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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模版(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77

党支部工作制度模版

第1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模版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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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党员不准参入*,不准参入嫖娼卖*,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2篇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怎么写

第一条 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

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 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 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 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 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范例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第4篇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建设,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上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政府办公室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历史、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支部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事宜;研究支部换届选举问题;研究发展党员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

第四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市、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重要文件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学习各类业务知识及有关知识;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及补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或部分委员;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关于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展新党员;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申请,等等。

第五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每月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活动。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活动具体组织由综合科负责。

第六条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区政府办公室网站、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及宣传栏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党的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

第七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个“文明科室”予以表彰,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八条要坚持在区政府办公室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年底评选出2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第九条要坚持在各科室开展读书活动,推荐优秀书目,发放读书笔记本,要求每人都要写读书心得,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党员和群众召开读书心得交流会。

第十条 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充分利用“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率先垂范的表率,促进区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5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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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6篇 党支部常用工作制度范文

一、 民主议事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二、 “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视情随时召开。

三、 谈心制度。支部与党员谈心不少于一次,谈心面达100%。通过谈心活动,了解党员的思想,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 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注重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要及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负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组织生活会要以诚相见,坦率交换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党员在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

六、 谈话提醒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对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上级党组织诫勉;要及时与党员交流思想,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谈话要做到以人为本、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有的放矢,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七、 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独立负责地解决,但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来决定;党支部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反映党员的思想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未设支部委员会的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定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向所在党组织思想汇报,反映自己和周围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八、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建立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克服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凡有群众的单位,支部都要指定党员与其保持联系,积极开展群众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群关系。

第7篇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

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

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结合街道社区工作的特点,社区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宣传、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支持和保证居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分行使职权;

四、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社区居委会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好与社区内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领导作用。

三、党员电教播放工作人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克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运用电教手段,发挥党员电教优势,促进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严谨务实,开拓创新,自学奉献,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各项电教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要求,正确使用好电教设备;搞好电教设备的维护,做好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热、的工作,做好电教片和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存放工作。

五、刻苦钻研党的建设和党员电教化教育业务,努力成为一专多能的电教骨干。

六、在播放收看活动中,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意见和建设,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四、社区党建协调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协调动员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支持和配合街道开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的非常设性机构。其工作职责有:

一、指导、协调社区党建工作。

二、负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商议事。

三、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工作。

四、广泛开展“结对共建”“联手共建”文明社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

五、党支部加强对社区居委会领导的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是在社区建设中居于核心领导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具有领导作用,为使社区党支部对居委会领导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相互遵照执行。

一、区委、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对本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或者提出决策意见;

二、保证上级党委有关社区建设的决定在本社区范围内得以实施,保证本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遵循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三、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通过考察、推荐、任免干部来促进本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

四、领导、管理所属党委(党支部)和各类群众组织,使其在本社区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或骨干作用;

五、领导、支持、保证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的职权;

六、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共青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活动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此影响和带动广大居民群众。

六、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一、按照党章和有关的规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年。任期满后,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1、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2、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产生的程序是:由组织提名,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或由支部大会直接提名,报党委原则同意,分别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

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委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四、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的效)。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候选人得票相等,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重新选举产生。

五、支部委员会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七、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进行党组织活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

三、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自身建设和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五、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党员要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以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六、坚持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组织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议。

要做好每次会议的准备、考勤和记录,及时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八、社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现社区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议事要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

三、社区党支部议事范围为: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

(二)研究社区党的建设,包括社区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研究决定党小组的建立、撤销、党员发展等问题。

(三)研究决定社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规划及重要措施。

(四)研究社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居委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次性3000元以上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事项。

(五)研究决定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班子建设,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处分违纪党员等事项。

(六)研究和讨论社区居委会、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审定社区干部奖金分配原则、福利待遇等社区党员、干部、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对党支部及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其它需要党支部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支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五、支部会议议题由书记、支部委员和有关人员提出,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重要问题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报支部会议研究。

六、议事时,与会支部成员要围绕议题明确阐明自己的意见,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对任何不同意见不能阻挠和压制。

七、凡研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八、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以票数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形成决议或决定。在遇重大问题发生分歧时,且双方人数相近,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下次会议再议。也可将意见分歧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九、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会议记录须有专人保管,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并签字后存档。

十、会议决定的事项,党支部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接受党支部监督。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改变集体作出的决议。

十一、会议议题的研究过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不得对外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的,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对泄密者要认真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经书记同意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部汇报。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与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坚持改革开放,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评议时还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而确定评议内容。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1、摸底调查、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形势政策和时事等为主的有关内容,激发党员的学习意识,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结合评议的内容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自已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形成内容具体的书面材料。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不敷衍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中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党支部(总支)对民主评议中的优秀党员和不合格的党员,形成妥善的意见,提交上一级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处理。同时,党支部(总支)还要对党员积极做好有关的思想工作。

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的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本地区信访件的调查,及时反应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社区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区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十一、发展党员制度

一、发民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支持既要制订出3——5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以要确定每个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抓落实。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委大会)讨论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备案。

2、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方法:

(1)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和参加党内政治学习等有关活动;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4)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务,并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他们的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工作表现、组织观念、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填写进《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后,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街道党工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员教育的有关文件。没有经过政审和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五、对预备党员,党组织及其入党介绍人要继续抓紧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定期找他们谈话,肯定其成绩,及时指出其缺点。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党支部要按照党员标准,定期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对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时转为正式党员。共9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

十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区别情况、分类进行。

一、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间超过6个月的,且有固定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外出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当地所在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外来流动党员持证参加本社区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三、当外出需回归原党组织时,应有在外出期间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说明和缴纳党费的记载。

四、确因交通闭塞或因人员少不能过组织生活的情况下,外出党员应当每季度向原党组织汇报情况,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况汇报。党费应每季度向原党组织交清(邮寄)。

五、房屋拆迁中出现的动迁居民党员的教育管理,应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不再返还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居住地据街道党组织。

六、对年老病重、确实不能正常参加党的集中组织生活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审核,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不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由社区党支部指派专人定期联系和入户走访。

七、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员电教播放工作,逐步实现“一支一点”(一个支部有一个党员电教播放点),抓好党员电教规范化工作。

八、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党员的特色作用。

九、增强社区共建联建意识,积极探索发挥本社区在职党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组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适当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

十三、党支部联系党员制度

一、社区党支部应将所管辖的党员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登记造册,形成统一管理。

二、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党支部要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走访,对思想有问题、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要加强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十四、社区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制度

一、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社区党支部委员要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党员3至5名。

二、联系对象:在职职工党员,下岗、离岗、待岗职工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外出(来)务工党员或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其他党员。

三、联系内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党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2、定期到被联系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关心被联系党员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每年为被联系党员办1至2件实事。

3、向被联系党员通报社区重大事件,并就社区重大事务、支部建设等经常征求被联系党员的意见。

4、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被联系党员对社情民意的掌握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传递群众声音。

四、具体承担联系任务的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十五、党员考勤制度

一、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内生活,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党支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

二、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作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视为自动脱离党处理。

三、党员请假经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同意。组织生活内容,党小组长应及时向请假人传达。

四、假满后,若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未履行者按缺勤处理。

五、年末党支部应通报全体党员学习考勤情况。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一、共产党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性的一种体现。

二、共产党员应按照中组部组通字[1998]2号文件《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

三、各支部每月收齐党费后,按时交到街道党政办公室。

四、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离党处理。

十七、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汇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

二、党支部定期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支部委员会定期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

三、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可以不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以便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四、党员定期每季度向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如遇重大事宜,及时向组织汇报。

五、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解决,但遇重大问题或超过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

十八、党员电教播放岗位目标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素质和加强基本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和“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求实效”的党员电教工作方针。

二、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片库”的要求,搞好社区服务中心电教站、社区播放点的建设。

三、围绕党员电教和党组织的中心任务,结合党员电教化,制定播放收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

四、每年要确保90%以上的党员接受教育,党员全年看片不少于二十部。

五、收看党员电教片后,要围绕电教片的主要内容开展讨论,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党员电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册》,定期向上级提供党员电教工作信息。

十九、电教播放网点播放收看制度

一、党员电教片要由电教员负责播放。

二、制定好年度播放计划,合理安排播放内容。

三、每月组织党员收看一次电教片,党员受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

四、搞好播放场次、人次、收视率的统计,按要求上报。

五、在播放前,播放员要介绍电教片内容。播放后要结合题材组织座谈讨论,并做好播放收看记录。

六、及时向上级反映电教片的要求情况、播放情况和收视效果。

七、播放员要严格遵守电教工作人员守则,严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节目。

二十、党员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专人保管。实行定岗、定人责任制,如人员变动要履行好交接手续。

二、党员电化教育设备原则上,只用于党员电化教育,非经充许,不准外用或挪作它用。

三、按设备使用程序操作。运行时要做到人不离机,精心操作,发现问题,立即停机,严禁设备带病工作。作业完毕关掉一切电源。

四、按周期和程序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五、每半年接受上级党组织主管部门对播放网点和设备管理情况的检查,对作用发挥不好、管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评,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

二十一、社区党建工作协调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社区党组织牵头,由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构。

第二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的宗旨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党组织,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全体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搞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共建美好家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协调会设主任1 人,副主任3人,成员若干。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从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荐产生。

第四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的任务是:

(一)通报、评议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定协调会的计划,讨论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

(三)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协调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开展共驻共建工作,协助搞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

(四)根据辖区实际,每年开展1——2次有影响的共驻共建活动。

(五)组织协调会成员交流共驻共建工作经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权利有:

(一)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协调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 对协调会的领导机构,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 参与协调会的重大问题决策,对协调会的工作提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成员的义务有:

(一) 遵守协调会章程,执行协调会的决定;

(二) 在协调会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配合,积极参与辖区共驻共建活动;

(三) 完成协调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协调会每年召开2-3次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共驻共建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工作进度,安排布署相关工作。

第八条 定期组织成员开展党建活动,每年开展4次以上有影响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一)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住户”、“社区福星”等活动,共建美好社区。

(二)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三)组织社区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开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小广告”、治安巡逻和为群众送温暖、解忧愁等义务服务活动。

(四)发挥社区单位资源优势,建立社区党建活动基地,组织开展社区文艺演出、健身锻炼等活动,丰富社区党员活动内涵。

(五)组织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到社区了解民情、了解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第九条 社区党建协调会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党(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8篇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

2、党员应当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向支部、总支部反映。

3、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联络感情,接受监督。

4、党支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定期安排党员去学生寝室,了解群众的困难并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5、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6、党员通过到具体寝室联系群众生活后,要总结群众的意见,整理自己的感受,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

7、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

8、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本,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9、党员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10、建立联系群众督查制度,党支部要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指导党员做好联系群众工作。

11、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上级党组织指示。

第9篇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医院党务工作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提高医院党支部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必须遵循议事规则。

一、医院党支部是医院的政治核心,在医院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对医院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支持、保障和监督院长依法先例职权,保证医院各职能部门、科室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支持医院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支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

2、讨论和研究医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3、研究制定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实施意见和措施。

4、讨论研究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任免和监督的意见及措施。

5、讨论决定医院人才队伍的培养、推荐和选拔。

6、审查批准发展党员工作。

7、讨论研究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8、审定出席市级以上各级会议的代表人选。

9、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审议医院党代表、职工会、团代会议程以及工作报告。

11、研究医院纪检、统一战线中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及党员违纪的处分决定。

12、研究维护医院稳定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保密工作、干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3、研究其他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

三、党委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在会议前通知与会成员。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事先有党委办公室拟定,除特殊情况外,党委会一般不增加临时议题。

四、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其他列席会议的成员由党委书记根据议题决定。

五、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列席,实行表决制,以党委应到会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六、实行回避制度。党委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七、增强保密观念。凡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党委决定的任何事项,未经党委会同意,不得私自将会议内容泄露、扩散。

八、党委会的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其职责是:

1、通知参会人员时间、地点、议题;

2、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具体落实决议事项。

第10篇 第一x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一次,一季度一次支委会,半年一次党员、积极分子党课教育。

2、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应随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应向党组织每季度口头汇报一次,半年书面汇报一次。

3、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每年党员除做好积极分子联系人工作外,应结合工作,多同党外群众打成一片,关心他们的思想,及时反映群众的建议。

4、关心群众。支部党员生病住院或家中发生重大事情,支部应派人前去看望和慰问。

5、对支部范围内发生的带有普遍性的思想倾向和苗头,应随时向党委汇报。

6、支部范围内发生的违*纪、政纪的人和事,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11篇 植物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规范学生党支部日常工作,使学生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的制度

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或主要制度,必须坚持。

(二)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大会的决议来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因此,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就成了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主要制度。学生党支部必须对涉及党、团、学工作的重要任务或工作决策等,坚持以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方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学生困难补助、奖学金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团员、团干、学干以及三好学生评比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会的分工负责制

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参加其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二)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每个学期召开二次。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主要内容: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大体相同,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制度

(一)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党支部要坚持每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对党员进行一次党课教育。

(二)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要在我院的党、团、学工作中,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的具体目标,用完成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学生政治辅导员和学生党员的工作。

(三)党员的思想教育制度

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做好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要以教育的内容和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定期上党课,可以办短期培训班,也可以组织报告会和参观访问等等。总之,方式方法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引人入胜。

(四)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要建立党员分工联系群众的责任制。以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学生的意见。

(五)党员的汇报制度

党员每学期要以书面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包括学习理论、工作情况、党员作用等内容,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六)党员的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党员的学习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抓好计划的落实。

(七)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发展新党员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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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的一项特殊的经常的重要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必须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一)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1.建立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在申请入党的学生中,选拔那些在学习、工作和各项公益活动中表现较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求进步,积极靠拢组织者,列入积极分子,从而建立起积极分子队伍。

2.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考察的方式主要有三:第一,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第二,通过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第三,实际考察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考察时间,起码在一年以上。

(二)严格按照发展新党员的程序发展党员

六、制定计划、定期总结制度

每学期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每学年制定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末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二年九月十二日

植科院学生党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意识、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考核制度如下:

一 、管理办法

在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安排,统一部署,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要求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此项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和措施

(一)、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汇报要求实事求是。预备党员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预备期:

①入党时存在的缺点,但预备期改正不明显。

②入党以后在思想、学习、工作上出现明显的缺点。

③预备期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④入党以后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作用不明显。

⑤只有考评分在6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转正,考评分低于6分的预备党员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二)、学生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被评为优秀的,加0.5分/次/人。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共同进步。低年级的学生党员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5名以外的,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高年级党员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在课程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中处处起到党员的表率作用。

3、学生党员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2分/篇。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0.5―1.0分/人/次;

3、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0.5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3、在正式场合自觉佩戴党徽,包括党支部举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党员值班期间,对于不自觉者扣考评分0.2分/人/次。

4、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开会旷到等,党支部予以通报并扣考评分1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人/次。三次事假均记一次旷到。

5、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党员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该寝室党员0.3分/人/次。

6、党员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五)、工作完成情况

1、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各级党组织交派的任务。

2、认真如实地记载党员工作手册,定期上交,检查优秀者加1分/人,不合格者扣1分/人。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分,考核监督部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学生党员,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每学年在支部大会上公布考评结果,根据考评成绩评选优秀。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学生党员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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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四月二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制度

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其下设部门考核监督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

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0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0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在全班(标准班)的前15名以内,学习名次低于前15名者,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0.5分/名次/人。

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南湖新闻网或校广播电台上发表一篇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校或院里担任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其中主席团常委加4分;担任副部长级学生干部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2分;担任干事且表现良好者加1分/人;担任委员且表现良好者加0.5分/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院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校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市级奖励者加3―5分/人/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

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院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3.0分/人/次。

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

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5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的扣1分/人/次。

附: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希望全院学生对我院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关于学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为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使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

每个学生党员每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二小时,其中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二小时。

二、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

学习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重要的理论研究文章、国际国内时事政策报道;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其它指定的学习材料。

三、政治理论的学习形式

就坚持学习形式的多样化,采取个人自学、宣讲文件、集体讨论、重点发言、党课教育和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学习教育活动。

四、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学生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和学院党总支的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初向全体学生党员布置,学期末进行检查和总结。

五、政治理论学习的基本要求

1、学习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普通学生党员,要着重结合本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进行学习;主要学生干部,要结合分管的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组织领导

对学习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完善计划,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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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3、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待批准后才能缺席,但此后必须安排等量时间补课,必要时缺席者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发言提纲;凡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者,除事后进行补课外,由党支部提出批评,个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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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重要的组织活动规则。是新时期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二、根据党章规定,每个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支部民主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和落实情况。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工作情况或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党员之间平等相待,坦诚相见,交换意见,沟通情况。

3、党组织征求部分党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在会上通报全体党员。

六、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

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学院党总支。在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在党总支的指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学生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进行调查研究。会上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会后以适当的方式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十月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联系人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在群众中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每位学生党员必须要做到“二联系二负责”,即每位预备党员联系3-5名入党积极分子,负责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位正式党员联系2-6名预备党员,负责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每位学生党员联系一名“三难”学生,负责作好“三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并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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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1、与预备党员定期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引导,帮助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对预备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进行了解和引导;将党组织的要求及时传达给预备党员,将预备党员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

2、与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谈话,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并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迈进;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状况并加以引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加以指导;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他们进一步成长。

3、与“三难”学生进行“一帮一”结对子,定期与他们谈心,并积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了解他们的学习状况,帮助他们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树立信心,不断前进;帮助专业思想不稳定的学生了解本专业,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稳定专业思想;引导性格孤僻或心理上有障碍的学生积极健康的成长;了解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并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自强、自立,摆脱经济上的阴影,健康成长。

二、基本要求

1、党支部采取自愿组合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每名党员必须与一名“三难”学生进行“一帮一”结对子,此外每名党员还必须与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建立起联系。

2、党员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定期与联系人进行谈话,每两周至少与所负责联系的“三难”学生每人进行一次谈话,每月至少与所负责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每人进行一次谈话。

3、党员与联系人的谈话工作要记载在《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员工作手册》中,党支部将定期检查,并将手册的记载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之一。

4、全体党员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服务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的原则来做好此项工作, 要做同学成长中的指路人,生活中的好朋友。同时也希望全体学生党员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补充科学知识,提高自身素养,增强自身的感召力,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广大同学服务。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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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技学院学生党员接待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了解并解决广大同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饯行“****”重要思想,将培育广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伟大工作全面推想前进,我院学生党支部拟定实施学生党员接待制度。

一、工作内容

1、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那些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学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

2、 对同学们的学习给予科学合理的指导,帮助他们端正专业思想,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吸取成功者的学习经验。

3、 帮助同学们做到生活中的“四个学会”,即学会认识、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

4、 对同学们在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介绍工作经验。

5、 对思想上存在困惑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并将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二、实施办法

1、 每周一晚上,安排两名党员在活动室值班接待。

2、 成立三个信件回复小组,分别对党员信箱中同学们来信中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解答。

3、 定期举办党员接待日活动,安排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现场办公,接待来访的学生。

三、具体要求

1、 负责接待的党员要保证按时上岗,确保工作到位。

2、 参与值班接待的党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补充知识,提高综合水平。

3、 负责接待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内容的记录备案工作,以便于后续工作开展。

4、 负责接地的党员要根据工作内容的性质相应做好保密工作。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员下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各下班党员要负责了解所下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并及时做好引导工作;对于有严重思想问题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要立即向辅导员老师汇报情况。

2、 要具体指导所负责班级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 要具体指导班级干部的工作方法,并对班级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4、 参加所下班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其中如考试动员、考试总结会、班级干部换届选举大会、重要的主题班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必须及时参加并做好发言引导。所负责班级的外出活动必须有下班党员参加并负责安全工作。

5、 下班党员应及时发现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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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的班级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汇报。

6、 每个月底将所负责班级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写一份总结,总结要求附在工作手册上。

二、管理办法

1、 一、二年级每个班级安排两名下班党员,在履行以上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其中女生党员要专门负责班级的女生工作,男生党员侧重于男生方面的工作,同时两名党员必须同时负责所下班级的重大事情和工作。三、四年级的党员负责自己所在班级的下班工作。

2、 下班党员下班参加会议、活动或谈话工作都必须记载在《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员工作手册》中,党支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工作记录本的记载情况。

3、 所负责的班级的重要会议和外出活动,下班党员在接到通知后不得以任何个人理由推托。

4、 要建立起党员责任制度,对于所在班级所出现的重大问题,没有即使发现并引导,没有及时汇报的,下班党员承当相关责任。

5、 下班党员制度将作为党支部的考察党员同志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考察直接与下班工作情况挂钩。对于严重违反该管理制度的同志将根据党的组织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支部

二○○四年三月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

发展新党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根据学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并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特点,特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按照条件严格进行。

确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为:

(1)在入党积极分子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及时安排专人与本人谈话,了解该同志对党的认识和思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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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团组织推荐、提名,支部讨论、研究、通过,并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登记表,报总支备案;

(4)建立党的积极分子名册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推荐意见,考察记录等材料。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人制度,支部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政治上指导和关心他们,工作上帮助他们;

(2)联系人要积极同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并及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定期向支部汇报;

(3)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积极分子,可根据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

(4)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和学校业余党校的学习,使他们较系统地接受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和“****”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

3.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工作

(1) 由党员联系人汇总考察材料报支部研究,充分酝酿讨论,初步形成统一意见;

(2) 配合党总支做好审查工作。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性审查;

(3) 对确定的发展对象写出综合考察报告,连同入党人的其它审查材料和外调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查。

二、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要求和程序

1.在开发展会前,党支部责成一名支委找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

2.向发展对象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各种事项和要求。

3.开好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如实反应全体党员对入党申请人的看法和意见,并扼要地写出讨论结论和表决情况,写清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数、预备党员数,同意不同意的人数,注明支部大会通过的日期,并及时上报党总支审批。

三、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转正工作

1.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经常通过思想交流,了解预备党员的各方面情况,对其缺点和不足及时进行批评帮助。

2.建立预备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党小组的意见,评议分析情况,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帮助教育。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应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工作,做出考察鉴定;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一年前党支部及时开会组织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接受预备党员转正申请。

4.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大会,按规定的大会程序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决情况等。最后,党支部写出一份一千字左右的综合考察报告,交党总支。

5.配合党总支加强对新党员的党性教育,也要做好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人员的工作。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oo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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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

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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