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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法治报告(精选10篇)

发布时间:2026-10-10 热度:50

村法治报告 篇1

适用场景:乡村治理普法宣传、基层矛盾调解准备

内容看点:农村法治现状分析、基层治理优化方案

行文逻辑: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水平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村法治报告 篇2

适用场景:农民法律意识调查、乡村社会实践总结

内容看点:农村法治建设难点、基层教育发展困境

行文逻辑:了解村情→开展问卷→分析数据→总结问题→提出建议

x年x月xx日至7月19日,我随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三下乡的队伍来到了保定满城县龙居村进行社会实践。这对于从小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经历。短短的三天时间,我感受了浓厚的乡村生活气息,丰富了生活经验,也产生了很多感想。

进入村后,一条平坦的五米宽左右的道路夹在两山之间,把我们送到了老乡家。沿路上柿子树,苹果树,李子树,桃树,核桃树等应有尽有,使我对大自然倍感新奇。进了农家以后,我发现老乡还养了蜜蜂,猪,鸡,这一切都是城市所缺失的乐趣。另外我还深切的感受到村里的治安情况相当好,家家民风淳朴,邻里关系和谐,使我毫不夸张感受到了夜不闭户的美好生活。

其实真正身体力行地接触百姓是通过入户的问卷调查,我们打开与村里百姓沟通的窗口。他们朴实认真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从他们的答话中我不仅认识到了他们的热情好客和朴实的心,还被他们努力地改变自己境遇的精神所感动。

下面是我的几点具体的体会:

法律知识:

我们这次文件调查的主题就是有关农民对法律的了解的问题。希望从我们大学生本专业的角度了解当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收集到的材料力争以法律为出发点,总结经验,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从调查中显示82%的农民不关心法律,88%的农民没有遇到过法律方面的纠纷。分析其原因,在我看来并不乐观。目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和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农村经济还相当薄弱,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此状况下,人们过着较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对法律需求不高,对法律调节社会生活的要求不高、不迫切。大多数农民对法律不了解,法制教育匮乏也是必然的。法制教育的匮乏源于农民文化知识的匮乏,农民文化知识的匮乏源于农民文化水平的低下(目前,占全国90%以上的文肓和半文盲在农村,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大多数农村仍无法真正落实),农民文化水平低下源于农村经济的落后。如此循环看来,农村法治就缺乏茁壮成长的土壤,缺乏法治社会所要求的市场经济基础。农民对纠纷的解决途径往往普遍选择村干部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农民的低收入和贫困阻碍了农民选择成本较高的诉讼程序,使人们对诉讼望而却步。长此下去,法律的权威、法治的建设会受到严重的损害,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就只能“回归”到人治的老路上去。

农民生活:

深入农民家庭,享受田园快乐的同时切身体验真实的农民生活。短短的三天,使我对田园生活留下深刻的印象,鸡鸣犬吠的清晨,空气格外清新。早晨是寂静的,极目远眺四周绿色的群山,美景尽收眼中。白天除了集体活动外,大家还聊天南地北,开阔了眼界。晚上,我们在屋顶上一起乘凉,看星星。院子里成天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经济收入:

龙居村不是一个很大的村子,不足百余户人家,村民普遍种植果树,村民每年平均收入3800元左右。生活在附近乡村中属中等水平。在这个村中农民的收入大致来自三方面:家中的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为家中的主要收入,妇女则以果树的管理为主,也是家庭收入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妇女在农闲照顾整个家的同时为附近村里的手工业家工厂做一些半成品加工,从而贴补家用。这些的收入使村民过着安定的生活。在与老乡们的闲聊中我得知这些收入主要用于了孩子的教育投资。那教育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孩子教育:

在与孩子们的接触和对学校的参观过程中,我对此深有感触。学校并不算大,但已能保证31小学生的学习。还算明亮的教室和尚未残缺的课桌,与偏远山区相比,以令孩子们满足。但与我生活的城市中的小学已有着天壤之别。这的学习环境并不能用一个"好"字来形容。但孩子们那对学习特有的热情和认真把我深深的感动了,他们有对知识的深切渴望。在和孩子们的交流中我了解到,他们都很想成为大学生成为科学家,对外面未知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改革开放xxxx年来,人们的思想有了极大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让我们来看一组调查结果,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将孩子的教育费用作为自己未来几年内的最重要支出。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都很想上学.其实我们这么辛苦 ,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孩子们是渴望知识的,村里也是需要人才和技术的。但客观现实表明:许多家庭都被经济条件和教学条件左右为难着,家庭条件稍不好的孩子就会失去读高中的机会。教育,是个沉重的话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离发达地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经济的落后阻碍了教育发展的速度,而教育的落后又反作用于经济,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最终还得抓住"教育是基础,经济是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农村的这段期间,我也意识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农民收入中的较大一部分是外出务工收入,农业收入相比来说比重降低了;由于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在村中的大部分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客观上造成农业所需劳动力不足,延缓了农业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大部分为自发外出,依靠自身关系网外出务工,维权意识淡薄,易上当受骗,权益得不到保障,造成出力不得收入状况出现。这其中有很多是当今政策尚未涉及到的,仍需在今后加大国家立法,严格执法的力度。作为一个管理专业的学生,思考以上问题,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虽然现在不能协助国家解决实际问题,但现在可充分利用大好时光,好好学习专业知识,以便在今后做到学以致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三个代表的理解,深化对八荣八耻的理解。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难以尽得于书本;贫困母亲脸上的愁容和失学儿童眼中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难以取之于校园。走出象牙之塔,融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会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会真正把成长的根深深植入祖国的沃土。

大学生"三下乡",有利于增长才干。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历来是青年锻炼成长的有效途径。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磨练意志,砥砺品格,把学得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以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增强。在实践中 ,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准备。

村法治报告 篇3

适用场景:美好乡村普法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

内容看点:创新普法形式参考、基层法治建设案例

行文逻辑:统筹规划→汇集民智→多方筹措→巩固传统阵地→建立新兴载体

“农村法治文化公园”是通过在农村现有自然、休闲、娱乐环境或农村相关生产生活设施中,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元素、增添形式多样的普法载体等方式,将严谨的法理演绎成通俗易懂且为农民喜闻乐见的内容,让广大农民在休闲中感受法律,在娱乐中领悟法理的农村普法崭新形式。

“六五”普法伊始,__市积极探寻新时期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20__年,该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在全市18个乡镇23个行政村,通过添置各类材质的法制宣传长廊、法制温馨提示牌,以及在灯箱、文化墙、吊旗上植入法治元素等形式,打造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将农村普法与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形式完美结合和展示,与市依法治市办深入推进农民普法、创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的思路“不谋而合”,10月底,市依法治市办在__市举办了“法律进乡村”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推广了__经验,全面启动了全市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截至20__年9月,全市共建成规模不等的各类农民法治文化公园85个(其中__区__个、__县__个、__市34个,__县11个、__县8个、__县8个)。拥有大型显示屏15个,法治舞台23个,法治壁画、文化墙49个,法制宣传栏335个,法制吊旗、法治灯箱、温馨提示牌、大理石标识等各类设施共计227个。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坚持“以农为魂、以村为体、自然朴趣、因地制宜”的建设理念,突出工作主线,狠抓工作结合,不断探索创新,努力为农村普法、农民学法、基层法治建设打造崭新平台。

品牌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__市在抓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寻求在农民普法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统筹规划,确定方向。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18个乡镇(街道)的司法所长到示范村——__村观摩学习,由此推动“农民法治公园”在全市应运而生。二是汇集民智,准确定位。20__年初,__市依法治市办深入乡镇就“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突显什么主题、达到什么效果、怎样合理布局等问题共同进行调研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落实责任,推进“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多方筹措,有效推进。__市积极探索建立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治市办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利用市直部门帮扶资金、省市项目争取资金、群众自发投工投劳资金、企业法人捐助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渠道,帮助各地解决实际困难,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从而调动了各乡镇、村的积极性,保证了“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顺利推进。

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中,各地围绕“宣传”和“服务”两项职能,契合农民法律需求,通过各类宣传载体的添置,多形式嵌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法律小故事、法治名言警句等,全面丰富“农民法治公园”建设的内容。一是巩固传统阵地。注重亲民服务的传统阵地建设,着力发挥农村法制宣传栏的功能作用,及时更新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赋予法制宣传栏以文化特色。如__建有炭烧木法制宣传栏、竹制宣传栏等。二是建立新兴载体。注重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功能多、更新快、易操作、形象直观等特点,着力发挥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功能。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制作法治壁画、法治灯箱、法治短语温馨小标志、法治文化吊旗、法治文化雕塑等形式,吸引广大村民的注意力,增强学法的趣味性。

公园建设中,各地始终注重“三个结合”,切实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借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之势,在各类固有设施上植入法治元素。如____村公园在“亮化工程”的灯箱上植入计生、禁毒等法律法规、在路灯上树立法治吊旗;__县__村公园的景观石、花岗岩上刻有“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标语等字样,让法在“美好”建设中起到“红线串珠”的效果,让法治与美好相得益彰。二是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将“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作为创建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硬性要求,推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把开展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的系列活动场地重点选择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着力发挥“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如__市在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开展“20__年法治文艺演出进村、进社区”巡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是我市“六五”普法期间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也是我市“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品牌。然而,在实践中也还存在着诸如标准不高、发展不平衡、推进艰难等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目前,少数县市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及创新性认识还不到位,受传统思维定势影响,普法工作难以摆上

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难以达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共识。

二是宣传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一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标语式、口号式宣传过多,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较为僵化,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保障难以到位,动力不足。因普法经费有限,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的投入,主要依靠“化缘”的方式解决,导致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成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展动力不足。

20__年,我市提出了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城市”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应是争创工作的最重要、最基础的内容。如何进一步扩大公园建设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最大化地发挥公园的功效,让法制宣传与法治文化更好地塑造、引导、惠及农村和农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统一认识,激发“能动性”。一是按照省关于项目化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农民法治文化公园”项目保障,将法治元素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二是牢固树立先行一步的“前列意识”,勇当“排头兵”。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亮化环境、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到“十二五”末,全市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法治元素覆盖率达100%。

(二)狠抓落实,增强“主动性”。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法治城市创建相符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长效机制,从设施、人才、经费等方面为公园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二是健全考核制度。建立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同时借助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硬性”,加大“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在法治宣城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中的考核权重。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将农民法治文化队伍的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城市建设”、“六五”普法表彰奖励范围,探索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系统行业内部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激活农村法治文化的创造力。

(三)通力协作,达成“联动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与涉农法实施部门主动联系,建立责任明确、职能整合、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文广、教体、文学、艺术等部门和团体的联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舆论和文化的宣传导向作用,支持和鼓励开展农民法治文化、法治文学艺术的创作和传播。 (四)形成特色,呈现“百花齐放,百舸争流”之势。一是突出特色打造精品阵地。从地域差异分布上看,无论是依山傍水、草原湖畔还是平原丘陵,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及文化塑造方式,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也应“顺势”而为,避免千篇一律,要注重研发为农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载体,增强农民对法治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重视建设志愿者队伍。积极整合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制宣传工作者、法制新闻工作者以及基层法治文艺骨干、民间艺人等各类人才资源,不断充实基层法治文化宣传力量,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在公园举办各类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园的普法成效。利用春节、中秋季等传统节日或农闲时节,依托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法治电影、法律咨询等各类活动,在潜移默化中让法治文化的细胞浸入百姓的心田,起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效果。

村法治报告 篇4

适用场景: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内容看点:农村治理法治化方向、基层法治文化构建策略

行文逻辑:阐述法治文化意义→分析农村法治问题→提出建设路径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村法治报告 篇5

适用场景:农村法律宣传培训、基层治理普法教育

内容看点:农村法治建设难点、传统观念影响分析

行文逻辑:分析法律地位→剖析文化根源→探讨行为模式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寻求法律救济的主动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他们也会采用“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来处理,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会主动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

村法治报告 篇6

适用场景:乡镇基层法律宣传、农民纠纷调解培训

内容看点:基层法治现状分析、法律普及难点解析

行文逻辑:调查分析→问题总结→对策建议

调查对象:农民,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通过对目前农村情况调研和了解,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增强农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国真正的深入人心。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地点:中和镇,中和街道

调查时间:20**年12月28日—20**年1月13日

从党的xx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国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读懂的运用法律。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乡镇、农村、农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秀山县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调查内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自秀山县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那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那边的村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奥的东西。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妖媚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地区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秀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到处鱼肉农民。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调查结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好像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解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达威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是中专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在农村那块,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从别人那听来的,很多都是不准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多的富有阶层。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有能有农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调查体会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而关键又是农民那块。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村法治报告 篇7

适用场景:农村普法宣传培训、基层法律知识普及

内容看点:农村法治教育难点解析、农村电影市场发展建议

行文逻辑:分析法律现状→调研教育问题→体验农民生活→调查电影市场→总结实践意义

1.对法的感受。在农村,法律的不普及是个严重制约农村发展的问题。许多农民对法律没有足够的重视,这样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在他们的意识中还存在许多法律习惯,或者说是还存在习惯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认识程度,正说明这个问题。他们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一大难题。加强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2.对农村教育的感受。人们在形容农村的教育状况时总是用适龄儿童入学率低、失学率高、教育状况落后等短语一言概之。这就模糊了教育落后的根本原因,甚至误导读者进入边远地区人们不重视教育这一误区。经过这一段时间与乡亲们的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农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比起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越是贫穷地区的人们对教育的渴望越强烈。教育滞后的根源不在于观念的落后而在于经济的落后.让我们来看一组调查结果,在我们调查的家庭中有80%的家庭的三分之一家庭收入用于孩子的教育,绝大部分的家长非常希望孩子能上到大学.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乡亲们朴实的话语,搞调查时,当问及孩子们的学习情况时,他们总说:我的孩子能像你们一样就好了.其实我们这么辛苦,也不为什么,就希望他们多学点东西,找一条好的出路.还记得有个老人对我说:我孩子能上到哪,我供到哪,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上.教育,是个沉重的话题。但只有正视教育,而非遮盖问题,才能抓住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离发达地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而且经济发展阻碍了教育发展速度,而教育又反作用于经济,但最终还得抓住教育是基础,经济是关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位朋友曾对我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省重点中学有一位来自穷山村的学生,学习非常用功。他的床头贴着一句激励自己学习的话,只有九个字:别忘了!你是农村户口!!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沉重的。我国城乡的巨大差异造成了教育观念上一个极其偏激的错误。农村的孩子迫于自己农村户口及生活环境的压力,几乎用尽自己所有的精力去学习考大学,以此来摆脱落后的环境,实现自己美好生活的梦想。但当这些村里的骄傲考出去成为大学生以后呢?他们中有几个回到自己那还不富裕的家乡,投身其中的建设呢?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这本无可厚非,但村里留下的是什么?几个大学生的名字,一个虚幻的荣誉而已。人才依旧缺乏,生活依旧贫困。这种人才流向并非只存在于农村和城市之间,也同样存在于小城市和大城市之间,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以至于我国的西部和东部之间及国内和国外之间。3.深入农民家庭,享受田园快乐的同时切身体验真实的农民生活。短短的几天,使我对田园生活留下深刻的印象,鸡鸣犬吠的清晨,空气格外清新。早起在院中看书,享受一天中不可多得的寂静,或到屋后的山上远眺,四周美

景尽收眼底。此外,爬山,打羽毛球和台球是铁的娱乐健身活动,院子里成天充满了欢笑。 其实真正身体力行地接触百姓,还是在劳作中。挑水打水,收蚕豆,对于在城里长大的我来说是不可多得的新鲜活动。在简单沉重的劳动中我却找到了乐趣。其实生活中处处都是乐趣和知识,只是平时忽略了它们,当人真正发现它们的时候,就会体会到生命和生活的意义。于是颓废,痛苦,忧虑……都远离了我,充实的过好每一天成为我的目标。 4.。通过入户调查,我们打开与村里百姓沟通的窗口。他们朴实认真地回答我们的问题,从他们的答话中我认识到他们敏捷的思维,对世事的透彻理解和达观的精神,他们虽有些安于现状,却也努力地改变境遇。在与以前的苦日子做比较后,他们由衷地感激共产党给他们带来的日新月异的好生活并且非常满足。“知足常乐”,我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总感受到这四个字。当然这种快乐也不是绝对的,中国当代社会中毕竟还是存着城乡差异,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无法回避,也不应该回避。要想解决这个长期困扰社会的问题,就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和农民共同努力。就像那个要向总理说实话的人说的那样,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农村的贫

苦的确超出了很多城市人的想象。农产品价格一路下滑,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农业生产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医疗价格是众所周知的高昂,教育产业化使得成千上万的农村子弟无书可读。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于是就出现了越来越汹涌的民工潮,农民们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为了子女的学费,为了保住老人的性命,只好农民变民工,背井离乡,卷起铺盖,成群结队的奔向城市。他们在城市里忍受城市人的歧视和羞辱,干最脏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赚取最低廉的工资,还要为自己的血汗钱能不能按时足额的拿到手而担惊受怕,甚至爬上高楼讨要本来应属于自己的工资。 5。对看电影的感受。这次实践活动,让我了解农村社会现状的同时也让我对农村电影市场作了一次调查,而且这次调查是针对目前中国最不受重视同时也是最具潜力的农村电影市场的。通过入户调查,发现老乡们几乎不看电影。我认为原因有三:一,电影题材适合他们的有限;二,地处偏僻农民不易进城,农村自身又缺乏电影基础设施,农民们即使想看电影也没有必要的硬件支持;三,农民收入不足,难以支付票价。这样看来,下乡轮放电影比较符合“国情”。 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更深刻更具体的认识到“学”和“用”的联系,让我更加努力的学习,并在学习中加以实践。

村法治报告 篇8

适用场景:基层法律宣传员普法培训、农民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内容看点:农村法治建设难点、法律意识提升策略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剖析原因→提出对策

一、前言

农村问题是我国的发展和建设中最基本的问题,“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而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又是实现农村法治化的关键和核心,没有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支持,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法治化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的说来,现状还不尽人意,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的状况并不令人乐观。

二、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一)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河口村的一位陈姓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54岁,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这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区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即使不是很深已经很不错。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农村人基本是不知道多少法律的,只是通过电视,或者一些法律宣传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

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种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一个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大坪村村民,其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的。据说,一些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是和行为人私下协商给点钱了事的。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在法庭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庭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7%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

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农民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

三、原因简析

(一)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

(二)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基层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事,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四、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发展,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政府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使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然后,应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其次,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

在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的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养成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只有农民具备了应有的法律意识,也只有农村实现了法治,我国才能真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村法治报告 篇9

适用场景:新农村建设前期规划、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内容看点:基层治理法治化参考、农村文化建设方向

行文逻辑:阐述法治文化内涵→分析法治文化作用→提出建设路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村法治报告 篇10

适用场景:乡村普法活动策划、乡村法治需求分析

内容看点:乡村普法需求洞察、法治意识提升方案

行文逻辑:发布实践要求→分析问卷数据→提出振兴规划

今天是20xx年7月28日,云上“互联网”+小组开展以普法教育为主题的乡村扶贫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的第三天。

今日上午,组长张雪颖上午九点发布今日实践活动要求:根据昨日的调研结果撰写报告,主题是昨日调查结论以及对乡村法治振兴提出规划。十点,团队调查问卷负责人王海龙将汇总昨日问卷中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整合。主要得出了一下数据结论:受访者所在地区偶尔开展普法活动的比例达到58.43%,71.91%的受访者更加喜欢普法情景剧形式接受法律学习,65.17%的群众更希望学习民法,愿意主动学习法律的人数比例达到88.76%,89.89%的人在权利收到侵害时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团队的总体得分在满分5分的前提下,达到了4.12分。每一项的数据都是真实有效的,都透露出当代乡村法治教育的缺失,71.91%的受访者更加喜欢普法情景剧形式接受法律学习,则证明人们是积极接受普法活动的,问题是当地政府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合适的实施方式是否恰当;89.89%的人在权利收到侵害时会选择使用法律武器,则证明群众都是有法律意识的,知道法律是捍卫自身权益的最好武器。

通过今日的实践活动,我们真实地了解群众的需求,才能对乡村法治振兴有了更深的感触,知道问题的根源,知道怎么解决最高效。离我们的目标越来越近,大家的心情是很激动的,也越来越期待最终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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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农村法治文化实习报告常见误区

1 把案例写成教科书式标准模板,调解过程严丝合缝,当事人发言像背稿,连叹气都卡在标点位置。
2 全文用“组织了”“开展了”“取得了”三连击,像机关简报,没有一次呼吸停顿。
3 访谈记录全篇都是“问:……答:……”,像派出所笔录,没温度没节奏。
4 通篇用“我们”“本组”“相关人员”模糊主语,把自己缩进集体名词里,读完全文不知道你干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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