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不是贴标签,是讲清楚为什么是这条不是那条。先写清当事人行为特征,再对应法条原文关键句,最后点出哪个字眼卡住了他。比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就得写出“其现场开展诊疗活动、收取费用、出具诊断结论三项行为,同时满足《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全部构成要件”。别抄整条法,只拎出跟本案咬死的那半句。法条序号写全,年份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