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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37

施工作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施工作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供用电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 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 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3.2 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3.3 接地: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4 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3.5重复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3.6接地线: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卡、扣等)。

4 职责

4.1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供用电管理负责。

4.2 监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所有供用电系统都必须满足电力施工规范及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布局有规范、完善的图纸,现场所有供电点应进行统一命名、编号,并在有变更时及时的标注或更新图纸。

5.2 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用电源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3 工程施工用电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履行:施工申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新投入供用电设施使用前,施工部门须提供检验报告,由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备用发电机组的启用、较大负荷的增设应及时报告监理,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现场及营地所有的供用电操作都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并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上岗。

5.5 现场配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设置,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并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警告牌和标有设备参数、编号的标示牌;裸露的带电导体在有些作业可能触及时,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5.6 所有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敷设,架空、电缆敷设均应考虑环境安全和合理、美观,施工规划要有前瞻性,相对长久布局,安全可靠、整齐划一,杜绝随意而定,严禁私拉乱接,对导线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导线。

5.7 低压配电屏的负荷开关必须安装容量匹配的保险丝,且保护罩和防雨设施完好,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配电设施必须按户外防雨配置,采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一个负荷开关不允许控制多个移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且接地(或零)电阻小于10欧姆。

5.8 各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确保供电可靠性;对须进行防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于4欧姆,每年雷雨季前进行效验。

5.9 在检修作业中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0 在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或钢筋网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1 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1.1 凡是有人作业的水域,原则上要求使用离心泵。

5.11.2 潜水泵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目观检测,严禁绝缘损坏的潜水泵(包括电源线)投入使用。

5.11.3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进入相关水域必须穿绝缘雨靴。

5.11.4 潜水泵投入使用时,严禁人员在相关水域徒手或使用不绝缘的工具作业。

5.11.5 潜水泵运行时,严禁进行搬运潜水泵工作。

5.11.6 发现潜水泵运行异常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处理。

5.12 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5.12.1 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电焊手套,使用防护面罩。

5.12.2 电焊机二次线禁止裸露。

5.12.3 禁止雨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室外作业。

6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 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2篇 施工作业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措施

随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方法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也在逐年提高。但由于建筑施工条件差,机械容易容易磨损,维修不便,不安全因素多,再多上操作人员变化频繁,如果不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类机械设备,不仅会缩短设备使用寿命,而且容易发生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

施工现场除了大、中型机械设备,还有砼搅拌机、钢筋机械、卷扬机、蛙夯、手持电动工具等。这些设备虽然与大型设备相比,其危险性较小,但由于它数量多,使用广泛,发生事故的概率大,又因其设备较小,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视,所以应加强对这部分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岗位安全责任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的安全。

机械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二是机械设备的运转操作时应符合安全要求。在施工生产中,这两个方面都处于良好状态,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很小,否则就会造成事故,使操作人员受到伤害。

一、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使用要求

1.机械设备布局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和堆放物料,同时应便于人员的检查和维修。固定式动力机械应安装在符合规定的基础上,移动式动力机械处于水平状态,放置稳固。室外使用动力机械应搭设机棚。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不得经常发生故障。

3.根据有关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

例如:

(1)对于作放置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栏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发生绞伤。

(2)对于可能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等发生危险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安全装置,以便当危险情况发生时,由于安全装置的作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发生。

(3)对于某些动作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牌等,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以及各种灯光信号、各种警告牌等。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供电的导线必须正式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露铜的地方。

(2)电机绝缘良好,长期停电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

(3)开关、按纽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4)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5)施工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6)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

5.机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明度要适宜,温度与湿度要适中,噪声和震动要小,零件、料具等要摆放整齐,促使操作人员心情舒畅,专心无误地工作。

6.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以便操遵守。

二、机械设备的管理

1.操作前应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2.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要看是否由于震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3.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以防出事故。

4.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更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5.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

6.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

第3篇 施工作业场区管理措施

一施工作业场区环境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环境得到保护,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及粉尘污染,维护环境卫生,我们将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编制环境保护实施计划,采取对大气、噪声的监测及减缓措施,使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仓库、办公室使建设时充分考虑防火要求。工地四周竖起栅栏与外界隔离,大门外竖有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和施工、建设公司名称标牌,设置“施工总平面图”和“职工安全守则”,使进入工地的人能对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2工地排水设施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均经计算确定;安排人力经常疏通排水沟,保持通畅。

3道路运输。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坚实平坦;道路设有限速标志牌,转弯处设有转弯慢行警示标志牌。

4施工现场的物料、机械、车辆、工具按照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整齐堆放,并做好现场标识。

5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设置护栏并挂红灯示警。

6及时做好完工清场工作,工程废料须存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定期集中倾倒在业主指定的垃圾场。

7现场张贴提示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教育栏,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安全保证等方面的教育宣传。

8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9施工用水、电管线要沿线路边上挂(铺)设,避免乱拉接现象。

10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安全、施工机械及余泥外运、散体物料运输、使用预拌砼等,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禁止违章行为。

2现场环保、卫生保证措施

1工地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环境保护条例、规章以及现场工程师制定的有关规定、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经常疏通排水渠道保持畅通。

3永久的开挖边坡应及时种植草皮,确保边坡的稳定和施工环境的绿化。

4临时道路应经常洒水,降低石料、泥土粉尘的浓度。

5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有毒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送氧及抽风的措施,预防中毒。

6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鱼或其它破坏生态的休闲活动。

7防止开挖泥沙流入水体和任何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水源,保持周边环境、水源的整洁、干净。

8燃料、油及有毒物质严格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存放和处理。

9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加强运输及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有关车辆严格按照现场工程师批准的路线行驶。

10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现场道路、坡道或对地域造成的障碍引起的可能破坏。

11严格按图纸和业主的指示对场地清理和施工不得超出本工程所必要的范围。

12施工现场将采取措施减低施工噪音。有较高噪音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工作,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

13对于架空线路,如通信、供电线范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在电线架空的上空搭设电线保护栅架,使之在施工过程中免于受损或被破坏,确保周围不受影响。

1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迹象,及时采取有效地封闭保护措施,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第4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机具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设施、装置人员的操作与巡回检查。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等,应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使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

5.施工废料应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一条在生产设施、装置等区域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性质严重的应停止作业直至辞退。

第十二条施工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5篇 施工企业基层安全管理工作三要素

“ 质量是企业的效益,安全是企业的生命”。近年来由于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投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但由于没经过系统的培训,一开始感觉无从下手,笔者认为,要想干好基层安全工作,首先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从抓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切入,作好现场控制,才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教育

随着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民工成为施工企业的主力军,他们随工程流动,随季节(农忙、农闲)流动,且文化程度都普遍偏低,未参加过岗位技能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岗位安全意识,可以说他们安全操作水平的高底,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因此作好施工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基础。

安全教育要在施工前开始,由技术、安质等有关部门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授课,结合生产实际,从行业特殊性到施工过程注意事项,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防火、防爆和安全自救的基本原则,以及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都一一进行详细地讲解,使其从上岗的第一天起就对企业安全生产有个明确的了解,然后通过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生产。对新职工如此,对转岗职工同样如此,中途转岗的职工,一律进行岗前培训,尽快熟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经考试合格后,再持证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培训,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要考虑辞退。

安全教育要警钟常鸣。充分利用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和事故案例分析,提高施工人员的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他们对事故造成的惨痛后果有一种恐惧心理,平时注意安全生产,克服侥幸心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班组成员八小时以外的跟踪安全教育,在家属方面大作安全教育文章,以收到异曲同工的效果。班上一旦发现职工情绪有波动,班后就及时进行家访,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防“后院起火”影响班组安全生产,使班组安全教育善始善终、常抓不懈。

二、安全交底

由于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多变,各施工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不尽相同,因此每一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如果预见不到,安全管理措施不善,将不同程度影响到施工进度和效益,乃至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分析,进行安全交底,从而更好地控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除危害,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安全交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上下联通的一部分,指导着生产安全的全过程。因此工程开工前,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三、安全检查

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而是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检查就是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对施工现场和职工的生活居住场所的安全状况,进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检查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等多项内容,其种类有经常性、专业性、定期性、季节性和临时性安全检查五大类。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有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抽查、辅助检查。

安全检查要克服形式主义,不能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以文件来贯彻文件,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人员、限期整改关闭,这是落实安全工作的关键。

结束语:安全工作涉及到多个方面,多个系统,它需要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抓紧、抓好、抓实此项工作。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三要素,它在其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我们在工作中以此为切入,全身心地投入,一定能干好、干实安全工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或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必须管安全。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管理目标和措施,按要素分解管理职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4、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和操作规定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

5、安全工程师是本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必须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

6、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 四不放过 ”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格按项目部《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7、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对予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8、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方案先行的原则,专项方案须经总工程师或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实施。

9、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0、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努力创建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第7篇 施工项目设备管理员岗位工作标准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企业颁发的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

(2)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机械设备的分供方进行考察、评审和管理。

(3)负责机械设备原始记录、技术资料、报表的填写、汇总、收集和上报。

(4)负责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提供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技术措施。

(6)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7)负责公司授权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并负责办理设备采购租赁手续。

(8)负责对项目设备的使用进行核算,协助人事部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确保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9)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安全,协助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提出参考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10)做好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标牌明确,并准确、及时做好统计报表。

(11)负责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其他工作。

3、工作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2)熟悉本工程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数量和分布,以及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机械设备的建账、立卡,掌握机械价值和台班、维修等费用定额;进行机械设备的选型、试验、验收、调拨和分配。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平�调度机械设备,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建立机械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掌握机械设备的价值、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

(5)制订各种原始记录、报表的统一格式和相应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报表的汇总和存档;负责工地机械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统计和分析,并正确及时地填报上级的机械报表。

(6)参与机械设备改造、自制、更新、报废的技术鉴定和重要大型机械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安全技术论证工作;参与机械设备购置资金、折旧费、大修费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编制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参与机械设备大修前的技术鉴定和修竣后技术试验及质量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机械设备配件计划编制、订货、分配和保管工作;接受公司组织的机械设备检查,总结机械设备管理、使用、保养、维修、供应、租赁等方面的经验。

(9)负责机械技术经济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参与机械经济核算,努力降低机械设备使用成本;积极推行机械使用费、维修费的承包等。

(10)负责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负责各类机械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进修及考核、调配、晋级,以及操作证管理等工作;负责新机械的应用和推广及进口机械技术的引进消化。

(12)负责收集机械设备有关信息,及时向设计、制造、修理等部门反馈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促进机械设备管理、维修技术和机械化施工水平的不断提高。

(1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4、本岗位需要存档的资料

(1)机械设备购置、租赁计划

(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3)《机械设备台帐》

(4)《物质供应方评价表》

(5)《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册》

(6)《物资供应方重新评价表》

(7)机械设备履历表

(8)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

(9)机械设备使用记录

(10)机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11)机械设备管理交接班记录

(12)机械设备日常管理的相关记录

(13)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合同

(14)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合同台帐

5、本岗位应熟悉以下法律和法规、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2)

(9)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0)上级企业规章制度、方针目标

第8篇 项目管理软件实施工程师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管理软件产品的实施工作。

2.负责本区域市场信息、竞争态势、客户信息的搜集工作。

3.向客户演示介绍项目管理软件的技术细节及特点。

4.协助事业部经理完成其他工作。

第9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工作制度

1、营业线施工前期手续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施工必须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完成报批手续。

(2)、营业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审批和施工许可。

(3)、营业线路道岔的拆铺、临时道岔的铺设及临时道口的设置,必须事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两图一标”制度,同时做到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勘查,确认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和走向;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用机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双方派人旁站监护,站场内土方施工禁止动用机械挖掘。

(2)、营业线施工时,外雇机械必须做到状态良好,司机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书面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围、深度。施工中划出施工界限、做好防护、设专人旁站监控。

(3)、沟、槽、坑、井施工,根据土质和技术要求设安全边坡。土质松软,有坍塌危险,危及营业线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沟、深坑、深井施工,必须采取桩、板支顶、拉结加固,草袋装土码砌等防护措施。

(4)、土方挖掘必须由上及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坑底掏洞挖掘。

(5)、土方爆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设置与撤除防护。

3、电化区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电化区段作业时,职工本人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小于此距离时必须办理停电施工。

(2)、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纵横连接线,保证电气回路畅通。

(3)、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的导线截面装设临时接地线。

4、营业线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必须按规定制定、报批施工方案(计划)。

(2)、必须与行车组织部门联系、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按规定办理要消点手续。

(3)、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与撤除施工防护。

5、防止车辆撞轧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按局“液压捣固机防护办法”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拦停列车防护员。拦停列车时,防护的距离不应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改变防护办法应经分局批准,报路局备案后方可实施。采取任何变通防护办法,均应执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车在三公里以远应通报来车,组织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二”即列车在二公里以远时,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下道完毕;“一”即遇有特殊情况,列车在一公里以远。作业人员和机具尚未下道时,应立即拦停列车。

(2)、线路养护维修作业,应使用液压起道机,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3)、轨缝调整器应加装“安全锁”,否则停止使用。

(4)、人员及车辆横越既有线路或道口时,应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5)、横过停留车辆时,不允许钻车,应在车前后各5m以远的地方绕行。

(6)、各种机动车辆横过站内道口时,应设有专职防护员引导通过。

(7)、在铁路线路旁的作业人员,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等地方行走、坐卧、站立、乘凉、避雨。禁止在机车、车辆走行中搭乘或捎脚。

(8)、驼峰上解体溜放作业时,驼峰下的线路禁止作业。

(9)、营业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10)、巡道员等线路独立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30m回头“了望和听音下道”制度。

6、防止胀轨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应执行“两清”、“三测”、“四不超”制度, “两清”即:维修作业半日一清;紧急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即: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

(2)、在高温时,严禁高抬道、大拨道.抽换道口轨枕等破坏线路稳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时,事先安排好,按规定办理封锁或慢行,制定防胀措施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3)、在高温时,无缝线路地段破底清筛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

(4)、气温超过31℃时,停止做综合维修。

7、营业线养护维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执行线路巡检制度,正线及道岔要求工长每三天、领工员每七天、队长每半月检查一次。新开通的运营线路要指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线路状态不良的重点处所要经常检查,正确填记检查手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消除超限处所。

(2)、防护员当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了望、防护来车,及时组织机具人员撤至限界外。因事离开时应有人替换。

(3)、巡道、巡桥、巡山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巡检,来车时迎送列车,观查车辆状态。发现危及行车紧急情况时果断拦车。

(4)、轨道电路地段作业使用的道尺、撬棍、压把等工具必须设绝缘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8、线路封锁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做好封锁准备,确保机具材料、通讯及防护备品、劳力组织齐备完好,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完整,签字手续完备并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准施工。

(2)、线路封锁作业领导人不低于副经理级。

(3)、封锁前慢行时间内不得扩大准备工作范围。

(4)、有关轨道电路的连、断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信号设施派人看守。

(5)、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慢行看守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 开通线路前设专人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记录线路状态,由施工负责人确认无侵限物,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7)、开通后必须有足够人员巡检养护线路,必须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消除突发故障。

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卸车负责人不得低于领工员级,领车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

(2)、每节车必须有一名正式职工负责。

(3)、片石车严禁边走边卸。

(4)、严禁偏载动车。

(5)、严禁在道岔、道口、桥梁和超过100m的隧道内卸车。

(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规定,堆放不稳固、车门未关好、人员未撤出时严禁动车。

10、防止洪水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

(2)、认真执行冒雨检查制度和灾害地段分段负责制。对确定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人看守。

(3)、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况不明时,不允许冒险放行列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11、防止轨道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坚持出车前、运行中、入库后检查车辆状态,严禁带病运行。

(3)、乘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超速运行,停止运行时必须采取风闸、手闸、铁鞋制动,长期停留时设关闭枕木和移动停车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开”制度:

①车站值班员未签认不开;

②随车人员不足不开;

③料具备品不全不开;

④人员未坐稳不开;

⑤制动联接不良不开;

⑥货物偏载、超载、超限、加固不牢不开;

⑦运行时间不足不开;

⑧对线路信号设备不熟,无人带道不开;

⑨夜间气候恶劣,不易了望不开;

⑩两车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

12、防止机动翻斗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公路行驶时,司机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通过道口时,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通过站内道口必须有防护员引导通过。

(3)、严格执行“七不准”:

①不准无证驾驶;

②不准开带病车;

③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运行;

④不准超速运行;

⑤不准酒后驾驶;

⑥不准载人行驶;

⑦不准争道抢行。

13、防止汽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2)、驾驶员必须做到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鸣号、减速、靠右行,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出车前、收车后要搞好检查保养;冬季放净水,置放于安全地点。

(3)、驾驶员严格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开带病车;

②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

③不准超速行驶;

④不准酒后驾车;

⑤不准开斗气车;

⑥不准强行超车;

⑦不准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⑧不准客货混载;

⑨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超劳;

⑩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14、防止轻型车辆及小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有制动装置,有足够的人力能随时将轻型车辆及小车撤至限界外。

(2)、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事先与车站办理承任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撤出线路时,按故障防护办法防护。

(3)、在运营线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养路机械)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

(4)、在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及人力推运轻型车辆时,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防护;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道岔上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时,必须设置车轴绝缘。

(6)、轻型车辆及小车停用后,必须入库或放置于安全地点并加锁。

15、架体及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脚手架、钢筋网架、垂直升降架基础必须做到平整稳固,承载力符合规定要求。架体搭设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抛撑、剪刀撑、斜撑、连墙杆、地锚、缆风绳。基坑内架体与墙间支顶、与地锚间拉结稳固。

(2)、轨道吊的走行轨道按规定设置电器接地、车挡及走行限位装置,吊车四限位齐全有效,停用时上紧夹轨钳,固定吊的主臂杆按规定高度设置连墙杆,同一轨道多台吊车作业有可靠的防刮防碰措施。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扒杆、停止起吊作业。

(4)、吊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

①未试吊不吊;

②重量不明、超重、超跨、超幅不吊;

③信号不明不吊;

④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⑤吊钩不对重心不吊;

⑥长6m以上和阔大物体无牵引绳不吊;

⑦重物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⑩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股不吊。

1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 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坑井内作业、高空作业、双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悬崖、陡坡上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

(2)、为防止高空作业时人员、物体坠落,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搭设脚手架、支挂安全网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连续交圈、标准、严密,材质符合安全规定。

(3)、吊篮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使用型钢制作成工具式,编制施工方案,提出计算根据,按方案规定制作组装,木脚手吊栏等其它简易性临时吊栏脚手架禁止使用。

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止逆阀和防爆片使用状态必须安全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压力、开启压力必须定位在额定压力以下,水位表必须清晰准确,运行状态不允许满水或严重缺水。

(2)、易燃、易爆液体的贮罐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线,阻火器、呼吸阀。

(3)、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必须保证防火距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取得动火证的严禁动火,动火时明火与易燃、易爆物品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严格按规定配置防火水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状态安全可靠。

1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平刨、园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机具,使用前必须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使用完毕或检修前必须断电停机。

(2)、平刨、园锯防护装置,各类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3)、打桩机必须制定作业方案,超高限位齐全有效,地基承载力符合说明书要求。

第10篇 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装置(指生产企业内所有生产装置和生产部位,下同)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特别是动火施工作业,应在装置停工状态下进行。因特殊原因要在装置生产运行中进行的,必须要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生命安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直属生产企业和承担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第三条 生产装置的改扩建设计、施工、验收必须视同新建装置,严格做到劳动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改扩建后装置与相邻装置和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及系统、消防通道、安全技术装置等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经历。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存在工程转包,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六条 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和企业制度的规定,为所管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

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企业审查。

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生产企业审查认可。

3.施工单位要与所管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第八条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生产企业保卫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 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企业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动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

3. 针对生产企业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第九条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装置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叙述团公司和生产企业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

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有生产企业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许可证,或在入厂证上标明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具。

3.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票,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

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5.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在确认设立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

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手续,企业主管部门签发动土证后方可动土,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2米以上)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 严格车辆管理

1. 进入生产装置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

2. 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起重吊装锚点。

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4.高处动火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二条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若必须安排,应按特种用火处理。

第三章 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生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组织生产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沟通、交底。

第十四条 生产企业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

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入厂作业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必有安全监护人员。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第十六条 生产车间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

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鸣笛警报,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实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除本规定外,施工中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规范和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1篇 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卒业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好各类工作业票,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实用于工程施工必须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3.编制依据

3.1《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6-01-01实施)

3.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 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8-04-01实施)(架空电力线路部分)(原电力工业部发布 1995-04-01实施)

3.3.dl408—91,04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危险作业项目:

4.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单机双钩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起重机械移位;

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4.3 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大型起重机械、组装作业;

4.5 其他危险作业。

5.安全施工作业票分类、适用范围

5.吊装作业工作票适用范围;

5.1.1 起重机满负荷起吊,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吊装作业。

5.1.2 超载、超高、超长物体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几运输。

5.1.3 大型起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5.2 多机抬吊工作票适用范围:

5.2.1 两台及以上起重抬吊作业;

5.3 起重机械移位工作票适用范围:

5.3.1起重机械移位

5.4 倒闸操作票适用范围:

5.4.1 倒闸操作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施工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项目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完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

3、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项目部在设置专职安全员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项目部要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月组织召开工程安全例会,对本月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要贯彻《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6、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项目部再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施工作业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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