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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索赔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9 热度:30

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索赔制度

第1篇 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索赔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索赔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由于人为失职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进行索赔。为挽回公司损失,明确赔偿责任,规范索赔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相关责任人主观已经努力、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地震、洪水、暴风雨、雪灾等)造成的损失不在本制度索赔之列。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二章索赔种类

第四条索赔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1、资金流失类:包括携款潜逃、货款丢失、超期借款、违反现金交易原则造成的呆死帐等;

2、产品质量事故损失:由于生产、技术、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报废造成的损失;

3、在建工程:由于建筑工程管理失职引起的返工、工期延误、严重质量事故等造成的损失;

5、机械设备:由于维修保养不善、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维修费用增加、提前报废等造成的损失;

5、其他类损失。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五条发生经济损失后,执行部门可逐级向当事人、当事人直接管理者、分管副总、总经理索赔。

第六条索赔对象:

(一)损失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对当事人全额索赔;

(二)损失金额在200元以上的,需连带索赔直接主管;

(三)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连带索赔分管副总;

(四)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连带索赔总经理;

(五)重大损失责任的索赔,由集团公司总经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第七条对管理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除执行经济索赔外,同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行政处罚。

第四章索赔执行

第八条索赔权限

(一)总经办、技品部、审计部等部门为集团索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发生的损失进行索赔;财务部负责执行索赔决定;

(二)集团其他部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可做出索赔建议,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三)各部门、子(分)公司对所属员工索赔必须经总经理(第一责任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索赔执行

1、归口总经办门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损失金额进行调查、评估、测算。

2、执行部门按照损失金额下发处理决定或填写索赔通知单通知当事人;

3、财务部按照处理决定或索赔通知单落实索赔执行,索赔时可根据金额大小一次性或分月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4、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决定或索赔通知单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对于超过期限仍未复议者,视同放弃复议权,财务部按照原处理结果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经集团公司核准后生效,与法律冲突之处依法律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附:索赔单规范格式

索赔单

索赔项目

索赔理由

索赔金额核算

原因分析及责任划分

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

被索赔方签字确认

被索赔方复议

执行部门回复

执行结果

执行人签字:执行部门主管签字:

年月日

第2篇 集团公司办公印章管理制度

《xx集团办公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印章是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单位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单位办公室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在当地刻制,同时对印章进行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单位或部门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附表1)经单位负责人核准后刻制,印章规格见附表1。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

1、在启用印章前,单位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员填写《印章登记备案表》(附表2)备案。

2、除银行预留的全套财务印鉴外(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保管),所有印章由各单位办公室专人进行保管。用印部门派人到单位办公室领取并填写《部门用印申请表》(附表4),经印章权限领导核准。

3、各类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登记薄,单位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上缴单位办公室,由单位办公室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备案表》(附表3),由印章权限领导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方可进行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单》,经权限领导核准后,上报单位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单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公章的保管岗位为档案管理员。

2、公章的保管人员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部门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银行预留全套财务印鉴的保管者是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工商税务部人员,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集团财务及行政负责人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等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九条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单位印章只适用于与单位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单位集体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二o一四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附表1:《单位印章制作申请审批表》

附表2:《单位印章登记备案表》

附表3:《单位印章废止备案表》

附表4:《部门用印申请表》

附表5:《单位用印管理工作日报表》

附表6:《单位用印管理工作月报表》

附表7:《单位用印管理工作季报表》

附表8:《单位用印管理工作年报表》

附表9:《集团用印统计日报表》

附表10:《集团用印统计月报表》

附表11:《集团用印统计季报表》

附表12:《集团用印统计年报表》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2023年7月

第3篇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3

集团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三)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聘工作管理,规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确招聘工作的权限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工作遵循内部优先,效率与成本兼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职能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集团公司招聘工作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政策与制度的制定,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总部部门人员和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项目部人员还是集团负责)

第六条各子(分)司人事科负责年度人力资源计划的制定与人力资源工作的总结,负责招聘的实施以满足本单位所需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根据本部门/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需求计划,每年十月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须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经本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岗位职责,2、岗位任职资格,3、岗位考核办法,4、薪资标准(是否指部门可以承受的预算)。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在部门编制内的人员需求,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已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实施招聘。

第十二条总部各部门编制外的人员需求或因新增岗位而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提供需求原因的书面报告及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方能实施。

四、招聘的实施

第十三条招聘分为公司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可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四条内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说明书及《人员增补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内部邮件和张贴告示等,内部招聘公告应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位正式员工。所有的正式员工都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内部应聘申请。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时,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据岗位特点,可采用网上招聘、媒体广告、人才交流会、校园招聘、猎头中介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负责面试的初试工作,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应聘动机、性格倾向与通用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部门负责面试的复试工作,复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最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综合多方因素出具录用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须有5人参与面试评估.

集团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总经理级后备科级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招聘处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直接主管招聘处

复试总经理面试组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总经理用人部门主管/总经理

终试或审批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人资中心总经理

子(分)公司面试步骤如下:

应聘职位后备科级人员及以上科级以下应届生

初试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复试科长面试组科长面试组用人科室的科长

终试或审批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及对中高级人才、关键岗位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调查记录记入档案。

五、员工的录用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本公司员工:

1.精神病史、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癫痫等食品行业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劳改、拘留、判刑等)记录者;

3.未满18周岁者;

4.二次进公司者;

5.与其他公司未解约者;

6.已签约员工的三代以内直系(旁系)亲属;

7.品行恶劣,被其他机构或组织开除者;

8.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9.5年内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应届生招聘时,同一学校且同一专业的大学生超过5人。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对拟录用人员的以下资料进行核实后方可录用:

1.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2.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体检合格证明,就业证;

3.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须将录用员工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应聘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简历进行存档。

第二十二条 对被录用人员,负责招聘实施的人事部门须按照相关劳动管理制度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聘评估

第二十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须进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评估。评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评估和招聘效果的评估。

第二十四条招聘效果评估从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时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满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进行。

招聘完成率=实际录用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100%

招聘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员工数/计划招聘员工数

招聘合格率=通过试用期员工数/录用员工数

招聘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得出。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对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进行评价。

七、招聘的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责任按照审批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及时向需求部门(科室)推荐候选人。

第二十七条需求部门(科室)有责任按照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评价表》,面试结果按要求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进行反馈。对于违反招聘时间安排或未按规定面试、评价及反馈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权进行通报或评价。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定期对招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子(分)公司将进行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条凡未按

公司要求录用的人员,须一律辞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将据情节及后果对违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及监督执行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

第4篇 集团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的办公管理,各公司也可依据本制度精神自行拟定相应制度。

3管理规定

3.1办公纪律管理

3.1.1爱岗敬业,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

a)员工须服从领导安排;

b)对工作范围内的事件尽职尽责,对个人能力范围内的工作行为须负全部责任;

c)承诺或会议任务应按期完成。

3.1.2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a)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唱歌、不打闹嬉戏;

b)上班时间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男职员不准留长发,女职员不得穿超短裙。

3.1.3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

a)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问的问题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b)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乱翻别人桌上文件、物品;

c)办公室无人时,须锁好门窗。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应将桌面上文件收起放好,并将电脑处于锁定或其他状态。

3.1.4注意办公环境卫生,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a)厂区内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b)厂区或者库区内不准吸烟;

c)办公场所注意讲究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办公场所无蚊蝇、无灰尘。

3.1.5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a)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b)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或车间设备;

c)爱护公司财物,不损坏公司财物。

3.1.6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3.1.7爱岗敬业,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a)不窜岗、闲聊、吃零食、唱歌、谈论(包括利用电话谈论)或争执与工作无关的事;

b)不看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c)不会见朋友、亲属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

d)接听私人电话应尽量控制在3分钟内;

e)上班时间内不偷懒睡觉。

3.2电话使用、接听管理规定

3.2.1电话使用

a)电话使用必须使用礼貌用语,电话接通后必须自报部门、单位;

b)电话使用语言应简明,切忌语言含糊不清;

c)不利用公司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d)任何人员在利用电话进行交谈时应有强烈的保密意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公司事务,不得在无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讨论涉及公司秘密的事项。

3.2.2电话接听处理

a)办公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b)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记录并及时传达、回复;

c)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d)电话接听时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说'再见!';

e)对方拨错号码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断电话,而应礼貌地说:'我想您拨错号码了';

f)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铃响不得超过3声;

g)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延长);

h)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私人电话,经领导批准后接听私人外线不得超过3分钟;

i)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须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况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3.2.3传真接收处理

a)做到及时接收传达并做好接收登记工作,保证信息快速畅通;

b)保密性文件要做好保密措施,不能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承办处理。

第5篇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xx集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单位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工作文件和应归档的报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有关

部门和集团行政负责人的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凡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需经档案归属部门的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审批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第三十条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第6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3.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三、关于安全教育

1.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2.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4.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五、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1.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关于消防工作

1.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2.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4.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七、关于施工用电

1.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3.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八、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九、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3.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4.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5.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6.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7篇 c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zz集团公司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监督”原则,集团公司成立项目合同监督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项目合同实施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分别成立项目合同监督管理小组,对本企业项目合同进行监督。

二、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依法进行招投标,根据招投标结果,同时签订经济、廉政和安全生产合同,实行三合同制。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作为订立合同的依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详细的书面合同,合同价必须与中标价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且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三、工程项目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由签约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定。

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勘测设计周期、施工工期和供货安装期限。

1、勘测设计合同内容应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支付等条款。勘测设计单位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设计质量负责。

2、施工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合同价、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严禁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3、监理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监理现场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资格、主要检测设备的配备要求、质量责任、费用支付等条款。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供货品种、交货期限、设备安装要求、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费用支付等条款。

五、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l、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政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六、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都应遵守的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7、甲方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七、合同双方应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约。合同一方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规定,按规定程序,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提出索赔,违约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八、合同内容变更应依据合同约定程序办理。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际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计算相关费用;在实际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审计部门审计或评审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

九、合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程的内容、标准、质量和进度等实质性要求非项目业主原因未按合同实施的,除由项目业主依法没收履约保证金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中标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一定时期的市场禁入,并实施备案。

第8篇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3

物业集团公司考勤制度(三)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考勤工作由各站责任人负责实施,并坚持日考日记。

三、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发现当天漏签或签到不实,当事人要受到一定的处罚(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四、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五、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各物业站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各住区出现突发性抢修而占用的非工作时间由公司组织补休。

六、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一经出现按奖惩制度第十三条执行。

第9篇 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10篇 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考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第三章考核流程2第四章考核周期和内容3第五章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7第六章考核文档管理7第七章附则8内部文件,注意保密

董事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各集团公司董事工作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公司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目标,对各集团公司董事进行科学、动态地衡量和评定,并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运用以激发各集团公司董事责任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业绩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考核对象为集团公司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

第六条

作为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

(1)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3)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目标;

(4)审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

(5)审批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七条集团公司监事会是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的执行机构,集团公司监事会在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中所承担的职责包括:

(1)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标准;

(3)编制和修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考核目标;

(4)组织收集绩效考核信息;

(5)组织分析和计算考核结果;

(6)拟定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7)执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8)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结果归档和保管。

第三章

考核流程

第八条

考核流程包括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和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流程。

第九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公司监事会拟订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上交集团公司股东大会;

(2)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对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3)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并拟定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集团公司监事会收集集团公司董事业绩信息;

(2)集团公司董事在集团公司监事会做述职报告;

(3)集团公司监事会统计、分析集团公司董事业绩信息,结合集团公司董事的述职报告,计算考核结果;

(4)集团公司监事会拟订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连同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一并上交股东大会;

(5)股东大会对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6)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拟定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7)集团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集团公司董事考核结果运用方案。

第四章

考核周期和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周期为年度。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是对集团公司董事在上财年内的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是财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即1月1日-1月31日完成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

(1)德能考核包括诚信品德和工作能力两方面内容;

(2)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两方面内容。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董事的诚信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考核办法参见《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表:集团公司董事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集团公司董事

方面

方面权重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德能考核

30%

诚信

品德

50%

公司忠诚度

18%

集团公司

监事会

年度

诚实正直

8%

公司荣誉感

8%

个人信用意识

8%

节俭意识

8%

工作

能力

50%

决策能力

15%

协调沟通能力

10%

人际交往能力

10%

研究分析能力

10%

问题解决能力

5%

绩效考核

70%

工作

态度

30%

工作责任心

10%

服从意识

10%

学习意识

10%

工作

业绩

70%

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25%

集团公司董事会出席率

15%

工作报告

15%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15%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4-13新规做成

表:集团公司董事长考核标准

职位名称

集团公司董事长

方面

方面权重

分类

分类

权重

指标名称

指标

权重

考核

机构

考核

周期

德能考核

30%

诚信

品德

50%

公司忠诚度

18%

集团公司

监事会

年度

诚实正直

8%

公司荣誉感

8%

个人信用意识

8%

节俭意识

8%

工作

能力

50%

决策能力

15%

协调沟通能力

10%

人际交往能力

10%

研究分析能力

10%

问题解决能力

5%

绩效考核

70%

工作

态度

30%

工作责任心

10%

服从意识

10%

学习意识

10%

工作

业绩

70%

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50%

集团公司董事会出席率

5%

工作报告

10%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督导和建议

5%

修订履历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4-13新规做成

工作业绩指标量化方法:

指标名称

量化得分(*)标准

90≤*≤10080≤*<9070≤*<8050≤*<700≤*<50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

督导和建议

对集团公司发展有深入研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

对集团公司发展有一定研究,比较全面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意见

大致了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能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了解不多,不能给予有效的督导

对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一无所知,无法实现对集团公司的督导,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

工作报告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全面、深入、细致,提出有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比较令人满意,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基本能做到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符合要求

未能完全按时提交工作报告;内容不够全面

工作报告提交经常未按时完成;报告敷衍了事,无太多参考价值

集团公司

董事会出席率(%)

90≤*≤10080≤*<9070≤*<8050≤*<700≤*<50集团公司业绩评价结果

其量化办法详见文件《哈药集团责任中心业绩评价管理制度》和《哈药集团责任中心业绩评价标准》,在上期考核结果出来之前,该项指标得分为“75”。

第五章

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第十五条

被考核者德能考核得分等于各项德能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德能考核得分=∑(德能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六条

被考核者绩效考核得分等于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指标权重的加权累加值,其计算公式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得分×指标权重)”。

第十七条

根据绩效考核得分和德能考核得分计算出被考核者综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得分×70%+德能考核得分×30%”;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最后的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等于各考核者给出的得分的平均值,其计算公式为“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某监事给出的得分)/∑(参与考核的监事人数)”。

第十九条

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将集团公司董事的考核结果划分为胜任和不胜任两个等级,等级的评价标准如下:

(1)胜任级:75<年度考核得分≤100;

(2)不胜任级:0<年度考核得分≤75。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董事年度考核达到胜任级,集团公司可继续委派其担任该权属公司的董事,并全额发放当期补贴。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董事年度考核未达到胜任级,集团公司应免去其在该权属公司的董事任职资格,并扣发当期补贴。

第六章

考核文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董事绩效考核文档包括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绩效考核信息等相关文档和量表。

第二十三条

考核文档统一由集团公司监事会进行保管。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监事会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文档进行归类和标识以方便查阅,妥善保存考核文档。

第二十五条

考核文档是重要的档案,集团公司监事会要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防止考核文档被无关者查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哈药集团集团公司监事会起草和修订,经由哈药集团股东大会审批后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哈药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内部文件,注意保密

第11篇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合同管理,以降低经营风险,防止损失,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订立的规范要求、合同订立前的审批、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以及合同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各类合法有效的对外经济合同及协议(以下统称合同),与合同事宜有关的往来信件、电报、电话记录、图表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合同、废旧物资出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委托外加工合同、技术、劳务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合同等,但不包括集团公司内部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经济责任制合同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sg0119―2007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

4、合同管理职责

4.1法定代表人职责

4.1.1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1.2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对外订立的合同,指导处理重大合同纠纷。

4.1.3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4.1.4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

4.2法律事务部职责

4.2.1制订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4.2.2制订集团的标准合同文本。

4.2.3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核。

4.2.4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订立和管理情况。

4.2.5参与重大合同谈判。

4.2.6参与处理重大合同纠纷。

4.3合同订立单位职责

4.3.1起草合同并按程序报审批。

4.3.2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属本单位负责的合同。

4.3.3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3.4做好合同的台帐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4.3.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3.6处理合同纠纷的协商、索赔、更改、调解,协助处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

4.3.7按期统计、汇总本单位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4.4财务部门职责

4.4.1审核财务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

4.4.2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付款、收款规定。

4.4.3加强与合同订立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4.4.4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4.5印章管理部门职责

4.5.1对经过了审核、批准的合同盖章,对违反审核、批准程序的合同一律不得盖章。

4.5.2做好合同用印登记。

5、合同审批权限

5.1集团本部各类对外经济合同按照附表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5.2根据公司章程需要报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

5.3对于只有单价没有总额的合同,一律由集团分管领导及以上领导审批。

5.4各审批权限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合同提交上级领导审核,但不是将自己的权限再向下授权。

5.5为规避审批而拆分合同金额的,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追究其责任。

5.6各子公司合同审批权限按照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5.7本规定明确的是合同签定文本的审批权限,对于合同涉及的具体业务是否开展、如何开展等事项仍按原相关制度执行。

6、合同管理基本原则

6.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2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业务部门(包括分公司、分厂、办事处)不得以本部门名义签订合同。

6.3除下列业务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禁止不签书面合同就支付预付款:

6.3.1先收钱后发货的销售业务,但该业务需经审批权限者签字审批同意。

6.3.2生产、办公所需即时、零星采购(5000元人民币以内)。

6.4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禁止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6.5禁止签订虚假业务内容的合同。

7、合同订立的规范要求

7.1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一般由销售、供应、基建规划部等单位的中层及以上领导,或业务员作为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签约权。无权或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作为违纪行为处理;造成集团公司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经济责任,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7.2在对外经济合同签订前,经办人必须认真了解、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以及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的签约权限等。

7.3合同文本必须参照法律事务部制作的各类合同的范本起草。合同内容由双方约定,条款必须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验收标准、计量单位、付款方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对合同范本更改的内容、补充协议的内容涉及集团公司责任承担等法律风险的,须由法律事务部审核确认后执行。

7.4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必须按顺序编号,防止漏失。

7.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7.6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7.7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须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合同订立前的审核、审批

8.1按照合同金额大小,集团公司合同分为10万元以下合同、10万元以上合同两类。

8.2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国内

销售合同金额50万以下)合同的审批流程如下:

填写合同

审批单

领导审批

审批

起草合同

8.3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国内销售合同金额50万以上)合同审批流程如下:

起草合同

填写合同

审批单

法务审核

领导审批

10万元以上合同如果使用集团合同文本签订且对其内容未进行删改的,也可不经法务审核直接送领导审批。

8.4法律事务部主要对合同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准确性;

2)合同文本的标准化、违约条款及诉讼条款;

3)其它存在法律风险的条款。

为了确保合同的审核质量,业务员应当在正式签约前报法务审核,不得将已盖有对方印章的合同报审核。

8.5业务部门认为合同不能按照法务审核意见修改的,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采纳法务意见进行修改。

9、合同签署、用印及归档

9.1合同代理人必须在合同尾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非经分管领导批准,业务员不得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书或公章(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

9.2合同凭审批后的合同审批单申请用印。

9.3合同签订后,我方必须至少持有1份合同原件。通过传真签订的合同,原则上要求对方将合同原件邮寄给我方。年度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

9.4业务部门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整理归档。合同管理员须收集和归档各种有关的合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合同正副文本及附件;

2)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

3)对方的名片、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通讯工具号码等;

4)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5)合同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7)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函电)等,均应及时建档,妥善保管。

10、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0.1合同付款依据必须具备品质确认,数量准确,付款凭证合法,验收通过,使用单位无异证明。

10.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验收、入库验收、内部项目验收等制度及合同规定,做好有关验收工作,无论是货物贸易、服务、咨询,还是工程竣工等均应严格验收手续,同时以书面形式保留验收资料。

10.3合同执行中,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或当事人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件)。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10.4我方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10.5合同过程中,我方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经办人(包括有关技术部门)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6我方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0.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以按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从先协商,后诉讼的程序予以处理。

11、附录

11.1合同文本审批权限表

第12篇 集团公司办公机构筹建制度

《__ __ 集团办公机构筹建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全国范围内的办公机构筹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辖下所有单位的新办公机构的筹建。

三、 管理权限

机构负责人为所在机构的日常管理的主要负责人,人事部门和办公室为辅助管理部门。

四、 场地要求

1、 必须签署国家认可、合法合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文件》;

2、 必须为我公司出具税务认可的正规发票;

3、 房屋财产保证金最长不得超过叁个月房租,特殊情况需上报集团审批。

五、 行政办公面积划分

1、 一级行政机构

(含各单位总部或区域总部)

原则上应整层办公,无特殊情况不接受联合办公。

a、机构负责人办公室1间,面积范围40平米~80平米;

b、部门负责人办公室4~6间,面积25~35平米;

c、行政接待室2间,面积15~30平米,限座4人;

d、行政会议室2间,面积20~30平米,限座12人;

e、行政办公大厅1间,办公区域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米;

f、茶水间1~2间,面积10~20平米;

g、档案室1间,面积20-30平米;

h、库房1间,面积10-20平米;

i、男、女更衣室各一间,面积20~30平米;

2、 二级行政机构

(含各单位直属子、分公司)

原则上可整层办公,也可联合办公。

a、机构负责人办公室1间,面积范围40平米~80平米;

b、部门负责人办公室4间,面积25~35平米;

c、行政接待室2间,面积15~30平米,限座4人;

d、行政会议室2间,面积20~30平米,限座12人;

e、行政办公大厅1间,办公区域面积不低于500平米;

f、茶水间1间,面积10~20平米;

g、档案室1间,面积20-30平米;

h、库房1间,面积10-20平米;

i、男、女更衣室各一间,面积20~30平米;

3、 三级行政机构

(含各单位分、子公司的下属机构)

原则上应联合办公,特殊情况需申请。

a、机构负责人办公室1间,面积范围35平米~45平米;

b、部门负责人办公室4间,面积25~35平米;

c、行政接待室2间,面积15~30平米,限座4人;

d、行政会议室2间,面积20~30平米,限座12人;

e、行政办公大厅1间,办公区域面积不低于200平米;

f、茶水间1间,面积10~20平米;

g、档案室1间,面积20-30平米;

h、库房1间,面积10-20平米;

i、男、女更衣室各一间,面积20~30平米;

六、 筹建流程

1、 任命机构负责人

筹建机构负责人应填报《单位负责人任职通知书》、《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申请审批表》

(见相关人事制度),并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审批。

2、 单位岗位编制表

筹建机构负责人应填报《单位岗位编制表》,并报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审批。

3、 选址

(筹建发起)

(1)拟筹建机构负责人为筹建工作的发起人;

(2)发起人需对筹建所在地的地区行政概况及地域经济总体情况有一定把握和了解,并对所负责筹建的行政办公场所的地理位置给出合理化建议,填报《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申请审批表》

(见相关财务制度),将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方式呈报上级主管单位,获批后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工商税务部进行审批。

4、 新办公场所的装修标准请参照集团行政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

5、 新办公场所的人员招聘工作参照集团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机构负责人为第一顺位入职人员,没有机构负责人不得启动下一步骤;

(2)行政办公人员为第二顺位入职人员,该项少于一人则不得启动下一步骤;

(3)人事部门人员为第三顺位入职人员,该项少于一人则不得启动下一步骤;

(4)业务人员为第四顺位入职人员。

(5)以上人员的入职先后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单位的人事部门有权对入职申请作退回处理。

6、 新办公场所的工商注册登记请参照集团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办公场所确定

(签约付款)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机构负责人应发起“工商注册登记”申请,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工商税务部,经集团财务授权后开展相应工作。

《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索赔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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