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重点单位检查部署、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内容看点:消防隐患整改方法、监督检查执行标准
行文逻辑:部署监督抽查→检查隐患整改→完善整改措施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x省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抽查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景宁县消防大队xxxx年度监督抽查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认真的开展了对辖区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xxxx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部署。xxxx年度工作开始以来,大队积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对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对消防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公告,明确监督抽查的重点。
(二)监督抽查的数量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大队按照制定的监督抽查方案,xxxx年至今共组织、参加各部门联合检查xx余次,自行组织检查xxx家、次,检查重点单位数xxx家、次,检查非重点单位xxx家、次。检查中,共发现火灾隐患xxx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xxx处。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xxx份,办理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xx个,临时查封x份,责令“三停”x家,共罚款金额xx.xx万元。
在开展监督抽查的过程中,严格实行监督执法双人制,按照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认真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消防法的行为和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都依法作出了处理。对于当场可以改正的,都向当事人严正指出,并责令其立即进行了改正,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做了记录。对于一时难以改正的,依法制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在期限内予以了整改。
xxxx年,有关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建筑物使用性质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基本畅通,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有效,消防车道、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火栓状况基本良好,灭火器材符合有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防止火灾发生和保障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消防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消防问题
虽然我县的消防安全状况呈现良好态势,但在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x省消防条例》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消防审批即投入使用或生产;安全出口封堵、上锁;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部分应急照明设施损坏,不能保证完整好用;消火栓箱内的水带、水枪被挪用或是丢失;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过期失效、选型不符合场所要求;自动消防系统没有检查报告或维保记录,不能正常工作以及消防控制室无值班操作人员或者未持证上岗等;部分企业的.电气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有的单位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从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单位主管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整改火灾隐患的措施不到位,重生产经营效益,而轻消防安全投入,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上不愿出资,缺乏保养,在一些消防通道、疏散出口的管理上没有从长远消防安全的角度去考虑,占用通道;部分单位负责人没有经过消防知识的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单位只图生产的便利,产生了麻痹大意的思想,因而忽视了日常的对易燃易爆物品、用火、用电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的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听之任之。
三、加强消防监督抽查的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监督抽查情况,在今后的消防监督抽查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新修订《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其配套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对辖区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双人执法,保证监督抽查数量到位,确保查到必究、惩治必严。并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和存档。
第二,在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改变执法理念,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一边督促、一边教育。对于隐患单位在整改中存在困难的,大队将积极给予指导,以整个隐患为出发点,帮助其尽快整改隐患。
第三,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动态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跟踪高层、出租房、老旧小区的火灾隐患整改,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规划,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适用场景:重点单位消防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排查
内容看点: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方法
行文逻辑:确定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创新抽查机制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的有关规定,20xx年度全市消防监督工作围绕火灾形势稳定为根本目标,以双随机检查、错时检查、专项检查为手段,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牢牢抓住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重要时期、节日,以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了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消除了社会面上一大批火灾隐患,火灾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严格按照监督检查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了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消除了社会面上一大批火灾隐患,火灾形势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大队按计划完成了监督抽查任务,实现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20xx年大队消防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在上一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调整情况,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并报政府备案,确定了130家社会单位为20xx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强化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促使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了“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管理体系。全面推动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按照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督促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一)调整与公布全年抽查范围、要求,监督抽查的数量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为使20xx年的监督抽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大队下发了《关于20xx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龙消〔20xx〕55号),并利用《今日龙泉》报和龙泉新闻网向全市公告了监督抽查的方案,包括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和要求等,使群众对我消防部门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为科学实施全年的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我大队积极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严格按照抽查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抽查工作。在全年的监督抽查工作中,大队严格按照监管平台设置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检查比例,有效保证了抽查的数量和单位类型,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力度,全年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率保持了较高水平,有效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从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大队共检查单位1109家,发现火灾隐患883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6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2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7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3份、责令三停单位25家,累计罚款86.485万元。
(二)强化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20xx年,全市排摸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重大火灾隐患区域1处。按照政府牵头、部门督办、单位负责、媒体监督的整改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的.立、销案制度,并提请政府发文公布,签订整改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进度。截止目前,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注重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一是结合重点单位调整和人员调动,大队及时调整人员分配,明确抽查数量,根据工作实际,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动态检查、错时检查为手段,以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为重点,切实将强化监督检查作为防火工作的中心任务。二是强化公安各部门消防工作指导,落实分级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非重点单位和“六小”场所监管力度,减少失控漏管。
(四)加强专项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在确定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重点保卫、专项治理、日常监督等各项工作,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做好了与重要时期、重大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结合。在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除夕和春节夜查行动、元宵节消防安全夜查行动、平安·守护集中夜查行动、“五一”专项检查、“中秋节、国庆节”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圣诞元旦消防安全夜查行动中,我大队周密部署,主动作为,对活动现场、公众娱乐场所等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进一步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火灾形势的绝对稳定。二是做好了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结合。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以合用场所、高层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长租公寓、小微企业、沿街店铺为重点,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大提高了执法力度,推进了监督抽查工作。三是做好了与日常监督工作的结合。将监督抽查融入日常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等工作中。
二、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从监督抽查情况来看,被抽查单位基本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但也有不少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主要表现:
(一)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只停留在纸质记录上,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到位,对单位的固定消防设施性能及操作不熟练。
(二)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三)部分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缺乏应有保养,存在损坏、破损,少数单位还存在停用消防设施的情况,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
(四)部分单位存在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用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措施
(一)做好监督执法工作。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与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对辖区重点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辖区高层建筑的监督抽查与检查工作。大队将切实做到人员到位,监督抽查数量到位,监督抽查质量到位。并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法律文书填写,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质量。
(二)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吸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石油化工行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多警联勤机制。切实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的优势,强化对一般单位、城郊结合部的消防监督管理,减少失控漏管现象。
(四)创新抽查检查机制。大队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面监督、集中检查与日常抽查、工作期间监督与晚间错时监督、监督检查与消防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向多元化发展。
(五)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等监督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市监、民政、卫健、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建立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并将社会单位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通过该机制有效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强化单位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特此报告!
适用场景: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年度安全工作汇报
内容看点: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行文逻辑:部署检查工作→排查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景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xx年度监督抽查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认真地开展了对辖区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20xx年度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队全体指战员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志不求易,事不避难,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动消防救援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地。
大队积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开展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对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对消防监督抽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进行公告,明确监督抽查的重点。
(二)监督抽查的数量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大队按照制定的监督抽查方案,20xx年1月至今共组织、参加各部门联合检查90余次,自行组织检查920家、次,检查重点单位数187家、次,检查非重点单位733家、次。检查中,共发现火灾隐患43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86处。大队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55份,办理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72个,临时查封11份,责令“三停”16家,共罚款金额14.84万元。
在开展监督抽查的过程中,严格实行监督执法双人制,按照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认真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详细记录各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做好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消防法的行为和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都依法作出了处理。对于当场可以改正的,都向当事人严正指出,并责令其立即进行了改正,同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做了记录。对于一时难以改正的,依法制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在期限内予以了整改。
20xx年,大队针对辖区火灾特点,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国“两会”消防安保、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迎中秋、庆国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月行动等各类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人员密集的场所、高层建筑、出租房、长租公寓房、商业综合体、合用场所、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会同住建、公安、应急、综合执法、卫健、教育、辖区街道等部门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批手续,建筑物使用性质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基本畅通,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有效,消防车道、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火栓状况基本良好,灭火器材符合有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防止火灾发生和保障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消防监督抽查存在的主要消防问题
虽然我县的消防安全状况呈现良好态势,但在消防监督抽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行为。主要表现有:未经消防审批即投入使用或生产;安全出口封堵、上锁;疏散通道堆放杂物;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部分应急照明设施损坏,不能保证完整好用;消火栓箱内的水带、水枪被挪用或丢失;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过期失效、选型不符合场所要求;自动消防系统没有检查报告或维保记录,不能正常工作以及消防控制室无值班操作人员或者未持证上岗等;部分企业的电气线路未进行穿管保护,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有的单位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对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从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来看,主要是单位主管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强,整改火灾隐患的措施不到位,重生产经营效益,而轻消防安全投入,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上不愿出资,缺乏保养,在一些消防通道、疏散出口的管理上没有从长远消防安全的角度去考虑,占用通道;部分单位负责人没有经过消防知识的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单位只图生产的便利,产生了麻痹大意的思想,因而忽视了日常的对易燃易爆物品、用火、用电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有的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抱有侥幸心理,听之任之。
三、加强消防监督抽查的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监督抽查情况,在今后的消防监督抽查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新修订《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及其配套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对辖区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双人执法,保证监督抽查数量到位,确保查到必究、惩治必严。并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和存档。
第二,在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改变执法理念,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一边督促、一边教育。对于隐患单位在整改中存在困难的,大队将积极给予指导,以整个隐患为出发点,帮助其尽快整改隐患。
第三,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动态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跟踪高层、出租房、老旧小区的火灾隐患整改,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规划,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适用场景:消防检查专项活动部署、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
内容看点:强化重点单位消防监管、提升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行文逻辑:制定抽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汇总问题数据→提出整改建议
不断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机构管理,为有效提高消防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社会面上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号令、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队按照抽检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活动,现将抽查情况报告如下:
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73号令、公安部107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基本形式。为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大队制定了《关于县年度消防监督抽查方案的报告》(公消〔〕3号),对抽查的范围、分工和数量、时间和步骤及有关要求等进行明确,并在政府网上做了公告。
在日常抽查过程中大队严格按照抽查方案的要求,对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仔细监督检查,检查事项严格对照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时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奋战40日夜,献礼周年”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三合一”整治工作,大队在县政府的带领下会同公安局、安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及合用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xx年x月30日,全县共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23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3份,责令“三停”15家,处罚罚款金额59.3万元。
(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
部分企业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还不到位,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检查、巡查等记录不能及时到位,不能有效开展单位灭火疏散演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法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细致。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中,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单位检查不细致,很少发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全体消防监督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抓紧、抓实、抓好消防监督抽查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继续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好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三)按照《省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备案制度》的规定和有关监督检查的量化标准,分解细化责任,精心组织检查。
(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切实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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