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一份你亲手校对过的裁定书,写你盯着“驳回起诉”四个字看了三遍,手悬在打印键上不敢按,因为发现当事人身份证号少了一位。写你查法条时翻到第几页,纸边被指甲刮出毛边。写你第一次用红笔在文末批注“此处应补送达回证”,字歪得自己都脸红。文书不是模板,是你手抖、眼酸、脖子僵时抠出来的每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