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设备及动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0 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0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 0 电力管理3.1 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
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 2 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 3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
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 4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 5 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 6 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 7 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
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 8 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 9 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 动能管理
4.1 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
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
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 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 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 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 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 相关文件
5.1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
为了电力安全倒闸,防止由于误操作而造成电力系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电力设备安全倒闸操作与停送电制度。
一、 操作高压电器设备,低压主要开关必须有操作票,才能操作。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二、 操作票必须由主管电气技术员、站长书面下达,值班员对操作票命令按照其顺序逐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票。
三、 对命令有怀疑或发现错误时必须询问清楚或纠正修改错误后方可执行操作票,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
四、 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念完一条命令,操作人操作一个开关,并用“0”做记号,记录在操作票上。
五、 操作高压设备必须戴高压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进行操作。检修高压设备和高压线路操作高压开关顺序:
1、停电:
⑴断开负荷开关,合闸指示显示,断开位置。
⑵用摇柄将负荷开关摇出,指示灯显示正常。
⑶在相对应的变电室出线端验电。
⑷在确认无电后,合上接地刀开关,接的指示显示合闸。
⑸挂警告牌。
2、送电:
⑴拆出警告牌。
⑵断开接地刀开关,接地指示显示“分开”。
⑶用手柄将负荷开关摇至合闸位置,指示显示正常。
⑷合上负荷开关,合闸指示显示“合闸位置”。
⑸在相对应的变电室出线端验电,检查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第3篇 电力设备及动力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0 电力管理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 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 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500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0动能管理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 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 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500元、肇事者当月奖励200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0相关文件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范本
电力设备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作票的填写,办理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及终结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票制度是指电气一种(含甲票、乙票、安全交底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带电作业工作票),机械二种工作票(设备缺陷管理三联单、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生产部门员工。
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江西z发电厂企业标准》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
5、管理机构和职责
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部。对全体生产部门员工执行工作票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6.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6.1.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6.1.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1.3口头或电话命令;
6.2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2.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6.2.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3 检修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者;
6.2.4 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2.5高压电气试验、电力电缆、输电母排停电检修工作;
6.2.6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2.7新设备安装涉及到运行设备,需将运行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6.3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3.1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作业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3.2在控制盘或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6.3.3在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3.4在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6.3.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6.3.6其它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
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明确,值班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6.4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误、漏点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6.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6.6工作票的使用
6.6.1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登记簿中。
6.6.2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
6.6.3一张工作票,工作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互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措施应一次做完。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6.6.5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子工作票。
6.6.6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内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预定时间,一部份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方可继续工作。
6.6.7事故抢修工作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第3章内的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6.6.8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建施工单位在发电厂变电所进行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6.9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值班员,
6.6.10若变电所距离工区较远或因变更换工作票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可根据自己填写好的工作票用电话全文传达给变电所联系有困难,也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
6.6.11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由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主要设备检修延期要通过值长办理。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6.6.12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6.6.13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6.6.14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分场、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本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工作负责人和允许办理工作票的值班员(工作许可人)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
6.7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6.7.1工作票签发人;
6.7.1.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6.7.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上正确完备;
6.7.1.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7.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6.7.2.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6.7.2.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6.7.2.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7.2.4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6.7.2.5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6.7.2.6工作班人员精神状况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
6.7.2.7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6.7.3工作许可人:
6.7.3.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负责审查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7.3.2工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6.7.3.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6.7.3.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作详细补充;
6.8.4工作班成员:
6.7.4.1熟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6.7.4.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6.7.4.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6.7.5 工作许可制度
6.7.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成员方可开始工作:
6.7.5.2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7.5.3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6.7.5.4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6.7.5.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6.8工作监护制度:
6.8.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6.8.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所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他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先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6.8.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在部分停电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6.8.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工前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所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须的交接。
6.8.5值班员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急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6.9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
6.9.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在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经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和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得进入工作地点。
6.9.2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在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实情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6.9.2.1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9.2.2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6.9.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6.9.3.1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6.9.3.2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蔽栏。
6.9.3.3应在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后,由值班员进行试验。
6.9.3.4工作班若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9.3.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手续,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9.3.6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仔细检查,待全班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
6.9.3.7只有在同一停电的所有工作
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的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6.9.3.8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一年。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检查。
7.2本标准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8、附则
8.1 本标准由安全生产部和运行车间负责解释。
第5篇 电力设备冷库机房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电工设备班职责
1、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的使用与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及时巡查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办公场所、车间、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6、坚持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情况,值班时接到修理单或报修电话后,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第三章 冷库机房管理制度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 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 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 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 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 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 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第6篇 电力通信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电力通信设备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通信设备:包括自动系统运行装置、电力通信传输网络设备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以及为向发电公司上报运行数据而配置的网络设备和通信专线。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4 职责
4.1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 通信设备的配置需要更改完善时,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4.1.2 负责对通信设备进行定期巡视,保证通信设备电气运行性能良好。
5 管理内容
5.1 放置和变更
5.1.1 通信设备必须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光伏电站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可以调整通信设备。
5.1.2运检人员不可随意操作通信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或关闭通信设备时,需站长同意。
5.2 环境要求
5.2.1 通信设备柜、机房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
5.2.1.1 通信机房内的温度要求:10℃~28℃,相对湿度要求:20%~80%(温度≤28℃,不得凝露)。
5.2.1.2 蓄电池室内的温度要求:15℃~30℃,相对湿度要求:20%~80%。
5.2.2 通信设备柜、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和接地措施。
5.2.3 通信设备柜、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应有照明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3 维护管理
5.3.2 通信设备、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维护设备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或u盘、移动硬盘等)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
5.3.3 通信设备、机房内的各种图纸在光伏电站档案室存放。
5.3.4光伏电站对通信机房内安装的环境监视信号实行24小时监控,对出现的火警、温度、湿度、烟雾、电源灯告警及时处理。
5.3.5光伏电站每月对通讯室进行巡视检查,填写附表73“通讯室巡检表”。在狂雷雨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填写附表68“特殊巡查记录”,以确保通信设备内外环境的良好和安全。
5.4 安全管理
5.4.1 外单位人员维护、维修通信设备或进入通讯机房必须由光伏电站人员陪同。
5.4.2 委托的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光伏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5.4.3 通信机房(包括办公场地)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4.4 值班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4.5 通信机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且合格的灭火器,各种消防器材和维护工具应按照规定地点放置,随时保持有效,机房走线孔洞必须用防火泥进行封堵,过期的灭火装置及时更换。
5.4.6 通信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巡视。
5.4.7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通信事故。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7篇 太阳能电力与控制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的教育,树立爱护公共财物的美德。
第二条 实验室对新购进的设备在到货三天之内要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检验,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第三条 设备管理要经常保持“账、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检查、摆放有序、整齐清洁。
第四条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实验室管理科办理手续,落实维修费用。
第五条 实验室应培养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前后均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第六条 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讲清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基本操作训练。
第七条 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认真执行。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第八条 凡借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第九条 仪器设备的报废应慎重,由实验中心(室)主任组织检查,由保管人填写报废单,写清报废理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报实验室管理科。按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统一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十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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