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社区创建文件资料管理档案制度
安全社区创建文件与资料管理档案制度
1、加强文书档案、图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图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2、创建办公室负责文件与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对相关资料必须按规定立卷,各工作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3、坚持各工作组收集保管、创建办公室定期归档制度。
4、归档范围:重要的会议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领导人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各种规章制度等。
5、创建办公室成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
第2篇 安全社区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安全社区的档案概念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安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中形成、搜集起来的,经过整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照片、光盘、磁带等实物历史记录,以及电子文档、图片、影音视频等电子历史记录。它是我街安全社区创建以来各项工作的真实反映,是做好今后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街道机关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着节约资源、便于管理的原则,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实物档案均由相关责任部门自行保管,电子档案除本部门保管外,需备份一份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保存。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和任务
第四条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管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社区档案。
第五条 该档案管理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政治上可靠,能够胜任本工作。且档案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档案事业,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以保证档案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 归档文件整理制度
第七条 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八条 接收、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地反映工作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档案材料的格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载体材料要有利于长期保存。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为原件,并按照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
第九条 文书档案实行随时办随时归档。录音、录像、照片、底片等档案应及时编写说明(单位、时间、内容、地点、摄影、录音、录像等)后进行归档。
第四章 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的电子文件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上传送的文件。
第十一条 归档的电子文件是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必须纳入档案管理的范畴。
第十二条 电子文件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的方式,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电子文件进行管理,坚持前端控制与全程管理的原则,即收发、鉴定、归档各环节统一。
第十三条 为维护电子数据的安全,每年对归档的电子文件要备份处理,若有条件可刻录成光盘,异地保存。
第五章 档案保管制度
第十四条 建立档案的登记台帐,及时记载档案的收进、移出等变动情况,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第十五条 对破损、褪变和载体材料不宜长期保存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复、抢救。声像档案要做好防磁、防老化、防粘结等工作。
第十六条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管和科学保护等工作。
第十七条 档案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办好档案的清点、移交手续。
第六章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八条 不断加强档案的保密观念,认真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法》。
第十九条 秘密以上的档案,必须妥善加以保管,如需借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 严禁携带档案进出公共场所。因公外出携带档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严守档案机密,查阅档案者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而摘抄或复印的档案材料,必须妥善加以保管,使用完毕立即归还。
第七章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对保存期满的档案,3-5年鉴定1次,销毁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二十四条 开展档案鉴定工作由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指定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提出鉴定工作意见。在主管领导组织下,直接地、逐件(卷)地、准确判定档案的价值;鉴定结束后,经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批复同意销毁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五条 拟销毁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时,要2人以上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二十六条 已销毁的档案,应从原案卷目录和有关检索工具中除去或加以注明。
第二十七条 经鉴定后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或文件材料,应视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鉴定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即鉴定工作的组织安排、报告、销毁清册等归档为长期保存。
第八章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第二十九条 凡借阅、利用档案者,必须逐项填写借阅登记表。
第三十条 借阅档案者必须保护档案,不得转借、遗失、拆卷和损毁档案。严禁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圈点、白抹、涂改、污损。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
第三十一条 若借阅本部门以外的档案材料,须经双方分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 对借出后归还的档案,必须逐件、逐页、逐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处理。
第九章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档案法》,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积极配合、督促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相关科室档案的收集工作。
3、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等工作。
4、对各类档案实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类别清楚、目录齐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
5、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集等参考材料。
7、严格执行保密、 利用制度,办理好借阅手续和利用效果登记等工作。使档案信息得到充分的开发和保证档案内容的安全,更好地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服务。
第十章 档案收集内容
(1)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目标、计划等相关文件;
(2)安全促进项目计划、方案;
(3)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管理的驻地单位基本信息;
(5)各种队伍建设等文件;
(6)各类创建活动记录;
(7)事故与伤害原始记录;
(8)安全检查、监测与监督的记录等。
第3篇 龙城社区防火安全检查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防火安全检查
为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社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社区安全事务办组织成立防火应急分队,每季度对社区辖区内出租屋、企业、厂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居民集中居住点、重点单位防火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立即进行整改。
第二条 防火应急分队应对辖区内防火重点单位坚持每月一次的防火安全检查,对非重点单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条 上级防火单位,每周组织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告上级防火部门。
第四条 社区防火应急巡查、检查员坚持每日对辖区内的出租屋、厂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居民集中居住点、重点单位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各部门、各办公室要落实防火责任制,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社区防火应急分队安全检查情况,要保留防火纪录,以便备查。
第七条 防火应急分队的工作由安全事务办负责安排。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一、社区消防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社区巡防工作室装有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齐灭火器、水带、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照明、消防栓扳手、消防水鞋、消防头盔等器材。
2、消防器材是火灾发生初期自救的应急灭火器材,须由专人管理,有维护保养制度并落实定期维护保养。
3、公共消防栓无埋压、圈占、损坏现象,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4、单位负有对消防器材的保管责任,保证必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处于正常状态,按规定更换、打压,以便及时发挥其作用。
5、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社区道路划分划片,实行联户联防,一户有灾情多方共救灾,救火器材由办事处统一调用,并签订承诺书。
6、火灾后的消防器材装备,应及时补充和更新,以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巡防队员对所辖单位,居民楼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安全防火提示。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时间、内容、部位、频次及巡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三、巡防队员处置初期火灾规定
1、巡防队员执勤时要高度警惕,做到对火灾及早发现、及时处置,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避免、减少损失。
2、对初期火情,值勤巡防队员应立即判断火灾种类,迅速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采用正确的灭火方法扑救,同时,立即报警。采用大声呼救或敲击等方法,召集周围人员前来参加扑救,做到把火灾扑灭在初期,并保护好现场。向有关单位和消防大队详细报告情况。
3、如电器火灾或火势威胁到电器线路、电气设备或电器设备影响到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切断电源。
4、沉着冷静地报清起火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靠近的路口、被烧物资、在几层楼起火、火势大小、有无爆炸性危险物品、自己姓名和使用的电话号码。
5、向“119”报警后,派人到单位门口或道路交叉口迎候消防车,引导消防车到期或地点,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并告知消防栓的具体位置。
6、为便于消防人员灭火,巡防队员应关闭大门,限制人员、车辆进入,维持好火场秩序。
第5篇 龙城社区消防安全职责2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安全职责(2)
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2、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雅苑社区消防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档案。
3、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积极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5、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
6、对本辖区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监督管理。
7、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8、组织本行政辖区域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业主或者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9、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6篇 社区消防安全职责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组织实施防火公约;
2、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或者制止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4、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村民委员会还应当根据需要设置消防备用水源和取水设施。
第7篇 龙城社区消防宣传培训制度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
雅苑社区创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制度:消防宣传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2、定期向社区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应急逃生等常识。
3、每月组织社区居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灭火和逃生救援演练,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质。
4、依托社区警务室每季度对社区内个体工商户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人进行实地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熟悉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5、每半年组织社区居民参观一次消防站开放活动,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6、教育督促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活动。
7、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第8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第9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安装报警装置,夜间配备保安人员值班。
门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周转柜的,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5、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6、换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时,由医、护人员持病员处方和等同处方支数的空安瓿到药房换取同量药品。
7、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第10篇 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绩效评审制度
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绩效评审制度
1、项目安全绩效评审工作在安全社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项目组的评估应写入项目年度计划中,项目完成后应由项目组撰写评估报告,创建办公室负责检查初评,领导小组最终审核评估。
3、绩效评估的具体实施主要包括听取项目组汇报、实地考察等。
4、每年对各项目的绩效评估不少于一次。
5、各项目组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各项安全促进项目,并在下次评估中体现改良的方面。
6、各项目组的评估要及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包括文本资料、影象资料和电子资料),做到有计划,有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11篇 某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全面提升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由社区主要领导担任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居民小组长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设立1名副主任监管食品安全工作,1名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的格局。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社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三、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四、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第12篇 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无毒社区范围目标任务标准上墙制度
安全文明小区上墙制度:创建'无毒社区'范围、目标任务和标准
一、创建范围
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社区居委会为基本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暂住人员、寄住人员由暂住地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出租屋业主进行管理;人户分离人员以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安全文明小区为住进行管理。
二、目标任务
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以社区内彻底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总目标。目前尚未遭受毒品侵蚀的社区,主要任务是保净土,巩固无毒成果;有吸毒的社区,要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目标、禁贩各项措施,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总的工作目标是:社区群众禁毒意识普遍增强,没有新滋生的吸毒人员;对吸毒人员一律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一律实行劳教戒毒;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复吸率逐年降低。争取三、五年内辖区实现'无毒社区'。
三、创建标准
1、社区无吸毒人员。
2、社区原有吸毒人员戒断巩固3年以上(现有吸毒人员不包括出国、户口迁出和死亡的;劳动教养3年和服刑3年以上的;下落不明4年以上的)。
3、社区无制贩毒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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