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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7

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现制订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牢记安全责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对待一切来访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6、上学期间,大门上锁,做到门开人在。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7、严禁推销人员、小摊小贩进入校园进行销售活动。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总务室、档案室、行政办公室、教室等门窗的关闭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

9、门卫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放或关闭校园大门。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时到位,确保每天24小时门卫工作岗位值班不间断。

10、门卫人员要协助学校,经常地关注校门附近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或预防。

第2篇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中学(学校)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防火、防爆

1、电源线的选用、布线的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事故发生。

2、要按规定安装保险丝,绝不准用金属丝代替。

3、离开实验室时,就切断电源开关。

4、酒精、汽油等应装在密闭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等撒落地面时,要立即找开窗户通风。严谨在室内明火,以防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

5、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如木板)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

6、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泡沫或粉沫灭火器、砂、水、水桶等)。在扑灭油类着火时,切不能用水,以防溢出,造成火灾。

二、防触电

1、实验室必须设置总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安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以备迅速切断电源。

2、学生分组实验应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交流电压。

3、仪器外壳应接上地线,并经常检查是否良好。

4、所有电工工具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手柄。

三、防中毒

1、使用水银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气中毒。

2、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冲洗干净。

第3篇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实验室仪器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台供电线路及各种电器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点规定。线路及用电设备须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操作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液。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室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及水电等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管理人员与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第4篇 泰州实验中学校园绿化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绿化制度

1.加强对绿化重要性的宣传,使每个学生了解绿化的意义,绿化与环境的关系,增强保护绿化的意识。

2.成立以校长为首,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组成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3.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并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绿化为学生的活动服务,绿化做到高低结合,疏密结合,色彩搭配,让校园处处显现美。

4.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5.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浇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6.不准践踏草坪,不准钉、拴、刻划、攀折树木;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不准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散、堆放、晾晒物品;不准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制度。

7.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校领导班子审查,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8.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绿化工作评价制度,表彰先进,对先进个人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5篇 灌云实验小学学校门卫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一、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佩戴校牌。

二、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会客,特殊情况必须凭班主任老师开据的 有效假条到门卫处登记方可出校。

三、外单位集体到校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需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中进入。

四、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行驶,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六、门卫对非本单位来访办事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有效证件,或让其出示临时出入证,未经允许不得让其进入校园。

七、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保安人员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八、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秩序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九、负责门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门前严禁摆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畅通。

第6篇 江都实验小学校园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1.技术装备处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2.各级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3.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4.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5.各级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6.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网站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7篇 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第8篇 学校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依附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第9篇 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第10篇 实验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第11篇 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4、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第12篇 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制度

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我委制定的《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三、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五、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内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六、 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 危险药品必须存如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 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 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 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 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 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 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丙酮、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个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9、 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10、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中(或柜)内;无水乙醇1000 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硝酸钠等各500 g,溴100 g、浓硝酸和浓硫酸各1000 g,工业乙醇10 ㎏。

11、 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2、 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3、 凡已稀释和已配成溶液的危险药品以及学生分组实验瓶装的其它危险药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红磷、乙醇),可不存入危险药品仓库(或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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