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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8-16 热度:41

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

第1篇 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

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

一、负责本管理处物业范围内的安全护卫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制安全护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负责。

三、负责主持召开护卫班长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安全部的指示。

四、对护卫各岗位执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负责处理护卫员执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负责护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零星安全护卫用品的采购、验证、维修工作。

七、对护卫员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导致业主(住户)投诉或造成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3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方案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2023年度安全工作顺利实施,让广大人民群众走得安全、及时、有序、舒适、满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道路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为出发点,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确保此项工作安全运行。

二、原则和目标

原则:加强领导,抓好源头管理,实行依法治理,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行车。

目标:强化源头管理,推动公路运营,预防交通事故长效管理机制的完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治理超员、超速等现象,努力防止小事故,控制大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日-12月31日为准备阶段,主要制订本方案。

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为实施阶段,对我司驾驶员进行摸底,制订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司乘人员安全学习,配合交警、运管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力排行车安全隐患,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行。

第三阶段:2023年12月25-31日为总结阶段,回顾2023年度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整改,并完善安全制度,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机构设置

设立*****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副主任:***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

成员:***负责车辆二保、检测和保险

各车驾驶员为安全员 负责车辆例检工作

信息联络员:***************

五、客运车辆的管理

1、客运车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2、所有车辆必须标志齐全,证照有效,规范经营行为,文明优质服务;

3、按期二保,当天出车前或收班后必须对车辆进行例检,确保无“病”车上路;

4、车上必须配警示牌、反光锥筒、灭火器,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5、作好“防风、防雨、防雷电、防滑”等工作;

6、及时、多险种、足额的进行车辆保险;

7、按时进行车辆年检。

六、驾驶员管理

1、没有三年安全驾龄和《从业资格证》及2023年违章记录满12分的人员不得参加营运,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2、不得驾车到危险路段、夜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或禁止客车行驶路段运行。

3、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带病行驶;

4、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

5、按照“八严禁”的要求驾驶车辆。

七、其它事项

1、对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如实向我司报告,绝对不缓报、瞒报,我司立即是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司应及时启动《2023年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事故大小程度,损失多少,立即派员共同作好处理工作。

3、期间我司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

信息联络员:*************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交通事故处理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维护2023年度安全运输,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以解决经营业户的后顾之忧,提高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损失,让广大旅客走得安全、及时、舒适、满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道路运输秩序,预防忽然减少道路事故为出发点,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行。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为各车安全例检员

三、实施步骤

1、我司及时掌握旅客流量情况,合理调配车辆,在旅客相对集中、客流量大,我司安排部分车辆值班,确保旅客能及时到达目的地。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司立即启动该预案,“小组”派员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处理有关事宜,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在2小时内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一般事故在24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绝不缓报、瞒报。

3、及时向“120、110”求救、报警,将受伤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并保护好现场。

4、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商保险赔偿金的预支和理赔事宜。

5、配合车主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6、期间我司每天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

联系电话:************

四、资金来源

1、车主自筹;

2、保险公司预借;

3、安全互助金中预借

****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第4篇 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3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a)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b)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1.5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

1.6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2高处作业分级

2.1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四个区段。

2.2直接引起坠落的11种客观危害因素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gb/t 4200-2008规定的ⅱ级(含ⅱ级)高温作业;

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等于或低于12℃冷水的作业;

e) 作业场所有水、冰、雪、霜、油等易滑物;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距离;

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h)作业基准面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 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v%)的作业环境;

k)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

2.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不存在2.2所列任何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所2.2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高处作业分级

分类法

高处作业高度/m

2≤hw≤5

5w≤15

15w≤30

hw>30

a

b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危害分析和辩识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风险分析,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3.2许可证办理程序:

3.2.1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基层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2.2 各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领导根据基本要求1.4条款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

3.2.3 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i级高处作业作业程序进行确认,并签发许可证;开票人员所在车间的领导对ⅱ、ⅲ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签发许可证;各单位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ⅳ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设备主管厂长签发。

3.2.4 开票人员应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2.5 高处作业完工后,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签字。

3.3作业安全措施

3.3.1 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3.2 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3.3.3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绳应为直径大于12mm的不锈钢无油钢丝索或防爆场所专用塑料长纤维索,钢丝索回绕的搭接处至少应用3个索夹正确固定,中间锚杆的锚点间距不得超过6m。

3.3.4 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3.3.5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经过验收挂合格、挂绿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挡脚板;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

3.3.6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休息。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3.7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应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

3.3.8 高处铺设格栅板、花纹板时,要按照安全作业方案和作业程序,必须按组边铺设边固定;铺设完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

3.3.9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3.10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3.3.11 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五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4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3.4.1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在进行ⅲ级高处作业前,应提供的作业人员半年内体检合格报告;在进行ⅳ高处作业前或风险较大的高处作业,基层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专项体检,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表附在高处作业许可证后面。

3.4.2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3 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4.4 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5 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4.6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5许可证的管理

3.5.1 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3.5.2 许可证一式三联,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有第一联,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第二联,各单位基层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

3.5.3 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

3.5.4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附件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所属单位

开票人及证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作业内容

施工地点

作业人

监护人及证号

危害识别

许可证有效期

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2

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3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所用工具系有安全绳

4

工具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5

使用的脚手架、吊笼、防护栏、梯子等符合安全要求

6

临边及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或覆盖,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7

在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需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

9

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0

作业人员佩戴:a.空气式呼吸器b.过滤式呼吸器

11

补充

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意见

开票人签字

及意见

审核部门签字

及意见

审批部门签字

及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日时分

施工单位签名:

基层单位签名:

第5篇 园区管理处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上报,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四、定期按规定对本岗位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六、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各种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设施。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技能。

八、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6篇 化学品处理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目的和范围

第一条  本规定明确了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储运、使用、标识以及奖惩等的管理要求,以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和保护环境。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惠州炼油项目及相关单位在施工、试验过程中使用化学品及其它管制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章   引用文件

第四条 引用文件

1、国务院 《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2、中石化《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章   职责

第五条  本规定由hse部协调管理,pmt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处理毒品、化学品、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各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管理规定

第七条  责任

化学品的购买、储运、保管、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实行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  保管

1、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一般不考虑储存在施工现场),根椐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3、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设施和装备。

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

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烟火和明火。

7、储存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

8、保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责任心强。

9、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10、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监督和检查。

1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危险品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12、管理人员发现危险品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须立即报告、pmt、hse部及相关部门。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化学品,要每年清理,由相应部门牵头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第九条  运输

1、化学品的运输或装卸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

2、 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

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4、途中发生化学品泄漏和其它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正确处理,及时向hse部及其它部门报告。

5、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

6、要专车专运。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按照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条  使用

1、现场如需要使用化学品,在进场前,由使用部门向pmt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申请内容包括:

(1)化学品的名称特点及其潜在危险,职业接触范围。

(2)施工操作方法和程序,施工位置。

(3)防护设备,应急措施。

(4)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其保证体系。

2、所有与使用化学品有关的员工和管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其单位hse部门备案。

3、申请须经批准后,化学品方可进场。

4、化学品每天进场的量根据施工用量计划安排,剩余的带出现场,运输有困难的需要在现场存放的,必须根据化学品的特点,指定一个干净整洁封闭的场所妥善保管,并设明显警告标志。

5、应用化学品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穿戴齐全(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配戴),准备一些必要的应急急救设施,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必须熟悉应急急救方法。

6、严格执行岗位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

7、跑、冒、滴、漏及时处理,每天做好施工记录,施工结束后由单位hse管理人存档。

第十一条  标识

现场有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地方都必须设标签。

1、表示

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

2、内容

化学品和其主要有害组分标识

(1)名称:  要求醒目清晰,位于标签的正上方。

(2)分子式:用元素符号和数字表示分子和原子数,居名称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项可略。

(3)化学成分及组成:标出化学品的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组分、含量或浓度。

(4)编号:  标明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和中国危险货物编号,分别用un no.和cn no.表示。

(5)标志:标志采用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规定的符号。每种化学品最多可选用二个标志。标志符号居标签右边。

(6)警示词: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词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当某种化学品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的危险性时,用危险性最大的警示词。警示词位于化学品名称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7)危险性概述:简要概述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居警示词下方。

(8)安全措施:表述化学品在处置、搬运、储存和使用作业中所必须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救护措施等,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9)灭火:化学品为易(可)燃或助燃物质,应提示有效的灭火剂和禁用灭火以及灭火注意事项。

(10)批号:注明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生产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1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12)应急咨询电话:填写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应急咨询电话和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

3、使用方法

标签应粘贴、挂拴、喷印在化学品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多层包装运输,原则上要求内外包装都应加贴(挂)安全标签,但若外包装上已加贴安全标签,内包装是外包装的衬里,内包装上可免贴安全标签;外包装为透明物,内包装的安全标签可清楚地透过外包装,外包装可免加标签。

4、位置

标签的位置规定如下:

桶、瓶形包装:位于桶、瓶侧身;

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集装箱、成组货物:位于四个侧面。

5、使用注意事项

(1)标签的粘贴、挂拴、喷印应牢固,保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脱落,不损坏。

(2)标签应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若要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包装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标签。

(3)盛装危险化学品包装,在经过处理并确认其危险性完全消除之后,方可撕下标签,否则不能撕下相应的标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属于hse部。

第十三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筹建处管理部档案员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郴州**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郴州**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筹建处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严格执行《保密法》,管理好内部各种基建、文书档案资料,严防损坏、丢失和泄密。

3.5 对所辖的各种资料、档案、设施的安全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整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3.6 做好办公室和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7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8 认真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郴州**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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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吹填工程软土地基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软基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软土地基:系指由淤泥、淤泥质土、松软冲填土与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软弱土层构成的地基。软土地基处理从其原理上分一般分为七类:置换法,排水固结法,灌入固物法,加筋法,冷、热处理法,托换,纠偏。

1.3本规定适用于排水固结法软土地基处理施工现场。

2、软土地基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

2.1在软基处理施工作业前,项目总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结合现场特点、工艺流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措施。

2.2开工前,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 落实到人。

2.3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和工程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保证在施工区域和危险部位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

2.4对特殊工种上岗人员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 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2.5施工机械、船舶、特种车辆等设备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状态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2.6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 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2.7施工现场起重设备不得使用国家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施工现场的起重运输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执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8对施工现场所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特殊作业环境,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其相邻区域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2.9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 道路平整、通畅,弯道处应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10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的作业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11按照施工总图布置方案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停放机具设备,不得占用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设施。应急通道应保持通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易于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有严格的防火防爆管理措施和消防应急预案,采取特殊的消防措施。

2.12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3、软土地基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3.1当前国内吹填工程软基处理常用方法是真空预压法,真空预压法进行软基处理施工工序一般分为6步:

(1)浅层处理;

(2)铺土工格栅、土工布和膜,浅层抽真空;

(3)砂垫层压载;

(4)深层插板(桩机打板);

(5)铺膜深层抽真空;

(6)砂垫层压载。

3.2主要存在的风险点为:

(1)人员陷落溺水;

(2)吹填砂垫层作业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3)桩机施工及吊装中的机械设备伤害事故;

(4)临时用电设施导致的触电事故等。

3.3打设排水板安全管理规定

(1)进场或更换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登记造册,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准上岗作业。

(2)每天作业前,必须对桩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电线、电路是否裸露,有无脱焊,螺丝松动,检查卷扬机等各种传动、挚动、吊索是否安全、可靠,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施工作业,检查记录必须留存。

(3)所有机械人体可接触到的转动、传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以防止人体误接触后发生事故。

(4)所有临时配电箱应配置雨天防水设施,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高空作业。如在浅层处理软基地面上施工作业时,必须穿救生衣。

(6)禁止作业人员在起吊的桩管或桩锤下穿行、站立。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

(7)打桩机架应与作业区域内的高、低压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8)安置打桩机架的施工场地和轨道铺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导轨连接良好并无明显弯曲,导轨下方枕木满铺,必要时枕木下方要垫铺钢板,降低局部压强,保证承载力。

(9)若发现打板机在工作时出现异常晃动,或摇摆幅度大,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安全检查,排除机械故障。

(10)非作业人员禁止在作业范围内逗留。

(11)打桩作业结束,应将桩管插入土壤内,不准将桩管悬吊在桩架上。

(12)遇强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打桩作业,必要时放倒机架。强风等恶劣天气过后,有专人检查机架损坏情况及时修理。

(13)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时刻注意周围安全,保持警惕性。

第9篇 爆物品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很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安全方针,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按照“教育纠错为主、处罚为辅”的指导思想,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和保障下能很好的推动现场施工,结合项目施工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民爆物品领用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

1.1.1 民爆物品领用管理规定:

由需使用民爆物品作业点炮工(持有效作业证件人员)到该段主管技术员处申请,主管技术员根据申请民爆器材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如实,详细填写领料通知单(需填写项目一应俱全);领料申请人持领料通知单到炸药库房,凭单办理领用手续;

1.1.2 炸药库房库管员根据以上要求,必须认真核查主管技术员签字是否完善 ,如签字完善,则根据“通知单”如数发放;如签字不完善,则要求其完善后再办理领用手续;

1.1.3 项目部自耗部分,由项目部炮工办理手续,并全程监督施爆作业;

1.1.4 主管技术员可提前一天开单(指当晚申请,第二天清早使用);

1.1.5 民爆物品领用时,炸药一次领用超过240公斤(含240公斤),雷管超过100发,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该领料通知单才有效;

违反领用管理规定处罚如下:

1.2.1 如主管技术员不及时办理领料通知单,延误使用民爆物品,影响班组施工正常运行,申请人可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经理进行分析后除要求其立即办理外,对违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

1.2.2 库管员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违规发放民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每次处以50元罚款外检查人员将情况上报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则视其认识态度,作出适当处罚;

1.2.3 相关管理人员违反1.1.2 1.1.3 1.1.4 1.1.5中其中之一,一经查实,检查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对违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外,项目部对违规人员还要进行公示通报批评,若违规人员对其违规行为认识不清,态度恶劣者,项目负责人可将情况上报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处理;

1.2.4 库管人员在发放民爆物品前须认真审查领料通知单所填内容如违反1.1.5规定,拒绝发放民爆物品,通知领料人将单带回完善签字后方发放民爆物品,如不认真执行,一经发现,除每次对库管员处以50元罚款外,予以警告,屡教不改,对民爆物品管理玩忽职守者,报项目部负责人处理;

2、民爆物品领用出库后管理规定

2.1.1民爆物品领用出库后,领用人须谨慎的将民爆物品立即运送回使用点,立即放入现场防爆柜内临时存放并上锁(注:炸药和雷管须分开放置;执行双人双锁制度,炮工、安全员),民爆物品在过程使用结束前安全员必须亲自全过程临管,不得随意将钥匙交予他人或让他人代管;

2.1.2民爆物品使用过程中,除具有从业资格人员(持有效证件的专职炮工)外,其余人员不允许接触民爆物品;

2.1.3 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退库前使用人必须将未用完部分亲自装入防爆柜,不得将民爆物品随意乱丢乱放;

2.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民爆物品私藏,赠送,转借,转让,转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包括同一项目其他班组或个人;

违反民爆物品使用管理规定处理如下:

2.2.1专职炮工或班组安全协管员如违反上述2.1.1 2.1.2 之规定,一经发现查实,除对违规人员处以200元/次罚款外,在项目部内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驱逐出场警告,若造成民爆物品丢失或流失的,上报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2专职炮工如违反上述2.1.3规定,一经发现,查实,除对炮工处以200元/次罚款外,在项目部内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警告,若造成民爆物品丢失或流失,上报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2.3对私藏民爆物品者,一经发现查实,除对私藏民爆物品进行没收归库外,对违反的人员处以500元/次罚款,并上报项目负责人;赠送 ,转借,转让,转卖民爆物品者,一经查实,上报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民爆物品退库管理及违规处罚:

3.1.1民爆物品领用班组在现场施爆作业完成后,炮工当天必须将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退库存放,并办理相关退库签字手续,即民爆物品必须当天领用当天退库,当天完善手续;

3.1.2库房管理员发现民爆物品领用后当日无退库情况时,须立即与项目经理联系,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向分管或主管领导反映,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领用后未退库班组进行突击检查,杜绝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民爆物品外流或被盗;

违反民爆物品退库管理规定处罚如下:

3.2.1 领用班组炮工和安全员违反上述3.1.1之规定,一经发现查实,没收私存的民爆物品,对违规人员除处以100元/次罚款外,对违规人员给予停止其使用炸材的警告,如违反上述3.1.1之规定,造成民爆物品流失或被盗,上报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2.2 库管员如违反上述3.1.2规定,除每次处以50元/次罚款外,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3.2.3 对班组违规行为, 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求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突击检查组对未退库民爆物品进行突击检查时,各相关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为借口推委,如有违反除每次处以200元/次罚款外, 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处理;如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4﹑库房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

4.1 库房管理规定:

4.1.1 库管人员每天要保持库区内和值班室附近卫生清洁,爱护环境;

4.1.2 严格遵守执行民爆物品进、出库管理制度,非领料人员、上级检查人员、项目部或当地公安机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炸药库房围墙大门、炸药库房门、雷管库房门必须双人双锁;“三防”必须到位,炸药库必须每天24小时人员在岗, 不得脱岗;

4.1.3 作好民爆物品入库、出库和退库登记,账物相符并完善相关签字手续,如实认真详细的填写好民爆物品帐目;

4.1.4 库房内炸药或雷管堆放或摆放必须整齐,各材料包装箱边缘离库房墙距离不得小于20cm,炸药、雷管严禁同库存放;

4.1.5 一旦发现民爆物品被盗,必须立即与项目部或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4.1.6 根据批复存放量要求,炸药库不能超库存存放民爆物品;

违反库房管理规定处罚如下:

4.2.1 对违反4.1.1~4.1.4及4.1.6中其中一条规定,经查实,对违规人员处以50元/次罚款,并予以批评;对屡教不改,态度不端正者,予以开除;

4.2.2 违反4.1.5规定,迟报、瞒报、谎报甚至不报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 ﹑民爆物品账目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

5.1 民爆物品账目管理规定:

5.1.1 民爆物品使用类别(自耗、扣款)由库管员进行分类及完善相关手续;

5.1.2 民爆物品入库、使用、退库、领料单及领料通知单的填写收集归档工作由技术负责人统一安排并认真审核,要求当月资料当月底或下月5日前归档管理;

民爆物品账目管理违规处罚

5.2.1 对违反5.1.1条规定,由项目经理决定经济处罚额度或作出其他处罚意见;

5.2.2 对违反5.1.2条规定,首先由技术负责人执行处罚,处罚决定报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审定后执行,如安全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归档资料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填写,除责令其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整改外,对技术负责人每次处以100元处罚

6﹑民爆物品安全检查规定:

6.1.1 项目部技术员,上班时必须每天不定时对民爆物品领用班组现场使用,临时存放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班组在民爆物品现场使用,临时存放方面存在问题,须立即要求其进行当场整改并亲临整改全过程对整改情况进行临督;

6.1.2 技术负责人除请假、处理协调纠纷问题外出以外,每天不定时对现场民爆物品使用班组进行检察,一旦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使用班组所管段内安全员到现场,技术员下达整改并要求,安全员对整改的全过程亲自监督,按要求整改完毕为止;

6.1.3 技术负责人除项目部每月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外,月中至少有一次对炸药库房进行全面检查,一旦检查发现问题,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完毕;

民爆物品安全检查违规处罚:

6.2.1 技术员或项目人员在上班期间如发现班组有违反6.1.1条规定,视而不见,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者,一经发现,除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外,对其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公示通报批评,被罚人员若对其违规行为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者,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6.2.2 技术负责人若违反6.1.2、6.1.3之规定,一经发现,除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外,对其在项目部内部进行公示通报批评,被罚人员若对其玩忽职守行为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者,交由项目负责人处理;

第10篇 计划财务处材料核算岗位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各车间领用安全设备材料的出库核算,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完整。

3正确归集安全生产领用的材料、设备,及时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中。

4上岗按照规定着装,掌握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熟练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械;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积极参加安全文化建设,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第11篇 贸易处管理岗位安全职责

1  对分管工作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  严格执行各类物资采购、仓储、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3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物资仓库、堆场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  保证物资及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

第12篇 小区管理处安全主管职责

小区管理处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本管理处物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制安全安管工作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对管理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负责。

三、负责主持召开安管班长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安全部的指示。

四、对安管各岗位执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并负责处理安管员执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负责安管员的业务技能及服务意识培训和考核。

六、负责零星安全安管用品的采购计划、验证、维修工作。

七、对安管员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导致业主(住户)投诉或造成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八、负责与辖区派出所、街道办、综治办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

九、处理安全管理类投诉并协助客户服务人员对业户进行回访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派的其他任务。

第13篇 物业项目管理处层级安全职责

物业项目管理处各层级安全职责

一、管理处安全管理职责:

认真履行与总经理签定的《管理处安全责任书》,把安全工作纳入本管理处经营管理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检查督促各岗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积极发挥安全管理小组的作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管理处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安全秩序部、公安机关侦破。

二、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岗位纪律,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自觉保守国家机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内部内部情况。

3.上班坚守岗位,不乱串部门和楼层,更衣柜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发现偷、盗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不包庇坏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

4.不得私自把来访人员、无关人员带进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及时报告、果断处理。

5.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按要求整改,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危害安全的行为挺身而出,保障业主及公司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6.安全员职责见'安全秩序工作手册''消防安全手册'。

第14篇 某售楼处物业管理员工安全工作守则

售楼处物业管理员工安全工作守则

本手则之制定是指导员工在工作当中注意工作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保障部门工作的正常运作。

1.发现损坏的东西应立即通知主任,如烂地毯、楼梯湿滑、电灯损坏及有危险的东西;

2.进入黑暗的地方要先开灯,但双手不要湿,以免触电;

3.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立即报告上司;

4.保持衣柜的干净,里面不要堆放杂物或玻璃瓶子;

5.新同事上班时要帮助他们认识安全守则,发现有危险的事要通知他本人和上司;

6.不要用手去捡拾破烂玻璃和用具,用完的刀片或尖利的东西,要用扫帚小心清理;

7.在防火通道切勿堆放杂物;

8.留意请勿吸烟的指示牌,烟头不要放在易燃的地方,要放在烟灰缸里;

9.使用工具时要检查是否正常,用良好的工具可以节省时间,减少意外;

10.用完的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方,不要随便乱放;

11.要深入体会你的工作,注意工作的安全,如仍有疑问,可以问主任或上司;

12.见到水、电、空调、电话及其它系统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刻报告上司;

13.不要扔任何东西入座厕,以避免阻塞。

第15篇 高处施工安全环保管理标准

一、范围

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同时明确了参与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企业的高处作业活动。

各二级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本标准,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标准。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11 安全帽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 6095 安全带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jc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定义和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高处作业

凡作业高度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或在有可能引起坠落伤害的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二)坠落基准面

作业位置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三)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四、高处作业的分级

根据gb/t 3608 的规定,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一)作业高度在2 米≤h<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二)作业高度在5 米≤h<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三)作业高度在l5 米≤h<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四)作业高度在h≥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高处作业。

2.当同时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需办理其它相关作业票证,并按相关危险作业标准规定严格进行。

3.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的要求等。

5.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6.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二)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辨识危害因素,进行作业安全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5.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6.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三)高处作业中安全要求与防护

1.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

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2.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4.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雨天、雪天、雷暴、6 级以上强风等,不得进行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工作区域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保护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处作业完工后,涉及的其它相关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拆除恢复。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证》上签字。

六、《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一)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工作区域主要负

责人审批。

(二)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工作区域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安全部门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三)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企业主管领导审批。

1.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3.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四)作业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提出高处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证》。

(五)《作业证》有效期7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7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六)《作业证》 一式三联,审批后第一联交作业负责人,第二联交工作区域负责部门留存,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保存一年。

七、安全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

--提出高处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证》;

--组织开展作业安全分析;

--协调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高处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确保现场状态恢复正常,并关闭《作业证》。

(二)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及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三)审批人员

--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核实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批准或取消高处作业许可证;

--对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八、工作流程

《管理处安全护卫主管职责(15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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