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范例
一、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安全运转。贯彻执行原煤炭部设备管理规程、国家局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本制度与以前所定制度有抵触条款则按本制度执行。
二、设备管理组织
1、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队、班组三级管理。
2、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组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各队有一名副队长(包机组长)负责设备管理,及零部件发放。
3、各队所有设备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
4、各采掘队必须配备3-4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设备。
三、设备管理职责
1、矿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的台帐、卡片、牌板、编号以及煤安标志的登记和验证;掌握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编制年、季、月检修计划和年度设备更新购置计划并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所规定的各种报表。
(2)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调入、调出、报废、外借和矿内转借手续。
(3)负责矿内设备的合理使用,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设备。
(4)统计机运事故及设备零部件损坏情况,抓好采掘工作面接续,设备安装、回收和移交工作,及时掌握设备回收移交情况。
(5)负责设备档案填写及保管。
(6)组织鉴定设备报废工作。
(7)负责新到设备到货数量、合格证、煤安标志及防爆证的登记、验收、入库工作,避免设备丢失或损坏。
(8)负责设备的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自2002年及以后新到设备,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队设备管理员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机电设备。
(2)建立本队设备使用手册,负责办理本队设备增减及更换手续。
(3)每季度和专职设备管理员核对一次本队设备数量,掌握设备动态。
(4)保证设备零部件及时回收,主持分析追查本队机电事故并向机电科汇报。
(5)负责本队机电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本队设备一旬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7)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机电科所需报表。
(8)每月底向机电运输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设备检修安排。
(9)负责本队设备的安全、完好及煤安标志的管理工作。
3、设备库管理工职责:
(1)认真管理好设备存放场地,按规定手续发放库存设备及零部件。
(2)要认真根据检修质量验收单,安装验收单和发放记录登记薄,验收各队存库的设备及零部件。
(3)协助设备管理员工作。
四、设备的保管、发放和领用
1、所有设备调入、调出、外借、外修、内部调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安排调拨。凡2002年及以后调入新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否则不得入库、使用。
2、库房设备由机电运输部管理,检修好未入库的设备由检修单位代保管,没有机电运输部的调拨手续严禁发放。
3、入库新设备及大修设备要按装箱单、质量验收单检查,保持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完好,并存放整齐。
4、新到设备,除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开箱外,其余人员严禁开箱或取拿工具、资料。
5、新到设备资料图纸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6、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搬运出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办理,必须通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办理调出手续或租借手续后,凭手续由设备管理员开出门证签字加盖机电运输部公章方可放行。
7、新到设备的分配使用必须经部长批准。
8、库房及车间代保管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零部件,要严肃追查责任。
9、严禁设备拆套,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机电运输部同意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拆套,并要限期将拆套设备补齐。
10、各队使用的设备,因生产需要互换或借用,双方必须到机电运输部办理手续,否则损坏或丢失均由原单位负责赔偿。
11、领设备必须持本队设备保管手册和包机组长盖章的领料单,并进行登记后才能领取。
12、领设备及零部件的人员必须当面验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3、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按电气设计组的设计图纸登记领取。
五、设备的安装与回收
1、新设计掘进头或工作面,生产技术部要提前十天出采掘设计图,以便机电运输部进行设备选型和供电设计。
2、设备及供电线路安装前五天,生产技术部或施工队通知机电运输部准备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召开接续会组织巷道验收,决定设备安装日期。
3、工作面安装的设备(溜子、绞车、开关、电缆、电铃、液压支架等),由机电运输部牵头,安装单位,采煤队共同参加验收,向采煤队移交,并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三份,各持一份作为设备回收依据。
4、煤巷掘进队的溜子,由使用队负责运输、安装和管理。
施工完毕需要给采煤队移交的,经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会同掘进队、机电一队向采煤队移交,移交中发现设备及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的,均由掘进队负责赔偿;移交后应填写质量验收单一式四份,掘进队可持验收单清帐。不需要移交的设备由掘进队拆除回收。移交后需更换调整的零部件均由机电一队负责进行。
5、工作面回采完后,由使用单位,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机电一队现场清点移交,清点后填写移交单,除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外,其余均由机电一队回收。移交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6、机电一队回收的设备,由机电一队有关车间根据移交清单进行回收,若在回收过程中损坏及丢失零部件,由该队负责赔偿。
7、新安装的工作面,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完好率必须达到100%,否则接收队可以拒绝签字接收。
8、生产中拆下的成套设备(包括溜皮、大链、护煤板)由采煤队回收交机电一队,机电一队出具回收清单,采煤队凭借回收清单在机电运输部销帐。
9、采掘队在生产中更换的设备零部件由该队负责三日内回收交机电队检修,机电队出具回收单,采掘队凭借回收单在机电运输部注销该零部件。若不交回,停止一切设备和零部件的发放。
10、凡损坏、丢失设备或零部件的单位拒不签字又不写追查报告,机电运输部将按有关文件进行罚款处理。
六、设备检修与维护
1、机电运输部根据设备维修周期规定和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检修计划、大修计划。使用单位根据本队维修周期和使用情况提前编制下月计划,并报机电运输部汇总、安排。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2、送机电队维修的设备,由本队机电副队长会同车间维修班长共同检查、鉴定、签字。
3、每月大修的设备,由技术副队长和技术员负责作好竣工报告并会同机电科主管工程师或技术员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质量验收单,方可结算大修费用。
4、认真搞好停产检修和定期保养工作,坚持每月停产一天检修和每班一小时的维修保养。
5、严禁无证司机操作设备。有证操作人员未经机电科和教育科同意不得更换。
七、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机电、运输等队(不包括采掘队)设备管理有关指标按承包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采掘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设备完好率低于矿下达指标,按矿承包经营责任书奖罚办法执行。
(2)落实检修责任,提高检修质量。凡车间检修的设备及零部件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质量不合格不出车间。凡领出的设备及零部件安装后带负荷运转72小时内出现故障,修理单位要承担经济责任,每出现一次按矿生产管理办法执行。车间检修的设备,机电运输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台不合格罚款100元。入井设备,因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安全生产,除按矿有关文件执行外,并追查落实到人头。
第2篇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制度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工作标准
一、供水设施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运作情况正常、自动控制良好。
周末:维修保养闸阀、逆流阀、水表、联轴器;水泵轴承加油。
季末:泵体检查,更换磨损件,管道系统保养;
年终:上、下半年各清洗水池1次,电机轴承加油。
质量标准:阀门开闭灵活,系统密封良好.管道无滴漏,电机保护齐全,水表计量准确,运转无异常声响。振动、轴承温度正常;连续不间断供水,有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二、供电设施
当班:日常检查,无缺相,运行正常,记录变压器运行情况。
周末:变压器全面检查,配电房、计量仪表开关标识、安全标识,配电房防尘1次,发电机组运转1次,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季末:保养变压器接线柱,高低线路,发电机组。
年终:化验变压器油。
质量标准:各连接处无跳火、发热等异常现象,指示灯、信号灯齐全,计量仪表准确,配电房温度不超过40℃,备用发电机组发出额定功率。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三、电梯
当班:日常保养,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工作有记录。维修、保养的周期、级别、内容严格按国家电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质量标准:专业资质人员操作、维修,持证上岗;桥箱内警铃、风扇、电话保持工作状态,信号灯齐全,运行平稳无振动,到站定位准确,层门开闭灵活;自动性能良好。建立电梯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管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临时离岗,必须有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交代离岗时间及去向。
二、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视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做好有关记录,按时巡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三、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
四、值班人员接到报修时,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安排人员前往维修。
五、所有值班岗位必须在规定值班时间安排合格的人员值班,如需调班,必须报主管人员同意,原则上领班与领班、值班人员同值班人员对调;在就餐时间,实行轮换就餐制,并通知同班维修人员配合。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统―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班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二、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等。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三、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1.在事故处理末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4.领班或由主管指定替代领班的人未到时;
5.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员时。
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告(技术员)领班:
1.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2.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维修材料的领用。
5.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7.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8.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9.对外班组联系。
二、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副经理(工程师):
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启动、调整及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成批和大件工具、备件和材料领用。
7.加班、换班、补作、病假。
8.外协联系。
三、出现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8.副经理(工程师)病、事假,补休、换班。
第3篇 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前、后部运输机及转载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转载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50元/处。
7、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内、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及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运输机(转载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及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及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范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由于不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及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及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上付巷工具室及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第4篇 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5篇 机电设备管理联责考核制度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第6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制度
1、矿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10kv及其以下的电气安装工程,按《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验收。
2、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由矿机电主管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详细研究说明书内容,并制订出操作规程。在使用初期,主管工程技术员要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
3、新设备安装必须有安装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对隐蔽工程应有工程记录。
4、施工单位对新设备,或经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凡未经检修好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5、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动力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人员,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按施工图与安装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在设备试运转验收中,一般设备空运转2—4小时,带负荷运转24小时无故障,无异常才算合格,特殊设备按相关标准验收,如发生故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进行处理,合格后方能移交。
7、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调试验收。
第7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8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实行机长为首的园班包机、小班分片的包机责任制。包机内容:包设备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小修及保养,确保设备完好;包工资、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产任务完成;包设备和环境卫生。
二、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工种等级的应知、应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司机应做到“三知”、“四会”,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
三、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规程。各包机岗位需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四、包机组所管的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设备净、亮、机房、硐室及周围环境卫生良好。
五、司机在值班时,必须精力集中,熟练、正确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听,听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种仪表、信号指示是否正确;勤摸,触摸轴承和电机温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良好。
六、司机和维修工应按设备巡回点检图的路线,对设备各关键部件逐一认真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填写检查记录。杜绝空检和漏检现象发生。
七、搞好设备润滑工作。按设备润滑要求和包机组分工,值班司机
八、应定期检查设备润滑状态,维修工做到润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点、定量、定质,换油应填写记录。
九、司机应按时认真交接班。司机接班后必须对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司机和维修工必须按规定的检修时间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十、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值班司机及维修工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影响生产半小时以上及设备损坏较大的事故时,值班司机应及时报告机电队和矿调度室。
十一、机电队和包机组应签订包机合同,每月根据包机内容和定额完成情况,确定对包机组人员进行奖惩,对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要对责任人从严惩处。
第9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例
机电设备由机动部门统一管理,由经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运转工操作。
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二、电机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2、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第10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11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l、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2、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1) 交接班检查;(2) 运转前检查;(3) 运转中检查。
3、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为正确使用设备,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石窑店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3) 设备操作者应掌握一些润滑基本常识,所操作的设备注油部位、润滑油脂牌号、润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识,切实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 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严格”(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5) 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立即停机检查。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和队部通报。
2.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 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并按照石窑店煤矿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试验。
(3) 对大型固定设备配置必要的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和提供必要的检修场所,并对监测诊断仪器、仪表定期校验,确保准确可靠。
3. 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内容:
a. 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许负荷;
b. 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车顺序、操作注意事项);
c. 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
d. 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
e. 设备的清扫、润滑、维护保养、检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g. 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
h. 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 建立交接班制度
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a. 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
b. 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c.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d.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现场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灭火设施等进行检查交接;
e.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运转部位温度、各仪表指示数据、各润滑部位油位、油量进行察看交接;
f. 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各部位振动情况、声响情况、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g. 交接班人员共同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 建立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包机制度,每台设备、每个小型电器均包机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包机者必须按规程规定操作使用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包设备和工作环境卫生,确保干净整洁。
4. 建立设备经济运行制度
(1)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根据设备的额定负荷确定其运行负荷,不得使设备在长期超载情况下运行。
(2) 对大型固定设备应尽可能在使它们的工况点在高效区运行,通过测试发现设备本身和系统工况点不在高效区运行时,应及时安排检查、检修。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3) 对采掘设备应在规定的额定值下运行,完善电机综合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防止设备损坏事故发生。
(4) 根据负荷情况及时调整设备运行方式,减少空载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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