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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会议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热度:10

局会议制度

第1篇 局会议制度

为确保*局局长办公等会议质量,理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局的发展,结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和会议精神;

2、正、副局长交流分工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确定*局阶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人事、职工福利等问题;

5、研究确定工程投资、建设承建单位等建设项目事宜以及重大资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围: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人员和有关处室的部门负责人出席,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局长或者副局长确定的议题,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一体、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副局长审定。

2、相关处室提前将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上报副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落实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副局长签发;研究事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由办公室一并负责。

二、行政办公会议:

行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局的内部管理;

2、研究确定相关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3、相互通报、交流各处室的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讨论需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一些重大汇报材料等。

(二)出席范围:

行政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副局长主持会议。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的提议,由办公室准备、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办公室根据副局长的提议,提前通知有关处室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做好汇报的准备;

3、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并由副局长签发。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属于*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2、研究处理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3、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事项;

4、研究处理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5、研究*局工作范围内的一些重点、确需集体研究的重大情况。

(二)出席范围:

*局专题会议视该专题内容的紧急度、重大与否来确定出席范围。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涉及重大事项、建设的重大任务等由局长、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涉及街道、村的负责人参加,对一些工程研究类的项目,如有必要还应该请相关的专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邀请、通知有关人员。

2、相关处室将确需研究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副局长审定。

3、遇突发性重大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4、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每星期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精神;

2、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

3、通报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出席范围:

全体员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长根据需要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全体人员到会。

2、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每星期五写好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做好在会上汇报的准备。

3、如需要举行学习的,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教务人员做好备课。

第2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议室管理制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特制定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安排的各种会议需提前登记,由办公室负责安排时间,避免发生冲突。

二、办公室按每周会议安排表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及时做好会议室内设施设备、会务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会议室干净整洁,桌椅排放整齐,按会议需要备好茶杯,饮用水,会后及时打扫清理。

三、凡使用会议室的科室负责会议室内席签摆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会议用品,使用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备,会议室内不得随意乱贴乱画。

四、会议室的卫生、照明、空调、设备的使用及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室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五、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随时关闭门、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会服人员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

六、会服人员须严格按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务及协调工作,保障各类会议、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3篇 全局工作会议制度范例

1、由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全局职工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印发会议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第4篇 p粮食局会议制度

粮食局会议制度

粮食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科务会议、局机关党支部会议和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

1、局党组会议是局党组成员集体办公、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一种会议形式。会议的次数和日期由局领导根据所需要讨论决定问题的缓急程度确定。

2、局党组会议由党组组长、成员组成,根据讨论的内容,分别吸收非党组成员副局长及有关科长参加。

3、局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传达上级重要指示、会议精神和文件,研究贯彻实施意见;

⑵研究当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

⑶局自身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⑷本局中层干部及基层下属企业干部的任免;

⑸讨论确定本局内部建设方面的重要事宜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⑹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4、各科室凡需要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认真做好向局党组会议汇报的准备。

5、党组会记录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兼任,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党组会议记录本。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使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薄》。会议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签名。

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或决定日常工作的有关问题、交流或通报有关情况的重要形式,原则上每月月底或月初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

3、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召集和记录。

4、局长办公会议内容:

⑴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

⑵检查本月份工作,研究部署下月份工作任务;

⑶汇报交流各科室工作情况,协调各科之间工作;

⑷其它需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

三、科务会议制度

1、科务会议是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讨论研究科室工作的一种会议形式。科务会议的次数和日期由科长、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情况每月召开一次。

2、科务会议由科长、主任主持,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也可视内容邀请分管领导参加。分管领导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议。

3、科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精神,研究讨论、安排月度工作,交流组织实施情况。

四、局机关党支部大会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

1、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汇报,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议;

2、讨论并决定支部的重要问题;

3、传达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文件,提出学习贯彻意见。

五、局党组民主生活会

局党组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举行2次,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要求,也可随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规定参加双重党内民主生活会,既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参加所在党小组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根据全市统一布置的党员干部的检查内容,也可以根据本局的实际,增加其它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1、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根据支部的部署,组织党员学习;过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讨论支部提出的其他问题。

2、党课教育

党课教育一般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内容视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阅读党课材料、传达领导讲话、听党课、收看电教片、收听录音等形式。

第5篇 w文化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的目的,旨在为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有利于发扬民主、互通信息,使纵向、横向工作不脱节,有利于各工作部门间的协作,提高各项工作效率。

2、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决定、布置、检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参加,必要时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3、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两周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临时变动,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报局长审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认真做好会议的记录,同时要负责会后的督促和落实工作。

5、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

(1)根据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的本县有关文化工作细则、办法、措施、方案等。

(2)全县文化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文化工作规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县和局机关文化工作情况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意见;

(4)决定全县文化事业费分配,文化事业费和预算外经费重大使用项目;

(5)布置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

6、对局务会议所定的事项,必须认真落实,各处室执行情况,在下一次办公会时进行反馈。

7、参会人员必须根据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拟议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项。

第6篇 h局会议制度

为确保**局局长办公等会议质量,理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局的发展,结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和会议精神;

2、正、副局长交流分工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确定**局阶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人事、职工福利等问题;

5、研究确定工程投资、建设承建单位等建设项目事宜以及重大资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围: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人员和有关处室的部门负责人出席,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局长或者副局长确定的议题,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一体、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副局长审定。

2、相关处室提前将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上报副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落实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副局长签发;研究事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由办公室一并负责。

二、行政办公会议:

行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局的内部管理;

2、研究确定相关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3、相互通报、交流各处室的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讨论需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一些重大汇报材料等。

(二)出席范围:

行政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副局长主持会议。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的提议,由办公室准备、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办公室根据副局长的提议,提前通知有关处室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做好汇报的准备;

3、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并由副局长签发。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属于**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2、研究处理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3、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事项;

4、研究处理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5、研究**局工作范围内的一些重点、确需集体研究的重大情况。

(二)出席范围:

**局专题会议视该专题内容的紧急度、重大与否来确定出席范围。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涉及重大事项、建设的重大任务等由局长、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涉及街道、村的负责人参加,对一些工程研究类的项目,如有必要还应该请相关的专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邀请、通知有关人员。

2、相关处室将确需研究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副局长审定。

3、遇突发性重大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4、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每星期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精神;

2、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

3、通报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出席范围:

全体员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长根据需要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全体人员到会。

2、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每星期五写好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做好在会上汇报的准备。

3、如需要举行学习的,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教务人员做好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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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xxx局会议制度

为确保xx局局长办公等会议质量,理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xx局的发展,结合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xx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和会议精神;

2、正、副局长交流分工范围内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确定xx局阶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确定人事、职工福利等问题;

5、研究确定工程投资、建设承建单位等建设项目事宜以及重大资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围: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人员和有关处室的部门负责人出席,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局长或者副局长确定的议题,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一体、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等,报副局长审定。

2、相关处室提前将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上报副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落实会务工作,包括会场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副局长签发;研究事项工作落实的监督由办公室一并负责。

二、行政办公会议:

行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

(一)主要任务:

1、研究xx局的内部管理;

2、研究确定相关的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3、相互通报、交流各处室的工作进展情况;

4、研究讨论需上报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一些重大汇报材料等。

(二)出席范围:

行政办公会议由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副局长主持会议。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的提议,由办公室准备、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办公室根据副局长的提议,提前通知有关处室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做好汇报的准备;

3、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并由副局长签发。

三、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的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属于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业务事项;

2、研究处理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3、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事项;

4、研究处理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5、研究xx局工作范围内的一些重点、确需集体研究的重大情况。

(二)出席范围:

xx局专题会议视该专题内容的紧急度、重大与否来确定出席范围。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长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涉及重大事项、建设的重大任务等由局长、副局长、各处室负责人、涉及街道、村的负责人参加,对一些工程研究类的项目,如有必要还应该请相关的专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据副局长确定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拟定会议安排计划,包括邀请、通知有关人员。

2、相关处室将确需研究的议题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副局长审定。

3、遇突发性重大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4、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由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例会:

工作例会每星期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务:

1、传达和研究上级领导、部门的相关精神;

2、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确定本周的工作重点;

3、通报相关的工作情况。

(二)出席范围:

全体员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长根据需要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全体人员到会。

2、各处室负责人应在每星期五写好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做好在会上汇报的准备。

3、如需要举行学习的,办公室根据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教务人员做好备课。

第8篇 全局工作会议制度

1、由局长主持。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全局职工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印发会议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第9篇 局务会议制度

1、会议的召开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局长主持和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会议的议程、日程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和实施。

2、会议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4)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其它问题。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第10篇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制度

1、局长办公会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分局主要领导主持,全体局领导、行办、党办、人教科主要负责人和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参加。

2、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关问题。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按归档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二、局务会制度

1、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当月上旬。由全体分局领导、分局科、所主要负责人参加。

2、局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小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作任务。

3、办公室负责局务会的通知、记录及其它会务工作。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三、会议及会务活动制度

1、分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2、各部门召集的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应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参加范围、会议地址等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分管局长审定。

3、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对需要召开的会议进行协调,作出安排,能合并的会议和可套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

4、办公室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本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公务活动应从俭、从实。

四、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 督促检查的工作内容

1、 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办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9、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 督促检查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3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问题属实,按规定做了处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问题失实,向批示人、当事人说明情况;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扩大化的,即由一问题涉及一片,从一个人问题涉及到同类事、同类人的问题。对各个办结的事项,承办单位都应及时反馈,并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将按季定期对市局机关及各分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转办是督查工作中对一般案件的办理方式。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

和下辖机关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与承办单位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催办方式可以发函,打电话或派人上门了解督促。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第11篇 s水利局会议制度

(一)某水利局会议主要包括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

(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1、水利局工作中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办公室主任和监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必要时可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由局长主持,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组成人员超过半数到会方可召开,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于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以及重要会议精神;(2)讨论决定水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研究和批准拟发的重要文件以及下级的重要请示事项;(4)讨论确定报请某政府、某某水利厅审定的重要事项;(5)听取各科室、直属单位的重要情况汇报和讨论各副局长提出的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6)讨论水利局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议题由局领导提出,局长审定。会议材料由相关科室准备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提交会议。

(三)局党委会议制度

1、会议主要内容:(1)研究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某委的有关决定与部署;(2)讨论决定局党委重要工作事项;(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讨论决定有关人事问题;(4)加强局党委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理论建设,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5)讨论其他应由局党委会决定的事项。

2、参加局党委会议的人员为局党委委员,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请不是党委委员的局领导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或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

3、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召开前应将拟定的议题通报各委员,如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4、党委会在讨论议题时,委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定方案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党委会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应逐个表决。

(四)局务会议制度

局务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1 、传达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决定、通知和会议精神;2 、审议和决定水利局年度和阶段性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决定重要工作;3 、通报工作情况和协调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

(五)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制度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必要时通知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局领导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 、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2)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3)通报有关情况;(4)对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与活动进行动员。

(六)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局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记录按规定分别报送某纪委、某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七)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制度

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会议主要任务:学习政治理论、中央文件和经济、法律、科技、水利等方面知识。根据需要,可吸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八)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讨论的事宜,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送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由办公室按以下原则对会议议题进行初步筛选: (1)不符合议题范围的不列入;(2)涉及多部门有争议的问题,未经事先协调和征求意见的不列入;(3)分管局领导可以按分工独立处理,或可与其他负责人协商解决的问题不列入;(4)只有情况(问题)汇报,没有具体解决方案的不列入。会议议题初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确定,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

(九)上述条款所列会议均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制发会议纪要,经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会议讨论的重要事项,各科、室、站要抓紧落实,办公室要抓好督促检查。其他会议按照职能对口负责的原则,由有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具体办理。

(十)严格控制以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全某性会议。凡以水利局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各科室站自行召开的、需请各某地(某、区)水利局副局长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

(十一)以水利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所需经费,由办公室按年度会议计划做出经费预算,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从会议费中列支。未经批准的会议不予核拔经费。直属单位召开的会议,包括经批准以水利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经费由各单位从包干经费中解决。凡以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名义召开的会议,经费自行解决。

(十二)各科室站举行的各种工作和业务性会议(活动),事后应将领导同志的报告(讲稿或记录)、交流材料、总结报告、活动情况记录等材料整理两套交办公室存档。

(十三)某水利局及科室站召开的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开推动中心工作的现场会、务实高效的小型协调会,根据情况必要时可召开网络视频或电视电话会。

第12篇 j局务会议制度

1、会议的召开由局长或副局长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局长主持和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会议的议程、日程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和实施。

2、会议出席人员:局长、副局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4)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其它问题。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局会议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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