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农村婚姻登记政策解读、基层法律宣传材料
内容看点:农村婚姻法律风险、基层执法改进方向
行文逻辑:分析原因→阐述影响→提出措施
经过调查,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在受调查的两地农村,很多初中毕业后无法继续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岁时父母即为其张罗相亲,只要门当户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意见,就会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进行订婚。订婚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就会举行婚礼,以此作为结婚的公开及必备的要件。基于这种原因结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无法从相关部门获得法律婚姻的有关批准,不得以而维持这种不登记“结婚”的关系。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们受传统的婚姻形式的影响,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认为公开举行婚礼即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备且唯一的条件,从而忽略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约束及保护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务工是相识、相知、相恋、进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乡举办一个形式上的婚礼后又双双外出务工,因暂时不要孩子,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便长久而持续的存在。
(三)相关部门的执法不严。在分析了相关部门的咨询结果后,结合具体事例的分析比较后得出,对于这种结婚不登记的现象并无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仅在未登记“结婚”的双方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计生办的相关人员会依照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勒令其补办结婚登记。这种监管机制造成了很多没有合法手续的夫妇隐瞒新生儿出生现象的产生,以至于有些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还没有户口,即农村地区所谓的“黑户”。基于此,也助长了不登记“结婚”的气焰。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政策执行力度相对轻些,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由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的相对严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订婚,等到够结婚年龄时再结婚;一小部分不够法定年龄便结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风险。
四、事实婚姻产生的影响
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时也潜伏着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一)事实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约束,影响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事实婚姻当事人发生离婚、一方死亡、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容易引起纠纷。而且处理这类纠纷和使用法律相对比较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及时的保护。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就曾出现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公开共同生活的男方将在家务农的女方抛弃的事情,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双方打起了无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确切的判决,但双方家庭反目成仇却已成定局。
(二)事实婚姻损害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优生优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合并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仅不利于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时因户口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也会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三)事实婚姻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这种违反结婚登记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实婚姻,使婚姻关系逃避法律的审查和束缚,主张了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影响我国婚姻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改善措施
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的普遍存在,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使这一情况得以改善。
(一)加强法制思想建设,改变农村地区民众的传统婚姻观念。相关部门,尤其使民政局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讲婚前登记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合后的婚姻关系中又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同时有利于优生优育政策的实行。推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的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减少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出现,进而维护法律婚姻的权威性。
(二)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杜绝人情关系网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东街若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儿育女,一旦被计生办查出,则会对其进行高额罚款,金额至少是9000元人民币;相应的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此种情况的罚款仅在1000元左右,两地罚款金额的巨大差距,对事实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占受调查总人数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约占受调查总人数的16.7%,由此显示出执法的力度与方法的差距,当事实婚姻成为一种地方习惯,当执法部门也开始适应这种地方习惯,事实婚姻关系的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责任,公正执法,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这种情况衍生。
适用场景:农村婚姻登记审查、家庭纠纷调解处理
内容看点:农村家庭矛盾解决方法、婚姻法律知识普及要点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查找原因→提出建议
面对这一新形势,乡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基层民政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工作。结合本乡实际,就近年来的婚姻家庭做法、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和现状进行了调查思考。
一、基本现状
近些年来,家庭日趋小型化,多为4口之家或2口之家,子女结婚后多会采取与父母分家生活。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非婚同居、未婚早孕早生逐年增多,离婚率和赡养老人纠纷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村离婚现象日益突出,对传统的农村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20xx~20xx年的5年间全乡结婚267对534人,离婚9对18人,如下表:
二、存在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现象
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困扰着我乡党政相关部门。改革开放后,婚俗和传统婚姻家庭发生了变化,由于受电视、电影、小说、录像等影响,年轻人的爱情观、婚姻观念发生了极大转变,以前由父母作主或媒妁之言的婚姻转变为年轻人自己决定自己婚姻,出现了事实婚姻。还有为数不少的父母和子女法制观念淡薄,明知《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但随着青年人性生理早熟和贞操观、性观念、性道德的变化,婚前性行为变得越来越多,做父母的不严加管教,这成为早婚早孕早生的直接原因。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50%以上的.女青年已怀孕,少数女青年仅18、19岁就生下了一孩,等达到法定年龄再到民政办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怪现象。
三、农村家庭离婚案件和赡养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1、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与农村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是农村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频繁向外流动,走出闭塞的山区环境,到外面寻找增收致富新路子,导致经济独立,人与人交往增多,新的人际关系因素很容易渗透到原有婚姻关系中,从而破坏了原有的婚姻关系。
2、家庭暴力是引发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家庭暴力所致,离婚案件在农村有增无减。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合,或因男方喜欢赌博、酗酒等恶习,女方责骂后便经常打架吵闹,或因家庭琐事争吵而导致离婚。农村男女一般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夫妻间产生隔阂后不能及时沟通,若双方或家庭其他成员因意见异议而产生分歧后,导致夫妻感情恶化,一气之下就协议离婚或上诉法院,根本不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
3、婚外情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因男女双方或一方长年在外打工,价值观、人生观、婚姻观有了巨大改变,产生了婚外情。有的是原有婚姻感情基础就不牢固,外出务工后,导致农村的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少数农村妇女道德观念、家庭美德、家庭责任心和法制意识淡薄,一但受到新思想、新观念的影响,就违背传统美德,不顾丈夫与孩子,离家出走,长年或几年杳无音讯。
4、农村养老纠纷增多。很多60~70多岁的老年人还自立自强地过着自给自足、无人孝敬、独立门户的日子,有部分老人养老问题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给,供给采取兄弟几个共同承担,约每个老年人年均得到赡养费300—600元。有些老人一生劳碌,积下了一身的疾病,由于没有钱,只好拖着疼着忍着等着生命结束。大部分老年人苦到丧失劳动力为止,只有少数人靠儿子赡养,而且赡养过程中有的家庭兄弟之间或老人与子女之间会发生矛盾纠纷。
四、对以上存在问题的思考建议
为减少农村离婚案件、家庭暴力、赡养纠纷和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加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山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开展传统道德教育,让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人们转变婚育观念、善待婚姻、善待老人。让更多的家庭生活得美好、幸福、和谐,从而使每个家庭充满真情与真爱。
2、整合社会力量,及时进行调解与教育。乡党政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解决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确保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3、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强女性的“四自”精神教育,使广大女性成为家庭美德和社会道德风尚的实践者。加强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管理,制止弄虚作假、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加大对非婚生育的处罚力度。
适用场景:婚恋平台用户画像分析、节后脱单策略制定
内容看点:单身群体婚恋焦虑解析、婚恋平台使用趋势洞察
行文逻辑:分析单身现状→揭示孤独成因→总结脱单方式→归纳择偶偏好
二胎众望所归:近七成单身男女希望生育二胎
20xx年新年二胎热,单身们对“二胎政策”态度如何呢?报告显示,67%单身族表示希望生育二胎,其中,学历、收入等是影响“生二胎”意愿的主要因素。报告结果与过去传统 “越没文化越想生孩子”的想法截然相反,58.6%的本科以上学历受访者表示考虑生二胎,本科以下学历受访者中有48.5%会考虑生二胎;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单身,生二胎的意愿非常强烈,高达70.8%,同时男性比女性生二胎意愿高出5.36%。
报告显示,在结婚年龄考虑上,单身男女趋向晚婚晚育,97%受访者选择25岁以后结婚。45%的女性受访者选择在30-35岁生育第二胎,另外还有35%的女性相当勇敢,甘愿冒着大龄生产的危险,选择在35岁之后生育二胎。
单身孤独指数:单身男性比女性孤独感高出11.22%
有人说单身是会上瘾的,一个人生活时间长了,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习惯。习惯单身的男女都单身多久了呢?报告显示,62.28%的单身受访者已保持单身三年以上,男女比例都相当高,分别达到63.87%和59.13%。同时,通过进一步分析单身三年以上人群分部情况,发现深圳单身三年以上比例居全国之首,其次依次是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
与此同时,报告显示,仅2.9%的受访者表示享受单身生活,而45.9%单身倍感孤独,渴望有人分享,渴望被爱。这一现象在男性更为突出,单身孤独感高出女性11.22%。受访者张先生表示:“以前恋爱的时候,衣物有女朋友帮忙挑选,三餐有女朋友监管,碰上不开心时候还有女朋友嘘寒问暖。现在单身,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是一个人,有时想找个人依赖一下都没有,感觉特别的孤独空虚。”
知名网婚恋专家分析,单身男性比女性更孤独是因为受传统的思想影响,男人有泪不轻弹,为此他们常压抑情绪,其实内心更渴望获得关爱。相反,随着社会发展,女性世界越来越丰富,姐妹间的情感也比男性更加亲密,大大降低孤独感。
佳节倍催婚:逢年过节催婚频率比日常高出20个百分点
同是天涯单身人,男女却有别,报告显示,46.72%的男性认为“自身条件还不够优秀”,仅16.36%女性认为“自身还不够优秀”是她们还单身的原因,远低于男性。另外,52.47%女性为没有遇到足够优秀的人选择单身。从报告结果来看,男女单身主要原因都隐约指向男性不够优秀。另外31.15%单身男性选择“有经济基础再恋爱”。
元旦期间,不少单身们开始吐槽被父母催婚的痛点。适龄未婚,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父母催婚的频率也越来越高。报告显示,66.07%的受访者都有被催婚的经历,尤其在逢年过节时,催婚频率高出平时20个百分点。“父母经常催婚,听多了很烦人。”“每次逢年过节回家,爸妈都问对象的事情,我也只有硬着头皮不说话。”佳节倍催婚现象在一线城市更为突出。
20xx年末,中国迎来第四次单身潮,20xx年单身们因为什么原因渴望婚姻呢?报告数据显示,10.42%的单身受访者因父母亲友的不断催促询问希望快点结婚,21.23%的受访者因为 “快要错过自己理想的结婚年龄”,38.82%的受访者反映“时常感到孤单,需要人陪伴”。
这表明,单身人群的渴望婚姻多源于自我内在的需求,主要是“快要错过自己理想的结婚年龄”和“时常感到孤单,需要人陪伴”,因“父母亲友不断催促”急于结婚的较少。珍爱网研究院情感专家分析,从目前会员调查反映,城市里一人单打独斗太孤单了,希望快点找到人生伴侣,有人陪伴,也更有斗志。
脱单主捷径:超六成男女认为婚恋网站找对象精准度高
面对着年龄逐年增长、家长催婚、逼婚、内心孤独渴望有人作伴等,这些年单身们付出了许多努力。报告显示,除了参加传统的亲朋好友安排的相亲,微信、 qq、陌陌、婚恋网站等社交软件结交异性成趋势,尤其是婚恋网站,高达65.7%单身男女选择婚恋网站或婚恋网站的线下人工红娘服务帮助脱单。业内人士分析,婚恋网站以诚信相亲为目的,征婚精准性和匹配率更高,特别这几年线下人工红娘的发展,使得相亲更为人性化,安全靠谱的征婚形象也逐渐走进单身男女心里。
20xx年单身们对婚姻态度、择偶取向上有什么趋势呢?报告显示,男性最看重女性孝顺、细心体贴和脾气温和,傻白甜的邻家女孩是他们心目中的最佳人选。35.47%的男性相当长情,认为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女性在择偶中最看重对方诚实正直、主动上进、细心体贴,她们心中最理想的老公人选是轻熟男,45.63%的女性对待婚姻坚持真爱至上。
适用场景:离婚纠纷处理、家庭关系调解
内容看点:农村婚姻问题解析、夫妻沟通技巧提升
行文逻辑:分析矛盾根源→剖析性格问题→提出改善建议
道德低下导致矛盾纠纷。随着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因婚外恋导致的家庭纠纷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纠纷。经调查,“性格不合”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农村夫妻离婚的原因。随着农村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相比于以往更为开放,越来越多人的个性得到张扬。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过分强调个性,缺乏角色转换、换位思考的能力必然会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夫妻关系的维持需要双方互相妥协,彼此认同,求同存异。但是许多夫妻由于过分强调个性,不愿意为了对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对方为自己而改变,忽略了夫妻之间感情的培养和交流,致使双方出现矛盾,最终感情破裂。
适用场景:农村婚育政策执行核查、基层法律宣传材料准备
内容看点:农村婚姻管理问题剖析、法律意识薄弱现象解读
行文逻辑:调查事实婚姻状况→分析存在形式→探讨存在原因→评估影响→提出改善措施
前言
大学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时间、理由、精力来一场同学聚会。高中同学的聚会——兴奋,各自沉浸于美好的大学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这一年的经历;初中同学的聚会——安静,太长时间的疏于联系,让大家变得客气而疏远;小学同学的聚会——热闹,从那样穿布鞋扎羊角辫的年纪中走过,总有一种时间冲不散的热络,无话不谈、笑语连天。可是热闹过后却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几个人中除了正在上学的几位外,基本都已定亲,或者成家生子。面对我无言的惊讶,没有人给予过多的解释,本来就是含羞带怯的年纪,又如何将这种事情形容得轻描淡写。
在我还未从聚会事件的震惊中回神,同村远房的大娘又托父亲帮忙处理她年仅二十岁的儿子未婚生子的事情。这次我的反应就不止是惊讶,还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对于这种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并生育儿女的现象,在农村究竟普遍到何种程度,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与远在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东街的刘敦萍同学,就农村中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便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现象,展开了联合调查。
在搜阅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种普遍存在于农村地区的、没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法律上成为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存在状况
为了弄清楚事实婚姻在农村中占新婚人数的比例,同时又考虑到这样一个敏感的话题及农村大众对于这个问题的认知度,我们对于此项问题分别以同熟知村里事务的长辈闲谈、向村妇联主任咨询及对户籍办、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采访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在20xx—20xx年间,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公开举行婚礼的青年男女为18对,但仅有六对男女于婚前到相关部门办领了相关手续。约占受调查人数的33%。其余12对中,有9对青年男女在婚礼举行后3—8个月后补办了结婚手续。剩余3对,自婚礼结束至今未补办任何相关手续,约占受调查总人数的16.7%。
而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20xx—20xx年间公开举行婚礼的51对夫妇中,仅有两对未办理结婚手续,仅占受调查总人数的4%左右。
对于两地事实婚姻所占比例的差距,我们又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发现,两地对于这种未办理任何手续即以公开、持续状态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儿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监管与处罚办法的差距,导致了这种差异的产生。具体的监管与处罚办法,并未在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得到确切答复,仅从村里受处罚的实例中总结得出: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东街若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儿育女,一旦被计生办查出,则会对其进行高额罚款,金额至少是9000元人民币;相应的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此种情况的罚款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
总结了69对受调查人选中的事实婚姻存在状况,得出事实婚姻存在的两种形式:
(一)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基于这种原因存在的事实婚姻关系,大多数会在子女出生前,为解决子女的户口问题而去相关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因而,这种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短、社会影响小的特点。
(二)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原因,在举行婚礼前无法从相关部门领取合法证件,是事实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于这种原因产生的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三、事实婚姻的存在原因
经过调查,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在受调查的两地农村,很多初中毕业后无法继续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岁时父母即为其张罗相亲,只要门当户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意见,就会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进行订婚。订婚后一到两年的时间,就会举行婚礼,以此作为结婚的公开及必备的要件。基于这种原因结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无法从相关部门获得法律婚姻的有关批准,不得以而维持这种不登记“结婚”的关系。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人们受传统的婚姻形式的影响,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缺失,认为公开举行婚礼即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备且唯一的条件,从而忽略法律对于婚姻关系的约束及保护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务工是相识、相知、相恋、进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乡举办一个形式上的婚礼后又双双外出务工,因暂时不要孩子,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便长久而持续的存在。
(三)相关部门的执法不严。在分析了相关部门的咨询结果后,结合具体事例的分析比较后得出,对于这种结婚不登记的现象并无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仅在未登记“结婚”的双方生育子女的情况下,计生办的相关人员会依照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勒令其补办结婚登记。这种监管机制造成了很多没有合法手续的夫妇隐瞒新生儿出生现象的产生,以至于有些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纪还没有户口,即农村地区所谓的“黑户”。基于此,也助长了不登记“结婚”的气焰。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政策执行力度相对轻些,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由于相关部门的政策执行的相对严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订婚,等到够结婚年龄时再结婚;一小部分不够法定年龄便结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风险。
四、事实婚姻产生的影响
这种缺少法律保护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时也潜伏着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一)事实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约束,影响法律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事实婚姻当事人发生离婚、一方死亡、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容易引起纠纷。而且处理这类纠纷和使用法律相对比较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及时的保护。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就曾出现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公开共同生活的男方将在家务农的女方抛弃的事情,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双方打起了无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确切的判决,但双方家庭反目成仇却已成定局。
(二)事实婚姻损害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优生优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合并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仅不利于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时因户口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也会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三)事实婚姻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这种违反结婚登记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实婚姻,使婚姻关系逃避法律的审查和束缚,主张了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产生和蔓延,影响我国婚姻政策的贯彻执行。
五、改善措施
事实婚姻在农村地区的普遍存在,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使这一情况得以改善。
(一)加强法制思想建设,改变农村地区民众的传统婚姻观念。相关部门,尤其使民政局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应该定期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讲婚前登记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结合后的婚姻关系中又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纠纷,同时有利于优生优育政策的实行。推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的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的婚姻观念,减少早婚、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的出现,进而维护法律婚姻的权威性。
(二)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杜绝人情关系网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东街若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儿育女,一旦被计生办查出,则会对其进行高额罚款,金额至少是9000元人民币;相应的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的此种情况的罚款仅在1000元左右,两地罚款金额的巨大差距,对事实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山东省临沭县白旄镇占受调查总人数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县王集乡孙庄村约占受调查总人数的16.7%,由此显示出执法的力度与方法的差距,当事实婚姻成为一种地方习惯,当执法部门也开始适应这种地方习惯,事实婚姻关系的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明确责任,公正执法,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任由这种情况衍生。
适用场景:文学研究论文写作、学术论文选题参考
内容看点:文学研究参考、婚姻观深度解析
行文逻辑:分析社会阶级→研究女性意识→探讨价值观
题 目:jane austen"s views of marriage reflected in emma
简·奥斯丁婚姻观在《爱玛》中的体现
1. 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任务情况,根据所查阅的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
简·奥斯汀,1775年出生于英国的斯蒂文顿,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文坛的一颗耀眼的明星,她以对乡村生活以及恋爱和婚姻习俗的略带讽刺的描写而。简·奥斯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傲慢与偏见》是她的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然而,她的另一部作品《爱玛》,在我国却还没有那么广泛的读者。随着近年来原著,译本等的出版和推广,它才逐渐被越来越多的读者所了解。简·奥斯汀终生未婚,但她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以爱情和婚姻作为主题,这使得后人对她的婚姻观充满了好奇和兴趣。《爱玛》就是以婚姻作为议题来展开情节,这也是作者对这部作品产生兴趣的主要原因。
作品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是居住在海博利村的一个很早熟的二十岁的姑娘,她虽然坚信自己会独身,但还是认为自己很有做媒的天分。小说的叙述者用强调爱玛的好运气来介绍爱玛:“端庄、聪明、富有,家庭安逸、生性快乐”(austen, 1981: 3),爱玛“在世上过了将近二十一年,还没遇到什么让她烦恼或生气的事”(austen, 1981: 3)。但是叙述者也提醒我们,爱玛有点儿“自行其是,性格中有点儿自视甚高”(austen, 1981:3)。伴随着爱玛的错误和自我认识的发展,她对自己做媒能力错位的自信和她对爱的矫情的恐惧构成了小说的焦点。奥斯汀曾预言爱玛会成为“一个除了我别人不会很喜欢的人物”(1981:1)。但奥斯汀的大多数读者都证明她是错的。
以往对这部作品的分析研究一般可以归为以下几大类:研究女主人公爱玛的性格特征,爱玛的形象分析,该作品的主题,钢琴在这部小说中的象征意义,不同翻译版本的比较和与其主题相同的《傲慢与偏见》进行比较等。
邓军(2008)认为,富家小姐爱玛·伍德豪斯与青年才俊奈特利终喜结良缘,这桩门当户对的婚姻,既迎合了资产阶级对婚姻的态度,考虑到了门第观念,男女双方又有浪漫爱情,毫无疑问这婚姻是美满的。这正反映了简·奥斯汀在她成熟的作品中成熟独到的婚姻观。她认为美满的婚姻首先是要认清对方的人品性格, 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男女双方相互尊重, 情投意合, 这样的婚姻才会幸福而长久。另一方面, 她也认为婚姻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 同时, 门第观念在婚姻中也是不可或缺的, 但婚姻不能完全依靠金钱财产、地位和门第观念来维系, 更不能一味地注重外表和不切实际地迷恋于“浪漫爱情”, 否则只会自酿苦酒(118-119)。蔡威认为,在当时的婚姻关系中,社会习俗推崇男性对女性持主动、积极的追求态势,女性则矜持地保持着被追求的地位。然而,爱玛对婚姻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追求爱情上,爱玛也不完全是被动的。她多次与奈特利交谈,渐渐地两人对某些事、某些人的看法越来越一致。说明爱玛大胆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敢于追求选择爱人和把握自己命运的自由。作者以此明确呼吁社会对男女平等权力的承认并表明自己的婚姻观:“正当的婚姻关系应当是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结合。”小说女主人公爱玛的叛逆性形象和她对爱情的独特理解与追求,反映了作家追求新型女性形象以爱情为基础的婚恋观(2006:68-70)。卢爱芝,于复选和王淑梅认为在这部小说中,“灰姑娘”简·费尔法克斯终决定嫁给弗兰克·丘吉尔。奥斯汀延承了灰姑娘的程式,她有意倒换了故事中的人物,从而更深刻地挖掘了这一主题的潜在意义。因此,可以说这本小说是灰姑娘主题大胆创新的一种变体。奥斯汀的婚姻观和当时的流行观念是不一致的。她认为,正当的婚姻关系应当是双方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的结合(2002: 58-61)。
作者发现这些研究往往从作品主题及故事情节和对主人公的分析出发进行讨论,进而总结出简·奥斯汀的婚姻观,缺乏对奥斯汀婚姻观的深刻剖析和描述,也较少涉及《爱玛》中的一些能够反映出其婚姻观特征的细节。深入分析简·奥斯汀婚姻观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其在小说《爱玛》中的体现有利于读者更好的了解奥斯汀的婚姻观,同时更好的读懂《爱玛》。
《爱玛》是奥斯汀六部小说中成熟的作品,主要描写了中产阶级妇女和乡绅之间各种类型的爱情生活和婚姻纠葛。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奥斯汀不仅在这部作品中描述了一整套爱情婚姻观,而且还对当时妇女的婚姻发表了她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本篇论文中,作者将结合英国当时的社会形态和背景,联系小说的情节并列举相关人物的实例,从社会阶级、女性意识、简·奥斯汀的价值观这三个方面出发,深层次的剖析和研究简·奥斯汀的婚姻观在小说《爱玛》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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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毕业设计任务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和拟采用的方法:
在本篇论文中,作者将结合英国当时的社会形态和背景,联系小说的情节并列举相关人物的实例,从社会阶级、女性意识、简·奥斯汀的价值观这三个方面出发,深层次的剖析和研究简·奥斯汀的婚姻观在小说《爱玛》中的体现。
适用场景:婚姻问题调研分析、妇联工作汇报
内容看点:婚姻稳定问题解析、妇女权益保护建议
行文逻辑:调查基本情况→分析数据趋势→剖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现状,找出影响家庭和谐的最直接、最关键、最突出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职能作用,**市妇联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改变了人民经济生活,也改变了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离婚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市妇联通过法院查案卷、走访民政局、查阅妇女维权中心受理案件情况,调查了20xx年以来的全市妇女结婚、离婚情况,客观分析了**市婚姻家庭情况。
从妇联法律维权中心来访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20件,占离婚总数的14.2%;感情不合导致离婚64件,占离婚总数的45.7%。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4件,占离婚总数的16%,感情不合导致离婚21件,占离婚总数的84%;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7件,占离婚总数的30%,感情不合导致离婚16,占离婚总数的69%,婚姻家庭类案件已经成为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
从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结婚总数为8673对,离婚总数为932对。其中20xx年结婚总数为1913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17对,离婚率占当年11.3%;20xx年结婚总数为2327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42对,离婚率占当年10.3%。20xx年结婚总数为1328对,协议离婚130对,离婚率占当年10.2%;20xx年结婚总数为2513对,协议离婚351对,离婚率占当年7.2%。
从**市人民法院调查情况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35件,判决离婚76件,调解离婚114件,调解和好4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19%;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47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41件,调解和好5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0%;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330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54件,调解和好12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36%;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80件,判决离婚81件,调解离婚124件,调解和好7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6%。由以上数据可见,近几年离婚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二、导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家庭暴力让处于弱势的妇女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其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是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市妇联信访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长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于爱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现得非常恩爱。结果男方愈加恣意妄为。直到女方无法承受时才开始对外反映。忍受只能纵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导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关系不和导致婚姻失败。一方面,在农村家庭中,儿子、媳妇大多是与父母同住。少数农村妇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长辈处处袒护儿子,无端挑剔媳妇,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经济困难成为婚姻家庭的又一诱因。一些妇女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不顺心的事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从而导婚姻失败。
3、草率结婚导致“短命”婚姻。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农村女孩早早就辍学,来到城镇打工。许多人认识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结婚,当感到婚姻并非理想中的“伊甸园”时,便整日打闹着要离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响。当今社会,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仍旧根深蒂固,尤其是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的稳定。妻子挨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的旧观念导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家庭暴力伤害案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道德观念缺乏。有些男性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选择到外地打工,留守妇女的在家务农、操持家务和照顾老人。长期的夫妻分居导致了夫妻俩感情淡漠,导致了婚外情的发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热衷于赌博、喝酒,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间缺乏包容和谅解,言语粗鲁,动辄拳脚相加,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
3、法律约束不够。家庭矛盾无法用法律约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证难,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机构,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咨询投诉中心等服务机构,帮助弱势妇女尽快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发生。
2、强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积极引导,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道德的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3、普及法律法规,加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纳入全市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妇女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4、注重引导,加强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家庭稳定的重要性和构建和谐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要加强家庭责任感教育,积极培养家庭义务感和责任心,使每个人都懂得珍惜和保护家庭稳定。
5、解困帮扶,从源头上做好婚姻家庭稳定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活动,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好方法、好路子,从源头上预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对家庭暴力能及时出警,出台相关整治办法;对困惑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要对孤寡人群给予关注、关心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适用场景:婚姻登记前调查核实、法律纠纷案例研究
内容看点:婚姻登记流程参考、家庭关系法律界定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分类讨论→总结特征
总结了69对受调查人选中的事实婚姻存在状况,得出事实婚姻存在的两种形式:
(一)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基于这种原因存在的事实婚姻关系,大多数会在子女出生前,为解决子女的户口问题而去相关部门补办结婚手续。因而,这种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短、社会影响小的特点。
(二)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两性结合的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原因,在举行婚礼前无法从相关部门领取合法证件,是事实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于这种原因产生的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存在时间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
适用场景:婚姻咨询机构数据参考、妇联调研报告撰写
内容看点:婚姻稳定现状解析、家庭矛盾解决对策
行文逻辑:调查走访→分析特点→剖析问题→探究原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家庭的功能结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追求民主、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已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共识。另一方面,家庭矛盾增多、离婚率上升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为了深入分析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特点和问题,探寻在新形势下化解家庭矛盾、构建幸福婚姻的对策和途径,推动文明家庭建设向纵深发展,张家港市妇联于20xx年底及20xx年初对全市21个镇1000个家庭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走访,本文是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理性思考。文中调查数据、事例均是以张家港市为例。
一、近年来张家港市婚姻家庭呈现的新特点
1、家庭结构日趋单纯,生活追求各取所需。
在接受调查的1000个家庭中,由父母、子女组成的三口之家占了。绝大部分年轻夫妻结婚之后,不再与父母或岳父母一起居住,纷纷另起炉灶,建起了温馨的小家。不少小家庭只是在孩子出生之后一个阶段或节假日回去与父母团聚一下。这样一种模式不仅能满足年轻夫妻追求自由空间的需要,又满足了老年人清静、闲适的晚年生活追求,为他们腾出更多时间参加健身、旅游,发挥晚年余热、实现二次创业创造了条件,有效地减少了两代之间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不同引起的家庭矛盾。
2、生活质量大幅提高,物质精神并驾齐驱。
调查发现,的家庭生活质量近年来有大幅度提高。具体体现在:一是家用电器现代化。的家庭用上了全自动洗衣机、电脑型电饭煲及微波炉等高档电器。电视机已全面普及,家均拥有达台。的家庭有电脑、cd机、音响、家庭影院等文化娱乐设施,不少农村家庭由当初的彩电、冰箱、洗衣机三大件,发展到摩托车、空调、家庭影院等全方位的现代化。二是家政服务社区化。现代社会工作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增大,使家务劳动已日渐成为家庭的一大负担。但随着近年来社区服务业的蓬勃兴起,社区幼托服务、托老保健、家庭保洁、学生小餐桌等家政服务项目,为家庭减轻了负担。不少家庭,特别是中高收入的城市家庭,已成为社区家政服务的受益者。在接受调查的1000户家庭中,接受家政服务的户数20xx年为239户,20xx年上升到356户。三是文化生活健康化。近年来,家庭文化生活方面的消费呈直线上升趋势,读书、订报、看电影电视、看演唱会已成为家庭精神生活的主要方式。在接受调查的1000户家庭中,100%的家庭都有读书看报学习的习惯,藏书数量最少的为50多册,最多的达1000多册。的家庭有早锻炼、上健身房的习惯。特别是张家港市开展的“四个一”读书活动(即一顶书橱、一份报刊、一盆花卉、一件健身器材),极大地促进了家庭文化生活质量的提高。
3、家庭稳定仍为主流,平等观念深入人心。
调查发现,的夫妻都表示对自己的婚姻满意或基本满意,100%的家庭都知道“男女平等”概念,99%的家庭都向往平等、稳定、和谐、民主的婚姻生活。这表明,我市家庭仍以稳定为主流,提高婚姻质量、追求幸福生活已成为全市广大家庭的共识。这些共同点体现在:(1)在事业上,夫妻各有追求,女性的经济地位相对独立。在接受调查的家庭中,有的家庭夫妇俩都各有自己的职业,其中不少夫妻在事业上都各有建树,形成了比翼双飞的格局。的家庭丈夫在企事业单位上班,妻子在家种责任田或搞手工业、副业,既能照顾家庭,又有相当的经济收入。有的家庭夫妻都在自办的私营企业工作,丈夫、妻子各有分工,共同支撑企业的成长发展。(2)在家庭中,夫妻权利义务相对明确,女性的家庭地位进一步提高。调查中,的丈夫认为家务劳动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丈夫应该在工作之余分担家务劳动。48%的家庭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协商处理家庭重大事务,妻子享有对家庭重大事务决策的权利;的家庭妻子享有对日常生活开支的支配权。还有不少丈夫认为“男人是赚钱的笆,女人是聚钱的斗”,赚钱交给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已成为大部分家庭处理家庭事务的共同准则。(3)在婚姻情感上,夫妻追求趋向一致,女性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在婚姻和感情方面,夫妻对感情生活的追求越来越注重质量和内涵,过去的温饱型婚姻已向质量内涵型转变。调查中,有99%以上的丈夫或妻子都希望配偶能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关心照顾的同时,在精神能给予慰籍,尤其在经受挫折和打击时多给予一点理解关心。的夫妻都认为沟通、交流是增强夫妻情感的必要手段,56%的家庭认为亲情在各人心目中的份量,决定了家庭的稳定程度。调查还发现,有不少职业女性在扮好单位及家庭两个角色的同时,越来越注重追求个人的生活空间,健身、美容、社交、旅游等休闲生活方式,极大丰富了女性的业余生活,过去那种一下班就围着锅台转,围着丈夫子女转,自己没有一点生活空间的女性已越来越少。
二、张家港市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调查反映出我市婚姻与家庭质量主流是好的,是积极向上的,但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1、离婚率稳重有升,选择文明离婚方式的人增多。
从19xx年-20xx年协议离婚的数量由442对上升到568对,增。起诉离婚数由838对上升到926对,增。离婚数量稳中有升,而其中协议离婚数上升明显,这说明男女双方选择文明离婚方式、共同协商离婚
事宜、和平解决财产分割、平静接受离婚现实的人数在逐年增多。离婚原因依次为:婚外恋(占45%),性格、感情不和(占41%),家庭暴力(占10%),经济原因(占2%),其他(占2%)。
2、因婚外恋导致的家庭纠纷日益增多。
近三年来,在市镇两级妇女组织接到的来信来访中,婚外恋导致的家庭纠纷在逐年上升,所占比例由31%上升到45%,仅20xx年市妇联接到的129件信访案件中,由第三者插足引起的家庭纠纷就有61件,占同期信访总数的47%。这些统计数据仅仅是从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许多未向妇联反映的家庭纠纷案件尚无法统计。
3、因家庭矛盾激化导致的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因家庭纠纷引起的社会问题,如自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家庭成员患精神性疾病等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张家港市市区某新村许某,因丈夫常年在外寻花问柳,在某天深夜与丈夫激烈争吵后,对生活失去信心,上吊自杀。南丰镇某村18岁女青年孙某,因担心父母离婚后自己的生活学习费用无从着落,于20xx年3月在南京卧轨自杀。20xx年4月张家港市发生的4起恶性案件中,3件是家庭纠纷激化引起的,其中2起主角为女性。东莱镇唐某,女,42岁,因怀疑在自家油漆店内打工的安徽人宋某与其丈夫有暧昧关系,曾多次要求宋某离开,屡遭拒绝后怀恨在心,萌生了报复念头,于20xx年7月18日下午4时,以上街买东西吃为名,从宋某租住处将其两个儿女(男孩,9岁;女孩,5岁)骗至一河塘边,将两人推入河中,致其溺水身亡。20xx年市公安局接到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报警案件160多起,超过上年总数。
4、离婚妇女、离异家庭子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
一是离婚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受到侵害。农村妇女离婚前,土地承包合同都是以男方名义签订;离婚后,妇女的土地承包权无法落实到应有的份额,回到娘家又无法恢复出嫁前原有的土地,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部分离婚妇女的住房权益得不到保障。婚前所(购)建住房,法院判给了男方;婚后共(购)建住房,女方即使暂时拥有其中一部分的居住权,但因夫家骚扰,也不得不放弃,名不符实。三是因男方隐匿、转移财产,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四是子女随母亲生活的其抚养费往往难以落实,这类情况尤以农村居多。五是在农村非法同居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不少妇女在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只能空身走人。
三、造成张家港市婚姻家庭出现新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调查中暴露的婚姻家庭问题可以看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社会的原因,也有个人的原因。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市场经济对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性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渐建立,使市场主体在竞争机制中发挥了较大的能动作用。不少家庭成员面临着分流、下岗以及快节奏、高效能、高风险职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加之现代社会人们的主体意识日益复苏,致使两性关系的矛盾越来越难调适。不少夫妻本来怀着美好的向往进入婚姻,但由于不善于化解社会压力和家庭矛盾,致使本该有希望挽救的婚姻一步一步走向死胡同。例如物资系统女工徐某,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下岗在家。丈夫见妻子下岗,不但不安慰,反而冷嘲热讽,致使妻子在打击下患上了糖尿病、白内障,最后渐渐双目失明。丈夫见妻子失明,干脆在外与一洗头女长期姘居,经组织多次做工作仍不能回心转意,最后夫妇俩不得不对簿公堂。市场经济对当代婚姻家庭关系的冲击还表现在利益驱动迫使现代人的婚恋观、价值观受到影响。以能否赚到大钱作为择偶标准、以赚钱多少决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为了金钱不惜作为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有了钱就寻找刺激等现象屡见不鲜。此外,社会转型时期人的自主性、流动性的增加,意味着人在更大程度上的自由解放,这必然会提高感情的风险和婚姻的难度。
2、道德观念的变化带来家庭美德的淡化。
适用场景:农村婚姻纠纷调解、农村家庭矛盾处理
内容看点:农村家庭问题解决指南、婚姻法律知识普及手册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剖析问题→提出对策→总结反思
历来婚姻家庭一直都是个很神圣的话题,毕竟爱情很美好,婚姻很现实嘛。中外学者都对中国婚姻家庭生活研究产生浓厚的兴趣。但婚姻家庭生活极为复杂,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也就这个复杂的客体吸引了上至众多专家学者下至黎民百姓孜孜不倦去的研究,也成为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鸡犬往来被阻绝,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村民传统思维随着改变。
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经本人的深入研究和相关人员探讨及一系列的实践经验为基础,以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生活存在的问题极其解决对策进行探讨和浅析。
一、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生活的现状
(一)“留守队伍”不断加大
1.“留守队伍”的产生
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队伍随之壮大,以致留守老人出现。老人们“因循守旧”不愿离开自己的半亩三分田,以自给自足的生产方生活式充实自己。然而年轻人却不愿这样“自甘堕落”号称要去大城市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在这样不同代际的思维冲突中也即出现了留守队伍。
2.“留守”易出现的问题
一个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实归纳起来无非就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这个两要素。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精准扶贫”政策,可以说在农村贫困家庭在物质需要上还是能够解决的,起码也是解决温饱了的嘛。
还是那句话“物质决定意识”,当你在物质上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的时候,也就向往着更高层次——精神需要的追求。一个人最怕的孤独便是精神的孤单、最需要的也是精神上的慰藉。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孤独问题”,现已成为一大农村问题。可以说他们在家里不愁吃穿,衣食有远在大城市务工的儿女每个月都会及时邮寄到。而且国家还有一项老年人养老费补助。但在精神上是孤独的,如果是两个老人都是白头偕老的尚可,如果其中一个先前走了,那么一个老人是最孤独的了。有的老人提出要去敬老院生活,而且老人会按期给敬老院交钱。但作为孩儿们觉得这样不好,都丢脸了死活不愿老人去敬老院。
父母远离在外,把孩子留在家里让爷爷奶奶照顾。我们可以发现且都在上演的一幕,现在农村大多数的景象,家里只有老幼,六七十岁的老人和六七岁的小孩。随着社会的文明化前行,思维意识应当是一代比一代活跃,一个孩子在启蒙阶段的教育尤为重要。通过城乡发展的现状对比可以发现,这才是农村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根本原因所在。
周杰伦《听妈妈的话》的温馨时刻感动着我,“有空就多握握她的手,不要让她受伤”。都说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当道德没法约束的时候,也就只能有法律挽救了。立法者把“常回家看看”入法,并非是脑洞大开、天马行空的玩笑,而是当今社会的存在所决定要这样做的。说来也值得深思的问题,深思之余未免有些心痛,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竟然到了需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规定“儿女要按期回家看望父母”。儿女看望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舐犊情深嘛。你这样规定不是成一纸空文了嘛。其实在当下,这样的规定不仅没有成为一纸空文,而是父母起诉女儿的有力依据,是定纷止争的有效武器。
把子女放在家里让父母看管,也有产生不良少年的隐患。正值叛逆期、青春期的孩子们,因缺乏监护人的正确的引导,极易误入歧途。以普洱市M县为例就20xx年一年的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就有6起,涉及涉嫌罪名有寻衅滋事、运输毒品、盗窃、抢劫。十七八岁正值青春年华、学习知识的年纪却未能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和欲望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让人心酸。同龄女孩问题也不少,追求美是女生的天性,只是有的人能掌握火候,有的却“肆意妄为”,有的十七八岁的女孩不惜出卖自己身体以满足自己虚荣心。还有很多很多,只是不想把社会揭露得太露骨,毕竟大多数人都是优秀的,至少是好的。存在问题的是极为少数。说这些的目的只是希望作为父母的多关心照顾好自己孩子,不要只是为了钱拼命打拼,却把家庭问题搞大了乃至产生社会问题。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现象
1.“闪婚闪离率”上升
如前所诉,缺少监护人的正确引导。在青春期、叛逆期,孩子没能把握住性冲动。在电子信息大爆炸的当下,各种淫秽物品满天飞撞上充好奇的年纪,有人竟然突破雷池,出了意外怎么办?要么流要么结婚生子呗。婚姻是爱情为基础,爱情是以感情为根据的。单纯的只为了生孩子而结婚,却缺乏以爱情、感情为基础的支撑,极易破裂。但话也不能说的太过于绝对。毕竟还是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的情形的,人家同样白头偕老。“闪婚闪离”这类人的年龄一般在17-25之间,当然了女子20岁之前是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条件的。在乡土观念浓重的他们以为只要是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的。
2.家庭矛盾增多
在普洱地区,好酒似乎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工作之余男的邀约几个兄弟伙享受饕餮盛宴、举杯高唱,却把妻子冷落在家照顾孩子。妻子天天照顾着孩子,孩子熟睡之后便开始胡思乱想是不是丈夫在外面有人了,他成天在外面吃好吃的都不管我,都知道女人的思维是直线的、一股劲的想,越想越恐怖。这时女人往往感叹,要不是这个孩子,老娘早就远走高飞了。看来孩子也是留住媳妇的一大法宝。原本和谐的家庭会因一些生活琐事闹得鸡犬不宁,这样的婚姻你觉得会长远吗?更不用说会不会幸福了。
3.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和外界的诱惑促使有些婚姻家庭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为了生计,农村家庭要得在外务工养家糊口。因客观环境所致,夫妻双方未能经常共同生活,也就缺乏了心灵的安抚。在农村里的单身汉居多,男的出去外面打工挣钱了,家里了的重活需要体力者,妻子往往会邀请村里的壮汉帮忙。众所周知,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一来二去也就产生了感情。加之夫妻聚少离多,夫妻生活极少,为了满足生理需要也就出现对不住对方的事儿。有些丈夫也好不到那儿去,在工地上也做起了对不住对方的事儿。一经发现夫妻双方互骂,结果可想而知不都是各找各妈,拜拜了?该群体一般在27-35岁之间。
4.因婚姻家庭生活所致犯罪严重。
20xx年M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有涉及婚姻家庭生活所引发的4件。三件故意杀人案一件故意伤害案。
村民文化水平不高,面对问题往往做出极端的行为,没有通过正确的方式和途径去解决而是运用“一刀切”的方式,后果极为严重。
20xx年中秋节当天,M县**镇的张某某发现妻子与同村的宗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质问妻子。妻子否认,张某让妻子打电话给宗某某让其到约定的地点进行说理谈判。心急如焚的张某某见到其妻与宗某某有说有笑关系不一般,怒火在心的张某某早已失去了理性,拿起随身携带的匕首捅死宗某某。悲剧发生了,经依法审查查明其妻与宗某某确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长期保持。原因也值得深思,原来一年前宗某某的妻子去普洱市区带孩子上学长期不在家,而张某某虽然在县辖区内搞建筑时常回家,但经常醉酒回家。不是张某某照顾妻子而是妻子每次照顾张某某,遂产生了想法,悲剧也就上演了。
同样的背景,马某某发现其妻与同村一单身男青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村里人都知晓。一天在县城上班的马某某酒后回家抓了个现行,遂拿起打火机把屋子点燃了,屋子和里面两人全烧了。人们不经要问为何那两人不逃生?后经查明他两的衣服裤子被马某某全拿走了,他两也就不敢赤裸裸的出来了。我也想问问他两紧急避险你们不知道吗?在死与名誉面前你不知道孰轻孰重?或许他们爱的太深。马某某的辩护律师一直主张马某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即马某某放火不是为了烧死他两,而是意外事件顶多也是个过失致人死亡。因为马某某把他两衣服拿走的并放火只是为了“取乐”或者“羞辱”他两。衣服拿走了放火他两肯定要逃出来,逃出来都是赤裸裸的。要面对那么多村民,当然是铁证。可惜他们宁愿选择死也不愿面对众人。
律师辩护的精彩巧妙,功底深厚是一名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然而再怎么优秀的律师也需要当事人(本案被告人)的积极配合。马某某当庭坚称“放火就是为了让两个狗男女烧死,我一间破屋值不了多少钱,而我用其他手段杀他们的话我的犯罪成本更大,综合权衡之后我就点燃屋子,因为在没有人发现的情况下,同村人都只知道是我屋子着火了,不知深层次的东西了”。经对全案证据的分析及排除一切合理怀疑,马某某确实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杀了人的行为。最终M县检察机关依据案件管辖范围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后又移送回M县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了。
20xx年秋季M县**镇正值农忙时节,有夫之妇段某某帮人家摘茶叶,眼看过不了几天就要下雨了,还有大片玉米在地未收。单身的熊某某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人手不足便邀请段某某帮他家收玉米。到了第三天段某某的丈夫张某某了解到此事并提着菜刀到熊某某家,将熊某某极其父砍伤。经权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熊某某此次人体伤害为重伤二级,熊父此次人体伤害为轻伤一级。张某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M县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正值秋收农忙时节,段某某收好了自家的粮食。为了给正上学的两个孩子筹学费,给人家打工,摘茶叶、掰玉米只要她力所能及的她都做,同村人对她评价也极高。她确实不像他丈夫所想那般,纯属误会。
对家人的不信任,想七想八的想过头了也就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告诉我们的是人与人之间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其实最重要的是要有个沟通交流的良好机制,这样才会营造出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
三年前,M县**镇的李某某(男)与**镇吴某某(女)自由恋爱结为夫妻。育有两岁一子,婚后矛盾不断,感情破裂。遂吴某某去M县法院**派出法庭起诉离婚,由于缺少相关材料,审判机关一次性告知了她应当提交的所有材料。那耐吴某某文化水平不高加之离婚心切,误以为审判机关不给予公正处理,没有受理她。当天带着儿子到一个烟农用来蓄水的大水池,把孩子扔进水池,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经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诉人认为不可思议,怀疑吴某某是否患具有精神病,于是委托权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吴某某在作案时乃至平时精神状况良好,无其他疾病也无其他重大疾病史。经查得知,本来吴某某是把孩子人进水池之后自己也跳井的,但她把孩子扔进去了,自己却犹豫了此时恰好有村民路过。村民喊她天黑了该回家了,她就尾随村民回家。途中吴某某借故离开返回作案现场去救孩子,遗憾的是孩子已死。她抱起尸体准备跳井时被一水池管理人员发现并报案。
二、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生活的现状几点思考
1.婆媳关系的紧张
婆媳关系号称世界上最难调和的矛盾,生活习惯不同、一方要求太苛刻都会引起婆媳关系的紧张。搞得男的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世界那么多大,能够遇到个家人都称心如意的极为难得。只要夫妻双方感情投合作为老一辈的为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
2.家庭暴力的存在
在边远山区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地方,家庭暴力时常发生。妻子甚至成为丈夫的出气筒,打之、骂之常有之,由于一直以来他们骨子里的传统思想作祟。女人都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往往受丈夫的“千刀万剐”而不敢出气。人生而平等,女人何要受如此之苦?
3.不赡养父母现象的存在
一种奇怪的现象在农村地区出现甚至有蔓延之势,不赡养父母,互相推诿。孩子们住进了平房,老人却住在破旧的茅屋“安度晚年”。
我就奇怪了,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赡养的人他到底还是不是人,他已经失去了做人的意义。连羊都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况且他想过没有他这样做他孩子也看着的,当他老了的那一天他孩子也会不会这样对他?就单他个体而言是报应,但对这个社会而言这是个极大地祸害。
4.黄赌的存在
随着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村民的口袋子也鼓了许多,有的盖起了楼房,豪华堪比别墅,暂且称之为乡村别墅吧。
当下的农村现状是,女孩子要么读书,读完书要么去城市工作、打工。很少甚至没有那家姑娘读书之后留在家里帮父母干活的了。而与其相反的景象却是扎堆的男子集聚在家里,男女比例基本失衡导致了犯罪分子有孔可入。犯罪分子从外地甚至东南亚“进口”出卖给村里的适龄男青年,有的犯罪分子雇一批女子在乡村开展淫秽表演甚至特殊服务。农忙之余,村民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打牌、打麻将娱乐娱乐,确实在农村相对单调的生活除了少量的赌一点来娱乐娱乐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了。
5.“留守”大军的不断壮大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城市化进程给农村带来的负面效应——“留守”问题,一年就春节回家看望父母和孩子一次。有的家里房屋破了修、田地荒芜。田地荒芜一方面确实给国家的森林覆盖率的提升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却给国家粮食供给拉了一把后腿,要知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粮食是基础的基础。
“留守”易出现的问题和其他的情况已前述不再赘述。 6.其他
三、当前农村婚姻家庭生活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婚姻家庭问题的产生,不仅有家庭内部的原因,还有社会的原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通过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也就产生现在农村婚姻家庭的问题了。
1.历史上的男尊女卑、封建残余三纲五常的影响,家庭暴力、婆媳紧张、养情人等婚姻家庭问题的出现
革除封建迷信的影响,积极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方式让村民了解新农村的要求。共建美丽乡村!
2.加大农村地区教育投入力度
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知识文化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支撑。农村地区出现贫困乃至犯罪大多是与自身文化素养不够有关。多读书并不要求你去改造这个地球、改造社会也不让你去领导这个国家。至少你能够提升自身素质,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以上真实案例的发生都不无无知无关。百年大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
3.普法宣传迫在眉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我国乃至整个世界并不承认“不知法者无罪”。
要深入农村各种宣传,大力倡导文明和谐婚姻新风尚。特别是对《婚姻法》极其解释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懂法、知法、守法,预防和减少因婚姻家庭生活引起的犯罪。
4.充分发挥村委会妇联的应有作用
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妇联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集体文娱活动。积极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十佳家庭评选活动,把广大人民群众从扑克摊前、麻将桌上吸引过来,提升村民的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三观”,营造美好和谐幸福的农村婚姻家庭。
5.充分发挥好政府职能
政府要定期组织适龄青年学习、熟悉乃至掌握劳动就业技术,努力使每个村民都有活可干,干得乐在其中。使村民都有稳定的收入可支配。乡镇司法所要积极履行职能,及时调处化解婚姻问题矛盾纠纷。
6.其他适宜的对策
四、结语
其实,在社会主义下农村还是蛮好的,只是人们依然成谜于“围城”之中。只从一个方面进行剖析了当下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难免会出现管中窥豹、门缝看人之弊端。但要相信总体而言农村婚姻家庭生活多数还是和谐美好的,但我们不可回避部分问题的存在。
村民们为了你们的“中国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努力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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