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岳云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培养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人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保平安、建和谐、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保障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教育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学校各职能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医务为组员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工作。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成立安全护校队、抢险救治组,确保学校安全管理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责任到人。
第二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
(一)工作责任制
学校每学期初与分管副校、处室主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相关人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做。
(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学生受到伤害的或第一个接到险情报告的教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正在进行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制止,对受到伤害的学生要立即进行救助,对发现险情要果断处置或报告。否则,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首问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分别为开学、期中、)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初学寝室辅导员不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每周安排班主任值周,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发现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校舍、围墙、体育器材及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生活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学校消防、电器、电线及防雷设施;学生活动、休息情况;危险物品和校园网络;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及其他安全检查事项。
安全检查的要求:学校每次安全大检查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处室安全检查要写好检查记载。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处室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生发生不安全行为要预以登记教育。
第八条 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各处室负责任人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每学期开学第一月和第四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安全工作汇报会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负责召集。
第九条 安全考核制度
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奖惩机制。每学年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处室进行一次考核,凡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凡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条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能部门,其他处室要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法纪教育,全校教职工都是安全教育工作者。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学生进行两次(期初、期末)集中安全教育,每月有安全教育班会。平时通过多途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墙报、广播、竞赛、演讲、演练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交通安全教育、治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健康与卫生安全教育、预防触电与煤气中毒安全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邪防毒及其他方面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我救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扰的能力。
第四章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校园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学校校舍、围墙、活动场所、防雷设施、教育教学设施、特种设施及生活服务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标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对验收合格的校舍要定期请相关部门进行勘验检查;对学校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要请气象部门进行检测;对学生频繁使用、易造成成损坏的教学楼梯道扶栏、橱窗玻璃、运动场体育场设施、教室内电器开关等要随时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施、场所、危房等,在隐患未能排除之前要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加强电源、电器、电线的检查,严防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与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加强用火管理,严禁将蜡烛等火源和易燃物品带入学生宿舍,禁止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严禁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有害有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教务处要落实专人管理教学所用化学危险物品。采购危险物品必须到持有国家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质量合格产品,并索取详细使用说明书;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必须进行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室;取用危险物品必须经管理处室主任审批,并做好详细取用登记。
第十七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任课教师对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余各处室按安全管理工作分工职责要求,对工作范围的设施安全负责具体管理。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二)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报告总务处维修。
(三)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并填写《教学日志》下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并告知家长。缺课学生半天不到的,班主任书面报、德育处、教务处,两天不到的,分别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了解特异体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五)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罚学生。
(六)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第十八条课间安全管理
课间安全管理指:早上课前、课间休息、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放学、*、晚睡时段学生安全管理。德育处是学生课间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值周班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楼层值班人、食堂商店管理员、保卫科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对学生课间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学生课间安全管理要求做到:
(一)课间休息:教学楼各楼层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和学生,运动区域(值日领导或值周班主任)。
(二)早上课前、中午休息、下午课外活动时段: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和学生。运动场区域至少有一位安全巡视教师(值周教师或体育教练)和学生。
(三)学生入学放学时段:,德育处值周负责人负责,保卫科负责校门区域及校门外学生通道安全秩序的维护。凭有效证件出入。
(四)课间操、升旗、*:班主任随班维持班级学生安全秩序。德育处负责组织。其他*或学生集体活动,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九条住校生安全管理
德育处是住校生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值周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是住校生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寝室卫生、器物摆放整齐、纪律秩序井然。
(二)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攀爬摔伤和防其他事故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每天学生就寝时清查学生人数,发现未按时就寝的学生要及时报告,正确处理。
(四)学生就寝期间,班主任要下寝室督促,并委派学生值日,辅导老师负责学生安全全程值班,有异常情况随时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总务处是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生活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以下要求:
(一)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其中食堂配备餐具专用洗刷和消毒等。食品贮存、加工、防蝇、防尘等必备的设备设施。
(二)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立即解聘或停业营业。
(三)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严格的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做到定点、索证和登记;加工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贮存食品做到分娄、分架、隔墙、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销售食品要坚持试尝和留样。
(四)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做到每日三餐检查,并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五)向师生提供的纯净水、矿泉水必须索取《饮用卫生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
第二十一条传染病预防
学校校医是传染病预防工作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保卫科是学校校园治安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保安及相关人员对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具体负责。
(一)无论是上课期间,还是节假日,学校保安均要落实门卫及校园治安巡视及守楼护院昼夜值班人员;上课期间的周六和周日,行政值日要落实值周教师轮流值班;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学校领导轮流值班。
(二)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学生进出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许可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公共财物随意带出校园、校内物品出校,末经学校相关处室或物主的许可,门卫不得随意放行;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将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违禁物品带入学校。
(三)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十三条其他安全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按分工与职责要求,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遇分工调整,由接任部门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安全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措施不落实和不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校长最终批准准予制度,并按“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第二十六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制订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二)至少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带队,并配备足够的管理教师。
(三)出发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安全、纪律教育。
(四)吃、住、行等环节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和检查,防止危及学生安生事故发生。
第六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二十七条晚自习停电应急处理 教务处、教育处、总务处、保卫科是晚自习停电全校安全秩序管理职能部门,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秩序的指挥。晚自习停电,启动《停电预案》,由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伤害事故应急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对受伤害学生进行救助,并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作出妥善处理;若属一般轻微伤害事故,则立即成立以分管年级领导任组长,班主任、保卫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递交事故发生,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若属较重的事故,立即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保卫、德育、教务、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调查取证,两日内写出事故调查、处理的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告县教育局。
第二十九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重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师生严重伤害或死亡、集体食物中毒、火灾及其他群体性伤害等事故。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事故主要指地震灾害、洪水灾害等事故。按《震灾预案》和《防洪险预案》进行处理。
第七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各处室、各年级组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进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予确认,不称职并取消下半年评先、晋职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司法部门追究: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云岳中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第2篇 x市第十二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市第十二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好。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机制,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使安全工作不留盲点,死角,严格追究责任的安全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机构,学校成立张兴辉为组长,李学德、严复科为副组长,于福文、包
第3篇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
第一条成立学校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医、分管食堂的处室主任、专(兼)职食堂管理员、各年级组长以及班主任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六条加强学生饮食卫生教育,科学引导,教育学生不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七条积极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第八条主动配合上级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改。确定专人收集、整理、归档食堂管理资料。
二、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十条食堂的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设有独立的粗加工间、原料库、更衣室、操作间。
2、操作间有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1.5m以上)、排气扇、纱门纱窗、密闭的废物桶,下水道出口处有防鼠金属隔栅。
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5、原料库有防鼠、防虫、防霉、防潮措施,原料离地离墙10cm存放,保持空气流通。
第十一条使用耐磨损、易清洗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具备2个消毒池,并不得与蔬菜、肉类清洗的设施混用。要做到四分开:餐具洗清分开,原料荤蔬清洗池分开,切配用具生熟、荤蔬分开,贮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开,并有明显的文字标识。
第十二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三条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四条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十五条必须取得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食品采购卫生要求
第十六条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及产品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大宗食品采购应相对固定,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七条采购大宗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
第十八条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上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辩识。
第十九条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定点生产的食用级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条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使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品贮存及仓库卫生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要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杂物及个人生活物品。
第二十三条使用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刀具用完后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第二十六条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五、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范围要求
第二十七条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内部温度的监测。
第二十八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第二十九条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第三十条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第三十一条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的范围应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第三十二条每天应有监管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查,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三十三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第三十四条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第三十五条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
第三十六条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三十七条清洗池应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并具一定容积的带盖容器。
第三十八条粗加工过程中荤、素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第三十九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七、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卫生要求
第四十一条手工清洗步骤:
1、刮掉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
2、用洗涤剂溶液洗净餐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4、洗剂与清冲分池进行。
第四十二条主要使用以下方法消毒:
1、煮沸消毒:该方法即经济又可靠,消毒时把洗净的餐具全部浸泡在水中,煮沸并保持10分钟以上开水煮、消毒后餐具密闭保存。
2、蒸汽消毒:将餐具放入蒸箱内,温度达到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
,控制温度120℃并保持10分钟以上。
4、使用消毒药片消毒时,要达到规定的浓度,消毒时间须达到15分钟以上。消毒后需用洁净水冲洗。
第四十三条保洁
1、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布擦干。
2、清洗并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不应过早置入桌上。
八、食品留样要求
第四十四条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第四十五条留样要求:留样食品不少于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密闭的容器中,等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防止样品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第四十六条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九、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四十八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九条建立晨检制度,发现发热或腹泻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应立即离岗就诊,待恢复健康或诊断明确才能重新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时有吸烟、擤鼻涕、挖耳朵等不良行为。
5、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冷菜间等专间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6、切实落实日常责任分解职责,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禁止吸烟、吃东西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
7、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遵守员工仪表仪容制度,大方整洁。
第五十一条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快速处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向区教委体艺卫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联系电话:区教委体艺卫科:***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原有相关规定作废。
第一中学
第4篇 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让学生健康成长,让学生家长放心,顺利完成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学校达标建设验收标准内容,从制度上保证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2、学校法人代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和策划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3、校长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与市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书。
4、校长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校长履行学校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与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6、校长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7、校长代表学校协调学校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查、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8、分管校长协助校长具体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定时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领导向校长汇报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成绩和发现的问题等。
第5篇 实验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各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制,实行责任事故倒查追究制。
3、积极落实学校安全法制教育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的常识。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迅速报告市教育局,并按照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做好妥善处理;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警,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师生安全,秩序正常;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学校。
7、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户外活动,不得参加外单位借用上街宣传、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工作。
8、教育学生遵章守纪,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市教育局。
10、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第6篇 绵阳中学勤杂工安全工作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优质、安全、热情服务。
2、勤杂工及临时用工人员在学校上班期间都要有主人翁意识,关心绵中教育事业的发展,见到有损学校利益的事要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主管人员。保护好校园内的树木、花草、水电设施、办公设备及建筑物等。维护好校园的环境,见到校园内的课桌椅等校产要及时搬到保管室。
3、搬运物品(特别是易碎物品)要轻拿轻放,确保物品安全完好。搬运特殊物品(如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牢记相关专业人员的搬运要求,确保物品和人身安全。
4、电焊工必须严格按照《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施焊操作,确保被焊物品和人身安全。
5、电焊工和木工对上级安排的维修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①应急维修,马上处理,一小时内答复;②一般维修,合理安排,24小时内答复;③计划的维修、保养,照计划进行。
6、维修操作要安全规范并作好维修记录,维修中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公物要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每次维修后维修单要上报至事务室主管人员处。
7、每年雨季前对下水道、沉淀井、排水沟、楼顶屋面进行排查,发现有堵塞及时疏通,预防洪涝灾害发生。
8、爱护设施设备和维修工具,维修备用材料和维修工具摆放要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每天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9、严禁酒后上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0、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任务。
第7篇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他的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时时警钟长鸣。为了将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进一步抓细抓实,现将本年度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
指导思想
以渭临教安发文件精神为指导,即‘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健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加强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在冬季事故高发季节全校安全零事故。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z,(校长)
副组长:z(副校长)
成员:z
各处室成员、各级级长及班主任分工如下:
z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z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z责师生思想教育方面的行为规范安全
z负责师生教学方面的安全;
一年级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z分管学校后勤安全及师生饮食卫生方面的安全
师生水电安全
z补习班师生管理的安全
z三年级师生安全
z三年级师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z二年级师生管理
z二年级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
级长级班主任负责本级和本班学生的安全
z级楼管负责男生公寓楼安全
z及楼管负责女生公寓安全
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总负责,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落实,明确分工,负责到人。
2、校行政值周领导坚持住校,班主任提倡住班,值周及巡夜锣人员各司其职,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对工作期间失职、脱岗等行为按学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
二、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1、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过细排查,形成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持安全工作逐日检查安全教育,形成安全档案,建立安全工作紧急救援预案。
3、开展经常性的师生安全教育,做到天天讲,警钟时时敲。
4、加强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并以此带动全校的安全工作。
三、校内安全
1、各教学班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经常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让‘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为是安全的,那些行为是不安全的,达到他们行为的规范化。
2、任课教师,不管是什么课(包括室内室外课),都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坚守岗位,保护学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实验,教师实验要规范,把安全问题考虑周全。加强电脑课、体育课和活动课的安全管理。
3、小卖部问题。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小卖部的进货渠道进行监督过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制止三无产品进入商店,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4、学生食堂的管理,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督促检查卫生,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发现有质变的饭菜要及时清除,定期对餐厅进行洁净、消毒,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5、用水用火用电的安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对职工进行专题的相关教育。从而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6、学校其他各室,如实验室、阅读室、实物保管室和各办公室,由相关人员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7、加强住校生管理工作,坚持请假家长接送制定,每天住宿由班主任及时查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夜巡人员按时交接班,确保无管理真空现象。对住校生出现身体和生活上的困难给与及时到位的关心,及时处理住校生之间的矛盾和偶发事件。
四、校内安全
1、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前途教育。
2、有工作人员(重点是个班主任),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在公路上行走的安全教育,私自下河洗澡的教育。让我校全体师生在新的学年,新的学期一切安全。身体健康。好好工作。好好学习。
3、开展‘警校共建’;学校在年初就与派出所签订协议,继续巩固我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成果,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zz电话:** zz派出所电话:**
第8篇 中学防汛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校委会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第9篇 高中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半小时以内报告中心校;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中心校批准、学校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我校各职能处室及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的安全工作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理顺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关系,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搞好学校各项工作,做到让群众称心,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开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理念,努力维护和实现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增强学校领导、职能处室、年级长、班主任和广大教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的发展创造安定祥和的育人环境。
二、落实人员,明确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学校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z
成员:z。
z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z副校长分管全校安全工作;z副校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二)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处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年级组长对其所在年级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其所在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所有教职工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包括上课、*、活动及安全监护值岗等)。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管学校安全工作,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包年级(邵明贤负责初中一年级,张敏负责初中二年级,夏祥福负责三年级,杜银山负责高一年级,王发明负责高二年级、王永胜负责高三年级)包活动、包业务范围活动(教务处包教学活动,总务处包教室门窗、水电、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安全)年级组长包年级所有班级;班主任、在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包岗位(上课及课间安全监护),分级承包,齐抓共管。
1、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履行对加强所有班级、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导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工会、团委等职能处室,全面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各自业务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各科室正职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余成员负次要责任。
2、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z总支书记、校长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和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适应学校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资料档案;配合区委及区教委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制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落实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落实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护能力;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奖惩制度,严格对安全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学校党务、纪检、信访安全及各部门负具体责任。
z副校长职责:对全校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协助校长制定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督促相关部门消除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分管校长抓好相关安全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做好安全预警机制制度建设;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全体工作人员抓好楼梯间和校园活动场地的安全监护工作,收齐安全监护交接表并做好统计工作,对直管的总务处、办公室等负具体责任。对分管的电教、卫生、艺体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学校安全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副校长z职责:分管北山初中部与教学活动有关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副校长z职责:与教学活动有关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教师职业道德、教务处、教科研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负责所有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安全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及试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长z的职责:负责管理学校办公室,学校的保密安全、防火防盗、档案资料的保密、教师队伍的安全稳定工作;节假日值班工作;校方责任险的登记、造册、理赔工作,学校行政会议内容的保密、会议记录的保密、保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安全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所有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安全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及试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长z的职责:负责管理总务处:学校的校产、校舍安全;、保管和节假日值班及门卫工作;对各类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校舍、水电、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管理,确保义保经费使用安全。协助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做好各类安全工作。
三、落实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对所有参加安全监护的教职员工支付适当的安全监护补助费用,确保安全宣传关费用,以满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做好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工作。对所确定的安全工作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必须认真履行,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推卸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教育、监督、监护等。
2、严格考核和奖励。学校对学校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年终)与平时检查(楼梯安全监护值岗、值日交接表等)相结合。对作风务实,工作扎实,及时有效排除和消除隐患,确保一方平安的科室和个人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全额发放安全监护
第11篇 绵阳中学水电工安全工作制度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及巡查校园内的日光灯、电风扇、饮水机、电视机、楼道路灯和应急照明灯等电器的使用情况,以及巡查校园内洗手台、厕所等场所的水龙头和水冲阀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用水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防止漏电、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水路跑、冒、滴、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对接报的水电检修任务,应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安排检修。做到随叫随到,一般做到一小时内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不能及时修复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则要及时处理。
6.检修用零配件必须按需要向仓库办理手续领用出库,并认真记录好主要检修材料的消耗和维修情况。注意节约使用材料和零配件,做好修旧利废和回收再利用残料工作。
第12篇 某初中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要求
学校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要求
1、体育课、体段课的运动量必须符合学生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的特点。
2、体育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场地,确保场地的安全系数。
3、体育课要组织周密,运动时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4、体段课须由教师全面组织,严禁学生自由活动。
5、教师上体育课前应仔细察看器具的安全性、确保体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进行。
6、体育教师应教会学生游玩方法,并加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7、加强基本技术训练和指导,做好运动性伤病的预防工作。
8、加强体育课及体育活动课的纪律教育,各项体育运动均需按统一的口令行动。
9、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活动量不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于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予以必要的照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讲明自己身体的特异情况。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与体育运动器械设施要求
1、学校田径场应设有平坦、松硬适度、不扬尘的跑道。跑道终点线应留有25米左右的延长段,以便缓冲和整理活动。教师上廛前应事得天独厚清除跑道上的砖块等障碍物,确保学生运动安全。
2、爬绳、爬竿、跳箱及单双杆等,均需附设沙坑,内置足够厚度的黄沙或70%与30%锯末的混合物,沙坑应经常翻松。沙坑内不得混有致伤性杂物。(如无沙坑,活动开展时须铺垫足够保护学生运动安全的海棉垫子。)
3、投掷项目的投掷区,必须与其他运动场地分开,并保持足够的距离。
4、单双杆、爬竿、吊环等所有的固定器械,应无锈斑、发霉、断裂等情况,发现不牢固的地方应及时调换或修理。
5、操场上一切游艺性的器具,如滑梯,巨人步等要定期检修,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在固定的体育器具旁设立指导性说明及使用规则。
7、学校提供的活动场地、活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二、学校卫生工作安全要求
中小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要求
1、中小学校食堂必须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一校在不同地址分设多个食堂应按规定每个食堂分别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
2、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有一位校长分管学校食堂卫生工作,并配备专职和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每天做好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学校食堂和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垃圾和泔脚缸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3、食品生产经营者承包的中小学食堂、餐厅必须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食堂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师生供餐。并应接受学校对食堂的卫生管理。
4、学校食堂供应熟食卤味、冷面、冷锟饨的必须按照本市相应的卫生标准执行。未经许可,学校食堂不得向外校、外单位供应盒饭。
5、食堂从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和手链,上岗前将手洗干净,操作时穿戴清滞的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得吸烟。
6、食品加工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距离公共厕所、垃圾站、粪池等污染源10米以上;
(2)食堂应设有与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贮存、初加工、烧煮的场地、冷藏设备、备餐室和更衣室等设施,蔬菜应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食堂在布局上要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的交叉污染;
(3)厨房的净高不低于2.5米,厨房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4)食堂内应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通风、盛器清冼消毒和学生洗手洗碗设施;
(5)糕点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糕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7、食堂采购食品及其他原料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三)超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食品原料到食品,应当层层验收,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及索证工作。
8、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9、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10、供应熟食卤味或冷面冷锟饨,须设有不小于4平方米的专间及二次更衣室,专间内装有空调和紫外线灭菌灯,并配有熟食冰箱、流动水、清洗及消毒池,专间内温度应保持在25c以下。
11、供应熟食卤味以及四月至十一月供应的荤食品、冷面、冷锟饨的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且做好留样记录。
12、食品仓库、冷藏设备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13、食品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干净,保洁备用,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的容器和食具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4、凡外购课间点心,学校必须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学校供应盒饭必须向供方索限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15、中小学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要求
1、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学生营养餐的生产经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未领取卫生许可证者不得生产经营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2、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
3、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4、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
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生食菜肴要有保证卫生质量。
学生营养餐每份所含的热能和营养素应达到营养要求。学生营养餐的烹调应注意减少营养素的损失。
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当单独包装。
5、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中小学校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应重视学生对饭菜质量的要求,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订购集体用餐时,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订购学生营养餐时,应确认卫生许可证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订购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的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
学校应当设有学生洗手、餐具清洗设备和符合卫生标准的饭菜暂存场所。
负责分发学生集体用餐食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进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分装、发放工作。
6、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油、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暂不作为实行学生集体用餐的单位对待。但是,按本办法应体检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当地卫生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食堂的指导,学校应努力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保障学生健康。
盒饭卫生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经营。
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生产经营盒饭应当符合以下基本卫生要求:
(一)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储存、冷藏、挑拣切配、烹调、清洗消毒、盒饭分装、装箱等专用场地;
(二)建立分装盒饭专间,内设空调、紫外线灭菌灯、二次更衣及清洗消毒池等设施;
(三)布局合理,形成生进熟出的流水作业线;
(四)有相应的更衣、洗、照明、通风、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盒饭的原料应当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或标准。盒饭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不得加工供应生拌菜、改刀熟食、色拉。
4、未经冷藏的盒饭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需要冷藏的盒饭,烧熟后应当在3小时内使食品中心温度降至20c以下,冷却后分装,在10c以下冷藏,加热后食用。盒饭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供应的盒饭应当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6、接触食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接触待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应当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后应当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
7、盛装盒饭应当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锈钢容器。
8、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上岗。
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进入分装专间时应重新更衣,洗手消毒,并戴口罩。
9、盒饭生产经营者应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原料质量验收、卫生检查和产品质量检验,并做好记录。
10、盒饭应当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运输。在运输前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注意操作卫生,防止污染。
11、凡生产加工学生盒饭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装盒饭的专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建立盒饭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合格的检验人员;
(三)供应的盒饭应当符合相应的营养和卫生标准;
(四)配备专(兼)职的营养师(士);
(五)厨师应当经营养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2、学校供应学生盒饭时应做到:
(一)订购时应当查验供应单位的《特种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设有专用场所暂存盒饭;
(三) 供应时有专人负责盒饭的管理。
学校小商店卫生要求
1、环境应符合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要求。
2、经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清洁的统一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并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
3、销售卫生
(1)定型包装食品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厂名、厂址、配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识,严禁陈列、贮存、销售超保质期限食品。
(2)定型包装食品贮存条件必须符合产品标识的注明的要求。
(3)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价目标牌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销售时不用手直接抓食品,销售工具不得有生锈、积污垢现象,包装材料不得有毒有害、污垢不洁。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卫生、安全标准。
4、食品库房卫生
(1)库房地面和货架不积灰,无废弃食品的残余食物;
(2)食品应做到分类分架存放,日用品和食品、杂物要做到分开存放,食品堆放时应做到隔墙离地,堆放整齐;
(3)仓库内应有除害措施,无鼠迹。
学校中传染病的预防与干预要求
学校中传染病的来源主要是患传染病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其次是感染后无症状而排菌的健康带菌者(因不易被人发现,易感儿童很容易和他们接触而被传染),此外,正处于潜伏期、前驱期或隔离末期的儿童来到学校,也往往是病原体的传播者,特别是,未注意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以及未按计划实行自动免疫接种,是导致传染病学生中发生传播的重要原因。
要全面地,有效地控制青少儿童传染病的发病和流行,必须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1、加强入园、入学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缺课原因,密切注意传染病的新动向。
2、加强健康教育,使教职员工特别是卫生保健教师及班主任,熟悉并掌握学校中的常见传染病的前期症状及传染源隔离时间,培训班级卫生员,发挥他们在预防传染病工作中的监督与传报作用。
3、加强教室内通风换气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的机会。
4、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凭健康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搞好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生以及传播的机会。
5、参加有计划的自动免疫接种,增强青少年儿童身体的抵抗力,对已处于潜伏期或密切接触的易感者,则应采取被动免疫接种,例如接种丙种球旦白等。
6、一旦发生传染病的暴发或流行,则应立即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在上级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自动、被动免疫接种及群体药物防治。
学校校医(卫生保健教师)的职责要求
(一)当好学校领导参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期、季度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组织好各项全校性的卫生保健工作,经常进行技术指导和卫生管理。
(二)结合学校教学和季节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制订各项检查评比制度。认真指导和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培训和建立一支卫生员或红十字青少年骨干队伍。
(三)定期进行学生体格、视力等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营养状况、生活安排、学习和学生因病缺课情况,认真填好学生体质健康卡,建立并健全学生健康档案,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健康资料。
(四)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简易治疗与应急处理以及近视眼、沙眼、龋齿、蛔虫、脊柱异常弯曲、扁桃体炎、鼻炎、贫血等矫治工作,如发现病情严重者,应迅速护送到医院诊治。
(五)做好传染病管理,各项预防接种和登记、统计工作。如遇传染病发生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消毒处理。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检查制度,以控制传染源。
(六)坚持体育与卫生保健相结合,会同体育教师,定期检查体育器械与运动场地的安全,并分工做好学生的形态、机能、素质测量以及体育课运动量强度和密度的生理测定。
(七)实行教学卫生监督,对学生作息制度、课程客观存安排、作业布置以及课外活动等方面,都要从劳逸、动静等方面作好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课外活动时间。
(八)指导学校爱国卫生工作开展,督促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培训炊事员和饮水管理员,指导检查食堂卫生、膳食营养和饮水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九)积极开展红十字活动,培养红十字小干部。
(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种卫生保健讲座和业务进修,要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使工作为断深化。
三、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安全要求
交通安全要求
1、加强教育。学校必须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范骑车和走路,特别是在寒暑假前后返校活动中必须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学生骑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教育学生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3)穿马路时,200米内有横道线必须走横道线。
(4)教育学生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骑,在没有机、非分道设施的路上骑自行车,应有尽有在道路右侧1.5米以内行驶。转弯要伸手示意。
2、加强管理。学生家长要经常性地对自己子女的自行车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二轮、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学校不得在公路上上体育课或组织学生游戏。
素质教育活动中的安全教育
1、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报批制度,开展活动前必须书面报县素质教育活动办公室,得到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严禁租用无客运资格和个人车辆运送学生开展活动。
3、学校开展户外素质教育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由指定运作单位进行运作。运作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不得允许没有得到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开展素质教育活动。
4、学校每组织一次素质教育活动,必须有明确的带队领导和教师。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行为规范教育工作,教师不得离开学生团队自行开展活动。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在外住宿,必须确保夜间学生的活动和住宿安全,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5、开展军事训练中,要根据气温适时调节,特别要防止中暑的发生,班主任要亲临现场,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状况;饮食要足量、卫生,不得到市场上购买熟食制品,杜*物中毒。
四、其他安全要求
校园安全要求
1、建立严格门卫制度,设专职门卫,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增强敬业精神。
2、建立并且认真执行学校安全保卫记录制度。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证件,进校填写客单,离去收回客单。
4、教室必须配门锁,学生临时异地上课离开教室应关门上锁,底层教室还应关好窗,上好搭扣。
5、学生自行车宜集中停放,学校规模大的,应建自行车停车场,定时开关,由专人看管。
6、学生进校后一般中途不得离校,确有需要,应由班主任出具出门证明。
7、低年级学生进校后,不得让陌生人带领出学校。
8、遇来人来访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阴止,不得放行。
9、若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10、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扰、行凶、斗殴,先应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可拨打“110”报警。
11、为防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其之前,应关闭校门。
五、学生在校用电安全要求
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离不开用电,为避免学生在校用电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学校电工一定要按用电要求严格安装用电线路,不准学生随意乱拉电线。
2、必须选用质量合格的开关、插头和电源插座并安装在安全的地方,尽量让小学生摸不着。
3、电工要定期检查教室的线路、开关、插座和各种用电器是否破损。一定要按装漏电开关。
4、学生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用手触及电线,不得随意拉开关、摸电源插座。
5、需用电时才拉开关,离开教室一定要关风扇,熄电灯。
6、用电器坏了,一定要请老师、电工修理,简单故障也应在电工或老师的指导下自己才动手排除。
7、用电器坏了,一定要报告电工或老师及时更换,自己不能随意动手更换。
8、电工要专门负责实验室的用电安排,上课前后,电工都要检查所有的开关、线路、电源插座,防止上一节课有同学把开关、用电器等弄坏及污损而造成接着上课的同学触电。。
9、在带电做实验时,一定要穿绝缘胶鞋,不要把衣服和手脚弄湿,电工工具一定要准备齐全。
10、在学生宿舍里,电线一定沿墙壁整齐布设,不得悬空乱拉,防止学生在上面搭挂衣物等。
11、宿舍线路只供照明用,不得作他用。学生绝不能偷电,不能用电炉电饭锅煮食烧水,不得在床上安装电风扇,使用电吹风等。
六、学校消防安全要求
1、贯彻执行《消防法》,切实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工作。
2、制订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计划,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有意识地把消防安全渗透到学校教学中。
3、组建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实施消防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
4、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
5、坚持经常检查学校消防设备情况,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
6、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
7、做到不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灭火。
8、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中的安全要求
1、实验之前必须预习。认真学习有关实验教材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结合课文理解实验内容和原理,搞清楚每一个实验的步骤以及实验注意事项。
2、做实验以前,要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仪器是否干净,并将桌面上的实验用品放整齐。
3、做实验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实验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注意操作规范。如要进行自己设想的实验,事先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听从教师的指导。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特别要谨慎、妥善地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实验室所有的药品不能跟手接触,更不得品尝药品的味道。绝对不允许把各种化学药品任意混合。用剩的药品应该交还实验室,未经教师允许,不能将药品带出实验。
6、浓酸(如浓硫酸、浓硝酸、浓盐酸等)和浓碱(氢氧化钠浓溶液、浓氨水等)具有强腐蚀性。不要让它们溅在皮肤或衣物上。
7、可燃性气体(如氢气、一氢化碳等)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火容易发生爆炸,因此这些气体的发生装置要远离明火。点燃可燃性气体前,必须先要检验气体的纯度。
8、实验时皮肤如被玻璃(先检查伤口里是否有玻璃片)或利器割伤,先用3%双氧水消毒伤口。伤口深的要接受医生的检查处理。
9、使用加热器加热时要小心,万一不小心而失火,一般的小火可用湿布或沙土覆盖着火的物体。火势大时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再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10、安装照明电路,应仔细检查使用的导线是否有裸露、插头是否完好,裸露的导线、损坏的插头勿用。
11、解剖生物应指导学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开玩笑以免划伤、刺伤。
12、保持实验安静,自觉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和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药品、煤气和水电。
13、实验时,要认真地和耐心细致地观察实验现象,将观察到的现象和实验数据,实事求是地随时作好记录。
14、实验完毕后,将实验装置拆开,把废液和废物倒在指定的容器里,然后把仪器洗干净放回原处,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八、防汛工作要求
1、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准备,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学校每年6月初检查、督促落实防汛措施,特别是危房、校舍的加固整修。
3、在汛期内,当市、县有关部门发布(通知)风力8级以上;日雨量50.1毫米以上;风暴潮达5.20米以上时,学校防汛小组的成员必须到位,要加强值班。
4、当江海潮位预报有风暴潮时,学校应组织人员配合出防、巡逻,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当市气象台发布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防汛小组成员要主动进入岗位,对本单位的危房、棚舍、门窗、避雷针、广播线、电话线、行道树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加固抢险措施。
6、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包括内部广播、电话通知后,学校要进行全面检查,对住在危房内的人员及危旧校舍内的学生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撤离,根据就近安置的原则,认真切实地做好危房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
7、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学校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果断决策,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安全撤离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8、一旦遭到百年一遇潮位加十二级强风暴等特大灾害时,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重点设施的安全为宗旨,根本县防汛指挥部的命令,迅速组织人员按照老、弱、并残、妇、幼、后青壮年的秩序,撤离至距一线大堤5公里以外的范围内,有领导、有组织地另行安置好师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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