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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改进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51

安全检查改进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改进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

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

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

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

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

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下井检查。

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

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

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如下:

①、安全环保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②、生产规划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高级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③、设备管理部、水电车间: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

⑵、本制度对业务主管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予以规定,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下井次数的具体规定,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⑶、下井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在带班期间负责及时处理和协调井下生产及安全的一切事宜,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人员组织、生产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危及作业人员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②、带班人员要突出检查重点,下井检查要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发现突出问题,并组织解决,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日志,详细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及交办人员和限期等,确保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班。

③、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生产组织、设备设施、治安护矿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交办当班生产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⑷、管理及考核:

①、安全环保部要将本制度所涉及部门及管理人员下井次数进行统计,并在公司每月25日前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将下井带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的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在公司每月首次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②、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出勤情况,由安全环保部牵头,人力资源部、督查组、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查带班工作日志、入井登记、跟踪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第六条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冬、夏季要分别进行“四防”检查,夏季要进行防汛专项检查。

第七条 不定期抽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派出安全检查人员,如因未派专人而导致检查漏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安全环保部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给予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

第2篇 建筑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jgj59-99 为标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3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中旬末,下旬初对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其它时间也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巡视安全工作情况。

2、项目部:每月的15日和30日为安全检查日,不得少于两次。

3、班组:每月的8日,18日和28日为各班组安全检查日,一个月不得少于3次。

4、项目部由施工队长,班组组长分别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5、安全检查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状况做出评价。

6、安全处进行安全检查或日常巡视安全工作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给项目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

7、安全检查除安全达标检查外、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查人(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查物(物的不安全状态);三是查资料(看资料是否齐全);四是查文明施工(主要查“场容场貌”、“工地卫生”、“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实施)。检查的依据,按照国家建设部jc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8、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喝酒,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生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9、检查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的执行落实效果,并向领导报告情况。

10、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表扬好人好事,同时也总结事故教训,处罚违章事故的责任者,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11、处理重大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群众从中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不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领导者)受不到处理不放过。

第4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5篇 安全生产检查验证会议制度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防止既有线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现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安全例行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月检、旬检、季检、年终检查、抽查、节假日前例行安全重点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其中安全检查重心为日常检查和月检查,并将其检查结果纳入月考核。其中日常检查占60分,月检查占30分,其它检查占10分。月安全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决定检查时间后,用书面或电话信息通知,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取得同意。

第二条月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经理因故不在时,由安全总监负责主持。每次检查情况和评分结果,由安保部资料员汇总存档。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检查组人员由项目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群安员等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检查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

第四条安全检查使用的表格可参考集团公司、公司相关检查表。检查必须严格要求,务实有效,不能浮于形式。

第五条检查内容包括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暗挖隧道、盾构掘进、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模板台车、环境保护、消防保卫、季节性安全措施、既有线施工等。

第六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将以书面整改通知书下达给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落实。相关负责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届时安保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证。

第七条检查分工:工程部负责现场施工方案及交底的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文明施工,机电部负责现场施工用电、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落实、物资部负责物料堆放和使用情况的检查落实,项目班子、安全员、群安员负责施工现场全面检查,工区主任、领工员等其它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参与检查。

第八条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由安质部负责主持,项目班子、各部室负责人、工区主任、专(兼)职安全员、群安员参加。

第九条每周检查统一使用公司周、月安全检查表记录,必须有整改封闭记录。

第十条周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隧道开挖、基坑开挖、模板工程、基坑提升、脚手架、既有线施工等。

第十一条周检查表填写一式二份,班组一份,项目安保部存档一份。

第十二条日常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由专职安全员和群安员负责记录,按月上交到安保部。(检查内容见检查表格)

第十三条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纪律或操作规程的人员,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各部室、班组成员必须密切配合检查的工作。

第十五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将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总负责人或整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强化我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系统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并组织召开安全、质量、文明施工专题会。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牵头,安全环保部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内容:

1、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考核评分情况;

2、存在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隐患情况;

3、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提出整改办法、措施,按“三定”原则下发整改通知。

会议记录要求:

1、检查结果(评分表)由安全环保部存档;

2、会议记录由安全环保部记录,经会议主持领导审阅后上报处安全质量部并存档。

会议制度:

1、为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建立会议签到制度,对于无故缺席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迟到、早退者按3元/分钟罚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领导请假;

2、每周末16:30召开一次周安全生产会议,由项目安全环保部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施工员、作业队长、工班长参加,会议地点设置在项目部会议室,会上组织学习相关安全文件,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形成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变更由会议召集人另行通知。

3、每月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工作会议,会议地点设在项目部会议室,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书记、项目总工、生产副经理、工会主席、安全总监、各部门负责人及现场施工员进行参加,安全负责人汇报当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生产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除出差值班人员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4、与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准备好会议材料,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安全整改对策,解决安全生产出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落实人员监督整改,重大及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或请示专家予以解决。

5、总结本月存在的安全问题、漏洞及不良安全管理倾向,提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确定本工程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计划及目标。

6、项目各部门负责人、施工员应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班组,每个参建人员。

7、每次召开的安全分析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留底保存。

8、为了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须将手机设为震动模式。

第6篇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设置目的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

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电链锯;

电刨;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电木铣和修边机;

⒂ 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4.职责

4.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5.内容与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

5.1.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5.1.2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5.1.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1.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1.5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5.1.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8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2.2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2.3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

5.2.5绝缘电阻应不小于ⅰ类2;ⅱ类7;ⅲ类1

5.3保管

5.3.1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5.3.2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5.3.3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3.4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除日常检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3.5.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5.3.6 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规定处罚。

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7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第8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第9篇 航空航天工业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强化航空航天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上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科研生产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

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证科研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院、局、基地,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部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部生产调度司负责组织实施。

设立“航空航天工业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室(与安技处合署办公)”(以下简称部安全检查室)

,配备专职干部,聘任兼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部安全检查员)。

在生产调度司领导下,组织承担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其主要职权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部安全生产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及评价。

(三)签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单》,协助部安技部门监督i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验收。

(四)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特别紧急情况时,有权当即下令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按照各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及属地原则,各院、局、基地、地区技安协作组(以下简称“院、地区”)应以部聘任的安全检查员为主,组成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组,承担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任务。

第六条 部及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且有如下取权:

(一)安排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提出具体检查内容和要求。

(二)可进入被查单位主持安全检查活动。

有权召集检查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进行现场实地察看、检测,对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询问、考试。

(三)签发《事故隐患整改指令单》,协助部及“院、地区”监督i、ii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组织复查验收。

(四)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遇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特别紧急情况,有权当即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逐级报告。

第七条 部安全检查员必须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政策水平,作风正派,熟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卫生工程技术,有5年以上安全管理实际工作经验的专职技安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担任。

按分配名额,由所在单位推荐,逐级审查后由部予以聘任,颁发聘书和安全检查员标志。

任期3年,一般为兼职。

第八条 部安全检查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时有如下职权:

(一)进入被查企事业单位生产作业现场检查作业情况,纠正违章,核查隐患,检测劳动卫生数据。

(二)参加被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会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向领导及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 对隐患及不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拍照、录像、采样。

(四)遇有紧急险情时,有权制止危险作业并立即报告检查组负责人。

部安全检查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任务时,应佩戴安全检查员标志。

第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主管领导、安技部门负责和组织。

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认真进行隐患整改。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和要求

第十条 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安全生产管理。

包括企事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安全专职机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落

实;安全经费有无保障;基础工作是否完善等。

(二)安全生产行为。

包括各级领导、职工遵章守纪行为、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

(三)安全生产状态:包括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安全状态、作业环境因素指标、隐患整改进度等。

第十一条 航空航天工业安全生产检查分为部,院、地区,企事业三级。

(一)部及院、地区安全生产检查采用全面性检查、专业性检查、针对性检查等形式:

1.全面性检查:即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2.专业性检查:依照安全检查表,对某个或某几个专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3、针对性检查:针对某些单位、某些生产场所进行特定的检查、评价。

(二)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总结评比检查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是:

(一)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二)航空航天工业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三)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四)企事业制订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要采用系统安全工程方法编制安全检查表,逐项核查。

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必要时可以拍照、寻像、采样),检查评价结

论要通知被查单位,检

第10篇 物业小区安全工作检查制度-6

物业小区安全工作检查制度6

安全管理是管理处对小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管理处及公司在顾客心目中的信任度,安全管理工作以防范为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安全,管理处特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部门经理每月需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2、管理处主办以上人员需按计划进行b级夜间查岗,检查安全班在夜间的工作状况。

3、为检验和确保安全班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安全主办每季度至少组织进行两次紧急集合。

4、安全主办每周组织进行至少一次夜间查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改进。

5、安全主办需每天到现场岗位进行业务指导,每半月组织安全骨干对小区进行全面巡查。

6、安全主办每周需组织人员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7、安全班长每天对现场岗位的职责履行进行即时检查,被查人员需签名确认;安全班长每天对现场岗位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

8、安全班长或中心值班人员每天需对岗位的巡更情况进行检查。

9、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每周需对中心录相效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0、控制中心配合当值班长每天夜间对小区的所有红外报警进行检查测试。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从严强化安全管理检查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机构,以现场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为组员等组成。

二、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所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规范等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负责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安全防护等方面所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班组岗位人员对隐患整改的实施情况。

4、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导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以及个人安全防护技术。

5、负责检查监督生产人员是否有违章违规行为,如有发现应予以制止,并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处罚。

6、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加强安全措施,采取必要手段有效地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旬一次定期检查,由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会同领导小组成员进行。

2、每日由安全员巡查现场各有关安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对查出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发给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期整改。

3、根据通知书的内容要求逐一落实整改,并视其整改反馈情况,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或予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

4、班组每日做好班前班后的自查自检。

5、特殊工种人员每日做好本种岗位的自查自检,并做好岗位交接上的安全交接记录。

第12篇 安全检查和改进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检查与整改管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旨在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作业环境,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检查分为部门、单位内部的日常安全检查、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和季节性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以抽查形式为主。

第三条 部门、单位内部日常安全检查

内部日常安全检查系指部门、单位及班组两级的自检,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一般每周进行两次,各生产班组必须每天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对查出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本单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 公司月份安全大检查

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参加,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㈡矿区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生产技术部采矿、测量负责人,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矿区负责人,安全督导员和施工队负责人联合组成。

㈢公司驻地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机电部门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物业管理部主管人员,综合办公室主管人员,财务预算部主管人员及选矿厂主管人员组成。

㈣安全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召集检查组人员进行情况汇总,召开安全例会并下发整改通知。整改通知要载明: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下井检查

㈠各矿区要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登记档案,负责如实填写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记录。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下列规定下井检查。

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下井次数:

为了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真正使安全管理趋向现场化,充分发挥采矿工程部领导干部在生产安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规定:

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2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6次。

同时,为了更好的为采矿坑口提供技术指导,做好支持与服务工作,对安全、生产、设备、水电部门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次数规定如下:

①、安全环保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

业务主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②、生产规划部: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高级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9次;

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

③、设备管理部、水电车间:

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

副主任: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

⑵、本制度对业务主管以上领导干部下井次数予以规定,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其他人员下井次数的具体规定,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⑶、下井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在带班期间负责及时处理和协调井下生产及安全的一切事宜,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人员组织、生产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的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解决各类问题,及时制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危及作业人员生命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②、带班人员要突出检查重点,下井检查要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要发现突出问题,并组织解决,出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工作日志,详细填写下井时间、地点、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及交办人员和限期等,确保大问题不过夜,小问题不过班。

③、实行井下带班人员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接班的带班人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生产组织、设备设施、治安护矿等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交办当班生产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⑷、管理及考核:

①、安全环保部要将本制度所涉及部门及管理人员下井次数进行统计,并在公司每月25日前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将下井带班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井下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各采矿工程部及与井下业务有关的单位要将本单位管理人员下井情况在公司每月首次生产调度会上予以通报。

②、为及时了解带班人员出勤情况,由安全环保部牵头,人力资源部、督查组、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采用查带班工作日志、入井登记、跟踪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③、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第六条 节假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重大节日(如国庆、春节等)停产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冬、夏季要分别进行“四防”检查,夏季要进行防汛专项检查。

第七条 不定期抽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

第八条 有关部门、单位需按规定派出安全检查人员,如因未派专人而导致检查漏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九条 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引发安全事故,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对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条 每次现场安全检查后,安全环保部都要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并在期限到达时给予验收。对限期整改未达标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内部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环保部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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