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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七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87

小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1篇 小学学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2篇 某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第3篇 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第4篇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小学(学校)查阅档案制度

1、严格查阅手续,凡查阅档案者须说明所查阅内容及用途,取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政务、会议记录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方可提供利用档案。

2、爱护案卷资料,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不准在卷内勾画、圈点、涂改、折叠、增删、裁剪、污损和撕扯。

3、严守档案机密,凡涉及到三密内容的案卷资料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转借、陈列、翻印、传阅资料。

4、填写查档记录,凡查阅档案都均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登记簿),出具档案证明时必须注明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及页号,核对无误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5、查验归还案卷时,档案管理人员需认真检查验收案卷,点交清楚,对损坏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5篇 镇第二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镇第二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为了加强我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档案更好为教学服务,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成立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2、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3、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4、按照上级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把学校、各部门和师生每个人手中分散的有关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行政、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各种资料经过挑选,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保存、占有、销毁和带走应归档的材料。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积极地为学校和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7、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复印的,须经组长(校长)批准,方可摘抄、复印,并要立即归档。

8、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必须经学校档案资料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按时归还,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9、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10、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第6篇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7篇 小学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室主要供本单位领导和业务人员查阅,外单位需利用,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2、对查阅反映领导活动的会议记录,须分别经党政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凡查阅档案者,均办理登记手续,在指定地点查阅,特殊档案须经两人以上共同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将档案带出校外的,需经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4、爱护档案,查阅时不得在案卷中圈点、划线、更不得涂改、抽页、污损档案。

5、利用未开放档案,只能有介绍信写明并在允许范围内查阅,查阅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利用效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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