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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0-08 热度:99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

第1篇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安全隐患整改制度是学校教职工根据学校要求或学校根据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及上级部门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职工发现并报告的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报请校长批准后及时整改。

3、 学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责任人,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5、 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篇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关系到师生们的人身安全,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第3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4篇 学校食堂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第5篇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

(一)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开设消防校本课程,每学期保证一定的课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观消防队(站),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

3、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七)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八)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第6篇 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预警应对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警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第7篇 学校重点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重点、要害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实际“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方针,实行分类、分级的目标责任管理。

2、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包括:存放文件、资料、档案的场所;图书室、实验室和仪器保管室;网络机房以及食堂、供水供电系统;存放现金、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

3、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定级,制定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4、学校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图书室等重点场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 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场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5、要经常对重点场所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6、加强对文件、图纸、教科研资料及档案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检查,严格登记、保管、使用手续,防止遗失事件的发生。

7、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完善安全管理环节,制定安全防范预案。

8、假期值班教师要不间断对学校重点、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做好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8篇 学校之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假期安全、防范传染病等,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保持健康开朗的心理状态。关心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

3、根据不同季节特点,明确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春季安全教育的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点: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溺水预防教育、食物中毒预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用电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点:运动受伤预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点:防寒保暖教育、煤气中毒预防教育、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火灾预防教育、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4、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和说教上,一定要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增强教育效果。

5、开展安全教育的同时还要提高学生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学校对学生进行溺水预防的安全教育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会学生游泳,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确教员,列入课程,确定时间,编写教案,纳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过场。

7、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以学校常规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结合季节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灾、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列入课表,在地方课程中开设安全专题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日、专题报告、安全知识讨论和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第9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0篇 z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明确各自职责,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在校学生身心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姓,特订此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副校长具体抓,学校教职工具体落实的多元化共同努力,共同负责的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二、校长应经常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人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安全工作各项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情况;并注意组织全校师生,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每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监管等负责重要职责。

1、班主任应利用班队会和各种活动对班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2、班主任应强化工作,平时多注意了解,观察学生,发现不安全现象和首头应及制止、教育,并对个别较严重的学生应作好跟踪调查。

3、班主任每期主期举办两次以上的安全教育为内容的主题队会,对学生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

4、按学校的要求,定期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科任教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安全同样负有责任。

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结合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任课教师对新教学科应认真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学生作好安全防范。

3、体育、实验等具有危险性的课程,教师应事先对有关安全防备及预防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五、学校应定期跟相关责任人(含班主任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

六、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好学校保卫工作。同时,学生在校期间,保卫人员应随时观察发现学生不安全现象,应及时排除、制止、教育,确保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进行,按《安全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1篇 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安泰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实行《食品卫生法》,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验制度。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场所,其内外环境、卫生措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

二、操作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操作间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师生集体用餐的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炎、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师生用餐工作。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三、师生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师生用餐。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师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食品和上级明确规定的禁售菜肴。

四、办公室、库房、更衣室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经常检查液化气阀门、管线,防止泄漏。灶具间应按规定安装排风扇及防泄漏报警装置。严禁在灶具间放置冰箱、冰柜等电器。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常识。防止因电线老化、明气体泄漏引起的火灾。

七、使用电动炊事机械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定期检修,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八、采购食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过期、变质等到食品进入校园。

九、每餐实行24小时留样制度。

第12篇 a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第一,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事情。那有关安全的管理是如何呢下文我们就以学校安全管理为例,推出这篇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以供大家参考!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教育部、市、区、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校每名员工、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上级消防安全部门专门培训。

6、加强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在生产经营、教育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化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者安全管理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纸信件。

6、配电房、汽车库箱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从事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危险物品采用双人、双锁、双本帐方式保管,危险物品的使用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的主任同意后方可领取配置,做到帐物相等。

3、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从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整个过程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物品领取到实验结果的操作过程必须有操作情况记载。

4、实验物品管理员对危险物品的质量、数量、标记进行日常检查,并注意维护保养。库房应通风透气,易燃、易爆、剧毒、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应分类分级专柜存放,实验室内应有明显警示标语,严禁混淆,标签要明显。

5、危险品储存室必须设置明显标志,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健全,不得堆放其它杂物,由专人负责、闲杂人员不得进入。

6、严禁私存炸药、雷管、易燃易爆物品,强酸强碱。

九、义务消防员的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由各部门报送职能部门,并由职能部门确认报请消防管理人或者责任人批准。

2、义务消防员必须按受上级公安消防机构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义务消防人员必须接受单位职能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业务熟练方能上岗。

3、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培训一次,对消防人员因工作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替补。

4、年终进行消防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机构健全,应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正确。

4、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得当。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到位。

6、按照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7、安全疏散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燃气及电气设备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2、燃气和电气设备要设置平时检查维护、定期大修大查、预检修制度。

3、燃气和电气设备重地闲人莫入,要严格管理,加强防范。

4、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5、做好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十二、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校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一位校级领导为学校安全管理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安全工作,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学校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员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责任制,一级负责一级,采取垂直管理。

4、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每学期有小结,年终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在安全工作中,对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或在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6、在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予表彰、奖励;

(1)热爱安全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安全隐患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安全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7、违反消防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各部门(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一次自查,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定期组织义务防火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重点检查火源、电源及其它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设备。

3、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整改。

4、安全检查结果,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要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并由他签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毕后交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

5、对能够整改而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拒绝或拖延整改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安全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1、积极主动地查处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落实防范措施,从而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2、事故查处,应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细致谨慎,实事求是。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事故前的情况,弄清起事故原因;分析和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逐级上报。

十五、安全领导小组活动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每学期召开一次,在四月、十月中旬召开,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

2、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包括: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讨论本单位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建议等。

3、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采取专题研究、分析交流会等形式进行。

4、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应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议题、有布置;会后有检查,并有详细记录。

(二)学习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学期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义务消防员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两个学习日,并有详细记录。

2、学习内容主要有: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条例和消防法规以及消防业务知识

3、学习方法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参观学习外单位消防工人的经验,观看消防展览、电视录像,组织开展消防演习会等。

(三)请示汇报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主任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向支部和校长室以及有关指导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员、义务消防员要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3、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向校党支部和校长室及教育署、局安全办汇报当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四)登记统计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习、会议、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处理安全事故等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台帐。

2、每年年末,安全领导小组应将安全工作台帐整理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3、安全领导小组档案的文书材料,字迹工整规范,使用统计的卷宗封面,有一定的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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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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