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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6 热度:83

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

第1篇 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

1)安质部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各责任部门、架子队、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应及时整改。

2)可以当场整改完成的隐患应当场完成;对需要采购材料、用具、大量人力等不能当场完成的,视隐患严重程度可采取暂时停止该项作业直到隐患整改完成,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继续作业但尽快整改的方式进行整改。

3)各责任部门、架子队负责人应积极进行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安质部门报告发现隐患和隐患治理的情况。

4)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安质部门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或在向项目经理汇报后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5)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质部门对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6)各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其负责人应按通知书要求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7)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完成时间前,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应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向安质部门反馈,并在“整改情况”栏填好整改完成情况后将隐患整改通知书交回安质部。

8)安质部协同责任部门、架子队队长、作业班组负责人对该隐患进行复查。

9)隐患已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将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档,完成该隐患治理程序。

10) 若隐患未得到整改,安质部门按照本工程《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对责任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处罚,并向项目经理汇报,采取其他措施强制整改该隐患,直到该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11)项目部应当至少每月定期或者专门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者专项安全检查,并按照及时安排各部门、架子队、作业班组及时地整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执行,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者拒绝整改的,项目部依据《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2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办法

1)各工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记录及项目部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月度安全检查记录,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检查情况通报,是分部安全管理部汇总分析的依据,安质部根据汇总资料对各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安全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送项目经理审定,由经理部按考核评分的结果予以现金安全奖或罚款处理。

2)各施工管段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检查记录及项目部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月度安全检查记录,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项目部的检查情况通报,是分部安全管理部汇总分析的依据,安质部根据汇总资料对各架子队、作业班组进行安全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送分部经理审定,由分部经理部按考核评分的结果予以现金安全奖或罚款处理。

3) (3)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由主持检查的专职安全员按项目部制订的奖罚细则予以现场纠违、警告及罚款处理。

4)奖励  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下列贡献者,经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确认,个人可获得(50~300元);部门、班组可获得(200~1000元);架子队可获得(1000~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1)本职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职工个人。由项目部每半年进行评比,选出安全工作优秀的个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和宣传,颁发“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2)安全基础工作(报表、学习记录、安全教育等)扎实突出者。设立安全管理奖,每半年进行奖励一次,奖励标准:200元/人;

(3)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独到可行见解并积极推进执行者。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方面,提出独到可行建议并被采纳者,由安委会研究给予适当奖励;

(4)施工管理中积极主动监督、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取得成效者。日常安全工作中,为人表率,作风犀利,能大胆开展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行为。设立安全管理突出贡献奖。奖励标准300元/人;

(5)获得上级单位和部门(项目部、公司、业主、监理和质监站)安全方面奖励者,可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

(6)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整改事故隐患,成绩突出者;

(7)检查发现了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8)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者,给予200元/人奖励;

(9)在各类事故(指与施工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工伤、机损、道路交通、中毒、爆破、火灾等责任事故)中奋力抢救或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依据情况由分部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奖励;

(10)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方面,积极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对粉尘、有毒物体、噪音治理有显著效果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

(11)每月安全大检查,由检查组打分,评选“文明宿舍”,由经理部给予物质奖励;

(12)其它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确认的事项;

(13)具体奖励评选标准细则由安质部制定,安全领导小组审核。

5)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行为人50元,并可处罚款责任单位200元/次。

(1)衣冠不整或赤膊上岗作业者;

(2)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3)宿舍或施工现场乱丢杂物者;

(4) 戴安全帽未扣下腭带的;平台穿雨鞋者;

(5)在隧道内,工人携带火种的,如火柴、打火机等,或在隧道里抽烟者;

(6)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岗位证(胸卡)者

(7)工地酒后上班的;

(8)工作环境不清扫、整理、整洁、整顿;

(9)其他不文明行为者。

6)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100元。如是相关单位或部门管理不善,可追加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罚款200~1000元。

(1)临边(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者;

(3)在安全帽帽壳上钻洞、涂改安全帽企业标识等其他改变劳保用品结构、性能或外观行为者;

(4)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者(清退,给予作业队或部门处罚300~1000元);

(5)搭乘无防护措施的货车车厢进出施工现场者;

(6) 在施工现场睡觉,玩耍、游泳、斗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7)机械和施工机具跑、滴、漏、冒油;

(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围蔽设施);

(9)起重指挥人员不使用醒目袖章、口哨等警示工具;

(10)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手势不规范;

(11)打磨和切割、混凝土搅拌、硅烷喷涂等粉尘、有毒的作业环境不使用劳保用品者;

(12)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私用电炉、发热器、电饭煲、电热棒或其他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

(13)宿舍、工棚内生火,躺在床头上吸烟、乱丢烟头;

(14)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接用电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到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

(15)闸刀开关保险丝用铜线代替者;

(16)开关箱无防雨措施或违反“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冒雨焊接作业。

(17)不使用三相五线制供电;

(18)电气设备不按规定采取接地(接零)保护;

(19)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破损露出金属导线而不采取防触电保护;

(20)电气线路、灯具的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定(如使用简易夹式碘钨灯);

(21)未按规定合理设置安全标志牌,危险作业环境无警示信号、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2)电缆拖地,无过道防护措施;

(23)现场消防和救生设备损坏、失效未更换或配备不足者;

(24)现场无安全通道、施工通道,登高无稳固爬梯;

(25)泥浆池未按照要求进行围蔽、警示;

(26)施工运料车辆倒车、卸料无指挥,泥头车卸料点无车挡;

(27)倒车指挥人员未穿反光衣;

(28)推土机临水、临边作业无指挥人员;

(29)没有按期组织安全学习活动和做好学习记录;

(30)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考试和安全会议者;

(31)工完场未清,不文明施工者;

(32)因工作需要,各作业队、班组、部门带外部临时人员入场而不向其提供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致其暴露在危险环境中(或影响施工形象),对相关班组责任人或负责人处罚。

7)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150元。并可对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追加处罚300~1500元。

(1)特殊工种人员无证操作(包括机动车辆);

(2)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扣罚施工组织者);

(3)超长、超宽物件和危险物品运输无警示信号和标志;

(4)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的新工人上岗作业者;

(5)电焊机一次线进线端无防雨罩、二次线端无防护罩;

(6)乙炔气瓶无防回火装置或卧放使用者;

(7)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使用时的距离少于5米者;

(8)各种气瓶放在阳光下曝晒或离明火距离少于10米者;

(9)使用安全装置损坏、失灵或者被拆卸、关闭的起重机者;

(10)起重吊装无指挥人员或者指挥人员数量不足;

(11)起重机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继续使用者;

(12)使用货车当作交通车使用;

(13)装载机驾驶室外平台搭载人;

(14)挖掘机、装载机铲斗作载人工具;

(15)防雨棚无防雷接地措施;

(16)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17)作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工人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予制止者。

8)有下列之一者罚款负责人或当事人200元,可对相关单位处以400~2000元的处罚:

(1)进场设备未经分部验收合格使用者;

(2)机具、施工用具的安全装置不全、不灵;

(3)机动车超速、超载行驶者;

(4)安排无证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者;

(5)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者;

(6)在严禁吸烟区、易燃易爆物品存储仓库内吸烟、用火;

(7)距易燃易爆物品10米范围内动火者;

(8)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存放仓库无防雷、消防措施;

(9)损坏安全标志、防护设施及消防、救生器材者;

(10)上岗前四小时内或工作期间喝酒者;

(11)整改项目未定期整改者。

9)有下列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责任人200~300元,罚款责任部门、班组和作业单位500~4000元。

1)爆破施工无警戒信号或警戒信号不明显,无警戒人员或人员数量不足;

2)违反公安部门规定,无故提前或者延后爆破时间;

3)违反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者,

4)使用无证车辆、特种设备;

5)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不发放劳保用品给作业人员或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合格;

7)大型构件吊装未制定专项吊装方案;

8)发生一起未遂责任事故;

9)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

10)发生一起机损事故;

11)发生一起火灾、爆炸、坍塌事故;

12)发生一起车辆、特种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13)不服从分部的防汛防洪调令,各自为政者;

14)当班领导和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组织抢救、逃离事故现场者;

15)阻挠事故调查过程,捏造事故经过,出具伪证,破坏事故现场者;

16)不报、谎报、盲报、延报事故,造成事故损失扩大或事故调查无法顺利开展者;

17)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机械检验证书者;

18)爆破方案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

19)炸药与雷管由一人同时搬运的;

20)使用剩余火工品未及时退库,留在工地过夜者;

21)火工品库管帐物不相符合的;

22)火工品帐物记录薄涂改者;

23)爆破时无专人指挥并未设置警戒区;

24)未按规程处理“盲炮”的;

25)锚支护时,注浆管喷嘴对人放置的,或支护严重变形、损坏时继续作业的,或洞内出现超标位移、异常裂缝后继续作业的。

10)工程部门以及架子队未能按照“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的,给予部门及架子队罚款4000~10000元处理。

11)使用暴力抗拒安全管理者,给予作业班组罚款5000-10000元处理并清退不服从管理者,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作业队并将违章者报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12)违章重罚原则。违反同一安全行为第二次者按双倍进行罚款,直至不准再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

13)各部门、架子队、班组负责人是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必须起带头作用;若该部门、班组被罚款,其负责人也受到相应的处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4)本办法由安质部建档保存,以作为对分部全体职工及作业队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考核的依据。

15)作业班组接到罚款通知单后,3天内到分部安质部交款,否则安质部有权力按照作业班组延交罚款天数延迟工程款会签。职工罚款由分部人事办(综合部)在职工奖金中扣除。

16)本办法若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17)本办法解释权属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执行中逐步完善

第2篇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 查思想:查全体干部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

正确,责任心是否强,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批评、抵制及处理。

2、 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落

实和执行是否到位。

3、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情况,是否脱岗、溜岗、是否

出工不出力,查是否有违规作业现象

4、 查隐患:查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5、 查各类安全硬件情况,*射线检查仪和生产场所安全设

施是否正常齐全;电路、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房屋建筑有无不安全隐患,水电采暖管线是否正常使用。

6、 查原始资料包括生产记录、会议记录、培训学习记录、

检查记录是否完备。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安全领导小组每月25号进行全站性安全综合大检查,期间不

定期抽查、暗查,检查结果作为各岗位年度评选先进依据。

三、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1、对在日常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领导小组下发《整改通知单》。

2、《整改通知单》包括事故隐患情况、发生地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及整改验收情况等。

3、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整改期限,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除责令有关人员继续整改外,应对有关责任人加以处罚。

4、对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的员工,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3篇 安全检查安全物质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1、项目监理机构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理。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3、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缺少具体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审批。

4、分阶段按期检查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文明生产例会。

7、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及时填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

8、承包单位编制的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报审。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符合监理单位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及时安排审查。

9、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控制。

11、塔吊、脚手架及各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并按期检修与测试。

12、施工用电必须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照明必须使用 36v以下电源。

1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重点设备、重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各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

14、 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遮护,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牌,夜间施工要有安全红灯。

15、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

16、如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则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

18、经常检查场地的材料堆放、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检查。

19、项目总监及监理部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贯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合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第4篇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5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路:以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处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三、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生产经理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五、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6篇 某公司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行为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公司安全环保部每日应进行一次安全巡回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巡回检查,由安环部召集有管理制度、设备电气、职业安全、现场安全作业等职能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照安全巡回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负责汇总、存档。

二、检查路线:动力车间--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合成车间-仓储。重点检查部位:合成车间安全状况;危化库安全状况;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司其它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

三、检查内容:设备电气安全;职业防护;生产工艺安全;是否违章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应急报警设施运行状况。

四、安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问题应立即责成部门人员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对于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来不及汇报时,应根据运行规程的规定先处理后汇报,然后责成部门负责人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五、巡回检查工作注意事项:

1、巡捡人员应配带必要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手套、防护工作服等用具,以保证巡检质量和检查人员自身安全。

2、巡回检查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栅栏。

3、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及时找到岗位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绝对禁止触及带电及旋转部分,未戴防护用品绝对禁止靠近危化品的泄漏区域。

5、不放过发现的一切异常现象和声音变化、异常气味、地面渗水、漏油痕迹等。

6、对于不利检查的地方如声音杂乱、多种因素及其它不宜辨别的情况,检查时要更加仔细,不要被外界不利因素所干扰。

7、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根据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或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停电。

8、巡检时要精力集中,认真地看、听、嗅、摸,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9、巡检查中发现可疑人员进入现场,应进行查问并报告上级或安全环保部。

10、应注意脚下的孔洞、盖板等,防止坠落。

11、 按时进行巡回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可经安环部长同意推迟检查时间或取消一次检查。

六、巡回检查完毕,应及时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车间不能解决的上报生产部,生产部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不能解决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解决。安全检查组织单位应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汇总,督促整改,需要相关部门协商的应及时沟通。安环部对较大隐患项目的整改,下达《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入安全档案。

第7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  安全检查内容

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二、 安全检查的形式

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2、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规章制度、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

3、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自我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的习惯。

三、安全检查要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四、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单位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单位项目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1.单位项目工程,项目部应每旬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施工操作人员应每天进行安全自检。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应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

3.项目部安全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大型机械设备、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应定期进行量化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4.项目部施工员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密切掌握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状态,督促施工班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复查。

5.安全检查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根据jgj59-99检查评分标准,必须查实、查细,对照规范、规程根据各分部项的特点查安全措施、查事故隐患。

6.在安全检查中应认真监督各类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意识,努力提高其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7.在检查中所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应认真落实整改,必须做到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整改后进行复查。

8.项目部对于各类人员应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提出的问题施工管理干部应及时组织整改,项目经理应亲自进行复验,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10.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查制度、思想、纪律、设备的安全、卫生、装置、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11.安全检查时间,公司每月15-16日,施工队每周一次,班组每天一次。

第9篇 纺织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堵塞、避免人身和机械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 总则

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清单”、“作业活动隐患排查清单”、“职业卫生隐患排查清单”、“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2.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频次、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 经常性检查是指生产办公室人员、班组管理者以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 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2.3 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企业内定期检查。

3 职责

3.1 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负责审查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2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抽查隐患整改,并下达通报,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生设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生设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 安全办负责制定防火、交通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企管办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 经常性安全检查

4.1 检查范围

4.1.1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4.1.2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4.2 管理要求

4.2.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2.2 班组长每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员工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 车间主任每天对本车间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总经办现场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企管办每月两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表。

5 专业检查

5.1 专业检查分为考评自查和专项检查,考评自查是以车间为单位,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进行自查;专项检查由企管办组织,针对企业状况,对全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进行专门检查。

5.2 考评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一、二、三季度由各车间组织,自查结束后,填写自查报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是“三查”,即:查自评资料、查整改现场、查设备状况。四季度由企管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按《考评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执行。

5.3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5.4 专项检查应由企管办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方法见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5 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指令书。检查结束后,由总经办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 定期检查

6.1 检查时间

6.1.1 各单位应于每年“厂庆”、“春节”前一周结束自查。

6.1.2 安全管理办公室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

6.2 检查内容

6.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6.2.5 查隐患: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3 检查方法及要求

6.3.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员工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6.3.2 各单位要在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 各单位自查及整改结果,于自查后一周内上报安全办。

6.3.4 各职能部门应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5 企管办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7 隐患整改

7.1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7.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全措施计划进行解决。

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指令书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后归档。

8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1)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2)国内外事故信息;

(3)本单位的经验。

8.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方法

(1)系统的功能分解:按系统工程观点将系统进行功能分解,建立功能结构图,通过各构成要素的不安全状态的有机组合求得总系统的检查表。

(2)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8.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技人员深入现场共同编制。

(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入检查项目中。

9 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经济责任制、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第10篇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施工,实行逐级安全检查,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类型

1.1定期安全检查。施工处月查,主要领导带队;施工队周查,队长组织带队;工段(班组)日查,工长(班组长)负责;作业人员班查。

1.2经常性安全检查。经常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给予消除,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由各级施工作业队伍,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1.4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个专业、专项问题或者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向定性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者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用于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1.5综合性安全检查。是由各级领导组织各部门的职能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查。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1.6由工会组织的不定期的员工代表进行巡视性的安全检查。

1.7自行(班前、后)安全检查。是施工人员工作前、工作后,对自身所处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序进行的安全检查,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检查内容

2.1安全基础工作检查

2.1.1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与落实情况。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保证体系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等。

2.1.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有:

2.1.2.1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等,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

2.1.2.2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工地上是否有专、兼职安全员,各级组织安全活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

2.1.2.3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的学习贯彻等)。

2.1.2.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安全用电、防火安全、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

2.2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2.2.1临时用电

2.2.1.1临时用电方案,应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必须由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的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拆除。

2.2.1.2必须对用电设备(包括发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1.3用电作业现场及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

2.2.1.4安全用电检查,应根据实际采用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进行。

2.2.2施工准备阶段

2.2.2.1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缆、各类管道、现场内或附近有架空线路时,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指令专人负责,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2.2.2.2施工现场的周围如临近居民住宅或交通要道。要充分考虑施工扰民、妨碍交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种可能危险因素,以保证安全生产。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2.2.3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2.2.2.4查准备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要求。

2.2.2.5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

2.2.2.6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

2.2.3施工阶段

2.2.3.1土方施工前,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执行。

2.2.3.2在雨期或地下水较高的区域施工时,是否有排水、挡水和降水措施。

2.2.3.3根据组织设计放坡比例是否合理,有没有支护措施或打护坡桩。检查是否有滑坡、泥石流、浮石等危险因素。

2.2.3.4深基础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通风是否良好。

2.2.3.5工作位置距基础2m以下是否有基础周边防护措施。

2.2.3.6做好深坑、沟、槽、管道、井口等的安全检查与验收。特别是深坑、沟、槽、井口的临边防护,必须完善。

2.2.3.7对机械设备人员教育和持证情况及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2.3.8对特殊施工及危险作业要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与验收。

2.2.4管理措施保障

2.2.4.1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是否明白,心中有数。

2.2.4.2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

2.2.4.3施工机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4.4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认真执行。

2.2.4.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2.2.4.6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是否正常执行和具有针对性。

2.2.4.7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隐患,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2.4.8安全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2.2.5施工结束阶段

2.2.5.1整理施工全过程安全资料,为工程安全性评价及存档提供准备。

2.2.5.2通过安全性评价,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措施;总结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经验,进行推广。

2.2.5.3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3.安全监督检查的方法

3.1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对安全施工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主要是按国家安全检查评价标准要求进行。

3.2一般安全检查法。主要是通过看、听、嗅、问、查、测、验、析等手段进行。最适合常规检查。

3.2.1看:就是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通过看来发现问题。

3.2.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批评和意见、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响和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音等;通过听来发现判断施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2.3嗅:通过嗅来发现有无不安全或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4问:详细询问不安全问题,寻根究底。

3.2.5查:查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生的未遂事故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完善防范措施。

3.2.6测: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测量、测试、监测等。

3.2.7验: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3.2.8析:分析资料、检测、化验等结果,查清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4.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

4.1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登记;以便对施工安全进行动态管理。

4.2查清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要进行细致分析,并对各个项目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纵、横向的比较,找出“通病、个例、顽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分清原因,制定有效对策。

4.3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施工队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止作业,待消除危险后方可继续作业。

4.4进行责任处理。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要进行处理;特别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必须批评指正,纳入考核范围。

4.5整改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销案。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广泛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管理。

6.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第11篇 铁路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路局、建设指挥部、总承包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辨识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第二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2月最新修订)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国务院393号令)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乌建指安[2022]4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5.《铁三院克塔铁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

6.《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及各架子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成立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曾智军

副组长:施强国、路立甲、韩军、杨杰

组员:罗瑞博、康领、刘正全、高桃英、谷文静、邵向辉

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 职责

1.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审批项目部及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对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工作负领导责任。

2.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

负责审核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内容等,检查考核安全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接受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监督、检查架子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4.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编制项目部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各架子队安全检查进行考核;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的实施和具体落实,安排具体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接受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内容

第六条 项目部安全考核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质部具体负责安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安全考核主要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现场运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在施工现场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 检查内容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作业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 检查形式

1. 日常检查:安质部人员每周不少于三次现场检查,现场安全员做到每天现场巡检,风险较大工点现场盯控;

2. 定期检查:由安质部组织,每周五对指定现场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2. 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 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高处作业、消防、现场临电、机械设备等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结合定期检查每半月一次。;

第十条 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第十一条 综合性检查:以落实现场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二条 检查要求

1. 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

2. 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 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列入安全问题库,并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由安质部组织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架子队安全员进行。

第四章 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四条 各架子队应执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对相关责任人按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并做好检查与考核记录。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按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质量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考核奖罚实施

1.各架子队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要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月度绩效考核有关条款实施奖罚。

2.项目部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考评,对架子队按按项目部安全质量奖罚办法予以奖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监督落实。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未详之处,另行制定补充办法。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充分发挥安监等业务部门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狠反“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现场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xx建设项目管理。

3 安全检查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具体负责各类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

专业组:包含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专业。

4 职责

4.1 安全管理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筹建处各部门、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2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并执行“谁管理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抓好本专业、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 安全检查类别和周期

5.1 安全大检查

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每周一天上午9:00在筹建处会议室集中,有筹建处相关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5.2 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等专业检查。由各专业副总组织不定期检查,本专业人员参加。

5.3 安全管理部和值班人员检查

不定期检查,重点查“三违”现象,(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地面值班、要害车间、厂房人员在岗情况。

5.4 安全管理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抓“三违”现象,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带班在岗情况。

6 安全检查重点和内容

6.1 安全大检查

对矿建、土建、机电安装工程质量,运输、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爆破管理、文明生产、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技术资料等进行全方位检查。

6.2 专业检查

矿建、土建、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等专业检查,重点检查本专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7 安全检查标准和方式

7.1 安全检查标准主要依据煤矿“三大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

7.2 安全检查方式采取“五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值班检查与安全管理人员查岗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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