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视频会议的使用,保证视频会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会议申请流程及标准
1、各职能部门召开的接口人视频会议需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见附件一),分管(副)总裁签字后交至集团it部留档,并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视频会议后如需要本部门以外的相关部门进行协助或者需要运营督导部进行督导的,请抄送相关部门。
2、集团总监级以上、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或全国全员视频会议均需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视频会议申请单》提交至总裁办主任处,经总裁办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将会议通知发送各分公司参会人员及it接口人,并将该申请单交至集团it部留档。
3、总裁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国(全员)视频会议;
4、集团各职能中心所召开的全国总监级以上视频会议应由集团总裁办主任或运营督导总监或培训总监出席,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后期配合工作。
5、全国全员伙伴视频会议应由集团培训中心召集,集团总裁办主任以上领导主持,并由集团、地方公司it负责人负责设备的通畅。
二、会议设备及网络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须准备相应设备,如:摄像头、音箱、话筒(或者耳麦),如有缺失或运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当地自行采购并调试,确保设备可用。
2、会议期间必须保证网络通畅,开会使用的电脑带宽需在4m以上,即实际下载速度需保证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会议开始之前需检查当地分公司的网络状况,必要时限制其他伙伴的网络带宽或直接断开网络。
3、集团it部应提前建立好会议,以保证各分公司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可以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
4、各分公司必须根据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上线,it接口人需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调试完毕(由于目前大多分工司没有专职it,如没有把握在30分钟内调试完成,请提前更多的时间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可询问集团it部,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会议系统能正常使用)。
三、奖惩措施
以上事项请各分公司提前做好准备,如在会议进行中发现缺少硬件(没有话筒、没有视频),或者没有准时上线的以及由于网络状况导致时常断线或带宽不够的,一律作为缺席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分公司it、集团it将承担三级连带责任,各成长50元。若由于集团it部延迟建立会议导致各分公司无法进入会议系统进行调试,集团it成长100元。
本制度经总裁办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集团it部二�一二年四月十日此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1 .公司所有证照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 .公司证照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锁存放于安全柜内。
3 .由总经理办公室建立证照台账并定期核对台账记录与证照原件,保证二者相符。
4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携带拿出总经理办公室。
5 .未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证照(包括管理证照人员)。对于非法使用证照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6 .使用证照必须登记,注明使用证照的名称、用途、时间、归还日期等。
7 .管理证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 .所属分公司证照管理与使用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3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4篇 集团公司调岗与岗位轮换制度
集团公司调岗与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集团员工岗位调动的条件、管理、实施程序;通过岗位轮换,使员工熟悉掌握各项工作技能和业务流程,培养全面独立的工作能力。
2范围
集团、各下属公司员工。
3职责
由集团人资源部及下属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及具体实施。
4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有利于业务发展、有利于工作的衔接、有利于发挥潜能。
5标准
5.1调岗
*晋职:必须具备拟任职务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要求: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降职:本人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工作成绩不佳,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以下原因不能担任现职工作的: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机构调整应予以转任、不服从工作安排、集团机构精简。
5.2岗位轮换
*胜任现任岗位工作;
*工作需要;
*具备轮换职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6.6程序:
1调岗流程
流程
调岗流程 流程文件编号 集团责任人 备注
总裁 人力资源部
相关部门及下属公司 否 是
①调岗申请报告
①调岗申请报告
②人事变动表
流程说明:
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部门或下属公司的调岗申请报告,拟订整个集团系统内调岗建议,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人事变动表》(见附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职手续。
3、未通过审批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相关申请部门及申请人。
2岗位轮换
流程 岗位轮换流程
①岗位轮换调整表
流程说明:
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人力规划、年度员工业绩与能力考核结果,拟订整个集团系统内岗位轮换计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2、审批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岗位轮换调整表》(见附表),按相
关程序办理调职手续,并通知相关人员.
7种类及实施方法
7.1调岗
晋职
委任晋升:由集团主管领导直接任命而使员工获得晋升;
考核晋升:具有拟任职务任职资格的集团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统一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晋升依据,从中择优予以晋升;
自荐晋升:集团员工对空缺职位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自我推荐,人力资源部对其工作业绩、工作年限以及各方面综合条件进行审核,认可后报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审批。
降职
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行政部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根据降职标准的各项规定,提出拟降职人员名单,说明其有关情况、降职原因以及对拟被降职人员的工作安排,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7.2岗位轮换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轮换在集团各部门、部门与各下属公司之间进行。
*轮换期限:集团各部门经理、区域公司副总以上员工一般为4年,集团各部门主管、地域公司副经理及其它人员一般为3年。
*基本程序:集团各部门、下属公司或个人提出轮换意见和理由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平�后,拟出员工轮换的总体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最先轮换与业务相似或相近的岗位,一般员工除工作确实需要外,原则上在本部门内轮换。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 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 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l、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 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 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 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 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 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 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 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 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 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 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 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 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 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 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6篇 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7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以及会议程序和决议有效、合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会议组织和记录等有关方面的事宜。
第四条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明确授权范围。非股东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会,所属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章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开会
第六条 股东会年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日起的3 个月内举行。当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会议议题由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在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决定;
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前15 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表决事项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及有关出席人员。
第八条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九条 主持人宣布开会后,应首先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股份数,确定股东会会议是否合法有效。
第三章 提案与表决
第十条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案内容可涉及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与监事、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或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或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公司解散和清算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
(二)内容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
(三)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四)以书面形式在股东会举行前5 天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对股东的提案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会议应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题顺序进行讨论和表决。
第十三条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会议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股东会决议应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议案表决结果。
第十五条股东会决议须经代表1/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但下述事项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三)公司章程规定须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
第四章 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会议认为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收存,年终时统一归档。
第十八条 对会议到会人数、与会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授权委托书、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会议记录、会议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项,可以进行公证。
第十九条 会议在审议中对议案和决定草案有重大不同意见的,可以表决由董事会重新商议后提出修正案。当日无法形成决议的,应另行召开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集团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__ __ 集团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对成本费用等各项支出的控制,做到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规范公司经济活动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上报的单位人数为准。
1、 费用的审批权限
该项下的费用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签发。该项下的费用支付的签字权人
(审批权限)为单位行政负责人。
2、 费用的支付及报销范围
核销
(报销)范围为:
a、交通费
(交通发票、车辆费用)
b、差旅费
c、办公用品费
d、招待费
e、其他杂费
本项下的费用核销原则上应当为“当月报帐,当月核销”。特殊情况下应付未付的,逾期可予以补发补缴。
四、 业务费用
本项下的费用支付与报销,遵循“一月一签发,一年一核销”的方针,按照本单位上月业务销售为基数,以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的数据为准。
1、 费用的审批权限
该项下的费用由集团销售管理中心负责签发,该项下的费用支付的签字权人
(审批权限)为各单位业务部门的负责人。
第9篇 建设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制度
建设集团廉政建设制度
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一经本公司中标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二、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偷工减料或办理虚假签证之目的,不得向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贿。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检验过程中,为了使建设工程达到合格或优良,不得向质量监督检验人员进行行贿。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0篇 某某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薪酬管理的最高境界是什么薪酬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一则某集团公司薪资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著,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相关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4.《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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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和健全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经理人和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提高经理人和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满足事业部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理念学习是经理人和员工具备持续性价值创造能力的唯一途径,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应引导经理人和员工做好个人职业的发展规划,并负责为经理人和员工创造学习环境和机会,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事业部及其下属的二级单位所有人员,二级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培训与教育管理办法,并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培训职责
第四条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事业部培训与学习平台的建立;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相关管理制度体系的制定及培训项目的监控;组织实施针对事业部职能部及二级单位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和职能部员工的培训项目;同时负责与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业务衔接并指导、督促二级单位培训主管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二级单位管理部门作为本单位有关员工培训项目的规(计)划、组织和实施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并同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整体培训工作相衔接。
第三章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
第六条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体系直接为经理人和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服务。根据本宗旨,事业部的培训体系分为以下四部分:
1、新员工入职训练与发展计划;
2、员工职业能力发展计划;
3、后备经理人开发计划;
4、经理人职业能力发展计划。
第四章培训计划
第七条 年度培训计划
1、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份修订《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课程菜单》在事业部内部网络公布,供事业部、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及个人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参考。
2、经理人和员工个人根据所在职位工作的需要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于每年12月份制订好下一年度个人培训与学习计划,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及职能部员工的培训计划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二级单位员工的培训计划报各二级单位管理部门。
3、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2月份负责事业部下一年度经理人和职能部员工开发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1),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二级单位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员工的开发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1),二级单位领导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事业部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人力资源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二级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由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 月度培训计划
每月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月度培训工作计划与总结会议,总结事业部和各二级单位上一个月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3),同时讨论下一个月份事业部和各二级单位的培训计划,事业部培训主管负责汇总形成事业部整体月度培训实施计划,并在事业部内部网络上公布。
第五章培训项目实施
第九条各部门培训主管根据事业部《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2)负责其业务范围内具体培训项目的实施,制定《培训项目实施表》(附表4),人力资源部进行监控并协助做好培训项目的实施。
第十条培训项目实施前应通过事业部内部网络发布信息,培训对象为事业部职能部和二级单位的所有员工,以有效利用培训资源。员工经过本部门的批准可以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培训。所需培训费用由本部门划转至培训组织部门。
第十一条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形式。
第十二条内部讲师课酬按照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标准执行,外聘讲师培训费用审批流程见操作指引。
第六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培训效果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依培训项目的特点由浅入深分别采用以下三级评估方式:
1、一级评估:针对学员对课程及学习过程的满意度进行评估。所有课程都必需进行,培训主管负责进行问卷调查并形成《培训总结表》(附表6),在培训结束后5天内报人力资源部《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附表5)。
2、二级评估:针对学员完成课程后的学习成效通过组织考试或实地操作等进行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
3、三级评估:针对学员回到工作岗位后,其行为或工作绩效是否因培训而有预期中的改变进行评估。员工在培训结束后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绩效改善计划送直接上司备忘并报本单位培训主管备案,3个月后员工的直接上司负责作相关的绩效评价和指导意见。(《培训效果跟踪反馈表》附表7)
第十四条培训效果的评估方式必须在培训项目规划时说明并切实执行,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培训效果评估进行抽查,对培训项目没有进行评估的将采取如下方式的负激励:
1、学员不参与、配合培训效果评估(不协助调研、不制订行动计划或绩效改进计划)或考核成绩不合格等负激励100-300元;
2、员工直接上司在部属接受培训后的第3个月内,没有对员工的绩效是否改进作出评估及指导意见者,负激励200-300元;
3、培训项目组织实施的培训主管没做培训效果评估,视情负激励50-200元。
第十五条事业部本部和二级单位均应建立经理人和员工个人的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以便查询。
第七章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事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主管负责事业部年度培训费用预算,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财务管理部会审),总经理审批,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二级单位的年度培训费用预算列入本单位年度费用预算(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会审),单位领导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七条员工外出培训凭已审批《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8)到所属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由所属部门承担。员工参加事业部其他部门组织的内部培训时,培训费用按人均计算后由本部门支付给培训项目组织部门。
第八章培训讲师管理
第十八条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集中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培训组织部门调阅使用。
第十九条内部讲师由事业部各级经理人和优秀员工构成,各级经理人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各级经理人在本职工作同授课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培训组织部门的工作。讲授课时的数量、培训效果的调查将成为经理人讲师和员工讲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讲师的课酬按照集团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条外部讲师是通过培训顾问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九章培训总结
第二十一条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所属部门人力资源培训主管处存档。
第二十二条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训成果。
第二十三条凡参加外出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8),并在培训结束后填写《外出培训训练报告书》(附表9),在返回后一周内交所属部门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处,否则进行负激励100-300元。
第十章培训纪律
第二十四条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须由直接上司(至少是科室负责人)签字。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负激励100-150元;旷课者给予负激励100-500元、扰乱培训秩序者负激励50-200元,具体负激励额度在每次培训通知中一并通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参考集团《员工教育管理办法》**集字(2022)029号制定,未涉及内容遵照集团《员工教育管理办法》**集字(2022)02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事业部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操作流程如有同事业部《分权手册》(第三版)规定的相关内容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分权手册》(第三版)相关内容待下次修订时调整。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集团**事业部
第12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附件1 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国务院发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版)
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
8,《手动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9,《爆炸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
6.1 ― ]
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
11,《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1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13,《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3―)
14,《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1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
19,《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
2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2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26,《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
2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2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
30,《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87]化生字第671号文
31,《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
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tj28―)
33,《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
34,《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
35,《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
37,《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38,《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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