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第七条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施工企业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3篇 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二)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三)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五)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100元。
(七)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第4篇 施工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混凝土工安全施工操作管理制度
1、车子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有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连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窑(池);边上站立和行直,并注意窑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
9、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第5篇 冬季施工安全制度
1、冬季拌制混凝土时,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
2、冬季施工中,混凝土的入模温度除满足热工计算要求外,一般以15~25度为好。
3、蓄热法加砂石时,若采用炉灶焙烤,操作人员应穿隔热鞋;若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则要选择安全配合比,经实验证明无误后,方可使用。
4、采用暖棚法以火炉为热源时,应注意加强消防和防止煤气中毒。
5、调拌化学附加剂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刺激皮肤。
6、室内生的火炉必须与可燃物保持1m以上的距离。
7、各种有毒物品、油料、氧气、乙炔等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发料制度。
8、脚手架和上人梯、斜道、浇注混凝土的临时运输等应牢靠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9、冬季混凝土强度必须有技术人员批准,方准拆模,拆模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混凝土加以遮盖。
10、冬季施工前应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期安全和消防的宣传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第6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7篇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科要严格执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验收等工作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钢及监理细则等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工作。
三、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各工序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主材及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
四、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设计技术变更、需由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初审、报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工程量变更和需由施工单位上报,经业主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前期科造价审核;
因规划、土地等变更,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或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五、工程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蛮施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六、工程科必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现场施工监管工作: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审核和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审核工程监理签署的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参与并督促工程监理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情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作抽检测工作。检查督促工程监理作好工序检查后,记录和确认工作;
7、会同工程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挂牌、现场围护、总平面置、现场住宿、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传等。
七、工程科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筑业的一条重要方针,生产效益必须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因此 ,为保障施工安全,特订立安全防护制度如下:
一、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种必须订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案,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施工环境,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二、施工人员进场到位后,要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于各种作业,施工前和工种变动人员要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并认真记录。
四、现场防护设施要符合标准,要有设计、计算,经上级批准方可搭设,支搭后经过验收答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合理设置防护棚架,作业层防护得当,安全网设置符合标准。
六、塔吊安装要有计算、验收等齐全的手续,施工电梯防护装置要齐全,安全设施灵敏有效。
七、要着重注意“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现场物料堆放要符合安全标准。
八、施工人员要遵守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守纪律,保持安全警惕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10篇 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制度安全保证措施
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安全保证措施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及工地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工程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2)工地四周应有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的人能对该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注意安全的忠告。
(3)工地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工地周围环境。排水沟还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
第11篇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12篇 设备检修技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检修(技改)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装备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其施工作业安全是设备检修(技改)的首要任务和前提条件。
2.设备检修(技改)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设备检修(技改)领导小组安全责任:
①公司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设备检修(技改)领导小组组长。
②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③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设备检修(技改)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④研究处理设备检修(技改)中的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作业区落实检修(技改)安全责任制。
(2)生产技术与装备部安全职责:
①监督协调生产与检修安全工作。委托公司以外的单位施工的要签订安全协议书。
②审查作业区设备检修安全措施、项目安全责任人,并督促其实施。
③指派安全员负责检修(技改)施工的安全检查工作。
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查隐患、促整改、查“三违”,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进行严格考核。
⑤在编制检修(技改)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⑥在检修(技改)过程中,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会,研究、处理检修(技改)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
⑦负责改进各种机器设备安全装置的设计;负责将设备原有的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负责将设备缺少的安全防护装置补齐。
⑧指派专人负责协调水、电、风、气的停、送管理工作。
(3)生产作业区的安全职责:
①应在检修人员进场前,组织人员对检修现场、设备等进行清理和清扫,为安全检修(技改)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并与检修人员协调好检修期间的安全事宜。
②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水、电、风、气的停送工作,并在现场向检修负责人交接清楚。
③对配合检修(技改)使用的用具、设备作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④在生产与检修(技改)同时交叉进行时,负责处理影响检修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⑤负责制订检修(技改)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检修(技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检修作业区的安全职责:
①检修作业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员在检修(技改)施工人员进场前,应全面了解作业现场情况,对安全施工有关交通道路、车辆、场地、水、电、风、气、管网以及使用的用具、设备等情况作全面调查了解。
②负责设置安全检修(技改)施工区域与生产区域的警戒线和安全标志牌;划定电焊机、气瓶安全摆放地;搭设施工安全防护平台、围栏及走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③动用生产单位的设备和接用临时施工电源前,应事先征得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领导同意,经确实许可后方可实施。
③施工单位必须在检修(技改)前对参与检修(技能)施工的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动员与交底;制定检修(技能)施工安全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指派专人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④认真填写检修(技能)安全措施申报表,报安环科审批。并在检修(技能)施工三天前与委托单位签订《设备检修(技能)安全协议书》。
4.设备检修(技能)安全规定:
(1)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设备检修(技能)的安全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技能)安全措施,并检查、督促、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对“三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纠正。
(3)检修(技能)施工前,必须对参加施工的员工(含临时工、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对任务、项目、危险情况、安全要求进行交底,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5)立体交叉作业时,应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拉好警戒线的前提下,应指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在确认无任何危险的情况下,才允许同时作业。严禁从高处往下抛丢物件。
(6)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煤气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电气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焊接与切割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焊接与切割安全规程》、建筑施工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装技术规程》。
(7)凡在现场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气割、爆破、机动车辆、搭架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8)凡对易燃、易爆或易中毒物质的设备如煤气管道、焦油管道、粗苯管道、煤气水封冷凝液管道、初冷器、电捕焦油器、苯塔等动火或进入内部检修时,应有作业区安全员及专职安全员在场,必要时应有工艺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检修时应携带co便携监测器做好co的监测防止人员中毒,检修前应进行置换并作爆破试验,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试验合格后才能动火,爆破试验每两小时重新做一次,在检修停止半小时或半小时以上的应重新进行置换并作爆破试验。在有氧含量测定分析仪时,爆破试验合格后应加做含氧分析保证含氧量18%22%。
(9)在检修过程中,必须维护好设备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环保设施,不得随意拆除,因检修需要拆除。在检修设备完成后必须及时修复。同时,要利用检修机会,补齐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10)施工单位对废弃的设备、设施和工业垃圾要及时清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好现场,不留隐患,为恢复生产创造良好的条件。
(11)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必须按等级提前三天办好动火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认真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12)检修、技改期间必须加强保卫工作,防止偷盗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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