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你翻《XX条例》第十七条时,手指停在“应当”两个字上,突然想起昨天当事人说的那句话;写你抄法条抄到一半,发现手写的“可以”和原文“应当”对不上,赶紧撕掉重来。教条是把法条当圣旨抄,不教条是你把法条当尺子量现实,量歪了就搓搓手指再量一次。法规不是贴在墙上的,是你揣在兜里、磨得卷了边的那张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