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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84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加强项目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集中统一指挥,对生产实施全面的调度管理,确保高效、优质、安全地施工。

2.宗旨:为生产一线服务。

3.调度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技术和业务知识,必须有井下5年以上经验的同志担任,并且能掌握井下生产工艺过程和施工程序,具有独立操作能力。

4.调度工作必须以项目部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平衡、协调生产全过程,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5.调度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连续指挥生产,对夜间出现的问题有直接处理权,之后将处理的结果向上级领导汇报。

6.调度员应及时协调好内外关系,做到及时有效地配合生产工作,减少影响时间。

7.做好每天汇报的记录及处理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8.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情况、交问题、交处理意见和结果。

10.对井下、地面汇报的问题做到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不留隐患。

11.交接班必须做到:室内清洁、整齐,记录清楚,各种通讯器具齐全、畅通。

12.因交接班交接不清楚而影响生产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2篇 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

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技术总负责人、生产、安全矿长为副组长的矿山调度指挥系统。

2、调度值班矿长对当天全矿的安全生产负责指挥。

3、调度值班矿长除安排当天的采、掘作业面的安全生产外,还负责安排安全员、瓦斯检查员进行矿井瓦斯检查,敲帮问顶检查,电器设备检查。

4、调度值班矿长要组织好采、掘、机、通、运的班前会议,安排生产时,必须布置安全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调度值班矿长发现,听取汇报有重大安全患或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紧急启动安全抢险预案。

6、调度值班矿长要做好当天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日记,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不准拖延。

7、调度值班矿长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交接记录。

第3篇 x矿生产调度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调度站职责

(一) 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政策,搞好安全,生产,调度指挥。

(二) 在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对各生产队、组、提升运输及直接辅助生产的岗位实行统一调度指挥,认真组织日常生产,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三)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

(四) 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抓好信息反馈,使领导心中有数,准确指挥生产。

(五) 掌握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填写原始记录,并按时间向分管领导和经理报告。

(六) 掌握各队组的工时利用,督促完成生产任务。

(七) 掌握井上、下各生产环节情况,保证各环节有机联系,相互衔接,正常运行。

(八) 及时掌握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严抓掘进质量管理的各道工序,保证掘进质量。

(九) 负责整理生产调度资料,妥善保存。

(十) 按时参加生产例会。

(十一) 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二条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 项目部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有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并配备一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作副值班。

(二) 值班的项目部领导是当日矿井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全权指挥者和组织者,在生产行政管理上,有权指挥一切,各单位必须服从,否则影响生产要追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

1. 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一切问题,保证正常生产,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2.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3. 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当日遗留问题认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通知生产调度站长,提到生产碰头会上解决,问题要条条落实,不准推诿不办。

4. 分析完不成任务的原因,追查处理互相扯皮影响生产的问题,对基层请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5. 对值班当日发生的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责任,并作出处理意见。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第三条 调度汇报制度

(一) 调度汇报是煤矿生产调度指挥的必要手段,是上级单位了解下属单位情况的有效途径。

(二) 各基层生产单位每班将生产情况向生产调度站汇报三次。

(三)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将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 调度汇报的原始材料要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四条 调度交接班制度

(一) 生产调度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

(二) 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一律提前十分钟报到,并做好以下几点:

1. 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班制度。

2. 当班发生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正在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五交清”。

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掘进影响原因。

交清完成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

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

交清正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

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和可能出现情况。

3. 接班调度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薄上签字。

(三) 坐台调度员交接班要履行手续,填写交接班日志,内容包括计算机等的工作情况,机房卫生、财产等,接班人发现交班者留有问题未处理或隐瞒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值班主任。

第五条 调度资料保管制度

1. 班、日调度记录要保持三年以上。

2. 调度日报、旬报与文字分析保存一年以上。

3. 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二年以上。

4. 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要保存5年以上。

5. 死亡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析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永久性保存资料。

6. 生产调度站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安全数据,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按渠道对外公布。

第4篇 安全生产调度汇报制度

1、为了规范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分公司生产管理部生产组调度中心由分公司总调度和分厂调度两级调度协调、指挥系统构成。

3、分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和指挥全公司的生产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4、一旦安全生产过程发生变化,包括系统开、停车,减量,倒机(泵)或工艺参数发生变化,操作工必须第一时间将详细情况汇报给分厂调度和车间、分厂相关领导。

分厂调度在接到信息及时协调的同时,将该情况汇报给总调。

总调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落实生产过程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责成副调将该信息发短信汇报相关领导。

5、系统工艺管线、公用工程管线或氨等重大有毒有害气体出现泄漏,当班操作工必须立即将此情况汇报给分厂调度,同时立即汇报总调。

接到汇报后分厂调度和总调必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协调处理,并由副调汇报给相关领导。

6、设备有重大隐患或发生意外时,特别是电器、仪表处于非正常状态时,发现者必须立即向分厂调度汇报并协同采取处理措施,同时汇报总调、分厂干部。总调在落实、组织处理的同时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做详细的汇报。

7、当发生断电、断水、着火、爆炸、泄漏、人身伤亡事故时,分厂调度第一时间汇报总调,总调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汇报厂级领导。

8、总调在接到汇报时,不论是生产系统波动,是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还是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均应立即向带班值班长进行汇报,大事故应同时逐级向上汇报。

9、总调在接到各种汇报后,均应责成副调认真、详实的做好记录,以便追溯。

第5篇 h矿煤矿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推进生产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调度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作用,为生产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科学的决策依据和信息支撑,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安生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和指挥煤炭生产,全面均�地完成生产任务。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强化调度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严格履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调度和各生产企业、矿井。

第二章 调度工作的基本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指示指令,掌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在公司领导和本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开展生产调度指挥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调度体系和调度信息网络,推进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

3、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4、负责调度、收集、统计、汇总企业生产信息;

5、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6、负责本企业冬、夏季'三防'等季节性和重点工作调度,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7、负责公司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作,建立故障记录台帐,监督各矿做好系统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煤矿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指挥生产;

2、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修、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遇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启动相应预案。

3、负责矿井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协调组织各部门、各生产环节,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召开调度会、生产会、平衡会,及时督促检查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凡是涉及影响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4、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情况,了解生产变化趋势,掌握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问题;

5、及时掌握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编制生产日报、月报、旬报,进行生产情况分析;

6、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帮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7、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跟踪调度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8、加强调度业务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调度工作管理水平。

第三章 调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八条、调度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熟悉矿井生产布局、煤层赋存和接续情况、年度计划、月度作业计划以及经营计划。

2、熟悉矿井大型设备的性能、能力、完好状况;熟悉井下生产所需原材料、电力等主要生产要素的情况。

3、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种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4、了解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压风、通信、选运等生产系统状况,能够熟练的指挥生产。

5、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第九条、公司(矿)调度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矿)调度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矿)生产调度例会和其它调度专题会议。

3、掌握公司(矿)安全生产趋势、分析生产动态,抓生产的薄弱环节,督促调度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各类台帐和记录。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督促调度值班人员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及时传达和汇报,并做好记录。

5、负责下达公司(矿)生产作业计划,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6、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督促各矿井按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和探头标校工作,保证安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公司(矿)调度员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三大规程”,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调度业务水平。

2、负责公司(矿)当班生产调度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

3、 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发生各类事故时,按事故汇报程序和时间及时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负责传达上级部门及领导的指示和安排,做好详细记录。

4、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负责向公司(矿)相关领导及时汇报,做好详细记录。

5、填写公司(矿)生产调度台帐、记录,做到数据准确,内容齐全。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当班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应作详细的记录,待办事宜和未解决的问题要对下一班进行详细交底,具体做到“五交清”:交清当班生产动态;交清安全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交清领导批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情况;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交清下一班生产情况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7、坚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精通业务,扎实工作,对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果断处理,难以解决的要请示领导,不得弄虚作假,蒙混过关。

8、 对来电或通知必须及时、准确接转,并做好记录,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9、 负责公司(矿)安全监测系统计算机终端实时监测工作,掌握安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超限报警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和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公司(矿)生产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掌握公司(矿)年、季、月、旬的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2、掌握实现公司(矿)生产计划的组织安排及主要措施。

3、熟悉上级领导对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要求。

4、掌握公司、矿、区队生产动态,积累有关生产方面的资料,提出生产波动的分析报告。

5、收集各矿每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编写公司(矿)调度月报说明、综合分析和专题汇报材料。

6、根据公司(矿)调度室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各种安全生产信息和综合资料。

7、负责统计公司(矿)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按时填报<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矿)相关领导及部门,做到数据准确无误。

8、 负责上级指示、文件、传真收发、登记、处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公司(矿)各类调度台帐、记录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矿井调度室计算机管理及通信设备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调度总机、调度分机、工业电视、瓦斯监测监控、胶带集控系统、传真机、计算机和核子秤的维护保养工作,达到设备完好,保证随时开机运转正常。

2、编制计算程序或调度信息管理软件,选择最佳方案,计算时确保准确无误。

3、准确把计算机程序输入计算机,并编写好上机说明书和其他准备工作。

4、负责调度室机房的维修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整洁,严格遵守机房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生产调度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调度值班制度:

1、 集团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公司领导和副处级以上的人员组成。

2、 矿井调度值班人员每组必须有一名矿长(副矿长)和几名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3、 各级调度室负责安排领导调度值班时间,单位领导为当日值班组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组长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安排顶班人员。其他成员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向组长请假。

4、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到调度室或值班地点签到,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于值班期间,发生的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要向下一个值班组组长交待清楚。

5、 值班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方位正常运行,组织完成当日的各项生产任务。

7、 当发生人身事故、生产矿井和地面生产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必须按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抢救或事故的排险工作。

8、 各级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时,有权调动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处理突发事件。

9、各单位要对法定节假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安排,按公司规定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10、各级调度室要保证通讯畅通,当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要提前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第十二条、公司(矿)调度室必须建立完善符合生产实际的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调度台帐有:安全生产综合记录台帐;井下出勤台帐;生产任务完成台帐;瓦斯检查汇报台帐;交接班台帐;重点工程进度台帐;回采工作面安装、回撤台帐;人身事故台帐;非伤亡事故台帐等。记录有:上级通知、通报、调度指令、指示记录;领导交办事项记录;调度会议记录;生产协调会议记录;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处理记录;瓦斯监控设备运行更换记录;领导干部跟值班及下井和交接班记录;领导干部检查问题和查“三违”记录等。

各种调度台帐、报表和记录必须内容具体,详细清楚,字体工整,有始有终,保证原始性、准确性,并妥善保管。不准随意涂改、篡改、损坏、撕毁和丢失。

第十三条、各级调度要认真执行汇报制度。生产矿井调度每班要做到井下各施工地点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每班汇报情况记录不少于3次,还要将本班井下安全、生产任务、重点工程进度、跟班作业人员及矿值班人员等情况在接班后2小时内汇报公司调度;

生产矿井调度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生产产量、掘进进尺、井下出勤人数、黄土灌浆量、瓦斯抽放量等数据;运销公司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各矿煤炭运销量及运销情况。

第十四条、矿调度室每月26日向公司调度汇报上月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非伤亡事故影响,下个月的重点工作安排。

第十五条、事故汇报: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伤亡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

(1)发生的事故使全矿井停工8小时以上或采区停工3昼夜以上。

(2)瓦斯煤尘燃烧、爆炸。

(3)煤与瓦斯突出。

(4)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

(5)火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

(6)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

(7)采煤工作面冒顶。

(8)掘进工作面冒顶。

(9)巷道冒顶。

2、煤矿伤亡事故抢险时公司(矿)调度室的主要职责:

矿井调度室的主要职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和有关部门,请矿领导来调度室指挥抢救。在矿长到来之前,负责帮助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之后,按指挥部指示做好抢救工作,并负责做好全部记录。

集团公司调度室职责:在接到汇报后,立即报知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其他公司领导及有关部室负责人负责抢救灾的组织领导。调度人员负责收集情况、下达通知,并做好救灾过程的全部记录,定时向上级汇报。

3、汇报程序:

(1)各单位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事故,应立即向本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填写事故记录台帐,按事故汇报时限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2)公司调度室立即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3)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安排,组织协调事故抢救有关工作。

(4)起草事故处理工作意见和调度通报,经单位领导签批后,下发有关单位。

(5)及时传达、转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特大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和调度通报。

(6)在抢救事故期间,每次调度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

(7)非伤亡事故报告由各单位调度室报告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报告总工程师、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救。

4、事故汇报的时限

(1)公司所属各单位一次死亡(遇险)1人以上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2)其它非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矿井水灾、火灾、瓦斯、co超标、冒顶事故等)要在三十分钟内报告至公司调度室。

5.事故汇报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2)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确切地点(工作面、巷道、机械、设备名称);

(4)事故类型(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5)事故现场总人数和伤亡总人数(死亡、失踪、轻伤、重伤等);

(6)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7)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的有关情况。

6.事故汇报的方式:使用电话口头汇报、书面材料传真汇报、当面递交书面材料汇报。

7.事故跟踪。接到事故信息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8、公司调度室接到矿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事故汇报电话后,必须问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受伤人数、工作现场及设备损毁情况)、影响范围(采煤、掘进、开拓、运输)、现状和趋势(灾区目前情况)。

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按事故大小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及部室负责人,每次汇报必须记录清楚,对领导指示认真记录,及时传达到事故单位及相关人员,并记录清楚受话人。

9、矿(公司)调度室要随时和事故单位或医院联系及时询问受伤人员的诊断结果,并将了解的情况立即按以上相对应的程序进行第二次汇报,并做好记录。

10、矿(公司)调度室要及时询问事故单位人员救援进展情况和灾情的处理进展情况、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督促事故单位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或救援指挥部的决策。

11、矿(公司)调度员进入灾区抢险救援时,随时询问进入灾区的人数、侦查路线和侦查到的现场情况,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相关领导。

12、矿(公司)调度室随时与事故现场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听取意见和指示,并及时传达,督促落实。保证抢险救灾及时有效,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六条、生产矿井调度接报,有人在交班后2小时后仍未出井考勤,要立即通知所属区队查明原因,确认仍在井下但下落不明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

第十七条、调度室对各类信息必须坚持“严、细、准、快”的作风,对领导或基层提出的处理办法和意见,对生产过程中反馈的各种信息,认真分析,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调度室必须具备以下基本信息:

1、矿井产量构成与按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以及重点工程进度。

2、生产、准备、搬家工作面个数;跟班干部姓名、带班人数、地点;每日煤炭销售量、出矿量等。

3、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影响时间及误产情况。

4、每班工人出勤情况,各采掘地点小班采掘工人应出勤和实出勤人数,重点维修地点及井下机房硐室出勤人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每班井下作业人员数要和发放的自救器相符,否则,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地面生产单位要掌握各生产车间,机房及重点部位的人员出勤情况。

第十八条、各生产矿(公司)调度室对采煤队开始回采时间到收尾时间,在回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第十九条、公司(矿)调度生产统计必须以严细、求实的态度及时准确的提出统计资料,做为对相关单位考核和编制月作业计划的依据,并监督检查作业计划执行情况。矿调度室统计当天生产数据(产量、进尺、销量、库存等),及时报送相关矿领导、部门和公司调度室,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公司调度室统计全公司当天生产数据,按时填报<公司生产调度日报表>,及时报送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第二十条、调度室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人数,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班、日调度记录(包括调度日志、调度记录、逐日生产完成情况登记表),要保存5年以上;调度日报、旬报和文字分析、保存2年以上;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2年以上;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保存5年以上;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类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为永久保存资料;使用计算机存储的台帐和信息必须定期做备份,防止丢失。

第二十一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瓦斯监测和工业电视系统的基本常识及操作原理,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和工业电视24小时开机和正常运转。实时监控各监测点的数据变化情况,做好各监测点的数据常规和异常记录。超限时监控系统报警,数据应有红色显示,发现数据异常变化,及时寻找原因,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度有关人员必须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和故障处理的应变能力。计算机加强防病毒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来软盘、光盘、移动存贮器在调度室计算机上使用。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及监控人员对瓦斯监控和工业电视系统出现的异常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通知调度室维修人员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矿)生产调度会必须按规定按时召开。公司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主管副经理主持,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总结近期工作,落实基层提出的要求,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各矿每天由值班矿长主持,各单位、区队汇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要求,进行统一平�,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各矿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例会。通报分析本月安全生产状况,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

集团公司每月月底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例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安全副总经理主持,总结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生产任务超欠原因,平�下个生产期的计划,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和重点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矿)调度室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冬季“三防”(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和雨季“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本单位调度人员、主管生产、安全的领导、部室负责人名单及电话号码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调度室,并相互通报有关调度业务联系工作情况,调度工作应由通知单上所列人员进行,其他人联系无效,若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改。

第6篇 生产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一、调度指令

1)、调度指令的级别划分:

1、一般调度指令:用于管道运行中外部条件变化时,调整运行参数或运行方式。

2、重要调度指令:主要用于输气流程的变更及输供气计划的变化等。

3、紧急调度指令:用于管道事故状态或管道运行受到事故威胁时的指挥。

2)、调度指令的下达及要求

1、调度指令只能由上级调度向下级调度下达。

2、调度指令用电话口头传达并要求记录。重要调度指令、紧急调度指令必须同时录音或电传,并由受令人复述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一般调度指令由值班调度负责下达;重要调度指令由门站站长批准,值班调度下达;紧急调度指令由受令人值班调度员决定和传达,并及时请示汇报。

4、下达命令要注明调度令的级别、命名号、拟稿人、时间和调度令内容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故,如地震、洪灾、泄露、堵塞、爆管及用户停产等紧急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公司调度长及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下达临时输气计划调整的调度指令,并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事故处理。

6、调度员必须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调度室下达的调度令要保证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对其负责。

7、调度员如对公司下达的调度令有困难或有异议,可以向公司调度长申述,如公司调度长坚决要求执行,调度员必须服从,产生的后果由公司调度长负责。

8、调度令执行完毕要立即报告领导。

二)、调度通讯

1、公司调度设专用通讯线路(或电话),直接与供、用气单位、各站、所连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借用或并接。

2、调度电话的正常停机调试,通讯部门要事先告知调度征得同意,并设法保证调度电话畅通,否则不能停机调试。

3、在事故状态下,两极调度有权通知通讯部门,调用其它通讯设施和工具,以保证事故抢修,稳定输气生产。

第7篇 某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根据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转发<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工局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10]149号)、《关于印发煤矿信息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22]9号)和《关于转发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煤炭系统信息调度统计机构和信息调度值班室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川煤管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机构建立及设备、设施要求

1、公司设立调度室,由董德胜任调度室主任,另配一个调度员吴珍育,保证调度室有专职调度员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调度值班人员离开调度室不能超过20分钟否则按脱岗处理。安全副矿长邹永刚为调度室的矿级分管领导。

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善能保证调度信息采集、获取、传输、储存、处理的相关电子调度和应急工作事项的设备设施及工具,由调度室主任和机电副矿长负责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完好备用。

二、调度机构的工作内容

1、接报和搜集掌握现场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力量分布、现场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处置方案信息等,并记录、报告、整理、传递、汇总、储存信息,以供我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供监管监察机构了解掌握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我司制定的规程、措施、制度、要求等向工作现场有关人员发出相关信息,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办理上级主管部门调度机构要求的工作。

2、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中断事故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迅速处理。

3、建立并完善以下台帐和记录

⑴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即日常调度台帐),内容为记录每个作业班次作业人员情况、具体作业地点和内容等。

⑵瓦斯调度台帐,内容为记录井下各作业地点瓦斯情况、瓦斯异常区域的调度、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异常情况等。

⑶隐患整改记录(即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调度台帐),内容为负责井下矿级带班领导发现的安全隐患的记录并督促下一个作业班次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实现闭合管理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隐患整改、复查情况的记录。

⑷放炮作业调度台帐(该台帐内容写在“放炮汇报请示记录”内),内容为井下进行爆破的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时汇报人、瓦斯浓度、现场顶板及支护情况、人员撤离及警戒设置、值班领导意见等。

⑸事故处理台帐(该台帐内容分别写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和“工伤登记”内),内容为记录井下发生的轻微伤、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造成较大影响的生产事故发生、处理的详细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⑹专项调度台帐(该台帐内容写在“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值班记录”内),内容为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等专项工作的调度等。

4、调度室必须配备最新的通风监控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各作业地点的规程、措施等图纸、资料。

5、瓦斯超限及排放、主局扇停送风、井上下停送电及避灾撤退调度工作要求:

⑴“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 调度:调度员接到作业点班(组)长的放炮请示后,必须电话核实当班瓦检员的瓦斯检查情况、放炮员的装药情况及班(组)长的警戒设置情况无误后,请示矿级地面值班领导经同意放炮后,方可下达放炮指令,否则责令现场安全员采取措施处理完毕后再下达放炮指令。接到班(组)长的放炮后“三人”共同检查作业点安全情况汇报后,确认可作业时,方可下达同意作业指令。

⑵瓦斯超限及排放调度

当接到或从监控发现瓦斯超限时,调度员必须迅速报告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或值班领导、矿长)。

当接到排放瓦斯任务时,调度员必须先核实排放作业点(区域)回风流落实断电撤人,方可下达送风排放指令,并时时调度瓦斯排放的全过程,遇异常情况迅速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⑶主局扇停送风调度

当接到主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先指令主扇司机打开井口防爆门及安全出口风门,随后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或地面,同时通知各瓦检员及电工停止局扇运行,并报告技术负责人。

当接到局扇停风报告时,调度员必须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并报告技术负责人。

只有接到主扇运行正常的报告,才能请示技术负责人并执行排放瓦斯调度。

⑷井上下停送电调度

当接到电网停电报告时,调度员必须通知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或地面。

当接到局扇专用供电停电的请示或报告时,调度员必须报告机电部门及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迅速撤到主要进风大巷。

当接到井下排水系统停电请示或报告时,调度员必须报告机电部门及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只有在主扇复电正常运行及恢复局扇专用供电并执行排放瓦斯调度完毕后,方可下达向该区域送动力电指令。

⑸防突允掘(采)调度:调度员根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允掘(采)通知,指令采掘队(班组)是否掘(采)或掘(采)多少,严禁超掘(采)。

⑹探放水允掘调度:调度员根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允掘通知,指令掘进队(班组)是否掘或掘多少,严禁超掘。

⑺避灾撤退调度

当不幸发生灾害事故时,调度员必须迅速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命令所有受威胁人员沿明确的避灾路线撤退。

三、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及处置方案等相关信息的工作记录要求。

每班班前会后值班调度员必须将当班井下所有作业点的现场管理情况、现场安全生产力量分布情况在《煤矿安全生产值班调度记录》上祥细记录,并对井下所有报告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处理情况等祥细记录在《煤矿安全生产值班调度记录》内。

四、调度室通信管理要求

调度室电话必须保持完好,一旦发生设备异常,由值班调度员立即通知机电科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证通讯系统的通畅(井下电话变更后,机电科必须在8小时内将“井下上联系电话号码”更新,并将更新后的电话号码表帖在调度室内和井下各变化。

调度员必须保证三班24小时不间断值班,接到危险警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无关的一切电话,按预案中应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通知到调度室待命。

五、调度工作基本流程

1、电话接听处理流程

⑴咨询性电话:接电话→作答或告诉来电者拟答部门联系方式。

⑵报告性电话:接电话→作记录→填表→转报→接报人签字。

⑶指令性电话:接电话→作记录→填表→转报→接报人签字。

⑷投诉性电话:接电话→作解释→作记录→填表→调度室主任(或地面矿级值班领导)签批。

2、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⑴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报南川区煤管局。

⑵事故报告的内容和续报要求

报告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下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抢险救援组织情况;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要求:①煤矿事故发生时间、地点;②事故单位、经济类型;③行政辖区(区县、乡镇);④死亡、下落不明、重伤、轻伤人员;⑤持证照情况(可更正初报);⑥当班事故地点人数、安全撤离人数;⑦事故类型、事故情况;⑧施救方案,各级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及抢险救援进展、善后事宜处置状况、社会秩序等;⑨续报工作直至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3、生产(掘进、回采进度)数量调度处理流程

由生产技术调度科负责按南川煤管局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4、专题专项工作信息调度流程

⑴接受纳入值班室调度的“专题专项工作”有关文件,掌握调度内容、时间、要求及有关规定。

⑵设计专题专项调度信息搜集表,传到填报部门或单位,同时向相关调度机构发出专项调度通知,提出相关要求。

⑶按时搜集专题专项调度信息,及时汇总所收信息,保证信息及数据连贯、完整。

⑷将专项调度信息编辑专项交有关矿领导和部门,并编入每周信息摘要,必要时将专项报往上级主管部门。

⑸搞好专题专项调度记录和台帐的存档,对专题专项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的信息传递要求,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满足。

六、调度机构的考评。

积极配合上级调度机构对我司调度机构的考评工作。

2023年3月18日

第8篇 生产调度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调度站职责

(一) 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政策,搞好安全,生产,调度指挥。

(二) 在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对各生产队、组、提升运输及直接辅助生产的岗位实行统一调度指挥,认真组织日常生产,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三)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

(四) 当好领导参谋,及时抓好信息反馈,使领导心中有数,准确指挥生产。

(五) 掌握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填写原始记录,并按时间向分管领导和经理报告。

(六) 掌握各队组的工时利用,督促完成生产任务。

(七) 掌握井上、下各生产环节情况,保证各环节有机联系,相互衔接,正常运行。

(八) 及时掌握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严抓掘进质量管理的各道工序,保证掘进质量。

(九) 负责整理生产调度资料,妥善保存。

(十) 按时参加生产例会。

(十一) 完成项目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第二条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 项目部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有一名主要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并配备一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作副值班。

(二) 值班的项目部领导是当日矿井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全权指挥者和组织者,在生产行政管理上,有权指挥一切,各单位必须服从,否则影响生产要追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

1. 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一切问题,保证正常生产,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2. 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3. 综合分析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当日遗留问题认真向下班交待,遇到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通知生产调度站长,提到生产碰头会上解决,问题要条条落实,不准推诿不办。

4. 分析完不成任务的原因,追查处理互相扯皮影响生产的问题,对基层请示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5. 对值班当日发生的事故,负责组织和指挥抢救,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追到底,找出事故责任,并作出处理意见。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第三条 调度汇报制度

(一) 调度汇报是煤矿生产调度指挥的必要手段,是上级单位了解下属单位情况的有效途径。

(二) 各基层生产单位每班将生产情况向生产调度站汇报三次。

(三)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将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时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四) 调度汇报的原始材料要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第四条 调度交接班制度

(一) 生产调度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

(二) 所有工作人员上班一律提前十分钟报到,并做好以下几点:

1. 在交班前对当班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班制度。

2. 当班发生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作好记录,正在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详细交班,具体做到“五交清”。

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掘进影响原因。

交清完成情况和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

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

交清正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

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和可能出现情况。

3. 接班调度要认真听取交班调度所交待的情况,仔细查看调度日志和其它方面的记录,并在交接班薄上签字。

(三) 坐台调度员交接班要履行手续,填写交接班日志,内容包括计算机等的工作情况,机房卫生、财产等,接班人发现交班者留有问题未处理或隐瞒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并报值班主任。

第五条 调度资料保管制度

1. 班、日调度记录要保持三年以上。

2. 调度日报、旬报与文字分析保存一年以上。

3. 上级调度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调度通知、通报和传真电文原稿要保存二年以上。

4. 月度及月度以上的生产简报,调度台帐和专题报告要保存5年以上。

5. 死亡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专项记录,非伤亡事故分析综合统计以及年度生产简报,作永久性保存资料。

6. 生产调度站要建立保密制度,各项生产、安全数据,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按渠道对外公布。

第9篇 生产调度工作制度

第一条  调度室是全矿生产的指挥中心,是领导组织指挥生产,了解生产情况,不断提高生产效率的参谋部。

调度室设井上下调度,24小时值班,在调度主任领导下,对全矿生产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调度指挥。

第二条  日常调度工作

1、调度人员在值班期间,根据作业计划和调度主任的有关指令,对全矿的生产活动行使矿长指挥权,各级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命令。

2、调度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要求,随时掌握生产的动态,合理组织设备的经济运行,认真组织、积极协调,以班保日,以日保旬,以旬保月地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3、当生产处于紧急状态时,调度人员为确保生产和安全,有权调动全矿的人力、物力,运输工具和各种专业机械进行工作。

4、调度人员必须坚持“面向生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方向,必须做到:组织生产到现场;处理问题到现场;联系群众到现场。

5、调度人员必须全力做到:情况明,行动快,办事准,指挥灵,传达领导指示及时,生产动态反应迅速。

第三条  生产调度会议按时召开,每天早上7:20调度会由生产、安全副矿长主持,各有关科室和区队参加,研究解决生产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布置生产工作以及传达矿的有关决定等。

第四条  请示与汇报

1、请示与汇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纪律,从基层岗位操作人员到矿调度值班人员都必须严肃认真地执行。

2、及时准确地向上级调度部门及有关领导报出每日调度日报和旬报,不允许有拖报、漏报、误报和伪报现象发生,更不允许有应付性汇报,刁难性汇报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3、对于关键性事故,要及时汇报矿领导,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二十分钟。汇报要清:即事故发生时间清;事故地点清;事故影响范围清。

4、紧急情况下,调度人员可先处理,但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的详细情况。

5、收集班、队长的汇报,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调度工作网的相互联系

1、调度人员在生产副矿长和调度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下达的指示和命令要坚决贯彻执行。对其他矿领导、科室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指示和建议应尊重,有条件时也要执行。

2、一切有关生产的调度命令,都要通过调度室下达。特殊情况下,矿领导越过调度室下达的生产指令,事后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3、值班调度员是当班生产的全权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生产。

4、区队长与调度人员之间在生产中发生意见分歧时,要尽可能协商统一。

5、区队长对调度指令有不同意见时,要立即申明理由,协商处理,考虑调度员从全局出发,要坚持调度人员意见,区队长执行。

6、各区队在生产中如有另外工作安排,必须事先联系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7、区队生产出现停产或发生事故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六条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者要将本班生产的主要情况作出总结,逐条记入值班日志,向接班者提供新的记录表,并当面详细介绍情况。

2、要交待清楚调度会决定,领导指示,上级或兄弟单位送达的文件和资料等。

3、接班者要详细阅读记录和日志等,要认真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如有不清之处,要当面询问,当面交接清楚,双方会签,交接完毕。

第七条  牌版图表和台帐管理

1、根据国家颁布标准的要求做好调度牌板图表和调度台帐的管理工作。

2、生产调度统计人员一定要根据全矿生产情况以及其他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做好牌板图表管理工作,每班、每日及时填报。

3、调度主任每天或定期检查调度牌板、图表和台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值班调度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好调度台帐,以备查存。

第10篇 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1.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贯彻上级有关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和厂内各项任务的要求,负责编制生产作业计划和辅助生产作业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和考核。

2.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3.加强统一指挥,组织并领导全厂生产调度工作,定期召开生产作业会,严格按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搞好均衡生产。

4.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督促贯彻执行。

5.加强在制品、工位器具和工模具管理,定期组织抽查、盘点。

6.负责办理全厂工艺性外委协作和产品零件的外委外购合同的签订,承接外来修理加工任务。

7.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需要,向工艺、动力、供应等有关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并检查其完成情况。

8.组织安排工厂各级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做好生产作业统计工作,按时填报生产报表。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内方针目标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

11.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 职权

1.有权对车间和生产服务单位下达完成或配合完成生产计划方面的调度命令,并对各单位执行调度命令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2.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建议。有权调整瓷件、附件作业计划和金工模具品种计划。

3.有权检查生产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主管厂长报告。

4.根据生产现场需要,有权召开有关车间、科室负责人紧急会议。

5.根据生产计划的要求,有权签订零件加工生产协作方面的合同。

6.对生产用的动力有指挥、协调、调配权。

7.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有临机处置权,事后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 职责

1.对由于计划不周,调度工作不力,影响全厂产量、品种计划的完成或达不到均衡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下达调度命令的正确性负责。

3.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工位器具、工模具和半成品、在制品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或储备超过定额,致使资金严重积压负责。

4.对由于管理混乱,所辖库房的库存零件工模具发生丢失、锈损、磕碰划伤造成的损失负责。

5.对因指挥不当,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及部门内发生交通、火灾事故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第11篇 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提高调度会议质量,严肃会议纪律,规范生产调度会议形式和内容,真正实现调度会为安全生产服务的目的,充分体现调度平衡指挥生产的枢纽作用,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时间

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时间为周一下午14时30分。

如有上级检查或组织召开大型会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另行安排时间。其它若无紧急会议,必须正常召开调度会。

(二) 会议地点:临建会议办公室

(三) 会议组织: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召开

(四) 参加会议人员:

1、 公司分管矿建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主管,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长。会议需要其它人员参加的可另行通知。

2、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临时组织召开,参加会议人员提前临时通知。

﹙五﹚会议程序和内容:

1、 调度通报本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未完成的原因。

2、 通报上次调度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3、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平衡,确定解决的办法、解决的部门、解决的时间。

4、对各部门、副总提出当前生产中关键性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安排。

5、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6、矿建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

(六)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调度会议,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可提前向主管矿建副总经理请假,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获准同意后告知调度主管负责人,可派单位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如请假没有得到同意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

2、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迟到超过5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200元,会议中不请假提前离开,按未参加会议论处。

3、调度会议安排的工作,各单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予以落实,对于无故扯皮推诿,没有按期落实的问题,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4、调度会上平衡的问题,必须按要求认真执行,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必须提前向调度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5、对于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平衡落实时,必须有明确的落实人、具体落实时间、有可靠的落实措施。

6、各单位属正常业务问题不得上会,确因职责范围不清需要上会让领导平衡的可正时提出,但陈述问题时力求简明扼要,不得一味的强调理由,延长会议时间。

7、调度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详细,以备后查。

8、调度员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追踪落实,要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

第12篇 生产调度指令执行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泰冶炼厂调度指令执行及管理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冶炼厂各生产、辅助车间调度指令执行。

1.3本制度覆盖冶炼厂水、电、风、气(汽)等能源介质,机动车辆,人工,劳务等工作的调配,各项调度指令的发布、检查、执行、责任追究。

2要求

2.1各调度值班长要履行工作职责,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事项、完成情况、调度指令的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做好调度记录,根据指令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权公平公正对不执行指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2.2各调度值班长在下达调度指令前必须通过上级领导批准,若遇特殊情况(全厂突发停电事故、停机及其他生产事故等)先组织处理故障,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2.3各调度值班长在能源介质停、送或增加、减少用量时,必须先请示上级领导和生产总调同意后,方可发布调度指令,若遇紧急情况可在下达指令的同时报告主管领导。

2.4调度在接到上级指令时(如铁运货物到重组织装卸、重大事项的紧急安排),调度要按照车间权重、任务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车间必须由主管负责人亲自带队接受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令任务。

2.5调度在接到总调发布的重大生产、节能减排、紧急指令后,必须及时通知厂长及主管副厂长,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批示及要求下达指令。(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6厂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火灾抢险、煤气泄露事故、安全事故等)调度马上启动应急预案,调度有权调派全厂人力、物力进入现场进行抢险,各车间必须无条件执行。

2.7强化夜间工作协调事项,调度值班长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调度指令,各车间必须根据调度指令严格执行。

2.8各车间夜间物资领用,必须有调度值班长签字的领料小票方可领用,并于次日将物资领料票据补上。

2.9各车间使用的各类机动车辆(吊车、装载机、平板车、时风),必须在前日下午16:30前写出书面车辆使用计划报调度。

2.10在用电负荷紧张以及紧急限电状态下,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用电负荷,启动设备与调度提前协调,同意后方可启动。

2.11公司电力独网运行期间,各高炉应加强炉况操作,保证高炉煤气稳定保供,如遇设备突发故障或其它生产工艺故障,各高炉要提前与调度沟通协调,生产总调、电调同意后,方可进行减风、休风操作。

2.12各车间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合理调节各种能源介质的使用和外供,及时将重要的压力、流量参数报告调度,确保公司整体能源介质管网的稳定运行。

2.13各车间要密切配合调度完成公司、厂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临时作业。

2.14铁水罐调配按原制度执行。

3责任追究

3.1调度值班长要合理下达指令,根据事态情况灵活掌握,若遇重大事件必须上报厂长、主管副厂长及调度主任,若不能及时通知相关上级领导,根据情节处罚50—200元。

3.2调度值班长和调度员要规范言行。在下达调度指令时,语言要规范,不可和对方争执。若发现调度人员和相关车间发生争执对当班调度员处罚100元。

3.3在调度发布指令时任何车间及个人不能违抗,对出言不逊、辱骂调度人员,若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罚100—300元。

3.4各车间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指令任务,若哪个车间延误指令完成,根据情节处罚责任人50—100元。

3.5望各相关车间及人员从本制度下发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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