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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6

档案保密制度

第1篇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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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附属中学档案保密安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查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分管校长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八、档案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密集架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3篇 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

本单位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归档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

1、归档时间:各科室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

2、归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

3、归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份,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4、归档手续:各科室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

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

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借阅

1、严格按玉华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

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

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

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保密

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3、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的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五、登记

申请人借阅资料必须在资料本上登记,注明借阅、归还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借阅情况做好记录。

六、销毁

1、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资料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2、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3、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指导本机关各科室有关资料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3、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情地为本机关领导和各科室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资料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第4篇 装饰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所有档案分为三类:

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一般档案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保密档案各部门经理如要查阅的,必须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才能查阅;绝密档案一般不准任何人查阅(注:副总、总经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2、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3、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4、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5、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6、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7、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8、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9、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10、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1、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以上各条,公司员工应倍加注意,若有违犯,视情节给予警告、扣分、记过、记大过,或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如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权力。

第5篇 d档案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为提高贵港市档案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维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贵港市档案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接受并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条 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市局办公室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实和涉密信息上网。

第三条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单位、本科室的信息并向市局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第四条 各县市区局所采集的信息必须由办公室校审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市局各科室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校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必须注明审核人,否则一律不予采用。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科室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众网站安全及涉及泄漏国家秘密的活动。

(一)标有密级的文件;

(二)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五)窃取网站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六)未经允许,对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七)未经允许,对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八)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十)其他危害公众网站安全的。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条 本规定由贵港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法规,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制度。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进出,须严格履行审批、核对、签字、登记等手续。

五、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查阅密级档案不得擅自摘抄、复印、拍照。

六、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承担档案安全保管责任。

七、复印秘密级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标明复印单位、份数、日期。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

八、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内容。

九、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

十、对违犯保密纪律,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遗失、泄密等责任事故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7篇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室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第8篇 某市档案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市档案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为提高z市档案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防止失密和泄密现象发生,做好网页的维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z市档案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接受并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条 网站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市局办公室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实和涉密信息上网。

第三条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单位、本科室的信息并向市局网站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第四条各县市区局所采集的信息必须由办公室校审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市局各科室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校审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上报必须注明审核人,否则一律不予采用。

第五条 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科室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众网站安全及涉及泄漏国家秘密的活动。

(一)标有密级的文件;

(二)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五)窃取网站管理帐户及口令的;

(六)未经允许,对网站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七)未经允许,对网站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八)通过因特网或局域网恶意攻击网站,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十)其他危害公众网站安全的。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八条 本规定由z市档案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9篇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 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第10篇 档案室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房必须坚固、通风,做到六防(防火、防盗、防蛀、防尘、防潮、防日光暴晒)。

二、档案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禁止吸烟。

三、离档案室时应随手关门,档案橱门随手关锁,下班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四、根据档案文件的密级,认真做好保密工作,既做到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又做到不泄密,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机密文件的借阅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五、档案不得任意复制、抄录和携带出校查阅,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

六、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办理,不经鉴定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第11篇 物业公司档案保密制度怎么写

2:档案保密制度为了做好档案保密工作,根据工业区、地产控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档案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等规定,严守档案秘密。

二、本公司的档案保密工作由公司分管行政副总、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保密的文件要在其左上角加盖密级章。

三、严格控制秘密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查阅手续,有密级的档案无论以何种方式利用,均需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并只能在档案室或秘书室内查阅,不得外借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

四、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印密级档案内容时,必须经公司分管行政副总批准,摘录或复印的材料必须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秘书进行使用登记,严加管理,限期使用,及时收回销毁。

五、对外提供资料,公布数据,发表文章等不得系统引用公司尚未解密的档案。

六、经鉴定确认已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必须限期销毁。

销毁档案时,必须详细列明销毁清单,经公司分管行政领导审核后,由公司行政经理主持销毁,防止泄密。

七、公司设专用档案室保存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造成泄密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12篇 j建设机关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规划、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站、房产管理所、环卫处、行政办等各科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规划选址、放线、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两书两证”发放、财务凭证和党务、政务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科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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