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__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五继续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抓好公证处工作。
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重庆”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棠香、宝项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水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三”、“二个二”和“一个四”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石狮”,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主法制示范村(居)”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成立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委和教育办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个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调研,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题实践活动意见和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提高,推动和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抓好集中学习和自学,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学习篇目、活动要求,组织学习、辅导、讨论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党员认真研读规定篇目,记笔记、写心得、撰写党性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边学边改,处理好工学关系,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除学习讨论,还组织观看党风廉政建设电教片、听教授、领导的辅导讲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法律咨询、便民利民法律服务活动等。在整改阶段,我局党支部诚心向党内外和各有关单位及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设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热线电话,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领导带头、身先士卒。局领导在整个先进性教育中始终起到带头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带头摆查、剖析问题,自查自纠,带头整改,身体力行带领全局同事共同搞好工作,在党员队伍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四是党员率先垂范、工作雷厉风行。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转变作风、促进工作、雷厉风行,在重、难工作中,体现党员先进性。例如:3月4日市常委(扩大)会确定我局办公场所搬迁。全局党员干部带头,利用3月5日-6日(双休日坚持到深夜1点多钟)两天时间搬迁完毕,在群众面前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搬迁中做到“三一三不”:即“一件办公物品不损坏、一份文件资料不遗漏、一项业务工作不耽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不走样,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搬迁工作的实际行动。7日(星期一)上午正常工作,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受到领导以及前来办事的群众的一致肯定。五是结合整改,完善制度。我局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活动,着手研究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学习、考勤、会议和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六是围绕中心,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教育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开展四项活动具体内容是: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平安石狮”的建设,并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二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三是扩大法律援助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形象;四是在司法行政、法律、公证员队伍中开展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努力为创建“平安石狮”及建设泉州湾滨海城市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大张旗鼓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市上新水平。
(一)、法制宣传有新特点
今年是“四五”普法检查的验收年,我局把对五种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活动作为重中之重,开展了一系列有新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辟“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以更丰富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吸引广大青少年学法兴趣,我局派专人到兄弟市(区)取经,在充分吸取兄弟市(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创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园地”,为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提供良好的教育基地。二是与石狮日报联合到外来员工比较多的企业开展“关爱外来员工,送法进企业”活动,活动中我局充分发挥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的工作特点,带领他们为前来求助的外来员工当场解答法律问题,让求助人员满意而归。三是组织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今年来,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全市干部学习以《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问答》、《预防职务犯罪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问答》为主要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并拟于7月份组织科、处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为9个镇(街道)和“四五”普法试点单位订购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宣传法律法规挂图,让群众通过图片和漫画故事来进一步理解法律法规的内容。此外,我局还配合信访局、交警大队、教育局、计生局、安办等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环保局联合开展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依法治市办、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做好“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有新举措
为切实做好“四五”普法的迎检工作,我局及时将市局有关“四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实施方案呈送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阅示,并转发各镇(街道)、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试点单位,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石狮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各镇(街道)以及学校、企业、市直各单位对照我市实施方案中的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成立了迎检工作小组,全局人员按业务分成两个大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小组和“两个规范化建设”迎检工作小组,小组内部进行分工,把各项迎检工作细化,责任到人,并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限。此外,我市准备于近期召开全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扩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迎检工作。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有新进展
我市现有50个村(居)列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单位(其中第一批为9个(经泉州验收通过8个),第2批为20个,第3批为21个)。为加快创建活动的步伐,我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一些新措施:一是召开全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4月12日,我市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回顾并部署我市创建工作,3个创建单位代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他们在创建活动中的一些经验做法,市委何常委对我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示范村(居)”的创建活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二是对第2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4月下旬,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民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对全市第二批被列为创建单位的20个村(居)逐村进行全面检查,参照《考评标准》,对每个村(居)一年来所做的全部工作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并当场反馈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加大力度,指导创建,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快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进程。
三、加大力度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新成效
为充分做好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验收工作,我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两个规范建设”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指导司法所和调委会的规范建设。以高标准、高质量来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主要做法是:
(一)、及时传达省、泉州市会议精神,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4月22日,我市以市综治办名义召开“石狮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会议”。会上传达省综治委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工作和泉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分解到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各司法所和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撤办建所”全面规范,争创达标司法所
由于机构编制上的原因,2002年底我市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只设置临时的司法助理员办公室(其他7个镇均成立司法所)。经过实践,“司法办”远远不能承载日益繁重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下,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市编办批复我局在凤里、湖滨两个街道设立司法所,至此我市所辖九个镇(街道)已完成组建司法所的任务。我局抓住“撤办建所”的大好时机,在全市开展争创达标司法所的活动,要求各所务必按一类所标准规范建设,在镇(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现各所的办公场所均大于60平方米,并配齐办公用桌、书柜、档案橱、电话等通讯工具,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司法所始终坚持“打基础、强素质、创一类、促服务”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三)、构建和谐社会,做好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指示我局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目标全面落实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具体做法:一、进一步完善网络建设。我局以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为民办实事为切入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我市调委会规范化网络建设。截止至今年5月,全市已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138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9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23个,实现全市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部成立调委会组织,此外还成立企业调委会4个,行业性和区域性调委会各1个。今年四月份,我局联合工会、人事劳动局印发了关于在企业内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企业调委会试点工作正在稳妥地进行着。我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建设率达100%,达标率接近90%,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根据省厅规范化调委会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先后统一制发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牌、印制统一新款调委会格式文书,购买人民调解培训教材(调解员人手一册)、调解员证、调解员徽章。各镇(街道)还根据当地的实际,印制了五簿二册。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促使调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三、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是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采取分级负责、集中辅导、集体观摩法庭审判和分散学习的办法,对人民调解骨干进行新一轮培训。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基层股的同志为部分镇(街道)调解员、巡防队员上调解课;镇(街道)则利用每月一次例会以会代训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市法院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工作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业务水平,湖滨、祥芝法庭通过与司法所、镇调委会联办调解窗口以及组织调解主任参加审判旁听和观摩庭审活动的方法,来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四、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基层各类调委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四无”活动,全市的人民调解员立足本职,努力做到“组织工作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全市调委会上半年调解纠纷2167起,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纠纷受理数、调解率、调解成功率比往年都有明显提高,有力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激化,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局根据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的特点,今年把每月22日司法所长例会,移到镇(街道)去开,便于各司法所互相观摩、学习和交流,便于就地指导,深受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欢迎,同时也让领导、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法有: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措施出台开展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二是突出重点全力排查,主要是针对专项内容的排查;三是围绕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围绕经常出现的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开展排查;四是围绕三农问题和接边地界问题开展排查活动,如我局参与调处边界采石问题、征地补偿引发产生的群体性纠纷等等。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司法所能够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配合镇(街道)认真排查调处。1-6月份,司法所主持和参与镇级调委会调解的各类纠纷1036件,协调镇(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95场次,组织及配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咨询200场次,办宣传栏135期次。基层股把每月收集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编辑专报,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社情民意、纠纷隐患等,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
(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象的.排查清理
我市专门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闽安教办[2023]5号文件精神,部署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管理,全市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在96%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我局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切实抓好对辖区内 2000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刑释人员和2002年7月一 2024年上半年的解教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全市共排查清理刑释人员672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651人、解除劳教人员21人;并建立完善的一人一卡帮教档案,按时录入,随时滚动,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电脑信息化管理网络。今年上半年我市接茬刑释解教人员2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力争做到不失控、不漏管。
四、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加强公证规范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依法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积极开展诚信文明服务活动,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大投入,建设公证服务大厅,设立与当事人面对面座谈式的受理平台,推行亲民便民服务,将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及行业规范等内容上墙,印制联系卡、办证指南;添置了现代办公设施,加强服务窗口的诚信文明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展和认真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截止到6月20日共办证1367件,其中涉外公证972件、国内公证395件。公证办证数量和质量比以往任何时候均有明显提高。
(二)、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
我局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暨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工作监督指导小组,负责对律师所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工作,确保规范建设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律师所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对全市四家律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档案、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业务质量与研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各所进行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出现类似违规的情况。截止到6月20日我市律师事务所共办案553件,其中刑事案件116件、民事案件262件、经济案件48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59件、法律顾问41家、代书19份。
(三)、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活动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去年率先在全省向我市的“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卡的基础上,今年又与计生协会联合在全省率先为“二女”结扎户发放法律援助卡,仅此项对象全市就有868 户 3472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降低门槛,简便手续。及时为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市民和外来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好评。截止到6月20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件,其中刑事案件55件、民事案件23件、公证3件、法律咨询251人次;“148”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415个,解答群众来访咨询218人/141次。
五、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提高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水平
按照省厅、泉州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部署,我局立即成立“法律服务三进”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由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全面部署我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的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挂钩联系点的安排抓好落实,于6月15日前完成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安排每个律师所、公证处、法援中心、法律服务所挂钩联系1个社区、1个村镇、1所中小学,下大力气抓好试点工作。指派公律股、基层股的同志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目前,参加“法律服务三进”的单位均与挂钩联系单位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有的单位已经到挂钩点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如博广律师事务所到永宁中学为学生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六、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树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是狠抓机关内部的管理的关键,也是内增素质、外树形象的关键。为此我局非常重视抓制度建设,尤其是搬到新办公楼上班后,我局更是加大管理力度,采取以制度管人、管事,来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政为民”、“执业为民”的新形象。主要做法有:一是执行上班签到制。在充分征求党员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对学习、会议、考勤、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各种制定重新修订,并实行考勤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明确责任,责任到人。搬迁到新的办公场所,我局加强了文件的收发、安全保卫、车辆、水电等管理,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公开办公楼的修缮事宜。因办公楼的门窗、墙、卫生间需要重新修缮,局领导把要修缮的项目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布,公开请同志们帮忙介绍承建装修队,局务会从中挑选做工质量好、工价又低的修缮队来承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四、实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每月按规定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报告给纪委,并在本局的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接待标准、严格用车管理,实行局务公开。五、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局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党员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树立党员的崇高理想信念,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机关效能规定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办事回执、限时办结等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半年来我局机关干部未收到群众任何投诉。此外,我局还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学条规用条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勤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敬业奉献的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新形象。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完成年初我局提出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建设“平安石狮”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按《整改方案》逐项抓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树形象、当先锋,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个主题,坚持两个面向,推进三项工作,开展四项活动,实现五个增强。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素质
1、狠抓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教育,以泉州市局开展学条规用条规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2、继续深入开展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严格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查找问题、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证质量,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结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所管理,指导律师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工作。
1、拟于7月份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联合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
2、继续在外来务工聚集的社区、工业园区,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3、“四五”普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制定的“四五”普法迎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工、明确责任,确保顺利通过省、泉州市的检查。
(五)、加强对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做好补缺补漏工作,迎接省、泉州市的检查。
1、“两个规范化建设” 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要特别加强对凤里、湖滨两个新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争创达标司法所。同时加强对其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切实做好补缺补漏工作,用高标准的要求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争取高质量通过检查验收工作。
2、继续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开好每月例会,及时排查纠纷,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我市的矛盾纠纷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要对全市的司法助理员、调解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知识、交流经验来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时、准确地为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提供帮助和救助,特别是做好持有法律援助卡(低保户、“二女”结扎户)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2、加强对法律援助联络站的业务指导,切实发挥联络站的作用,让每位需要帮助法律援助对象得到及时的关心和帮助,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
(七)、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
按照泉州市局及我局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公证处、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三进”活动的业务指导,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到各单位挂钩点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取得成效。
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契机,紧密联系群众,提升队伍形象,积极化解矛盾,服务稳定大局,为创造新化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职能工作运行良好,成绩显然
今年来,我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挖各行业潜能,各项职能工作态势良好,成绩显然,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今年2月11日,我们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会议由县长主持,县委书记做动员报告,为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今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出台了第六个五年规划、依法治县规划、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二是举办了殡葬改革宣传日、消费者维权日、综治宣传月、知识产权周、防震减灾宣传日、“五城同创”等多场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各种资料近1.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三是5月份对全县乡镇(场)普法骨干进行了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普法骨干对“六五”普法的解读能力。四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报道,县新闻网和政府网发表7篇,市级媒体发表6篇,省级媒体发表7篇。五是对重点普法单位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对全县15个乡镇场,44个有主体法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检查指导,提出了“六五”普法工作要实行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较好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
重点开展了各类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领导干部包案调处”、“疑难复杂纠纷联合调处”和“责任倒查追究”等矛盾纠纷防控调处长效机制,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截止到5月底,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24起,调解124起,调解成功118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1%;防止群体性上访5起、群体性械斗3起,防止民转刑2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
(三)强化服务为民意识,全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借干部作风整治年和核心价值教育活动之机,全面强化法律服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法律服务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4月19日,组织召开了法律服务人员整治清理工作会议,规范制度管理,加强内部监督,优化工作环境,现在,法律服务行业有了质的提升,法律服务市场明显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纪律明显增强。截止现在,全县法律服务人员共担任法律顾问27家,代理刑事辩护48件,民事案件25件,办理非诉讼案件32件,参与法制宣传、信访接访、爱民大走访、法律援助接访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840人次。公证处围绕“五城同创”做文章开拓了烂尾楼证据保全公证,为解决矛盾纠纷创造了全新的化解模式,到目前共办理公证207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60件,经济类公证47件,涉台公证4件,业务收费10万余元。法律援助以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专项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硬件建设,简化办案程序,推行便民措施,组建法律援助民生服务团,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87个,xxxx年来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537人次,法律文书13件。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市场运行机制,抓制度,强管理,上半年共办理47例法医鉴定,未出现一例错鉴。
(四)实行“三帮一促”活动,做实做强社区矫正和安帮工作。经过探索和试点之后,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克服机构不健全、经费不到位等诸多困难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特别是3月1日《社区矫正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明显增加,各地司法部门委托调查任务量明显增多,为此,组织司法员开展专门社区矫正知识培训,着重提高司法所人员业务能力。截止至5月底我县无缝对接刑释人员13人,社区矫正对象23人,全部落实各项管理和帮教措施,没有出现一例脱矫脱管和重新犯罪。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建立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将全局工作进行细化,坚持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每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定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奖惩措施,制作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开展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公开栏,聘请了党务、政务监督员,设立了举报箱,开通了举报电话,对照“懒”“浮”“贪”“赌”“散”五个方面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形成人人有事干、人人想事干、人人找事干的良好局面,在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大大提高了工作实绩和效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效率化。
二、中心工作统筹兼顾,进展顺利
今年,我们为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项治理活动,各项活动结合进行,整体协调推进,形成良性互动,有力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是重点开展“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专项活动。从5月14日开始,结合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在各乡镇和乡镇司法所配合下分5个工作组对全县13个乡镇进行为期半个月的“爱民大走访”,走访人员下村入户“拉家常”、回访当事人、结对帮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开言路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了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络,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为联系户解决困难8余件,下发致全县人民一封信6500余份,温馨提示卡5000余份,征求意见表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60余人次,制作电视专栏3起。
(二)是着重开展“领导包案、单位联点、干部联户”活动。在全县开展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困难问题和案件,由领导干部包案,落实责任,定期化解。局机关确定了塘山乡郑湖村和新塘村两个联系点,傅行亮局长就亲自到郑湖村和新塘村走访慰问、宣传法律活动2次,机关干警在傅行亮局长的带头下,一改以往机关办事作风,主动深入基层,自主联系信访户、老干部、老党员、孤寡老人、低保户,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受到群众联系户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誉。
(三)是充分利用职能优势,为县中心工作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活。1月12日,为配合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全县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在县时代广场举行;4月26日,为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加强“五城”同创工作的宣传,由县“五城”同创办公室和司法局牵头,14家共同参与的“五城”同创法律法规宝剑咨询活动在时代广场举行。
三、下步工作服务基层,任重道远
(一)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继续完善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把大量的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以基层的稳定赢得全县的稳定。
(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要落实机构人员配备,争取专项投入;二是要加强专职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宣传、督查工作,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之出成效、出典型。
(四)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投诉案件的发生。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跟踪和监督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五)队伍建设工作。继续深入抓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
今年上半年,_____区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规范教育树形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工作秩序的规范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使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xx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xx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xx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_____区司法局普法网站。xx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xx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_____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信访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xx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xx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xx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xx]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____、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七、以“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狠抓公证内部管理,强化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检查监管制度,坚持不懈地加强质量监管,特别是要抓好立卷归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继续努力做好我区的拆迁公证工作,促进稳定,服务政府。
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现实中也存在许多困难,但我们坚信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有政法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宣传工作有新亮点。
一是制定了全县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全市xxxx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作出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xxxx年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指导各单位和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xxxx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信访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代理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为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今年制定和完善了鼓励干部职工上稿的激励措施。并出台奖励办法。到目前为止,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在市级媒体中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
(八)队伍管理、政务管理有新提高。
今年,对照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自觉做到了公正廉洁执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强化政治思想业务学习。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参加上级部门举办学习班等方式,全方位加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职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培训。上半年,外派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思想业务培训3人次,以会代训累计330余人次。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及《公证处绩效工作考评办法》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了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通过查找风险点、公开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存在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因人员、经费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做好 “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
二是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重点完成大源、万安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同安仁、万全、白莲、黄潭等乡镇的协调力度,争取这4个司法所建设有新突破。
三是继续开展好“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活动。继续在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主任中开展“调解能手”竞赛活动,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四是强化措施,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23〕9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经费保障。
五是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下半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创先争优”活 2024年上半年某县司法局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意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工作,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完成过半,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将乐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依托公安局开展的“开门评警走进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联合县关工委、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教育活动;各司法所利用综治宣传月、“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5”全国土地日、“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假纪念日,以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提纲、法制宣传板报、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拓宽法制宣传渠道,我局在实践中,注重把法制宣传融入到“法制教育进家庭”和县里开展的“四百”活动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职能工作中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动
在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我局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历史机遇,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上报中央发改委;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在去年完成南口、光明、漠源三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协调力度,以合建、调整使用的方式完成了高唐、余坊两个司法所建设任务,高唐、余坊等两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已完成整体装修,并投入使用。大源、安仁司法所建设已与乡镇达成初步意见,待乡镇建设规划确定后,即可签定合建合同。其它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正在积极协调中。同时,我局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苏区县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项目加大投入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人员,大力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南口、光明、漠源、高唐、余坊、万安、大源、白莲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经以中央苏区县的项目上报省发改委。
三、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
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上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促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大源乡调委会多方调解成功为12名农民工追回劳酬近4万余元,安仁乡调委会依法调解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酬11万余元,漠源乡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水南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 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2、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市、县综治委“1+n联动”模式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157个乡、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林业局、移民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新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同时,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半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869起,调处成功1679起,调处成功率89.8%,其中人民调解排查矛盾纠纷428起(含医患纠纷4起),调处成功416起(含医患纠纷3起),调处成功率97.2%;司法调解受理民商事案件1309件(其中调解结案的584件,调解撤诉的547件),调解结案率86.4%,行政调解132起,调处成功132起,调处成功率100%。同时,各基层司法所积极作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7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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