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网络安全制度
为维护我校校园网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拾万小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请所有使用网络的教工、学生自觉严格遵守。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范定全同志担任,组员由学校行政人员、各办公室主任和网络管理人员组成。
2、学校成立网络安全维护小组。组长由网络管理员杨道元同志担任,组员为各办公室主任及班主任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和安全监测。
3、学校鼓励各教室、办公室、专用室和全体师生使用各类网络资源,不得在使用过程中散布病毒,发表不适当言论。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区信息中心要求为每个教室、办公室、专用室、学生机房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教室、办公室、专用室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路由器、光电转换器、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学校的internet服务主要用于与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12、为了确保教育网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教育网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信息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安全维护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9月
第2篇 月湾二中校园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月湾二中校园网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的使用行为,提高我校校园网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我校校园网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使用上网设备发布信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三、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论坛、博客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四、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管理员必须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六、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七、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八、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九、各部门要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学校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十、电教中心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服务器安装上网行为管理软件;对内、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十一、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学校可提出警告、限制或停止其使用网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凡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十二、学校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严禁进入黄色、***和自由化过重的网站。
十三、校园网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要求,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第3篇 附属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医院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医院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医院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接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和医院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医院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人为因素对计算机网络或软件进行有意破坏的,一经查实,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500-1000元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达明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一、加强对信源单位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二、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将一律不予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三、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5篇 现代远程教育项目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是为全校教育和科研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校园网与因特网和中国教育科研网(CERNET)连通。
二、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学校网页及BBS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步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低俗、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诽谤、谩骂他人,诋毁他人人格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或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规定的内容。
10、无中生有、编造事实,有损学校集体和师生声誉的内容。
三、严格遵守有关保守国家和学校秘密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
1、凡涉及国家、学校秘密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谈论和传播,也不得在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播。
2、涉及国家、学校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联入校园网。确实需要联网的一定要采取严密的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3、载有涉密信息的笔记本电脑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联网,严防笔记本电脑发生泄密。
四、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本着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科学、健康、正常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6篇 校园网络安全制度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7篇 新华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医院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医院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医院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接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3、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医院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言论;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4、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医院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和医院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2)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不得在医院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及拆卸、安装、调换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人为因素对计算机网络或软件进行有意破坏的,一经查实,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500-1000元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第9篇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制度格式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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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我司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1.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2.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3. 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第二条 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网络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2.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5.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6. 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 服务器。
第六条 网络中心和各接入单位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网络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度;2. 信息发布文责自负、审核、登记制度;3. 有害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6.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7. bbs注册实名登记制度;8. 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九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10篇 安全指挥中心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 地面中心站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接收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指挥中心负责人审阅。
2、 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安全指挥中心,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上一级网络中心。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3、 监控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它区域时,中心站值班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5、 网络中心必须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测控数据,核对煤矿上传的隐患处理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详细查询,按规定进行处理。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指挥中心值班领导审阅。
6、 联网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瓦斯超限报警、馈电状态异常情况等必须通知煤矿核查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网络中心发出的报警处理指令后,要立即处理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向网络中心反馈。
8、 网络中心值班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讯中断或出现无记录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处理意见,处理情况记录备案,上报值班领导。
网络中心每月应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当地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第11篇 某资产管理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资产管理处网页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学校校院网的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制作、发布、传播下列有害内容:
1.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2.违反国家民族、宗教与教育政策的;
3.煽动暴力,宣扬封建迷信、*、黄色淫秽,违*公德,以及赌博、诈骗和教唆犯罪的;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暴露个人隐私和攻击他人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鼓励聚众滋事的;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7.计算机病毒;
8.法律和法规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二、资产管理处网页上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使用部门(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严禁在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四、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五、上网信息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必须经网页负责人及处长审核批准后,才可发布。
六、要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和学校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网页管理制度。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保证现有各种网络设备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资产管理处
第12篇 网络安全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我局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省厅和市保密局有关规定,结合内部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沈河区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有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
二、将我局计算机网络划分为三个子网,按安全级别从低到高依次排列为:互联网(外网)、政府广域网(内网)、党政网(专网),三个子网间实现物理隔离。
三、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严禁不同用途的计算机互相串用。
四、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接入内网和专网的计算机,不得用于玩游戏或安装一些来历不明的软件,更不能通过无线网卡等方式接入互联网;对于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存有专网和内网数据及信息。
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
六、建立定期安全备份制度,服务器和各科室pc机上的重要数据(含数据库、操作系统、主要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定期进行备份,服务器上的数据备份由信息中心负责,各科室pc机数据备份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七、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应及时报告信息中心安排处理,不得擅自拆卸机箱和插拔网线。
八、认真维护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要始终保持设施整洁,不得在设备及工作台上堆放茶水、零食、磁性物质等杂物,下班必须关机并切断电源。
九、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如操作人员违反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沈河区信访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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