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a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救援小分队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五、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制度,
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立企业应急队伍的征用补助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2篇 煤矿应急预案制度
为预防和控制环境和职业安全方面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在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迅速作出响应,以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
(4)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实行有效监督。
(5)采剥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遇难人员的转移和撤离工作。
(6)运输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物资和遇难人员的运输工作。
(7)防排段段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段人员对事故现场防灭火及水源的补给工作。
(8)机电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对事故现场的通讯顺畅工作。
(9)生产技术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编制对事故现场的遇难人员和设备的营救方案。
(10)调度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设备和指挥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11)综合办公室主任: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体办公室所有人员对家属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财务科科长:在副组长的带领下负责指挥全科所有人员预案的资金启动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防御
露天矿的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成立的应急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部门、施工区、生活区进行检查,消除潜在的隐患,力保露天矿各部门人员的安全。
应急办公室要严格督促各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并协助各部门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四、应急预案的演练修改工作
每年由调度室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和实用性。
第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4篇 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故时开展救援提供保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按规定配齐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煤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五)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六)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
第5篇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节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定义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一旦发生事故后,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战演习。
二《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内容
1.附图及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井下对照图。
2.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以及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保证人员安全撤退的措施。
(3)预防、处理各种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3.安全迅速撤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及所需材料设备。
(2)人员撤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定位卡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每季度还要对《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方法、审批程序及其贯彻执行
(1)《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编制由矿长安排总工程师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编制,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批。
(3)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改正。
(1)确定最短安全路线。
(2)计算各救护小队的最短行动路线。
(3)计算火灾发生后的通风稳定性,选取防止风流逆转的措施。
第二节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原则与注意事项
(一)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1、符合性
2、针对性
3、可操作性
4、动态性
5、体现性
(二)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注意事项
1、必须明确安全撤退人员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
2、必须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和原则
3、要有正确的编制程序。
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所需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重要内容包括方针与原则、应急策划、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现场恢复、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和附件这7大要素:
1.方针与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应有明确的方针和原则作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的纲领。
2.应急策划
应急策划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础,是应急准备、响应的前提条件,应明确煤矿的基本情况,以及危险分析与风险评价、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结果。
包括;基本情况,危险分析,资源分析,法律法规要求等
3.应急准备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应包括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
主要职责为:组织制订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煤矿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2)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明确预案的资源配备情况:包括应急救援保障、救援需要的技术资料、应急设备和物资等,并确保其有效使用。
①应急救援保障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
内部保障的内容:确定应急队伍;
各种技术资料的存放地点、保管人员;
各种保障物资;
各种制度。
外部保障的内容: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集团公司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信息咨询,专家信息。
②应急救援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通常包括:矿井平面图、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以及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瓦斯、煤尘、顶板、水、通风等数据,程序、作业说明书和联络电话号码和井下通信系统图等。
③应确定所需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保证充足提供:
一般包括:报警通讯系统,井下应急照明和动力,自救器、呼吸器,安全避难场所,开关和切断阀,消防设施,急救设施和通讯设备。
(3)教育、训练与演练。
4.应急响应
(1)报警、接警、通知、通讯联络方式。
确定24h有效的报警装置;24h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事故通报程序。
(2)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3)指挥与控制。
(4)煤矿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5)警戒与治安。预案中应规定警戒区域划分、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的程序。
(6)人员紧急疏散、安置。
(7)危险区的隔离。
(8)检测、抢险、救援、消防、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9)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10)公共关系。依据事故信息、影响、救援情况等信息发布要求,明确事故信息发布批准程序;媒体、公众信息发布程序;公众咨询、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的规定。
(11)应急人员安全。
5.现场恢复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三、应急演练的组织与实施
(一)演练的类型
可采用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方法对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进行评估,如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等。
1.桌面演练
桌面演练的特点是对演练情景进行口头演练,一般是在会议室内举行。其主要目的是锻炼参演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应急组织相互协作和职责划分的问题。
2.功能演练
功能演练是指针对某项应急响应功能或其中某些应急响应行动举行的演练活动,主要目的是针对应急响应功能,检验应急人员以及应急体系的策划和响应能力
3.全面演练
全面演练指针对应急预案中全部或大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
(二)演练的参与人员
应急演练的参与人员包括参演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
1.参演人员
参演人员是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相当于通常所说的演员。
2.控制人员
控制人员是指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度的人员。
3.模拟人员
模拟人员是指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某些应急组织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4.评价人员
评价人员是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
观摩人员是指来自有关科室、外部机构以及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建立应急演练策划小组,策划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
综合性应急演练的过程可划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
(四)演练结果的评价
将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
1.不足项
不足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
2.整改项
整改项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
3.改进项
改进项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
第6篇 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前言: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从严对全厂范围内高危区域地带的安全放范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提当,保障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
二.成立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及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张仁忠
副组长:张友辉曹江洪刘训才 罗时忠
成员:庹宇翔刘沧何伦森杜荣华何德飞张光明吴启涛
王健林张茂林杨继明杨炎以及各车间兼职安全员
二、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部位:
硫酸贮罐 高位水池 尾矿库
1.0硫酸贮罐应急救援制度:
1.1严格执行卸酸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检查酸车有无漏酸和门有无松动,卸酸工方能开始卸酸
1.2进入厂部的酸车,卸酸工在认真检查好酸罐,确保有一定空度的情况下,方能可以卸酸
1.3卸酸过程中,严禁赤手、赤足卸酸,开始放酸后,并离卸酸位置3米以上站立
1.4酸车卸酸完毕,卸酸人和经警负责对卸酸完毕与否进行检查,并将酸票由卸酸人和调度当班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1.5严禁其它任何闲杂人员到硫酸贮罐5米以内游玩、站立
1.6生产安全科负责安排卸酸工每天测量硫酸贮罐空位,并报调度室是否通知运输公司运酸,确保我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7生产安全科负责硫酸贮罐液位的监控,以及对硫酸进量和用量的统计、安全的管理工作
2.0权利:
2.1生产安全科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3.0责任:
3.1生产安全科对硫酸贮罐的的安全管理负责
4.2卸酸工在卸酸过程中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
㈡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高位水池
2.制度内容:
2.1严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
2.2严禁任何人和畜离高位水池3米以内游玩和放牧
2.3生产安全科将按时对高位水池房屋的开、闭,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况,不得在高位水池边缘进行查看。
3.权利:
3.1有权制止任何闲杂人员攀越水池和到高位水池游玩
3.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
4.责任:
4.1生产安全科对高位水池的安全管理负责
4.2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对抽水过程中,由于查看液位不准、计算不准,造成水从顶部溢出和其它安全事故负责
㈢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仅适用于新龙坝选矿厂尾矿库
2.制度内容:
2.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机关的规定和指示,掌握尾矿设施的自身规律性和科学性,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尾矿库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的安全与稳定。
2.2 尾矿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设计要求而使尾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2.3 严格管理尾矿排放工作,做好废水的回收工作,尾矿排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4 要按企业内部责任划分,适时编制尾矿库治理的长远规划,年季计划,提供尾矿库库容资料,以及坝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
2.5 改进尾矿排放工艺,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以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基地经济效益。
2.6 尾矿设施的运行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应对企业领导、基层单位领导以及管理操作人员分级明确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以确保尾矿设施的运行安全而可靠。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尾矿库主坝与子坝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3.2 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尾矿排放动态,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下列标准。
3.2.1 尾矿颗粒分布,粗粒沉积于坝前,细粒排至库池内,在有效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和较厚的矿泥沉积。
3.2.2 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3.2.3 沉积滩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长度。
3.2.4 放矿矿浆流量和浓度应保持稳定。
3.2.5 严格矿浆流沿着子坝内坡址流动。
3.3 分散支管排放尾矿时,应根据分散放排矿支管的间距、位置,每次开放的管数与时间,水平排渗体的使用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布置与使用,并根据滩长,滩面矿浆流状态与滩面平整度,滩坡等情况,及时调整。
3.4 开展予测坝体的稳定情况以及筑坝试验研究工作,作好坝体的监控工作,同时开展坝体移动与稳定性的研究工作。
3.5 尾矿库水不仅关系到回水利用和环境污染,而且是直接威胁尾矿库安全的关键性影响因素,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操作技术规定,切实做好尾矿库水控制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库池水位,水边界位置,水域范围,抓好‘五防’。
3.5.1 防止洪水漫顶。
3.5.2 防止渗流管涌。
3.5.3 防止浸润线抬高造成滑坡。
3.5.4 防止雨水冲刷坝面山洪拉沟造成泥土流失。
3.5.5 防止坝面管道、闸门损坏而破坏坝面。
3.6 尾矿库管理人员在负责抓好“五防”在同时,结合坝体实际情况,应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汛后的安全大检查,当日发现的隐患,不得拖至第二天处理。(重大隐患除外),防范内容包括。
3.6.1 汛前对坝体、管路、溢洪设施进行全面的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当机立断加以处理。
3.6.2 加强夜间巡视,检查坝面有无拉沟渗流现象,管道闸门有无损坏和渗漏,防洪沟、人字沟有无阻塞现象,一经发现,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3.6.3 排渗井及时排水以降低浸润线。
3.6.4 加强监测工作,掌握坝体水位变化及坝体位移变形动态,控制水边线位置、库区水位与实际坝顶高差,发现险情及时通报高度室,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3.6.5 要有足够的调洪库容,以适应不同频率的暴雨,避免漫顶和溃坝,使坝体安全渡汛。
3.7 汛前应准备好必要的抢收险物资、工具、器材,运载机械维护整修上坝道路,并确保安全畅通。
3.8堆筑的子坝不得作为抗洪挡水堤坝使用,不准在子坝设置泄洪口,汛期必须作好防冲刷和渗漏与堆坝的切实措施。
3.9 尾矿库管理人员应经常观察尾矿设施有无发生事故或发现不安全征兆和隐患,如发现应及时记录出事地点,时间和有关数据等情况记录于下表
尾矿库事故处理情况分析表
序号
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原因
况治理情
治理效果
当班人
1
2
3
3.10 坝体动态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0.1 坝体渗流量与浑浊度观测,此类形象多半是坝体渗透变形征兆。
3.10.2 坝体变形观测,检查坝体和下游坝有无塌坑裂缝现象。
3.10.3 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注意观察库内、岸坡有无旋涡、浑水等。
3.10.4 原矿粒度、矿浆流量与浓度,尾矿水水质测试。
3.10.5坝体尾矿颗粒分布、沉积滩长度与坡度测试。
3.10.6 初期坝体还需检查有无兽洞、蚁穴等,并及时处理,杜绝由此带来的隐患。
3.11 堆筑子坝,须充分利用筑坝时机,必须于汛期和冰冻期前完成子坝堆筑作业,不许搞仓促堆筑子坝。
3.12 值班人员负责放矿管理、运行检查,事故处理、溢洪设施巡检以及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等,因此坝上值班室与生产调度室、三个泵站必须建立可靠的通讯设施,保持工作联系。
3.13 尾矿分散排放和集中排放应按设计规定严格执行,以减少推土机推尾矿的迂回距离,分散排放前需先上溢洪闸板停止放水,以提高水位控制水边线。
3.14 坝上输送管要特别加强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严防喷浆漏矿冲毁堤坝造成危害事故,严禁将管、闸、阀等杂物埋入坝体内。
3.15 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在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矿、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3.16 负责尾矿库区的绿化及规化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播种或种植,并加以维护,使坝堤坚固并减少尾矿污染范围,绿化库区环境。
4.职责与权限
4.1 尾矿库管理应有中长远规划,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管理办法。
4.2 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尾矿污染环境事故,视其后果,按规定给予处理。
4.3 尾矿库发现不安全隐患,管理人员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影响选厂生产,按规定给予处罚。
4.4因管理不严,造成尾矿数据失真,以及各类统计报表失真影响工作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4.5尾矿管理人员由选厂考评组负责考核。
4.6具体考核办法执行瓮福磷矿和厂有关规定。
第7篇 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
(一)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建立应急信息员队伍。信息员由副队级及以上领导、群监员、安全员、青安岗员和现场跟班人员组成。
(三)信息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信息员要认真对所分管责任区域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解决。当问题严重时,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产整改。
(五)信息员要向煤矿应急值班人员准确描述存在的问题或事件情况,对煤矿应急值班人员下达的指令严格执行,将处理过程与结果及时汇报。
(六)如发生停风、停电、瓦斯超限等重大安全隐患,威胁现场人员安全时,及时汇报并做好人员撤离、监督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
(七)当现场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详细、准确地汇报,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置应当遵循快速、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八)调度室为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汇报煤矿值班领导。
(九)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1. 涉险 10 人以上的事故;
2. 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 其他较大涉险事故。(十)信息的接收及通报
发生事故或灾情时,现场人员(或信息员)应立即向调度室(应急值守人员)汇报
并积极展开救助行动,调度室(应急值守人员)接到各单位事故或灾情报告,应初步确定响应级别,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通知顺序通知相关人员(应急值守电话:
ⅹⅹⅹⅹ)。
(十一)信息传递
1. 调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向应急总指挥或者矿值班领导汇报,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应立即授权调度值班人员,向事故可能影响到的单位和作业场所通报并作出相应处置和采取相应措施。
3. 发生事故,调度室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上级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
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4. 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
5. 发生事故后,及时请求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
6.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 1 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 2 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十二)信息公开
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发布的规定。信息发布在总指挥授权下,由专门机构或专人依据事故级别大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信息发布原则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十三)事故信息发布原则
真实原则。对突发事故情况、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应急处理方法、环境污染等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正面引导原则。在发布事故真实信息的基础上,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十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 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十五)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信息员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2.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8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
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 100% 合格和完整好用。
2. 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 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 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 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 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 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 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 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 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 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 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 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 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 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 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 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 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 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 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 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 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 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第9篇 某矿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我矿财产安全。
1、以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我矿面临的安全形势,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应急预案进行深入宣传。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国某矿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职工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3、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我矿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
二、工作要求
1、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要落实责任。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在我矿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多形式宣传教育。利用班前、报刊等多种形式,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4)动员全矿职工积极参与。
2、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每季度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第10篇 h矿调度应急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区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矿井安全,做到有备无患,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灵新煤矿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灵新煤矿地面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应急预案》《灵新煤矿井下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救援预案》相关要求,特制定调度应急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矿党委书记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各预案相关人员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划分
组长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及整体协调员;
副组长按照组长的统一安排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调动一切力量参与到抢险救援的行动中;
急救员及其他员工做好现场技术分析,并采取一切办法收集、掌握事故现场各种信息提供给组长做出明确指示,同时组织各相关人员按照总指挥的要求统一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按照调度事故汇报程序逐级汇报。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在事故处理工程中,坚决执行各项预案、措施及文件精神,切实做到安排措施到位,遵循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坚决执行统一指挥。
2、当班值班调度员在接到矿井发生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坚决执行调度室12300(2小时内将事故排除,3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现场指挥零失误)的管理要求。应立即按照矿调度回报程序逐级上报。组长在接到汇报后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各类事故力求保护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四、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1、在矿井发生突发事故时,必须时刻保持一辆客货两用车、一辆运送人员至少十座面包车辆状态良好,随派随发。
2、要求矿汽车队客运、货运车辆能够随派随发。
3、调度室内有备用光源、电源等应急设备。
4、调度室按要求规定供应公司常年储备规定名目及数量的应急物资,调度室不定期进行审核检查,确保物资完好齐全。
附:事故汇报程序图
第11篇 煤矿应急投入资源保障制度
(一)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准确的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
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同时与距离最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与专业矿山救护队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四)财务部门要保证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五)调度室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六)医疗卫生保障。与距离最近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签订救援协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刻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七)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八)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数量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九)应急演练。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十)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
(十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栽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12篇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要求煤矿企业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煤矿应急救援制度的作用是,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就能够立即技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确定的救援方案开展工作,避免事故救援的盲性和手忙脚乱无章可循。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1985年7月20日四川省某煤矿轨道上山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浆和砾石将上山下口堵住,7名矿工被困在上山里。在抢救过程中,因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救人员盲目行动,加上救人心切,结果造成重大失误,致使61名救援人员死亡。血的教训说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非常必要的。同时,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方案组织一次矿井救灾实践演习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计划》,增强其《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一、《计划》的内容
煤矿企业根据本矿井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究然后对事故隐患的潜在危害和事故应急救援来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计划》的编写由文字说明、附图以及抢险救灾消防材料设备和必要的工程规划表组成。文字说明既要详尽确切,又要避免烦琐冗长,可尽量采用示意图和表格表示。《计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应能起到防止事故发生,并在事故一旦发生后,能有效地阻止事故扩大和快速营救人员的目的。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必备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1)矿并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检查报告。
(2)矿并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
(3)井下消防、洒水管路、排水管路和压风管路的系统图。
(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5)地面并下对照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贮水池及其他存故供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二)文字说明
文字说明中包括:
(1)可能发生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及预防的事故性质、原因和预兆。
(2)出现各种事故时,保证人员安全撒退所必须采取的措施。
(3)预防及处理各种事故、恢复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
(4)实现预防措施的单位及负责人。
(5)参加处理事故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分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计划》中人员的分工要明确具体,通知召集人的方法要迅速及时。
三)安全迅撒退人员的措施
(1)及时通知遇灾区和受威胁地区人员的方法(电话、音响、放特殊气味等)及所需材料设备。
2)人员撒退路线及该路线上需设的照明设备、路标、自救器及临时避难硐室的位置。
(3)风流控制方法、实现步骤及其适用条件。
(4)发生事故后,对井下人员的统计方法(一般采用矿灯牌和考勤记录统计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
(5)救护队员向遇灾人员接近的移动路线。
(6)向待救人供给空气、食物和水的方法。
(四)处理灾害和恢复生产措施的编制原则
(1)处理火灾事故,应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制定控制火势的方法,风流调度原则和方法,防止产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步骤,采用的灭火方法,防火墙的位置、材料和修建顺序等。
(2)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写出如何迅速恢复灾区通风用适当风量冲洗灾区,避免出现成消除火源,防止瓦斯连续爆炸的措施。
(3)其他事故(煤与瓦斯突出、冒顶、透水、输提升和机电事故等)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也应根据本矿井具体情况制定。
为使《计划》尽量与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相吻合就需要通过调查研究和集中群众智慧然后根据现状和历史教训编制出切实可行的《计划》而且,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采掘计划的变更、通风系统的改变等),每季度还要对计划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
二、《计划》的审批与实施
(1)《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质和安全等单位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2)《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1个月报矿务局(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连同所附工程图和表册,应分别送交矿长、有关副矿长、矿总工程师、矿调度室、矿安监处(站)、矿山救护队,井上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总调度室、安全监察局各一份。
一般安全监察局负责定期检查各矿矿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矿安监处负责检查区(队)贯彻情况。
(3)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并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等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4)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已批准的《计划》应立即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井熟悉避灾路线。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主要技术人员应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井进行考试。
没有学习过或考试不及格,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计划》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
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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