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一、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
1、实施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3、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作管理。安全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应坚持每日督促了解安全工作,安全主任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4、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直接组织实施;学生的安全教育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后勤处要主动配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门卫负责。
5、学校对各部门和年级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年初由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与各部门和年级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实施过程管理和年终考核。
6、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及时研究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切实搞好本部门和年级的安全工作。
7、学校对安全工作实施专项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突出成绩的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将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评估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8、校对执行安全工作制度较差的部门和年级责任人要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措施,督促其全面整改。
9、对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其以上事件的部门和年级,在年终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对部门和年级及其负责人的一切奖励。对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的将作酌情扣分或降档处理。
10、学校要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增强防止事故发生的综合实力。
二、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通报小结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2、要将研究布置安全工作纳入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和教职工会议、学生大会的经常性内容,通过会议,让全体师生员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3、门卫室、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工作例会内容,并由各处室主任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
4、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总结全年的安全工作,表彰先进部门、年级和个人,安排下年安全工作。
三、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管理水平。
2、坚持每学期5节安全教育课,严禁任何部门、年级和个人挤占安全教育课时间。
3、将安全检查教育纳入晨会、班会、国旗下讲话的主要教育内容;在体育、心理健康等学科教学中广泛渗透安全教育内容。
4、学校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印发一封《公开信》,提出保障学生安全的有关规则和要求,取得家长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配合和支持。
5、学校将安全常识与学生安全保护作为学生家长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家长对子女安全教育的能力。
6、坚持与武警消防支队、军分区等部门开展共建活动,传授学生安全知识。
7、结合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集中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8、每年举行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推动安全知识的普及。
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进一步深化对“隐患重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2、隐患排查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组织,每月不少于1次(要有记载)。
3、隐患排查要既要坚持“拉网式”检查的原则,又要突出重点,用电线路、消防通道、设备、防盗设施、体育活动设施等隐患发生的环节和部位的检查。加强节假日安全工作,做好节前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假日值班等项目工作。
4、学校保卫科要严格实施《门岗管理制度》,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在上课期间,不准学生私自进出校门。
5、作好校门外近范围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外环境安全。
6、对查出的隐患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和方案,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7、隐患整治完工后,要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回复,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查后要明确结论,并作好有复查人签名的记录。
五、安全工作告诫制度
1、学校要根据安全工作情况,对事故多发部门和年级进行安全工作告诫。
2、凡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师生安全事故,必须对部门或年级进行书面告诫。
3、凡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由相关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研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4、被告诫的部门或年级要在收到告诫通知后的10天内,书面向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年级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时限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12小时内,重大事故6小时内,特大及以上事故立即报告。
3、事故发生部门或年级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事故报告的时限:一般事故2小时以内,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4、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情况、简要经过,应急措施,初步原因分析,事故报告部门或年级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5、事故处理结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作结案报告。结案报告的时限:3日以内或按上级要求。
6、处理事故的部门或年级应在当日内将结案情况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7、结案报告的基本内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经济损失或影响,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
8、对隐瞒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者,将按责任追究规定严肃处理。
七、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和年级要将《学校事故应急预案》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2、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和年级要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盲目实施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
3、安全工作领导相关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八、学校研究安全会议制度
1.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范于未然,学校工作要求做到全会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并形成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于安全有关的近期活动。
3安全工作会议上,汇报安全工作采取的方法措施,取得的经验和不足之处,安排近期安全工作。
4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在会议上通过,并记录在案。
5与安全有关的一切重大活动都由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
6.在安全工作会议中,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7.遇到有关重大安全事故,临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集体瞒报。少报事故后果。
九、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行政、教师应有高度责任感,准时上班,自觉地巡查护校,处理值班时发生的大小事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2、值班期间要作好来客登记,报刊杂志收发,谢绝外来人员进校闲荡、晨练、照相、借打电话,借用校园场地和财产。
3、上级的重要通知、文件,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
5、值班人员须在传达室上岗,管好门卫,保卫学校。非经学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调动。
十、交通安全制度
1、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公路时,须走人行横。
3、不穿越、倚坐公路上的护栏。
5、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搭乘或抛物击车。
6、乘车时: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十一、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之中,特制定如下的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师生的安全防火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注:学生不能随便搞消防设施。校内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校外遇到重大问题打119电话。
十二、用电安全制度
1.开、关电源只有老师能够,学生一律不准。
2.用电设备烂一律向安全人员报告。
十三、游泳安全制度
1.学生不准假日单独去河、涌和鱼塘游泳。
2.去游泳一定有家长陪同。
第2篇 乡中心某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乡中心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门安全管理制度:
1、上课期间,锁住学校大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和学生课间走出校门。
2、放学时值周领导及值日教师要在大门旁维护安全秩序,严禁学生骑车出校门。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及授课教师每一节课前要进行点名,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值周领导每期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四、饮水安全制度:
1、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求学生自带水。
2、教育学生不得饮用不干净的或水质差的水。
五、课间管理制度:
1、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做好记录。
2、班主任要加强班干部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不乱扔纸屑、果皮、营养餐袋、并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在楼梯口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不乱涂乱画等。
3、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
六、*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及时引领学生到场。
2、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七、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班主任及授课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发现破损或危险要及时处理。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注:以上八项安全管理制度,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否者后果自负!!
第3篇 学校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第4篇 z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1、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第5篇 学校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敫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的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6篇 学校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3、分管行政、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第7篇 学校安全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向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的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8篇 学校疾病防治安全制度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9篇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第10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确保饮食安全和卫生防病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二、对食堂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并进行彻底大扫除,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进行彻底清理和销毁,并做好餐具清洁消毒等工作。对学生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公共设施进行打扫及消毒。同时,每年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营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即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培训、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留样菜以及食品卫生检查的书面记录。
四、学校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规范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小卖部必须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加强饮水的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饮水机,在开学前必须对食堂蓄水池进行清洗,确保学生喝到足量的饮用水,并做好饮水器具的消毒和记录工作。
六、做好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广播等形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及食源性疾患的预防,对师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或者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应迅速上报疾控部门。
第11篇 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中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校园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和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专管,部门和岗位有人落实的日常管理。
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反映,及时处理,杜绝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
3. 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校园建筑物及办学场所的“消防应急疏散示意图”清楚、完善,每年11月份组织师生现场演练,设计有针对性、有特色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周”,并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提高学生的安全自护能力。
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按规定及时更换、更新消防灭火器和维修、维护消防栓,每月主动联系消防部门的专业人员检测一次,并作好记录,保证校园内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处于常备有效待用状态。
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校园消防通道符合标准,并保持畅通,通道口的“消防通道”标志清晰、明显。
7统一订阅消防安全教材,每学期应开展一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教育。
每学期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板报,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录像。
第12篇 中小学校危险药品安全保管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危险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化学危险药品、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药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内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7、化学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药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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