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项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项目安全执行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管理水平,落实公司关于项目现场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实,激励项目各级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长年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目标考核
1.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影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劳务队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资格,并罚款5万元。
(1)死亡1人以上(含1人);
(2)一次性重伤2人以上(含2人);
(3)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2.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影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除了执行“1”规定的处罚外,同时处罚10万元,并清退劳务队。
(1)死亡2人以上(含2人);
(2)一次性重伤3人以上(含3人);
(3)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3.劳务队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的,处罚劳务队1万元,处罚项目经理、劳务队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各1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2000元。
4.发生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处罚责任劳务队5000元,处罚事故责任人1000元,处罚项目经理、劳务队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各500元。
5.对于发生“1”或“2”情况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或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关责任人交由公安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法律制裁或处罚。
三、过程管理考核
(一)处罚细则
序
违章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金额(元)
1
穿拖鞋、凉鞋、硬底鞋、高跟鞋或者打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当事人
50/每人
2
劳务队民工带病工作,酒后作业
当事人
200
4
非生产人员(包括当地居民)进入施工现场玩耍的
劳务队
100
5
电焊作业未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的
当事人
50
6
擅自无理改变安全技术措施
劳务队
200
7
每道工序施工前不对工人安全技术交底
劳务队
100/人
8
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
劳务队
300
9
擅自拆除各类防护设施的
当事人
100
10
有意破坏消防器材的
当事人
1:10罚款
11
随意挪用安全材料和消防器材
当事人
100
12
擅自拆除、破坏各类安全标语,警示牌
当事人
100
13
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好安全帽
当事人
50
14
进入施工现场戴帽不扣带
当事人
30
15
2米以上作业和危险区域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当事人
100
16
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当事人
50
17
高空作业上下抛掷材料和用具
当事人
100
18
非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机械
当事人
50
19
擅自拆除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当事人
100
20
非电工操作各类电器设备
当事人
50
21
非电工专业人员擅自接电和安装插座
当事人
每处50
22
用竹片或木条取代插头或者将导线直接插入插排的
当事人
50
23
不按规定使用熔丝或用铜线等代替保险丝
当事人
每处50
24
施工用电随地乱拖乱拉或电线浸水,
当事人或劳务队
每处50
25
电箱内器件损坏不及时更换
劳务队
每处50
26
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电炉取暖器等
当事人或劳务队
每处50
27
使用电炉等电热器烧煮食物
当事人
50
28
机械操作人员停机后未断电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29
各类机械,人员操作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劳务队或当事人
100
30
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当事人
100
31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的(电焊、电工、机车司机等)
当事人
100
32
上下垂直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
当事人
100
33
氧气瓶、乙炔瓶不按规定距离分开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4
每班结束后不及时收回氧气瓶、乙炔瓶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5
操作人员暂离开时不将氧气瓶、乙炔瓶关闭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36
焊割不明的罐桶
当事人
100
37
电焊机缺少进出线防护罩
劳务队
50
38
电焊机不带随机开关箱
劳务队
50
39
使用老化破皮严重的电把线
劳务队
50
40
电焊机无防雨措施
劳务队
100
41
搅拌机钢丝绳锈蚀、缺油
当事人
50
42
搅拌机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
当事人
50
43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使用漏电保护器或开关箱的
劳务队或当事人
50
44
违反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内容的
当事人
50
4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的
劳务队
100元/人
46
焊接电缆、焊钳、电线的绝缘破损
劳务队
100元/次
47
深基坑检查井等班后未采取防护措施的
劳务队
500/次
48
私自下河游泳的
当事人
200
49
机车加油时吸烟,在仓库里吸烟,在配电房内吸烟
当事人
200
50
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铁制箱无接零(接地)保护的;电制箱卧放在地面的;配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的(备用品也算杂物)
劳务队
500
51
劳务队驻地杂乱不符合文明施工、消防安全要求的
劳务队
500
(二)辱骂、阻挠、殴打安全、现场执法人员的,情节较轻的,处罚劳务队负责人1000元,处罚责任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处罚劳务队负责人1万元,并将责任劳务队清场。
(三)各劳务队伍应自觉与当地群众搞好关系,不能惹是生非;队伍之间要团结互爱,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违反规定将处予对该劳务队伍具有管理责任的工头5000元的罚款,并请退该劳务队伍。
(四)各劳务员工要遵纪守法,严禁嫖娼、赌博或利用麻将、扑克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酗酒闹事,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项目另罚款500元并辞退民工,同时对具有管理责任的工头处予1000元罚款。
(五)各劳务队员工严禁偷盗、非法运输、买卖、存放和使用爆破物品,危险品、毒品,严禁吸毒、贩毒或教唆他人吸毒、贩毒,违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项目对违规民工处予1000元罚款,同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劳务队伍负责人处予5000元处罚。
(六)对于同时违反两项或两项以上违章行为的,按处罚金额较大的一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对其他规章制度、发文文件、方案等有处罚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处罚,如无则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任一项进行处罚。
(七)如有管理人员违章(包括劳务队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将加倍处罚。
(八)为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自上而下职责明确,奖罚分明提高安全执行力,凡有员工、民工、劳务队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除了处罚违章人员本身以外,处罚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20%的违章项目处罚金额,处罚现场施工员10%的违章项目处罚金额。如有管理人员违章的,将加倍考核。现场野外作业人员对自身负责的工作范围的安全负责,如现场野外作业人员负责的工作范围有违章作业不纠正,存在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或者上报项目安全员的,应当与违章者或劳务队承担连带责任,承担30%的处罚金额。
四、奖励
项目经理部对工区、劳务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工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10000元。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100-5000元。
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和减少损失的;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6公司检查评比中评优的;
7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检查,严格按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
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公司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帐,基础资料内容健全,记录完整规范;
(二)隐患报告及整改奖励
安全隐患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分类如下
一类: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
二类:职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
三类:灭火器材﹑劳保用品得不到及时保养,违反消防﹑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
四类: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缺少防护措施,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等现象。
五类:发现有关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
1 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向单位负责人或项目安全员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试二份,一份交上级部门,一份备案。经现场确认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奖励举报人50-200元/项;严禁打击报复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将责任人退场。
2 各单位在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过程中,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较为有效的项目给予奖励50元——500元/项。
(三)月度考核
月底如实现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整月安全检查无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奖励项目部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各300元,奖励现场施工员100元,奖励其他人员(包括民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每人50元。如月底安全检查汇总发现存在有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有违章行为的,处罚奖励项目部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劳务队负责人各200元,处罚现场施工员50元,处罚其他人员(包括民工、项目部其他人员)每人30元。
五、奖惩兑现
奖惩兑现办法由项目安全员编写奖惩报告,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再由项目财务部门给予兑现。处罚金额可从工资、安全风险金、工程款直接扣除,或者直接交现金,所得罚款均由项目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做到专款专用。
六、实施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0日起实施,如有与项目其他安全管理办法冲突的,按项目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经理部
第2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教育必须在全体施工人员、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展开,在全过程(即施工、操作、运行、检验、指挥、组织管理)中,全方位(即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层次)内有针对性的开展。
3、安全教育由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危险因素、应急措施教育等四部分组成。
4、安全教育实行项目部、班组逐级负责制,确保全体职工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5、本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务由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外协队、各施工班(组)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外协队负责人、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把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本年度培训教育工作计划中,所需资源配置应充分保证。
7、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记录及考试成绩档案,并将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复印存档。随时接受***风电场、安装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内容进行的监督检查。
8、本项目部的各部门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新调入人员以及其他聘用人员等)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本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经理应经省级或集团公司等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主持工作。
10、各行政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骨干,应经过省级或集团公司等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工程局安监部门考核,确认安全监察员资格,并经安装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任职资格证》方能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时间和安全教育内容,按分局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各班(组)长、外协队班(组)长,应经过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安全教育内容按培训部门规定执行。
13、新入厂的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分局一级的普遍性(通用性)安全教育;***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二级专业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4、职工调整工作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岗位的职工,必须进行转换工种的教育。必须经过安装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5、职工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要按新工人入厂教育程序,重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分局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组织岗前专业性安全教育和所从事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6、“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安装分局一级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防护知识、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特点与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等。
②、***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教育:包括风机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安全生产状况,各项规章制度,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重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③、施工班组三级教育:包括本班组和工种的安全施工特点、状况及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以及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等内容。
17、本项目部的施工作业班组,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每班在施工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开展“三工”教育,即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根据本班施工作业任务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当班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当场由接受人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在施工作业中由班(组)长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施工作业人员之间要相互提醒安全;施工作业后总结本班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了好记录。“三工教育”即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提醒安全,工后总结安全。
18、电工、焊接(切割)工、起重机械工、驾驶员、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确认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19、未在特种岗位上作业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2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期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2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对从事这些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与操作规程以及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3、本项目部的各施工作业班组,每星期必须安排有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安全教育活动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本项目部、安装分局和水电*局、***风电场等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总结本作业队或本班组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防护设施实施情况,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险情事故分析、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隐患整改等内容。
24、严格执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考试制度。
①、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正职、副职、总工程师、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等,每年参加一次安装分局、水电*局组织或集团公司、省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②、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生产作业岗位的施工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参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考试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
2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习惯性违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含重大险情事故)的领导与责任者,项目部安全部应对其进行违章安全教育学习,并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教育
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事故原因与教训、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26、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层层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经验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从而使全体职工从事故中受到深刻教育。
27、凡从事重大危险作业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班长或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危险特点、重大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与防范措施的现场安全教育;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施工人员,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其进行有关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学习的人员,由办公室接待人员或安监部门对其进行一般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28、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vcd光盘、讲座、安全知识问答与竞赛、安全专栏、安全生产简报等多种形式,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
29、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指导。
①、组织分包施工队伍的从业人员,在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由***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和备案。经认可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风电场项目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③、分包施工队伍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并由安监部门备案。
④、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0、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人员,按照《水电*局机电安装分局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1、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在接受违章教育期间,停发个人工资、奖金,并且该作业班组负连带责任,接受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处罚。
第3篇 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 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 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 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 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 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湘熙水郡项目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4篇 项目安全例会制度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于每月初,召开本标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或根据需要临时召开扩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贯彻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安全科每个月不定期组织部门、施工队召开专项安全会议,总结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巡查、隐患整改、违规处罚以及设备管、用、养、修等情况,提出现阶段安全监控重点;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讨论、分析施工中出现的突出安全问题及影响安全施工的不利因素,制定有效措施,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3、各施工队必须根据项目部安全例会的精神,及时组织召开班组安全会议,传达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安全文件精神,通报违章违规处罚及相关违规现象,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布置近期安全隐患整改内容及要求,明确具体分工及实施人职责。
4、各施工队要定期组织本管理范围内的驾驶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的专题安全例会,主要内容为:总结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开展相关安全操作的心得体会交流。
5、施工工地的班组会要认真组织,班组长在安排总结工作的同时,要针对本班组的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安全防危措施和安全注意点,要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拿出处理办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实施人。
6、项目部安全例会地点设在项目部会议室。提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具体日期和时间。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参加或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否则分别以迟到、无故缺席处罚。
7、无故缺席处罚200元/次;迟到5分钟内的处罚20元/次、迟到5-10分钟的处罚50元/次、迟到10-20分钟的处罚100元/次,迟到20分钟以上的以缺席论处。
8、会议期间,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走动,手机设置为无声或振动状态,接打电话必须到会议室外。
第5篇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六)
1、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编印成《员工手册》;作业人员下发《员工安全须知》,人手一份,互相监督。
2、对所有进场的职工、分包队伍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各工班每天上班前,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并做好记录。
5、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安保部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专职安全员天天检查。
6、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开据整改通知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上级安全部门将不定期对本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7、技术员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必须同时编制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8、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6篇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项目管理,确保该项目工程在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的前提下高品质、高标准顺利完成,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对于初犯者严格按以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如屡次触犯三次以上,则按施工总包合同相应条款进行重处。
一、工地例会制度
1、每周例会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专职、质检专职、资料员必须参加会议;缺席每人次处违约金500元,迟到每人次处违约金100元;其他人员缺席每人每次处违约金200元,迟到每人每次处违约金100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同意)。
2、为保证会场环境,必须将手机设为静音或振动,若未关闭铃声从而影响会议处违约金50元/次。
3、禁止在施工现场和会场吸烟,发现烟头处违约金50元/个,抽烟处违约金100元 /人。
二、计划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务必在监理例会之前一天下午五点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周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每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务必在每月25日下午五点之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及电子文档月计划(ppt)交到监理部。如未按时交者处以100元违约金。
3、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有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的人、财、物、机具配置措施,如计划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且相应两周计划无连续性,每次处以200元违约金。
三、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如在变更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后,现场未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而还是按原图进行施工的,对此处以每次1000元违约金。
2、现场施工未按设计图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者处以每次500元违约金。
四、样板验收管理制度
1、基础样板:
(1)基础放线后需做井圈样板,井圈未做样板进行检查验收,擅自进行大面井圈施工者,处以300/次违约金。
(2)在地梁钢筋大面施工前,需做地梁钢筋绑扎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3)地梁钢筋绑扎完成后,进行柱插筋施工前,先做柱插筋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4)基础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样板:
(1)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柱筋电渣压力焊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模板及支撑体系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主体结构施工,首层梁板钢筋绑扎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首层砼浇筑,楼板收面保持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首层防雷接地、水电安装预留预埋需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者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砌体样板:
在主体结构完成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构造柱平面布置图、砌体固化图等技术准备工作。如施工单位在砌体实施之前没报监理、甲方审批,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1)砌体施工前先做墙拉结筋值筋样板,且抗拔试验合格再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2)在砌体大面积展开前必须先做砌体样板区(一层一户完成),进行砌体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装饰装修样板:
(1)室内抹灰打耙、挂网,需做一间房间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室内抹灰大面展开前需做一层一户抹灰样板,进行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门窗收口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4)厨房、卫生间防水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地坪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找平层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6)天棚、墙面腻子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外墙找平层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施工,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8)外墙保温施工前必须先做保温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9) 外墙涂料、文化石(砖)施工前必须先做涂料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10)门窗安装施工前必须先做门窗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5、安装样板:给排水管、强弱电管线、强弱电箱在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6、环境样板
(1)挡墙、管网、道路、路沿安装等土方回填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2)景观绿化、回填、铺装、砌体、植物栽植前各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安装样板,进行样板点评,未做样板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样板管理制度
(1)每次材料进场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并附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否则将视为该批材料不合格。
(2)在进行验收的同时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并送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所进行检测,在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能投入工程中使用,如擅自使用将处以500元/次违约金。
(3)在进行防水工程样板施工时,必须由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指定地点及面积,未经同意进行施工的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4)如样板未能通过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5)防水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如未编制施工方案就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
(6)防水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如未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将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7)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8)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一次验收,合格后进行闭水试验不少于24小时,然后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方能签署相关资料。
样板点评合格后,如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样板实施将处以1000元的处罚。再次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返工。
五、现场施工工序报验管理制度
1、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经自查自检合格后必须进行报验检查验收,未经报验检查验收合格私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且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2、各工序报验检查验收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报验,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如发现所报验部位施工未完毕、未自查自检、出现质量问题较多现象处以1000元/次。
3、经甲方、监理提出对重点、关键部位指定报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报验检查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处违约金500~2000元/次违约金并进行返工处理。
六、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工人操作等诸多原因难免会造成一些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不含质量事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要善于发现和处理问题;加强项目班子管理,加强质量过程跟踪。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那个部位出现质量问题,不能隐瞒,需及时通知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实地踏勘;如发现后又隐瞒不报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发现质量事故的将处以1000~3000元/次违约金。
2、在经过监理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实地踏勘后,根据事件的难易程度由施工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好处理方案,并申报审批,如未及时申报将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擅自进行处理,根据事件的轻重将处以500~1000元/次违约金。
4、现场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批合格的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各道工序进行报验,如未按方案中的要求及监理、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5、在该质量问题及质量缺陷处理完组织监理与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出现该问题的书面材料;内容如: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负责人、发现问题时间、报告问题时间、处理问题的过程、申报验收的时间、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此类问题等相关内容。如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将处以1000元/次的违约金。
6、所谓的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如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烂根、漏浆、爆模、胀模、漏振、蜂窝、麻面、狗洞等;钢筋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锚固长度不够、搭接(焊接)长度不够、钢筋位移、少筋多筋等;主体装饰工程施工时易出现的后浇二次构件振捣不密实、砌体拉结筋松动、后浇门窗过梁无支座或支座长度不够、抹灰砂浆强度等级不够,大面积空鼓、开裂,各部位防水施工明显渗漏等。
七、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各工序的样板报验资料必须同施工现场进度同步完善,报验时先将相关资料报监理部审核后再查验现场,如出现延后一次处违约金300元。
2、各验收会议纪要整理由施工方负责,在甲方、监理规定的期限完成。延误一天处以300元/天违约金。
3、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材料取样、复检,安全资料等台帐建立完善,经甲方监理检查发现无台帐或记录不完整、不真实处违约金300元/次。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未按要求时间给予回复的处违约金300元,每延后一天处以100元/天违约金;未执行监理工作联系单或重视不足的处予300元次违约金。
八、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每周周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2、每月月计划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次违约金。
3、针对项目工程关键节点,如施工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者,均严格按照总包合同中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4、针对甲方现场总体考虑的工序交接、场地移交等,未按计划要求完成者,每延迟一天处以500元/天的违约金。
5、针对挡墙防水及挡墙土方回填,如未按照计划要求完成者,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每周的劳动力人数及机具设备,没有按照施工单位报监理、甲方的工期进度计划落实的将处以500元的违约金。
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违章指挥经济处理标准
指派没有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指派、同意、默许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300-1000元;
没有施工方案或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的设施(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设施、井架、门架、塔吊、升降机、卷扬机等)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处违约金300-1000元;
高处作业地面不设置警戒区,不设专人监护,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仍继续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对公司周安全检查所列问题,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指令停工项目,没有得到复工指令擅自复工处违约金1000元;
违反施工方案、安全规程、工艺标准,强令工人超载、超速、超压运行机械设备处违约金500-1000元;
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没有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就擅自指令施工(动火、动土、射线作业、进入有限空间等)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默许其继续作业处违约金300元;
擅自安排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300-1000元;
在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时盲目进行施工处违约金300元;
同意或默许购进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材料或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300元;
不认真审查就批准施工方案处违约金300元;
不经资质审查,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外包队伍处违约金500元;
擅自降低工人防护用品标准处违约金200-500元;
对租赁的起重机械在进场前不经检查确认就投入施工处违约金300-1000元;
发生事故后反指使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或延误抢救处违约金300元;
违章作业经济处理标准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无安全带处违约金200元,高处作业安全带不挂处违约金100元;
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处违约金200元;
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且不及时恢复,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沿规定的梯道上、下,攀爬脚手架、构件、设备或乘运料吊笼登高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保护措施的管道、横梁、轻型屋面板上行走和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休息与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无跳板、无操作平台进行高处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架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不听劝阻,在洞口、临边堆放物料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用电
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处违约金100元;
电气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不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无保护外罩碘钨灯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碘钨灯取暖处违约金200元;
使用自制加热器烧水处违约金200元;
私拉乱接电线处违约金200元;
施工机具
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的机械设备处违约金200元;
不按规定给信号或无视安全标识擅自开停机器处违约金200元;
在机器运转时检修、加油、调整、清扫处违约金100元;
厂内运输车辆超速行驶处违约金100元;
小翻斗车违章载人处违约金100元;
操作旋转机械时,发辫、围巾外露或车床工戴手套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使用有缺陷的机具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施工动火
禁火区不办理动火证就进行动火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在带压、带电和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施焊处违约金200元;
用汽油、香蕉水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机器和衣物处违约金100元;
在禁止烟火的地方使用明火处违约金200元;
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不采取隔离防火措施处违约金100元;
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易燃易爆场所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个人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违约金200元;配戴不规范处违约金100元;
在现场光膀、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处违约金100元;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处违约金200元;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油漆、涂料、喷砂、水泥作业等)不戴防护面罩(口罩)处违约金100元;
从事有飞溅物的工作(如铁屑、木屑、粉尘、火花、泥浆等)不戴护目镜处违约金100元。
起重吊装
起重机吊物时猛起猛落或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处违约金100元;
在吊车臂杆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在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情况下从事起吊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件时开车起吊处违约金100元;
吊绳、附件、吊物捆绑不牢处违约金100元;
歪拉斜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体处违约金200元;
吊、夹、索具不符合安全规定处违约金100元;
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大雾天气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吊车作业时不垫支腿处违约金100元。
其 它
无证从事特种作业,处违约金200元;
酒后上岗处违约金100元;
在施工现场打闹、奔跑或无视警告标志进入作业场所处违约金100元;
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擅自离开监护岗位处违约金100元;
任意在应急通道堆放物料,妨碍通行处违约金100元;
不服从管理,侮辱安全管理人员或阻挠、妨碍执法检查处违约金200-500元;
不按规定搬运、装卸、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处违约金200元;
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处违约金200-500元;
进入有限空间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处违约金200-500元;
采用推倒法进行拆除作业处违约金100元;
随意破坏、拆除、打开、关闭机器设备、管道的指示仪表、安全阀等处违约金200元。
每次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未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不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处违约金100元/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屡犯者,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政府相关部门、业主或监理通报批评事件的责任者以及在工程的特殊阶段(如尾工阶段、安全专项整治阶段等)的违章者,处违约金标准为相应条款的1-3倍。
严重违反业主、监理的规定或业主、监理规定整改期限的项目不按期整改,处违约金100元/项。
事故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3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伤事故或急性中毒事故1人次,处事故单位5000元违约金;
发生重大事故,每死亡1人,处事故单位1万元违约金。
针对以上处罚条例,希各施工单位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格按管理程序组织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加强自查自纠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业主相关人员和监理报告。
十、奖励
1、根据建设单位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检查,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奖励500元,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85分以上的奖励1000元,对连续两次保持90分以上的奖励2000元。
2、严格按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成,并达到关键节点目标要求的奖励500元,提前完成总进度计划奖励1000元。
3、内业资料完善及时,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涉及方案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质保资料齐全,对资料员个人奖励500元。
4、每季度检查现场各楼栋成品保护措施到位且保护及时,对栋号长或责任工长奖励500元。
5、每季度检查现场门卫在整个施工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执勤、登记,对尽职尽责的门卫个人奖励5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具体执行的方式
本制度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监理部,上述处罚由监理在确定其受处行为属实的情况下,由监理部开书面处罚单,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即生效。原则要求处罚交现金,由监理部暂时保存,否则,双倍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同时对做得好的工作,可以考虑给予通报表扬,并从处罚中拿出一定金额进行奖励。体现奖罚分明,以上达到共勉共进的作用。
注:本管理制度与合同关系纯不关联,在执行本制度时,也可以同时执行承包合同。
内容确认:
建设单位:重庆怡置房地产开发南郡
监理单位:重庆市继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第7篇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制度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房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条件。
(二)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
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是施工因素的集中点,具有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料密集,施工设施临时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和风险系数高等动态特点,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三)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在进行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教育、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确保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企业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是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是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组织、领导施工安全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机房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负责。
(五)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结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政策,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证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确定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制订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责任,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应该根据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目标,签订各级施工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
2.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情况、施工作业方法、施工机械和供电设施等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水、防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3.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质。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施工人员应该重点管理。
(4)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4.安全教育与培训
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应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应记人员工的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工作。
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季节工、农民工局主导地位的情况,教育的重点应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和操作标准等为主。
5.持证上岗
施工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生产审查并得到认可。
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所有从事施工管理与作业的人员,应该在通过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施工。
6.严格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逐级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包括木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安全检查
以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实施效果为目的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是及时发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的全部过程、各个方位、全体人员的全面安全状况的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施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分为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阶段检查三种类型,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形式。
施工安全检查应该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施工操作、安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施工安全检查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坚持'查改'结合。施工安全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最终的目的。对检查后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施工人员,坚持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选拔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有复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6)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看、听、嗅、间、测、验、析等。
(7)安全检查结果的落实。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机房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在机房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如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还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经完成,整体工程还在实施;改建、扩建工程的时候,用户单位的设备往往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维持正常的运行等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一旦发生成品或设备的损伤事故,势必会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时候还可能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不进行维修和改造,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人工、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有的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影响到机房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将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
3.制订成品保护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如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的施工现场,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2)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
(3)制订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强工序间的验收,上道工序相对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护责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5)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成品保护。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jgj59-99的要求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附: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
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
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
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
安全生产夫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
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
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
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
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
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
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100
20
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
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
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人
50
序号
违章 内 容 及 额 定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
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清退)
项目经理
50
27
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0
28
打 群 架
项目经理
100
29
架子上面嘻闹
个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人
5
31
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人
100—200
32
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人
1—5倍
33
酒后高空作业
个人
50
34
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
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
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人
20
第9篇 上墙制度-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列入议事日程。贯彻'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和制度,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按权限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项目全面工作的同时,编制、审批、布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对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安排对入场的新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方面,要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制定措施和规划,认真落实,按照国家、省和东莞市有关规定,在权限范围每年必须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
6、每当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迅速赶往现组织场抢救处理。
7、合理安排、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济奖罚款项,对安全管理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安全管理差又屡教不改并多次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要及时地给以批评和处罚。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10篇 灭火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灭火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本灭火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项目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各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各队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配合队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各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各种制度上墙,各操作规程到现场、到岗位。
四、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总结,表彰先进,整改问题;安全检查要有检查及整改记录。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队里应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审核人签字,并存档备查。
六、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队里每月不少于一次。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持证率应达100%。
七、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
八、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施,施工人员严禁疲劳操作,夜间施工必须配备夜间值班人员,做到“安全第一”。
九、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沟、滑坡等危险地段要设危险警示标志,应有防护设施。夜间要用红灯示警,以提示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
十、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十一、抓好现场管理,坚持文明施工,工地现场要有各项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安全旗等。
十二、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管理,司机出车必须做到“三检”、“四勤”,认真做好机械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不带病出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驾车规则及操作规程,谨慎驾驶;做到文明礼让,严禁抢装抢卸。对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机械车辆性能,熟练操作。严禁无证驾驶机械车辆,严禁非本车司机驾驶、操作车辆,驾驶员在驾驶操作机械车辆时,严禁光膀子,严禁穿拖鞋,严禁吸烟及闲谈。工程用车坚决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不得私自上路,生活车外出必须由领导批准,做到“宁停五分,不抢一秒”;“文明行车,谨慎驾驶”。
十三、全体职工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技能学习,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文明礼貌,谦虚诚实,尊老爱幼,和睦相处。
十四、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遵守用电规定,严禁一闸多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闸箱上门、上锁,用电设备接零接地,各队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工地接线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五、各种作业严禁酒后上岗。
十六、库房、油库必须按标准设置,门锁牢固,严禁烟火。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十七、认真做好防洪、防火、防盗、防爆的“四防”工作,驻地及库房、油库要远离洪泛区,重点设施要重点防护。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八、搞好公共食堂卫生,严禁购买和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及流行疾病的传播。
十九、夏季施工预防中暑及雷击,冬季取暖严防煤气中毒,冬季施工车辆夜间及时放水,防止冻坏车辆。冬夏季施工都要有施工安全措施。
二十、切实做好项目部内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
第11篇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现场作业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来源,确保及时按业主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费的验工计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贵铁路9标三分部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3.安全生产费的比例、构成及验工方式
3.1安全生产费的比例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的比列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3.2安全生产费的构成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45号)的规定,铁路项目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 铁路项目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表 |
|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 1. “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沟槽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挖井、挖孔、沉井、泥浆池等防护、防滑设施 |
|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
|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
|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
| 5.隧道及孔洞幵挖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设备设施,隧道内粉尘监测设备设施 |
| 6.地质灾害监控防护设备设施 |
| 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
| 8.机械设备(起重机械、提升设备、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装置及 安全防护措施 |
| 9.爆破及交叉作业(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等作业)所增设的防 护、隔离、栏挡等措施 |
|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
| 11.高处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带、棚、护栏等防护设施 |
| 12.各种安全窖示、警告标志 |
| 13.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
| 14.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
| 15.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
|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 1.应急电源、照明、通风、抽水、提升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
|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
| 3.急救药箱及器材 |
|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
| 5.救生衣、圈、船等,船只靠帮设备 |
|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
| 7.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
|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
|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含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 所产生的影响等) |
| 1.超前地质预报(不含极高风险隧道),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费用 |
|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
|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开挖、深基坑幵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
| 4.临近既有线或建(构)筑物施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 |
| 5.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支出 |
| 6.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
| 7.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
| 8.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
| 9.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
| 10.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
|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 1.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 2.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
|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用 |
|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 1.配备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
| 2.更新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 |
|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
|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
|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 |
|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等 |
|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等 |
| 6.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 7.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
|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 1.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查费 |
| 2.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
|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 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
| 2.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
| 3.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
| 4.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
| 5.其他 |
根据合同要求,业主在每一期计量时按建安值的2%给予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费验工。施工单位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职责与要求
4.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费进行使用审批及监督,同时应按施工生产需要投入合适的安全生产资金。
4.2安全总监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安质部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3安质部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上报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同时监督架子队及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4.4项目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及铁路总公司要求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分类,属于安措费的项目应单独立账,同时应做好安措费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发票存档及发票扫描件,防止因证据资料不足在外部审计时扣回已验工安全生产费。
4.5项目物资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6项目机电部发生本管理办法第3.2节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时,必须及时向财务部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4.7架子队负责监督各班组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安全设施设备高效合理使用。
5.罚则
对于本管理办法第4节规定的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导致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或未按业主要求进行及时计量导致效益流失的责任人,每次给予1000元罚款。
第12篇 项目部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一、 考核内容
施工现场应制定工期内的总目标和分段即基础、主体、装修等阶段安全目标,并将责任进行分解,依据不同阶段、不同责任人和不同的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1、伤亡控制指标(根据国家要求及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
2、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目标(合格率、优良率、重大或特大设备事故率、重大或特大火灾事故率情况);
3、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达标或创优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4、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持证上岗率、设备完好率、检查合格率等)
5、安全创优目标(确定工程创优的级别:合格工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安全目标责任分解
1、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各级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各部门如生产、技术等按各自的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3、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负各自的安全责任。
4、项目部各级管理工作人员、作业班组长等按各自安全职责,对自己所负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
5、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实施与考核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接受公司考核;项目经理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根据上级要求及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考核办法,明确奖惩。
3、各级考核单位均应成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并应确保能认真、及时、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4、项目工会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对项目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负责、检查。
5、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均在月份工资中及时兑现。
6、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个人立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化
1、每月20日按要求进行一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并认真执行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
2、考核记录存入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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