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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1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1篇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现代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档案、文件、信息等内容的综合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能为公司各部门的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范围

2.1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2.2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司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建筑施工;经营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据、图样、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或记录。具体的主要分类包括:文件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3.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对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整合管理。

3.2综合部对公司各部门上交的档案进行管理。

3.2.1 公司依据《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管、利用、鉴定、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3.2.2 综合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3.2.3 统筹规划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并建立独立的档案室,负责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收发使用工作。

3.3各部门应该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并建立档案目录,以方便入档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备案和日后查找复核工作。

3.3.1 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部门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目录,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3.3.2 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3.3 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码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3.3.4 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保证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3.3.5 接收档案员的指导规划,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档案。

3.4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文件、材料等的安全性、保密性负责,并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综合部部长要对档案交接负有监交责任,且应该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确认。

3.6会计类档案将由财务部统一归档保管,以方便财务核对和审批工作。

4.档案管理原则

4.1档案室必须具备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等安全条件。

4.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4.3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需要长期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员上报经理批准。

4.4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藏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归档文件的密级,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确定,绝密类档案应单独入柜保管,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档案重点保管。

4.6借阅归档时如发现档案资料丢失、损坏、缺页等情况,档案管理员立即向综合部部长报告,经查清责任后并视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4.7借用存档文件资料时,档案员应视借阅文档的密级,要求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等相应记录,认真完善各种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损毁或扩散阅读范围。

4.8公司档案资料不许外部人员借阅。特殊情况下,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公司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4.9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档案管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毁档案材料的所属部门负责人进行监销。

5.档案管理办法

5.1档案档号的编制:

5.1.1 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它反映公司档案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管理。

5.1.2 档号编制方法

■档号基本结构组成是由公司标志、分类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年度号和案卷号组成。

5.2档案保存期限:

5.2.1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5.2.2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人事档案列为长期保存;会计类档案资料保存期应按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3档案的归档

5.3.1 归档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档,具体应由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确定编制。

5.3.2 归档要求:

■公司各部门每年的文件档案必须第二年一月连同目录一式两份交由公司档案室归档;工程项目可以分阶段或者全部竣工验收后连同目录一式两份归档;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形成、整理后,拷贝在耐久保存的介质中,连同相应的文字性说明一起于年终时向档案室移交;声像档案一般在年终由形成部门向档案室归档,对于会议形成的声像归档,会议结束后半个月归档。档案交接时,双方当面点清,并同时在《档案案卷移交目录》上签字。

■已经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如果需要修改,要报送给档案管理部门《文件更改申请单》,连同原文件一并存档、备案。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涂改。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原件出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企业需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5.4工程竣工档案管理:

5.4.1 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项目部将竣工工程的内业资料整理、编目,并上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装订成册,上交综合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5.4.2 项目部必须将在上交建设单位的竣工档案时所办理的档案交接单上交综合部,归档存放。

5.4.3 档案借阅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借阅。在借阅的过程中不允许在原始资料上作标记、涂改及拆卷、抽出材料。借阅完毕后按原样及时送回档案室。

5.4.4 年终档案归档结束后,将存档情况上报总经理。

5.4.5 定期检查档案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领导。

5.4.6 档案一律存放在柜内,档案按工程竣工时间分区,按工程分类,按专业分号。按先后顺序整齐存放,并填写《竣工档案登记明细表》,档案号一竣工时间一工程名称一专业一顺序号。

6.档案分类管理说明

6.1文件档案的管理:

6.1.1 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6.1.2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6.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6.1.4 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6.1.5 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6.1.6 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6.2电子文档的管理:

6.2.1 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

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6.2.2 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6.2.3 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6.3声像档案的管理:

6.3.1 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6.3.2 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6.3.3 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6.3.4 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第2篇 建筑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二

建筑工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二)

1 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部长假期的审批。

2 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 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 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 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 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 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 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 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 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3篇 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项目试验、检测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2>物资外观检查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9

建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九)

一、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形式

1、公司内部教育分为公司级、项目级、队级三级培训形式。

2、公司主要领导、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主要领导、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尽可能集中培训,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采用多种培训教育形式使其全面掌握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应知应会”知识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3、集中培训优先选用具有国家、地方有关部门认可的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必要时联合本单位上级部门举办培训班,借聘社会力量如安全管理专家,有资质的安全管理培训教师授课。

4、公司其它人员的安全培训坚持按职能划分,自学为主,日常安全知识讲解等形式进行;项目其它人员由项目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上课,并结合不定期的安全意识教育来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

5、一般职工转换岗位、职工待岗后重新上岗以及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以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为主,公司有关部门参与培训教育。

6、通过多种形式使公司所有人员得到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次数每年人均达到一次以上。

三、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公司主管安全工作领导每年接受省、地、市及其它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

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

四、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以上的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3、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

4、安全质量环保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新招聘的大学毕业生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主要内容有:

⑴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程。

⑵安全生产法则、标准和法制观念。

⑶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⑷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5、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人员,尤其对新入场人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即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个学时,主要内容有:

⑴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特点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⑵公司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⑶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⑸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⑺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施工队长和专职安全员组织对班组人员,尤其对新工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的三级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个学时,主要内容有:

⑴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7、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工、爆破工、厂内驾驶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由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同上级部门及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举办的安全技术学习班。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学习的主要内容有:

⑴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⑵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曾出现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⑶特种作业安全操作技术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⑷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职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配置、维修和使用常识。

五、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个学时,主要内容有:

⑴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

⑵本公司安全施工生产特点、制度和本职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⑶一般安全技术知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界限。

⑷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的规程和事故发生后应做的善后工作。

六、项目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隧道、大桥等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人员驻地必须设立板报和安全警示牌,作业场所、库房要设立安全警示牌。

七、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安全教育记录卡附后。

八、员工安全培训教材,可以使用《全员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手册》、《施工安全理论与实践》、《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特种工培训教材》等。

九、公司定期组织对生产一线专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地开展“安全月”、“百日无事故”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第5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队)每日自检,交接检。

二、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三、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四、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五、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一)全检查记录

1、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2、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3、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隐患整改

1、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2、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6篇 建筑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分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提高技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分公司技术竞争力,分公司技术管理应严格遵循事先策划、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并认真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施工策划管理

项目施工前,大型工程由(副)主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主管工程师、施工技术科、质检科、安全科、人力资源科、设备材料科、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根据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对工程进行总体施工策划;一般工程的施工策划,由项目经理组织。策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管理目标及目标分解、确定主要施工过程、流程、施工工艺,识别特殊和关键过程及工序,识别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确定施工资源配备和采用的新技术等。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根据施工过程总体策划的结果,(副)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工作,指定编写负责人和参加编写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文件,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编制应复核《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和公司技术文件的编写要求。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科会同项目部编制,(副)主任工程师初审,质量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主管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经理参与,工程技术科审核,(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确定施工管理目标;明确项目组织结构;并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的介绍工程概况;明确施工总安排,划分主要施工阶段,安排作业顺序,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优化;明确主要的中间验收、专业交叉作业安排以及样板制作和验收;确定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和重要施工部位采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说明主要施工资源的配置;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应确定分包工程的范围和分包方式,明确分包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确定特殊和关键过程,识别环境因素、危险源,掌握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事件和紧急情况。明确项目部需编制的专项方案。明确保证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并对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

1)合同内容有重大调整;

2)工程设计重大变更;

3)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4)主要施工方法、重要工程材料的调整;

5)主要施工资源配置的重大调整;

6)施工环境有重要改变。

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评审和审批;项目经理和主管工程师负责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其执行情况和效果负责。

3、专项方案管理

项目主管师针对《程序文件》ch*10中第5.4.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专项方案;其中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要求以下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主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开挖深度超过15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6)深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和需爆破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

7)筒仓屋顶空间钢结构与库壁滑模同时进行整体抬升的工程。

大型工程还需要项目主管师编制《测量方案》、《物资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其他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相关内容。

对在施工组织中确定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施工前由项目主管师制定作业指导书,项目经理审批。作业指导书重点明确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工艺流程,说明施工方法、施工步骤、工艺参数及技术规范要求;明确检验检测方法,确定实施连续监控的监测点、监控方法和相应的工具设备等。

专项方案的内容应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工艺方法科学先进,安全可靠,论述应明确详细,具有施工工艺指导性,并附有相关的计算过程和图表。

专项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主管工程师组织进行方案的实施评价,并根据需要进行方案的修定,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4、图纸会审及施工变更、洽商管理

工程图纸到位后,施工前由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工作,项目主管工程师具体实施,组织项目部和技术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图纸内部审核,图纸内部审核意见由项目部汇总;项目部主管师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大型工程“图纸审查记录”需经工程技术科审核。

建设单位未组织会审的工程,主管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将“图纸审查记录”记录中的问题与有关方进行沟通,逐条解决并落实,有关记录按工程变更文件管理。

图纸会审记录需经各方签字并盖章,作为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分阶段到图的工程,应分阶段、分专业落实图

纸会审工作。

施工变更收到后由项目工程师总负责,进行复核后确定发放范围;并指定专人按照受控文件进行管理,避免遗漏和错误;施工变更办理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工程变更文件必须及时发放到使用岗位;主管工程师应在施工前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做好管理,施工中由质检员监督检查。

分包工程的变更由总包方统一办理和管理。

施工过程中需要提出工程洽商的,由主管工程师及时整理洽商信息,编制工程洽商文件,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办理工程洽商手续。工程洽商的内容必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不得降低原设计标准、建筑功能和安全等级。

5、施工设计制度

对质量目标为市优及省部级创优的工程,由项目主管师在结构施工前组织编制创优方案,报施工技术科或(副)主任工程师审批。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充分研究、策划的基础上编制,体现工艺创新、技术创新、质量创新成果。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包括工期安排)、创优部署(包括质量目标及分解、创优标准、创优施工项目)、创优施工方法、创优质量标准、资源配置、创优资料制作与收集、管理措施及管理制度等。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可划分为“结构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和“装修施工阶段二次设计”,后者可按分部工程编制相对独立的创优设计文件。

创优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中各专业、分部、和前后工序之间的做法、创意、技术标准应相互协调,并应做到深入、细化,能够直接用于组织施工和进行质量检查与评价。方案中的工艺方法、质量标准应做到“文字简练,配图准确、表达直观。

6、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施工准备期较长的,应在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向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交底。

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质量管理的交底,明确重点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要求。参加规模较大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主管工程师应向现场管理人员做特殊、关键过程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交底,明确施工安排、过程控制、工艺技术等相关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协调工作程序,并做好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安排专人进行实施过程的检查。

各专业施工工长负责分项工程及检验批施工技术交底。分项、检验批工程必须保留书面形式的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设计内容,贯彻施工方案和技术标准、落实施工工艺和操作要求,技术交底经主管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由责任工长直接向作业人员下达,质检员监督落实情况。

对于专业分包项目、外委托加工项目,项目经理应向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执行措施、工程管理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主管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措施、验收标准的交底,明确质量管理责任。

技术交底可采用书面交底、会议交底、样板交底等方式进行;采用会议交底的,应保存会议记录,采用样板交底的应保留技术影像资料。

7、技术复核制度

技术复核是对某些重要分项、检验批或关键工序的准备工作及其前道工序的工作质量、工作成果进行预先检查,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技术复核应针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控制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验证和可靠性再确认,贯彻落实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工程设计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技术复核的控制指标,应与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分解目标确定的控制标准相一致。

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特殊/关键过程、工程定位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吊装工程、大型/复杂设备基础施工和交验等重要过程的技术复核。

工长按专业分工组织本岗位管理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的技术复核。

对技术复核项目,责任者在施工前做好图纸参数、施工参数的校验,做好与技术规范的核准,保证各项施工参数准确无误;并且应在上道工序/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符合要求基础上,组织技术复核。技术复核应由工长填写“预检记录”,质检员下达预检结论,主管工程师审批。

技术复核中发现问题的,应随时进行标记和记录,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监督整改或修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安排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返工或整改(执行程序文件《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完成整改后应重新组织与技术复核,通过技术复核的施工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正常的质量评定、验收和工序交接检查不能代替技术复核。

项目工程在加工、订货、专业分包前,应由项目主管工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8、隐蔽验收管理

项目主管师组织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复杂的重大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工长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验收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检验后进行;隐蔽验收前应由工长或主管师核查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及时填写隐蔽记录(填写内容符合资料管理要求),隐蔽验收中发现有问题或局部不符合,必须逐项整改或处理,不留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重新验收或补充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归档。

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隐蔽验收后,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发生时,应待影响消除后,重新进行隐蔽前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资料。

9、专业分包管理

专业分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前,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方案后报项目主管工程师审核,(副)主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工程技术科备案。项目部应将专业分包项目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对其技术资料、试验检验、技术复核、质量验收、中间和竣工交付等进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

10、施工文件及技术资料管理

项目部施工文件的管理范围包括:1)施工合同文件;2)施工图文件,包括工程图纸及其变更文件;3)施工指令,包括对施工指令的确认记录;4)工程施工适用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设备装箱文件;5)记录文件,包括会议记录,工程管理决议,以及任何涉及合同内容调整、非预期费用和责任的来往文件;6)经建设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7)索赔、签证文件。

项目经理确定合同文件、记录文件、进度计划的受控使用范围,主管工程师负责其它施工文件的受控管理。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具体贯彻和落实项目施工文件管理相关制度、措施,对施工文件管理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项目应指定专人按受控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文件的管理,定期检查受控文件的使用保养情况。施工文件至少应保存至工程竣工结算,属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应随技术资料整理、存档。

项目部资料员

应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做到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并按照国家规范、规程和当地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其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项目主管师协调解决。项目主管师对资料负指导审核责任,并负责对试验资料、原材料报告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管理。资料分基础、主体、装修三个施工阶段报施工技术科审核;竣工资料应在资料员按照资料管理规定核查完毕报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签字认可后,送施工技术科审查。具体管理要求见本细则第六项: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11、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按规范要求和工艺控制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需要配置、使用和管理计量/检测/测量设备及工具。

主管工程师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组织试验检验、质量检查、工程测量等设备仪器的配备和检定,持续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并应定期检查计量仪器使用情况,对关键过程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其过程开始前组织校验。

质量检查员应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计量情况。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z四建发2008年a4号文件《关于下发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

12、技术进步管理

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技术进步策划,领导技术进步管理工作;施工技术科组织分公司技术进步工作活动,落实技术进步计划;项目主管师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部署项目技术进步工作,对技术进步项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及时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留取相应影像资料;对收集到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应用情况每季度上报分公司技术科。其他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3、技术总结制度:

工程竣工总结文件由项目经理在竣工验收前组织编写,其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阶段综述,工程采用的主要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理,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情况,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及效果,工艺革新和工艺改进成果、项目管理创新成果,工程影像资料。“工程竣工总结”经项目经理审核、主任工程师核准后,与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并报质量技术部验收。

主管师在创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分部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科研及技术进步课题立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涉及“四新”内容课题完成后30日内,整理编写“专项技术总结。”专项技术总结应包括专项工程概况及课题基本情况、课题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方法与工艺参数、解决的关键问题、技术与质量创新成果、原始记录及影像资料等。

“技术总结”由主管工程师编写,主任工程师审核,报工程技术科、质量管理科备案。

支持性文件

1、公司现行《技术管理制度》

2、公司《关于印发《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纲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z四建发(2006)a1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增加条款》的通知(z四建质字(08)7号)

3、《建筑精品工程结构施工技术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8号文件)

4、《建筑精品工程装修二次设计编制纲要》(z四建发(2005)a9号文件)

5、公司《水泥生产线工程创优标准指南》

6、《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z建法(2007)209号文件)及关于建立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库》的通知(z四建发(2009)a15号文件)

相关记录:

图纸会审纪要

检查(反馈)记录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8篇 建筑分公司项目部食堂卫生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部食堂卫生制度

1、重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加强对炊事员的宣传教育,炊事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知识,树立服务于一线、服务于职工的思想宗旨,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

3、食堂必须具备必要的、整洁的,保证饭菜和茶水供应设施和冷藏、通风等设备。食堂要遵守食品卫生'五、四'制。经常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应具备防灭蚊、蝇、鼠和蟑螂等害虫的设施,立盛饭菜留样餐具等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4、库房整洁卫生通风,预防虫害、霉变、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每年都必须体检一次,发现不适应炊事员岗位应立即调离。

5、建立采购验收制度,加强经济指标管理,接受职工的膳管会的监督检查,食堂帐务每月上墙公布一次,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6、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奖金,菜饭票保管制度,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做到手续完善,食堂工作台帐齐全,食堂配有灭火器。

第9篇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面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3、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拆除设置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语,以示提醒。

4、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传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做安全教育的凭证。

5、有关安全教育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

6、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公司制订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7、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培训

电焊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预施工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登记入册方可参加施工。

(2)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既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单位。

3、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

(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要求参与调查。

(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勘察要及时、全面、客观。调查组通过充分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

(7)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上报按上级部门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2)事故档案主要内容: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材料、有关部门的结案批复等。

(3)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事故档案由安全部门保存。

第11篇 建筑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第12篇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①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②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④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保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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