减工资50元,若这些人进入生产岗位按失密处理,并每次扣减工资50~500元,情节严重和后果可能严重者责令辞职。

18、未经批准未到岗,每次扣减工资50元,并按旷工处理。

19、无特殊原因,未佩带有效证件上岗,每次扣减工资20元。

20、不属上岗时间(交接班和加班除外),未经许可返回工作区域内,每次扣减工资50元。

21、私下调岗换班,每次双方各扣减工资50元,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22、工作时间内在计算机、手机上、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每次扣减工资50元,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按级别翻倍扣减工资。

23、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24、以上情况一年内累计出现6次,待岗培训,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40元/天,累计12次,责令辞职。

第二章 安全

1、劳保用品穿戴不全,每次扣减工资50元,逐次翻倍考核。一月之内出现二次参加安全学习班,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参加学习机会,第三次对违规人员责令辞职。

2、禁烟区域抽烟,每次扣减工资100元,逐次翻倍考核。一月之内出现二次参加安全学习班,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学习机会,第三次责令辞职。关键禁烟禁火区域内绝对禁止员工吸烟,违者责令辞职。

3、酒后上岗(包括有酒气)、上岗期间饮酒,一次扣减工资50元(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按100~200元),立即停工学习,只发生活费。1年内给予两次学习机会,第三次责令辞职。

4、违反安全管理标准和岗位作业标准中安全规定未造成安全后果按违章和险肇事故考核50—100元,造成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理。

5、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和各生产、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会议,未参加人员每人次考核50元。

6、2米以上(含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每人次考核50元。

7、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谎报、瞒报,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

8、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9、微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医药费、伙食补助、护理费,休假工资)2000元以下,休工30日以下。

10、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30日<休工<105日。

11、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休工>105日。

12、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成员由公司(厂)负责人、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组成。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纳入领导小组范围考核,不作重复考核。

第三章 消防

1、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消防禁区,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2、需要办理但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电(含电炉、烤火炉),根据严格程度,每人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3、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漆、稀释剂区域,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4、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然易爆装置,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5、未经批准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禁火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6、未经批准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装置、油、喷漆区及易然、易爆区,按严格程度车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7、未经批准就地排放易然、易爆物料、废油、切屑液及化学危险品,按严格程度每次扣减工资100~500元。

8、未经批准在油、煤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每扣减工资100~500元。

9、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及交通设施,违者除了照价赔偿以外,每人次扣减工资50元。

10、损坏厂内各类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及消防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以外,每件次扣减工资100元。

11、违反“五不动火”原则(置换不彻底不动火,分析不合格不动火,管道不加盲板不动火,没有安全部门确认不动火,无监火人不动火)。按严重程度每人次扣减工资100~500元,对直接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12、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200元。

13、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第四章 环境卫生

1、岗位、车间责任区域环境卫生达不到考核要求,每次每处扣减工资20元,操作室、变配电室、控制室、化验室、仓库、地下室卫生不达标,每次每处扣减责任单位工资 50元。

2、发现岗位责任区域有烟头,每个烟头扣减责任单位(班组)工资20元。

3、发现岗位、科室责任区域有大小便行为,每次每处扣减责任班组工资100元。

4、发现在厂区内及厂区外50米以内随地乱扔乱倒各种垃圾,每次每处扣减责任单位工资50元。

5、发现在厕所、浴室、水池内、沟渠乱扔卫生巾、毛巾、手套、烟盒、石块以及其它不溶垃圾(含试样),每次扣减责任人工资50元,不能明确责任人的按区域有关人员平摊。

6、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500元/次。

7、损坏环保设施,管道、沟渠、花台、花草树苗、考核50—200元/次

8、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第五章 设备设施运行及维护(包括特种设备、车辆)

1、设备润滑、卫生不符合设备保养要求,每次每台扣减工资50元。

2、违反基础设施管理标准和岗位作业标准中设备操作规定,未造成后果的每次扣减50元,造成设备事故按单位事故考核规定考核。

3、检修完毕后,达不到质量或技术要求,扣减工资50~500元/次台。

4、巡检岗位设备有隐患不及时汇报、安排处理,扣减工资100元/次。

5、完不成当天的设备检修任务扣减工资50元/次项。

6、检修不按检修时间完成、干返工活影响生产扣减工资50~500元/次。

7、不执行特种作业许可票制度,扣减工资50~500元/次。

8、违反高压侧配电的巡视制度并作好运行记录扣减工资50元/次。

9、停、送电时无专人现场监护、不挂牌、不取牌扣减工资100元/次。

10、带负载分合隔离刀闸扣减工资200元/次。

11、带电操作、检修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设备设施不挂牌扣减工资100元/次。

12、各低压侧的补偿应随用电设备的投入而同时投入运行,违反扣减工资50元/次。

13、停送高压电网时,应在设备冷备用状态下执行,严禁带负载投送高压电,违反者扣减工资500元/次。

14、严格执行电调指令,做到令行禁止,万无一失保障设备安全运行,违反者扣减工资100元/次。

15、出现事故未及时汇报,按事故等级考核相关责任人50-500元/次。

16、以上未涵盖现象发生的安全情况,比照同类型事件按上限原则考核。

第六章奖励

1、避免重大火灾、安全、设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分别奖励100—1000元/次。

2、发现、报告偷摸扒窃行为,责任人被抓获者给予100——200元/次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使事故损失(安全事故费用)明显减少,根据其价值每项奖励100~500元/次。

4、提出建议和意见、采取方法使生产成本明显下降,或原辅材料消耗明显降低者奖励100——500元/次。

5、紧急事故抢险、救援、处理过程中成绩突出者,根据其贡献每次奖励50~500元/次。

6、其他符合奖励条件或集体讨论认为应该奖励的,根据情况给予50~200元/次。

7、年终评比先进员工按富邦公司制定的奖励方案和标准奖励,厂部级优秀员工和获得公司特别贡献奖的员工,按照公司奖励方案和标准奖励。

8、班组(科室)全年无安全事故奖励1000元/班组,车间(工段)全年无安全事故奖励5000 元/工段。

9、高晶钒钛生产车间员工个人全年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违纪违规考核,年终奖励200元/年人。

第一至五章中各项考核条款如果与考核细则表中细项重合或不相符者按照条款考核。

轻重伤事故标准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法(司)[1990]6号文件执行

高晶钒钛安全事故暨违章违纪考核细则表 (元/次.人)

a、安全考核表(元/次.人)

部 门

违章违纪违规项

主要责任人

次要责任人

互保对子

班组长

车间主任

主管领导

安全员

个人一般违章

50

30

20

个人严重违章

100

50

30

50

集体一般违章

100

50

集体严重违章

100

200

100

50

一般险肇事故

50

30

30

50

50

100

30

严重险肇事故

100

50

50

100

100

100

50

重大险肇事故

150

100

100

100

150

100

100

微 伤

50

30

20

30

轻 伤

200

100

100

100

150

100

50

重 伤

致 残

500——1000

200——500

100-200

200—500

500-

800

600-

900

200-

500

劳保用品穿戴不齐

50

30

20

未开/参加周安全活动

50

30

未做安全记录或记录不全

50

30

未填写预知预警活动卡

50

30

部 门

违章违纪违规项

主要责任人

次要责任人

互保对子

班组长

车间主任

主管领导

安全员

特殊作业、煤气、电气作业票、动火作业票、重大检修等未有作业方案和未办作业票

100

50

100

50

二米以上高空作业未拴安全带保险绳

100

50

30

50

油库、仓库、煤气区域、配电室及变电室、化验室、分析室、及车间库房、喷漆打包区域吸烟

100

50

50

50

化验室、分析室、仓库、变配电室、喷刷漆及包装区域发现烟头

50

30

20

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

50

30

20

特种机械设备载人或无证驾驶

100

50

违反起重十不吊之一

100

50

50

检维修未挂牌、无监护

200

100

100

50

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100

50

氧气乙炔距离不达标

100

50

50

30

安全附件、设施无效或损坏

100

50

30

30

b、消防考核表(元/次.人)

责任单位

(人)

事故类别

单位人均

主要责任人

次要责任人

车间主任

班组长

领导班子/ 安全员

一般岗位发生火情火警

50

30

30

30/50

要害岗位发生火情火警

100

50

50

50/100

一般火灾事故

5

100

50

100

100/200

重大火灾事故

10

500

300

200

200/500

特大火灾事故

50

2000

500

500

500/1000

不会使用消防器材

20

20

消防隐患未整改

50

25

25

20

损坏消防器材

50

25

25

20

丢失消防器材

50

25

25

20

非正当场合使用消防器材

50

25

25

20

下达整改通知到期未整改

100

25

50

20

灭火器、灭火机失效无压(一台次)

20

20

20

防火重点部位人员不在岗

50

25

25

20

堵塞疏散安全 通道

50

30

20

20

c、 环保考核表(元/次.人)

单位 部门

事 故

类 别

主要责任单位(车间班组)

管 理 责 任

单位人均(元)

主要责任人

次要责任人

车间主任

班组长

领导班子/安全员

轻微污染事故

当班20

50

20

20

一般污染事故

当班20

100

50

50

50/50

严重污染事故

当班20

200

100

100

100/100

重大污染事故

50

500

200

200

200/200

特大污染事故

100

1000

500

500

500/500

物流损失/污染

查出环保隐患未及时整改

50

30

20

地面污染物未及时处理

50

30

20

未按规定倾倒垃圾、排放废水

20

20

涵洞、沟、渠、管道,堵塞

50

25

20

20

垃圾桶、(箱、池、袋)未起作用

50

25

20

20

冷却水池满流、散流

50

20

无故打开循环水池排水管

50

25

20

沉淀池(沟)、循环水池满流

50

20

沉淀池、原辅材料场垮塌泄漏

200

100

50/50

消烟除尘设施、通风设施未正常运行

200

100

50/50

50

未按规定倾倒工业和生活垃圾

100

50

20

d、设备事故考核表 ( 元/次.人)

单位部门

金 额

事故类别

主要责任单位(车间班组)

管 理 责 任

单位人均(元)

主要责任人

次要责任人

工段长班组长

领导班子/安全员

1. 一般设备事故

当班20

100

50

25

100/50/25

2. 严重设备事故

当班50

1000

500

300

500/300/100

3. 重大设备事故

当班100

2000

1000

500

1000/500/200

攀枝花市高晶钒钛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生产运行部

2023年6月20日

第10篇 安全保卫管理和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搞好现场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期顺利投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01日实施)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02月01日实施)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部分2002年12月01日实施)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7.《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1-20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9.《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管理大纲》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进施工现场后,必须建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建立本单位安全保卫三级管理网络,并将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书面上报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

第六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相关人员实行资质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安全保卫组审查、备案。

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编写施工安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目标。安全、优质、高效、文明、节约地完成建设任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是项目业主对施工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部门。监理公司是直接监管单位,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监理责任。施工单位是实现施工安全的主体和直接责任人,对发生的施工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承担后果。

第九条       本建设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总目标:

1.  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率达100%;

2.  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3.  交通、火灾事故为零;

4.  特殊工种持证率100%;

5.  劳保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6.  杜绝重大污染事故;

7.  重要物资丢失率为零。

第二章    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安全保卫组织管理机构

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建设由业主组织成立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结构组成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为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

项目总经理为主任,项目副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各项目经理为副主任,指挥部项目现场管理部部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以及各单位安全监察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安委会下设现场安全保卫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一条  安委会及现场安全保卫职责

1.安委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施工措施;发布现场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审批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计划、报告;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2.安全保卫组对安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安委会决议和对安全保卫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安委会决定。

3.安全保卫组应与各业主、项目部、施工单位、安检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共同保证安委会各项决议的落实。

4.安全保卫组行使指导、协调现场安全保卫日常性管理工作职责、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保卫目标计划、报告,负责填报并上呈表,负责向安委会汇报现场安全保卫情况,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25号前一周的周六上午10:30分。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单位汇报安全监理情况,各施工单位汇报前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安委会对每月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保卫重点,制定阶段性安全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对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施工检查,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台帐、记录。

第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凡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安全保卫组,并在事发七日内报送详细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第十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落实会议形成的意见和决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概由责任单位负责,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章    安全施工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安全施工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各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指挥部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施工目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  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每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参加的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相应的奖罚。安全保卫组日常采用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记录检测结果,并在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提交指挥部,确保现场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安委会应在每季度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对现场施工进行一次安全施工联合大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习惯性违章操作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现场文明施工,及防火、防洪、防盗等),亦应纳入检查范围。对查出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整改,对安全文明施工优劣单位进行通报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依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工作。安全设施必须完善,不符合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季节性安全检查(冬、春)由安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监理单位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检查、指导,履行对安全施工管理、监督职责。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填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报本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分阶段实施,必要时应向安委会安全保卫组报批。

第二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安全检查纪录,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的原则进行整改,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安全施工管理细则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建设中所遵守的安全作业标准,一律以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为准。

第二十七条  新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等)应进行不少于48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特种工作人员除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外,须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否则严禁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凡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均须在作业区内按规定和要求设置安全防火通道、安全警示、施工公告和安全制度牌,对施工点进行封闭,各种设施要符合规范。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应成立消防组织,并设置完备的消防设备和设施,任何施工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消防设备、设施挪作他用。

第三十条  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气体及物资,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领取、使用以及回收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按规定的距离摆放,不得随意乱动,并做到随用随开,随开随关和定人下班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  起重机械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

1.没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的起重机械。

2.坦克吊、塔吊、龙门吊等设备,安装后未经鉴定和未做负荷试验。

3.安全保护失灵,或安全保护设施不当。

第三十三条  起重机械必须按有关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使用。

第三十四条  所有起重机械,无论大小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装置检验。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械实行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合格,取得特种人员工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六条  在工程建设中,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吊装作业、靠近带电区域、易燃区内的明火作业等,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可靠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相关票证,方可施工。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爆破工程,特殊或主要部位的混凝土浇筑,新型或大型设备的运输吊装、汽机扣大盖、蒸汽管道冲洗、打压试验等项目实施前,必须召开专业安全会议研究,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

第三十八条  所有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人员必须对所交底的施工项目进行签字认可。

第三十九条  现场组织施工时,尽可能避免立体交叉施工,当确实无法回避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工程建设应坚持先土建后安装,先下部后上部,同日在同一施工段施工时,应尽可能在时间上错开安排。

2.发生立体交叉施工时,施工涉及各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检查联络员,双方联络员应按主从原则,由从方联系插空施工,并由从方在立体交叉施工处设置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否则严禁施工。

第四十条  安全票证管理

1.各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作业,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办理票证。如吊装票、高处作业票等。

2.票证审批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方可审批、签字,并对此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交通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

2.施工区域车辆限速15km/h,严禁超速行驶。

3.所有车辆严禁在施工危险区域停留。

第六章    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第四十二条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规定,在施工期间内,力争做到施工现场地坪硬化,五小设施卫生化,材料堆放标准化等文明施工标准。

第四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保持施工区域的干净、卫生和美观。

第七章    保卫工作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安全保卫组积极和集团公司保卫处、当地公安机关沟通联系,争取他们对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第四十五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成立专(兼)职保卫机构,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单位物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每个施工单位抽调2名素质高的人员,由现场安全保卫组负责,参与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十七条  安全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工作制,每班设门卫3人,巡逻检查人员5人。

第四十八条  对所有进入现场车辆实行通行证制,无通行证车辆严禁入场,按车辆用途发放长期或临时通行证。每辆机动车交抵押金50元,办理通行证,凭证驶入指定区域。

第四十九条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实行佩戴工作牌制,并凭工作牌进入工作区域。

第五十条  工作牌由安全保卫组组织定做、发放、补办等管理。每个工作牌收取5元抵押金,待施工工程完工后退还。丢失工作牌除扣除抵押金外,另加收重新办证费5元。

第五十一条  施工人员擅自进入非工作装置区,处罚相关责任单位20元,同时处罚违纪人员20元,由其单位负责交款。

第五十二条  各施工单位若要外运现场设备、物资时,必须到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凭出门证进出施工现场,重要物资出场须经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审批。

第八章    奖励和惩处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表现的单位、个人由业主颁发流动红旗,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 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2.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  每季度由业主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4.  工程竣工后,对安全管理好,无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上报指挥部,并给予奖励。

第五十四条  惩处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予经济处罚(不包括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的经济处罚)。

① 发生一次一般安全事故扣罚500元。

② 每发生一次较大安全事故扣罚2000元。

③ 每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罚1万元。

④ 每发生一次特大安全事故扣罚5万元。

2.不按照施工安全方案措施组织施工的,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3.施工作业警戒区、施工公告、安全制度牌、安全警告标志不完善的组织施工,处责任单位1000元罚款。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人处罚50元,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每人处100元的罚款。

5.施工现场用电的布置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违反施工用电要求,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

6.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或监护人员脱岗从事其他工作,处责任单位5000元的罚款。

7.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处责任单位500元的罚款。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整改的,视情节处罚1000~5000元

9.无故(或未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不参加安全保卫例会,一人一次处罚100元,迟到一人一次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每发生一次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11.对于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偷盗施工物资,一经发现,处1000元的罚款,并逐出工地。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在厂区内,对于无证驾驶,每次罚款200元;超速行驶罚款50元。

第五十五条  处罚由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安全委员会授权的专职安全工程师执行,处罚单由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开出,罚款直接交安委会安全保卫组,未按期交罚款者,从工程款中5倍扣除。安全保卫组对罚款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公开公正,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安全保卫处罚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安全保卫方面的奖励和安委会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从青海100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批准、发布后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项目建设指挥部,未尽事宜由项目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

第11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额定分

自评分考评分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20
1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5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6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7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8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9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10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12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13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序号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额定分

自评分考评分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5
1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2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3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4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5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7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9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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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并持续不断地改善和提高,以期达到“7s”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现场。

3.管理及考核程序

3.1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即:由各单位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和整改。对关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布控,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3.2 根据日、周、月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由检查部门及监察人,属当即处罚情形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出处理通报;属整改事项的,对不符合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必须按照时间和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不仅考核直接责任人,还将酌情追究管理及领导责任。

3.3 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能划分为:生产管理部负责厂房以内的现场统一管理;企管部负责厂房以外、办公及公共等区域的统一管理;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得交叉重复,公司领导可以不定期组织抽查监督。

3.4 每月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次月5日前汇总交企管部在工资发放时落实。全部扣罚款额由生产管理部一次性领回存入《安全专项基金》账户,专门进行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收支都必须经主管副总的审批执行。

4.通用考核细则:

序号

内容及要求

考核规定

1

生产现场(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员工擅自接打手机和玩手机

每人/次罚款100元

2

班中睡岗、脱岗、串岗、干私活和做生产无关的事

每人/次罚款100元

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3

生产区域嬉戏、追跑打闹、谩骂等不文明行为

每人/次罚款100元

4

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原则上不安排上岗工作,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

每人罚款100元

5

班中禁止上网或用电脑打游戏

每人100元

管理人员加倍考核

6

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和未加安全护栏

每人/次罚款100元

7

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未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每人/次罚款100元

8

新员工未经监护人带领擅自操作机台或未经考核上岗

每人/次罚款100元

9

设备运行时禁止违章穿越设备

每人/次罚款100元

10

成型机传递环轨道上(除检修设备以外)禁止有人

每人/次罚款100元

11

垫布卷取未按标准手法进行操作

每人/次罚款100元

12

开炼机炼胶时未按规定进行握拳操作的

每人/次罚款100元

13

变电站在操作或维修变压器、电控柜等电器设备时,未办理操作票。带电操作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每人/次罚款100元

14

非吸烟点以外现场发现吸烟

每人/次罚款100元

15

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

每人/次罚款100元

16

乱动他人机台或私自顶替岗

每人/次罚款50元

17

吸烟室以外现场检查有烟头

每处罚款50元

18

无证驾驶叉车及叉车载人。未按规定速度、路线行驶

每人/次罚款50元

19

设备运转时擦洗机台或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每人/次罚款50元

20

检修设备时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

每人/次罚款50元

21

每逢停机检修设备后,重新启用设备前,必须由当班操作主手或班长进行检查,同时对防护装置,应急开关等进行点检,做好相关记录,否则一律禁止开机,如未经检查擅自开机

每次罚款50元

22

运输带上发现有人躺、坐及违章跨越的

每人/次罚款50元

23

违反规定在液压车上站立或滑行

每人/次罚款50元

24

挤出机喂料口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专用工具而违章操作者

每人/次罚款50元

25

在硫化机机械手下站、坐、卧的

每人/次罚款50元

26

非货运电梯专管人员进行擅自动用和操作电梯的

每人/次罚款50元

27

交接班后,当班机台员工未检查设备安全装置灵敏度和有效性的

每次罚款50元

28

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油库重地

每人/次罚款50元

29

配料工在操作时未戴防尘、防毒口罩的

每人/次罚款50元

30

消防器材(除灭火使用外)擅自挪动或使用者

每处罚款50元

31

安全警示标志故意损坏,挪动及涂改的

每处罚款50元

32

生产现场动火必须通过安全员到现场评估及落实防护措施、办理动火证以后方可动火如不按规定执行

每处罚款50元

33

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得穿高跟鞋和长发过肩,如不按规定执行的

每处罚款50元

34

上班迟到、早退、脱岗

每人/次罚款20元

35

生产现场地面有杂物、有积水、有死角、窗户有灰尘、工装未按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的;设备有灰尘、漏油、破损现象

每人/次罚款20元

36

机台上或机台旁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挂半部件和废料及其他物件

每处罚款20元

37

废塑料垫布堆放超出区域

每处罚款20元

38

电气设备上,电气控制柜门敞开或有杂物的

每处罚款20元

39

其他上述未列出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的行为

视情节轻重给予

20—100元罚款

5.管理责任处罚规定

5.1员工班中睡岗、玩手机、打架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20元,对当班调度考核10元。

5.2 员工睡岗、玩手机违规人次全月累计在5次以上的,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累计10次以上分厂厂长、副长厂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考核50元。

5.3 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10元,内勤考核5元。

5.4 各分厂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全月违规人次累计10次以上,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20元。全月违规人次累计20次以上的分厂厂长、副厂长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50元。

5.5对重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反复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标准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加倍考核。

6.奖励规定

6.1 全月各车间(科室)无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工装穿戴等违纪现象发生的奖励200元。

6.2 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取得明显成效的奖励100—500元。

6.3 工装摆放、现场卫生能够长期保持在良好状态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拍照奖励,每张照片奖励50元。

6.4 各责任单位自主开展安全现场管理活动,成效显著的,可提出奖励申请。

7.本规定自2023年元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属生产管理部。

第13篇 煤业安监部对安全员管理考核细则

被考核人姓名: 考核时间: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20分 1 5分 严格执行采掘现场跟班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坚持8小时跟班、班中汇报;严禁杜绝无故空岗、脱岗的;酒后上岗的;班中睡觉。

未班中汇报一次扣2分,班中无故空岗、脱岗一次扣3分,未持证上岗、酒后上岗、班中睡觉该项不得分

2 5

分 按时并认真参加队组周五例会、班前会、班后会等会议。 每缺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3 5

分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公正无私,尽责尽职,严禁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一经发现安全员“吃拿卡要”、不负责任的现象,每有一次扣3分。

4 5

分 每月出勤要达到矿规定出勤本工天数,严禁不请假私自休息。 每出勤少一天扣2分,旷工一天扣3分。

16分 1 8

分 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的现场重点、遗留问题及时传递到下一个班次 每有一次不现场交接班的扣2分,交接班未将本班遗留问题传达下一个班的每有一次扣2分

2 8

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现场检查,及时查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当班安全员发现“三违”现象必须当场及时制止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态度恶劣、情节严重、不听从安排者要及时电话上报安监部 发现“三违”不及时制止的每有一次扣2分,如若由此造成事故(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的该项不得分;对于不及时上报情节严重者每有一次扣2分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34分 3 8

分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三违”管理处罚细则》要求积极开展抓“三违”、查隐患工作,每个安全员一个月抓“三违”人次不得少于10人,查隐患不得少于10处;同时严禁凑数目现象发生。 查“三违”、隐患每少一条扣1分,一经发现凑数目现象扣3分。

4 10分 检查各系统及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作业状态(尤其针对自己管辖范围支护、放顶、工序、机电设备、通风防尘设备、放炮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责令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员安全时,必须迅速阻止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安监部 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通知停止作业者每有一次扣3分,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者每有一次扣5分

5 8

分 抓好安全隐患的检查验收工作,对上级部门、公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的隐患和问题按制定的整改标准进行复查,跟踪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在隐患通知单上;严禁不负责任、应付差事、不到现场的验收工作态度,确保每条隐患都真正落实整改到位。 发现不认真验收、不到现场胡乱填写隐患通知单的每有一次扣3分。

6 8

分 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对采掘开队组每班工程质量认真打分,并记录在评估表上,做到工程质量与评估表上的分要一致。严禁出于个人恩怨、个人私情打低分、打高分,一定要实事求是。 每有一次评分与现场实际不符扣3分,情节严重者该项不得分。

学习

培训

10分 1 10分 加强手指口述、业务知识、安全规程的学习。 每月手指口述考核不合格者扣2分,安全规程抽问不会者每有一次扣2分

考核项 序号 标准

分 考核内容与要求 评分办法 扣分原因 实得 分

其他

20分 1 5

分 即日起安全员严禁坐猴车去工作面,安全员要从副立井底徒步走到工作面,边走边查所经区域的问题 发现一次乘坐猴车扣3分,所经区域发现问题不主动记录、管理的一次扣2分

2 10分 安监人员在井下监督检查中要树立“严细实”的工作态度,不过放任何一个“三违”、任何一条隐患,做好井下裁判员的角色 两级集团公司(上级公司)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安全员平时未查出,每有一条扣5分。

3 5

分 强化军事化管理,跟班安全员要随同跟班队组进行集体宣誓,负责本班安全宣誓的监督执行;同当班人员列队同入井同升井。 未同跟班队组一起宣誓一次扣1分,队组当班人员宣誓纪律差每有一次扣1分,未同入井同升井一次扣1分

分 1 20分 安全员时刻谨记自身的职责所在,本着“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发扬安全管理人员敢说话、敢碰硬、敢动真的“三敢”精神,切实抓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项可酌情加分,如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在一定程度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加10分,工作作风受到领导、职工一致好评者加10分等

总得分:

备注:宜兴煤业对安全员考核细则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对安全员进行一次大考核:考核分在在100分(含100分)以上者,当月绩效分加2000分;95-99分(含95分)者当月绩效分加1000分;90-94分(含90分)者以上者不奖不罚,取消当月优秀安全员评选资格;85-89分(含85分)者扣当月绩效分1000分;80-84分(含80分)扣当月绩效分2000分;70-80分(含70分)扣当月绩效分3000分;70分以下者扣当月绩效分5000分并在次月住公司三违学习班一个月。

第14篇 煤气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1.基础管理:

1.1各相关煤气单位煤气安全防护网络机构不够完善、健全、有效,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相关台账、记录不能及时更新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次。

1.2煤气相关制度、台帐、规程不健全每缺一项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项,因工艺发生变化未及时修定,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1.3各单位煤气基础管理台账(如《煤气专项检查台账》、《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台账》、《煤气从业人员管理台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管理台账》等)不完善、不规范、煤气设施无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记录不详细、内容不符合实际、未及时更新等处罚相关责任单位100-300元。

1.4未对煤气设备设施危险区域按规范进行警示、标识、编号、建档、检查、动态煤气浓度监测等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1.5外委、外协单位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未签定安全协议,处罚区域所属单位300-1000元,处罚作业单位300-1000元。

1.6各煤气相关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煤气专业检查,岗位点、巡检未落实,处罚责任单位300元。

1.7煤气危险源控制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如煤气软连接吹扫后未可靠断开),危险区域未划分并落实责任人,处罚责任单位300-500元。

1.8煤气从业人员对在煤气区域作业存在的风险、危险因素、基本防护知识不清楚,处罚责任单位300-1000元。

1.9各煤气相关单位每季度须对煤气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未按计划组织煤气从业人员培训,处罚单位200-500元;培训教育无教案、记录、试卷,处罚单位200元/次;煤气从业人员取证率达不到100%,处罚单位100元/人*次。新工必须签订师徒协议,公司组织煤气培训无故缺员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1.10关于转发国家、省、市或安全职能部门下发的煤气安全类相关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厂级、作业区(车间、工段)级、班组组织学习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11未完成公司煤气防护指令性工作,未及时上报各类总结、工作计划、报表等,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煤气工作总结及下月煤气工作计划至煤气防护站)。煤气防护日志漏报、谎报、不按点报数,处罚责任单位10元/空。

1.12煤气安全管理中,对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未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未及时对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处罚单位负责人500元。

1.13对煤气安全检查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并阻碍检查正常开展,有不文明言语行为者 (言辞污秽、辱骂、威胁、殴打等),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考核。

2.煤气作业违章管理:

2.1煤气一类危险作业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现场未带视同未办理)、或审批手续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携带co检测报警仪、报警仪未开启、使用未校验的报警仪、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煤气区域吸烟、用管网支架作为电焊机接地线、未带灭火器或使用失效灭火器、灭火器未放置在动火点、电焊把钳或把钳线接头裸露绝缘不好、无作业安全监护人等)处罚作业单位300元,处罚责任管理单位500元,造成后果者视严重程度处罚(1000元以上)。

2.2煤气二类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及作业方案、工作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处罚作业单位200-500元;造成后果者视严重程度处罚(500元以上);一类危险作业降级处理,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2.3外协、外委单位在煤气区域施工,未制定安全措施、措施不够完善,处罚作业单位300-1000元,责任单位300-1000元。

2.4各类煤气危险作业、检修作业、非常规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未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擅自进行作业(如:没有报批作业方案、参加作业人员对方案、程序、安全措施不清楚,未严格执行或私自变更,未按要求检测、监护等),处罚责任单位300-1000元。

2.5煤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过程中,岗位操作未执行开(停)炉、开(停)机、停(送)煤气、点(熄)火等技术规范,每项处罚责任单位300元;未取得煤气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煤气作业处罚责任单位100-300元。

2.6未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煤气放散、私自改造煤气管道,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作业过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倍处罚。

2.7在煤气危险区域吸烟、明火等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次。

2.8私自将煤气设备设施作为受力支撑点进行其它作业活动,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人员中毒、着火爆炸等,处罚责任单位500元以上。

2.9未经安全告知和教育、无人监护单人操作、私自进入煤气危险区域、进入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等处罚违章责任人50-100元/次,责任单位100-200元。

2.10二人及以上煤气作业未明确煤气安全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2.11未经公司各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私自改装、拆除、停用煤气设备设施或附属设施,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未经许可私自随意操作、拆卸煤气设备设施,影响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产生严重后果者,处罚责任单位2000-5000元。

2.12在co浓度高于24ppm的区域进行各类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2.13煤气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域煤气设施、运行现状不清楚,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设备设施隐患管理;

3.1煤气防护站查出的设备设施隐患,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反馈,对责任单位处罚减半;若没有及时整改并反馈的,对责任单位处罚加倍。

3.2煤气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未及时整改,隐患当时整改不了但没有详细的记录,没有采取临时可靠安全措施(对设备进行维修处理、对该区域进行警戒、告知、悬挂警示牌并做好动态监控工作),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3下发隐患整改内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不能整改必须详细说明原因,有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和监护运行记录,并确定整改日期,否则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4隐患具备整改条件未按时整改推诿、扯皮、整改不彻底或本单位未及时跟踪验证的,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重大隐患拖延整改处罚300-1000元

3.5生产单位对辖区内煤气设备设施存在的重大隐患(co浓度≥500ppm)未及时采取停机(炉)、停气等防范措施,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3.6未对煤气设备设施定期组织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客观、无评估记录,处罚责任单位200-300元。

3.7未按岗位操作规程中设备管理要求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缺陷,排除故障,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3.8未建立本单位防护、救护器材相关管理考核细则、台账,规程不健全,未按时详细填写各种台账记录,每项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9煤气防护器材的配置、存放、维护、充装、校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管理,如无维护责任人、检查人、存放维护保养不到位、过期未校验或出现故障后仍在使用、岗位负责人未能及时上报等情况,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0岗位煤气应急防护器材保证随时取用,煤气重点岗位必须配备2套及以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日常使用备用气瓶压力不得低于15mpa,应急救援备用气瓶压力不得低于20mpa,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1各单位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煤气防护、救护器材台账进行更新,并于每月月底将更新情况上报煤气防护站,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2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过程中压力低于7mpa时未及时撤离煤气危险区域的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13煤气岗位未配备煤气检测仪器的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3.14煤气高低压报警装备损坏、或随意解除的,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3.15应急情况下煤气防护器材不能及时调用、借用、共享处罚责任单位 100-200元。

3.16煤气报警设施损坏、缺失、随意停用或解除报警,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因工艺发生变化未及时调整报警、联锁参数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

3.17煤气作业场所安全通道不畅或安全通道不符合标准,应急照明措施、煤气设备设施的限位、事故开关、抱闸、过载保护、报警器、联动连锁等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设施不齐全或不规范、损坏,处罚责任单位300元/处。

3.18煤气设备设施改造、更换、检修后未按国家、行业标准设计,私自设计、安装、未经调试打压(气密性试验)验收私自投运,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3.19煤气含尘、含氧、含水、含氮控制成分超标,煤气压力、流量、温度控制参数异常,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给后续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者,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

4.应急预案与事故管理;

4.1煤气相关单位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失效后未及时修订、无岗位事故应急措施、未配备足够的应急资源、未设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相关台账,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2未按要求组织事故预案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煤气事故应急演练(无相关培训、演练记录视同未进行),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3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置煤气事故,处罚责任单位100-200元。

4.4发生煤气险肇事故,处罚区域责任单位100-200元。

4.5发生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不及时报告动力能源中心气体调度、煤气防护站或瞒报,造成救援延误、事态扩大,处罚责任单位500元。

4.6发生煤气事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5.奖励:

5.1员工积极举报煤气事故、隐患或违规违章行为,奖励金额50-200元。

5.2单位每季度未发生煤气事故,奖励单位500元。

5.3积极组织煤气应急演练且效果突出、煤气事故救援中表现突出,奖励组织单位200-500元,奖励个人50-200元。

5.4积极引进煤气先进技术,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500-1000元。

5.5本考核细则未尽事宜项依据国家煤气相关制度法规、同行业安全规范及汉钢公司煤气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煤气控制程序》、《煤气事故应急预案》、《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动火作业证的通知》等执行处罚。

6.本考核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细则

一、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举行1—2次安全知识培训,没有举行培训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罚款200元,扣分:5分。

二、安全员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对违章人员不制止,不处理,不及时上报调度室,违章指挥,一次罚款100元,扣分2—5分;对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态度不好的,予以辞退。

三、瓦检员不做到“一炮三检”、“一班三检”,瓦检记录不清,不及时上牌公布,一次处50—100元罚款,扣分5—10分。

四、工人入井不佩带安全帽、合格矿灯、穿工作服、矿靴的,一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30元,扣分3分。

五、斜井或上、下山巷道,规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如发现人、车同行一次处当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3分。

六:发现工人酒后下井,一人次处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200元,扣分:10分。

七、机电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让他人代管操作的,一次处当班员50元,扣分3分,代为操作者一次处罚20元,扣分2分。

八、凡井下的设备专职操作人员不按《规程》规定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扣分:10分。

九、采煤、掘进作业面的顶板,经检查有安全隐患,除要求当时排除的以外,未排除的处跟班安全员罚款200元,扣分:10分;不及时处理到位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采煤、掘进不按《规程》支护的,欠一支柱处跟班安全员20元,不按规定装箱的,一次处跟班安全员30元,扣分:3分(跟班安全员提出但工人不执行的,只对工人处罚);

十一、回采工作面,严禁一人回柱放顶,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30元,扣分:5分。

十二、电工不按操作规程办事,违章一条处罚款30元,扣分:5分;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其他事故的,由当班电工负全部责任,并扣分100分,符合辞退条件的,应予辞退。

十三、回风巷道要清理干净,经常维修以免堵塞,若因此造成通风不能正常进行的,一次处安全生产矿长50元,扣分:2分。

十四、井下工作人员不准在危险的地方休息,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50元,扣分2分;严禁在井下睡觉,违者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五、井下的炸药、雷管严禁乱丢、乱放,雷管、炸药混装,违者一人次处放炮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六、井下如发现有人携带烟、火,一人次处当班检身员、跟班安全员各罚款150元,扣分5分。

十七、发现工人上、下班搭乘矿车,一人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八、风筒不及时修补,如发现有漏风现象严重或风筒破口达1寸以上,处当班安全员罚款20元,扣分:2分。

十九、处理瞎炮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挖瞎眼,一经发现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十、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或空顶距超长,违者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100元,扣分:5分。

二十一、井下严禁乱挖滥采,为抓产量偷挖保安煤柱,发现一次处跟班安全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十二、非本矿工作人员严禁入井,违者一人次处当班值班员罚款50元,扣分2分。

二十三、本矿技术矿长,技术员必须搞好各类掘进,回采、通风、运输等巷道作业面的设计、布置;对安全隐患及时查处,提出整改方案,对掘进巷道没按要求悬挂中线、设腰线,欠一处罚款5000元,扣分20—50分。并按矿规和协议有其它处罚的一并处罚;对有明显安全隐患的,不下井检查或没有提出整改方案的,一次处罚500元,扣分20分;对因技术矿长、技术人员的失职,引起的较大事故,除要求技术矿长、技术人员负赔偿责任外,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以上集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满分100分,每月70分以上为及格者,全年总集分1100分,全年集分800分以上才能享受矿所设安全奖,并按集分在700分以下的,作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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