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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安全检查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83

a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第1篇 a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烟台基地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管理内容,适用于**有限公司烟台基地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检查。

2 检查形式

2.1 定期检查制度:包括月检查制度和旬检查制度。

2.1.1 月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群安员参加。

2.1.2 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群安员参加。

定期检查要对整个工程所辖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检查活动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应将发现和整改问题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2.2 巡回检查制度: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等安全生产主责部门,随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属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按规定整改的责令其停工,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3 日常检查制度:工地实行日检查制度。由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等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保证安全生产。工地领工员、安全员和技术员三位一体,坚持每天现场巡回检查,严格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监督指导作业队、班组和全体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按章作业。

生产班组、作业队开展自检活动,每天班前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检查,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4 专项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情况,组织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等安全生产主责部门针对每一专项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如安全用电检查、起重机械检查等。

2.5 季节性安全检查制度: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而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般由安全管理部部长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6 节日前、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应做好节日前及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检查工作。

3 现场检查的主要项目

3.1 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2 检查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工作。

3.3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3.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5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

3.6 检查危险源、危险点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3.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8 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及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3.9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即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暑期防暑降温安全检查、防汛防台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4.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情况:主要包括: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大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等。

4.3 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4.4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主要包括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验教训、整改落实情况等。

5 检查的要求

5.1 各级领导对安全检查工作要思想重视、行动落实。

5.2 安全检查每次要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

5.3 项目经理部在实施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以《安全管理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整改关闭。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检验制度

为了能使本工地质量检查、检验工作顺利合理的进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的施工水平。为此项目部根据标准有关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质量检查、检验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检验和复查,由项目质量员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等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查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及时作出纠正和预防措施,以确保符合本工程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做好相应的质量记录。

二、具体事实要点: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进货检验:

(1)项目材料员所采购的物品,由项目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共同执行进场检查验收。

(2)对公司内部调拨的物资由材料员组织进场检验。

(3)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品,未进场的一律拒收,已进场的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时,应对其规格、数量、名称做好记录,并隔离堆放、挂牌注明,及时进行退货。

(4)本工程所有常规原材料应按照浙江省和嘉兴地区的要求进行送样检测,达到合格后,方能进行现场使用。

(5)属于见证取样范围内的,应按照要求进行送检。

(6)考虑到有些材料检验周期比较长,材料部门应首先让技术部门确认材料的品种和规格,然后提前在监理的见证之下送检。

2、施工机械的检查、检验:

(1)井架或塔吊(检查验收人员: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机管员)。

(2)按照装拆方案规定进行基础验收和整体验收,搭设完毕后由公司主管部门、测试中心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中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砂浆机、木工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等)的检查、检验:

(1)在使用前由项目安全员、机管员负责按照施工机具验收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管员负责督促机操人员做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4、脚手架的检查、验收:(检查人员:项目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架子班组长等)

(1)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即出基础开始,基础完成以后验收一次,每搭设完三步验收一次,装饰阶段对脚手架重新进行验收。

(2)检查验收要按照搭设方案要求,并结合jgj130-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

5、临时施工用电的检查检验:

(1)在通电投入使用前,由安全员组织施工员、机管员及现场电工按照临时施工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2)装饰阶段临时用电检查次数要适当增加。

6、安全检查(包括: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2)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包括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脚手架、防暑降温专业检查。

(3)进行季节性检查,如:夏季暴风雨、台风前后要对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检验。

(4)在五月一日、十月一日等节假日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

(5)防火领导小组按照防火制度对重点部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6)对职工宿舍的用电及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由安全员、施工员、综合办负责人组织人员按jgj59-99标准有关要求对文明施工、劳动保护(包括:现场围档、管理、场容场貌、材料堆放、保健急救等)进行定期检查。

7、“三宝”、“四口”的安全防护检查检验:

(1)对施工现场职工安全帽的佩戴情况,高空作业职工安全带系挂情况,安全网张挂、封闭情况每天进行检查。

(2)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3)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恢复后由项目安全员组织施工员等相关负责人重新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8、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包括通道防护棚、楼层周边等):

(1)在搭设、安装完毕后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2)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在恢复后由安全员负责重新组织一次验收。

(3)要交接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交接前要进行一次交接验收。

9、基坑支护的安全检查验收:

(1)基坑支护搭设完毕后由安全员、施工员等负责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2)使用期间由安全员负责进行定期检查。

10、模板工程的安全检查、检验:

(1)支模完毕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2)在拆模前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定期检查,安全员负责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11、班后落手清及作业区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

(1)由各班组长负责对班后落手清及作业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2)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长的检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对检查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一般的问题要当天处理和化解,对重大的、系统的问题要按照事故隐患的控制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整改完毕后由安全员进行复查验证,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3年7月1日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七)

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三)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

2、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经理部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如巡回检查、专项检查等。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⑴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了安全和施工生产进度的关系等。⑵查教育,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⑶查防护,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⑷查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⑸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和“三违现象”以及“三定”工作是否落实。⑹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完毕。

4、每次检查要认真考核、评分和评比,好的经验要总结推广,给予适当的奖励,差的要严肃批评、给予处罚,使得安全检查真正形成为经常化、制度化。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7、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见附图: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②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③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④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⑥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7篇 某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烟台基地小区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管理内容,适用于**有限公司烟台基地项目部的各类安全检查。

2 检查形式

2.1 定期检查制度:包括月检查制度和旬检查制度。

2.1.1 月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群安员参加。

2.1.2 周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安全检查,由项目安全副经理组织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群安员参加。

定期检查要对整个工程所辖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检查活动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应将发现和整改问题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2.2 巡回检查制度: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等安全生产主责部门,随时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属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按规定整改的责令其停工,直至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3 日常检查制度:工地实行日检查制度。由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设备员等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保证安全生产。工地领工员、安全员和技术员三位一体,坚持每天现场巡回检查,严格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监督指导作业队、班组和全体从业人员,严格依法按章作业。

生产班组、作业队开展自检活动,每天班前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检查,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4 专项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情况,组织安全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工会等安全生产主责部门针对每一专项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如安全用电检查、起重机械检查等。

2.5 季节性安全检查制度: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而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般由安全管理部部长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6 节日前、春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应做好节日前及春节后复工的安全检查工作。

3 现场检查的主要项目

3.1 检查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2 检查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工作。

3.3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

3.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5 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定期巡视检查。

3.6 检查危险源、危险点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3.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8 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及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3.9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4.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为六个阶段性的“专项安全检查”进行,即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暑期防暑降温安全检查、防汛防台检查、防寒防冻安全检查。

4.2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情况:主要包括: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大环节、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排查情况,重大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等。

4.3 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情况;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等。

4.4 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主要包括事故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验教训、整改落实情况等。

5 检查的要求

5.1 各级领导对安全检查工作要思想重视、行动落实。

5.2 安全检查每次要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

5.3 项目经理部在实施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以《安全管理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整改关闭。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

1、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除了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日要旬查一次,每旬要进行小检查,每月进行1至2次大检查,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检查包括普通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相互结合进行。

2、所队(厂分公司)每月末组织一次检查,工地进行周检查,对于查出不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按“三定”(定人、定期间、定措施)措施整改,重点要放在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用电、机械伤害、消防防火上。

3、施工班组进行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每天施工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工长(班组长上班前要在交待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措施。

4、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计划,实行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5、安全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施工隐患通知单”分送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限期落实整改,并将事故隐患整改反馈上报安全部门。

6、对旧的有关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5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五)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钏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4、接受并配合分公司(工程处)(每月1~2)、总公司(每季度1次)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建设工程安全日志

时间 年月日(星期 ) 天气情况

记录人 安全负责人

形象进度

主要内容:

注:本日志由项目安全员每日填写。

第10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项目经理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二、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每日巡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有处理措施。

三、工程项目应根据施工特点开展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四、项目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相关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落实整改,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

五、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第11篇 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12篇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第2 条安全检查以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规程等为依据。

第3 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工区、班组及参与项目施工的劳务协作队伍。

第二章安全检查形式

第4 条综合性的安全月度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项目至少每月检查二次。

第5 条不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和有关部门,根据施工安全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

第6 条经常性检查:由项目部有关领导、部门和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岗位自检、互保互检、班组长检查、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巡查、安全科长(安全员)巡查,特别是对危险工作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第7 条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及气候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目的的安全检查,制定预防措施。

第8 条专业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组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性安全检查。

第9 条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从业人员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10 条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机械、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状况以及安全装置、防护措施、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等,确保班组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及规定

第11 条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二次检查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考核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管理工作,安全部门负责考核工区、班组、劳务协作队伍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查措施、查施工现场、查工区安全工作落实、查纪录、查整改措施、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查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纪录、查安全会议记录。

第12 条工区安全检查。工区每周对本工区检查二次,由工区主任、技术负责、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劳动纪律、查违章作业、查现场的临时用电、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的班组和队给予奖励,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现象进行处理。

第13 条日常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每日经常性的预防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主要有:各级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例行检查、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

第四章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第14 条查思想

1.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方针政策法规在项目的具体落实情况,查各部门、工区、班组和职工群众是否重视安全工作、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和广度。

2.查各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班组长和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强不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工作是否做到警钟长鸣。

3.查是否将安全工作放到首位,是否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处罚、轻思想教育的现象。

4.查是否认识到抓安全生产的迫切性的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重要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是否服从安全。

5.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目标明确了没有,落实了没有,效果如何。

第15 条查各种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

第16 条查纪律、查措施

1.查施工人员是否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是否尽职尽责,对违章、违纪现象处理教育是否有记录。

2.查年度、季度、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是否根据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现场施工条件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各道施工工序要有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计划、措施要随生产任务及时下达。要有记录有台帐。

第17 条查隐患

1.查施工现场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标准要求,生产便道是否畅通、平整。材料、构件、产品堆放是否整齐,重要运输设备、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现浇箱梁支架、模板是否按技术交底要求拆装。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2.查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及管理情况,定制度,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有记录。

3.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有无培训及培训记录,有无上岗证现象。

4.查机械、设备的运作、保养情况,有无带“病”是否定期检测、保养。

5.查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情况,是按临时用电规定安装触保,有否接地线,线路配置是否科学、合理等。

6.查职工还存在哪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苗头,有无进行疏导教育记录。

第18 条查整改情况

1.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作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2.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危险的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令,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停工整改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财、物促使危险隐患尽快解决,改完后立即通知检查人员前来复查,认为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工。

3.限期整改,凡是危险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但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停单位接到通知或给责任者以经济处罚。

4.口头通知整改,对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的可以在检查时口头通知哪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及限期改观。

5.搞好整改复查工作

对于签发整改通知书的危险隐患,检查单位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凡逾期不改、整改不认真、对责任人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6.检查要和评比、总结、奖罚相结合。

每次检查都要有一个综合的评比意见,做到奖罚分明,对每个月、季、年度检查评比的材料部上报总公司,在年度的评比中,安全工作及指标也有考核权和否决权对有些单位和个人其指标完成较好,但安全指标完成不好或达不到要求,就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7.在安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也要总结发生事故的教训,要把这些正反经验进一步总结提高,以便找出规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总公司安全总目标的落实。

第五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19 条各种安全检查应根据检查形式,明确检查负责人,配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第20 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注重重点安全部位全面检查,及一般部位一定数量测点相结合的抽查。

第21 条检查记录。检查应形成检查记录,应认真,详细。

第六章安全检查方法

第22 条检查应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通常可以通过“问”、“看”、“量”、“测”、“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第23 条“问”通过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经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第24 条“看”主要查看管理资料,持证上岗,现场标志,交接验收资料,“三定”使用,“四保”及“临边”防护情况,设备的防护装置等。

第25 条“量”用尺进行实测实量,量安全距离,量安全高度,量临界尺寸等。

第26 条“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

第27 条“动作试验”主要指各种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序,如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行走限位,龙门吊超高限位装置,翻斗车制动装置、行驶车辆的刹车系统。

第七章事故隐患处理和整改

第28 条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安全科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人员签字接收。采取以下措施督促整改:

一、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工区、班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各工区、班组在限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并把整改情况书面回复项目安全科;

三、整改期限过后,项目安全科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填写记录单备案;

第29 条项目安全科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进行登记,作为整改备查依据,以及制定指导安全管理决策。

第30 条责任部门应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方案进行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整改完成后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第31 条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32 条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以及工区、班组确无能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罚

第33 条在安全生产中造成一般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提出处理措施,上报公司批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由公司进行处理,并追究事故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34 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经理部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

3.发现有事故危险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

4.由于不服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35 条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等责任事故,使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项目责令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36 条对整改不力、复查后未达整改要求的须再发整改通知,

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7 条项目每年对施工过程中对安全作出贡献和安全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38 条本规定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9 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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