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三)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第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工程局、局属工程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区域公司、分公司应每月召开一 次,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每周召开一次。
二、安全生产例会由各级行政一把手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还应包括分包作业队伍有关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例会要适时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落实好安全奖罚。
四、安全生产例会要履行签到手续,对会议内容和形成的决议要留有详细的记录.
第3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 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的;
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
4、未按时完成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
5、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1、所属项目发生重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经工程局督促或处罚仍不认真整改的;
3、对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不认真督促整改的;
4、未组织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的;
5、所属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
6、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职位、职称晋升等资格,并按照工程局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1、所属项目发生 2 人(含 2 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视、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迟报、谎报、漏报,或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对于情节严重,给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工程局安全总监上报工程局领导班子决定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四、工程局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问责。工程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对各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约谈。
五、约谈、问责一般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约谈、问责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约谈、问责对象,告知约谈、问责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问责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问责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问责单位;约谈、问责后,被约谈、问责单位应在 15 日内将约谈、问责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六、对无故不接受约谈、问责或不认真落实约谈、问责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第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管理文件: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开工时,工人上岗前(尤其新人)一定要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具体操作实施由公司、工地项目部、班组三级分别组织进行,经过安全教育后,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三级安全教育的课题从以下内容进行: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重要性,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
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施工现场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注意事项,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知识,防毒、防尘、防火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工人变换工种后,要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第7篇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xxx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xxx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x风电场、x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为了保证本项目的生产顺利进行,更好地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3. 内容:3.1. 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领会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会议资料传达给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
经项目部研究后,以各种形式(如会议、文件、板报等)将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3. 2. 内部会议本项目在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以下四种安全生产会议:生产调度会总结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周生产例会在每周六的生产例会上,总结、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总结、布置安全工作的同时。
并结合施工生产,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月度生产会议每月底的月度生产会议上,应认真总结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查找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人。
研究下一个月安全工作的重点,制订整体工作方案,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具体落实。
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针对本项目部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了安全事故或上级紧急通知等情况,不定期召开。
第9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七)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完善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为主线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适合工程实际的各类制度的建立,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配以适应本工程安全生产奖惩措施,促进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期实现期内安全无事故,最终保证项目工程安全零事故目标。
1)建立每周及每项作业岗前安全交底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内容:对于一周内的安全情况总结,对于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下一周主要作业的安全进行强化。安全例会参加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同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2)安全教育制度
新进施工人员须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
3)现场观察制度
施工时专门设置现场观测人员,主要观测施工区域内作业情况。及时向项目部管理部反馈现场情况,杜绝无关机械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4)24小时值班制度
由于施工机械始终停在现场,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将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
5)警示标志设置制度
对于所有施工区域,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于基坑、围堰等按规定设置信号,防止以外发生。
6)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开工后依据相关的操作规程、现场情况对于每个分项工程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措施贯彻到位。
7)持证上岗制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8)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以人为本。根据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开挖施工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技能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制度的执行,措施落实的关键。安全检查要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2)项目部定期(每周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施工设备和人员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通报各班组。
(3)对检查中各班组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出现整改不到位的班组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清退出场。
9)安全奖惩制度
对违章行动和造成事故的处罚,采用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手电筒等,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营养费及时发放。
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的建筑条件和设置地点,应该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其与周围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所有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装置。不准在贮存危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类、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库房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12)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配电和现场值班制度,做好记录,动力箱、开关、变压器与各种电器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金属等物件。电房内外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实行专门电工负责制,闲杂人员严禁入内。配电设备的任何部分均规定为带电的,不应触及。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变压器周围应有防护栏和危险警告标志,严禁闲人靠近。电房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修理时应切断总电源、悬挂标志牌,明确专人负责,检修完毕后,再次检查无误后,才可送电。根据需要配备2只以上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1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从事炊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食品法的有关内容,在工作中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变质食品,过期食品,对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过期食品,做到坚决不买进。在食品验收时,要严格把关。每月盘货必须认真进行清理,发现过期食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个人穿戴整洁文明,工作时要穿着工作服,要注意个人卫生,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前要洗手,平时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直接用手去抓无包装的食品。对从事炊事人员要坚持每年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制度,取得卫生部门健康证后,方可在食堂工作,夏季要采取措施,要有防蚊蝇和洗手设施。对剩菜饭及其它食品要妥善保管,吃前要充分加热。伙房重地,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14)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应在于24小时内填报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15)安全一票否制
生产过程中原则上由专业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一票否决权。每个职工有权对有碍安全的一切现象和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报告专业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评比表彰先进、晋职晋薪的一票否决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各自的管辖权限实施。
第10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具体化签证及文字化
a 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 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a 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 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 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 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a 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 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4、目标管理
a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 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 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第11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3、班(组)应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
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相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用书面上报。
二、安全检查是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亲自组织的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的检查,其方法是,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每次检查要按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标准,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要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四、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
五、要坚持每天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带安全帽,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的要进行罚款。
六、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职工和特殊工种等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进行健康普查。
八、落实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度。
第12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4
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四)
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刹违章、禁冒险、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使项目部安全管理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班组、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2)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的;
3)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4)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2、罚则
1)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元,不系好帽带罚款5元;
(2)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喇叭裤、三角裤头或赤膊上班,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4)磨石子机、打夯机、振动器等移动式用电机具的操作手,不按规定戴绝缘手套、穿防护鞋操作,罚款20元;
(5)凡在高处作业未经批准擅自向下掷垃圾物料者罚款30元,造成后果的酌情加重或直接承担责任;
(6)凡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木作车间和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动火者,罚款20~50元;
(7)凡在施工现场内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嬉戏、追逐开玩笑者,罚款20~30元;
(8)酒后上班者,罚款30元;
(9)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如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等,查有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
(10)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者,罚款20元,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11)乘井架吊篮上下者,罚款20元,开机者罚款50元;
(12)私烧电炉或非专业电工在生产区域或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者罚款20元;
(13)无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项目,罚款20元,指使者罚款50元;
(1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罚款2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严重违章行为的,吊扣操作证3至6个月;
(16)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规定,查有冒险作业者,罚款30元;
(17)专业电工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严禁项目之一者,罚款20元,利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代替保险丝,查有一根罚款10元;
(18)电、气焊作业人员使用氧气、乙炔气割焊,不遵守明火规定距离,电焊机一、二次侧进出线长度超规范要求,查有一处罚款20~50元;
(19)塔吊电梯司机、塔吊指挥、卷扬机、搅拌机操作人员或其他作业人员,擅离岗位或在岗位上不专心操作,罚款20~50元;
(20)凡携带家属或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罚款20元。
2)项目部各科室、各班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查处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停工整顿:
(1)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而进行施工的,罚款200元;施工中分部分项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查有缺一项,罚款100元,未履行签字手续,罚款50元;
(2)施工用电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高层井架、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拆卸方案,查有缺一项而进行施工的,罚款100元,未报批,罚款50元;
(3)'四口'、'五临边'有一处未及时进行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50元;
(4)井字架未及时设置进料防护棚、进料防护门、吊篮安全门、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上下联络信号,查有一处罚款100元,用钢筋代替井架缆风绳,查有一根罚款50元;
(5)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壳、严重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查有一处罚款50元;
(6)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罚款100元。
3)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班组、各科室有关负责人,除给予经济罚款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奖惩手续及有关说明
1)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先活动,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当然执法部门,对上述违章的人和事有权给予处罚;
3)个人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由所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在本人工资中扣除,分别上缴;
4)集体罚款,由安全科出具罚款通知单,款项送交项目部财务处或由公司财务处在有关金额中直接扣除;
5)逾期不缴者每天追加5%的滞留金,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6)各科室、班组触犯上述有关条款,如确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材料质量不过关、计划部门部署不周、机械设备不及时修复等,项目部分担50%的罚款,以促使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7)行为人触犯上述条款受到处罚,如查明质安科、班组平时教育、监管不严,有关责任人按当事人处罚数款的20%进行罚款;
8)对于其它未列入上述条款的违章违纪现象,可类比进行处罚;
9)所有罚款用作安全奖励基金或用于项目部添置安全防护设施或用作其它安全经费。
10)本条例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90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27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68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81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5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