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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药品调研报告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10 热度:39

2024年药品调研报告

第一篇 2024年药品调研报告9750字

自从XX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关键词】 __ 农村药品市场 监管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__县基本情况

__县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南部,东靠碧罗雪山,与兰坪、云龙两县相邻,南接保山市,西与腾冲县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毗邻,北连福贡县,总面积3203.04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161.6米,最低海拔738米。全县辖6乡3镇,71个村委会、4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6万人,全县共有耕地面积19.2万亩。__县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直过、贫困、高山峡谷和资源富集七位为一体的县份。边疆:__地处滇西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36.24公里,是全省的3.36%,全州的30.31%。民族:境内居住着傈僳、白、怒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7%。直过:全县9个乡(镇)中有8个乡(镇)是边境乡镇,都由解放前的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均为少数民族直过区。我县现有71个村卫生室,村级药店4家,药柜5户。自从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对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保证农民的用药安全。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XX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巩固和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确保药品“两网”建设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如期完成,促进新农村建设,__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局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于XX年9月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屯)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一年的工作开展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两网”建设的开展,对促进__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深入开展。

在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县局始终不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县政府的领导,下发了《关于印发<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县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临各乡镇具体指导落实,县局根据《方案》要求,有步骤、有计划的加以实施。

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始于XX年8月,先后选定2个乡镇,5个行政村试点,初步取得成效后,于XX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XX(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分成2个推进组,在全县三镇六乡一场一矿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逐一乡镇进行落实,召开会议,研究办法,制定措施,落实人头,明确责任。现已建成9个药品监督协管站,由乡镇主管副乡镇长或副书记出任协管站站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副站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置14个信息员工作站,由该村群众信得过的乡村医生出任信息站站长,办公室设在村卫生所。目前,聘药品监督协管员27人,药品监督信息员90人,网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构架,药品监督也初显成效,仅今年上半年,全局查处14件违法案件中,有2件是信息员举报案件,其中 1件移交案件,也是信息员举报,并提供当场取得的物证。

2、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解决农村用药难、用药贵,让广大农民兄弟用上安全有效放心药是我们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历史责任。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有效措施和途径,就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法律规范”的原则,结合__县的实际,实行以“连锁+配送”为主,医院代购为辅的方式,建立“点多、线畅、面广、多元”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运作方法是:“政府出面,药监牵头,药企竞选,运作规范,医药协定”。最后,确定了2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为药品供应企业,即:__县德荣医药连锁(零售)有限公司,__市养生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对其设置在乡镇连锁门店药品配送及村屯服务性供药点药品配送。药品物流任务由连锁企业委托县医药批发企业负责(因批发企业小,经营萎缩,库房、车辆、人员闲置)。通过近一年的药品供应网络运行情况看,药品零售连锁配送延伸到村屯,初步实现了农民用药方便、及时、安全、有效,药品价格与县城连锁店同价的阶段性目标。

(二)勇于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上,全局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充分依靠县政府领导和各级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统筹谋划,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虚心向兄弟局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践。

首先,我们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二是在具体运作上,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设置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问题;三是统筹谋划,防止盲目。县局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标识牌,统一宣传图版,统一“两网”示意图版。在县局还制定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展示图版和辖区分布图,各协管站、信息站制作了职责图版等,各推进组按计划,按程序运作;第四,推进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凡是村级新合作医疗点的,均为药品供应网点;第五,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规范药房工作相结合。凡是村药品服务性供药点的村卫生所,药房达标率为100%;第六,药品监督“两员”培训与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药品监督“两员”既要接受培训,又要做好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

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见成效,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影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1、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对农村“两网”建设认识高度不够。没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上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致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均衡,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不够。如沿江村屯相对生活殷实,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比较好;而交通不便,基础薄弱的山上村屯“两网”建设工作开展的就不好,很多自然村屯,无卫生所、诊所,甚至连合法的食杂点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用药方便及时;2、聘请的协管员、信息员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自觉性差,有一种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

(二)药品零售连锁配送机制不完善。这两家连锁企业均通过gsp认证,为了防止独家垄断经营的弊端,在农村药品供应上选择两家企业。但是,连锁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跟不上,许多问题急需解决。例如:药品品种不全,药品配送不及时,尤其是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配送不及时,一次提药数量少就不能配送,连锁总部重视连锁门店而忽视服务性供药点的药品配送;连锁门店兼作的药品配送业务不规范,票据开据、质量控制手续不完善等。

(三)各乡镇设立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机制亟待改进。例如:经费问题,“两员”考评无约束等。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不完全,不彻底。例如:一些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屯近二十余个无药品供应网点,这些村屯的弱势农民更需要解决用药难问题。

(五)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如:有些网点建立了却没有开展工作,需立即改正过来,明确责任。

总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全局上下要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针的指引下,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在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并确定有效的监管对策,笔者在一年来工作实践中,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覆盖率达76.9%,调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处方审核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普遍,在对药品零售企业抽查中发现,有40%的处方审核员不能坚持在岗,20%的处方审核员只是挂名,处方审核员工作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效开展患者合理用药咨询。

2、药品养护行为不符合要求。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在对库存药品的管理中,未记录药品养护的内容和过程,药品养护情况无法追踪查询:通过gsp认证时库房设置的空调、除湿、冷库或冷藏箱等温度调节设备不能坚持正常使用,温湿度记录不真实。

3、药品拆零销售不规范,80%的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不规范,缺少拆零设备,未建立拆零记录。

4、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或暗中销售问题突出,个别药店采取不按规定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记录,暗中销售或私造虚假处方,规避检查。二是一些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按规定陈列、摆放、标示不醒目。三是对处方的审核不严格,流于形式,特别是经营中药饮片的处方,不对调剂饮片进行审验,只是在处方上签,就向患者发药。

5、药品库房形成虚设,部分药店认证后,药品库房另作他用,存在的库房也没有按gsp要求进行管理,gsp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或执行无记录记载。

二、原因分析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市地理位置偏远,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多数零售药店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好,致使一些药店认证通过后,辞退了驻店药师,形成有名无实的情况,不能做到在职在岗。二是由于经营规模小,品种单一,药品供货方便,多数药店的库房基本空闲,基本是零库存,gsp要求得有关库房的管理制度基本不能执行。三是由于处方无来源,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受到制约,影响经济效益,一些药店采取了进货不做购进记录,不凭处方暗中销售的情况。四是经营中药饮片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对饮片真伪的鉴别能力,不能胜任饮片处方审核工作,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三、监管对策

1、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及和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这类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销售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力,增强质量观念和诚信自律意识。

2、以gsp为契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加大对企业实施gsp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改造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过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购、销存等环节的规范程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和不予通过跟踪检查方式,强化其规范管理。

3、鼓励零售连锁向农村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模式,促进农村供应网络发展,调查显示,在农村零售药店管理状况好于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而连锁门店则好于零售药店。因此,药监部门应促进农村零售连锁门店、乙类非处方药柜的大力发展。同时,通过竞争促进农村药品管理水平的提高。

4、积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建设。药监部门应制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信用分类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曝光不良行为等方式开展诚信监管。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使用不当极易危害人体健康,流入社会易成为毒品危害社会。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实行国家特殊药品管制的品种,合理和合法使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而且关系到社会治安的稳定,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管,保证特殊药品合法、安全流通,确保人民群众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是药品监管人员的神圣责任,我本人是做特药监管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为此就对我市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现状,企业应如何加强管理,谈谈自己的粗浅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区内共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区域性性批发企业二户:__市保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__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3户:__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朗乡林业局__市兴安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__市锦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从近几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经营情况看,在一些环节上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抓学习、培训不到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企业虽然进行了学习、培训。但只是念一念、读一读罢了,没有进行系统的学习,没有真正掌握相关知识,特药管理的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和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得不全面,没有逐条针对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没有全面的掌握《条例》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没有全面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导致企业在一些环节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般性问题,企业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缺乏针对性,学时没有达到10学时的要求,取得的效果不佳。

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通过几次检查,我们发现有的企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上墙储存、安全管理、丢失、运输、验收等各项制度还是旧制度,未按新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制定,内容不全,用财务账做库存记录,没有产品批号,在有的保管人员看来,账物相符,就是管理到位,把储存的专用账视为财务账页,且不知保管环节的重要性。有的企业虽然制定了制度,但制度内容不够具体、不全面,一些相关人员对各项制度不知道怎么做,一些记录填写的不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微机管理上没有设立独立的购、销、存管理程序,区域性批发企业调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未按照规定向省局备案。

3、特药储存的设施、设备不够完善。

《条例》出台后,对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储存专库从硬、软件两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具体要求,但有的企业对麻醉药品重要程度还不够,法律意识淡薄,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库房没有完全密闭,留有排气口,通向上层墙没有全部密封,外墙是其它单位的办公室,没有防撞击能力,对执法人员提出的问题,企业只是敷衍了事,这样在安全保障措施上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4、各项制度执行的不到位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虽然都相应地制定了各项,但制度执行的不到位,过期、失效的麻醉药品没有尽快销毁,验收、符合记录有一人签的现象,没有及时将退货的情况体现在货位卡上,没有箱箱进行验收,没有验收到最小包装,有现金交易的现象。给医疗机构送货时没有领取运输证明。

三、主要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从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企业在加强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储存、安全管理、丢失、值班等各项制度,可操作性强,并且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二)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规划,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特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要达到10学时,并写学习笔记,定期进行考试。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库房整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抗撞击能力,库房内必须安装可视监系统, 自动报警,且与公安部门110联网,库内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特殊药品月报制度。每月将特殊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的情况情况于每月底前向市局安监科报告。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向指定的单位购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货到即验,及时入库,加强安全保卫,防止盗抢事件发生。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麻醉药品做到专人、专库保管,双人双锁,双人复核,做到账物查符。并建立相应的货位卡,货位卡要体现出退货的情况。

(六) 区域性批发企业之间调剂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规定向省局备案。

(七)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安全保卫,建立巡查制度,防止盗抢事件发生。企业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特殊药品安全,加强专用库房管理,缩短运输时间及距离,严禁在专用库房外存储特殊药品。

(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购用计划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每次销售必须严格核实对方资质及购用数量,并索要有关资料存档,做好相关记录,禁止销售过程中现金结帐。

(九)企业要完善购进、销售记录,确保按品种、规格、批号的可追踪性,实现特殊药品的“一针一片”流向清晰。

(十)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企业销售对象仅限医疗单位、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对个人销售,不得用现金结帐。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凭加盖医疗单位公章的处方销售,并严格审核处方内容,处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销售,不得向未成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二篇 药品挂靠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1850字

有关药品挂靠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当部分挂靠经营者对其代理行为和代理品种大做文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一、药品挂靠经营的定义

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是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那一世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组织或者个人,借助依法经过许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其中挂靠者是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被挂靠者的行为是变相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药品挂靠经营的社会危害性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的经营条件,肆意进行药品的违法交易,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二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三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是群众用药的安全隐患。

三、药品挂靠的表现形式

1、被挂靠者向挂靠者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户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地从挂靠者的药品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2、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后,挂靠者每月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被挂靠者为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挂靠者持此证件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销售自己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3、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代理或经销的药品品种,只验收购进发票,但药品不入库,由挂靠者单独存放。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号等,由挂靠者自行销售其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4、被挂靠者将挂靠者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验收入库,统一养护,统一质量管理,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挂靠者销售被挂靠者单位的药品也销售其代理的药品,但在单位财务核算中,对挂靠者的销售收入单独记账,收回的货款采取统一银行账户,但账面分户记载,季度或年终分成。

5、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出现,借助被挂靠者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销售被挂靠者的药品,同时销售自己代理的药品品种。其作法是自配电脑,模拟被挂靠者单位的电脑票样本,加开自己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或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等,季度或年底分成或者收取固定费用。

四、药品挂靠经营检查的线索突破

一是将实物与购进发票(或清单)核对,看购进品种是否为发票开据的品种、是否是供应单位开据的品种,看开具发票的药品有无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点应进一步核查。

二是看开据发票单位是否为合法单位,开据的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县以上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批准文号是否为近几年,限额发票是否超过限额,开据发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名称、数量是否与出入库账(单)记录一致;开据发票是否为正本,是否双面复写,同一供应单位开据发票是否一致,如有的手写发票,有的是电脑打印的税控票,同一供货发票应填格式、内容是否一样,同一药品品种发票在同一地区是否多家出现,开据发票号码不同时期的是否有联号,近号现象等;看发票批号与实物批号是否一致,有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人为改动发票批号,达到使查处无法追溯的目的。

五、药品挂靠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国家明令禁止药品流通市场出现药品挂靠经营行为,其禁止性条款是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处罚条款是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条款是《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 关于村级卫生所药品管理的调研报告2100字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取驻村蹲点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农村开展药品专项管理工作。以此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调研监管,并从中发现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足,与药品监管工作的欠缺和不到之处。在蹲点工作中,我重点对__县村级卫生所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卫生所情况。

在去到的金村、高都、北义城三个乡镇中,我组共深入行政村__个,涉药单位__个,村级卫生所__个,其中__个卫生所没有正常营业。

(一)村卫生所是卫生保健网的网底,在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目前的大多数卫生所由于种种原因,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药店,在所调查的年药品流水在__元以上的__个卫生所中,药品的收益占到__%以上,剩下的__%大多数是接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仅有__%,以药养医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还有不得不提的是,除了个别村卫生所确实是集体性质外,绝大多数卫生所实质上已是个体,村大队对卫生所不闻不问,将其和杂货部一样看待,这也是三级医疗保健网底破了的集中体现。

(二)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为此,村卫生所成为农村从事医疗行为的“抢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村一所”的模式有所松动,在北义城调研时,北义城村有卫生所__家,卫生院1家,西张村有卫生所__家,南义城村有卫生所__家,西黄石村有卫生所2家,下城公村有卫生所2__家,这些卫生所都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合法证照;而在金村镇枣园村,有村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__个,在司药人员开的卫生所中,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手中无证,也在家开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是此人,又不能说他无证,另外一家,手中持有合作医疗办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证件,这样形成了三家都有证,三家都无证的尴尬,造成药品监管的被动。

二、村卫生所药品购进情况。

(一)合法渠道。

1、从有批发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在调查过的卫生所中,100%的卫生所都有在此种合法企业进药。也只有这种购进方式才是合法的;

2、从相关渠道领取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二)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

此种行为虽然大部分卫生所负责人也知道不合法,但在卫生所的营业中,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 部分药品的批发价格比药店的零售价格还高,卫生所就近在药店购进药品又方便又实惠;

第二、部分村卫生所药品流量较小,而部分药品的使用更少,药品批发企业不会给他们拆开大包装,以小单位销售;

第三、药品配送企业以固定时间送药,不能满足卫生所的日常药品使用;

2、从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村级卫生所承担着所在村村民的门诊费,而门诊费必须由卫生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而卫生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把兑换的门诊费给卫生所直接换成了药品,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卫生院的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所的违法购进药品事实,这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

3、从个体非法药贩手中购进药品。个体非法药贩基本分三种:

一是以非法购销药品为职业的。这些人通常都打有一个药品经营企业的名义进行销售药品,如在山河镇的药贩王某打着河南药品经销部这个不存在的企业的旗号兜售其药品。这种药贩经销的绝大多数都是假药,严重扰乱着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危害极大,是我们重点打击的对象;

二是合法药品批发企业的业务员,在销售本企业产品同时,自己还带有非本单位药品,一般情况下,他们带的药品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等卫生所使用完药品后才索要药款,以躲避卫生所向其索要发票,进而在药监部门查处时逃避责任;

三是个人到外地顺便捎带些药品以获利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而群众又不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未使用完,放在卫生所能卖一点算一点,这种药品卫生所无利可图,但卫生所人员碍于情面会放在所里代卖。

(三)验收记录情况。

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二年不间断的督促,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卫生所在记录药品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特别是在最后的验收情况栏中,卫生所的填写基本上都是空白,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三、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情况。

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比较松散,在调查过的78个卫生所中,对药品定期进行清理的仅仅9个,在检查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不及时销毁,如在黄六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摆放着20多年以前的针剂近10种,看情形卫生所也不会再使用这些药品了,但反映出了卫生所对药品管理的不善。

(一) 药品随意摆放。

村卫生所药品的摆放随意性很大,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提倡药品分类摆放,这是药品分类管理最起码的要求,通过检查村卫生所,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外观整洁度与药房的规模大小成正比,有相当部分卫生所药房设在家中,药品、蔬菜、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堆放在一起,使人在感观上对药品的疗效产生怀疑。

第四篇 当前农村药品市场监管状况调研报告3000字

自从20__年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网络、监管网络)建设以来,尤其是经过近几年来两网建设的进一步深化,_____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农民用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障。但是,我县农村药品市场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药品的安全现状不容乐观,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

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求我们每个党员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下功夫,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破解发展难题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发展环境不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就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探求农村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方式。

一、_____县基本情况

二、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一)体现不出聘请的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仍然有药贬子到农村兜售药品,但我局从没有接到过协管员或信息员的举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未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要的原因,一是他们的身份和职责不明确;二是没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三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

(二)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药学知识理论培训,素质偏低。当前我县农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整体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不高,农村卫生室的药品从业人员几乎没有经过药学的专业训练,大多是一个卫生室一个村医,开方、发药均是一人,主要开展防疫保健工作,缺乏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造成农村药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农民群众用药水平低,用药安全意识较差。农民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在我们对购药、用药的群众进行随机调查中,盲目购药和无假药识别能力的人占半数以上。

(四) 卫生室药品管理知识欠缺。村级卫生室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室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室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室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在农村使用量小,绝大部分药品都是拆另使用,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1个村卫生室中,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家上报个一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药品质量管理不规范,贮藏设施、设备不完备,储存、养护条件差。少部分农村卫生室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药品贮存条件简陋,达不到药品贮藏要求。在管理上存在误区,重医轻药,药品管理重视不够,设施条件不能保证所贮存药品的质量,药品购进不验收,不定期养护。部分村卫生室以家庭为单位,医疗点就设在乡村医生家里,生活区和药房不能有效分离,场地狭小,药品摆放零乱,存储环境差,连最基本的防潮、防虫、防鼠设施也没有;药品随意摆放与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混杂,须冷藏存放的药品随意摆放在柜台内,使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六)农村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清

理过期药品是目前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村药品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发药时发现有过期药品才清理,没有养成定期养护药品的习惯,农民的用药安全难以保证。

(七)监管法规滞后。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必须经过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作为准入的资格,而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还没有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

法规依据不够充分,尤其是个别乡村医生对创建标准药房认识和重视不够,虽然我局在20__年已对大兴地乡5个村赠送了标准药柜,但对创建标准药房的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法规不健全,导致一些乡村医生对药品管理的意识淡薄,药品贮藏设施设备差,对药品没有进行有效的养护,造成使用过期药品、药品贮存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对于过期药品,由于金额不高,执法人员往往都不予立案处理,因为立案调查程序太复杂,执法成本高,村医待遇低,加之经济困难,往往只是采取就地销毁的方式进行处理。对违法者没有进行处罚,因此未能对违法者起到警示的作用。

三、对策与建议

(一)争取县委、政府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要搞好药品监管工作,改变目前的现状,就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基础,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因此,在开展药品监管的各项专项行动中,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1、政策上的支持。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的建设工作,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提出责任追究办法,使相关单位都能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将药品安全也纳入政府的中心工作。

2、经济上的支持。为使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目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经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给予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一定的经济补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另外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教育等也需要经费,因此必须争取地方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

(二)加强宣传的力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二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农村药品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涉药法律法规培训,对药品从业人员,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等培训,通过培训,规范他们的药品使用行为,指导广大农民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

(四)把监管重点放在农村药品市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行医卖药活动,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加强药品采购渠道的检查,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禁经营、使用单位从非法药品市场采购药品。督促药品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制度,改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用到病人身上。进一步发挥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虽然我们无法改变药品使用监管法规不够健全的现状,但我们可以通过增加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的检查次数来减少假劣药品的危害。我局通过近几年来对农村药品使用单位每年一次以上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在岗人员现场的耐心指导和教育,过期药品明显减少,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所增强。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必须要把监管的重心下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的次数,同时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借此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从而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第五篇 有关加强农村药品管理的调研报告4250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城镇居民的药品方便、有效已得到基本保障。而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仍存在着用药不便、价格偏高、药品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忠实履行“三个代表”思想。因此,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是我们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我局通过对穆棱、海林两个县(市)药监工作的调查中发现,仅仅依靠药品监督的行政手段是不够,还应充分利用其它社会资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农村药品市场,以合格的质量、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实现“管好药,为人民”的崇高目标。

一、 从两县(市)看农村药品市场现状

穆棱市药品供应单位[含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各级医疗院(所)下同]297家,其中城镇人口10万,药品供应单位112家;农村人口22万,药品供应单位185家。海林市药品供应单位489家,其中城镇人口24万,药品供应单位121 家;农村人口19万,药品供应单位368家。城镇人口每万人6.55个供药单位;农村人口每万人13个供药单位。虽然从数量上,农村人口供药单位比城镇人口要多,但从分布地域上看:城镇人口相对集中,而农村人口相对分散,每平方公里的供药单位仅为0.03个,从客观上造成农村用药不便。

通过两个县(市)的调查,农村药品市场供应渠道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合法供应渠道、

一个是非法供应渠道。

合法渠道有三个途径:

一是乡镇卫生院;

二是药店(两县共有16个乡镇,有药店乡镇12个);

三是村级卫生所和个体诊所。

非法渠道有四个:

一是有的商贩在集贸市场,暗地销售;

二是游医药贩走街串巷,上门兜售;

三是农村商店、小卖店偷摸销售;

四是偏远村屯在家隐藏销售。

目前,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所生存困难,在利益驱动的心态之下,也从药贩手中采购药品,非法药贩正以各种手段侵入农村用药的合法供应渠道。穆棱市通过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批发企业的销售额由以前的每年200万元,上升到每年700多万元,零售企业销售额由每年的600多万元上升到1500多万元,上升了275%。由此可见,非法药品供应以价格低、服务快的优势逐步占据广大农村药品市场。它们的到来,造成农村药品市场存在着较大问题,突出表现在:“三多”.即:假劣药品多、过期失效药品多、游医药贩多。两个县(市)80%经销假劣药品案件发生在农村;90%农村医疗机构存在着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现象;农村游医药贩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受到直接的威胁。

为什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多次打击,不能彻底解决问题。通过调查,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市场有需求。合法渠道的药品供应往往品种少、价格高、不方便;而药贩子价格相对较低、送货及时,这些从客观上为非法供应渠道提供了机会和市场。

二是打击难度大。这些非法经营药品行为,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效果差。

三是农村药品质量不高。制假、售假者为逃避打击,把目标从城镇转移至农村,加之农村群众对假劣药品的识别能力较差,造成农村假、劣药品泛滥。之所以存在上述现象,根本原因就是合法药品供应渠道不畅、没有充分占领农村药品市场;同时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供应渠道混乱,给假劣药品提供滋生的温床。因此,单纯依靠行政监督的手段是远远不够,必须利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规范和疏通药品供应渠道。

二、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杠杆作用,保障农民用药安全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其行政杠杆的调节作用,扶正祛邪、堵疏相济,才能有效地促进农村药品市场的好转,是农村药品综合治理有效途径。我局通过近一年的实践,在总结穆棱、海林两个县(市)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形成的农村药品管理的思路和办法。

1、增强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法律咨询服务、举办假劣药品展览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一方面,宣传合法供药单位药品质量相对可靠,提倡老百姓从合法供药单位购买药品;另一方面,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识别假劣药品能力,自觉拒绝假劣药品。

2、加大对非法购销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必须以打击农村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和规范药品购销渠道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尤其对合法单位从无证单位采购药品的,进行重点打击。一年来,穆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检查管理相对人290多家,打击游医药贩15人次,查处取缔无证销售药品“黑点”51家,共没收药品106种,标值12万元,共收缴罚款32.4万元。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购销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

3、规范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从贯彻和落实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入手,首先是强制推行建立“双记录”(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制度。要求管理相对人真实准确地填写记录,做到药品(医疗器械)记录和进货发票相吻合。经过穆棱、海林两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近一年的实践证明,真实、可靠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记录是规范进药渠道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为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其次是建立管理相对人档案。把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填表入档,做到心中有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做出的行政处罚,各股、队每季度汇总一次,全部记录在案。对管理相对人实行分类管理,对有问题的和问题较重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

4、强化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县(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以乡镇为基本单位,有计划地对药品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药事法规、药品基本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努力改变乡镇药品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现状,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使管理相对人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更深刻的了解,为今后药品市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创造必要条件。

5、加快农村药品供应的网络建设。积极探索既符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又方便农村用药的药品供应体制和渠道,在政策上积极支持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乡镇和农村的延伸,形成以县级药品批发企业为依托,统一进货、统一结算、统一价格的连锁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药品质量;支持边远或交通不便区域实行“药品代购”,确保了农村药品优质有效供给。

三、 针对农村药品市场特点,建立价低、快捷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我们的工作方针是“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结合”。本着“监管到位就是服务到位,以大服务促进大发展”的理念,在全面整顿农村药品市场过程中,我们发现非法药品供应渠道的主要优势是在价格低、服务优,而这些单纯靠打击、规范的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不解决好农村合法药品供应单位的价格和服务问题,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农村药品管理的局面。必须用行政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双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支持和鼓励合法药品经营单位和非法渠道抢占农村市场,才能使农村用药渠道疏畅、药品质量得到保障。

因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义务从价格、服务二个方面督促和帮助他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是帮助经营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建立了快捷的供应网络。由于农村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因此只有方便、及时的药品供应才能满足农村药品需求。穆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帮助经营企业划分南北两面片,以八面通、穆棱两个批发企业为中心,乡镇药店为落脚点,下乡联络员负责沟通,每3天一个巡回,将医疗院(所)需要的药品快速送到。这样做既满足了使用需求,也使药贩子无缝可钻。

二是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价格低廉是药贩子的最大优势,只要价格相对合理,合法药品供应单位在农村有广阔的市场。穆棱市药品经营企业在9月价格综合下调36.68%的基础上,5月又对240种常用药品的价格下调了17%,前后两次合计下调了53.68%,前后两次药品价格下调幅度之大、品种之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合法经营企业也从薄利多销中偿到了甜头,批发企业的销售额由以前的每年200万元,上升到每年700多万元,零售企业销售额由每年的600多万元上升到1500多万元,上升了275%。由此可见,通过规范整顿药品市场,不仅人民群众受益,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广大群众用药的安全和方便。

三是引入竞争机制,适当降低农村开办药店“门槛”,鼓励在农村开办药店。

在较大村屯、人员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药店,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商商之间、商卫之间的良性竞争局面,达到提高农村的供药水平、质量,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促进农村医药市场不断规范,使广大农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

四、对加强农村药品市场管理的设想和建议

通过一年的实践,虽然在农村药品市场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方便、及时、有效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经过对农村用药管理的探索,我们有以下的设想和建议:

1、加快乙类非处方药的实施步伐。现在农村商店、小卖店非法销售药品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村药品市场有这样的“需求”。乙类非处方药网点的在农村设置,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广大农村的药品供应;二是使地下“黑点”变为地上“明点”,方便对其药品质量的监管,保证药品质量;三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既降低了药品价格,使广大农民群众“吃得起药”,又使药贩无利可图,一定程度上也净化了农村药品市场。

2、要充分利用多年以来形成县、乡、村三级卫生保障体制的供药渠道。现在农村用药的主要渠道仍是乡以下卫生院(所),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医疗院(所)药房管理规范》,使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在规范它们的用药行为同时,能否实行乡镇卫生院统一委托代购药品的试点。对于没有设立药品批发网点的乡镇卫生所、个体诊所所需的药品,由符合条件、经当地药监部门同意的卫生院统一委托代购配送。

3、加快实施《药品监督员管理办法》,解决基层药品监管由于人员少、监管面积大,监管覆盖面达不到百分之百的问题。如果有兼职药品监督员,就可以迅速形成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有力打击农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4、不仅从政策上支持城市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发展,而且要给予一定的倾斜和扶持,使之在农村开设药店有利可图。对符合条件的,经当地药监部门同意,乡镇以下药店应从相关法律、法规上明确可以向农村卫生院(所)供应药品。

5、出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的实施办法,使基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法可依,尽快实施,满足农村用药需求。

第六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1450字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调研组分别由副主任带队,深入超市、药店、餐饮店、集贸市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店等,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及成效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辛勤努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监管体制逐步完善,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理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食药监部门,明确了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构正逐步完善和规范。在旧县街道、纳章镇和通泉街道设立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局),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负责人及监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了监管信息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责任体系。

(二)强化领导,齐抓共管。为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食药监局,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涉及18个相关部门,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预案,每年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质量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县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采取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建立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措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媒体宣传、电视公告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人民尤其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了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各职能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使用病死禽肉、地沟油等问题食品和违规行为,多次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对食品药品开展质量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查处。三是加强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节庆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五是开展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体系、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等工作,切实加大对药品的监管力度,有力地震慑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篇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1350字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是药品流通中重要环节,点多面广,处在药品经营的前沿,加强对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为重要,我结合对本辖区内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现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措施对策和大家共同交流。

一、存在的问题

(一)药品分类管理方面:药品未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摆放陈列,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时有混放;医疗器械(膏药类)与药品混放;非药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易串味药品不能单独设立专柜存放。

(二)处方药销售方面:处方药品不能完全凭处方销售,处方收集不全,对未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登记不全。

(三)人员管理方面:部分药店质量负责人是聘用的,其经常不在岗,营业人员也自行调整为其家人,未经上岗培训就从事药品经营,在对处方药品的销售和调配操作中很不科学,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

(四)经营方式方面:个别零售药店存在着以零代批现象,将药品直接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有的药店进行无证行医,前面是药店经营场所,后是诊所病房;有的零售药店之间有调货现象,对销售不太好品种或快到效期的药品药店之间有进行销货或换货进行销售。

(五)采购管理方面: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一类或国家充许的二类)以及进口药品未能及时收集相关票据和产品注册证明材料。

(六)对供货方资质审核方面:药品审核把关不严,有的业务员经营几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现象,其所售代理药品价格虽未超过国家标价,但价格仍较昂贵,其疗效也不显著,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药品投诉举报较多。

(七)药品广告宣传方面:有的药店店堂内或玻璃橱窗上悬挂或张贴药品宣传画,货架上摆放广告药品样品空盒;有的药店巧借义诊为名其实在促销药品,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制度执行方面:药店所制定的制度未能全面有效执行,更不能严格进行自查,定期加以考核。

(九)药品储存方面:温控设备成为摆设,温湿度应按一天两次记录,现已记不清有多少天没有登记,有的药店将药品直接置于地面,药品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二、产生原因

(一)gsp认证以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放松质量管理意识,认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只是gsp认证需要,在认识上存在误区。

(二)药店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对药品常识性知识了解甚少,工作随意性较大;特别是质量负责人,聘用较多,时常不在岗,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对滞后。

(三)部分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经营惨淡,处于半营业状态,企业无心对药品质量加强管理仅注重经济效益。

(四)由于药品零售企业是个体经营模式,其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有的药店为同一人,未能真正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有的药店就是“夫妻店”或“父子店”,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对策措施

1、加强对零售药店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要务实,建立学习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2、药监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结合对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相结合,对药品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违规企业加大监管频率,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4、零售药店应自身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管理,合法经营。

5、联合公安、工商、邮政部门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特别是对违法药品广告的专项整治。

第八篇 对药品网上销售稽查的调研报告4400字

对药品网上销售稽查的调研报告

现代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互联网的普及, 等等高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极大的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同时也给现代人带来了新的挑战,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新生事物:地球村、网上购物、等等。世界上任何个人、行业(部门)、地区或国家都因此而有或多或少的改变,作为我们药监系统,也不例外,而作为药监系统中的药品稽查人员,它给我们带来的首要挑战则是怎样做好即将到来的网络药品销售稽查,怎样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网上药品销售的现状

首先,用两组数据来帮助理解一下目前国内药品网上销售市场的现状。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到20__年12月31日止,经过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从事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已经达1211家,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仅有4家是药品零售的交易网站,分别是金象大药房网、北京金瑞大药房网站、上海药房网及辽宁盛生药房网。而且,这种药品零售交易网站,只允许交易非处方药。然而,据相关媒体统计,目前在线进行网络销售药品的网站有370多个,承诺提供网上药品销售服务的企业达378家,可见,众多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之中,只有极小一部分企业真正有网上药品销售资质,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大部分网上销售的药品都是没有安全保证的。

而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的统计数字表明,在常规市场(非网络渠道)上购买的药品,假药率为1%,而在网上购买的药品,其假药率为50%。这些数字再次证明了,网上药品销售市场的混乱。

其次: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资质审查和审批程序也存在问题。

从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国家药监总局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的资质做过明确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的资质,才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1、《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规定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2、《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六条中还提到:

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三)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六)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七)具有保证上网交易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的管理制度、设备与技术措施;

(八)具有保证网络正常运营和日常维护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和技术保障机构;

(九)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组成的审核部门负责网上交易的审查工作。

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那些正在网上进行药品销售的企业,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企业按规定向国家药监总局进行申报,其余的不是未按规定申报,就是根本不进行申报。

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资格审查在实施时按规定是由国家药监局来进行把关审批。但是许多网上药品销售网站(企业)根本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办事,直接向网络通讯公司申请域名、ip、和空间,就直接挂牌进行网上药品销售行为了,从而撇开食药监的监督和管理,从事不合法的网上药品销售行为。这就又引入了另一个问题,即——网络通讯部门是否应当对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事项的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的问题,理论上是要对其客户的身份、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的,然后在实际中是否真的对其网上销售药品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核了呢?在实际操作中,网络通讯部门并未对其客户的身份、资质等内容进行审核的,只要求其缴纳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为其开通相关的网上服务业务。信息通讯部门的这种看似比较合乎规定的行为,为网上药品非法销售企业提供了温床,扰乱了正常的网上药品市场。

稽查思路

针对目前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混乱局面,我们必须采用什么样的稽查策略来规范网上药品销售渠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呢?笔者认为从三方面来采取措施进行稽查。

1、进行稽查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网上稽查的能力。

提高稽查人员的网上稽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电脑应用及互联 网应用能力的提升;二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具体能力要求如下:

⑴、电脑及互联网应用能力的学习。

这里所讲的电脑及互联网应用能力的培训学习不仅仅是指我们日常所讲的电脑及网络的基本操作能力,它应该更偏重一点网络知识,包括互联网运协议、运营商之间的具体运作方式、上下级之间的承包关系和方式、电子商务的基本知识、网络空间、域名,tp等等的专业知识。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我们才能在未来的网络稽查之中,通过网络药品销售网址,获取实际世界之中的药品销售人员的具体信息,从而在实际世界之中,对那些可能非法的药品销售人员予以稽查和处罚。简言之就是我们药监稽查队伍利用我们掌握的网络技术知识,以互联网为信息平台,来对在网络上实施药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稽查,从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⑵、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

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这里的药品销售企业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二○○六年三月三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及《〈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两份规定。我们只有系统学习和掌握这两份规定,才能在维护合法网络药品销售企业权利的同时合法打击那些非法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和个人,同时也能给我们减少很多可能出现的行政复议的麻烦。

2、收集信息,对网上药品销售地点进行摸底和稽查。

网络稽查,并不是指所有的稽查程序都在网络上完成,真正的说法应该是利用网络这个信息平台,掌握在网络上销售药品的企业和个人信息,再利用这些信息(网络药品销售企业的个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到实际世界中去完成稽查。通俗讲,网络只是一个信息平台,是一个信息库,从这个信息库去寻找我们的稽查对象,从而完成我们的稽查工作。

⑴、信息的收集。

网络稽查的第一步就是信息的掌握,我们就要利用我们前面提到的互联网知识来掌握我们稽查对象的信息,比如;稽查对象的联系方式、地址、销售药品的具体信息等等,从而再根据这些具体的信息来开展我们的稽查活动。

具体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那些比较正规的药品网上销售企业,它们可能会将其基本信息全部公布在网上,那我们就可以直接根据这信息对其进行稽查。第二种是那种非正式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对这类企业我们从网上了解的信息相对而言就非常少,针对这中类型的,我们要运用我们掌握电脑和互联网知识,调查其现实中的经营场所、地址、联系等等基本信息,再根据这些信息去对其进行稽查。

⑵、现实中的稽查。

根据网上收集的资料,对网上药品销售企业进行稽查。在稽查时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在本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辖区内,我们就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稽查。第二种是网上药品销售企业不在本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辖区内,我们应该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与当地的药监部门联系,与他们进行资源交换,从而完成药品稽查工作。

3、积极与信息产业部门和邮政部门开展联合打假。

我们药监稽查人员要真正做好网络化稽查,不能仅仅依靠我们药监一个部门,还要学会联合其他部门,依靠其他部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好网络化稽查。根据网络化稽查的整个过程,我将网络化稽查分成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⑴、从源头上稽查。

从源头上打假,我们药监人员就必须和信息产业部门联合、交流,依靠信息产业部门来帮助我们完成网络化稽查。我们依靠信息产业部门打假有几个好处:一是信息产业部门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对网络药品销售企业资质和资格的审查和审批,我们可以和信息产业部门联合起来,把好网络药品销售企业审批的第一道门槛,确保网络药品销售企业从源头上的规范和合法。二是联合信息产业部门,我们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取那些已经在网络上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的资料,再根据这些我们获取的资料来进行现实世界中的稽查工作。

⑵、从过程中稽查。

从过程中打假,是指我们主要联合各种物流部门,包括邮政、公路、铁路、航空、快递公司和近期才兴起的物流公司等等部门,依靠他们我们可以对已经销售出去的通过他们运输销售的那些药品进行稽查,从另一个角度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⑶、事后稽查。

事后,是源自管理学领域的一个名词,是相对于事前和事中而言,这里事后稽查我们主要是指从药品消费阶段来对药品进行稽查,是指我们对药品消费者进行教育,使他们知道目前网上药品销售的现状,同时,也可以向他们了解一些我们有可能不知道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从而帮助我们完善网络药品销售稽查。

注意事项

进行网络稽查时应注意的问题:

⑴、不能打消那些符合规定的药品销售企业的积极性。

本文虽然讲的是网上药品稽查,但我们的目的不是打击药品网上销售行为,而是要促进网上药品销售行为的发展,使他更规范,更健康。因此,我们在进行网络药品稽查时应考虑到不能打击那些正规的、合法的、有相关资质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的积极性,并尽可能的为这些正规的、合法的、有相关资质的网上药品销售企业大开“绿灯”。

⑵、做好地区协调。

网络,其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药品销售行为一样,也没有现实中的地理区域之分,但是我们的药品稽查力量又是有区域之分的,这中间就有了一个矛盾——网上药品销售的地域虚拟化和稽查力量的现实地域分区化之间的矛盾,怎样解决这个矛盾,笔者认为只有通过我们药品稽查力量的区域之间的协调来实现,具体的就是实现我们稽查系统内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已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我们就能解决网上药品销售的地域虚拟化和稽查力量的现实地域分区化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网络化稽查的目标。因此,网络化稽查就必须做好各地区稽查力量之间的协调,互助。

⑶、做好部门协调。

网络化药品稽查,不同于我们现行的稽查,它不仅要依靠本部门的力量,还要依靠其他部门的配合和帮忙,尤其是能为我们提供帮助的部门,如:信息产业部门和邮电部门。

结束语

目前,网上购物行为已成为一种时尚,且有普及之势,同样,药品的网上销售行为现也已初显规模,其泉涌之势也是即将到来。作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守护者,我们不仅要立足于现在,还要看到未来、预测未来、把握未来,药品的网络化销售就是我们要看到、预测和把握的药品安全工作的新趋势,对于着个新趋势,我们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准备,争打有准备的战。

第九篇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调研报告2700字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巩固和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确保药品“两网”建设这一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如期完成,促进新农村建设,_____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局的指导下组织有关人员于20__年9月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屯)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一年的工作开展___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两网”建设的开展,对促进_____县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深入开展。

在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县局始终不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部署,紧紧依靠县政府的领导,下发了《关于印发<___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县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会议,分管领导亲临各乡镇具体指导落实,县局根据《方案》要求,有步骤、有计划的加以实施。

___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始于20__年8月,先后选定2个乡镇,5个行政村试点,初步取得成效后,于20__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见》20__

(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分成2个推进组,在全县三镇六乡一场一矿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

1、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本着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逐一乡镇进行落实,召开会议,研究办法,制定措施,落实人头,明确责任。现已建成9个药品监督协管站,由乡镇主管副乡镇长或副书记出任协管站站长,乡镇卫生院院长任副站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置14个信息员工作站,由该村群众信得过的乡村医生出任信息站站长,办公室设在村卫生所。目前,聘药品监督协管员27人,药品监督信息员90人,网点覆盖全部行政村,基本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构架,药品监督也初显成效,仅今年上半年,全局查处14件违法案件中,有2件是信息员举报案件,其中 1件移交案件,也是信息员举报,并提供当场取得的物证。

2推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解决农村用药难、用药贵,让广大农民兄弟用上安全有效放心药是我们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历史责任。解决这一难题的最有效措施和途径,就是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法律规范”的原则,结合_____县的实际,实行以“连锁+配送”为主,医院代购为辅的方式,建立“点多、线畅、面广、多元”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具体运作方法是:“政府出面,药监牵头,药企竞选,运作规范,医药协定”。最后,确定了2家医药零售连锁企业为药品供应企业,即:_____县德荣医药连锁(零售)有限公司,_____市养生堂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对其设置在乡镇连锁门店药品配送及村屯服务性供药点药品配送。药品物流任务由连锁企业委托县医药批发企业负责(因批发企业小,经营萎缩,库房、车辆、人员闲置)。通过近一年的药品供应网络运行情况看,药品零售连锁配送延伸到村屯,初步实现了农民用药方便、及时、安全、有效,药品价格与县城连锁店同价的阶段性目标。

(二)勇于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在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上,全局上下统一认识,明确责任,积极运作。充分依靠县政府领导和各级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统筹谋划,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虚心向兄弟局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指导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践。

首先,我们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二是在具体运作上,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如设置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问题;三是统筹谋划,防止盲目。县局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下,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统一制定规章制度,统一标识牌,统一宣传图版,统一“两网”示意图版。在县局还制定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展示图版和辖区分布图,各协管站、信息站制作了职责图版等,各推进组按计划,按程序运作;第四,推进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凡是村级新合作医疗点的,均为药品供应网点;第五,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规范药房工作相结合。凡是村药品服务性供药点的村卫生所,药房达标率为100%;第六,药品监督“两员”培训与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宣传相结合。药品监督“两员”既要接受培训,又要做好药事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

三、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_____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初见成效,但是,从调查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 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影响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

1、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对农村“两网”建设认识高度不够。没有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高度上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致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均衡,与新农村建设结合的不够。如沿江村屯相对生活殷实,村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两网”建设工作开展比较好;而交通不便,基础薄弱的山上村屯“两网”建设工作开展的就不好,很多自然村屯,无卫生所、诊所,甚至连合法的食杂点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用药方便及时;

2、聘请的协管员、信息员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认识模糊,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主动性自觉性差,有一种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

(二)药品零售连锁配送机制不完善。这两家连锁企业均通过gsp认证,为了防止独家垄断经营的弊端,在农村药品供应上选择两家企业。但是,连锁企业内部管理,服务跟不上,许多问题急需解决。例如:药品品种不全,药品配送不及时,尤其是村级服务性供药点,配送不及时,一次提药数量少就不能配送,连锁总部重视连锁门店而忽视服务性供药点的药品配送;连锁门店兼作的药品配送业务不规范,票据开据、质量控制手续不完善等。

(三)各乡镇设立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机制亟待改进。例如:经费问题,“两员”考评无约束等。

(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不完全,不彻底。例如:一些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屯近二十余个无药品供应网点,这些村屯的弱势农民更需要解决用药难问题。

(五)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问题。如:有些网点建立了却没有开展工作,需立即改正过来,明确责任。

总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新形势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肩负的神圣使命和历史责任,全局上下要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针的指引下,巩固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建设新农村做出贡献。

第十篇 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550字

农村卫生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状况调研报告

农村(林场)卫生所(室)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因其点多、面广、线长,一直是农村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林场)卫生所(室)在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养护、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应该引起各级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局今年对全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研和监督检查,现就如何加强对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一、 _____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现状

_____市地处小兴安岭南麓,占地面积6,600平方公里,设有四镇三乡,127个村屯;辖区内还有四个林业局、64个林场,一个国有农场,共有人口40万、182家农村(林场)卫生所(室);从药人员246人。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室)药械质量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管理相对人观念滞后,药械监管信息不灵,管理措施没有到位。日常监督检查较少,地处偏远的一年只能检查一次。调查情况见下表:

序号 监督检查项目 数量 占总数比例

1 进行人员培训情况 155.7

2 接触药品人员进行体检情况 21 11.5

第十一篇 抽检药品全方位综合调研报告3550字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抽验力度的不断加大,造假者也顺应潮流,花样翻新地应对检查抽验工作,逃避法律的制裁,制造各种现代新型假药(指单纯以法定检验方法难以检出的假药)。因此,抽验的药品单纯依靠法定检验方法是不能完全准确定性的,而必须也要顺应形势,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药品抽样检验工作,从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分析鉴别抽检的药品。

1、现代新型假药的特点

现代新型假药多采用高新技术手段,仿制造假,从外观上难以识别,内在质量上有的也难以认定。

1.1造假手段提高

1.1.1外包装以假乱真难识别

造假者运用现代印刷先进技术仿冒其他厂家的产品包装,如没有相应的鉴别手段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很难识别出来哪个是真的、那个是假的,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近期我们查处了一起某林场卫生所使用假冒药品案,其假药感康、快克、头孢氨苄片、斯达舒等外包装仿制得都很细腻,不与正品包装仔细对照是很难看出问题的。有的甚至伪造药品证明文件、印章、销售授权委托书等,为假药流入市场提供了条件。

1.1.2内在质量法定标准难认定

现代假药不是以往那种简单的替代型、成分型假药,而是针对法定标准的不完备、钻标准的空子而设计出来的新型假药,既符合法定标准,而又能降低成本,偷工减料,从中谋取暴利。一些中成药目前还没有专属性强的定性标准,能够定量测定的更少,指纹图谱鉴定仅在很少的品种上应用,还属于初始探讨阶段。因此不法分子往往仿造一些无定性鉴别标准的药品,可随意改变处方;或者法定标准要求检什么就加什么,不考虑其他的有效成分,有的甚至擅自添加一些其他速效的化学成分,使假药在抽验中蒙混过关。如梅花k造假案,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1.1.3造假场所隐蔽性强难以查找

一是制假窝点大多在边远地区、农村,尤其是在西部地区,如陕西、内蒙古、新疆、甘肃、青海、海南等地区,如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今年假冒青海省药品生产企业就有43家。二是暗中在合法的药品、兽用药品、食品等生产企业加工假药,使得违法制售假药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如河南宏宝药业造假案、广西南丹生物制品厂造假案。三是销售假药多通过流通市场销售。一般是南制北售、东制西售或西制东售,跨地区异地制售。这些假药多数是在节假日上门推销或在各大药店代销、在电视、电台、报纸等多种媒体上大量发布广告,甚至印制小册子、传单到处散发。近期,我们在清查广告的新药特药品种时发现,云南腾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刺宁片”在国家局网站的基础数据库中未查到该药厂的相关信息,使用的批准文号与云南省药监局通报的腾冲制药厂生产的假药相同,于是发函给云南省药监局协查,结果证实既无该药厂,又无该产品。销售假药还多采取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办法逃避监管部门的打击,受骗群众往往投诉无门,索赔无路,使假劣药品追查工作难以开展。

1.2造假的品种、范围扩大

现代假药与以往出现的简单的替代型、成分型假药不同,更多的是禁用型、假冒盗用型及非法进口、生产(假冒各种标识、假冒中药保护品种等)类型的假药。目前制售的假药向多品种、大批量方面发展,并且大多假冒市场上畅销的品种,如吗叮啉、息斯敏、斯达舒、头孢氨苄、感康、快克、严迪等。除此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2.1假冒盗用或非法生产的民族类药品增多。

如盗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名誉生产销售蒙雄鹰、蒙圣丹、蒙雄起、蒙鞭宝等多种蒙药;假冒西藏藏医学院藏药厂生产藏补王、蚕蛾公补胶囊等藏药。有的随意编造假药厂、假批准文号、假名称的假冒民族药,目前有增多的趋势,如假冒青海省药品生产企业就有43个,假药品种46个,多为补肾药。1.2.2编造药品商品名称,以普通药假冒新药特药有增无减。

一些不法分子针对百姓对药品管理知识了解少、易于欺骗的特点,随意编造药品商品名称,以普通药品假冒新药特药,擅自夸大药品的功效和适应症等,以此蒙骗百姓,而且药品价格成倍提高,从中牟利。这些假药常常以“新药特药”的身份流入医疗单位,如假冒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迈星”、“速欣”,通用名为利巴韦林注射液、利巴韦林氯化钠注射液(正品商品名“达畅”);山东百科药业生产的“枣尔康”和“百科洛维”均系一个批准文号的诺氟沙星注射液,在其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都未注明药品通用名称,适应症也超出了诺氟沙星规定的范围。

1.2.3非法邮售假药的现象仍然存在。

自药品监管部门与邮政部门联合打击邮售假药以来,河南台前等地邮售朱氏、马氏伸筋壮骨胶囊、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假药现象有所收敛,但近期又有抬头迹象,有的转移了邮售地址,有的更改了药品名称,有的编造成符合药品包装、标签的“合法药品”继续邮售。河南省内黄县近日查处一起邮售假药大案,涉案金额达10万元。具有典型的甲地生产、乙地联系、丙地汇款、丁地发货邮售假药特征。

1.2.4非法进口或假冒进口药品仍在暗中充斥市场。

如假德国消石素、假日本坐骨神经痛丸、假牙痛灵等,这些假药多是从保健食品、用品等批发市场非法流入药品流通环节,一些不法分子仍在暗中销售,坑害百姓。

1.2.5辅料造假降低成本。

主要是正规厂家为进一步降低成本,在产品的辅料上做手脚,使用质量没有保证,价位低的辅料,甚至假辅料。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使用假丙二醇辅料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广州五名患者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就是一起最典型的例子。

以上这些假药单纯依靠我们法定鉴定机构是没有标准去参照检验鉴定的,也没有可操作的方法去确认,且不属于其责任范围,致使一些药检机构只能对一些假药出具“符合规定”的报告或不出具报告。

2、法定药检机构责任和义务受限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药检机构只能对需出具检验报告的成分型、替代型、污染型、变质型假药进行检验,而对禁用型、标识型及非法进口、生产(假冒各种标识、假冒中药保护品种等)类型的假药无权也无标准检验鉴定,即使是对那些按法定标准检验合格的假冒药品也只能是出具“符合规定”的报告。因此,由谁来出具这方面的鉴定书,参照什么方法和标准证实假药应尽快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

3、打击“现代新型假药”的有效措施

3.1整合检验责任机制,建立相应的机构

首先我们必须消除“法定标准检验符合规定的药品就是真药”的错误认识,树立对药品定性应该是全方位综合分析的观念。法定技术标准的检验结果仅仅是证明药品质量的一个侧面;其次要整合明确检验责任机制,建立相应机构,如可在药检所或药品稽查队内设药品综合鉴定科(室),对经过法定标准检验的合格或不合格的药品再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鉴定,如追踪药品的源头、对包装进行分析、标识进行复核等,从多方面、全方位证实药品的真伪并具书证,这样既体现了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的责任义务(技术检验和行政定性相结合),又能保障受检药品定性的准确性,还符合法定的办案程序。3.2建立假劣药品信息查询网络

网上追查逃犯已是公安系统成功的经验,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采取这种手段建立全国的假劣药品信息查询网,建议统一要求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能建立网站,将所检查出的假劣药品、检验数据和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概况、生产的品种情况、有效证件等输入网络并实现全国联网;同时督促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建立起一套与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情况的数据网络系统,为各级药监部门查找相关药品资料定性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料,使假冒伪劣药品真正无处安身,确保药品质量。

3.3建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队伍

要建立综合的鉴定机构,就必须有高素质复合型的技术队伍,查获“新型假药”不仅需要药学专业基础,还要有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如通用商品知识及包装工艺、材质材料、防伪技术等知识,只有将这些知识技能综合在一起,才能有效鉴识出假劣药品。

3.4充实完善现有的法定技术标准

针对现代假药特点,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定检验标准,同时增加对药品的外观性状、外在标识成分的鉴定分析内容等,使制假者难以仿冒制假。

3.5研究防止假药新方法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正在研究使用射频芯片和防篡改的包装方式以及改进瓶子标识等措施杜绝假药。而目前我国防伪措施多采用外包装标识防伪,没有更多的考虑药品本身性质,所以药片很容易取出换掉,防伪标识就失去了作用。能否研究出既能使外包装防伪又能使药品本身的性质得到保证的防伪措施,是防止假药滋生发展的新课题。

3.6加强对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

以上几种措施都是治标的建议,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认为要想杜绝假冒伪劣药品还必须从源头抓起,俗话说“打蛇要打三寸”,要抓住关键环节,严格监督执行gmp药品生产标准,重点治理违法违规包装,彻底解决“一药多名”问题,使药品生产领域首先得到规范、净化。同时堵住非药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业、售药生产企业等)违法生产药品的黑洞,才能使假冒伪劣药品市场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生存的空间,才能使整个药品市场趋于规范净化,健康有序发展。

第十二篇 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问题调研工作报告650字

一、建议国家局尽快制定相应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国家局对医疗机构制定出台有关药品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二、结合药品经营企业gsp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方案,分步实施,大力推进了医疗机构药房的规范化建设。自从2024年我市开始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工作,到今年年底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有28户达到了规范药房标准,还有6户没有达标;对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还要研究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些不规范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指导,推进整改;对违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法查处;对农村、林场以行医为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依法取缔。

四、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使医疗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药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药品知识有更深一步的认识,推进医疗机构建立诚信体系,形成由药监部门一家依法管药转变为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舆论氛围。

五、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创建规范药房、达标药房,推进我市农村、林场卫生所的药品管理,保证农村、林场卫生所使用药品的质量。

我们要从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积极主动,寻找切实可行的办法,监督管理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024年药品调研报告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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