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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47

龙岗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龙岗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及组织网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学校的安全隐患及对策,制订好切实可行的学校创安工作计划。

2、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制,做到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签订责任书。

3、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意识。

4、落实安全防范的措施,健全门卫、消防、值班、检查督促、奖惩等制度。确保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

5、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争取社会的力量协助学校春游、秋游等重大社会活动的开展;定期邀请司法人员来校作法制讲座。

6、加强学校店面的出租,临时工的聘用管理。

县龙岗小学

第2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激励我校全体领导、教职工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人人都主动关心安全,个个都自觉重视安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奖惩分明,特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应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中。

2、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也是不同层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年与第一责任人签订一次“责任书”,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工作、活动过程中的监管,出现一般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学生的上学、课间活动、*、放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学校与班主任每学年签订一次“责任书”。

4、因缺乏安全教育和疏于管理,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责任,其班级取消评比文明班、先进集体等资格,并与班主任学期考核奖挂钩。

5、全体领导、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职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照职责范围,定时检查及时处理事故的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6、凡学生携带对生命安全有危害的物品(如:刀具、弹弓、尖锐器物、火炮、火、有毒物品)或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目击领导、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有责任进行教育、制止。若目击者不理不问,造成一定后果,经查实,相关目击者师德考核分为零分,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

7、凡出现存在对学生生命安全有危害的校舍、食品等或可能会造成群体伤害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的隐患,目击者或知情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并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学校按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给予有功目击人或知情者一定的经济奖励。

8、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学生方式简单、粗暴而造成的事故,并酿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同时与其月奖、学期奖挂钩。严重者,按教育局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9、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要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违规操作,擅自蛮干,造成任何后果由本人负责,学校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篇 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学校校产,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护校值班表,要求护校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护校,确保校舍安全,并做好护校记录,有问题及时解决汇报。

2、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校舍,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汇报。

3、教室的灯头,插座不准学生触摸,应用电教设施时,教师应亲自动手,不能让学生帮忙。

4、课间活动,体育课间严禁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玩危险玩具。严禁在任何场合玩火。

5、不准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发生溺水事故。

6、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注意过行人和车辆,放学时要排好路队。

7、校园内的树木,花草,篮球架等禁止学生攀登。

8、严禁乱买一些不卫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4篇 小学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值班制度

1.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次值班不得少于2人,并且要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下班前都要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在值班室安装电话。

5.设立值班记录,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第5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区教育局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7篇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步骤,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是强化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为组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及班主任。

三、目的要求

巡查督查目的:及时发现学校的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尽快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巡查督查要求:巡查督查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熟练的业务知识,督促和指导改进安全工作的能力。要深入基层,坚持原则,着眼细节,跟踪隐患及其整个整改过程。要认真做好巡查督查情况记载,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主要内容及督查责任人

序号

督查主要内容

督查责任人

五、方式方法

1、“月查制”。结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自查督查、开展全校教职工参与的隐患排查活动。

2、“现场制”。检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由巡查督查组在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现场整改、限时整改。

3、“复查制”。巡查督查组对安全隐患在规定整改时限内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改期满,巡查督查组对其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第8篇 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z小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学生的安全问题,事关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近期,福建南平、广东雷州、江苏泰兴等地先后发生伤害师生的案件,给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

一、实行值周领导带班、值日教师值班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每周值周领导必须佩戴“治安巡逻”袖章,在校门口、校园里巡逻,值日教师必须佩戴“值日”袖章,在学生上学进入校门时段和星期五下午寄宿学生集中放学时到校门口现场管理。值周领导带班、值日教师值班安排如下:

值周领导带班安排:第一周z,第二周z,第三周z,第四周z,第五周z。第六周至第二十周,依次顺延。

值日教师值班安排:星期一:z,星期二:z,星期三:z,星期四:z,星期五:zz,星期六:z,星期日:z。

二、加强校门的管理工作。学校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在还未配备专职门卫的前提下,门房里放置必要的安保器材(如橡胶棍、木棍、石灰包、沙包等)。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和其他相关教师等)要严格对进出校园人员身份查验登记,对一般来访者只允许在门房接待,确需进入校园的要请示当日值周带班领导同意并凭有效证件登记后,由校内接访人员陪同进入校园。来访者离校,要严格登记离校时间。

三、加强学生进出校园管理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出校园,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并签发准假条,由班主任送至门房与学生监护人(父母)办好有关手续。严禁非直接监护人将学生带离校园,确实需要离开的,必须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来访者身份得到确认并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校园。

四、加强学生校内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学生校内活动安全分时段管理责任制,即寄宿生早锻炼开始至晚餐时间开始由班主任负责(上课时间由学科教师负责),晚餐开始至学生就寝交接班,由上晚间活动的教师负责,学生就寝接班后至第二天早锻炼开始由陪寝教师负责;走读生进入校门后至放学时送出校门由班主任负责(上课时间由学科教师负责)。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加大学生课间和集中上下楼梯的巡查力度。值周领导要全天对校园安全进行巡查,并做好上晚间活动教师与陪寝教师的交接签字工作。

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留验要符合卫生标准,严格实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和食品品尝制度,严禁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现象发生。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每天要深入食堂、小卖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定期加强对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学校少先队和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应对劫持、交通事故、洪水、滑坡、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教育活动内容要有笔记备查。

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通报小结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功过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将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办工会和教职工会议、学生大会的经常性内容,通过会议,让全体师生员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按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三、总务处、教导处等职能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例会内容,并有各处室主任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四、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五、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六、对于一般事件,要在学校行政汇集及时上报并研究。

第10篇 小学学校安全保障制度

堤龙小学学校安全保障制度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是和谐校园的基石。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高度重视安全,普及安全知识,严密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

1.全校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2.教师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处,大队部每两周为全校学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对各班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3.“四送活动”:放学前把“注意安全”的话送给学生;外出前把安全知识送给学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给学生;开家长会把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送给家长。

4.班主任老师要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作到定期讲,及时讲,并能实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学校把安全问题与班级工作挂钩,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5.值周领导和值周老师在值勤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做到课间巡视,监督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游戏,并做到按时静校。

6.体育老师上体育课时,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能随便解散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老师要在操场里巡视,不能放任自流。

7.各类器材、设备在使用前(不论学生用还是教职工用),教职工都必须认真检查器材、设备的安全性能,确认器材、设备安全后才能使用。

8.外出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师带队,任课老师跟队管理,任何老师都不准单独行动。

9.全体教师要确立校园防暴意识,当校园暴力发生时,要不畏暴力,勇于与暴力斗争,在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去治服暴力,保证校园安全。

10.任何教师都不准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如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认真实行路队制,并要求队伍整齐,要靠马路右边走。

3.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4.要求学生课间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边走,课间不能追跑,打闹,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值勤学生要严格监督管理。

5.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并要做到:老师不让做的动作不做,老师不让去的地方不去。

6.设立安全员,外出活动时学校为低年级每班配备6-8人的安全员(高年级的学生)协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级同学。

7.放学后要求学生立即离校,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玩耍,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节家日期间,要求学生在校外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外出要与家长讲明还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

9.学生上学不准带任何有伤害性的玩具进校园。

10.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1.教育和训练学生要有自我防范意识,发现校园暴力发生时,首先要迅速躲避,并大声呼救。

三、设立保险措施,学生都应当积极参加人身保险,出事故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

第11篇 小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处室在每天放学后,必须有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由总务处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车辆一定要符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骑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路况是否安全。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上安全检查制度。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小学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

1、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2、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

3、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

4、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5、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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