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参考版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第2篇 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同的机构单位,其消防安全管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位学校管理人员可从中获取参考信息。
一、总则
(1)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定。
(2)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工作由学校领导,校长(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总务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责任
1、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及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3篇 x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4篇 学校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第5篇 小学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用电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或电工,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7、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第6篇 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宿舍、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等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二、防震安全
1、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为防震减灾工作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让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家庭,使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2、各单位应根据防震应急预案认真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掌握应对地震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以及师生自救互救技能和应对突发地震的能力。
3、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规定制度,保证从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统内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联络无障碍,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值班,确保反应迅速,救援及时。
4、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时刻留心校舍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补救、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防雷安全
1、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和宿舍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2、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3、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5、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有关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
雷工作。
6、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7、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7篇 学校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敫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的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8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办法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9篇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四)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九、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第10篇 zx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中心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靠右侧行走。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7、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8、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9、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10、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11篇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中学(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我校各职能处室及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的安全工作意识,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理顺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关系,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搞好学校各项工作,做到让群众称心,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开心,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校务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理念,努力维护和实现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安全,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实施,增强学校领导、职能处室、年级长、班主任和广大教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学校的发展创造安定祥和的育人环境。
二、落实人员,明确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学校安全保卫小组
组长:z
成员:z。
z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z副校长分管全校安全工作;z副校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
(二)安全工作管理职责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负责;各职能处室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年级组长对其所在年级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其所在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所有教职工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包括上课、*、活动及安全监护值岗等)。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管学校安全工作,学校中层班子成员包年级(邵明贤负责初中一年级,张敏负责初中二年级,夏祥福负责三年级,杜银山负责高一年级,王发明负责高二年级、王永胜负责高三年级)包活动、包业务范围活动(教务处包教学活动,总务处包教室门窗、水电、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安全)年级组长包年级所有班级;班主任、在班级;任课教师包学生、包岗位(上课及课间安全监护),分级承包,齐抓共管。
1、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履行对加强所有班级、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导责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工会、团委等职能处室,全面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各自业务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职责。各科室正职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余成员负次要责任。
2、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z总支书记、校长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和所辖区域内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适应学校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落实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资料档案;配合区委及区教委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校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制定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检查和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落实按规定报告安全事故,落实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护能力;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建立奖惩制度,严格对安全工作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对学校党务、纪检、信访安全及各部门负具体责任。
z副校长职责:对全校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协助校长制定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经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督促相关部门消除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上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分管校长抓好相关安全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做好安全预警机制制度建设;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全体工作人员抓好楼梯间和校园活动场地的安全监护工作,收齐安全监护交接表并做好统计工作,对直管的总务处、办公室等负具体责任。对分管的电教、卫生、艺体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学校安全工作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副校长z职责:分管北山初中部与教学活动有关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副校长z职责:与教学活动有关的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教师职业道德、教务处、教科研所有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负责所有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安全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及试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长z的职责:负责管理学校办公室,学校的保密安全、防火防盗、档案资料的保密、教师队伍的安全稳定工作;节假日值班工作;校方责任险的登记、造册、理赔工作,学校行政会议内容的保密、会议记录的保密、保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安全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的疫情防控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所有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安全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及试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安全工作。
副校长z的职责:负责管理总务处:学校的校产、校舍安全;、保管和节假日值班及门卫工作;对各类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学校校舍、水电、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按规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管理,确保义保经费使用安全。协助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做好各类安全工作。
三、落实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对所有参加安全监护的教职员工支付适当的安全监护补助费用,确保安全宣传关费用,以满足安全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分管负责人、相关处室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做好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划分、责任落实工作。对所确定的安全工作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必须认真履行,不得相互推诿,不得推卸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管理、教育、监督、监护等。
2、严格考核和奖励。学校对学校管理人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实行定期考核(年终)与平时检查(楼梯安全监护值岗、值日交接表等)相结合。对作风务实,工作扎实,及时有效排除和消除隐患,确保一方平安的科室和个人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全额发放安全监护
第12篇 学校网络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的有效运用,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网络中心实行对校园网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信息检查备份。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第二章设备检查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学校投资建设,在校园网络中使用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设备。
2.校园网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由校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参加检查校园技术人员应该积极配合支持,根据具体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监督落实整改。
3.检查范围:校园网主控机房,行政办公区、教学区等整个系统设备的运行使用及信息流通情况。
4.检查校园网设备、设施运行所处的环境、电源、卫生、通风、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消防安全情况。
5. 检查ups,各类设备供电电源和网络定时控制设置,空调设备等正常运行情况。
6.按学校教学年度时间,对网络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暂定为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7.校园网一级和二级网站信息必须由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定期备份。
第三章 信息检查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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