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不是下结论,是摆推导台阶。先写清楚履职依据,哪条法规哪项职责;再写实际做了什么,动作是否到位;最后写结果与履职行为之间有没有因果断点。该请示的写了请示没?该移交的移交给谁了?该告知的告知谁了?每个环节都要有动作痕迹。别写“尽到职责”,写实干了什么、什么时候干的、谁见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