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值班管理安全职责
值班管理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值班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
2、落实当班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审批,加强对当班员工及相关方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3、值班长在当班期间,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查,及时处理、记录和报告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
4、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者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确保生产正常。
5、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参与事故调查、事故分析。
第2篇 值班电工、电焊工气焊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jgj46-88规范,减少因工触电伤害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生活区及外埠工程)从事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程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考核合格并发给《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和我公司安全部门年审教育考核合格后,发给的《北京城建新创公司特种作业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及外埠工程)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第四条持有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进行复审的《操作证》,到期自行废止;《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换,到期自行作废。
第五条外省、市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来我公司从事本工种作业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须持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续,经安全年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到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以下简称《临时操作证》)和《上岗证》;在有效期内自行进行复审,否则自行废止。
第六条在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岗位上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以下简称《学习证》),并在特种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不得独立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七条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年审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输出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输出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前,也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和考核,严禁使用不合格人员。各单位应加强对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操作证》、《临时证》和《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和独立操作。
第八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电工、电(气)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单位输出的电工、电(气)焊工人员),除持有《操作证》;《临时操作证》;《学习证》外,同时还必须持有公司核发的《上岗证》,二证合用方可有效,否则按无证人员处理。
第九条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对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权利;其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必须在《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操作,并随身携带二证,接受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各单位返聘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使用我单位的正式职工,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司劳人、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单位负责,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输出的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输出单位应保证向使用单位输出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五条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及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安全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本办法在实施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
第3篇 燃料管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衡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煤调值班员(含轨道�)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燃料管理部煤调班值班员(含轨道�)在班长、当值主值的领导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
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各种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安全措施不符合规定、任务不清以及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
3.3 参加班长召开的班前和班后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任务,保证做到“三不伤害”。发生异常、未遂、事故时,应及时向班长、值长汇报,并保护好现场,不隐瞒事故真相。
3.4 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认真学习紧急救护法,能进行现场抢救;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防止事故。岗位技能达到“三熟”、“三能”。
3.5 工作前检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6 积极参加本班组的安全检查活动,管好所维护的设备,对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3.7 服从主值的生产调度,确保安全运行。对本人的违章与违规行为、对本人错误指挥造成的不良后果负直接责任。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燃料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燃料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第4篇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
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
第5篇 机运值班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当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安全保护设施失控,有权立即责令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3、有权检查入井设备、设施,杜绝失爆设备、设施、矿灯入井。
4、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和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措施或批除外)。
5、为了安全,有权调整当班劳动力组合,维护正常安全工作秩序。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主任负责。
2、认真组织开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落实处理方法与措施,由于现场情况不清,又未开进班安全会,盲目安排、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检查各岗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摆正安全与生产任务、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现场管理,全面检查所辖区域的设备运行情况,安全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各种安全保护是否失灵,人员是否按岗位配员到位,并按规定作业。若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不力,发生主提升系统8大保护失灵、断绳、打晃车、等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5、认真搞好一班三汇报和手上交接班,严格执行车间值班制度,坚持安全管理“三不走”的管理原则,若离开现场后发生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6、督促员工熟悉避灾路线和防突水撤人信号,教会员工使用自救器、灭火器,增强抗灾自救能力。
7、发生事故后,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第6篇 值班管理员安全职责
值班管理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值班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组织落实。
2、落实当班检维修作业的安全审批,加强对当班员工及相关方安全日常检查、监督,发现“三违”现象,对违纪人员及时处理。
3、值班长在当班期间,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查,及时处理、记录和报告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的因素。
4、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者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确保生产正常。
5、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上报事故情况;参与事故调查、事故分析。
第7篇 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各单位要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禁止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请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于9月28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国庆期间值班表(包括值班电话、传真,带班和值班人员姓名)报送市局备案。节日期间,市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承担应急处置职能的相关处室应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备班,保证遇有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能够及时处置。
二、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逐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等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严格加强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机要室、档案室、会计室、计算机房等重要场所要加固门锁,关好门窗,落实好防火防盗等措施。要加强公车运行安全管理,做好出车使用登记,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市局机关各处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处室的机要保密、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负责,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市局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各处室要及时予以整改,切实做到隐患不排除绝不放过,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紧急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其他安全事故,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局(可先电话报告,再报送文字信息)。报送信息内容主要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可能发展的趋势、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请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于10月7日下午1:00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局报送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和值班值守总体情况。
市局值班电话:**,值班室传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8篇 采掘值班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现场生产组织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护用品。
3、当作业现场出现不安全行为,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治。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班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全面负责,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队长负责。
2、认真组织开好进班安全会,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了解清楚现场存在的问题,落实处理措施,由于未开进班会,现场情况不清,盲目安排,失误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3、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传达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由于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4、加强现场管理,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仔细认真,不留死角,确保现场不出现空顶作业,瓦斯超限作业,“三风”作业,超控顶距作业现象,保证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工作地点有足够备用支柱,安全出口畅通,机电运输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不带病运行。做好一班“三汇报”工作,认真做到手上交接班,不出现空班和出早班现象。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安全管理原则,勤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工程质量达标准化管理要求。由于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出早班等情况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管好、用好自救器、灭火器、瓦斯监控器,不发生人为的损坏事故。
6、尽职尽责,不做影响安全管理的事,失职造成事故,负主要责任。
7、教育和督促员工熟悉救灾避灾路线,清楚水灾撤人信号并会使用。
第9篇 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安全管理质量的综合因素分析
随着我国计算机、电子、通信和控制技术的发展,电力系统微机监控与保护技术在我国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变电站无人值班的实现,变电站远动技术的运用越来越普遍,利用远动技术可以迅速而准确的获得变电站运行的实时信息,完整地掌握变电站的实时运行状态,为及时发现变电站发生的故障并做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创造了条件。
攀枝花电业局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兴建始于1999年4月,至今已发展为25个变电站,无人值班集中控制中心也从最初的一个增加到目前的三个。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对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管理质量的综合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只要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保障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运行安全管理水平的客观因素。
⒈变电站一次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以及检修等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由于设计疏忽了某些关键的问题,使得现场操作人员操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如某35kv变电站新增一台35kv站用变,由于采用了不合理的设计方案,使得现场操作人员操作站用变高压跌落保险时必须将操作拉杆跨越在35kv变压器上方进行操作,这是十分危险的,这是设计方案的不合理造成的安全隐患。另外,因为防误闭锁装置的问题造成不得不起用解锁钥匙,也给事故的发生客观上形成了条件;再如,某35kv变电站配电房的基础存在严重的塌陷现象,最终导致配电房不能用,得另建配电房,所以,不切实际的设计方案,最终会严重的对安全构成威胁;但是,即使有了好的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能保证施工质量和安装工艺,那同样对变电站的安全运行是一个隐患;另外,检修人员对检修工艺要求把握不好,不能保证检修质量,不能做到“修必修好”甚至是“越修越烂”,那么对安全将会构成最直接的隐患。曾经就有台110kv的变压器,大修之前一切正常,修了一次后才几个星期内的时间就发生两次严重漏油的缺陷,可见检修质量的重要性。
2目前的设备自动化程度不能完全满足无人值班的条件。
由于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或存在某些先天不足,使操作人员疲于奔命,是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的又一客观因素。当某种原因而造成通信通道中断时,监控人员不知道现场设备状态、保护动作情况等,或者无法操作现场设备。即使在正常情况下,由于自动化程度不高,连拉合一把刀闸、投退一块重合闸出口连接片都需要操作人员到现场,造成人员的过度疲劳同样对安全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同时,监控设备经常会出现问题,比如瞬时大批量的上传一些干扰信号,有些信号是误发的,这严重的干扰了监控人员的判断,有时难免会遗漏掉大量信息中的一部分,而正是这被遗漏的部分信息,恰恰可能是关键的信息,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运行造成一些干扰,而这些干扰可能会演变为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的重要因素。设备技术水平的不足,是影响无人值班变电站安全质量的又一客观因素。
3.自然环境因素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影响。
任何事物都要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变电站的设备和对其进行操作的操作人员也在其中之列。人在噪音、粉尘、炎热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心理生理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变化,大雾的情况下,能见度低,设备的铭牌会看不清楚;噪音下工作,操作人员可能会注意力不集中,监护人操作人唱票复票可能会听不清,人也会因噪音而变的烦躁;天气炎热时,人的心理也会因生理上受到的影响而发生不利于安全的变化。另外,操作地点的光线不足也可能会给操作人员走错间隔、看错铭牌造成一定的条件,使操作人员看不清设备的位置、状态;杂草丛生的环境也可能会挡住设备铭牌,使操作人员走错间隔;洪水可能会使变电站设备基础损坏。诸如此类,等等。这些由于环境方面的因素对操作人员、对设备客观上也构成一定的影响,要加以措施防范。
第10篇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jgj 46-88规范,减少因工触电伤害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生活区及外埠工程)从事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程作业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经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考核合格并发给《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操作证》)和我公司安全部门年审教育考核合格后,发给的《北京城建新创公司特种作业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的人员,方可在我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及外埠工程)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第四条 持有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进行复审的《操作证》,到期自行废止;《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在3月15日前更换,到期自行作废。
第五条 外省、市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来我公司从事本工种作业的(包括分包工程),必须持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续,经安全年审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到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其委托单位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以下简称《临时操作证》)和《上岗证》;在有效期内自行进行复审,否则自行废止。
第六条 在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岗位上学习实际操作的人员,持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以下简称《学习证》),并在特种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不得独立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第七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年审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每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输出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输出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前,也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教育和考核,严禁使用不合格人员。各单位应加强对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劳动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操作证》、《临时证》和《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和独立操作。
第八条 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从事电工、电(气)焊工(包括我公司向外单位输出的电工、电(气)焊工人员),除持有《操作证》;《临时操作证》;《学习证》外,同时还必须持有公司核发的《上岗证》,二证合用方可有效,否则按无证人员处理。
第九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对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权利;其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拒绝执行和越级上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 必须在《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规定的本种作业范围内操作,并随身携带二证,接受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各单位返聘的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必须使用我单位的正式职工,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司劳人、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其使用单位负责,每月不少于三次;未输出的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的安全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输出单位应保证向使用单位输出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
第十五条 值班电工、电(气)焊工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及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安全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的问题,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
第11篇 站库值班室安全管理规定
1 本规定适用于集输站库及大队机关各值班室。
2 值班室内部不得存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3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害有害物品。
4 值班室内的电器设施应符合油气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
5 关键生产岗位值班室内应配置急救包。
6 值班室内的通信设施应保持完好
7 值班室内不应有明火。
8 不得在值班室内聚众赌博、酗酒。
9 不得在值班室内存放大量现金,人走关门,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10 爱护公用物品,不得刻意损坏公务物品。
第12篇 变配电值班工安全管理
1.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总则。
2.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3. 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4.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1)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调度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2)严禁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终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3)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单人值班场所允许由一人操作。
(4)停电操作时,必须按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5)变压器送电时,先合高压侧油开关、隔离开关,再合低压侧总开关和分路开关。
(6)联络线并列或介并,必须用油开关操作,严禁用隔离开关操作。
(7)单极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时,必须按中相、下风侧一相和上风侧一相的顺序。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8)隔离开关不准带负荷操作,允许的操作范圃为:分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分合母线和连接在母线的设备的电容电流;分合变压器中性接地线;分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载电力变压器;分合电容器电流不超过5安的空载电力线路;与其它开关并联的旁路隔离开关,当主开关合上后才能分合。
(9)装卸高压熔断器的熔体时,必须将熔断器前方的断路器分闸后进行。
(10)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断路器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12)静电电容器组的开关分合闸的间隔时间不准少于5分钟。
(13)母线停电时,电压互感器必须后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14)检修电压互感及其回路时,高压侧必须停电外,低压侧熔断器芯子必须取下。
(15)严禁带负荷对隔离开关分闸、误分或误合电源开关,对未拆接地线合闸。
4.值班员每天应对设备检查一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交接班时双方应共同全面检查一次,夜间重载时应进行巡视,对于无人值班的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三次。
5.值班员可以单独巡视,但不准移开或跨越遮拦,不准接触运行中的设备。
6.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严重漏油。油位过高或过低、声响异常时,或瓷套有放电,必须寻找原因并向电调度员汇报。
7.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出现放电、过热、异声、漏油、分合闸指示有误、静电电容器外壳凸胀,必须寻找原因并向电调汇报。
8.发现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对变压器的高低压开关分闸,并向电调度汇报。
(1)油箱内部声响明显增大,伴有不均匀的爆裂声;
(2)油枕或防爆筒向外喷油;
(3)严重漏油致见不到油位;
(4)油色剧变伴有炭质;
(5)瓷套严重放电或破裂。
9.重瓦斯动作跳闸,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准将变压器合闸送电。
10.变压器起火时必须退出运行。若在箱盖上起火,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打开底阀放油,使油位低于着火线,即可进行扑救。
11.以下情况必须进行特殊巡视:
①雷电放电、暴雨、冰雪、浓雾、高温或严寒等气候突变时;
②因接地线路而自身分闸时;
③新设备或设备大修后才能参加运行时;
④采用新技术或新的运行方式时;
⑤节日期间必须保证供电时。
12.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巡检项目如下:
①雾季着重检查户外设备的瓷瓶或瓷套的放电情况。
②雷雨季节着重检查瓷瓶和瓷套的闪络放电痕迹,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的完好情况,房屋漏雨和场地积水。巡视时必须穿绝缘靴,不准接近避雷装置。
③大风季节着重检查户外设备和结构物,以及房屋的基础是否牢固。
④梅雨季节着重检查户外场地积水,以及有无可能向户内渗水。
⑤夏季着重检查通风和降温设备运行的情况;
⑥冬季着重检查冷却装置内的循环水管有冻堵,做好蓄电池的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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