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技改项目协调推进、生产安全制度落实
内容看点:技改项目协调参考、安全生产管理范例
行文逻辑:加强政治学习→安排能源供应→落实安全制度→优化机组运行→推进技改项目
今年是公司迁建技改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在这一年中随着以340厂为代表的二期技改各项工程的建成投产,我厂在新厂区的各个公辅项目也相继投产,我厂的面临着三个生产现场的保供任务,同时还要配合施工单位着手进行几个新的重要的技改项目,因此今年的工作面临着较多的困难。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中,我和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团结一心,一起找问题,想办法,使各项生产保供和技改搬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现在我将我本人今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向大家如下,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加强政治学习,积极参予党员先进性教育
1、今年六月,公司的先进性教育正式启动之后,我按照公司和动力厂党委的相关安排积极参加了先进性教育,在先教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发20号》文件、《先教100问》、《先教干部读本》等学习资料,通过学习,我对先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对党员的先进性有了更加与时俱进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我还通过书面和座谈的形式在全厂范围内征求了意见,还通过参加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听取班子成员对自己的意见。通过对自己近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和群众意见的进行反思,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努力找出了各种问题在思想上的根源,写出了党性分析材料和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在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使自己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改善。
2、学习好中央和地方的十一五规划和国家钢铁产业规划,了解国家未来的经济发展方针和钢铁行业的发展方向,开阔了自己的视野,提高了自己工作的预见性。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生产技改任务
1、认真搞好新区公辅系统的生产准备工作。今年,新区的水处理系统、压空系统、供电系统相继建成,在这些系统投入运行之前我参予了设备的验收和移交、各种遗留问题的处理、生产物资的准备、各种操作运行制度的编写等生产的准备工作,为各系统的顺利投产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根据公司的生产形势的"发展,精心安排能源的生产和供应,通过对能源生产的协调和组织,有效保证了生产用能需要。今年我们面临着三个生产现场的保供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充分发挥调度室生产协调的职能,精心安排生产,协调处理好各种生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其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积极对一些影响公司发展全局的重点机组特别是制氧机组进行攻关,通过找问题、想办法,对生产设备和生产流程进行了必要的改进,目前,6000m3/h机组的运行日益稳定,实现了长周期运行,产量也达到公司建立以来的最好水平,多次受到相关领导的表扬,同时3200m3/h机组克服设备投产时间长,设备缺陷多的困难,维持了生产的稳定,保证了大电炉的生产用氧。第三、我们还及时解决好新区站房在生产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使能源供应基本上满足了340厂的生产需要。
3、落实好各项生产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今年我们以控制各种事故为中心,以生产作业现场的定置管理为重点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使这些制度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在工作中我们还对厂内的危险源点进行了清理,并完善了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车间,通过努力,我们全年仅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没有发生过大的偷盗事件,实现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同时我们还按照公司的要求建立了职业健康体系和环境体系和工作网络,并按照两个体系的要求,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和工作记录,使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系统化,推动了制度的建设,提高了安全和环境的整体工作水平。
4、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今年我们积极组织实施了节能宣传,并对全厂各车间、科室、班组和相关个人,进行严格的考核,严历察处各种跑冒滴漏和违规用能现象。根据生产情况安排好对能源输送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了因设备原因引发的能源浪费现象。今年我们还重点加强了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生产运行的管理,在确保新区水处理系统顺利投产的同时,老厂区水处理系统的二期工程也建成投产,公司的污水全部实现了处理回用,实现了零排放,既保护了环境,又为公司节约了大量水费,达到了政府的要求,公司也被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被各大媒体宣传报导。此外,我们还调整了电系统的配置,停用了3150变压器,节约了基本电费。
5、积极参予了新煤气柜、冷轧厂公辅设施等技改项目的论证和建设,作好了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使各项技改工作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得到顺利推近。
适用场景:乡镇敬老院管理优化、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落实
内容看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变化、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方式、敬老院改革方案
行文逻辑:制定救助政策→落实供养标准→实施医疗救助→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14号)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xx〕178号)的规定。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坚持托底供养,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范围(20xx年农村五保户统称为农村特困人员)。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一)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20xx年1月份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57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9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增240.5元)。经调查核实,截止12月我县符合纳入五保供养的有1266户(其中:分散供养1184人,集中供养82人),20xx年全县已发放五保供养金1268.49万元。
(二)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从20xx年1月份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标准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增81元)。经调查核实,截止12月符合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有1250人(其中:分散供养1184人,集中供养66人),20xx年全县已发放五保供养金1379.51万元。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20xx年起农村五保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按不超过救助供养标准的10%确定。从20xx年1月份起农村五保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到每人每月1020元(即每月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村五保对象个人账户的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20元;每人每月从1020元中提取100元统筹作照料护理费)。截止12月份符合纳入农村五保供养的有1265人(其中:分散供养1204人,集中供养61人),共发放农村五保基本生活供养金1429.48万元,提取照料护理费153.48万元,已救助19人照料护理费6.963万元。
(四)20xx年农村五保户统称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情况
20xx年1月份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从1020元提到每人每月1184元(即每月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村特困人员个人账户的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从1184元中提取184元统筹作照料护理费)。截止20xx年12月份符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的有1242人,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1538.8万元,提取照料护理费281.58万元,已救助93人照料护理费31.93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住院照料和失能农村特困人员日常照料护理工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省规定,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40元的1.6倍计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惠州市属三类地区、实际按二类地区标准执行,也就是说高于省规定标准每人每月104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管理和发放。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由县财政按预算直拨到县民政局开设的特困人员专户中,由银行代发,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按月及时发放到特困人员对象信用社账户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按月及时统一发放到入住乡镇敬老院账户中;照料护理救助供养金由县民政部门根据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统筹安排使用。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住院照料和失能农村特困人员日常照料护理工作。
二、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落实情况
(一)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20xx年7月XX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社保局、审计局出台《XX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龙民〔20xx〕29号)和《XX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龙民〔20xx〕30号),制定了救助标准,并从20xx年7月开始实施。《XX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中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和确定定点医院。农村特困人员对象在县内“一站式”定点医院住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按100%比例予以救助;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扣除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付95%后,再按100%比例予以救助;在惠州市或广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自付费用部分、经一站式救助住院的自费部分、门诊的个人自付部分按季或半年100%比例予以救助。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人员患病住院医药费负担,并在每年全面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二)医疗救助金管理和发放。医疗救助金由县财政直拨到县民政局开设的医疗救助专户中,再由民政局划拨到有关乡镇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民政办)通过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社会化发放率100%。一站式结算由县民政部门按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县财政部门凭县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表按季拨付到各定点医院专用账户。
三、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全县现有乡镇敬老院11间,床位数242张,11间敬老院已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及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局已核发《乡镇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有工作人员27人(其中民政办主任或民政办工作人员兼职9名,实际敬老院工作人员18名含24小时值班人员均为临时聘请),其中:地派镇天堂山敬老院有床位16张无人居住计划取消、龙江镇敬老院有床位6张有1人居住,为利于管理计划撤销地派镇天堂山敬老院(保留现地派镇敬老院)和龙江镇敬老院(保留现龙江镇路溪敬老院)两间敬老院。全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257人,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54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已接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全县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33人,目前接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照料有11人,占不能自理特困人员33%,今年初我县已召开专门会议和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要主动发现失能生活不能自理或半失能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特困人员,由敬老院提供日常看护和生活照料,对失能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对象且不愿意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农村特困人员的亲友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并签订相关《照料护理协议》。敬老院、社工机构、特困人员对象的亲友应针对特困人员对象实际情况,制定照料护理计划,建立服务档案,按要求认真开展日常照料护理服务,协助特困人员对象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涉及特困人员对象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照料护理补助经费申请与拨付。发生日常照料护理服务,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向县民政部门申请护理补助资金。由敬老院、社工机构提供照料护理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对象,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对象,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500元/人·月。
三、存在问题
(一)敬老院县级没有安排运行工作经费。加上乡镇敬老院日常运作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较为困难,镇级财力更加有限,无法满足配套敬老院的正常运行经费。目前20xx年、20xx年二年有省级补助每间敬老院5万元,但20xx年仍没有下达补助,假如20xx年没有省级补助每间敬老院5万元,将会造成乡镇敬老院日常运行困难。
(二)乡镇敬老院欠缺资金投入。我县在20xx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项民生工程之一“敬老福星工程”对乡镇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在省、市民政部门资金的支持下,在20xx年至20xx年对我县的乡镇敬老院进行扩建,累计投入资金480万元,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但由于近年来投入资金较少,难于后续维护、修缮、升级改造与完善设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想方设法,争取由政府安排敬老院运行经费,解决敬老院运行经费不足问题。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职护理服务人员以及引进社工机构管理模式,公开聘用甘于吃苦、全心全意为五保对象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加大上岗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敬老院的服务水平。为敬老院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劳动社会保险,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他们以院为家,持之以恒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乡镇敬老院设施设备的建设。把敬老院建设成一个老人安度晚年的好场所,让供养对象度过幸福一生,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困人员的良好氛围,推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全面实施和健康发展。以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三)推进我县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将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鼓励和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实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我县政府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优质服务,推动我区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91号)、民政部《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369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25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xx﹞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征求乡镇意见,报县同意后,再出台实施)。
实行公建民营运营方应满足6个方面主要条件:
一是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证照齐全;具有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经验;具有与运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运营方为我县政府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不少于50%的床位,优先用于安置属政府供养特困人员中失能、半失能、失智人员。政府供养特困人员未住满的床位可以为本区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是运营方的投入金额每张床位应不少于5万元。投资进度安排:第一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40%;第二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30%;第三年至第五年每年度投资额约为总投资金额的10%。投入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对乡镇敬老院和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包括:室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升级改造、信息平台建设等,全面提升我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和软件水平,改善政府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的生活环境及护理条件。其中硬件的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通过五年的建设达到省二级以上社会福利机构标准。
四是运营方对现有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管理和护理人员维持现状不变,管理和护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运营方负责,运营方可对现有工作人员考核聘用,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解聘产生的费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运营方承担。
五是运营方不得擅自撤并乡镇敬老院,如需撤并必须提出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撤并后机构的国有资产与运营方投资的不动产一并移交给政府。
六是运营方必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中标,签订合同后,方可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经营管理。
县民政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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