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四
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干部上岗是实行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管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2、机电设备运转期间,各队机电班长应每周上岗不少于两次,机电队长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项目机电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
3、干部上岗后,应仔细查看机电设备运行日记等各种记录,并听取当班人员和检修人员有关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上岗干部应重点查看和询问整个机电设备运行和安全部件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当离开现场时,干部应将发生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布置给有关人员并尖干部上岗登记薄上,且汇报有关领导。
第2篇 机电科设备检修制度
一、主提升机和架空人车执行日旬月检查检修计划:
维修工每天、每旬、每月对提升机和架空人车进行检查检修,提升机司机和架空人车司机每班对提升机和架空人车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值班室。
二、压风机检查检修计划:
1、司机日巡检项目:(要求司机每班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1)检查油位是否在刻度线以上;
(2)检查水泵工作是否正常,冷却水是否良好;
(3)检查温控柜是否正常;
(4)检查电控柜显示是否良好;
(5)检查排气管道是否有漏气现象,是否与风包相通;
(6)检查油、水、气各路节门是否在工作位置。
2、维修工周检项目:(要求维修工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修)
(1)检查油气分离器中的润滑油是否清洁,有无杂质;
(2)检查水池的贮水情况,水质是否清洁;
(3)检查各部机械螺栓是否松动,各路节门是否有效;
(4)检查电动机风扇是否良好,轴承是否需要注油;
(5)检查机油虑清器情况,确定是否更换;
(6)检查电控柜内各电气接点连接是否可靠,有无松动异常,是否需要清扫;
(7)检查电机运行状况;
(8)检查水泵是否需要检修。
二、主扇风机检查检修计划:
1、司机日巡检项目:(要求司机每班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1)检查在线监测是否正常;
(2)检查变频柜、降压柜、电源柜等各种仪表指示;
(3)检查风机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风门情况是否正常;
(5)检查防爆门是否完好。
2、维修工周检项目:(要求维修工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修)
(1)检查风机连接部位是否活动;
(2)检查风机润滑油脂是否需要增加;
(3)检查风门开合情况是否正常;
(4)检查备用电控柜电气连接部件是否松动,清扫卫生;
(5)检查风机监测接线盒是否正常;
(6)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三、检修标准:
附表:2提升机电气部分日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3提升机机械部分日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4提升机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5架空人车日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日检查检修标准:
旬、月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6压风机检查检修标准:
附表:7主扇风机检查检修标准:
四、检修要求:
1、要求各岗点司机和维修工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的时限实行巡检和检修。
2、当班司机为当班设备的主要监护人,发现问题立即回报值班室,由值班室进行调度处理。
3、每台架空人车、压风机、主扇风机规定包机责任人,分别为司机、机修工、电修工。谁包机,谁负责。
4、检查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如实准确的填写记录。
第3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l、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2、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1) 交接班检查;(2) 运转前检查;(3) 运转中检查。
3、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4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5篇 某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检修制度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四、各单位需新增一般设备时,必须提前10天(特殊设备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或运输组审核后,需要调整负荷的单位到机电科电管组办理“供电负荷整定审批单”,凭“审批单”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领用手续。
五、各单位更换新设备或配件时,必须先将旧设备或配件入库,由设备库保管员开据设备回收单,凭此单到机电科办理更换手续。如特殊情况无法回收时管理员必须在领用单上注明回收日期,领用单位旧设备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回收,凭回收票到机电科办消帐手续,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
六、一切出入库的机电设备,必须作到出有凭,入有据,有设备编号、检修(防爆)合格证(防爆设备必须加盖防爆验收合格章),并保持库内卫生清洁,听从设备库管理人员指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人、次。
七、各单位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等机电设备,其随机配套的附件不经机电科批准一律不准用作其它用途。已经发现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件。
八、回收入库的机电设备,设备库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造成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的要进行处罚,个别无法确定的设备,应封存,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拆开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设备拆旧后的残值或分析结果确定)。
九、回收的设备要在当日内及时入库,对将回收的设备私自放到库外者给予该单位100元/车的罚款。如回收不及时,由机电科指定其他单位回收,回收单位凭回收单,机电科给予同等奖励,因回收的设备不及时入库而丢失,对回收责任单位按设备的原值进行罚款。
十、回收的设备要将其配套的附件也一并回收,否则按原值进行处罚。
十一、对于新安装和井下移交的机电设备在未移交给接受单位之前,由原单位维护看管。如发生设备及零部件损坏、丢失,由原单位赔偿;移交给使用单位后,设备发生损坏及丢失,由使用单位赔偿。移交时机电科管理人员到现场交清接明,当日内办理签字手续,每迟一天罚款50元。
十二、设备移交时,除达到基本完好标准和正常运行外,对设备运行环境一并验收移交,溜子巷的浮煤要清净(与溜子底槽平为准),皮带巷无积煤(以露出h架底角为准),或达到现场确定的标准。否则按巷道长度处以20元/米罚款,并限期由移交单位处理。
十三、对于更换下的坏设备、配件正常情况下,2天内升井回收,检查时,发现工作场所存放有坏的设备、配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回收的对使用单位处以100元/件。如发现备用设备丢失者,由使用单位按原价进行赔偿。
十四、每月机电科根据生产需要,编排设备检修及自制件加工计划,修理加工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因设备配件检修、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时,对修理加工单位按影响时间处罚。日常零星检修、加工件按任务书要求工期完成,否则,每迟一天对修理、加工单位罚款100元,影响生产的罚款同上。在平地设备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每项罚款50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挂上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要有验收者签名,否则,每台罚责任人20元。
十五、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必须按设备种类进行编号、标志、铭牌齐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台。
十六、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罚款:
1、电动机烧毁:10kw以下电机每台赔偿200元;10kw-75kw电机每台赔偿500元;75kw以上电机每台赔偿1000元。
2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毁坏的电机经分析处罚,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送回机修队。超过24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3、电机安装使用后,三天之内电机断轴、切销等属安装责任,对安装单位罚款2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4、设备安装以后不能使用或在试运期内(移交前)损坏,该设备必须在24小时内升井、组织分析。经分析属运输中碰伤、进水等原因者,由运输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属安装造成的由安装单位负责,并承担罚款。非以上原因者,由修理单位或采购部门承担罚款,并由机电科、调度室共同分析决定。不按时升井者,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
5、对设备易损件的消耗按下列规定进行考核:
皮带机托辊月损耗率0.5%,刮板月损耗率为2%,链环月损耗率4%,链环螺栓月损耗率10%。机电科每月考核一次,消耗指标超过者,按原值的50%罚款;消耗在指标以内者,按原值的50%给予奖励,每月兑现一次。掘进设备易损件消耗指标减半。
6、机电设备及附件、配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易损件除外),损坏的有旧物按原价赔偿50%。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罚款。
7、各单位所使用开关、电机、减速机、机尾架等大型部件以及托辊、纵梁、刮板等易损件,每月20-24日由机电科组织在当月设备例会上通报。清查设备有关队无人参加时,一次罚责任人50元。清点发现帐物不符的,经核实后,对设备管理员罚款30元。
十七、每月设备例会,各单位设备管理网员必须参加,无故缺会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发现替会,对替会者罚款30元/次,迟到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帐,每月与总台帐对帐。无分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50元/次。每月不及时核对设备台帐,对设备管理员罚款20元/次。各队设备台帐每月评比一次,根据评定分数,第一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罚款300元(最后一名评定分数超过95分者不再罚款)。
十八、不准用圆木及钢管等物件在边缘挡皮带跑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根;皮带跑偏以皮带边缘超出托辊为标准,每处以30元为基数,发现跑偏一根托辊加罚2元;在用皮带的托辊发出尖叫声者,每个罚款30元;托辊不转或轴承已坏,仍在使用,每个罚款20元。
十九、大碴(大于或等于φ300mm)等杂物不准拉入溜煤眼。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大碴块的,司机必须停机搬下,每搬一次奖司机5元(包括筛选系统),调度室裁定,并对责任队给以相应处罚。
二十、在用的刮板机必须完好 ,要保持平、直、稳、牢不能有两处弯曲,搭接高度不得小于300mm,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有跳链、飘链、跳槽现象每处罚款50元。
二十一、移动皮带机、刮板机机头、机尾部必须各用两根点杆固定,点杆必须固定牢固(园拱巷道采取防止点杆受力松脱措施),点杆直径在φ180mm以上,否则每根罚款200元;各段边双链必须等数,不得错环、刮板机底槽煤必须及时清理,除机头、机尾各挖一个底槽坑外,中间部每隔30m挖-个底槽坑,经常保持坑内积煤不高于下槽帮、刮板机链条松紧一致,刮板不跑斜,保持刮板与链轮中心线平行,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及时补充刮板,保证刮板缺少量不大于整机刮板数量的5%,且不得连续缺少,不允许有弯曲变形损坏刮板,否则,每块罚款10元。链环必须全部配备螺栓并上紧,否则每发现缺少或松动一条罚10元。
二十二、每一部皮带机头、机尾个不得少于二处滤煤器,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增加一个滤煤器,滤煤器必须是钢板中间夹胶皮,禁止使用圆木及其它代替,发现缺少或不合格罚款50元/处。受煤皮带机在受煤点加装统-挡煤板,长度不小于2.5m,下部安装密集辊,密集区长度应于挡煤板长度-致,转载皮带与皮带机搭接处安装统一挡煤板长度不小于1.4m ,以上问题不合格罚款100元/处。
二十三、井下各采掘面的皮带机、刮板机不准拉水煤。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次。
二十四、井上下备用设备及电源线路的管理规定:
1、井下凡有一备一用或多用多备的设备峒室(如主排水泵),不能一直运行某一台设备,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逐台投入运行。
2、各工作面备用设备(如乳化液泵站)必须每七天倒换一次。井下各工作面未接线的备用开关、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必须每半月接电试运行一次。地面部分的备用电气设备每月试转一次,每次试转时间不少于2小时,以防潮湿。
3、井上、下高、低压备用电源线路,两回路每月倒换一次,防止线路故障,损坏设备。
4、井上大型固定设备,主扇、压风机等必须每月倒换一次,井上各水泵房备用水泵和提升机备用油泵等必须每半月倒换一次。大型备用电机必须每两年倒换一次。
5、每次倒换和试运都必须有记录可查,不进行或无记录罚款200元/次。
6、备用设备或大型配件必须上台上架,备用材料、配件必须分类上架摆放,备用设备、配件轴头、接头,必须涂油包扎,备用设备、配件、材料必须挂牌管理,注明品名、责任人等。否则,每处或每台罚款100元。
二十五、设备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良好。减速器及齿轮箱的传动齿轮保持油量适当,发现一处缺油、漏油各罚款50元;发现一处无油干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罚款500元。
二十六、用胶带联接的联轴节应保持间隔20--60mm,高低差不超过3mm。其它硬质联轴节、销子齐全,间隙、错差符合标准规定。否则,缺销罚款20元/根,间隙或错差超限,每处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
二十七、设备转动装置周围积煤较多,影响散热或摩擦转动部位的,罚款300元/处。
二十八、液力联轴器必须添加适当的传动液,正常使用合格的易熔点塞和防爆片,磨擦式联轴节外壳涂饰变色时,必须更换升井检修,发现一台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检修后的磨擦联轴器清除涂层重新喷漆,达不到要求罚检修单位30元/台。
二十九、联轴器应转动灵活,对轮胶圈或弹性盘必须完好齐全。没有使用胶圈、弹性盘(包括磨损严重的)或联轴器转动不灵活,每发现一处、一台罚款100元。
三十、机电设备各部件连接固定螺栓及转动部位护罩螺栓,必须保证紧固齐全、完好,每发现缺少一条或松动者罚款20元。每台设备司机必须佩带相应工具,经常检查紧固。否则,对司机罚款50元/次。
三十一、机电设备的高速旋转部位或涉及人身安全的部件,必须加装护罩或防护栏。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300元/处。
三十二、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包检查、包使用、包维护、包达标、包奖惩。检查中发现包机制不完善的,罚款200元/次。
1、各包机组及包机人员必须明确规定职责范围,各岗位必须挂牌留名,责任到人。
2、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得带病运行。各种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查试验后要认真填写记录。
3、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保证各制动系统灵活可靠,各部位润滑良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各岗位包机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各包机组长要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分工明确,要做到工作任务有检查、有布置、有落实、责任到人。
6、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7、如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事后认真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三十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做到有布置、有监督、责任到人。
1、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使用的机电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搞好日常检修和保养工作,做好定期检查、检修、测试、试验工作。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2、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天检修时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处理设备存在问题。若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汇报共同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后,安排时间处理。
3、设备的检查由岗位操作维护人员和包机负责人执行。检查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挂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备用设备的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所有设备检查检修后,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
5、凡属于检查不及时,隐患没有排除而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分析,追究责任。
6、机电设备日常检修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科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对设备包机人罚款30元/项。
三十四、矿井停产检修后,三日内各队必须将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等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面报送机电科,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否则,对检修单位罚款100元/次,对检修单位负责人罚款30元。各使用单位对所管辖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做到一台一档,内容齐全,专人管理,设备履历簿记录编号应与设备编号一致。否则,对管理员罚款30元/次。
三十五、井上、下各种皮带机、刮板机、给煤机、转载机及井下在用各种绞车(大型绞车除外)、临时水泵、喷浆机、扒碴机等各种设备运行时司机必须站立或在上方操作,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十六、各单位不准自购设备,需用设备由各单位提出计划,经机电科选型、设计及负荷验算后,由本系统矿长、机电矿长、经营矿长审批,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采购单位按计划采购,需招标时由机电科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购置合同。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三十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机电科、安质科、调度室监督执行。
第6篇 机电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设备领用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器材管理权、发放权在机电科,机电设备器材的修理、发放、回收及验收等,由机电科进行统一管理。
2、各单位领用、上交的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办理上帐、消帐手续,建立帐、卡,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3、工作面安装设备和大型设备,由调度室牵头,机电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机分厂必须填写设备检修卡,杜绝不完好设备入井,确认设备完好,几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入井使用。
4、各单位工作面设备移交、安装、更换必须经设备动态员做表,三方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各队组不允许井下互借,否则对双方责任人管理性罚款各50元。
5、凡工作面移交,队组必须当天内到机电科办理下帐、上帐签字手续,每超一天对责任人(机电队长、包机组长)罚款30元。
6、每月23日以前由各队机电队长把所在队组缆线、设备数量、型号、使用地点报动态员,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如有丢失当场开具罚、赔款;凡不报者,对责任人罚款30元。
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2、各类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杜绝野蛮操作,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三、设备检修:
1、机分厂所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下达检修计划,按下达的计划,机分厂到设备待修库领取所检修的设备,并由双方对设备的状况现场检查,所修理的部位及需领取的配件填表、签字,完不成检修计划,每台件对车间罚款20元。
2、对各车间检修的设备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检修质量关,每台设备清洁、卫生、刷漆、通电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入库。
3、委外修理的设备,填写《委外修理设备审批单》,严格按程序审批,修理后的设备,要做好检查、试验工作,不合格设备严禁入库、上帐。对工作不负责任,将不合格设备验收上帐,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对设备组负责人罚款20元。
四、设备回收:
1、井下闲置设备应及时出坑,大型设备要求五天内出坑,小型设备三天内出井,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出井,每推迟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队长、机电队长、领料员)每台件罚款20元。
2、对回收出井的设备,由设备大材组设备验收员和交回设备队组联合验收,认真把关,属人为损坏、短缺设备及配件的,设备验收员根据丢失损坏情况按原价开据赔款单。损坏严重者进行分析通报处罚。
3、井下工作面回撤结束,必须按调度组织的现场办公纪要在规定时间内出井。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出井按设备管理规定处罚,工作面回撤结束后,各队组(单位)必须在设备大材组通知时间三天内到机电科办理对账结账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对责任人每天20元罚款。
五、井下动态巡回检查管理:
1、井下备用设备要做到摆放整齐,文明卫生。为保证正常生产,电气设备必须接上电缆,不定时的通电运转,以确保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发现没有通电,摆放地点不合理,每台件罚队长、包机组长各30元。
2、井下动态员必须经常下井,深入现场,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闲置、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下达出坑通知单,经双方签字交机电科设备回收,验收员考核。
3、动态员坚持对使用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野蛮操作、超负荷运行、不合理使用、不维护使用及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六、电机车、矿车奖罚管理办法:
1)电机车、矿车统一由机电科管理,运输队使用、修理或委托机分厂修理。
2)运输队矿车报废必须经机电科,并同时办理报废手续。1吨矿车报废允许为每年5%,底卸车为1%,多一辆运输队按实际现价赔偿。
3)机电科每月对矿车进行全面清查,发现丢失按原价赔偿。
4)直流电枢(电机转子)修理由机电科负责外委修理,验收。
第7篇 机电设备更新改造、报废制度
设备更新、改造
根据生产要求,各连队在每年12月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机电科及机电矿长,设备的更新改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相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参与实施,机电科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其中的技术问题提出技术指导;公司按规定提取设备更新、改造基金。
机电科汇总审批后的计划,督促各连队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科相关技术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方面的存档。
对于改造的设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更新改造的设备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消耗。
报废
一、对超过使用年限低效高耗的陈旧设备,应申请报废处理。
二、对损坏严重,修复价值超过原价80%的设备,应申请报废。
三、对失爆的电气设备已无修复可能的应申请报废。
四、所有申请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有关技术人员的检查鉴定,报上级有关领导批准。
五、批准报废的设备,由机电科注销该设备的设备台账。
六、报废的机电设备只可拆零部件使用,不准整机再用。
七、报废的机电设备由矿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第8篇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运行保养制度
1、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2、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每班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班前10~15分钟巡回检查,认真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班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4、认真记好交接班各种记录,及时擦洗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5、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每天由维修班长组织日常检修,每月中修机车2台;1吨矿车20台;3吨矿车15台;每半年大修机车1台;每年大修1吨矿车40台,3吨矿车60台;每旬检查,维修平巷人车13台。
6、地面翻矸设备及主井卸载站设施每旬检修一次,每季度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7、小型机电设备每月检修一次,每半年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第9篇 机电设备回收制度
设备(大型设备除外)停用后必须在一周内回收入库;对井下在用设备、停用设备和备用设备,不得乱拆、乱卸。
损坏设备必须在三天内回收入库,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
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机修车间,修理人员要对回收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开具设备回收单。
大型设备(如:锚杆机、皮带机等)在停用后,原使用单位或拆除单位必须将设备停放在指定巷道内,在两边设置栅栏,需要润滑的设备,原使用单位要根据润滑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需要升井检修的大型设备要及时升井检修,并办理回收手续。
第10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三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我项目部机电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检修应严格执行维修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设备检修分为日常、一般和大修理三种。
3、日常检修:按定期维修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易损件,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主体部分。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4、一般检修(中修):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检修。一般要求部分解决、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必要时进行局部刮研,更换油质、校正坐标、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进行浸漆烘干等。
5、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必要时设备全面解体,对所有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查,更换或加固重要的零部件,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和性能,调整机械和电器附件,重新喷漆,并按设备出厂或部颁大修标准进行验收。
6、设备日常维修、一般检修由各施工单位的机电班进行,其费用在项目部生产成本中列支。设备大修理向处租赁站申请,由本项目部机电队修理,其费用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
7、设备检修计划,根据修理性质的不同,日常和一般检修,按照要求的内容每月由机电队进行编制检修计划,并报处租赁站审批,由各施工连队进行检修;大修理按照大修理的要求时间,根据租赁站提列批准后的计划,由机电队按期进行检修。主要设备要编写检修作业计划,包括检修前的生产技术准备;对修理复杂的工作量大的重点设备应采用网络技术编制大修理计划,按计划施工。
8、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采用不同的检修方式。
①采掘、运输和其他移动设备,实行按计划轮换检修。采掘、运输设备的维修,每天应不少于4―6h,交接班时要有15min的互检时间。
②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矿井主要矛盾线的水泵及管路、供电设施设备,应在每年雨季前全部检修完毕。
③主提升系统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在节假日停产期间抓紧时间进行检修,例检日全年应有12―15d,施工期间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应保证2―4h的检修时间;实行四、六作业制的,要确保6h的检修时间。
9、节假日例检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例假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多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劳动组织以及施工网络图或施工指示图表等。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在停产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并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气和停机等方面的具体事宜。
②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内加强调度工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情况。
③每项检修工程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行时间。
10、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竣工报告制度。工程竣工后,设备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试运转和效能测定,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隐蔽工程应有中间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履历内。
大修理后的设备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11、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以质量管理的专职检验员为主,会同质检设备及使用部门,组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共同参加。
第11篇 机电设备更新安装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更新的标准:
1.1设备的事故率明显提高,已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1.2设备的已经落后,效率低下,耗能高、材料消耗很大,市场上已经没有配件供应。
2机电设备的更新计划:各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使用运行情况,提前一年提出设备更新计划,经厂部研究同意后,上报公司职能部门。
3设备采购到位后,进入安装程序。
4通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本公司(厂)自己组织安装,如:胶带机、刮板机等。特殊设备(如大型设备、进口设备等)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厂家负责安装。
5安装前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汇审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6安装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等。
7正式施工前,要认真组织各级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12篇 机械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机械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机械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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