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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保安制度(十一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3

业务保安制度

第1篇 业务保安制度

1、掌握重点安全生产和重点工程情况。

2、掌握矿井供电、通风、(供)排水、提升运输、采掘工作面等动态情况。

3、掌握巷道贯通、初(末)次放顶、过地质构造、采面安装(拆除)、停产检修、大型设备检修、恢复生产、重点工程等情况。

4、详细记录相关工程进展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做好安全监测监控、工业视频监控等系统的联合值班值守工作。

6、掌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动态情况。

7、掌握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

8、系统发生报警后,立刻采取措施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9、赋予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况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和指挥权,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抢险救援;详细记录上述事故的接、报警,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现场处置情况。

10、以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通报、传真等,要做好登记、签收、报送及处理工作,记录接收时间、单位名称、文号、主题内容、接收人、领导批示、处理情况,下发或转发时间、接收人等内容,做好文件的分类存档工作。

11、调度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做好下井(现场)记录,记录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12、调度人员下井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

第2篇 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贯通前

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单位和及通风区。

2.生产技术科和通风区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贯通时

1. 必须派干部(包括通风区)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 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 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4. 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 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班、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贯通后

通风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3篇 保安员文化学习及业务学习制度

保安员文化学习及业务学习制度

1、每周定期安排保安文化和业务培训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2、每个保安员必须自觉开展和参加及认真的学习文化知识、国家政策、法纪法规及保安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条款条例,刻苦钻研保安服务的业务知识,熟悉掌握保安服务的业务技巧和工作本领。

3、积极参加物业公司及保安队举行的保安业务培训及文化知识的学习。

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及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做好四防及安全工作,做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辖区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5、坚持汇报、评比、总结及考核制度,学习成绩将列为年度工作表现,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6、每个保安员必须做好学习计划和学习总结。

7、无故和借故不参加物业公司及保安队组织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以旷工和缺勤执罚。

第4篇 初末次放顶业务保安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抓好回采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方针顶板事故的发生,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初(末)次放顶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矿领导要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初(末)次放顶管理的技术问题。

2.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初(末)次放顶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年度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生产副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初(末)次放顶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主持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全技术措施》的会审。直接负责初(末)次放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领导矿压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分析会,检查初(末)次放顶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生产技术科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科负责初(末)次放顶管理和矿压监测工作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初(末)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科负责对采煤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通风区和生产技术科及时组织初(末)次放顶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领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煤工作面都有必要依据矿规定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程》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要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煤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实际、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空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的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位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次放顶

1)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生产副总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技术科长、调度主任、通风区部长组成。及时检查检测支架(支柱)受力情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支撑符合规定要求。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较接近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位液压支柱的处支撑力不少于50kn。

2)工作面两端都应采用双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少于50kn。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要与工作面放顶线齐,不得滞后。工作上下出口放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

7、工作面收尾

7.1工作收尾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出设计停采线位置,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

7.2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铺网、联网、上钢丝绳、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装和回撤作业规程。

8、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

8.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方法。

8.2为了强化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要对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和重点区域进行分析和预报,提出处理建议。现场顶板监测人员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责任到人,进行考核。

8.3强化采煤工作面的初(末)次放顶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面要重点加强初次放顶期间、过断层的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生产环节的顶板管理;加强对破碎顶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建立初撑力保证体系。

8.4加强监测仪器、仪表的采购、使用、维护与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5篇 d矿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

1 、采煤机在地质构造段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采煤速度,缓慢通过。

2、地质构造带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工作面推移成一条直线。

3、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工作面严禁出现滴、漏、跑、冒、串液等现象,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出现倒架、叠架及明显错差现象必须及时处理。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

4、回采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编制补充施工措施:

(1)工作面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继续推进,需撤出另掘开切眼。

(2)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遇断层、过老空(包括与开采煤层间距不大于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过巷道、过局部冒落区及托伪顶回采时。

(3)工作面通过构造应力区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时。

(4)工作面后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陷落时。

(5)煤层倾角局部或全面加大,超过15°时(补充单体支柱、综采支架的防倒措施)。

(6)工作面因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工作面改变推进方向时。

(7)工作面发现有出水征兆时。

(8)工作面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征兆时。

5、如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地质构造时,跟班队长要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测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后进行作业。但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有采掘队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安监人员亲自在现场跟班指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并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支护参数,连续采煤机施工的巷道推广使用一次性紧固锚杆。顺槽联巷要采用小断面,简化支护参数,对顺槽联巷尽可能不做抹角或只做一个抹角,且使抹角最小。对特殊地质条件或大断面机电硐室应积极采用钢带锚索、锚索锚网或拱形巷道锚喷支护技术。

7、掘进过断层、构造、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带班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科门人员和掘进队长到现场指挥。

8、在断裂带附近作业时,要尽量减少爆破。确需爆破时,炮眼布置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断裂带较破碎时,必须沿断裂带走向留不小于5米的保安煤柱。出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离人员,待查明断裂带与积水区域的情况后,方可作业。

8. 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荆笆、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9. 综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鉴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

10. 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煤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松动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回采率,保证回采率在80%以上。队上成立煤质、回采率、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

11. 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12. 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mm。

13. 消灭不合格品、优良品率100%,加强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和端头支护,加强安全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井下电器失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 加强作业面人员培训,要求顶底板煤壁齐直,不得出现割顶、破底、留伞檐现象。

15. 提高支架工操作水平,移架要做到快、够、正、匀、直、紧、净、严。即:“快”—移架要及时迅速,做到少降快拉;“够”—移架步距够;“正”—操作正确无误,支架要定向前移,不上下歪斜,不前倾后仰;“匀”—平衡操作,支架间距保持均匀;“直”—推溜移架要确保三直两平;“紧”—及时移架,紧跟采煤机,支架顶梁紧贴顶板,保证初撑力;“净”—架前架内浮煤碎矸清理干净;“严”—架间空隙要挡严。

16. 两道的设备、材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保证两道及上、下出口通风、行人畅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要求。

17. 电缆、支架管路要悬挂整齐,其标准率100%。

18. 保证各设备上的煤尘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开关台台上架、牌板悬挂齐全。

19. 加强支架维护检修制度,做到五检:班随检、日小检、周(旬)中检、月大检、季(年)总检,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工作。

20. 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跟班队长、班长、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班评估记录、填写好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21. 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综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达行业级标准。

22.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制度、生产汇报制、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制度。

23.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图、牌、板,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24. 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综采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5. 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26.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并及封闭灌浆,严防自燃发火。

第6篇 过地质构造业务保安制度

1 、采煤机在地质构造段采煤时,必须严格控制采煤速度,缓慢通过。

2、地质构造带与工作面正常割煤带必须保持循环进度一致,确保工作面推移成一条直线。

3、过地质构造期间,要加强设备管理,严禁超负荷运转。工作面严禁出现滴、漏、跑、冒、串液等现象,支架必须接顶严密,出现倒架、叠架及明显错差现象必须及时处理。乳化液泵应连续运转,以防止停泵支架自降,且泵站压力必须达到30mpa,支架初撑力达到24mpa。

4、回采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编制补充施工措施:

(1)工作面因受地质构造影响不能继续推进,需撤出另掘开切眼。

(2)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遇断层、过老空(包括与开采煤层间距不大于3米的上部或下部老空)、过巷道、过局部冒落区及托伪顶回采时。

(3)工作面通过构造应力区或其它原因形成的集中应力区时。

(4)工作面后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陷落时。

(5)煤层倾角局部或全面加大,超过15°时(补充单体支柱、综采支架的防倒措施)。

(6)工作面因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影响,工作面改变推进方向时。

(7)工作面发现有出水征兆时。

(8)工作面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征兆时。

5、如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地质构造时,跟班队长要将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测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后进行作业。但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有采掘队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安监人员亲自在现场跟班指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补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并立即上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6、各种掘进巷道必须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不同的支护参数,连续采煤机施工的巷道推广使用一次性紧固锚杆。顺槽联巷要采用小断面,简化支护参数,对顺槽联巷尽可能不做抹角或只做一个抹角,且使抹角最小。对特殊地质条件或大断面机电硐室应积极采用钢带锚索、锚索锚网或拱形巷道锚喷支护技术。

7、掘进过断层、构造、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破碎带等特殊地段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执行。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带班矿长组织安监、生产技术科门人员和掘进队长到现场指挥。

8、在断裂带附近作业时,要尽量减少爆破。确需爆破时,炮眼布置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断裂带较破碎时,必须沿断裂带走向留不小于5米的保安煤柱。出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撤离人员,待查明断裂带与积水区域的情况后,方可作业。

8. 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荆笆、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9. 综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鉴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

10. 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煤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松动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回采率,保证回采率在80%以上。队上成立煤质、回采率、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管理。

11. 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12. 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mm。

13. 消灭不合格品、优良品率100%,加强工作面支护、安全出口和端头支护,加强安全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井下电器失爆,做到文明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4. 加强作业面人员培训,要求顶底板煤壁齐直,不得出现割顶、破底、留伞檐现象。

15. 提高支架工操作水平,移架要做到快、够、正、匀、直、紧、净、严。即:“快”—移架要及时迅速,做到少降快拉;“够”—移架步距够;“正”—操作正确无误,支架要定向前移,不上下歪斜,不前倾后仰;“匀”—平衡操作,支架间距保持均匀;“直”—推溜移架要确保三直两平;“紧”—及时移架,紧跟采煤机,支架顶梁紧贴顶板,保证初撑力;“净”—架前架内浮煤碎矸清理干净;“严”—架间空隙要挡严。

16. 两道的设备、材料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保证两道及上、下出口通风、行人畅通,超前抬棚打成一条直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符合规定,工作面达到“三直一平两畅通”的要求。

17. 电缆、支架管路要悬挂整齐,其标准率100%。

18. 保证各设备上的煤尘清扫干净,做到文明生产,开关台台上架、牌板悬挂齐全。

19. 加强支架维护检修制度,做到五检:班随检、日小检、周(旬)中检、月大检、季(年)总检,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和正常工作。

20. 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跟班队长、班长、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做好班评估记录、填写好设备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21. 严格按《国有重点煤矿综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条例》执行,达行业级标准。

22.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班前会制度、生产汇报制、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事故分析等制度。

23.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图、牌、板,有每月检查记录,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24. 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综采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25. 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26.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并及封闭灌浆,严防自燃发火。

第7篇 业务保安会议制度考核标准制度

1、技术工作例会制度

(1)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技术例会。不按期召开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参加人员:全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不参加或违反会议纪律,一次给予10-20元处罚。

(3)会议内容

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技术管理规定,并落实上级及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内容。

②分析总结考核当月安全技术工作,由各专业科长汇报上月各自分管业务、矿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对责任人罚款10-20元。

③安排下月安全技术重点工作。

(4)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有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罚款20元。

2、专业例会制度

(1)每月由分管专业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专业会议。不按期召开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参加人员:与专业有关的所有专业领导、业务科室、区队管理人员。不参加或违反会议纪律,一次给予10-20元处罚。

(3)会议内容:

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技术管理规定,并落实上级及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内容。

②总结月度专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和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分析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由各专业科长、区长汇报上月各自分管业务、矿上次安全办公会确定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对责任人罚款10-20元。

③安排下月专业安全生产工作。

(4)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各专业科室负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罚款20元。

3、放炮员例会制度

(1)每月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一次放炮员例会。不按期召开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参加人员:通防副总、通防科及通防工区的爆破管理人员、有放炮施工区队的放炮员、兼职瓦斯检查员、防尘员、安监员等,不参加或违反会议纪律,一次给予10-20元处罚。

(3)会议内容:

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并落实上级及矿长安全办公会议内容。

②总结月度火工管理、爆破安全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③通报上月在火工管理、爆破方面的考核情况。

④安排下月火工管理、爆破安全工作。

⑤组织业务考试。并按规定考核。

(4)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通防科负责。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罚款20元。

第8篇 初次末次放顶业务保安制度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抓好回采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方针顶板事故的发生,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煤炭行业顶板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2、组织领导

2.1抓好初(末)次放顶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确保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矿领导要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矿每年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每季要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总结交流顶板管理的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有关初(末)次放顶管理的技术问题。

2.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初(末)次放顶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配备生产和采掘区队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审查年度顶板管理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专业会议,对重大顶板事故组织追查和处理。

2)生产副矿长对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成立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和收尾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存在的顶板管理问题。组织每月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3)矿总工程师对初(末)次放顶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主持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及专项《全技术措施》的会审。直接负责初(末)次放顶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领导矿压监测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初(末)次放顶管理分析会,检查初(末)次放顶管理计划和有关规定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做出改善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决定。

4)业务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搞好业务保安。生产技术科要加强采煤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构造变化,及时进行地质预报,防止地质构造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生产技术科负责初(末)次放顶管理和矿压监测工作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初(末)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安监科负责对采煤工作面初(末)次放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面有无规程措施和是否落实兑现。通风区和生产技术科及时组织初(末)次放顶事故的追查和处理

3、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与贯彻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是采煤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施工依据,具有法规性质,是领导安全生产和科学管理的依据,是贯彻落实初(末)次放顶管理工作的具体保证。

1)每一采煤工作面都有必要依据矿规定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要具有针对性、严密性。现场条件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有关技术安全措施。

2)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严格遵照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规程》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3)对已批准即将实施的作业规程和措施,队领导要负责组织全队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对缺勤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要进行补课、补考。中途调进人员首先要进行规程和补充措施的学习和考核,做到人人要掌握,未经贯彻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采煤作业规程每月必须重复学习、贯彻一次。

4)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贯彻考核情况(贯彻实际、人员组织负责人、考试结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以备检查。

5)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

6)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过老空或顶板悬顶面积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初(末)次放顶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7)队长必须严格按规程和补充措施组织指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特殊顶板管理

4.1加强矿压观测工作。通过矿压观测,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防止重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加强采煤工作面的两口(即上、下出口)、两线(煤壁线、放顶线)等部位的顶板管理,加强矿压观测及冒顶、片帮事故的分析和防治工作。

4.2对破碎顶板,要加强煤帮管理和梁前顶板维护,采取及时支护、带压移架、减少空顶时间。单位工作面对顶板空顶处要采取提前挂梁、背严实等有效措施,防止冒顶事故的发生。

5、初次放顶

1)加强初次放顶工作,在初次放顶期间,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2)回采工作面初放要成立以生产副总为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矿生产技术科长、调度主任、通风区部长组成。及时检查检测支架(支柱)受力情况,凡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液,确保初支撑符合规定要求。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

1)上下出口往外二十米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超前支护必须用较接近顶梁、双楔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加强支护,其数量、规格以及顶梁距上下帮的距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两道前排数、超前距离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超前单位液压支柱的处支撑力不少于50kn。

2)工作面两端都应采用双梁或“一梁不少于三柱“的ii梁架设出口抬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抬棚数量、规格、棚间距、抬棚距工作面煤帮的距离、操作方法、单体支护密度和质量要求,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少于50kn。

3)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放顶线要与工作面放顶线齐,不得滞后。工作上下出口放顶线滞后工作面切顶线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有条件的工作面要采用端头液压支架。

7、工作面收尾

7.1工作收尾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在工作面上、下顺槽标出设计停采线位置,采煤队依设计停采线将工作面调直,经矿验收合格后方能收尾。严禁将工作面采过停采线或不到停采线,任意增减煤柱尺寸。

7.2采煤工作面收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铺网、联网、上钢丝绳、加强支护、顶板管理、质量要求等、综采工作面的安装和拆除,还必须编制安装和回撤作业规程。

8、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

8.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矿要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方法。

8.2为了强化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工作,生产技术要配置专职人员与监测设备,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要对采煤工作面顶板监测和重点区域进行分析和预报,提出处理建议。现场顶板监测人员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监测人员要进行培训,责任到人,进行考核。

8.3强化采煤工作面的初(末)次放顶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面要重点加强初次放顶期间、过断层的地质构造带、工作面收尾等生产环节的顶板管理;加强对破碎顶板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建立初撑力保证体系。

8.4加强监测仪器、仪表的采购、使用、维护与管理,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9篇 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1、掌握重点安全生产和重点工程情况。

2、掌握矿井供电、通风、(供)排水、提升运输、采掘工作面等动态情况。

3、掌握巷道贯通、初(末)次放顶、过地质构造、采面安装(拆除)、停产检修、大型设备检修、恢复生产、重点工程等情况。

4、详细记录相关工程进展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做好安全监测监控、工业视频监控等系统的联合值班值守工作。

6、掌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动态情况。

7、掌握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

8、系统发生报警后,立刻采取措施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9、赋予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况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和指挥权,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并根据事故性质组织抢险救援;详细记录上述事故的接、报警,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及现场处置情况。

10、以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通报、传真等,要做好登记、签收、报送及处理工作,记录接收时间、单位名称、文号、主题内容、接收人、领导批示、处理情况,下发或转发时间、接收人等内容,做好文件的分类存档工作。

11、调度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做好下井(现场)记录,记录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等。

12、调度人员下井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

第10篇 d矿巷道贯通业务保安制度

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顶、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贯通前

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单位和及通风区。

2.生产技术科和通风区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m。

二、贯通时

1. 必须派干部(包括通风区)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 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 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4. 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 坚持一炮三检制度。每次放炮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班、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冒顶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三、贯通后

通风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11篇 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第一条 调度员工作期间要穿戴符合公司规定的劳保服。

第二条 对各车间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在日常组织指挥生产的同时,必须以安全注意事项为前提,做到安全调度。

第四条 对化产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严禁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存放,杜绝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动火作业,且安全监控设施和消防器材要确保完好有效。

第五条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卫生大检查,对各车间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 对车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车间主管负责人,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且跟踪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做到隐患彻底消除。

第七条 发现 “三违”和其它险情或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并督促迅速消除。

第八条 不定期的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查看各车间危险源管控是否有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是否到位,所属车间的生产区域是否有外来人员进入。

第十条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第一时间向厂部以上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一条 在深入各工段检查生产的同时,要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作业人员,及时制止,并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要时常向各班组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事迹和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对各车间、班组所发生的各种事故,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遇紧急情况时,经受权,可直接对厂里的人力、物力和公司车间进行调配。

第十四条 对公司或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对各车间、班组进行传达和贯彻,并且对贯彻情况要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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